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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雷电掌控者-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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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富见白如衣如此神态,长叹一口气。知道白如衣这个姑娘,算是对云雷动了真心,再也追不得了。否则,只是自添烦恼而已。况且,他又不缺女人,大把钞票砸下去,质素比白如衣还要好的模特,也尽可砸倒。

    唯一让钱富觉得有些安慰的就是,虽然云雷的事业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以后也注定了会一飞冲天,而且还泡到了白如衣。让宝宝伤心了好多次。但是,他当年的计划,也不算完全白费。

    毕竟,云雷确实没有时间上课了。逃课逃得平日成绩几乎为零。如果期末考试,各科的成绩不在九十分以上。挂科是挂定了。可是,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在钱富看来,任他云雷记性再好,也不可能在短短七八天内熟记几十万字的笔记。每一科能背几个重点就不错了。无论如何,学霸的地位,必然不保。即便下个学期补考通过。也能让他出口恶气。

    钱富却不知,云雷的心思却全然不在考试上。无论是公共课,还是专业课。云雷都是迅速的答完题后,提前交卷。对于已经把书本和笔记复印在脑海中的云雷,应对这些卷子上的题目,全然不成问题。

    答完卷子后,粗略的算一下分。每一科至少在九十分以上。想来,即便平日成绩全是零分,核算出来的最终成绩,也足以让云雷平稳超过及格线。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红袖添香(一)

    云雷的注意力,大都放到了修行上。如果说,原本云雷修行,还只是并不急切的想要跳出自身所在的局限,看一看天地广阔。那么,在得知了父母之死,是因为被鬼物所害后。

    云雷的修行,便开始急切起来。

    报仇这个词,听起来非常遥远,如同三流武侠小说中的狗血桥段。可是,真到身临其境,却是锥心刻骨。在得知父母死亡的真相后,只要是闲暇之时,云雷每每不由自主的想到此事,都眼眶湿润,觉得坐卧不安。

    记起当年一家四口和和睦睦欢声笑语的场景时,此心简直如同被撕裂一般,痛楚难当。

    因此,云雷并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考试上。每次考试,都用最短的时间答完卷子。然后,便回家,找眉妩商议报仇和提升修为的事宜。

    眉妩在被云雷炼化成鬼奴后,虽然损失了一部分阴灵气,可修为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因为云雷输入其身躯内的那一丝雷电灵力而增长了起来。正所谓,孤阳不长,孤阴不生。

    这一丝雷电灵力和眉妩凝结身躯的阴灵气,构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与循环。此时的眉妩,不但可以如同结丹期鬼物一般,白日显形而丝毫不损修为,还可以吸纳除阴灵气之外、原本不能吸纳的各种天地灵气入体,以增进修为。并且根本不需要担心因为吸纳灵气速度过快,而引起的天地雷霆。

    这样舒心惬意的日子,让眉妩过的舒坦至极。

    她也没有想到,云雷将其炼化收服后,真的只是让她端茶倒水。而且,端茶倒水的范围也有限。只限于在云雷自己乱糟糟的屋子里。

    正如云雷对她所说的那样:“你就把我的这间屋子收拾的干净利落就行了。别乱跑。其他的地方,自然有我姐收拾。你可别跑出去,把她给吓着。”

    “另外,我需要你的时候,自然会让你帮我做。其他时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事事问我。”

    眉妩于是便在云雷的房间里住了下来。可是,出乎云雷意料之外的是,眉妩对于生活细节上的讲究与品位,比他这个现代人还要苛刻。

    在那一丝雷电灵力,让眉妩原本用阴灵力凝结的身躯变得更加凝实,一眼看上去已然不是一个鬼物显形时,那种明显介于虚实之间,而更接近于一个真人之后。眉妩便将身上的衣衫幻化成了一袭旗袍。

    而不再是原本雾蒙蒙一团的样子。

    幻化出的这一袭旗袍,样子清晰。整体是宝石蓝的颜色,有元宝领子,下摆极长,直到脚踝。而开衩却很高。开衩间隐约露出一双可以玩许多年的腿。旗袍上的花纹繁复,是一大朵一大朵或者盛开,或者凋落的牡丹。层叠纠缠。

