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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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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水煮豆角,连李凤丽买给女儿做月子的鸡蛋也没吃几个,愣是让冯丽华送给大孙女补身体了。月子里朱珠一只鸡也没吃着,直到出了月子,沾王威的光,吃了一个鸡大腿。
做完月子,朱珠面色苍白、神经衰弱、神情恍惚,整夜、整夜的失眠。李凤丽看到面如苍纸的女儿,差点找上门去同冯丽华拼命。一边抹眼泪,一边咒骂她只讲人话,不办人事儿。她也是个女人,自己也有女儿,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根本不把儿媳当人看。在娘家住了半个月,李凤丽特意去农村改了许多土鸡,炖了五、六只黄芪鸡,朱珠脸上才见了点血色,补回了些元气。
可惜月子里的病根却是落下了,夏天朱珠不敢光脚,呆在房间里时,她会穿上长裤和厚袜子,因为她膝盖以下是凉的。全身的伤痛,倒是给朱珠上了生动的一课,婆婆通常说得比唱得好听,千万别当真,否则后果自负。
想起前世的不平事,朱珠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冯丽华关掉抽油火烟机时,正好听到她的轻叹声。“能有多大的愁事,值得长吁短叹的?”
朱珠只是淡淡一笑,暗自腹诽,遇到极品婆婆还不值得她叹气,简直是世上少有,人间难寻。这么“幸运”怎么就落到她的头上了。“天热,有些闷!”
“菜马上就好,再忍一会儿吧”冯丽华用挂在脖上的毛巾擦了擦汗,眼睛转了一圈,笑眯眯地说:“回去跟你爸、妈讲,过几天我们就去上门提亲。现在M城彩礼是四万,另外加三金。这四万块钱,你大哥早就准备好了,这三金嘛……我看就别急着买了,等你大哥的金矿挖到金子,别说三金,几金还不随你高兴?”
又玩“空手道”,前世冯丽华就是这套理由想哄骗李凤丽,结果被毫不留情地顶回来了。“金矿里的金子再好,婚礼上也不能让新娘子不戴手饰呀?”其实不是非要什么“三金”,只是看不惯冯丽华把别人当白痴的作派。况且所谓的金矿,直到吴氏兄弟分道扬镳,朱珠已没见过金子。
“一辈子,就结一次。彩礼随大流儿就成,没什么特殊的要求。不比别人多要啥,可也不能比别人少点儿啥。有些事儿,好说,不好听。总不能让我妈嫁闺女,反倒替闺女委屈不是?”朱珠没直接拒绝,换了个方法说不,灭了冯丽华痴心妄想。
“说得对!不能比别人少啥,吴家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不差那么一星半点的。”冯丽华心有不满,也只能笑脸相对,她丢不起面子。“三金肯定买!那四万块钱,一万块……买件貂皮大衣,你跟你大嫂每人一件,不偏不倚。另外那一万买张床,再些家电,剩下的两万块,就是你们今后的存款了。”
彩礼送到女方,应该由女方全权支配,就算全花光也不沦不到她说话。还没上门提亲,她倒坐在家里把计划做好了。前世生性大大咧咧的她,对冯丽华的计划也很满意,还曾经附和过。等冯丽华把这套说辞摆到李凤丽跟前时,再次碰了一鼻子烟。“我若是把彩礼全都留下,不给女儿带一分钱,亲家又该怎么办?”
冯丽华讪然,“一切都听亲家安排!”
朱珠想到此,面带羞涩,低下头。“彩礼怎么花,我也没什么经验,到时候给我妈,我全听她的。”
冯丽华说得口干舌燥,却什么也没得着,心里憋闷,又挑不出她的错。只得起身关火,阴沉着面说:“菜好了,叫他们吃饭!”
朱珠脸上带着得意,起身开门。“洗手,准备吃饭!”
想谈笑间,一切都由她安排?
