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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雷电掌控者-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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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客厅里的电视,听着电视里,广告时间插播的电视剧。手中还握着一卷线装本的华夏古籍,云雷记得,这正是天比邻在来云氏诊所拜访后,留在云氏诊所中的那批古籍中的一本。

    云舒见云雷从他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有些惊讶,问了一声:“你今天在家吃饭?”

    云雷手里抱着酒坛子,将其放到茶几上,在沙发的另一头坐下:“我今天得了一坛好酒。这酒可是用岱舆山上古遗留的酒器法宝所化的酒浆和数百年陈酿的黄酒调制而成。很是难得,据说还能美容养颜,增进灵气。”

    说话间,云雷找来两个喝葡萄酒用的高脚酒杯。这套酒杯原本是云雷的父母,云氏夫妇用的。后来,云氏夫妇早亡,云雷和云舒收拾遗物时,便将这套酒杯留了下来。

    只是,以前过的颇为清苦,也没有用到的时候,如今正好拿出来。

    云雷将这两只酒杯摆在茶几上,然后将坛子中的酒,倒入这高脚杯中。云舒但见一股颜色轻淡,而极为明艳的桃花红色的酒浆,从这看似粗陋的罐子中流出,在酒杯中凝成一汪颜色漂亮的玉液琼浆。

    仿佛流淌的宝石一般,极有质感。

    云舒看见这酒浆,没等这酒浆入口,只看这酒浆的颜色和质地,便对这酒浆生出极大的好感来。这酒的颜色,全然不同于葡萄酒,但远胜于葡萄酒。

    而且,女生哪有对于这种颜色漂亮、质地通透的东西不感兴趣的。

    云雷在两支高脚杯中各自倒了半杯。将其中的一只高脚杯递给云舒。云舒接到手中,轻轻抿了一口。竟觉得这酒浆入口,入喉,入腹,完全没有任何其他酒类那种辛辣灼烧的感觉。

    这一口酒浆下肚,云舒但觉得有一股酥酥软软的温暖,从这酒浆所到之处浮泛起来。然后蔓延到全身。而酒浆中,似乎还有一丝天地灵气。这一丝天地灵气随着酒意扩散开来,并进入经脉之中。被云舒经脉内流转的灵力所炼化。云舒的修为便增长了那么一丝。

    而这股暖意所到之处,云舒但觉得一日疲惫散尽。头脑中没有醺然昏沉的感觉,反而有那么一丝心中杂念去净后,空然寂静的明澈。

    云舒不由得赞了一声:“真是好喝!”

    云舒摇了摇酒杯,看着这桃花红色的酒浆在玻璃酒杯中旋转不休,看着电视里重播的电视剧,问云雷道:“这是什么酒?十里桃林里的桃花醉?”

    云雷看着电视机里,漫天神佛出手时那五毛钱的特效,失笑道:“姐,你看电视剧看多了啊!电视剧里那个故事是假的。跟上古与天庭没有半毛钱关系。可这酒却是真的。上古仙佛所饮的就是这酒。”

    “只是,这酒的名字,并未流传后世。所以,我也不知道这酒到底叫什么。”

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 桃花庵歌

    云雷又道:“姐,你要有兴趣,不妨给这酒起个名字?”

    云舒看着电视剧笑道:“那还是叫桃花醉吧!我喜欢这名字!”

    云雷笑道:“好!就叫桃花醉!”

    这桃花醉度数不高,入口不冲,但是酒劲却不小。一口一口喝下去。云舒但觉得浑身暖意融融,便如身在温水中的青蛙一般,在不知不觉中,便已经浑身酥软挣扎不动。一股心思仿佛是飘在白云之上,飘飘摇摇,格外的空灵剔透,什么也不想,也什么都想不起来。

    当此时,云舒和云雷才知道自己已经喝醉了。而这昏沉和空灵,却本是同义词。无论是空灵着还是昏沉着,原本的束缚似乎都已经不在。

    云舒早已没有了往日的端然矜持,笑嘻嘻的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桃花醉。

    这一杯桃花醉在高脚杯中打着旋的时候,云舒却并不急着喝,反而轻敲着茶几,在敲出一股韵律后,唱道:“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雷自然知道,这是明朝才子唐伯虎所著的《桃花庵歌》。虽然这首诗是在唐伯虎混得很不如意的时候写就的。这种不如意时的出尘离世之心,也未必能当得真。可是,这唐伯虎却将这出尘离世之心写的极为逍遥隐逸。