    想必,这一袭旗袍,是一百一十年前,眉妩真切穿过的。并且,记忆深刻至极。否则,幻化的不会如此清晰。穿着的气质,不会如此自然。

    同时幻化出来的,还有一袭长发,和簪子、耳环、项链、镯子、手链、胸针等全套的首饰。颜色浓重古雅。样式陈旧。算是和当下复古的风格有所区别。

    云雷有些奇怪,据他所知,旗袍的开端,是在一九二五年左右。而眉妩过世的时间,却是在一百一十年前,算是提前了几十年。问过眉妩后,云雷才知道,旗袍这种样式,源远流长,源头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华夏女子所穿的深衣。

    随后一路变迁,才成旗袍的样式。这种款式,早就有了。只不过,是在一九二五年以后,才变了名字,成为流行的款式,广称旗袍而已。眉妩穿的这一件,是当年她最喜欢的一袭旗袍。

    而这一袭旗袍的样式花纹,在云雷看来,即便放到现代,也可以被称为惊艳。算是让他涨了见识。

    当然,这样一个讲究的女鬼。让他惊讶的还不只这些。自从眉妩住进他的房间以后,每日早晨起来,除了他的床是乱七八糟的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会干净的一尘不染。甚至连房间里的两盆天冬草,都会按时浇上水。

    按照眉妩的话说,她从来就没住过这么乱的地方,自然要收拾整齐……

    并且,眉妩还会在云雷吩咐之前,便准备好茶水。并且,保证茶水的温度正合适饮用。似乎,可以洞察云雷的心思。如果不是云雷嫌麻烦,她还可以给云雷来一全套茶艺。

    眉妩泡的茶,有一种特殊的香气。云雷品味良久,方才品出,这是槐花香气。而据眉妩所言,槐树是鬼物除了人之外,最适合寄居的所在。所以,有木中之鬼的称呼。

    而槐花的香气,也是身为鬼物,少有的可以感知,并采集的味道。

    一口茶饮下,云雷但觉得真有一丝古人推崇备至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感觉。现世安稳,让云雷心中的怒火与痛楚平静下来。开始仔细筹谋如何快速提升修为。

    云雷的修行之道,需要吸纳雷电之力。可是,由于修行所限,暂时又没法承受普通家用电电流的冲击。所以,暂时只能吸纳生物电电流,和强度不大的充电电池内的电能。

    在诊所中坐诊,短时间看来,确实可以迅速的聚敛钱财,并通过治好一些疑难杂症,而吸纳一些能量不低的生物电电能。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和人世牵扯太深。很容易迷失进去,忘记修行正道。

    在木质鬼面的记忆中,上古时修为较高的修行者,无一不是舍弃人世荣华,独自进入深山荒野,寻找机缘、体悟天道。

    云雷既然选择了放弃,自然不会再回头。而且,如今他资财丰厚。大可多买一些充电电池,供自己吸纳电能所用。这效率比给人治病吸纳生物电电能可高多了。

    可让云雷烦恼的是,现实世界中,即便是购买充电电池,也是有限制的。买的太少,很难让他的修为迅速提升。可是买的多了,又往哪里放?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红袖添香(二)

    云雷自己房间里所有的插座,即便是买许多插排,让插头变多,几十个充电电器也足以将其占满。而且,还不好对时常到他房中,要给他收拾房间的云舒解释。

    所以,云雷筹划着,是不是该搬出去住了?毕竟,前几日,给那个地产大佬治病,还得了一套精装公寓。可是要搬出去住,又怎么跟云舒解释?他和云舒姐弟二十年,骤然搬出去,云舒怕是会伤心……

    正瞻前顾后,不知如何是好时,眉妩的话提醒了云雷:“相公,既然这东西不方便自己买,那么,咱可以借别人的用一下!”

    云雷陡然反应过来,旋即眉头一皱,又道:“可是,考试都考完了,学生都放假回家了。怎么借?”

    “这也简单。明京有一千多万人,还有那么多汽车。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汽车都有电瓶。相公找个人群密集之处。朝这些人的手机和汽车里的电瓶借一点电,对相公来说,易如反掌。”

    “也不用借太多,每个电池抽十分之一的电量,积少成多。便足够相公修行用的了!”

