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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过期不候-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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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开车的,没看到这里有减速带吗!”郑桐跺了跺那条黑黄相间的铸钢减速带,又瞥一眼汽车上那个带着小翅膀的标志,“开宾利就了不起啊!”
关鸣推开车门走下来的那一刻,郑桐第一次产生希望时间能够倒流的想法。
他动时,风云变色,他一笑,融化江南。
第一次看到关鸣,郑桐脑子里飘过的就是这句话。
“对不起,我赶时间,没有注意到你,你没事吧?”关鸣带点歉意,微微笑着对趋近于石化的郑桐说。
郑桐立刻收起了那副花痴样子,刚才那般悍妇的模样也随即被她揣进口袋,挠了挠头发,说:“没事,我也赶时间,刚才没看到你的车过来。”
“既然这样……我就先走了,小姐,你确定不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不需要不需要。”郑桐笑着摆摆手,说:“我没事。”
看到关鸣开着车把自己甩在身后,郑桐才恍然想起自己马上就要迟到了,一路飞奔至化妆间。以为不过是一面之缘,未曾想到上台时发现他竟然就坐在VIP的位置。比赛结束后,主持人宣布由华媒关总亲自为冠军颁奖,她才知道,原来这个年纪轻轻,眉目俊朗的男子就是叱咤影视界的关鸣。
一直以来,怀揣美妙白日梦的小女孩,在那一刻仿佛看到她的王子骑着白马而来。可惜,她没能拿到冠军,他就站在与她一步之遥的地方。她看到他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把奖杯递到冠军手里,而他,似乎已经认不出两个小时前与他在电视台门口纠缠的人就是他身边这个满面桃花的女孩。
如果没有在校园里看到他和温亭走在一起,谈笑风生的样子,如果没有华媒这一次大张旗鼓选角的消息,或许,在郑桐心里,关鸣就只是一个高不可攀的,梦一般的存在。几年之后她会和一个普通人结婚生子,把他收纳在青春的记忆里,或者永远藏在心里某一个角落。
但是当她发现自己有那么一点点的机会能够靠近他的时候,她便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自己近十年的理想,厚着脸皮去求温亭帮忙。
事情的发展比预想的还要顺利,她不仅踏入了这个圈子,甚至成为了华媒旗下一名艺人。只是因为能够和关鸣出现在同一座大厦,他变成了她的老板,她就可以兴奋的一整夜睡不着觉,抱着被子偷偷的笑。
别人都以为她是为了即将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而高兴,哪里知道她心里那点小小的得意,不过是出于有机会接近那个她爱的人。
“你这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你以为你是情圣吗!”郑桐突然拔高了嗓音,大声嚷起来,“连爱都不敢说,你算什么男人!”
“你……你什么时候知道的?”关鸣惊讶的看着郑桐,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没想到这个认识不久的小女孩都看出来了,那么,以笙呢?其他人呢?亭亭呢……
郑桐冷笑一声,说:“我早就知道了,你办公桌上的照片有她,有一回陈姐说我笑起来跟她很像,我甚至特意比较过……那天,所有人都在等你回来,你却背着她走了一路,从啡色一直走到你家……我都看到了的……”
郑桐说着眼泪又涌出来,慢慢靠在关鸣胸口,哽咽着说:“关鸣,温姐姐爱的是莫以笙,她不会爱你的……我是为了你才进入影视圈的,你看看我不行吗?我真的很喜欢你,当明星从来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是想要你……”
这一次,关鸣没有再推开郑桐,双手轻轻揽在她的肩头。郑桐心中一动,可下一刻,他说出的话却教她如坠冰窖。
“郑桐,我知道亭亭不会爱我,也没指望过我对她的感情能有开花结果的一天。不让她知道,是因为我希望还能以另一种身份陪在她身边,况且,以笙对她很好,我不愿打破我们三个人之间的平衡。郑桐,除了亭亭,我恐怕再不会爱上别人了,别委屈你自己。”
郑桐在他怀里使劲的摇头,眼泪鼻涕都蹭在他素色的衬衫上,“我不要,我愿意等,他们已经结婚了,我会等到你忘记她的那一天。”
159。【番外】——关鸣(上)
更新时间:2013…3…23 16:30:10 本章字数:3107
四岁那年,大院里温家多了两个孩子,一个是温盛信,一个是温亭。
大部分军人都偏爱男孩子一些,这不是所谓的重男轻女,只是在他们的心里,多多少少有一种想要把军人精神和气质传承下去的愿望。可是温家老爷子是个异数,他把温亭宠上了天,温家所有人也都宠着她,她的爸爸妈妈,伯伯伯母,还有他那几个堂兄。啊,对了,还有莫以笙。
这么多人宠着护着,温亭又总喜欢跟温盛仁,莫以笙他们玩在一起,越发的不像个小姑娘,简直是个小土匪。爬树,翻墙,和泥,哪里都少不了她,跟平日里接触的那些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爸爸说温四叔救过他的命,温亭是温四叔的女儿,所以我也要对她好。温亭已经有太多人爱着,护着了,难道还少我一个?
