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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光少年(个人志版)-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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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他好不容易才发现自己已经可以坦诚地面对自己喜欢一个男人的事实。
对方的手忽然狠狠地拽住了他。
“走吧,我们回去。”陈凌貌似淡定的说,嗓音略微的颤抖却透露了他的心情。
傅晓春盯着他的侧脸,心跳慢慢平复,过了好一会,突然问:“你真的觉得我合适你吗”
他问得直白,不允许对方有任何回避。
陈凌怔了下,然后说:“为什么不适合呢?”
“……因为感觉你不喜欢我这种类型的。”
陈凌无奈地笑:“什么叫适合?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挺快乐,那就行了,要怎么适合?体型上?长相上?可你得挺好看啊。”
“我当然好看!”傅晓春恼羞成怒。
“你还别说,我以前没考虑过你这种类型的人,感觉太娇气,”陈凌也跟他实话实话,结果一下就把傅晓春给气坏了,于是连忙安抚,“可是你不一样。怎么说……”
他摸了摸耳朵,半天,才总结出一个形容:“有时候像炸毛的兔子,挺好玩。”
这能叫安抚吗?!
眼看兔子脸就要气得炸开,陈凌又赶紧补了句:“有时候也像年糕,挺好吃的。”
……这叫什么比喻?傅晓春想了半天,忽然脸红了,不再看他。
陈凌并没有多想,其实他也就随口这么一说。为什么喜欢他,自己确实说不出来。只是这个人努力想要变得强大的样子,让他忍不住想牵起他的手,跟他说,我们一起吧。“不过有时候你确实太少女心了点儿。”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吐槽。
……
傅晓春一脚狠狠地踢上他的屁股!
番外四
圣诞快乐,我的芦花鸡
快下班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发信人说今天别开车了,外面堵得几乎要爆炸。
他笑了下。他可以不介意,毕竟明天是周六,找时间打车回来取车也是可以的,但今天是什么日子,不开车,难道让他尊贵的女王殿下挤地铁?
结果还是给他回了条:我还是开车吧。
那家伙凉凉的回了句:那我在楼下餐厅吃饭等你。
他撇撇嘴,就知道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你敢吃!他恶狠狠地发完这句话,松了松领带,毫无内疚之心地当众离开了办公室。
眼看小组长率先早退,早就坐不住的年轻男女们立刻蹦起来收拾东西。该死的老板,明明就是外资公司,偏偏还说什么要适应中国国情,今天不放假!
黄色的雪佛兰CAMARO开出停车场的时候,立刻招惹了无数的目光。他捏了捏额头,总是不习惯如此招摇的色彩和车型,如果不是那个深度迷恋着变形金刚的大男孩死缠烂打,他决计不会挑这种款式这种颜色,以及付出高达一百多万的车款。
不过郁闷的心情总是在看到那家伙眼里冒出的亮光时,又全部消失殆尽。所谓倾城为红颜,崔宁乐心想,这样的人也算得上是红颜祸水了。
可此刻红颜祸水不但没有一丝感恩之心,还不耐烦地打着催命电话:“饿死了饿死了,快点!说了不要开车过来!你看你都把大黄蜂开成了大蚂蚁的速度!”
“你在干嘛?”崔宁乐又气又好笑。平时为了让他不挨饿,还专门每周给他的办公室填充各式各样的零食,如果没计算错误,现在零食柜里至少应该还有好几包吃食。
“……打游戏。”
崔宁乐觉得自己跟他相处这么多年,想掐死他的心思真的从来没缺乏过。“昨晚不是才玩到十二点吗?快关机,我马上到了。”
“昨晚那是PS3,现在在玩扫雷。DARREN昨天居然破了我高级的记录,我今天怎么也要报仇。”那人漫不经心地回答,电话那头传来鼠标几乎快被按爆的声音。
无奈低笑。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看看手表,崔宁乐加重了语气命令道:“十分钟内到楼下,迟到的话周末你洗衣服。”
“崔宁乐不带你这样的!我……啊!”完蛋的哀嚎,证明那边在正在发生的惨剧,然后电话就挂了。
明明是二十八岁的人,还是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崔宁乐腹诽着,却也打从心里不愿他长大。
只要一直保持着当初那个毛茸茸的,刚出壳的鸡崽模样,再多的缺点都能掩盖下去。
意料外的红绿灯害得他差点迟到,车子离大楼还有一段距离时,崔宁乐已经远远地看到了站在路口看手机的青年。
卡其色的呢子短大衣穿在身上,显得人精神得很,过于出色的外表和略显傲慢的气质让过往的女性都忍不住瞟上一眼,却都不敢轻易接近。
赵书言自己从未意识到自己给人初次印象便是如此骄傲的高岭之花。即使出了社会,只需埋头做设计的青年根本无需刻意逢迎,他的才华足以让他在同行之中赢的尊重。即使是日常生活的交往,本质偏宅的他只要一直保持着从学校里带出来小圈子便已足够了。
车子开到他面前,赵书言才抬起头,一脸淡漠。没有面对情人的热切,面无表情的模样让人甚至以为是在生气。崔宁乐却主动给他开了车门,等他一上车,就把加热好的暖宝宝递给他:“脸又冷到了?不是说今天会降温,让你戴围巾吗?”