没门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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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七章 母女
跟吴家人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朱珠满耳听到得都吴浩明的优点。加上前世听到的,她的耳朵里已经塞不下了。
若要说起吴家人中,夸得最悬得要算冯丽华,说得假话,连她自己都当真。“我家浩明虽说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交过女朋友。”
假得太过显而易见,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没交过女朋友,骗鬼!若真是事实,她倒要怀疑吴浩明的性格、生理上是不是存在重大、不可逆转的缺陷。早在前世,朱珠就把吴浩明的情史摸得一清二楚,连他失身的年纪、对象,都在她严刑逼供下招了。一听到冯丽华的假话,朱珠笑盈盈地顶了回去。“阿姨,浩明还缺女朋友?不说别人,几年前的宁红,您肯定见过。”
冯丽华瞬时息了火,心里暗恨小儿子嘴不严,说话也不分个好坏,什么都说,让她面上无光。“说话太快,说错了。我原来是想说浩明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有追过女孩子,连上一个宁红也都自己贴上来的。浩明挺女孩子喜(富士康小说网…提供下载)欢的,可他从来没跟女孩子黏乎过,说分手就断得干干净净。也不会象有的男孩子,搞什么脚踏几条船,这毛病他都没有。”
总算来讲了几句真话,朱珠赞成地点了点头。吴浩明在陌生人眼里看着很酷、很严肃,不容易亲近。其实他和所巨蟹座的男人一样,顾家、害羞,有时当着面夸他,他黝黑的皮肤都能看到明显的暗红。在亲人面前,他透明得象水晶,每一个表情都能让人轻易读懂他。他想当她面前撒谎的可能,几乎等于零。
他可以同哥们喝得酩酊大醉,却不会、也懒于哄女孩子开心。他可以请女孩子吃饭,却不愿意给女孩花钱、买东西。对家人,他事事不计成本;对外人,他有自己的成本核算。
他玩不来感情游戏,信奉玩弄感情之人,人恒玩之。简单的他,最适合一对一的情感模式。一旦认定,基本不会背叛,因为背叛的成本太高,特别有了儿子之后,他就干脆忘了背叛。
冯丽华有一句评价吴浩明的话说得极好。“他就是一头倔驴,在被绑上缰绳之前,横冲直撞,谁也不服。一旦被绑了缰绳,那就是天下最老实的顺毛驴。”
朱珠前世、今生对这头顺毛驴都很满意,特别是儿子出生半年后,他慢慢进入到了父亲的角色,他对儿子爱已经达了疯狂溺爱的程度。当他达不到儿子对他的要求时,他会异常痛苦。这世界上,终于有了他最爱的人——儿子,爱乌及屋,连带孩儿他妈的身价倍增。
应付完吴家人,朱珠拖着满身的疲惫回到南山别墅。边进门,边掩住口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客厅里,看着神情疲惫不堪的女儿,李凤丽是真心疼。幸好只是隔三岔五的过去,若是天天住在一块……
想一想,李凤丽就心疼。
“妈,还没睡……啊——”哈欠连天,话都说不清楚了。
“过两天,吴家不是要上门提亲吗?有些事想同你商量一下,不然晚上也睡不安稳。”眼看亲家要上门了,有些事情娘俩得事先通下气。
“老佛爷有什么最新指示,尽管说。”朱珠坐到老妈身边,挽着她的手臂,依靠在老妈的肩膀上。
“就是想问一问,将来你们结婚,婚房设在哪?要不要把你那间别墅重新装修?”李凤丽当然希望女儿结婚后离得自己近一些。
“浩明的妈妈说以后都要和老儿子住,由老儿子养老,所以婚房就设在他们现在住的三居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凭什么要住我的别墅,再说我跟谁也没提过我自己有别墅。那可是我的婚前财产,还不是暴光的好时机,等时机成熟再讲不迟。妈,你女儿没到嫁不出去,贴别墅的地步。”朱珠笑着撒娇。她可不想做傻事,如果现在就把别墅的事讲了,没准冯丽华能马上卖了房子,住到别墅里。
