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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旗袍-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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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锦绣旗袍
作者:周业娅
内容简介:
民国时代,哀怨的新娘身着锦绣旗袍,在秦淮河畔璀璨灯火中投水自尽。这件被诅咒的旗袍,凡接触者必会丧命。死亡恐怖不断蔓延,怨气始终死守旗袍,诅咒每一个穿过它的人……
“锦绣旗袍店”的老板李影意外遇见这件“秦淮灯影清旗袍”,从此发生一连串诡异的事情。旗袍上怨气冲天,死亡笼罩每一个穿过它的人。他们不是行踪成迷,就是悲惨横死。通晓灵异的古董店老板唐朝与李影开展了对这件旗袍的调查,却发现离奇失踪的爷爷与此案件有关。而这股深沉的怨气因受人惊动,开始越演越烈,无人能挡,凡见过旗袍的人开始无一幸免……
正文
序 虚构的悲伤
文/莫逆
她死了,他死了,他和她也死了,空气都停滞不动,他们披头散发,满腔怨气,悲愤地看着作者对他们的谋杀。
没有人对他们点评,你们死得其所。
只是虚构。
轻韵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友善且单纯,而当她把这篇充满虚幻和血腥的故事呈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没办法把故事和她本人联系到一起。其实她发表在BBS里的文字里,描写死亡的篇幅不算少,可以说,阴晦孤冷的文字她已经拿捏得十分娴熟,只是从没写过长篇小说的她,陪着自己设置的人物生活那么久,陪着他们惊怵、纠缠、选择、哭泣,那是怎样压抑的两个月。
我试图更走近她一些,于是走进这篇故事。
《锦绣旗袍》里的人物都是不幸的,李影弟弟的女友小贾,弟弟蔚彬,好友青琳,背叛的男友云峰……即使开篇就知道是个悲剧,但读完的时候还是一阵凄凉。这跟几年前看余华的《活着》和李修文的《滴泪痣》一样感觉,这里的感觉指的是沉重感,书里的人物在作者的安排下死得义无返顾酣畅淋漓,除了孤单存活的主人公自己。几年前还对人生充满无限感触的我义愤填膺地问李修文:“你把他们写死的时候不会难过?非要这样去赚足读者的眼泪?”他给了我一个很柔软的回答,他说,写的时候自己哭了不下五次,一开始就是个悲剧,那些人物注定要死。
关于写作里的悲剧,罗兰·巴尔特是这样注释:悲剧只是一种汇集人类不幸的方法,一种将它归类,即以一种必然性、一种智慧、一种净化的形式将它证明的方法,拒绝这一恢复,探寻不屈从于它的种种技术手法,在今天的文学领域是一项必要的任务。
因为《锦绣旗袍》是篇灵异故事,所以这篇悲剧在我眼里得到赦免,我不会忿忿去问,“你写这些的时候会不会难过”,即使我眼里看到的满满是冷僻颓靡的色调。
一个器皿,只把它视为器皿,就只是形状和质地,或许还有用途;一个锤子,单纯的只当作锤子,也只是形状质地外带重量,如果非要赘述,那么还有它的打击力度;一篇灵异小说,如果不想它那么扯痛自己,那就去欣赏由字与字构成的它的血肉,也就是文笔。轻韵的语言毫无障碍,姿肆横溢的句子,鬼魅深长的梦境,危险游走的心理活动描写,这在一个年轻女孩身上算难能可贵。
撇除文笔看故事框架,这有一个前提。编造故事的能力是每一个写小说的人都应具有的特质,这与笔者的内心世界有牢不可破的关联,他她得引导故事去完成它存在的使命,使人哭使人笑使人深思和在这些文字背后表达了他她所要表达的深度,才能有味道,才能被读下去。如果自由自在的虚构、引人注目的虚构成了作品的主体,那无意这个笔者就是成功的。轻韵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尽管还比较稚嫩,这篇小说的局限性在于限于主体内部真实,也就是限于变幻莫测的心理描写和物件、情景描写。细腻的文笔之下,掩藏不了对范围扩大、故事情节拉宽之后鞭长莫及的局限性。但这不影响她成长。也可以说,谁都是在眼前的视野慢慢拓宽之后才成长起来。
唐朝在小说里是唯一的好人,不离不弃不索取不消融。这是一种精神建筑,是作者对理想人物的幻想奢望借小说之名得以再塑。我总认定这样的人在世间是绝种了的,所以这种形象可以恣意的在虚幻故事里换一百种脸孔一百种身份出现,他们不会死,再冷酷的作者都不忍心把他们写死。