赵书言立刻把暖宝宝贴脸上,表情立刻放松了下来:“部门有女生衣服穿少了,给她借了去。”
崔宁乐又气又好笑:“下回我是不是该记得给你带两条?”
“三条都没用,今天这些女生好像都不要命了,宁可穿得像夏天,也不要多添一件衣服。”他靠在柔软的毛绒坐垫里,像只缩在窝里的鸡崽。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崔宁乐看他一眼。
“圣诞节?”
“平安夜。”就知道他连平安夜圣诞节都搞不清。
“哦,白胡子老头的节日嘛。都是中国人,过什么洋鬼子的节日。”骨子里极其传统的赵少爷又开始不满,“耶稣出生的时候我们家汉武帝都不知道多威风,自家的观音菩萨……”“菩萨是印度的。”崔宁乐吐槽。赵少爷瞪他一眼,改口:“自家的太上老君玉帝老儿还有孙猴子都已经涅槃几千年,论道行,哪个不比他强?嘿,圣诞节会来中国送礼物的,也许是哪个骑着草泥马的大胡子。”
“……你确定不过圣诞?”崔宁乐挑眉。
“不过!冬至才刚过,很快就是元旦春节,圣诞是什么……”话音在看到崔宁乐手中的礼盒时就停了,他直勾勾的看着对方,从对方狡黠的笑容中很有默契地读出了什么:“……日本来的?”
“对。”
“……一片圆形的,会反光的东西?”
“好几片。”
“……崔宁乐,这个圣诞节我们怎么过?”
正在开车的人笑得差点没把方向盘打错。
自己是不是把他宠得有些过头了?怎么不见他成长,反倒见他越来越稚气?
崔宁乐一边反省,一边将礼盒随手扔给他,很快便听到旁边传来惊喜的声音。那是他好不容易从网上淘来的限量版游戏,随便一张价值便是上千元,比起其他名贵奢侈品来说,并不低廉。
崔宁乐忘了明明昨天才抱怨自己跟游戏都快成了情敌,现下又培养了几个情敌出来。
“赵书言,你该怎么报答我?”眼镜蛇决不会让自己吃亏,吐着长长的信子开始索要回报。
“今晚我请客。”他自以为很豪迈。
你看,他从来就不指望这只骄傲的芦花鸡能有奉献的自觉。崔宁乐叹气:“轮不到你请客,今晚已经定好了跟傅晓春他们聚餐。”
“小春?”赵书言颇为惊喜:“他从资本主义国家回来了?”
“还有刘冬。”
“哦,那小子还没被整死啊。”
……多大的待遇差别。
高档西式餐厅向来不是聚餐的好地方,赵书言也受不来那种装出来的高雅,崔宁乐是了解他的,因此便选了个高档的火锅店。
包间内早就坐了几个人,正在高谈阔论的男人回头看到赵书言,立刻站了起来,很是高兴地想上前拥抱,赵书言后退两步,一个闪身,站到了全场唯一一个女士的身后,笑嘻嘻地问:“春节在哪里办喜酒?”
受了冷落的刘冬青筋挑起:“你也知道心虚了?啊?你小子不喜欢洋鬼子的节日就算了,干嘛要挑唆我老婆把婚期从圣诞节推到春节!你明知我酒席什么的都定的差不多了,这次差点没被你整死!”