虽然这样想,可每次她对我要求什么的时候,我还是尽力满足。她想要什么我都给了,哪怕是我极为珍爱的,爸爸买给我的那把水枪。我没想到的是,她接过水枪居然就对我开炮了。
隆冬腊月,零下十度的天气,水喷在我脸上的那一刻,我似乎能听到结冰的声音。我是真的气急了,一把抢过水枪,就把温亭推倒在地上。其实莫以笙赶来的时候,我都还没下手,我只是扬着手吓唬她而已,让着她都已经变成习惯了,真打她两下反而下不去手了,结果却被以笙开了瓢。
从那以后,我就处处跟温亭做对,她真的太张狂了,总要有人压一压她嚣张的气焰,可事实上,我依旧没有停止对她的好。
大院里的每一个人都说温亭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父母的优点都集于一身。
上中学以前,我的大脑被变形金刚和各种漫画书充斥着,分不出精神来注意身边的女孩子。况且我比她大了四岁,当我开始有青春萌动的时候,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我只能说她是个外表可爱,内心彪悍的小姑娘。
直到我上了高中,她十二岁了,我才发现温老爷子给她取这个名字真的很合适。
亭亭玉立,她真的像池塘里的一株荷花,清秀而美丽,这样的认知致使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形容一个女子漂亮,就应该用亭亭玉立。
渐渐的,我发现以笙称呼她“亭亭”真的比“温亭”好听多了,显得那样亲昵,于是我也改变了对她的称呼,不再直呼全名,而是唤她的小名,亭亭。
亭亭,亭亭……她永远不会知道,在我第一次这样叫她之前,我在心里默默的念过多少次。
我不知道其他青春期的男孩子是怎样对待自己喜欢的女孩的,我想我是选用了最笨拙的一种方式,就是越喜欢,越是要欺负。
我一贯的跟她唱反调,看她被我气得跳脚,我心里却很高兴,至少她那是因我而起的情绪。可是当我看到她撅着嘴去找以笙的时候,我心里又忍不住觉得酸。
这大概就是我和以笙的差距,他会明明白白的让亭亭知道,他对她好,而我却把对她的好掩在了一次次的争吵和玩闹之下。
如果说从前看到亭亭和以笙亲近,我心里还只是有点酸的话,那么当她第一次明明白白告诉我她喜欢以笙的时候,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嫉妒,什么叫心痛。
那时候亭亭已经十六岁,在我心里占据了四年,就在我等着她长大的时间里,她已经悄悄把芳心许给了别人。她要我保守秘密,等到她考上G大的时候,她要亲口告诉以笙。原来,她努力考四中,考G大,都是为了以笙。
在那之后不久,以笙到法国留学,他走的那一天亭亭哭的眼睛肿成了核桃。
我不知道以笙当时是不是心疼她,我只知道,如果换做是我,我才不会去什么法兰西,即便是被父亲押上飞机,我也会跳下来,留在B市,留在她身边。在我眼里,有亭亭在的地方,才是这世上最美的地方,这也是我毕业以后没有选择出国深造的原因。
以笙离开的那些日子,我加倍的对亭亭好,希望她能趁这个时候看到我,忘掉以笙。尽管那时候我就已经知道,很多人都看好他们俩,可她什么都没对以笙说过,而以笙也从没提过对亭亭是什么样的感情,我想如果在这段日子里亭亭喜欢上我,那也不算对不起兄弟吧。
没有课的时候,我常去四中看亭亭,每次去都带很多东西给她。她喜欢的陈记杏仁酥,莲蓉饼,我会起个大早越过半座城去买;她偶尔说起的最近有什么新鲜的玩意儿,我会想办法帮她弄到手;她说这一学年的物理好难,我找了C大物理系的状元去帮她补习……
她班上有不少学生羡慕她,因为我,因为我带去给她的东西,因为我对她的好。每次看到她笑眯眯的迎向我,我眼前出现的就仿佛百花盛开的景象,那种感觉,美,很美。
就在我以为已经看到一丝曙光的时候,亭亭告诉我,她的志向改为B外法语系。不用说,又是为了以笙,因为以笙在法国,所以她就要学法语,她也想去法国吗?
