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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贵-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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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们就指望着这点粮食呢,你们就可怜可怜吧——”有两个小脚老太太坐在沟边上开始哭天抹泪,可是在麻雀的字典里面,只有生存和食物,不知道啥叫可怜。
    “走啊,回家拿弹弓去!”三光子比他爹强,起码还知道使用飞行武器进行反击。
    村里那些娃子,从四五岁一直到十八九,只要是没结婚的,手里基本上都有一把弹弓。
    用一个带叉的柳条棍子做成弹弓的把手,当然,高级一点的就用粗铁丝,八号线就差不多,上面还密密麻麻,缠上一圈圈五颜六色的细铁丝,就是引爆**当导线的那种,外面是一层塑料皮,花花绿绿的。
    最讲究的,弹弓把下面还要拴上穗子,拿在手中,随风飘扬,最是牛气。
    皮条也有讲究,最次的是自行车内胎上剪下来的红色皮条,而最讲究的,就是打点滴用的胶皮管,弹性好,圆筒形,只不过能弄到手的,目前五星大队还没有。娃子们只是在公社看到有人用过,据说还是医院职工的子女。
    不大一会,弹弓大队就全部到位,一个个皮条拉开,石头子、泥球也蓄势待发。随着吴大帅的铁桶咣咣咣使劲一敲,麻雀群飞起,几十个飞子也呼啸而去。只不过,在麻雀洪流之中,数量还是太少。
    打下来啦——有人开始欢呼。只见有几只麻雀飞行的姿势有点不正确,笔直地从空中栽下来。
    “是俺打的,平时你们还说俺打得不准呢!”八叉子开始维护自己的尊严。
    “拉倒吧,根本就不用瞄准,随便放一下,谁还不行瞎猫碰到死耗子呢!”六指子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不过他说的也对,麻雀群呼啦一下飞起来,眼睛都花了,瞄啥准啊。
    等到娃子们把兜里的石子、泥球啥的射光之后,麻雀依旧在田里猖狂。不过,小娃子们也有收获,差不多每个人都拎着一只两只,回去搁灶坑里面烧着吃。
    “队长啊,要不咱们回去取镰刀,抢收小麦吧?”铁嫂子是实干派,为今之计,只能是雀口夺粮了,还能减少点损失。
    “他奶奶的,这帮没长眼睛的老家贼,就俺们村的小麦长得最不好,越熊越受欺负!”老支书也只能望着麻雀兴叹。
    要是真正收小麦,还得三五天,现在收,肯定要减产。可是瞧现在这架势,真要是三五天之后,就不用收小麦了,直接把麦秸割回家烧火吧。
    一狠心,老支书也只能跺跺脚:“都回家取镰刀,能下地割麦子的,全都上阵!”
    “队长叔,等等——”只见田大康背着明明跑过来,累得满头大汗。刚才娃子们回家取弹弓,他也灵机一动,回家把明明给背过来。
    “富贵,你有法子?”老支书现在对田大康也有点盲目的个人崇拜。
    田大康向明明一指,大伙立刻都泄气了:明明眼睛看不见,能有啥法子!
    “棒槌,去——”明明用手抚mo了一下肩膀上的傻鸟,棒槌嘴里就哇啦哇啦几声,然后冲天而起,飞到麦田上方,张开大嘴:“哇嘎嘎嘎——”声音比刚才吴大帅敲破铁桶还难听。
    出乎意料的是,棒槌这一嗓子竟然挺好使,麻雀群扑啦啦飞起来,都离它远远的,估计是把这家伙当成鸟鹰啥的了。
    棒槌也来劲了,一边扇呼着翅膀,一边洒下一路“哇嘎嘎嘎”,继续冒充大尾巴鹰。
    有几只麻雀慌不择路,差点撞到它的身上,发出几声凄厉的鸣叫。可是,棒槌也不管它们,继续哇啦哇啦怪叫着飞行。
    麻雀人称老家贼,可不是一般的机灵,很快它们就察觉到问题的所在:棒槌的嘴虽然大,但是不带钩,爪子也不对,整个就跟乌鸦差不多,根本就不是啥猛禽。
    于是,恐慌很快就平息下来,麻雀们继续在麦田肆虐,棒槌也继续在天上盘旋,嘴里哇嘎嘎嘎地叫着,不过,怎么听都感觉是那么苍白无力。
    正文 第七十五章 金子
     更新时间:2010…9…15 10:23:15 本章字数:2288
    “要是有一只老鹰就好啦——”看着棒槌飞回来,落到明明的肩膀上,大伙心里都冒出这个想法。
    棒槌大概也感觉有点跌份,耷拉着脑袋,缩缩着脖子,看着有点可怜。
    田大康估计,以明明的能力,驯服猛禽肯定没问题,关键是远水不解近渴啊,想到这里,他的脑子里面忽然灵光一现:这么说,对付小麻雀就更不在话下了。
    于是赶紧把明明拉到一边,耳语一番,然后就领着明明离开人群。来到一个僻静的树林,明明很快就联络上几只麻雀,在那嘀咕了半天,明明跟田大康说:“富贵哥,它们好像是从山上下来的。”
    田大康点点头:“嗯哪,有可能,咱们这幸运地成为第一站,明明啊,能不能叫它们都哪来回哪去啊?”