    云雷倒吸一口冷气,又缓缓吐了出来,点头道:“这确实是个办法。”

    正所谓,旁观者清。倒不是说,云雷想不到这个办法。云雷原本也借用过明京大学众人充电电池中的电能,供自己修炼所用。不过,那也是一时应急。后来,有了诊所中的病号以后,便不再这么干了。

    毕竟,这么干稍微有点不厚道。可是,对于眉妩这个鬼物而言,不遵循人世规则,已有百年之久,却没有这些约束。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已经不是顾及厚道或者不厚道的时候了。

    眉妩一言点醒云雷,让云雷觉得明京这个繁华之地,有无数潜能。简直就是他修行的宝地。

    明京数以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各色充电电池,每个电池十分之一的电量,积累起来,便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如果云雷每天出门转悠一圈。即便只能在他走过的路径上,感应到万八千个充电电池,并通通吸纳其中十分之一的电量。每天也会吸纳到足够他修行的电能。

    虽然,筑基期对于任何修行者都是一个巨大的瓶颈。需要吸纳的能量巨大。但是,按照云雷这个吸纳和消化能量的速度计算。筑基期,对于云雷而言,也不过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在明确了修行方法后,云雷不再考虑买不买充电电池的问题。而是打开了电脑,点开地图。和眉妩讨论起明京人口哪里最密集,与上下班高峰期。

    只有找到了人更多的地方,才能感应到更多的充电电池,才能在遛弯的同时,吸纳更多的电能,才能让修炼速度变得更快。

    而眉妩在明京飘荡数十年。云雷去过没去过的地方,她都去过。自然对明京更熟悉。便指点着地图上的位置和云雷讨论起来。

    指点中,云雷问道:“你以前说过,诸空相派了一个木魑,在明京统领鬼物。而且,明京还有一个鬼物聚集之处,你知道在哪里么?”

    眉妩指点了地图的某处,对云雷道:“就是这里!天华小区!”

    云雷惊讶道:“嗯?这不是那个著名的烂尾楼小区么?听说,这个小区自从开工,便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难道就是那木魑做的?”

    眉妩点头道:“应该是!虽然我只去过几次,但是,我却能感应到。那个天华小区,原本就是一个阴气浓郁的所在。想来,是以前此处有过大规模的杀戮。地下也应该有不少尸骨存在。周围又因为拆迁,变得人烟稀少,所以,木魑才会将此地选为明京鬼物的聚集之处。”

    明京此地,是华夏历朝旧都。其中,各种厮杀争斗,就从来都没停止过。虽然,历朝也不断清理这些尸骨遗骸。但是,偶尔有那么一两处遗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云雷听眉妩如此说,却一皱眉,问道:“据我所知,鬼物虽然畏惧阳刚之气和各种雷电之力。但是对人却没有什么畏惧之感。甚至需要人的元气进行修炼。为何这个木魑不选一个人烟密集一些的地方?而且,还要阻拦这个小区的完工进度?”

    眉妩苦笑道:“自天地灵气退潮,末法时代开始之后,世间鬼神便少了八成。虽然对于鬼物而言,即便天地灵气退潮,也可以借着人的元气修炼。”

    “但是,在电气时代降临之后。我们这些鬼物突然发现,人类居然对雷电的掌握和应用到了如此程度。每家每户所用的电能之强,即便是结丹期的鬼物,也要顾忌几分。”

    “因为人类用电而莫名其妙被消灭的鬼物,更是不计其数。这些鬼物的消亡,甚至连将其灭亡的人类都没察觉到。所以,自人类对电能的应用普及之后,鬼物的力量,便前所未有开始的衰退。”

    “东瀛那个巴掌大点的地方,当年号称有八百万鬼神。并有对鬼物记载最全的《百鬼夜行抄》,可如今,又剩下几个?”

    “不得已,鬼物只能绕开那些已经电线密布的人类聚集之地。找一个电线不是那么多的地方,作为聚集之处。木魑也是不得已。话说回来,若不是前一段时间,陶夭红去郊外登上,我根本没有趁机寄居在她身上的可能性。”

    云雷恍然:“怪不得灵异小说现在没那么兴盛了。以前那可是华夏古典文学的半壁江山!原来是见鬼的人少了,装神弄鬼的越来越多了。”

    “还有,你叫我相公,是几个意思?”

