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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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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可以杀敌,用不好,便会伤己。

“我全听公子的,但若有朝一日况后去罹敢对师父和公子不利,我子车行已第一个杀他。”行已的话十分明白,他称倾之“公子”,是说明他唯倾之马首是瞻,但虽他敬倾之为主,可若况后去罹敢有异心,动起手来,就是公子也休想拦他。

倾之却自信道:“真有那一日,不用大哥动手,我自有了断。”

颜鹊不屑——这两个孩子倒说得热闹,一相情愿!

倾之有行已帮衬,便问颜鹊:“师父,大哥也同意我呢,你看如何?”

“回客栈,改日再议。”颜鹊一气之下拂袖而去,丢下行已、倾之独自走了。

……

“二弟,师父仿佛真生气了。”

“看出来了。”

“无妨吗?”

“无妨,大哥什么时候见过师父生气超过半日?”

“这倒也是。”

“我还一直担心大哥这样的老实人,演不得戏,说不得谎呢。”

“去罹身世可怜,坚毅自强,我倒真希望能和他做兄弟。”

“师父既说‘再议’,就有商量的余地。”

“有道理。那我们快走吧,回去晚了师父担心。”

“哼,”偏要慢些,“谁叫他扔下我们两个先走的?”

“这……”还真是个孩子。

颜鹊躲在房上咬牙切齿:合伙算计我不说,竟敢抱怨,臭小子!

“阿嚏!”倾之打了个喷嚏,“好冷。”

侯府千金

【章六】侯府千金

梅花傲雪,却也难耐玄都苦寒,而能在圭山之北开花的梅树莫不是株株极品,一树难求。故梅生北,少了吟风弄月的风雅,却多了挥金撒银的“气魄”——即便是朽木,若成了供人攀比挥霍的朽木,也立时身价倍增,何况极寒之地的梅树确实罕见。

世人皆赞梅花清高孤傲,颜鹊却说世上再没有什么能比红梅妩媚妖娆,而这媚又有艳媚、清媚之别。

大徒弟锁眉沉思,垂手如仪:师父之见,果不随俗;

二徒弟眉峰刚毅,傲然而立:他无心听那些花花草草,如果可以,他更愿用这万点红梅且试长剑,杀它个“血”色飞舞,不见天日;

小徒弟随手折了一枝梅花,摘一朵,丢一朵,行已眼中的顽皮淘气,去罹眼中的心不在焉,颜鹊眼中的目无尊长、漫不经心。倾之原以为会周游天下,却没想到师父竟打定主意在丈雪城安家,虽然他还不清楚师父为什么要留下,不过既不离开,必有所图!想来商晟聪明一世,也料不到他做梦都想杀的两个人如今就在丈雪旧都——抬头看一眼师父——披狐裘,抱暖炉,饮酒赏梅,清谈玄论,不像是背负血海深仇的凤都殿下,倒好似遗世忘俗的逍遥隐士。

不过,只是表象。

丈雪城有两片最大的梅林,一处即是玄都公主,四年前殉情的锦都王妃商雪谣出嫁前居住的雪阿宫,被颜鹊称为“清媚”;另一处就是民间俗称的“盖头山”,谓之“艳媚”——玄都女子出嫁有盖头遮面的习俗,寻常人家用不得绛红,只能用艳红,而这漫山红梅开时,远观如盖,故得名,倒是她的本名“不斫”已被遗忘,少人提及了。

不斫山虽为玄都王室私产,梅林却也并非不售之资,只是从前无人出得起价钱,而近日轰动丈雪城的大事就是盖头山梅林被一位海都郡巨贾万金购得。

听闻,那公子做的是药材买卖;

又听闻,那公子做的其实是水运生意;

听闻,那公子仙人风骨,善清谈,实在不像是个生意人;

又听闻,那公子带着三个徒弟,也都是鸿渐之仪,人中翘楚。

……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凤都殿下深谙此道:有了这样一掷千金的声名,还怕丈雪城的豪门贵族不反过来与他们主动示好?

他们的身份近不得钰京,可在丈雪城一样可以对帝都之内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当年商晟就是如此做法,他颜鹊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只不过商晟用的是密探,颜鹊用的是金银。

行已感慨:师父果然是无论何时都不会委屈自己的人,不过如此张扬,真的不用担心出事吗?