死的是看到某篇小说某个句子会难过的人。年纪大的哥们姐们推崇现实,夜夜笙歌日日排场,有钱就行一切速成,他们不会被文字左右;年纪小的弟弟妹妹叼着烟咬着口香糖快速奔向早熟情人的怀抱,他们也不会动容;脆弱的是身处感情夹缝中的人,不必别人给自己对号入座,就会自动自觉的自嘲,只要自己愿意任何时间不分场合都能为自己演示。如若一个小丑。原来小丑把脸涂成狰狞的花骨朵是有原因的。
鲁羊是个脆弱的人,所以他写得出这样的诗句:
烟缕在眼前飘来飘去
它们在五棵手指间做着萦绕的姿态
然后结成圆圈
或者越来越零散
它们离开视线的那一瞬间
会很快地显得笔直,不再弯曲
类似于我们最后的样子
如果非要结束,那就把自己想象成一支烟,反正都要消散,就留给别人一张无恙的脸。
远去的只是记忆,岁月只会留给你一道或两道貌似深刻的皱纹,可它们并不能唤醒你深处的悲伤,只能为你制造更多的苦楚。
——纪念日益沉重的青春
第一章 遇见
我开的旗袍店的位置不算太好,坐落在嘉定区一条大马路靠左的一条街道里,店门前的街道大概只有几米来宽,对面水果摊的讨价还价也可以听得清清楚楚,时间长了,还可以端摸出这段时间水果价格的行情。旗袍店的左边是一家开了很多年的书店,平时也没什么人光顾,偶尔见带着眼睛的几个貌似知识分子模样的人进出,往往他们从书店出来后,嘴里喃喃自语,也不知道在嘀咕什么;还有就是装扮前卫摩登的女郎去翻翻里面的时尚杂志,因为书店的橱窗是一块大镜子,她们出来的时候还利用那镜子描一下眉什么的,也算是一道风景。
旗袍店的门前还有两棵大榕树,也许是年代久远的原因吧,这两树盘根错节的,两个人也环抱不了那树干。奇怪的是,树长的高了,从下往上看,顶上好象两树的叶子都长在一起了,远远看去,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一棵树的茂盛。
街上的行人一向都不多,来来往往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上班下班送孩子接孩子的……一到晚上整条街就出奇的冷清,一阵风吹过,那风声伴着老树一起摇曳,簌簌作响,总让人从心里掠起丝丝冷意。
来我旗袍店定做旗袍的女人,都爱在晚上来,所以每天营业到凌晨也是家常便事了。
店里的事从来都是我一个人在主持,小到打扫卫生大到做旗袍,都是我一个人在扑上忙下的,日子长了,也是觉得机械得很。不过这年头,一个女孩子又能去干什么活,除了对旗袍有点遗传的认识外,我想我也别无所长了。
至于遗传的因素,主要是说我祖父。祖父是旧上海滩一个专门为上流社会贵妇剪裁旗袍的好手,那时候他有个外号叫神袍李,有人请他做旗袍的时候,他只要看那女子一眼,就可以在一顿饭的工夫画出那女子的身型以及尺寸的构图,再下来,剪裁好一袭完整的旗袍更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那时候在上海滩,我祖父做旗袍的工价是最高的。
正在祖父被上流那些贵妇人捧星逐月的时候,在一个晚上,祖父一声不吭的扔下了我跟祖母,从此消失得无踪无影,了无音讯。
每当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总感觉到莫名的烦躁,那些童年里破碎却清晰的记忆,如幻灯片一样在脑海里不断地回放,一再拨动你想要平息的心潮。记忆就是这么怪,越是想要忘记的越是清晰,所以总抑制不了自己不去想他,眼前最常浮现相片里祖父的模样,慈祥平和,永远对你保持一种宽容大度的笑意。
今晚上又起风了,我呆呆的望着空空的街角,百无聊赖。在骨头都发出寂寞无聊的叫嚣时,电话响了,铃铃铃……
“小影,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我妈生日,她可想你啦!”电话那头是我的同学何青琳,这丫头整日疯疯颠颠的,爱跳爱玩爱热闹。电话那头,我还没有问话,她一个人就噼里啪啦地说开了,上次已经出过洋相了,还死性不改。
“好吧好吧,明个儿我早点关门过去。”我笑着答应。
挂下电话,转过身来,伸伸懒腰长长地舒了口气。看来今天应该没什么生意了,现在都晚上10点了。白天下过一场大雨,路面凹下去的地方积满了水,一滩接一滩的,在路灯的照射下,明晃晃像一面又一面的镜子,相互镶嵌扶持着,直到路的尽头。在这样的天气下,实在让人没有外出的欲望。
我把柜台的东西收拾好,正要把门拉下,眼角一闪,发现门前的大树下俨然站着一个女人,借着昏暗的灯光,依稀看见那女人大概30来岁,手里拿着一包东西。在我发愣的时候,她已扭着纤腰向我走了过来。
“李小姐,你好,我可以进来吗?”她冲我笑了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点了点头,侧了侧身让她进店。
那女子径直走到柜台,把手里的东西往柜台一放,看了我一眼,说:“我有件衣服坏了,你帮我缝缝可好?”
