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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川往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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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洗脸,也不敢刷牙,悄悄爬到上铺,钻进被子里。
小童说我来得正巧,老板是每个月中发薪。我只用再干两个礼拜,就可以拿第一份工资了。
第二天清早,我起床到操场上跑步、背单词。看见冯静儿也在操场上,身边站着一个高个子男生。
我跑步路过她们时,男生向我“HI”了一声。他只穿着一件白背心,露出宽厚的胸肌,看上去英俊健硕,像是体育系的。
“今天的精读课你去吗?”见我过来,冯静儿没话找话。
“去啊。”
“你高考外语是多少分?”她忽然问。
“九十五。”我说。
她脸色微变,怀疑地看着我:“真的?”
“嗯。”
“听说你们那里的高中每天都有考试。从入学的第一天就开始应付高考。没有音乐课、没有图画课、也没有体育课。”
——生活中常能见到这种人,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人比她聪明,只有人比她刻苦。何必扰人清梦呢?我只好点头:“我们那里的高中,就是这样。”
“我爸爸就在英文系。”她说,“他不教精读。四年级的时候,你可以选他的‘当代英国小说’。他主要带研究生的课。”
“是吗?你爸爸是教授?”我瞪大眼睛。
“冯教授是博导。”男生更正。
“你叫他冯老师就行了。”
我淡笑。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她忽然问。
“我爸爸也是老师,教中学。”我说。
“这位是路捷。道路的路,捷径的捷。”
“你好。请问你是哪个系的?”
“国经系。”
“他是我们高中的高考冠军。”冯静儿甜蜜蜜地看着他,“明明可以上北大,却偏要到师大来。他这人,根本不把大学当回事儿。”
“师大的国经系也很强啊。”
“他刚上高三的时候,托福就考了六百分。”
“哦!”我肃然起敬。
“不耽误你晨练,课堂上见!”看见我一脸的惊异和钦佩,冯静儿心满意足地笑了。
我这学期一共选了五门课,基本上每天都有课。尤其是周二,上午一门,下午一门。上完课已经四点了。我匆匆吃过晚饭,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咖啡馆。
小童见到我,悄悄地说,“今天别惹小叶,她心情不好。”
“为什么?”
“以前她的心上人天天都是五点半来,偏偏今天没有来。”
“现在还不到六点。”
“那人非常准时。每次来的时候都正好五点半。”
他说得不错。整整一个晚上,西装青年都没有露面。小叶心不在焉,小童只好让她擦桌子、扫地、煮咖啡。不敢让她配饮料,更不敢让她收钱。小叶也不介意,便时时机械地擦桌子,把所有的桌子都擦得镜子般闪亮。
接下来的两周,西装青年还是没有出现。小叶由魂不守舍,渐渐便成了焦躁不安。她成了小童夜晚主要的谈资。
我渐渐有些担心,怀疑那人的消失,与我不小心将咖啡泼到他身上有关。有可能因为我的粗心,导致他不再喜欢这家咖啡馆。北京的咖啡馆成百上千,就是这附近,也有十几家。价格更贵,服务更好。他大可不必每次都来这里。
那一周的周末,小叶因感冒请了一天假,次日接班时,早班的人告诉她,她们在早饭的时候看见了西装青年。
大约他改变了作息,晚上不再来咖啡馆了。小叶于是便和早班的人换了班。
就在她换班的那一天晚上,我又看见了那个青年。
他仍然穿一身纯黑的西装,制作和裁剪都极度合体。仍然携一只黑色的手杖,斜背一个看上去用了很久的褐色皮包。
七点刚过,是咖啡馆最忙的时候。有七八个人排队等咖啡。西装青年没有像往常那样径直走到临窗的座位坐下来,而是规规矩矩地排在了队伍的最后。他知道何时应当享受特殊的服务,何时不应当。
在这样繁忙的时刻,他显然不想打扰我们的工作。
站了几秒钟,他忽然疾步向另一道门走去。
沿着他的方向,我看见玻璃门外有一位精神矍铄、满面红光的老者,如他一样穿一身笔挺的西装,正健步向咖啡馆走来。西装青年及时地赶到门边,替他拉开了门。
“沥川!”老人一面笑,一面走进门来,和他握手。
“龚先生。”他的神色显得非常尊敬。
“好久不见。你父亲好吗?”