    让人闻之,便腋下生风。仿佛有如此生活,便是仙人。

    而云舒嗓音婉转,将这《桃花庵歌》按照韵律吟唱出来,这逍遥隐逸之气,就更平添了几分如桃花醉一般的轻红颜色。

    云舒一曲歌罢,对云雷道:“我从来没想过,这修仙一道,居然有如此气韵、如此逍遥!”

    云雷问道:“姐,你的修为又长进了?”

    云舒摇摇头道:“灵力倒是没有太多长进。只是修行了这《长椿》之后,恍然之间,便对这天地、这种种生灵、以及此生有了别样的体悟。”

    “《庄子》曰:“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

    “后人考证云——而言上古者,伏羲时也!大椿之木长于上古,以三万两千岁为一年也!大椿八千岁而叶落,故谓之大年也!”

    “我修行这《长椿》法诀,既然脱胎于上古大椿,那么,这功法的诀要,便应该是与上古大椿久存于天地之间的诀要是相同的。而这上古大椿,既然是天地之间久存的灵木,那么,它的久存之道,便也脱不出草木一类的久存之道。”

    “而草木的生存之道,与人类完全不同。草木之所以能久存,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其生命节奏,相对缓慢。不慌不忙中,静看日月朝生暮落,四季轮回。只要生存条件合适,那么活个千百年,也不成问题。”

    “即便没有天地灵气入体,没有踏入修行之道,也有生存数百年的机会。”

    “而相对于草木植物的生命节奏,人类的生活节奏,就太快了一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心思也是越转越快。但却不知,人的寿命长短,是由基因决定的,而基因生存的长短,是由其本身的氧化速度决定的。活动的越多,人所需要的氧气越多,细胞内基因氧化的速度越快。寿命便越短。”

    “可是,人类并不是没有久存的可能。草木一年一季枯荣,凋落后重生。而人类全身的细胞,却是每七年才代谢一次。所以,人类基因中,长生久视的可能性,比普通的草木还要高。”

    “是以,在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后,人的平均寿命,已经达到了七八十岁。这是生活在野外的普通草木根本无法企及的。”

    “但是,这还不够。人类对于自己基因的利用,完全没有达到极限。虽然说,现在的科学家认为,人类的寿命极限,是一百二十岁,但其实,根据《长椿》法诀的心法,人类完全可以将目前自身的寿命极限,扩大到八百四十岁,即原本的七倍!即便是没有接引天地灵气入体,没有踏入修仙一道,也可以!”

    “而我在修行了这《长椿》法诀,接引天地灵气入体后,寿命的极限就更长了。虽然如今只是练气期,可是,我仅凭这练气期,就能获得数百年的寿命。若是到了元婴期,或者化神期,或者真的能达到上古大椿那般,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

    “有了这长久的寿命在,即便是我的资质差一些,功法不是以提升修为为主要目的,我也丝毫不必担心晋级的事情。凭借这种如植物一般,缓慢而笃定的吐纳之法,修行到元婴期,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云雷听的目瞪口呆,他第一次知道,这《长椿》功法有如此妙用。如果修仙者不是以呼风唤雨、移山倒海的争斗为目的,只求长生的话。那么这《长椿》法诀,当是这天地间,最接近修行者长生久视目的的功法。

    云雷感叹一声,道:“从岱舆山中带回来的功法,果然不凡。只是,姐,你没有一门攻伐争斗的本事,实在是让人有些担心。”

    云舒却道:“这个倒是不必担心,这一段时间,我把你给我的那些典籍通通看了一遍。虽然,一时间还没有推导出上古祝由之术,但我却已经有了些许眉目。”

    “而且,这一次推演出的,应该是完整版的上古祝由之术。爸妈当年没有推演出完整版的上古祝由之术,是局限于天地灵气。他们并不是修士,所以,总归有些束手束脚。”

    云雷惊喜道:“姐,你说的可是真的?”