我这么想,也这么问了。她笑着对我说,如果以笙不回来,她就去找他。我当时一定是被醋海淹没了,忍不住打击她,说,如果以笙在法国有女朋友了呢?
亭亭脸上的笑一滞,愣了半晌,说,不可能,怎么可能呢,以笙哥一定是我的,他不会喜欢别人。
那样肯定的语气,不容置疑的表情,我心里像有一根刺在搅动,生疼。
我等了这么多年,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当时的我像是被恶魔附体一般,诅咒着以笙,诅咒着她对他的一片痴情,我只盼着她的希望全部落空,而我会在这里等她回头,因为我相信,我一定这世上最爱她的男人。
如果我知道没有以笙,亭亭会难过的离开B市,我绝不会在心底许那样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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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个小番外,想来想去还是放在这里比较合适。正文还没结束。
160。【番外】——关鸣(下)
更新时间:2013…3…23 16:30:10 本章字数:2943
亭亭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温家聚集了不少人,温家和莫家人的意思我很明白,他们这是都认定了亭亭和以笙了。
临进门前,父亲在我的肩上用力一按。父亲是典型的军人,即使他后来脱掉一身戎装,转入政界,从军时的那种行事作风也丝毫未改。他不是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不管是对我还是对母亲,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了解我。
我想我的心思,父亲是一早就看穿了的,所以他会在那个时候,以那样含蓄的方式给与我一点安慰。父亲的叹息声里藏着的遗憾和惋惜,我听得出来。
我站在院子里吸了支烟,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今天踏进温家,就意味着我们三个人的关系自此尘埃落定。我和以笙是兄弟,亭亭永远是我最疼爱的小妹妹,而对于以笙来说,她会是他的妻子,未来,他们会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亭亭从楼梯下来的时候,我以为身边的一切都凝固了,连时间似乎都静止在那一刻。她像一只粉色的蝴蝶,翩跹而落,化身为最美丽的仙子,降在凡尘。看到她向我走过来,我努力的让自己的脸山挤出一个不至于难看的笑容,小心翼翼的收拾起那份惊艳和心动,送上我心底最真诚的赞叹。
如果那一天的男主角是我,我一定会兴奋的对着每一个人热络寒暄,展示我的幸福。让我这样憧憬,艳羡甚至嫉妒的幸运落在以笙身上,他却不懂得珍惜。
以笙和顾曼妮一起出现的时候,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亭亭眼里的忧伤和绝望,仿佛天塌地陷一般,一直以来的某种信仰被自己最信赖的人亲手毁掉。
亭亭对以笙的一片深情,被他就这么轻易的踩在脚下,还有她的自尊和骄傲。
我想这难道真是我的恶毒祈祷实现了么?以笙竟然真的爱上另一个女人。
我不能说当时我的心里没有一点儿欣喜,但更多的是心疼。亭亭那双眼睛太过明亮,太过清澈,让我无法忽视那里面浓浓的伤痛,尽管她在竭力掩饰,尽力笑脸迎人。
我是怎么也没想到,这次的打击会让她抛开这里的一切,再一次追逐以笙的脚步,踏上飞往巴黎的航班。当我从L市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远在法国,她的每一步我都来不及阻止,或许,是无能为力。
正如她在法国遇到了慕西霆,爱上慕西霆一样,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走向另一个男人,再次体验那种站在她身后,看她转身,离我越来越远的痛苦。
三年里,我已经记不清自己飞到巴黎多少次,有时候会去看她,带些她提起来就会流口水的小吃。如果时间紧张,我就只是在她公寓附近,或者她的学校,在她的必经之路上看一眼,跟着她默默的走一段路。