“挺好。”
“你呢?”他打量着他,神色慈祥。
“也挺好。能请您喝杯咖啡吗?”
“好啊。”
“您的咖啡需要放牛奶吗?”
“哦,不要。无糖黑咖啡。”
“请往这边来。——我知道临窗有个位置很安静。”
他将老人引到了临窗的座位,放下自己的包,又过来排队。
原来他的名字叫“沥川”。
他排了大约三分钟的队,终于来到我面前。
“你好!”我说。他的脸像一道阳光照射过来,我嗓音不自觉地有些发颤。
“Could I have one venti ice skinny latte; whipped cream; with a touch of cinnamon on the top and one venti black coffee; no sugar? ”(译:能否给我来杯大号冰拿铁,加上生奶油,上洒一点肉桂粉?此外还要一杯大号无糖黑咖啡。)
天籁般动听的美式英文,我傻住了。
他淡笑,捉弄地看着我:“I thought you prefer me to speak English……”(译:我以为你愿意我说英语……)
“神经!”我心里暗想,就因为泼了一次咖啡,犯得着这么整我吗?
“Of Course。 (译:当然) ”我保持镇定,“Please have a seat。 I’ll bring the coffee to you。 (译:请稍坐,我会把咖啡端给您。)”
“No need; take your time。 I’ll stay here waiting。(译:不必。不用忙,我可以在这里等着。)”他锲而不舍,一定要看到我的难堪。
“一共三十七块。”我终于改口中文。
他递给我一百块钱。我将零钱找给他。
他将一张钱还给我:“多找了十块。”
“对不起。”
小童在一旁低声问,“他要的是什么?”
我大脑一片空白,红着脸说:“太复杂,一时不记得了。”
“What?!”小童低吼。
“I am sorry; sir。 What’s your order? Could you say that again? (译:对不起,先生。您要的是什么?能否再说一遍?)”
“Sure。 One venti ice skinny latte; whipped cream; with a touch of cinnamon on the top。One venti black coffee; no sugar。”
“Got it; thanks。(译:明白了,谢谢。)” 我转头对小童道:“大号冰拿铁一杯,上放奶油和少许肉桂粉;还要一杯大号黑咖啡,无糖。”
小童配饮料神速。我把他要的东西放在托盘上,他一手拿着托盘,一手拄着手杖,径直向自己的位置走去。我觉得他跛得比往常厉害,担心走不到一半,咖啡就会全溢出来。对腿不方便的人来说,端饮料实在是个危险的动作。可是他总算把咖啡平安地端上了桌子。
两人在窗边低声地聊了约三十分钟,老人站起身来告辞。那个叫“沥川”的青年依旧陪他走到门口,替他拉开门,目送他离去。然后径直走回自己的座位,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整个晚上,他吃了一份吞拿鱼三文治,一份水果沙拉,两杯Latte,直到我下班,他还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面对屏幕,不停地打字,好像有很多活没有干完。
我突然意识到他为什么会喜欢这里。
所有的星巴克都可以免费上网。免费对他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他一定生活得很孤独,像这样的人都会喜欢咖啡馆。咖啡馆里总是坐着人,虽然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关系。
下班的时候,我收拾好工作服,换了件寻常穿的短袖,走出咖啡馆。
北京的深夜很干燥,我的家乡却终年湿润。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行走在昏黄的街灯中。不远处就是车站,夜班车每一个小时一趟,我总是错过了十二点的那一趟,要在这清冷的街道上足足等四五十分钟,才会等到下一班车。我曾经打算买一辆自行车。小童警告我,说像我这样的女孩子,深夜乘公汽要远比自行车安全。
好在我可以背单词。除了洗脸刷牙上厕所,我利用所有的时间背单词。掏出单词本,在半明半灭的灯光下,我开始念念有声。
念了大约有半个小时,一辆车忽然停在我面前。一个人探出头来,向我“Hi”了一声。
是那个“沥川”。
“Hi。”我抬头看他,觉得有点奇怪。
“上车来,我送你一程。”他说,接着,门打开了。
我鬼使神差地坐了上去。真皮的坐椅,真舒服。
“你住哪里?”