“两口子过日子不能分心眼儿,太计较钱了,会顾此失彼的。”李凤丽害怕女儿被钱迷花眼,“过日子就是过人,人好了,什么就都有了。”
“这道理我懂,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点儿总是好的。再说等时机恰当的时候,我会和他讲的。”朱珠对吴浩明有信心,吴家其他人就另当别论了。“再说人家妈要和老儿子住一块,就是白送别墅,人家也不一定乐意,没准还说你臭显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以后我大半时间都要住在宁城,回M城住哪儿,还不是随自己的心。只不过结婚时,摆个样子罢了。”
“大主意你自己拿,妈只不过提高醒一下。当人家媳妇,可和当闺女时大不一样。纵始婆婆再不对,别同她吵架。一吵架,做小辈的再有理,也变成没理、没教养了。处得好了,多亲近;处不好,就离远一点儿。毕竟你是嫁给人家儿子了,总不能让人家割断母子亲情吧?”李凤丽以过来人的身份,传授女儿做人媳妇的心得。
还没见过自己的亲家,也不知道难不难相处。朱珠的性格随了父亲,大半心事都藏在心里,讲什么话都会先惦量,会不会伤害到对方。万一遇到个不讲理的婆婆,每日相对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妈,没事的。我婆婆人不错,挺会说得。再说以后住在一块的机会不多,我们宁城、M城两头跑。她又时常去深城女儿家,在一块住不了几天。”朱珠笑眯眯地宽李凤丽的心,前世老妈就为她操碎了心,这一世,她要独自从容面对,不能再让老妈生气、受累了。
“也是,我竟跟着瞎操心。唉……等你结婚生了孩子,你就知道这当妈的,总有操不完的心。除非到闭眼的时候,不然这心得操一辈子,没头!”李凤丽半搂着女儿,回想她在襁褓之中,仿佛就在昨天。一夜之间,女儿就到了要出嫁的年纪。“岁月催人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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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八章 陪送
第五十八章陪送
冯丽华特意找出最新、最贵的衣服穿在身上,对着穿衣镜照了又照。确定效果理想,她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妈今天打扮得可比小弟还精神!”也换了一身全新打扮的吴玲微笑着上前,挽住老妈的手臂。“越来越年轻,别人还以为老妈去相亲呢?”
抱着王威的吴浩明也跟着点头,“象着确实象是要去相老头,看到哪个合适的,妈可不能瞒着不说。”
冯丽华听到儿女的夸赞,乐得花枝乱颤,可嘴上去笑骂说:“今儿个是去朱珠家提亲,说话都注意点儿,别没个把门的。”
四人说笑着出了家门,才出小区大门,吴浩民和关爱华正好也坐车赶到了。几人又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南山别墅而去。
朱家今日也是高朋满座,除了朱家三口人,还有朱珠的姥姥、姥爷、奶奶和朱珠的二姑、二姑都来了。
这是朱、吴两家第一次会面,李凤丽怕招待不周,特意提前让小时工里里外外把房间打扫一清,水果、茶叶也准备了最好的,还特意在M城最有名的海鲜酒楼定了两桌酒席,只希望能招待好亲家。毕竟女儿是要嫁进吴家,同亲家搞好关系,才不会让女儿夹在中间受气。
车子驶进南山别墅,看了窗外的风景,冯丽华暗自庆幸大儿子阻止了自己要小儿子分手的事。想着小儿子将来有可能可到这其中的一幢,她的目光也变得愈发得热切。没准她也机会住一住别墅,全然忘记别墅是别人的财产。
“这儿的风景和空气真好!”吴玲打量着路的别墅,“还真是老年人养老的好地方,有钱住在这儿还真不错。靠山面水,风水也不错。”
“每户别墅里面设计得也很不错,当初没人买,现在想买也没有了。”吴浩明不由感叹,不是人人都有投资眼光。“当初是白菜,现在什么价?不能想!”说完,他伸向给司机指明方向。