去罹心疑:上马能武,下马能文,出入豪门为座上宾客,潇洒从容,师父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的目的可不像是熙熙攘攘、为利来往;

倾之好奇:师父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富可敌国。按照药材的去路,接货的是渤瀛尚家,可凤都殿下怎么会跟海都商贾有亲后交往?

自去罹病好,他们搬来梅林,师父一改路上的低调,行事举动颇为张扬,可尚家是如假包换的巨商,生意是规规矩矩的买卖,师父的身份虽是假的,却让人查不出疑点。唯一令倾之觉得有这偷天换日之能的就只有当今的渤瀛侯,傲参。可渤瀛侯也实在跟师父没有交情,况且他当年置身事外,藏锋守拙,今日又怎会帮助凤都殿下报仇复国?想来想去,仍是毫无头绪,不过却是越来越有趣了。

尚家,渤瀛,渤瀛侯……

倾之拿梅枝在雪地上随写随抹,翻起一层细薄雪浪。

渤瀛二月,花开莺啼,草色遥看成碧,绿柳隔河如烟。

“对了,‘成碧’如何?”女孩儿扬起脸来,一双美目。

“不好。”坐在妆镜台上的女孩儿比前者更小两三岁,玉雪可爱。

“那‘如烟’呢?”

小女孩儿想了想,瘪起嘴来,“更不好。”

女孩儿歪着脑袋,好生不满:又不是不知道父亲从不许她读书,还强要她取什么雅致的名字,不是明摆着难为人吗?就是“成碧”、“如烟”还是前几日游园有位先生盛赞春日风光时她留心记下的呢。

不过那先生的模样,想着她又忍不住笑起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那先生的样子好笑,说是说话,夸张了些,说是唱曲,又没有调子。难道她读了书也会变成那样子吗?所以父亲才不许她读书?

“小姐,你想好了?”小女孩儿看见小姐一会儿发笑,一会儿拧眉,心中莫名,原本晃晃悠悠的两条小腿也停下了不动,单只盯着小姐。

小姐回过神来,笑脸哄道:“小花儿,改日我问哥哥,让他给你起个好名字,行不行?”

“不行!”小花儿头一甩,赖账的事小姐又不是头一回干。

小姐一脸委屈,眨眨眼,“小花儿,是不是我今天起不好名字,你就不帮我剪头发?”

“哼!”装委屈也没用!全府上至侯爷、夫人和公子,下至丫头仆役,甚至整个渤瀛城的人哪个不把渤瀛侯府二小姐傲初尘长及脚踝,又黑又亮的头发当宝贝,唯独小姐本人当它是草。既然要让她小花儿冒着被整个渤瀛城男女老少怨恨的危险,她自然也要讨点好处才行。凭什么别人的名字都叫得那么体面,独她就只配叫小花儿小草儿!

初尘站在镜前看着自己垂到地上的长发,摆了摆头:真是累赘,害她跑不能跑,跳不能跳,放不得风筝,捞不得金鱼,有什么好?

“你不帮忙,我自己动手。”初尘说着拿起剪子。

小花儿吓得慌忙从台子上溜下来,“小姐,真的要剪啊?”

“当然。”爱谁稀罕谁稀罕,别想拘着她傲初尘。

随着“咔嚓”一声的是门外一声惊呼——“小姐!”

两个小女孩儿顿时吓得脸色灰白,初尘手里的剪子也掉了。

“小姐,你这是干什么啊?好端端的怎么能剪头发呢?叫侯爷和夫人知道了可怎么了得?快来人啊,快去叫夫人……”

闯进来的人又哭又叫又喊人,就仿佛她们闯了弥天大祸,初尘和小花儿骇得面面相觑,同时哇哇大哭起来。

殷绾赶到的时候就看见两个孩子哭得不成样子,地下是断落的头发和一把剪子,大丫环鱼菱束手无策,劝不住初尘,也哄不住小花儿。殷绾赶紧上前将初尘抱在怀里,又把小花儿也拉过来抚慰,见她二人都没受伤,这才放心。

“尘尘,跟娘说是怎么回事?”殷绾一手搂着孩子,一手给她擦泪。

初尘看见母亲,就不怕了,原本她也没有害怕——埋怨地看一眼方才大呼小叫的鱼菱——全是给鱼菱姐姐的架势吓住了。

“我想把头发剪了。”她脸上还挂着泪,眼睛里却漾起笑来。

殷绾身子一晃。

“娘?”初尘察觉到母亲微微的异样。

殷绾疼惜地抚着女儿的断发,柔柔问道:“尘尘的头发又黑又长,是娘见过的最漂亮的头发,所有人都喜欢,尘尘不喜欢吗?”