    明明摊开两手,小脸上满是无奈:“要是几百只之内,或许还差不多能引走,现在太多了,这些麻雀性子又野,我也——”
    这些麻雀并非长期跟人类生活在一起的那些老家贼,一个个都跟土匪下山抢粮食一样,而且已经尝到甜头,叫它们现在掉头,难度确实太大。
    田大康唯一的希望破灭,难道只能提前开镰,要是这样,损失就大了。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书包里面传来一阵久违的“当里个当”。田大康的心脏立刻快速扑腾几下:或许,刘老六有法子!
    于是赶紧把手机掏出来,按下接听键,刘老六胡子拉碴的老脸闪现在屏幕上:“富贵啊,这么多天,你咋也不给俺打个电话呢,是不是把俺给忘啦?”
    一听他说话,田大康就不由气往上撞:“这玩意就你能单线联系,俺有急事都跟你联络不上!”
    “行了,咱们先放下远的说近的,最近淘到啥好东西没?上回你弄得那些邮票,可是叫咱们发了一笔小财,嘿嘿嘿——”刘老六立刻避重就轻,笑起来一脸财迷相。
    “没工夫,现在俺们村的麦田正叫麻雀给祸害呢,哪有时间琢磨那些不着边际的事!”田大康没好气地说,跟这家伙打交道,就不能给他好脸色,更不能主动求他,否则就等着剥削吧。
    “嘿嘿,那你先忙,俺也去遛遛金子!”刘老六抬抬胳膊,从屏幕里看过去,只见他的手臂上停着一只大鹰,身长将近半米,模样看起来还稍稍有些稚嫩。不过眼神锋利,顾盼生威,那股傲视天下的气势已经初露锋芒。
    而且这只鹰长得足够用漂亮来形容,羽毛以深褐色为主,脖颈和头顶的羽毛则趋近于金色,全身羽毛都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只是尾羽呈白色,田大康不知道,这是草原金雕一岁龄的标志。
    “怎么样,正宗的草原金雕,俺可是花了大价钱弄回来的。“刘老六扬扬胳膊,那只金雕翅膀打开,扑扇两下,虽然还未成年,但是翼展也将近一米。两只利爪,在刘老六带的护臂上咔咔抓了几下,显得力道十足。
    田大康不觉眼睛一亮,脱口而出:“正好俺们缺一只猛禽驱赶麻雀呢——”说完之后就有点后悔:这家伙指不定提什么要求呢。
    果然不出所料,刘老六嘿嘿几声:“不行不行,金子还太小,传到你那有危险。再说了,俺孤零零的,好不容易找个伴,就跟亲儿子似的,可不能便宜你小子!”