两辆出租车才停在别墅门口,朱珠和爸、妈便从别墅里迎了出来。冯丽华才走下车子,便亲热地同朱珠打招呼,朱珠还来不及介绍,她就走上前极为亲热地拉住李凤丽的手,亲家长、亲家短,看了朱珠一阵肉麻。
两家坐在一块,那是使劲儿地吹捧对方的儿女,讲得天花乱坠,仿佛这一刻大家都成了倍儿有文采的大家,说出来得都是四个字、四个字的成语。中文当中所有的赞美之词,朱珠好象都听了一遍。吴浩明和她偷偷地互换眼色,分明在对方的目光里看到了惊骇与肉麻。
夸大其词,差点把天吹破了……
原本为觉得四万彩礼加三金有些多,可看过朱珠的家境,冯丽华拿出礼金时,脸上不敢有半分的得意,连语气也异常谦虚。“现在M城彩礼都是四万块,这三金是浩明的姐姐前几天刚刚产买的。不管多少都是我们的一份心意,能娶朱珠进门,是浩明自己有福气,祖上积德了。”
李凤丽笑着看着茶几上的礼金,“这些钱也都是为他们日后攒的,今后过日子还得靠他们自己。我嫁姑娘,浩明这个女婿我也很满意,彩礼是四万,我们老俩口再陪送四万。一共八万块,让他们结婚,剩下得算他们的存款。”
听到小儿子又得了四万块,冯丽华的眼睛笑得成了一条缝。“浩明真是有福气,遇到了万里挑一的岳父、岳母,我代替孩子们谢谢你们了……”
坐在角落里的朱珠也是一怔,老妈事先根本没讲过。她知道老妈手里也差不多握着百万,四万块对她来说倒是不多,如此慷慨也是为了给女儿撑面子,怕她嫁入吴家吃亏受屈。可怜天下父母心,想到此,朱珠不由鼻子一酸,红了眼圈。
趁着众人不注意,她偷偷地溜到外面的院子里,对着院中洁白芬芳的茉莉,默默地抹泪。
“心疼丈母娘陪送给四万块钱了?”吴浩明促狭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要不过后,你再把四万块钱偷偷地送回去。”
朱珠气恼地回身,伸手就在他后腰的松软处下手一旋。“让你再胡说!我是心疼钱吗?我是心疼我妈,一直为我操心受累。从前为了让我和宝宝衣食无忧,还把和爸爸的存款都拿出来,给宝宝买铺面……呜呜……”
想到伤心处,朱珠扑进吴浩明的怀里哭泣。那份刻骨铭心的心酸、委屈又再次涌上心头。“老……公……答应我……这辈子你不能比我先死……我受不了……”
她眼泪透湿了他的衬衫,也落到了他的心上。想起梦中她经历的种种,他的胸口发闷,喉咙里也是满满地。只是紧紧地抱住她,轻轻拍抚怀中柔软、悲伤的爱人。许久,“我会好好孝敬他们的……这辈子……我绝不会独留下你一个……一直陪着你白头到老……时间到了,咱们一块走……”
朱珠早已泣不成声,只是埋在他怀里的头,轻轻地点了点。“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朱珠胸口的悲伤才伴的泪水慢慢褪去,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
“别再哭了,今儿个是大喜的日子,千万别再哭了。若让阿姨看到,还以为是我把你弄哭的。我是有嘴说不清。”吴浩明陪着小心,生怕老婆大人不高兴,他会很残。
看到他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朱珠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她抬手指了指墙角处的喷壶,“去看看里面有没有水,我想洗脸。”
朱吴两家过了礼,算是正式的亲家,在吃过一顿海鲜大餐,宾主尽欢,两家人才各自打道回府。朱珠开着车把奶奶、姑姑、姑父送回家,回到别墅,就看到爸妈沉默不语地坐在客厅里,茶几上摆着吴家的礼金。“爸、妈,怎么了?难道吴家的钱是假钞?”朱珠说了个不怎么成功的笑话。
“刚刚你哭过了,是不是和浩明吵架了?不是他说什么不好听的了?”女儿红肿的眼睛,她怎么会看不到,只不过当时人多,她不好追问罢了。
“没吵架,就是……就是想到爸妈为了我,总是操心受累,我……我心痛……”前世的记忆,她一直抹不去,对父母的愧疚时常会跳出来折磨她。
看着女儿红着眼圈,强装笑眼,李凤丽也忍不住湿了眼圈。“这傻丫头……”
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九章 结婚,我作主!
冯丽华回到家自是一阵欢喜,凭白多了四万块,她怎么能不乐。心中的如意算盘,更是打得翻飞,不过她却不知,打这笔主意的可不只她一人。只是她能如愿吗?