只见她慢慢把那包裹打开,那双手丰腴而灵活,而且保养得很好,在灯光里闪着白皙的亮泽。
转眼间,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件墨绿色的旗袍。
我伸手接过,这旗袍用软缎真丝织成,手感如水柔丝滑,七分的袖子,花边镶滚,胸襟处手绣一朵绦色郁金香,袖口橘红片金窄边,旗袍最上面的钮扣上嵌着一粒珍珠,格外的精致。那珍珠也就小指盖那么大小,成色晕黄,一看便知是古物。
“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惊道,一阵冷意从心底直冲脑顶。
做我们这行的,只要有点些名气的,没有谁不知道这‘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打小就听祖父时时提起,对‘秦淮灯影清旗袍’的传说,已由最初的惊悸转归为平淡。长大上学后,便更不相信那一套离奇的诡异传说。只是现在夜近三更乍见还是忍不住头皮发怵,不过那种恐惧也只是一闪即过,我很快就恢复了镇静。
我并未见过这‘秦淮灯影清旗袍’,只是它的模样已被我的祖父用言语无数次的传递到脑海里,想要不记得都难。‘秦淮灯影清’的来历不过是跟据地点与当时的景致而来。说的是那位富家小姐夜投秦淮河身着的就是这件旗袍,当时,秦淮河畔灯光璀璨,渔火点点,人声鼎沸,却无法阻止这悲剧的发生。至于清字是朝代,其实那时已是民国初期,只是当时有那么一帮子老夫子,特别是为数不多的满人,特别怀念清朝,脑勺后还拖着清代的辫子。如此的恋清情结竟还繁衍到衣服上,所以就硬生生的给这件衣服的名字加上个清字。也就有了‘秦淮灯影清’这个名字,其实当时这旗袍也就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当那富家小姐下葬后,这件衣服却因为领口那颗名贵的珍珠,还有她家人对她的怀念之情而留了下来,给了她妹妹,三年无事。却没想她妹妹在出嫁那日,踏出花轿时,竟不知从哪里窜出一匹疯马,将她活生生踩死。街上一算命的瞎子说这衣裳是件凶衣,是她姐姐的怨气太深,如今再加上妹妹这一桩,又加深了几分,不能再现世。于是在妹妹下葬那日让这件衣服陪葬。数十年后,这件衣服又被盗墓者盗出,由一富商收藏,膝下独女大喜之日离奇死亡。后有人陆续得此衣,凡家里有女眷的,无不是年值妙龄香消玉殒。这旗袍成了不吉之物,在旗袍界无人不知。但仍是人人好奇,恨不得获之一观其貌。关于这件旗袍的传说,也有了很多种版本:有人说,之所以会有怨,是姐姐因为家人的阴挠不能与心上人结合,所以会对相爱的人产生嫉妒,所以才会一再的发出悲剧;也有人说最初的怨恨是她对妹妹的怨,还说因为她妹妹要嫁的人正是她的未婚夫,所以她妹妹才会在出嫁之日死于非命……当然,远不止这么两种,只是这两种更让人容易接受。但我还是相信第一种,在我心里我一直认为亲情是最干净的,爱情是最神圣的,所以那个她爱的他,在她死后,是怎么也不会娶她妹妹的。
受祖父的影响,我小时候便对这件旗袍极其好奇。从会剪裁之日起,就常常悄悄的就着脑子里‘秦淮灯影清旗袍’的模样做过几件。捧了去给奶奶看,问她像不像。每次必遭她的责骂。最后一次竟二话不说用剪子给我绞了个稀烂。奶奶是个性情温良之人,加之平素吃斋念佛。记得十五岁祖父失踪,也没见她有过如此大的情绪波动。也不敢问为什么,以后就是做了,也自己悄悄地挂在店里欣赏。
其实,祖父也没见过这件旗袍,只是对它的那股子狂热,几乎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只要一闲下来,他就做旗袍,每件旗袍总有七八分‘秦淮灯影清旗袍’的影子。那时店里的三排衣架,齐刷刷的全是‘秦淮灯影清旗袍’,他做了就自己看,别人出再高的价他也不卖。所以虽然他当时在上海滩虽算个人物,日子却并不宽裕。奶奶也从来没有报怨过他,只是在祖父出走一年后,她把那么多的旗袍连同他的东西,一起烧了个精光。我知道,奶奶这是爱之深,恨之切。从那以后,她再不准我在她面前提起祖父。