盛仁说,我做的太多了。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做得还不够,所以没能让亭亭看到我,后来我才明白,盛仁是太清楚我和亭亭的结局,才不希望我继续陷在里面。
知道亭亭和慕西霆在一起的那一年里,我开始想要戒掉对她的思念。疯狂的工作,酒精的麻痹都没能让我忘了她,甚至在短暂的遗忘之后,想念变得更加汹涌。终于,我开始流连各种娱乐场所,这世上有这么多女人,或妩媚,或精致,或温柔,或性/感,却没有一个能让我把亭亭从心里驱逐。
如果亭亭是一种绝症,我想我已经病入膏肓,可我终究舍不得就这样拔出病根,只能选择苟延残喘。当我真正接受亭亭这辈子只能是我一个瑰丽的梦境时,我终于可以学着那些豁达的人,看着以笙一点一点转变,一点一点用情。直至他告诉我,他是真的爱上亭亭,想要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拥有她,再不放手。
那时候,我想只要亭亭能幸福,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只要以笙能给她想要的。
在“啡色”看到那个再一次为以笙流眼泪的亭亭,我的心情已经和从前不同。不是不难受,只是因为知道以笙对她是真的用了心的,所以不会恨以笙,但是另外一个人,我怎么能轻易放过。
我背着亭亭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周围偶尔会有行人的窃笑。我早已不是充满激情的少年,却这样背着一个女人在熙攘的人潮中穿行,大概真的有些不合时宜。
一路上亭亭不停地叙说着那些年幼时的过往,她慢慢的说,我静静的听,都是她和以笙的。属于他们的青春年少,属于她心底最深也是最初的爱恋。
背着她从“啡色”一路走到大院,说是担心杜姨教训她,其实还是自己舍不得把她放下,只有转身再走上另一条路。
那一晚,大概是我这一生唯一的机会能够离她那么近。原以为我会彻夜难眠,心潮澎湃,真正面对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平静。
我就坐在床边,仔细的看着这个住在我心里十多年的女孩。脑海里不自觉的闪现出很多从前的画面,她小的时候,童年,少年,青春,从朝气蓬勃的女孩变成娇柔妩媚的女人。
她的一颦一笑都深深烙印在我心里,有时候想起来,我会一个人傻傻的笑,有时候却是一阵阵的心酸。
因为知道等待的滋味苦涩,所以我不愿让郑桐再体会这份苦。
她说的都对,我之所以为她做那一切,都是因为亭亭。因为是亭亭希望的,因为她那充满感染力的笑容和亭亭有几分相似。我愿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她在这个圈子站稳脚跟,帮他实现目标。可这其中不包括我,她想要的,注定得不到。
我不敢说自己这辈子再不会喜欢另一个女人,但是再不会像对亭亭这样眷恋一个女人,为她付出的所有热情和爱,覆水难收,那样炽烈的情感已经燃烧殆尽,不可能再生长。
如今我已没有更多的奢望,只希望亭亭能够度过这一关,和以笙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即使我在她的生命里只能是一个旁观者。
161。理发
更新时间:2013…3…23 16:30:11 本章字数:3294
温亭起床后站在窗口伸了个懒腰,微微仰头看着窗外的景色。
B市难得看到这样蔚蓝的天空,如果能在爷爷的躺椅里,晒着太阳,坐看云卷云舒,应该是件很惬意的事吧。
一双手从温亭腰侧滑入,而后在她小腹前交握,熟悉的气息轻缓的扑在她的脸侧。
这些天来,莫以笙总是喜欢这样站在她身后,让她靠在她怀里,有时候两个人就这么聊聊天,他醇厚的嗓音会让他有种微醺的酣然。有时候就只是静静的站着,看着窗外翠绿的草木,鲜艳的花朵,偶尔还有欢笑的孩子跑过。
时间缓缓的流过,岁月温柔的和她身后这个男人一样,让她即使天天见到,还会忍不住怦然心动。
“今天感觉怎么样?”莫以笙说话呼出的热气扑洒在温亭耳朵里,耳根便不争气的发热起来。
温亭点点头,嗯了一声。手术就定在明天上午,今天她要去理发,呃,确切的说,是要把头发全部剃掉,开颅手术不允许她留着这头长发。
似乎是感觉到温亭的不舍,莫以笙一手绕上她乌黑如瀑的发丝,低头轻轻一吻。她不舍,他又何尝忍心,她这一把黑发有多少年了?