“不喜欢,头发这么长,我都不能和哥哥一起出去玩儿了。”她淡淡的眉毛蹙在眉心,那眉间点的红红的美人痣愈加鲜艳可人。

殷绾微笑着展平初尘的眉头,她也知道八岁的孩子正是顽皮好动的年纪,初尘从小因为一头长发便要整日规规矩矩,实在不近人情。可那头漂亮的乌发,衬上许是凤都女人天生就明媚动人的脸庞,谁见了能不喜欢?不但府中人人视为珍宝,渤瀛侯小女儿的美貌被府上清客传了出去,就连整个渤瀛城,都以长发为美。

可殷绾爱惜女儿的头发,却不是因为它有多美,而是……她要怎么告诉初尘,你的亲生母亲已经不在人世,她留给你的只有这副身躯,即使是一毫一发,也不能轻易损伤。千思万量,她没有办法告诉她……

“娘,你怎么哭了?你生我气了?”

初尘柔软的小手覆上殷绾的脸庞,殷绾才恍然觉出,原来她哭了。

“是我不好,我不剪头发了,娘你别哭……”初尘的小手心慌意乱地胡乱抹划,把母亲的胭脂都擦花了。

殷绾赶紧擦干了眼泪,安慰她道:“娘没生气,没生气。”

她低头吻了女儿的额,把她抱到凳子上,命一旁呆立的鱼菱帮初尘修剪参差不齐的头发——既已如此,也只好将另一半也剪了。

这却是称了初尘的意,眼看风波止息,她又得意大胆起来,扬起头来向母亲撒娇,“娘,你也不生小花儿的气吧?你不会罚她吧?”

所有的目光瞬间投向小花儿,吓得小姑娘一个哆嗦。殷绾不忍心小花儿受惊,摸摸她的头,柔柔笑道:“这次就免了,不过以后可再不许动刀动剪了。”若是伤到孩子们,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初尘向小花儿挤眼:看吧,我还是护着你的。

“你也一样!”殷绾转头佯装严肃——小孩子还是要唬一唬的。

修剪完让人烦恼的长发,洗了个喷香的花瓣澡,换了身清清爽爽的衣服,初尘便吵着要去见父亲。殷绾心想这事也瞒不过傲参,便由她去了。

初尘此时神清气爽,一路飞奔,可怜花廊下,小桥上,假山旁,荷塘边,见到她的人无不立定,转身,茫然,倒抽一口气,屏住呼吸,两眼发直:天啊,小姐的头发……

小花儿跑得不及初尘快,跟在后面,一共看见四个人掉了东西,包括四只茶盏,一堆简牍和一只猫。

活该,小花儿扮个鬼脸,瞪那花猫一眼,谁叫它居然敢叫“大花”!

“喵——”

“爹爹。”

初尘闯进书房的时候,傲参正与几位宾客清谈,看见女儿的头发,也不由一愣。初尘却已扑进父亲怀里,那几位都是常客,她并不认生。

可想几位宾客的脸色也惊愕得并不好看。

傲参将怀里那个小脑袋稍稍推开,从头到脚仔细打量,确定自己没有眼花,惊异地蹙起了眉头,“怎么……怎么把头发剪了?”

初尘咧嘴一笑,露出牙洞,干脆道:“碍事,就剪了。”在父亲面前,她远比在母亲面前“嚣张”得多,因为父亲是男人,不会伤心,也不会流泪。

“谁给剪的!”不过父亲会生气。

初尘埋头在父亲怀里,喃喃道:“自己剪的……”小手不老实的在父亲胸前抓来抓去——即使父亲生气了也不可怕。

傲参默默叹了口气,将女儿搂在怀里轻轻拍打:他不让女儿读书,自然也不能责备她不明道理、任性胡闹。

“咳,侯爷,该是时候让小姐跟公子一起读书了。”一位老清客看不过眼了。

初尘的脑袋忽的从傲参怀里钻出来,双目炯炯,她抓着父亲的衣襟,看向老清客:从来没发觉那些长着白胡子白头发的老头儿如此可爱。

“爹爹,我要跟哥哥一起上书房。”

“我也要。”小花儿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来,跟着凑热闹。

一屋子大大小小的期待的目光都落在傲参身上,渤瀛侯蹙眉沉思。

……

“殿下既要走了,要不要见见初尘,她是青羽的女儿。”

颜鹊冷道:“渤瀛侯最好祈祷我这辈子都不要见到她。”

“傲参不明白殿下的意思。”

颜鹊剑指傲参,“她是凤都王位唯一的继承人,你想让我把她带回凤都,复国复仇吗?”