“S师大宿舍。”
“系上安全带。”
我系了半天,系不上去,问他:“怎么系?”
他打开车门,拿着手杖跳下车,来到我的门边,俯身帮我找到衔口,“当”地一声系好。然后又走回自己的座位。
“谢谢。”我小声说。
“不客气。”他发动车,在街上行进。
美男在侧,我只剩下了呼吸的力气。有五分钟的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你是英文系的?”他终于问。
“如果我回答了你这个问题,你就要回答我的问题。”我说,“你真的想知道答案吗?”
他有些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点头。
“英文系一年级。”我说,“该我问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吓了一跳:“我好像没有问你的年龄,你为什么要问我的名字?”
“为公平起见。”
“王沥川,”他说,“你是哪里人?”
“我是外乡人。我不喜欢北京人。”
他笑了起来。
“你呢?”
“我不是北京人。”
“你说的是北京话。”
“我爷爷、奶奶都是北京人。或者说,北平人。”他说,“你在北京没有一个亲戚朋友?”
“没有。祖宗八代都没有。”
“那么,你的家人放心让你一个人在外地生活吗?”
“我是成年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
“嗯,这话看上去像是美国人说的。”
我愉快地笑了:“你刚问了我两个问题,现在轮到我来问你了。”
“是吗?我问了两个问题?”
“是啊。”
“好吧。”
“你喜欢北京吗?”
“还行。”
“为什么你特别喜欢来这个咖啡馆?”
“因为……”他想了想,“停车很方便。”
我想起了那个常常空着的残障车位,不禁打量了一下他的腿。他的右腿完全不能动,上车的时候,需要用手将不动的那条腿抬到车上,然后用力抓住车顶的扶手,利用双臂之力,将上身提上椅子。整个过程虽然有些笨拙,他几乎一瞬间便完成了。
“你还有问题要问吗?”他转过头,用一种奇怪地目光看着我。
我不能看见他的脸,每看一眼都令我昏眩。他有一张既充满个性、又无可挑剔的脸。即便是他的侧影,也是那样完美,可以用来铸成金币。
“没有了。”我两手一摊。
“你对陌生人的好奇心就只有这么多吗?”
“只有这么多。对不起,”我不得不指出来:“你一直在超速。”
“你害怕高速?”
“我害怕警察。”
“现在没有警察。”他淡淡地道。显然,他经常超速。
他好像只开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我们学校的大门口。大门口里有门卫,任何车辆不能入内。
“谢谢你,停在这里就可以了。”我连忙道。
“你住的地方离门口远吗?”
“不远,走走就到了。” 我不想多麻烦他。
他找了个地方停车,然后下了车:“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能送你到宿舍门口吗?现在太晚,就是学校里面,也很不安全。”这话若是别人说,便显得得殷勤做作,而他却说得很坦然,一副十足的绅士派头。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平生不曾被人如此照顾,我受宠若惊,连连摆手。
“你知道,如果我送你到这里,而你走着走着突然失踪了。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我就是第一号嫌疑。”
我看着他,无声地笑了。
走了几步,他又说:“我可能走得有些慢,你不介意吧?我知道你拔腿一跑,顷刻就到。可是,这条路看上去很黑,两边都是树林。我宁愿你拿出耐心陪我慢慢走。”
——为什么这个人总是这么客气呢?
我大声说:“当然不介意。”
他走得其实并不慢,但显然这不是他常用的速度。
“你来过这个校园吗?”我问。
“没有。”
“可是,你一定上过大学,对吧?”我又问。
“为什么?难道我看上去很有学问?”