正文 第二百九十章 醉笑一场且陪君

    云舒道:“这是自然!这上古祝由之术,借助的应该是符箓与祈祷,以召唤人本身的血肉之力。一次掌控他人。杀伐决断。而这血肉之力,则是一种结合天地灵气、生物电于一体的特殊能量。无论是修仙者,还是普通人,体内统统都有这种血肉之力!”

    “而鬼物之所以能产生,与这血肉之力也不无关系。鬼物是以磁场的方式存在。但是,却是以血肉之力孕育。”

    “想来,当年爸妈就是发现了以普通人的手段,掌控部分血肉之力的方式。这才可以接连灭杀鬼物。我若推演出完整的祝由之术,那么,攻伐之术便有了。可补足《长椿》法诀没什么攻击力的缺陷。”

    “这还多亏了你给我的那些已经失传了许久的典籍。云雷,这些典籍到底是怎么来的?”

    云雷虽然把天比邻留给他的典籍,交给了云舒。但是,却并没有详细的对云舒说过,他和天比邻之间的详细对话。更没有提过云氏先祖的事情。毕竟,有些事情,云雷还是觉得有些不方便开口去说。当日,云舒虽然看出云雷的为难之色,却很体贴默契的、没有去问。

    不过,今日借着这桃花醉的酒意,云雷决定主动开口。

    他对云舒道:“这些典籍,是蜀山掌门、如今华夏修行界的第一人天比邻送的。”

    云舒有些奇怪:“天比邻?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满头白发,长得很有型的人。可他为何要送你这些东西?”

    云雷道:“只因为数百年前,有一位云氏先祖,与天比邻有旧!”

    “天比邻告诉我,云氏这一支兴盛于唐代。后来,唐朝几百年基业被子孙败尽,宋代唐而兴后,云氏族人便流落四方。有一支族人便流落到明京来。一直传承到元末明初。”

    “等到元末,蒙古人撤离大都,也就是今日明京时,放了好大一把火。但是,这火势却未能将明京这数百年的积藏烧尽。反而在大火后,遗留下不少烧不尽的宝物。其中有一些,便被咱们这一支云氏的先祖所得。并借此入道,踏入修仙。”

    “而咱们这一支云氏先祖,也算得上是天资过人之辈。只用了百余年时间,便修行到了结丹期。并四处游历,以求突破元婴的契机。天比邻当年刚踏入修仙一道之时,还曾在蜀山见过咱们这一支的云氏先祖。并受过咱们这一支云氏先祖的些许恩惠。”

    “当年,云氏先祖收集的各种古籍,也不是为了研究医术,而是为了从中找一个突破元婴期的机会。可是,后来咱们这一支的云氏子孙,大多并没有修仙的资质。即便有,资质也很低,根本进阶无望。继承不了咱们这一支云家先祖的衣钵。最终,也只能靠着这些古书,学一身给凡人治病的本事。传承至今。”

    “有了这一份因果在,天比邻在得知咱们的身世之后,便登门拜访,并送来了许多典籍。希望咱们能从这典籍中,推演出祝由之术。而且明言,虽然蜀山和昆仑两大派不能派元婴期修士出手,助咱们击杀鬼王诸空相,但是,若是咱们自己能请动蜀山和昆仑两派的弟子出手,他却是不管的。”

    云舒嗔怪道:“既然如此,你应该早对我说。若是我推演出祝由之术,你反而不会,我岂不是对不起爸妈?要不,等我推演出这详细完整的祝由之术,你再按照我推演出的修炼一下?”