    “妾身被公子炼化了,自然生死相随,托付终身。自然要叫相公……”眉妩和云雷相处这几日,自然已经摸清了云雷的脾气。知道,这个相公是可以调戏的。

    接着道:“如果相公不要妾身了,妾身会伤心死的……”

    云雷满头黑线——自己炼化的这个鬼奴比传说中的鬼奴放肆多了,或者,每天打一遍屁股能消停一些?

    再说,鬼真的还能再死一次么?

正文 第二十五章 红尘历练(一)

    而在云雷和眉妩,谋划着如何除去天华小区内的鬼魅时。明京远郊,大佛山下,来了奇怪的陌生人。看年纪,这三个人的年纪都不算大,不过是二三十岁的样子。

    穿着的衣服,也是普罗大众从地摊或者某宝淘来的衣服样式。但是,这三个人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

    大佛山地处明京远郊,地势崎岖而偏僻。并且,根本没有什么特产。也没有什么人文景观可言。不似附近其他的山岭一般,有的还有古长城的遗址,有些许的断壁残垣。

    所以,此地即便地处明京远郊,与繁华都市相隔不远。也没有什么投资商愿意在此投资。上山的路,也不是寻常景区中,台阶式的山路。而是一条很模糊的泥泞土路。

    要不是这大佛山山顶还有一个供四周村民烧香拜佛的大佛寺。经常在这条泥泞土路上行走。怕是连这条土路都没有。这种土路坑坑洼洼。即便当地在此活了几十年的村民走来,也要一脚深一脚浅。有时候,还会沾一身灰尘泥土。

    到大佛寺时,大多是面红气喘,疲惫不堪。

    可是,这三位看面相似乎是城市白领的人,对此似乎毫无感觉。脚下如同长了眼睛一般。每一步必然踩在坚实凸起之处。而灰尘似乎也绕着他们走。等到了山顶大佛寺时,身上一点灰都没有。鞋上一个泥点都没有。

    若是有其他人在左近,却能听到三个人中,年纪最小的那个,略微有些抱怨的说道:“师兄,虽说师父让我们入世,以红尘繁华锻炼心境。但也不用走这种山路锻炼。在蜀山的时候,天天走山路。你们不烦啊?晚上没有凡人看见的时候,御剑飞过来不好嘛?”

    旁边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子,容貌相似。看样子,应该是兄弟二人。其中一人道:“小师弟,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以前了。凡人发明的许多东西还是很有用的。你要是在明京御剑飞行,八成会被导弹给打下来。”

    “到时候,死了也白死。现如今火器的威力越来越大。被一颗导弹命中,别说你这个练气期的小修士,和我兄弟二人这样的筑基期修士。便是结丹期的修士,也难以抵挡!”

    年纪较小的那个撇了撇嘴:“那好吧!还是听师兄的。反正在蜀山也没少走山路。”

    三个人说话间,闲庭信步一般,便到了大佛寺的山门外。在如今的末法时代,虽然人间久已不见仙佛现世。但上古仙佛留给人世的印象太深,各种传说不断,到如今,仍旧有许多人将上古仙佛奉为传承。

    大佛寺虽然地处偏僻。但是,到此烧香晋佛的山民并不算少。香火缭绕间,坐在供台上的佛陀似笑非笑。看着喃喃祈愿的凡人。当然,这些山民并不知道,这处佛寺中。真的有神仙一流的人物。

    这三个人到了大佛寺山门外后,并不走正门,而是绕了半圈,到了大佛寺的一处朱红色的外墙。然后,三个人视这朱红色外墙如无物的朝大佛寺内走去。穿墙而入。

    而在这三个人进入大佛寺内一处隐秘院落时。这朱红色外墙,在寻常人看来,仍旧平整坚实。并无异样。

    只是,踏入这院落中后。三个人但觉得周身突然一紧。一身修为仿佛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一般。瞬间跌落五成之多!眼前所见的景象,也是一片雾茫茫的白色。那个年纪较小的修士,便是一惊,道:“不好!咱们中了埋伏!”手中蓦然多了一把似真似幻,光影交杂的剑。

    两个年纪大的修士,却淡然一笑,其中一人对年轻修士道:“小师弟,莫慌。这是昆仑派的道法防御阵。名为阴阳戒法。是调动天地阳刚灵气和阴灵气,束缚闯入其中修士的修为的阵法。虽然对修为的束缚极强。但却没有什么攻击性。”