“嗯……也不是。你英文很好。”
“我在国外读的书。”
“哦。那为什么你又回来?据我所知,这里好多人唯恐不能出国。”
“那我就算少数人吧。”
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他,但这些问题对于一个初次相识的人来说,都不合适。所以我克制住了自己的好奇。
我希望这条路让我们不停地走下去,只可惜,宿舍终于到了。
“谢谢你送我回来。”我真诚道谢。
“晚安。”他淡淡地说。
他目送我走进大门,然后转身离去。我知道他还要独自走至少半个多小时,才能走到校门口。
我突然有一种想要陪着他走回去的冲动。但我克制住了。
正文 4
更新时间:2010…4…21 13:41:04 本章字数:4673
我以为第二天还可以见到沥川,他却没有出现。我对他了无期待,更无非份之想。在我看来,他的好意来自一种教养,一种为人处事的态度。并非只对我一人如此。自从见他第一面起,彬彬有礼就是我对他最主要的印象。不过下一次遇到他,我一定要请他喝咖啡,以示谢意。
渐渐地一个月过去了,晚班的人再也没有见过沥川。倒是又有传闻他曾数度在早餐时间光顾,我从不上早班,对此无从可知。小叶倒是时时上早班,可是运气不佳,一次也没碰到。再老的顾客不经常光临,也会被人遗忘。何况这条街俗称金融街,俊男靓女并不少见,大款遍地都是。渐渐的,小童的谈资转向一位中年秃顶的男士的保时捷跑车。而门边的停车场,日渐拥挤,以至于老板终于将两个残障车位减少到了一个。且大有取消之势。小叶为此据理力争。说残障车位存在于否,是星巴克管理者胸怀和文化素质的本质体现,也是本咖啡馆的特色之处。这么说,足以证明小叶对老板的商人本质太不了解。还是小童灵机一动,挽救了她。小童说,其实可以把残障车位与老年车位合并起来。因为这里还有不少开车光顾的老年人。一个位子,老年人和残疾人都可以停车,矛盾就解决了。
小叶知道,若是没有残障车位,那位叫沥川的青年肯定不会再来这个咖啡馆。他每次来都开车,说明他工作的地方离这里很远。他的腿又不方便,绝不会为一杯咖啡不辞辛苦地走过来。更何况北京的星巴克遍地都是。
那天晚上,小叶请小童吃饭。第二天小童对我说,小叶喝了很多酒,一边喝一边哭。
小童一边长叹,一边替我总结经验,他说小叶陷入情困不可自拔,暗恋人家半年,如痴如狂,到头来,竟连人家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我本想告诉小叶那天晚上沥川送过我。或至少告诉她那个人名字叫王沥川。但我想了想,没有开口。我很同情小叶,但小叶不是我的朋友。小叶很少主动和我说话。有一次我收错了钱,正碰上她心情不好,被她狠狠地责备了一顿,弄得我很狼狈。其实这里人人皆知,她收钱经常出错,大家都吓得不敢让她摸收银机。何以我错一回就那样不可饶恕。第二天,她知道自己过分了,又来请我喝咖啡。总之,她是个很情绪化的人。而我,母亲去世得很早,我很理智,从小就像个男孩子,不容易动感情。
在这一个月中,我迎来了开学以来的三次测验。尽管我很努力地背单词,可是我花在学习上的时间比起同寝室的女孩子们来说还是太少了。我的平均分只有六十五。听力马马虎虎,精读居然不及格。六十五是我的学生生涯中从未遇到过的分数。我感到羞愧,感到耻辱。有一段时间,我极度低落,甚至不想见到寝室里的同学。因为她们的分数都比我高,对分数的态度却是清一色的不在乎。只有像我这种从“地区高中”考进来的人,才会对分数斤斤计较。
她们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天天上自习,倒是不停地参加舞会,看电影,逛商场。冯静儿是最轻松的一个。她所有的时间都在谈恋爱,且经常逃课。而她竟是全系最高分。她说如果保持这个优势,到了年底她可以同时拿四种奖学金,最高的要数“鸿宇基金”,这种基金发给全校成绩最好的十个学生。由于竞争激烈,所有的奖学金都以分数为底线。
我这么需要钱,却与奖学金无缘。
我不是个好学生,不过,我是个好女儿。我终于可以寄钱回家了,还替弟弟交了学费。余下的钱,除了生活费之外,我还买了一个随身听,一只口红。星巴克的老板要求女员工化妆,我便一直用着林青的口红。等我要还给她时,她说送给我了。还不好意思的说,其实已经过期了。“化妆品都有使用期,你一定要在使用期之前把它用完。”她还劝我不要买劣质的化妆品,最差也要用玉兰油。我买了一个她嗤之以鼻的牌子,十块钱,已经觉得很贵了。不过她说,颜色还行,和我的肌肤倒也搭配。足见我的审美能力不差。我说我跟父亲学过一点水彩画。她看着我笑,不信。我只好告诉他,我父亲是上海人。分到小镇教书,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城。
“那么说,你还有亲戚在上海?”