    云雷道:“姐,不用!我修行的雷电之道,与血肉之力似乎并不搭调。修行起来,说不定还相冲。”

    “再说,你的医术可比我好多了!这祝由之术本就该由你推演修行。咱们云氏一族,可不讲传男不传女这个规矩。”

    “当年咱们云氏,在唐朝可是煊赫一方的大姓氏。云氏的嫡传子孙,为了继承血脉,开枝散叶,都有严苛的规矩。不但要通晓华夏圣贤的诸多经典,还要自幼开始,便学一门安身立命的手艺。”

    “而且,为了让子孙有一个传承,云氏嫡子一般自幼年开始,身边便会有一个女子相伴。并且,待如亲生,教导课业。并无本事传男不传女只说。如此,即便以后云家有什么大变故,或者子孙不争气,身边也至少会有一个人陪伴照顾,绵延子嗣。”

    “姐,我一开始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跟你说,可是瞒着你又觉得不合适。今日算是酒壮怂人胆,你听了,切莫有负担。”

    云舒却对云雷醉笑道:“这件事情,其实我知道!”

    云雷:“啊?你、你知道?”

    云舒对云雷道:“我比你年纪大一点,女子在这方面又比男子早熟一些。所以,在父母送咱们离家避祸之前,便已经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我。只是,却并没有勉强我非要遵守这个规矩。只是希望我能照拂与你。”

    云雷听云舒如此说,但觉得心中五味杂陈。所谓父母之爱子,必为其计深远。

    而云舒又道:“原本,我想着既然你我没有血缘关系,又有二十多年的情分。那么彼此之间的关系变一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知根知底的,虽然日子过得或许清苦一些,但是安稳一世却是可以的。”

    云雷再看云舒时,却见其醉眼迷离。知道这是酒后真言。

    云舒又道:“可是,我也没想到,你居然有机缘踏入修仙一道。居然能这么有出息。无论是饶雅,还是白如衣,甚至是那个邰莲,都能被吸引来。”

    云雷听着,有些尴尬。

    云舒对云雷道:“不过,这些事情,都没有关系。我一直在想,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与不舍,依靠的只是分门别类么?这是亲情、那是爱情、那是友情?”

    “又或者,各种情愫的本质并无区别。区别只在于人给自己的道德界定而已?”

    “你我之间,虽然只是姐弟名分。可是,若论彼此了解,可称知己,比普通朋友强多了。若论彼此之间的关怀照应,同甘共苦,又胜于情侣,甚至夫妻。除了没有那么一层关系外,其余的并无不同。”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云舒呢喃道:“所以,不必强求,如今这样,就很好。能随缘,就很好……”

    说话间,云舒耐不住醉意,抱着她最喜欢的抱枕,倚着沙发,沉沉睡去。云雷则清醒至极的看着这醉卧于沙发上,两颊酡红的云舒。醉卧的云舒,在他的眼中极美。

    但觉得这岁月寂静,从身旁流淌而过。仿佛无始无终。

    时间过的极快,云雷一遍忙着帮蜀山和昆仑两派的人排练《仙剑奇侠传》,一边在空间葫芦的私人星球上,训练阴兵。不知不觉中,一个多月过去,又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

    明京大学之所以能成为全华夏顶尖的学校,除了是因为传承久远,资源众多。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其治学严格,每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都极为严格。有这一股高压的态势在,考入明京大学的这些学霸们,即便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享受青春上,也不敢对于学业完全懈怠。

    毕竟,明京大学每年都会有那么几个因为成绩太差,反复补考不过,而丢掉毕业证和学位证,只能拿肄业证的学生。

    当然,明京大学的治学之道,除了会给学生们显露惩戒用的大棒之外,还会给学生们提供非常美味的胡萝卜。明京大学不但将奖学金与学生的考试成绩紧密挂钩,还会为成绩优异的学生提供许多额外的机会。

    比如说由学校推荐,参加一些大型的社会活动,参加一些顶级的论坛或者赛事,乃至于在临近毕业时,向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提供一些普通学生根本无法获得的校招机会。将这些成绩优异的学生推荐给各行各业的顶尖的大公司。

    这种扶一把的战略,让这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在获得知识的时候,也可以收获让人惊叹的成绩和履历,那些以各行业顶尖大公司为事业起始平台的机会,更是可以在无形中影响人的一生。

    当然,这些因为起点高而取得远胜于同龄人成就的学生们,在获得成功后,自然也不会忘了回报学校。明京大学的人脉和无形中的影响力便会变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容易获取各种资源。