我把那个女人的旗袍仔细地翻了几遍……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破损的地方。正疑惑,那女人伸手拿过旗袍,她的指尖划过我手背,沁凉如冰,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女人见了,莞尔一笑:“我的手四季如冰,大夫说是气血不足,是生我儿子时落下的病根,当时差点血崩。女人呵!可真是不容易。”
“呵,是呢!太太这衣服有什么瑕疵?我看了半天,发现都挺好的嘛!”我脸上挂着职业味十足的笑容,并没有把她后面关于身体的话听进耳去。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别看她们个个年纪不大,却一样的那么多话,一个小小的话题,她们就有本事扯个十万八千里。
“哟!瞧我这人,真是不好意思,耽误李小姐了。呶,你瞧!就胳肢窝底下跑线了,我怕自己补,万一扭线就不好看了。”
我又重接过旗袍,可不是,腋下跑了大约两寸的线,只要不抬胳膊也就瞧不出来。那断裂的线头呈腊黄色,显是年月久远,残留在线头已有些毛糙,像破了许久的模样。我开好单据递给她:“小毛病,你明天来取好了。不过得早点,因为明天我会早点打烊。”
“李小姐,多少钱。”她打开小坤包,抽出一张50元的大钞。
“不用了,来我店里补衣服的,只要是旗袍,一律免费。”我指着墙上的价目表旁边的店规对她说。
“那就谢谢李小姐了,我先走了。”那女人转身走了出去。
我舒了一口气,把那件旗袍放进抽屉里。关上店门。走出店门,习惯性地往马路两头望了望,只见街两头空旷,一个人影也没有。我的店位于新郁路,两头要拐弯也得走100米左右才行。我关店门也不过两分钟,那女人脚程并不算快,却瞬间没了踪影。风吹得马路两边的桦树沙沙作响,隐隐有高跟脚“得得……”声传来。在深夜甚是可怖。我有些恍惚,又有些后怕。
“李影,关门了啊?今天生意可真是差!才做千把块钱,再这么下去得喝西北风了。”隔壁礼品店的小林也锁上店门跟我打招呼。
我笑应:“生意是不好了点!不过你别不知足,雨天做千把块算好的了。今天我也早点关门。昨天没睡好,累死了。”关好门,再侧耳一听,除了树叶的声音,哪里还有高跟脚的声音?我想,一定是昨天没有休息好,产生了幻听。
第二章 怪梦
在路口跟小林道别后,我把MP3的耳塞塞进双耳。蔡依林轻快悦耳的歌声瞬时灌满耳朵。我总喜欢把音量开大到极限,这样就听不到外界的一丝杂音,如置身现场音乐会一样。听音乐,特别是听小蔡这一类歌手的,声音轻了,那韵就淡了。我踩着《海盗》的节拍蹦跳着前行,我想那动作一定非常的滑稽,你可以想象,一个脚踏细跟皮鞋的女子成疯颠状前行,会是什么样的场景?虽然我听音乐有些怪异的举动,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绝对不会像某一大群人那样跟着旋律唱出来。以前我也会唱出来的,自从有次在公交车上听了一次如猪嚎般的现场模仿秀后,才明白那是多么的恶形恶状,何止是强奸听觉,简直就是轮奸!自此,听音乐绝不让自己的声带失控制造噪音。这样的夜里,路边的梧桐正好遮住我的疯颠状,也就不用担自己丑态被多少人窥见。
肩一沉,已感觉一块冰凉的东西搭了上来。我几乎要跳起来,惊恐万状地回头,左耳的右塞因为扭头的姿势从耳洞里掉了出来,在胸前晃荡着,扯着右耳的耳塞,在耳朵里一顿一顿,像是以前往民房时摇井水用的木桶,只差发出“格吱格吱……”的声音。