    “什么条件,给个痛快话!”田大康急了。
    刘老六也急了:“没条件,没商量,没门,没——”
    没等他说完,手机里面就传来一片杂乱的声音,田大康隐约听到有人喊:“就是那个老家伙,一看就不是好人,抓了一只草原金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啊。长得跟老流氓似的,还玩鹰呢,别叫他跑喽啊——”
    刘老六立刻立刻脸上变颜变色,田大康就觉得蓝光一闪,随后,那只金雕就出现在面前,紧接着,一只护臂也随之出现。想来是刘老六在那边销毁证据。
    “哼,小样吧,还玩鹰呢!”田大康这回高兴了,把手机揣进书包,然后看着草地上的那只金雕:“金子是吧,以后你就跟着俺混了,真不好意思,刚来就得麻烦你干活,呵呵——”
    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伸过去,谁知道,那只金雕却一点不客气,脖子一探,钢钩一般的尖嘴猛地向田大康的手背啄过去。
    田大康吓得连忙缩回手,幸亏刚才没有托大,留有余地,不然非叫金子给叼一块肉不可。没法子,一般的猛禽性子都傲,属于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哪一类。
    “金子是吧,我是明明——”就在金雕展翅欲飞之际,明明的声音传过来。
    金雕转过头,两只金黄色的眼睛打量着明明,结果就听“哇嘎嘎嘎”一声怪叫,棒槌吓得落荒而逃。
    “金子,叫我摸摸好不好?”明明伸出小手,田大康的心也立刻提到嗓子眼。
    金雕打开翅膀,两下跳到明明身前,仰起头来,正好够着明明的小手。在田大康惊异的目光中,金子用它的铁钩子轻轻碰碰明明的手背,然后就绕着她转了几圈,不知道是什么礼节。
    “明明是咱妹子,不用跟她比。”田大康心里自我安慰着,这才渐渐平衡。
    明明蹲下身子,用小脸在金子光滑的羽毛上贴了几下,然后就叽叽咕咕起来,反正田大康也听不懂他们说啥。
    猛然间,就看到金子在地上噔噔噔助跑一段距离,然后展翅腾空,一声嘹亮的鹰啼响彻云霄,向那些老家贼宣布它的到来。
    就跟犯罪分子听到警车的动静似的,麦田里面的麻雀都惊叫着升空,很快,它们就发现空中那个巨大的黑影,一股与生俱来的恐惧,迅速在麻雀群中传播开来。
    一鸟升空,百鸟皆惊,金子虽然还没有成年,但是隐然已经成为空中的霸主。
    “神鸟——神鸟来帮咱们啦——”社员们已经取来镰刀,准备开镰,每个人也都被这种景象惊呆了。一些迷信思想还没有完全被破除的老头老太太,几乎要顶礼膜拜。
    只有吴大帅两眼呆呆地凝视天空,嘴里喃喃着:“这没啥,麻雀这么多,当然会引来老鹰捕食——不过,这也太巧了吧——”
    (晚上有事,两章连更)
    正文 第七十六章 飞机中的战斗机
     更新时间:2010…9…15 10:23:15 本章字数:2280
    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金雕一出,谁与争锋?本来还跟蝗虫似的麻雀,转眼间就作鸟兽散。
    一大半向东飞去,遮天蔽日一般飞鸟投林,回到它们原来生活的地方。那里条件虽然艰苦,但是有密林遮挡,遭遇空袭的危险比较小。
    还有一少半慌不择路,四处逃窜。虽说是一少半,但是实际数量也极为骇人,估计到哪都不会受到欢迎。
    虽然麻雀当时被称为四害之一,但是田大康是过来人,这点保护意识还是有的,并没有赶尽杀绝的想法。就连金子,也只不过是以震慑为主,麻雀太多了,就算把它累死也抓不过来啊。
    再说了,金子不是小型的猛禽,连麻雀也不放过,真要叫它去抓麻雀,还真是有点大材小用,效果也不一定好。费了挺大劲弄到一口肉,还不够垫底的呢。
    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空中只剩下金子在孤傲地飞翔。下面的社员也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半路上杀出个大老鹰,算是救驾喽。
    娃子们都扬着手里打下来的老家贼,呼唤天上的雄鹰下来进餐,只不过,金子只吃自己捕获的猎物,对小麻雀也根本看不上眼。
    金子在空中发出欢快的长啸,它忽然发现,地面上的野兽很多,兔子、野鸡之类,都能成为它口中的美餐,相比起原来生存的环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下来啦,下来啦,肯定是看中俺的麻雀——”八叉子忽然又蹦又跳,手舞足蹈,因为天空中的那只雄鹰,正向他俯冲下来,就像一道金色的闪电,追风逐电,疾驰而来。
    “加点小心——”吴大帅一声惊呼,天上那家伙毕竟是猛禽,抓一下可够受的。
    娃子们这下子为难了,既希望能跟这只英雄一般的老鹰亲近亲近,又怕它的尖嘴利爪。最后,八叉子干脆把手里的麻雀往空中一扔,然后撒腿就跑,很快就钻进大人堆里。
    他这么一带头,其他娃子也都挺不住了,立刻呼啦一下散开,就跟刚才的麻雀群差不多。
    在他们原来停留的地方,最后只剩下两个人影,正是田大康和明明,他们刚回到大部队,就被金子的鹰眼发现。
    抬头仰望天上的雄鹰,田大康心里足够震撼,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确实叫人惊心动魄。鹰击长空,苍鹰搏兔,何等雄壮!