    肖薇在服下筑基丹,回忆起前尘往事后,并不如旁人预料一般,就此放下在尘世中的争竞之心。按照她对云涵虚说的话,就是:“虽然前生的我,是个修仙者,但今生的我,却只是一个在红尘中打滚的世间人。”

    “我虽然记起前尘往事,但是,我并不是前生的那个金枝公主,而是今生的这个肖薇。”

    “所以,即便我要修道,也要将原先的执念完成,直至放下才可。否则,心性不通达,即便是修仙,也修不出什么成就。反而误事。”

    因此,肖薇还是要好好学习。她已经在云雷的红颜不老研究所,获得了人力总监的职位。只待花镜月回来,便开始进入四处挖人的流程。如今,肖薇已经开始搜集资料,为将来的猎头之战寻找目标,并分析目标的缺点了。

    当然,她也没放下学习。如果她想要获得明京大学提供给各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的各种机会,那么,她至少要保证自己这一次的成绩,要在她们的金融系里,排进前几名,并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才行。

    这倒不是说肖薇准备跳槽。以她对于人际关系的灵透,自然能看出云雷这个看似草创的红颜不老研究所,才是她这个毫无根基的新人最适合待的地方。

    只不过,正因为肖薇的资历太浅,所以,她需要迅速的获得一些成绩和资历。否则,就算是云雷不开掉她。她在同行之间也抬不起头来,这样一个肥差,难免会让其他人动心思。

    正如电视剧里告诉女人的那番道理,人想要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尊敬,还是需要自身强大。夜华和素素勾三搭四的时候,即便对素素再好,也护不住她。周围的人都反对,该下毒手的下毒手,该冷漠的冷漠。

    可当这素素变成四海八荒都需要敬仰的上神,青丘女帝白浅后,天庭简直恨不得让夜华倒插门。

    所以,人还是要靠自己。无论是四海八荒,还是如今的职场。

    只是,肖薇虽然聪明。但以往的心思,却并不全在学习上。能考上明京大学金融系的学生,哪一个都是天资与头脑过人的学霸。以肖薇的成绩,想要排名靠前容易,但想要数一数二,拿到那名额不多的一等和二等奖学金,却是不易。

    所以,肖薇这一段时间里,几乎将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到了学习上。连《仙剑奇侠传》的排练,都缺席了好多次。

    让云涵虚的心里很是空落。可是,这肖薇做的也是正经事情,他也根本帮不上什么忙。只叹他和肖薇两人前世身为元婴期大修士,记忆中居然没有一点关于金融学的知识。实在是让云涵虚很没面子。

    不过,云涵虚也自有应对的办法。这一日,他耗尽手中灵材,炼制了一张符箓。兴冲冲的去找肖薇。

    而肖薇自从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后,便常呆在图书馆里看书。而她坐的位置,正是当年白如衣坐的位置。白如衣如今的心思,一大半在云雷身上,另外一小半,一分为二,一部分在排练话剧《仙剑奇侠传》上,另一部分则是在修行《明妃诀》上。

    至于学习成绩怎样,白如衣已经不甚在意。平日里照常上课做笔记,听课仍旧认真,但是,课后复习却已经取消了。所以,白如衣的考试成绩,无论如何也是上不去的,只是凭借着聪慧,不至于挂科重考罢了。

    原本,白如衣在图书馆里占下的位置,如今便归肖薇使用了。

    不过,肖薇却并没有受到太多男生注视。虽然说肖薇也算是个美人坯子,与白如衣相比,也差不到哪里去。只是,肖薇在男生中的形象与白如衣在男生中的形象截然不同……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前尘难忘

    白如衣在男生心中,顶多算是个高傲的女神。虽然对男生爱答不理的,很难追。但是,却没听说有什么坏毛病。听进耳中的,也不过是白如衣如何多才多艺而已。

    是以,白如衣在男生心中的形象,真真是一朵白莲花。在女生心中也是,当然,女人定义某人为白莲花,意思更复杂一些。

    而肖薇却不同了,肖薇曾经满世界的卖关于女生的情报,虽然没有被当事人指证过,也没有生出什么事端。但是,如今在女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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