“你怪我做什么?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女性,不该把最重要的日子放在一个男人出生纪念日而已。”赵书言借着许萧的身子阻挡对方的熊抱攻击。
“我听书言的。”从小美女蜕变成大美女的许萧风情万种地与他对视。
谁不知道这个女子心中闪烁的绿光是为何故。刘冬痛心疾首:“萧萧,书言是不会在国内摆结婚宴的,你别再指望当伴娘。”
许萧笑得温婉可人:“这事儿可不是姓赵的说了算。”
崔宁乐站在一旁默契的笑而不语。
不知两人何时缔结了盟约的赵书言愣了愣:“什么婚宴?”
“书言要摆婚宴?什么时候?”立刻有人兴奋的发问了。那人有着一张漂亮得偏阴柔的脸,即使到了二十八岁,也因为娃娃脸而缺乏成人的气势。
“据说是元宵节。”坐在他旁边的青年,有着一张略显凌厉的脸,乍看上去该是个厉害的角色,可对上娃娃脸青年的眼神却是温和无比。这一对自然就是傅晓春和陈凌了。
“喂,我怎么不知道!到底是谁定的!”赵书言瞪圆了眼,用眼神扫射在座众人:“老子结婚证还没办呢,哪儿来的婚宴!”本以为只是作为此次聚餐的龙套,没想到再次成了主角,没有任何准备的青年有些恼羞成怒。
崔宁乐一把搂过他的肩膀,安抚这只炸毛的鸡:“我们这场婚宴不过是把已经包出去和还没包出去的结婚红包赚回来而已,想长远点。”
“这一点都不好笑!”赵书言瞪他:“元宵节摆酒?!你要请谁?在哪里请?单单只是摆酒?能请的就他们几个,怎么收回成本!”
“元宵节在陈凌新开的酒吧摆酒,请所有来酒吧光顾的客人,按照固定客流量来算,怎么的也有几万元的进账了吧?”崔宁乐不紧不慢,把自己的计划当众摊开,“婚宴的场地和用餐全部按成本价算,陈凌把零头抹了,怎么的我们也能把从前往后的红包给赚回来。”
赵书言呆了下,然后终于点头:“好。”
同样发呆的另外四人终于异口同声的爆出“靠”字。刘冬痛心疾首:“你们到底是不是年收入上三十万的大设计师!为了点蝇头小利竟然出卖自己的幸福!”
崔宁乐回答:“这叫分享幸福。”
许萧却是两眼放光:“这招不错。刘冬同志,你居然没把资源好好利用上!”刘冬想起自己每桌八百八的豪华婚宴席就内牛满面。
傅晓春大笑:“师傅得了个贤内助!”刚说完就差点没被赵书言飞过来的筷子击中。
唯有创收的主力军陈凌哭笑不得:“殿下,您忘了这酒吧也有您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自己没法盈利,难道他这个股东会不受影响?
“只有一天不盈利,难道就会影响我的收入?”赵书言傲慢地撇他一眼。
崔宁乐继续替他解答:“不减反增,为提前了解新人的八卦,反倒会刺激酒吧的客流量,这个影响会从婚前半个月持续到婚后半个月。同时也算是免费做了宣传。”
不愧是把数学运用到建筑上的伟大的设计师!
得到利好消息的确认,赵书言立刻把为什么要办婚宴的问题抛到了脑后,追问他那刚回国没多久的徒弟:“有没有带回什么资本主义国家的糖衣炮弹?”
傅晓春如今身份不同了,自从毕业后就直接进了父亲的地产公司,三年时间便跳到了研发部经理,俨然就是总裁接班人的态势,身价一下就把在座的所有人抛了一条街。前段时间为了研究资本主义国家的地产经济,特地到欧美蹲了半年,走之前还很没出息地抱着师傅哭诉说万一我不在了千万要帮我守住陈凌这个招蜂引蝶的家伙。
陈凌何其无辜,他只不过是开了两间专为同志服务的酒吧,只不过是因为性格和外貌都颇得一些M受的喜欢,便成了傅晓春这个醋桶子口中的花蝴蝶。
赵书言当时冷笑着一把拉开徒弟的脑袋,很不给面子地说:“傅经理,先把你周围那帮留着口水的痴男怨女理干净,别让我再看到陈凌跟你冷战住酒吧的场面。”
傅晓春当即就红了脸:“我从来没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是他老误会!”
“就没见过我家崔宁乐误会我。”芦花鸡对自己招蜂惹蝶的本事也有自知之明。
“……那是……那是……”傅晓春憋了半天,才实话实说:“他生气的时候我才能趁机压倒他……”
真是夫夫吵架狗都嫌!