    就在他的胸中壮志凌云之际,忽然意识到不妙,只见金子正朝着明明落下来,联想到它的习惯,估计要把明明的小胳膊当成落脚点。
    田大康连忙把那个护臂放到明明胳膊上,还没来得及把皮套扣上,头顶上劲风扑面,田大康连忙闪到一边,脸上还是被金子的羽毛刮了一下,火烧火燎的。
    金子准确地落到明明的胳膊上,它的体重也有三四斤,明明的小胳膊太细,只能用另外一只手托着胳膊肘,这才勉强把金子支住。
    原来是明明招来的老鹰,是保护咱们麦田的小英雄!见此情景,大伙全都明白过来,虽然内心都十分惊奇,但是还都可以接受,毕竟明明原来的肩膀上,也总是落着一直傻乎乎的棒槌鸟。
    哗啦一下,小娃子又潮水一般冲上来,把明明围在当中,都无比羡慕地望着金子,脸上一片痴迷。大概每个人都在幻想:要是俺也有这么一头大老鹰该多好啊!
    “大老鹰真神气,你吃不吃麻雀?”八叉子喂鹰之心不死,不过很快就发现,刚才自己手里的那只死麻雀已经不知道落到哪去了。
    “俺这有,大老鹰你吃吧——”三光子手疾眼快,把手里的一只麻雀递过去。
    金子的眼睛一下子瞪起来,这一瞬间,大伙有一种错觉,似乎有两道光芒一闪而过,都吓得不由自主倒退两步。
    “金子乖,他们都是小哥哥。”明明用小脑瓜碰碰金子,轻声安慰。金子虽然不再攻击,但是也是对这帮小娃子不屑一顾,弄得他们心里酸溜溜:“还是棒槌好啊,平易近人。”
    “走啦,都回村,把镰刀好好磨磨,三天后开始收小麦。”老支书留下两个人看守麦田,其他人等沥沥拉拉往回走。
    金子也一飞冲天,很快就消失踪迹,估计是先视察自个的领空去了。
    当天下午,公社的通讯员就骑着自行车赶过来,说是有几股规模不小的麻雀群,正在各个大队流窜,要求严防死守,确保劳动果实不要被阶级敌人破话。
    不过在五星大队溜达一圈,村里村外连一只老家贼都没看到,倒是不少人家的房檐子里面,传来鸟崽子的叫声,十分凄厉,看那架势是饿坏了。
    一问之下,这才得知村子里面有一只金雕守护,通讯员立刻赶回公社汇报。这样的护粮模范,没准能树立正面典型呢。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社员们这才发现,那些原来居住在各家各户的老家贼偷偷摸摸飞回来,想来也舍不下窝里的崽子。
    观察了一圈,看到金子对它们不屑一顾,于是也就开始给鸟崽子喂食,只不过,飞行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真跟做贼似的。老家贼这个称号,今天终于是名副其实了。
    而金子就落在村子东头的大树上,那里原来有个老鸹窝,结果马上就变成它的临时司令部,以后稍微扩建一下,也勉强可以当做鹰巢。
    看到金子在屯子安家落户,大伙都拍手相庆,都吵吵也有战斗机了,防空能力极大增强。
    第二天早上,田大康领着明明上学,就看到从公路上飞驰而来两台自行车,到了近前,跳下两个大汉,急火火地问:“你们村是不是有一只大老鹰?”
    田大康往村头的大树望望,晨光之中,隐约看到金子的身上的羽毛闪烁,于是就点点头。
    那两个人一拍大腿:“太好了,俺们是夏家围子的,麦地里来了不少家雀,请你们村的神鹰来帮忙呢,快领俺们找你们队长去!”
    田大康抓抓后脑勺,笑呵呵地说:“找队长叔也没用,俺才是主要人物——”
    说话间,瞟了明明一眼,只见小家伙正笑吟吟地朝着他刮鼻子呢,于是连忙改口:“大老鹰是明明的,不过,俺是明明他哥——”
    正文 第七十七章 神雕侠侣
     更新时间:2010…9…15 10:23:15 本章字数:2300
    田大康和明明美滋滋地坐在自行车后面,而金子则在天空盘旋。相对于它的速度来说,地上的自行车比老牛破车还慢。
    来搬兵的夏家围子的民兵连长夏大宇,昨天晚上,他去公社汇报“麻灾”,听说五星大队有一只大老鹰,威震麻坛,所以一大早就来了。
    夏家围子在公社东边偏北,情况跟田大康他们屯差不多,也是面山而居。等一行人到站之后,金子已经收拢到明明的手臂,两个小娃子并肩而行,人虽小,但是有金子助阵,气势极大。
    田大康心中得意,左顾右盼,还真找到点高人的感觉。歪头瞧瞧明明,再瞧瞧她胳膊上的大老鹰,心里突发奇想:这不就是神雕侠侣嘛——
    想到这里,也不禁微微有点脸上发烧: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娶明明当媳妇好像也不错啊,名正言顺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嘿嘿……
    就在他做梦娶媳妇想美事之际,已经来到生产队,夏队长早就闻讯迎出来,看到威风凛凛的金子,立刻眉开眼笑:“欢迎两位小英雄,咱们先上地,撵跑老家贼之后,再好好招待你们!”