过了彩礼,也选好了结婚日期,还是和前世在同一天,下面的事就简单了。因为吴家已经办过两场结婚,想让老儿子新事新办,旅行结婚。朱家也没有异议,因为朱家的亲朋好友都在L市,想等他们旅行归来,再回L市办酒席。
趁在吴浩明没回宁城,朱珠特意来吴家量婚房的尺寸,好好合适的床和窗帘。有了前世的经验,朱珠量好尺寸就想回家准备回宁城,可最后还是被冯丽华留下来吃午饭。
“你们结婚后,又不住在M城,除了床、窗帘,其他东西就不必买了。特别的床上用品,就更不用买了,家里的被子多得盖不完。咱家的电视不行了,倒是可以买台新的。不用买太贵的,买二千块左右的就可以。洗衣机嘛……就用洗手间里你姐姐他们过用的,虽然时间久了些,可都没怎么用。冰箱这台还能凑合用,不过……我在韩国商店看到一台泡菜冰柜五千块,我看买冰柜实在。若是同意,你没时间,我替你买,钱给我就行。要不床……我也帮你们一起买吧?两样东西……一万块差不多……”冯丽华殷勤地往朱珠碗里夹菜,笑容可掬的说着自己的打算。
朱珠专心吃碗里的东西,一言不发。她这套言论,前世她早就听过了,上过了次当了,她就是不结婚,也不会再上当了。前世朱珠跟着老公在宁城,没时间回M城,可了她这番言论,便真的给了她一万块钱。想着给他儿子置办结婚用品,她还能贪钱?
结果却远远超出朱珠的预想,不过也不能怪她,谁让她遇到的是极品呢。若换成李凤丽,别说贪钱,只怕不会额外添钱,买最好的。
市面上二千块的床,被她鼓吹成了五千块。朱珠从来没怀疑过,直到三年后,冯丽华卖房搬家,让朱珠把床带到宁城,才自己说漏了。“这床赶紧抬到宁城用,二千块的东西,要不要都无所谓。”
听得朱珠肺都快气炸了,面上却很是平静得说了一句。“买时花了五千,不想要了就只值二千了。一年贬一千,也太快了点儿吧?”
冯丽华这才发觉自己说漏了,装聋作哑,好象完全没事情发生。朱珠也是从此知道自己的婆婆完全没有信誉可言,只要经她手的钱,最后总会以各种名目落入她的口袋。她甚至怀疑当初给婆婆的一万块,她最多也就花一半。
她口中的洗衣机,是老式的双桶洗衣机,而且甩干桶已经坏的不能用了。就因为是她女儿留下的,在她眼里就成了好东西。至于用不完的被子就更夸张,都是吴家不知放了多少年的旧被。要不就是大小不规矩的被子,盖住肩,就会露出脚。再不就是中看、不中用的夏被。新婚没多入,在寒冷的冬夜,朱珠冻感冒了。没法子,结婚后朱珠又紧急新买了两床被。
提起买泡菜冰柜,故事就更多了?说是给他们买得,结果作出来的泡菜,都被她冬日早起冒着严寒送到大儿子家。
他们想吃什么还得受限制。“那个你们别吃,你大哥最爱吃。这个你们少吃,小敏用它下饭。其他的还没到时间,过一阵子再吃。”可时间到了,没等他们吃,又被她送人了。
他们的家切底成了泡菜工厂,直到每年开春泡菜要酸了,她又开始催着他们吃。“我给你们腌了一柜子,再不吃就太酸了,要扔了太可惜。”也只有这时候,她才会想着他们来--打扫垃圾。
泡菜冰柜买了六年,用了不到两年,就是因为漏电让吴浩明买了,只得五十块。
亏吃一次足亦,朱珠不想再被冯丽华当傻子再耍一次。你说你的,我吃我的,反正钱在她,能奈她何?
冯丽华见朱珠只吃饭,不讲话,心里不快,又挑不出她什么错。只得把洗脑的对象换成了吴浩明,“浩明,你说妈说得对不对?钱不能浪费,过日子处处都得省着一点。”
吴浩明对老妈的话全盘接受,完全没有一丝犹豫。“过日是得省,就按妈说得办。”话说出口,他的大脑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偷偷地瞥了一眼朱珠,见她面色如常的吃饭,他的心才算放下。
冯丽华见儿子答应了,以为事情就办成了,嘴角掩示不住的得意,满意欢喜地吃饭。可直到朱珠离开,也没见她掏钱,更是没对买冰柜的事表态。而老儿子更是再没提起此事,难道他忘记了。
她有心再说,又怕惹朱珠不悦当场否决,若是她再和老儿子起冲突,只怕传出去不好听,只能等下次了。可惜她不知道朱珠打算回宁城就马上买冰箱、洗衣机,来个先斩后奏,她的闺房里除了电脑,还真没买什么电器,趁机正好可以补全。
吴浩明手里提着包,打算和朱珠一同回宁城,他还急着出国呢。坐进车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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