正在给陈凌夹菜的傅晓春一听他的质疑,立刻就回答:“绝对没有!老外不喜欢我这种类型!敢把我当女人看的,也被我揍得半死!”说着还得意的看了眼陈凌。可对方根本就无动于衷,正在跟刘冬讨论婚宴细节的事情。
傅晓春,二十八岁,娃娃脸美青年,此生最大的烦恼是,他长高了,事业有成了,跆拳道黑带了,结果,在床上的地位还是需要绞尽脑汁。
同样有着这种烦恼的芦花鸡却从来甚少在这个问题上与他探讨。
傅晓春偷偷请教过崔宁乐,对方嘴角微挑,笑容有些蛇类的危险:“偶尔的对情人的放纵是调情,但是地位,那是不容篡夺的。”
一瞬间骑士大人的形象变成了架空女王殿下的权臣。傅晓春打了个冷战。
相比起夫夫四人组的伟大前程,刘冬也在经历着人生往上爬的艰难阶段。他家庭挺普通,顶多比平常人多了几个小钱,不仅一切事业都要靠自己努力,还要想着养家糊口娶老婆,自然压力颇大。为了多赚点钱,他干脆自己开了个事务所,所有项目都要亲自去跑,三年来几乎就没有准点下班的时候。要不是老婆是个宅女,估计早跑了。
而大美人许萧同样也是个不像命运屈服的主儿,即使家中早给她准备了政府部门的职位,可她硬是靠自己的本事进了规划局,当起了普通的设计师。
如今稍显光鲜的六人,又有谁会提起前几年那不堪回首的劳碌和煎熬?
二十八岁,是个已经该承担起家庭国家责任的年纪了,不管成功与否,都是人生另一个阶段的开始。
他们是何其有幸,在这个时候身边有心意相通的人的扶持?
又何其有幸在这个尔虞我诈的时代仍然拥有这样单纯亲密的友情?
刘冬在婚宴请帖上曾写了句:感谢有你。
那是他们能说的最真心诚意的感恩。感谢有你,从十八岁开始,就不离不弃,一起走过那刚刚成年而又懵懂的年纪,又走过那摸爬滚打想哭却又不敢在别人面前流泪的年纪,然后走到现在这样总算能稍微轻松地笑着的年纪。
刘冬那天晚上又喝醉了。
他流着眼泪说着藏在心底好久的话,那些他认为一个男人不该随便晾出来的情感,以及那些男人不该轻易认输的辛酸。
许萧坐在旁边,像个哥儿们一样搂着他的肩膀,眼眶通红。
他们已经不再是少年,青春宛如奔腾的河流,只能站在原地看着他流逝远去。
总有一天,他们会满脸皱纹地回忆起刚认识时的模样。
那时候傅晓春无辜无奈地说:“对不起,我填错宿舍号了。”
那时候刘冬拿着大枣说:“我家盛产大枣,哎,你长得真好看!”
那时候崔宁乐有些疏离地说:“你好,我是崔宁乐,你的新室友。”
那时候许萧眼底闪着光说:“你满足了我长久以来的梦想!”
那时候陈凌狼狈地骂:“看什么看!”
然后,赵书言总是笑得没心没肺地站在那里,逆着光,说:“嗯,我叫赵书言。”
那时候他们又怎会想象得到十年后的模样?
不过,幸好有你。
即使你逆着光,我也能辨认出你的模样。
圣诞快乐,我的朋友们。
逆光少年 番外之小芦花鸡诞生
八点的时候,外面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因为搬到了郊区的别墅来住,外头只看得到几盏灯。
自从两人一起从B城回到赵书言的家乡工作,赵老爷子就希望有更多的时间看到乖孙,加上他又不想两个男人长时间住在一个房子里惹人闲话,就一声令下,让赵书言搬到了自己以前买的老别墅里,而老爷子自己则住在离这儿不到二十分钟的新区。
别墅的环境固然好,但毕竟离市区有点距离,每天清晨崔宁乐只能半拖半抱地将赖床的家伙塞进自己的车子里,然后一起上班。
每当崔宁乐出差,卧室里的闹钟都会增加到五六个,床头一个床尾一个柜子一个洗浴间一个餐厅一个,门口一个。你看,刚刚好是起床出门的顺序。
赵书言有时候会被气得暴跳,可这些闹钟都是设了密码的,除了崔宁乐,谁都关不了。崔宁乐甚至跟一个的士司机达成了长期预约,只要自己不在,接送上班的事儿就交给这位司机大叔。
灰溜溜的芦花鸡只能按时打车上班。
至于为什么芦花鸡不能开车,崔宁乐会指着家里唯一一辆车说:看到没有,CAMERO,这种货色再开这种车上班,我们家的门槛都能被提亲的人踩烂!