    田大康捏捏明明的手心,两个人脸上都美个滋的:长这么大,还真是头一回当英雄,这种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于是前呼后拥之下,前往麦田。田大康看到明明托着金子,实在是辛苦,于是就商量道:“金子,上俺胳膊上呆一会呗——”
    金子当然是不屑一顾,田大康试着伸出胳膊,金子又用钢钩招呼,吓得田大康连连摆手:“咱们这个是人民内部矛盾,回家解决。”
    还是明明懂事,跟着金子嘀咕几句,金子这才不大情愿地落到田大康的肩膀上,一边走,翅膀还不时在他的脑瓜上拍打两下,也算是公报私仇。
    先去的是北长垄,因为每一垄地都有三里多,所以就这么叫了。只见不少社员都在这忙活,拿着大鞭子的,敲破锣的,八仙过海,但是基本上都没啥效果。
    “俺们俩是不见麻雀不撒鹰,不过,咱们也得讲究点战术,不能把家雀撵跑拉倒,万一再跑到别的大队,有嫁祸于人的嫌疑。”田大康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决定叫金子从西边发起冲锋,这样基本上可以把麻雀撵回大山。
    于是走到麦田的最西边,田大康嘴里吆喝一声:“金子,出击!”
    可惜的是,他说话不大好使,金子根本就不搭理他。没法子,只好叫明明来指挥这个小大爷。
    很快,金子就飞上半空,它并没有急于冲向麻雀群,而是长啼一声,就在西边盘旋,切断麻雀的后路。
    这些麻雀基本上都是从五星大队飞来的,一看到金子,早就成了惊弓之鸟,扑喇着翅膀仓皇逃窜,一点事儿都没费,稻田里面就再也找不到一只麻雀的身影。
    “真是名不虚传,厉害厉害!”夏队长乐得合不拢嘴,不住口地夸奖两位小英雄。
    夏大宇赶忙在旁边提醒:“那边还几片麦地呢,是不是也一起解决。”
    于是,大伙又辗转到村子南边,还没等金子飞到地方,黑压压的麻雀群就望风而逃,还真是省事。
    危机顺利解除,夏队长就把两位小英雄请回村,基本上已经晌午了,所以就在家里设宴庆功。村里的娃子们围上来一大群,都眼巴巴地来看金子。当他们看到双目失明的明明,就是大老鹰的主人,都羡慕坏了。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夏家围子的娃子们养鸟成风,甚至还有一个养了一只乌鸦幼崽,长大以后,整天在屯子里面哇哇怪叫,把大伙都烦坏了。毕竟在老百姓的心目之中,乌鸦和喜鹊正好相反,绝对不是什么好鸟,口碑和夜猫子并列。
    夏队长把屯子里面目前最好的吃喝端上来,这规格,在夏家围子的队史上,也绝对是破天荒的。因为那个时候,没人敢大吃大喝,所以即便是公社的领导下乡来这,也就是一饭一菜,煎一盘鸡蛋就算好的了。
    而今个这顿饭,竟然有罕见的野鸡炖蘑菇,要知道,过年的时候,一般人家也吃不上这个啊,那是纯正的野味。
    另外还有一条胖头鱼,用大茶盘子端上来,一条鱼,就满满装了一下子,足见其个头有多大。
    田大康当然不会客气,先吃个实惠再说。他夹起胖头鱼的下巴颌,送到明明碗里。胖头鱼的鱼头最大,也最香,而最精华的部分,就是鱼唇,明明是首功之臣,有资格享用。
    至于最大的功臣金子,本来也有奖励,夏队长一狠心,把自家的一只老母鸡舍出来,舍身饲鹰。
    只不过,田大康觉得不能惯着金子这个臭毛病,万一以后记住了,天天上演“老鹰抓小鸡”,谁能架住啊。还是叫它自己动爪,丰衣足食吧。
    刚吃了几口,就有几个人闯进屋里:“哎呀,可下子找着了,赶紧上俺们大队吧,也闹麻雀呢——”
    夏队长立立起眼睛:“等两位小英雄吃完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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