二十几年来,除却她儿时未长成的那几年,他从没见过她短发是什么样子。
小时候她扎着两个羊角辫,随着她奔跑的动作一跳一跳,后来她束起马尾,她走路时,也会跟着一摇一摆,再往后,她的长发飘飘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还会长出来的……对吧?”温亭说,有点犹豫,有点不确定,对明天之后的一切,她都不敢太肯定。
莫以笙薄怒的捏一下她的耳珠,说:“当然。难道你没听说过,剃过光头以后,再长出来的头发会更密更黑?”
温亭悄悄蹙眉,旋即又笑了,“你什么时候也开始听信这些坊间流言了。”
莫以笙愤愤的哼了一声,这小女人现在越来越会拿他打趣。先前母亲去庙里求了一个平安符回来,他便给她挂在脖子上,她说进手术室的时候不能戴的,他就说不能戴就握在手心里。她当时笑呵呵的看着他,是嘲笑,说:“你这个无神论者什么时候开始迷信了,共/产/党/员不兴搞这一套的。”
人在对一件事情无能为力的时候,就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上,尽管微弱,求个心安吧。母亲是这样想的,他也无法抗拒被这样的思想侵占大脑,有希望总是好的。
“去换衣服,我们该走了。”莫以笙说。
“嗯……你先出去。”
莫以笙嘴角微扬,笑的邪肆,说:“你有哪里是我没看过的。”
温亭脸上大热,颧骨处泛出一片绯红,嘟着嘴,一边把莫以笙向外推一边说:“那也不给看,快出去……”
莫说从前两个人在一起缠/绵的时光,就是住院的这些日子,他也没少看过她通体雪白的身躯。
右边手指的僵硬很快发展到躯干的其他部分,发作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瞒得住母亲却瞒不住莫以笙。前些日子在浴室洗澡,手脚就突然不听使唤,手里一整瓶沐浴露掉在地上,咚的一声。她还没来得及把东西捡起来,莫以笙已经撞开了浴室的门,他握着她手的时候,她就知道,他一早就已经发现了的。
从那以后,莫以笙当真是郑桐说的寸步不离了,包揽了所有照顾她的事情,洗澡的时候,他也一定会陪在旁边,只怕她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起初温亭不习惯莫以笙看着赤/裸的自己,总是禁不住脸颊发热,可见他那样认真严肃的面孔,温柔细致的擦过她的身体,似乎不带半点情/欲,温亭倒觉得自己的思想太不纯洁了。
多年后,再说起这段日子,莫以笙才告诉她,其实帮她洗澡 ,对他来说不啻为一种酷刑。温亭皱着眉问为什么,伺候一下自己的老婆就这么辛苦?莫以笙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闷声闷气的说:“如果你最喜欢的烤鸭放在面前,配料也都齐备,散着诱人的香气,可是你却只能看不能吃,那不是酷刑是什么?”
面对这番言论,已经为人母的莫太太显然不是很满意,眯了眯眼,说:“既然你这么喜欢烤鸭,就一个人去前门吧,今晚我要跟儿子一起睡。”
幸亏现在不是冬天,只要换上简单的T恤仔裤就好,否则温亭身上必定是要出一层汗的,即使只是这样简单的动作,对现在的她来说都要费上好一番力气。待两个人收拾妥当出门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
去的那家店是莫以笙预约好的,那里生意火爆,他担心温亭不适应新造型,特意包下了那个时段,他们到的时候,除了店员,店里空无一人。
莫以笙站在温亭身后,怜惜的抚摸着她的长发,眼神里的眷恋让温亭心里有些发酸。
“以笙哥。”温亭握住他的手,面对着镜子,冲他笑了笑。莫以笙也对着她扬了扬嘴角,然后低头在她发心落下一吻,说:“以后,我看着你把头发蓄起来,那就是我们成为夫妻以后,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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