面前站着一个女子,挽得高高的髻发,脸颊娟秀,裸露在风中的双臂圆润白皙,沿着手臂,我看到我肩上的冰冷来自于——她的右手。她嘴角挂着笑,双眸似两颗被浸在水里熟透的紫葡萄,笑起来时水波微漾,分外迷人,不就是刚才去我店里让我补旗袍的女人吗?我松了口气,左手夸张地拍着心口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谁呢!对了,刚忘了问太太怎么称呼?”我这才想起来刚没有问过她姓名。
“哦,我夫家姓骆,骆驼的骆。真是不好意思,刚吓着你了。我在路边叫了你好几声你没听见?”她拘谨地笑起来,右手抽离我肩头,抚着鬓角以掩饰心底的不安,脸上有十七八岁少女才有的羞涩。
看见她那副歉意的模样反倒觉得是自己大惊小怪了,指了指胸前的MP3,便安抚她说:“骆太太,没关系的,我这人有时会夸张一点。也不怎么吓的,这条路我早就走熟了。要怪就得怪我自己把MP3的音乐开得太大了。”
“李小姐可真会安慰人。”
“呃……”一时语塞,我并不善言辞,恭维客套之类的话更是说不出口。只好学她的模样把肩上的头发往后拢了拢问:“好晚了,骆太太还不回去啊?”
“我等车。”她探了身子往路口张望。
“等车?这里不是站台啊?”话一出来,就懊恼起来,痛恨自己总是嘴比脑子转得快。一般这么贵气的少妇,多半都是阔少夫人,怎么可能去挤公交车?
“我老公会派司机来接我。李小姐家往哪里?要不一会顺路送你回家。”
“谢谢骆太太,我家就在前面不远。本来想请你上去喝杯咖啡,既然骆太太等人,那我就先回去了,就不打扰你了。”
“好的,李小姐再见。”
“骆太太再见。”
旗袍店离家也不过五分钟的路程,拐个弯向前五十米就是我住的辰泰新苑。刚跨进小区的时候,心里忽然感觉怪怪的,莫名其妙地回过头望向来时路。二十米远处已不见了那位骆太太的踪迹。刚才跟她说话时我就关了音乐,而没听到有车辆刹车停靠的声音,怎么转眼就没有影儿?揉了揉眼睛,前面还是一片冷清无人迹。正迷惑,门口的保安老陈跟我打招呼:“小影,下班了啊?”
“是呢!陈阿叔今天值晚班啊?”
“嗯,小影,你刚在前面干嘛啊?大老远就见你站那里半天,我当有什么事呢。要你再不过来,我还打算过去看看。”
“哪儿?”我心一惊,小区的保安值班室正对我过来的马路,现在是晚上,能看清我也就二十米左右,再远要看清也难。而刚刚我正在跟骆太太说话,老陈不可能只看到我而看不到骆太太。
“就是那边不远,就那丛刺玫瑰那儿。”
我一惊,老陈没有看到骆太太?她穿的是白衣,如果看到了我不可能看不到她。转念又安慰自己,那位骆太太比我略矮了五公分,也许是我挡住了老陈的视线。又也许是老陈眼睛不好使了。跟老陈告别后,把MP3收进包里。生怕再遇到什么奇怪的事。
“奶奶,我回来了。”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和出门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和奶奶打招呼。
“快去洗澡,浑身汗腻腻的,难闻死了。”奶奶有一定程度的洁癖,每次我出门回家必须洗澡,哪怕时间差距只有半个小时。朋友们都知道,所以大多都不喜欢来我家,因为每回她总会在一旁指挥,这样坐不行,那样坐不对的。就连我有时也受不了她的约束,更别说是朋友了,所以家里通常都只有我们俩人,冷冷清清的。
等洗好澡出来,奶奶已经点好了一柱香递给我。奶奶信佛,家里供着一尊菩萨,说是去邪保平安。还要求我每天回家必须上一柱香,所以我家的客厅四季总弥漫着一股檀香味。上完香后陪奶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想起今天遇见的那件传奇旗袍,心里痒,想问又不敢问,最后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我挪了挪身子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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