强烈要求买CAMERO以至于到现在还要还车辆贷款的芦花鸡继续低头玩手指。
赵书言的工作是建筑设计,这半年时间因为支援震后灾区重建,时常要出差去灾区考察、汇报。其实崔宁乐并不喜欢他去灾区,因为每次赵书言回家的时候,心情总会比平时低落许多。他知道这只骄傲的芦花鸡看起来高傲,内心却总是柔软无比,于是每次他要出差前,崔宁乐都会给他的行李里添加一些小孩的衣物,或者一些药品,只希望他在分享这些东西的时候,能够更快乐一些。
时钟到了九点的时候,终于远远地看到一个人撑着伞走过来。
崔宁乐放下手中的书,到厨房里去热饭菜。刚端出来,就看到赵书言半垂着眼眸缩在沙发里。“脏死了,快去洗澡。”崔宁乐用脚去踢他。
赵书言哼哼唧唧地就是不肯起来。
崔宁乐半跪在他面前,拨开他的头发,让他抬头看自己:“怎么了?”
“宁乐,”赵书言说得不大声,似乎略有些心虚,“我们……”
“嗯?”这家伙不会做了什么亏心事儿吧?
“我们领养一个小孩怎么样?”
调戏着他脸蛋的手略微僵硬了一下,崔宁乐微微笑着说:“你先洗澡,吃完饭我们再来讨论。”
“……那你是同意还是反对?”赵书言微微动了下耳朵。
“我先想想。”崔宁乐笑容不变。
赵书言松了口气,两三下就扒了衣服,只穿着内裤冲进了浴室。
崔宁乐看着一地的脏衣服,青筋凸起,终于忍不住朝浴室方向大吼:“你再给我乱扔衣服我就把袜子塞进你的嘴里!”
赵书言说,他在灾区遇到了一个五岁的小孩,叫臭球。
臭球身材又瘦又小,地震的时候他失去了所有亲人,在灾后儿童救助中心跟大人们进行汇报表演的时候,他一个人站在舞台上,进行朗诵表演。跟其他声情并茂的孩子不一样,他的朗诵没有表情,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只是大声地背诵着,表现连良好都说不上。可就是这样生硬的笨拙的表演,却异常对了赵书言的胃口,他甚至能在那孩子身上看到自己从前被奶奶逼着背书的样子。
赵书言私下去找中心主任打听,这才知道,臭球因为长得不错,好多人都说要领养,偏偏这孩子对故土极有感情,死活不愿离开这里。赵书言看着那孩子扁着嘴低头,用沉默来保持倔强的模样,更是觉得跟小时候的自己有几分相像。
“就因为这样要领养?”崔宁乐单手撑着下巴,微皱眉头。这简直就像是大芦花鸡在野外找到了小芦花鸡,兴奋得想要将其纳入麾下一样。
“那也不是这么简单……”赵书言轻笑,插起一块鱼肉塞进崔宁乐嘴里,“我是觉得……要是我不在了,你是不是会很孤独?”
咀嚼的动作停顿下来,崔宁乐猛地抬头看他,眼神里是不容置疑的恼怒:“你要去哪里?”
赵书言伸手去摸他的脑袋,就像他总是对自己做的那样:“哎,宁乐,虽然这话不吉利,可是我看到那些废墟的时候,想的不是这里太惨了,而是你。我怕的不是再来一次地震,我怕的是如果埋在废墟里面的其中一个人是你,或者是我。”
崔宁乐生气地一把挥开他的手,过了一会又觉得内疚,眼神闪烁,不再看他。“天灾人祸,谁都避不了。你想这么多干嘛?”
赵书言笑嘻嘻地,继续摸他的脑袋:“你怕,你就是在怕。”
崔宁乐也懒得再反驳他,只是把菜夹到他碗里:“怕你妹,快吃。”
“所以我想,把他领养回来吧?就算我不在了,还有一个小赵书言陪着你,如果你不在了,”赵书言半垂眼眸,拿筷子捅着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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