    “想来,是昆仑派的两位同道先到一步。为了避免闲杂人等闯入,在此布置的阵法。只需要我等用蜀山的剑法破阵,便可让他们知道是我等到了此处。”

    年纪较小的那个修士,这才放松下来。

    两个年纪较大的修士同时手掐剑诀,朝着虚空某处一指,一道紫色的剑气,和一道青色的剑气,便凭空闪现。而后在虚空中自然交融成一道威力巨大的青紫色剑气。狠狠的朝着虚空某处刺去。

    而这紫青色剑气的这一刺,仿佛是刺在了什么东西上一般。在虚空中微微一顿。而后,虚空中便绽放出白炽、青紫两色光华。

    这两道光华闪过后,这道紫青色的剑气被消磨一空。那个年轻的修士顿时觉得身周一轻,原本被束缚住的修为,瞬间恢复过来。眼前白茫茫的雾气消散不见。大佛寺中,这个隐秘院落,显露出屋舍结构精巧、院中花木扶疏的真容来。

    有一男一女站在这花木扶疏的院落中,男子看上去是三十余岁的年纪,沉稳非常。那个女子看上去也有二十余岁的年纪。长相并不算娇媚,如果说其他女子如同花朵,那这个女子便如同春日的叶子。有着万紫千红都难以企及的清新和干净。

    这一男一女见这三人用剑气破开阵法,便拱手相迎。二人道:“昆仑内门弟子李别意,叶葳蕤,见过蜀山的道友。”

    来的这三个修士,也拱手道:“蜀山内门弟子碧云天、碧云霞、暮云平,见过昆仑李道友和叶道友。”

    两方见礼后,李别意对蜀山众人道:“鄙人久闻蜀山派这一代传承紫青双剑的,是一对同胞兄弟。名为碧云天、碧云霞。如今看来,二位道友已然能掌握紫青双剑的大部分威能。故而只用剑气,便可破开鄙人布置下的阴阳戒法。”

    碧云天和碧云霞也客气道:“早听掌门说,昆仑这一代弟子,有一对金童玉女,对于土系术法和木系术法掌握纯属,想必,便是贤伉俪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红尘历练(二)

    李别意笑道:“昆仑和蜀山自上古便是一家。在如今末法时代,修行一道衰微时,更是同气连枝。所以,大家实在无需如此客气。”

    那个叫做暮云平的年轻修士舒了一口气,道:“就是,就是!平常师兄弟说话,都没这么说的。刚才你们这一番客套,听得我人都不好了。”

    李别意和叶葳蕤对这个年轻的修士并无了解,今日也是头一次见面。听这话,只能一笑。碧云天却道:“这是师尊座下弟子暮云平。天生是火属性体质中最奇特的一种,光属性体质。可掌控光暗之力,天赋奇特至极。得师尊赐下幻境离光剑。前途无量。”

    李别意和叶葳蕤笑道:“原来是小师弟!”

    李别意和叶葳蕤如此称呼暮云平并没有错。蜀山和昆仑,自上古洪荒开始,便是一家。

    蜀山传承的是上古截教通天教主一脉。但是,自从上古封神一战之后,截教中的大部分典籍和功法都已经散佚。许多传承断绝。只剩下诛仙图这一门剑修之法并未断绝。

    上古洪荒封神之战前,诛仙图是和诛仙剑、戮仙剑、陷仙剑、绝仙剑一同配套使用的。上古时期,四位剑修大能,炼成这四柄神兵。后来坐化时,将各自修行一世的剑法留下。便记录在诛仙图中。

    所以,在诛仙图和四柄神兵一同使用时。无需他人操纵,便会自然的施展出四位剑修大能生前的绝世剑法。轻而易举的屠戮仙佛大能。

    而自封神之战后。这四柄神兵便随着上古的漫天仙佛一同消失了。只剩下记载着四门剑法的诛仙图,留在蜀山。是以,蜀山弟子其他的术法并不精通。但是剑术却超卓。

    可是,这能够斩杀仙佛的剑法。却并不容易领悟,随着上古仙佛的消失。蜀山一脉,再无人能够彻悟这四门剑法中任意一种。历代蜀山长老,只能留下各自的体悟,传承给弟子们。成为蜀山如今的剑法。

    而昆仑的传承则比蜀山丰富了许多。昆仑一脉,上古洪荒,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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