“我爷爷还在上海。”
“你和你爷爷亲吗?”
“为了和我妈妈结婚,我爸和他闹翻了,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通音信。”
“你爷爷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
考完第三个测验的那天晚上,我轮休,没去咖啡店。寝室里忽然来了一大群男生。我只认识其中的一个,路捷。原来,路捷的寝室和我们的寝室是“友好寝室”。因我晚上很少在寝室,错过了友好寝室的诸多活动。听宁安安的介绍,友好寝室的主要交流项目是男生陪女生看电影,或者女生教男生跳舞。其次便是寻找发展“友谊”的机会。经过几次友好交流,已有一位数计系的男生——人称“小高”的——获得了魏海霞的芳心。当然,追求萧蕊的人最多,且全不在友好寝室之内。萧蕊因此有很多方便。比如,我每天都要从食堂旁边的热水房提至少两次开水,以备早晚洗漱之用。 萧蕊从不提开水。总有人替她打好,提回寝室。此外,她荷包里总是有巧克力,也是别人送的。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去了东区的学生舞厅。舞池大约就有一个礼堂那么大,上面悬着彩灯,前方有乐队,有歌手,有时唱抒情小曲,有时是疯狂摇滚。音乐响起,大家纷纷入池,拉着手,弥猴一般地跳起来。教我跳舞的男生叫修岳,哲学系三年级。他说他这一行只有当了博士才有好工作,所以他的目标是博士。如果把跳舞当作一种体育的话,我觉得我还是有天分的。我喜欢游泳,也喜欢排球,还学过一点太极拳。所以一晚上的功夫,我已经学会了基本的舞步。修岳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上晚自习,因为他老听我抱怨考试成绩。
“玩就玩,学就学。你不能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不然,玩也玩不好,学也学不好。”他认真地建议。
修岳有资格这么说,是因为他是他们系的学习部长。早有教授看好他,免试入研究生是早晚的事。
“哦。”
“听说你常常出去打工?钱大至够用就可以了,不要为了打工而牺牲学业。”他又说。
“哦。”
“我虽不是外语系,我的外语已过了八级,是专业外语的水平。不过我口语不好。尤其发不好卷舌音。”
“真的吗?”我说。
“是啊。每天早上,我都把一颗鹅卵石放在舌头下面练习卷舌。”他一副坚毅之色,“对了,每星期五晚上的英语角,你去吗?”
“不去。在什么地方?”
“西区花园。”他色带惊奇,一个学外语的人怎么可以不去英语角。
“这个周五晚上你有空吗?我们可以一起去。练完了英语我们还可以和路捷他们一起看电影。夜场票,可以看通宵。”
“嗯……下星期就是期中考试,我得好好准备,下次吧。”
“别老想着学习,要劳逸结合。特别是临考的时候,要好好放松。”
“我得打工。”
“那就下次吧。”他微微一笑,不再坚持。
跳完舞,大家一起奔到街头录相厅看录相,嗑了几斤瓜子,喝了一箱汽水,一直闹到半夜一点,友好寝室的活动才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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