傲参想说凤都已经没有了,也不可能再复辟,可他还是把话咽了下去:他不想刺激颜鹊。他知道,因为青羽的死,颜鹊深恨这个负了他姐姐的男人,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初尘的父亲,或许颜鹊一怒之下杀了他也不一定。

末了,颜鹊道:“初尘乃凤都王遗孤,齐聚力量,号令复国,最能服众。你若不想我把她抢走,就别把女儿教养的太懂事,太聪明。侯爷,我说到做到!”

若非二姐聪慧重情,又怎会落得如此下场?颜鹊不愿初尘重蹈青羽覆辙,她天生貌美已是不幸,出身王侯亦无选择,所以宁肯她蛮横自私,无学无识,也好过聪明累人,玲珑心憔。开开心心被人宠一辈子,对一个女孩子,有什么不好,要那些精明练达做什么用?

不想颜鹊一番好意,却真把傲参吓住了。

……

“爹……”初尘委屈地唤了一声。

傲参回过神来,却见女儿皱着眉毛,努着小嘴——他把她箍紧了。

“此事无需再议。”颜鹊,你休想!

颜鹊终是经不住倾之软磨硬泡,行已旁敲侧击,收了况后去罹做徒弟,不过去罹的资质也确实令他爱惜,但颜鹊绝不承认是因为他想对况后封有所补偿。

三人重新排定次序,行已为兄,去罹行二,倾之最幼。

如果不用探听消息,不用应付虚谈,颜鹊觉得梅下一壶暖酒,看三个徒弟或读书,或练剑,暂将仇恨放在一边,也颇为人生乐事。

不知觉中,已如此“虚度”了一年。

“好了,”颜鹊起身道,“今日就练到这里吧。”

三人收剑,却只有一个声音。

颜鹊颔首,笑道:“明日行猎,你们同我一起去吧。”

行猎?三个孩子的眼睛里同时闪现出异样的光彩。

颜鹊心笑:毕竟还是孩子。不过此次邀请他们的将军左骛却是颇有来头。

左骛出身寒卑,本无姓氏,后来跟了破杀将军,成了左家家臣,便从了左姓。据说当年训练照夜军,他为左都副将。

卷荼现

【章七】卷荼现

行猎的马队竖着黑色红色的牙纛,蜿蜒林间。马蹄下是深约两寸的积雪,两旁的高大松柏针叶墨绿,覆雪如银。树缝间三两只灰褐色松鼠端庄轻盈地穿梭跳跃,树枝轻颤,积雪簌簌落下。

倾之从腰间摸出弹弓,瞄准树上,神情专注。

行已将手搭上倾之的肩,示意他不要顽皮。倾之回头冲大哥一笑,却不打算放弃盯准的“猎物”。去罹瞄了一眼树上毫无警觉的松鼠,冷淡表情,全没半点同情之心。

“嗖——”

“啪。”

一颗大松塔应声直落,把松树砸了好几层窟窿,炸起一团团雪花。

蹲在松枝上的小松鼠刚觉察到周围的异样,便被一只巨大松塔带倒,四仰八叉、连翻带滚的掉下树来,摔在厚厚的雪地上,砸出一个雪坑。

小东西吓得魂不附体,夺路而逃,却被落在一旁的松塔绊倒,又栽了个跟头,沾了满身满毛的雪,狼狈至极又可爱至极。

马队不疾不徐地前行,虽是行猎也军纪肃然,谁也没在意路旁一只触了霉运的松鼠。松鼠直起身子,灵活机警地转动脑袋,而后抱起松塔,慌忙逃窜。蓬松的尾巴上下翘动,似乎可以想象它“呼哧呼哧”的急促喘息。

行已哭笑不得:真是个孩子;去罹皱了眉毛:原来不是松鼠。

倾之将弹弓插回腰间,嘴角抿起一丝若无其事的微笑。

“赵先生可知此次行猎是为何故?”左鹜骑马在前,问颜鹊道。

颜鹊与左鹜并驾,“听说近日有多支狼群在此盘桓数日,频频伤人,不知可有此事?”

左鹜点点头,十分苦恼,“不错,正是因此。往年冬天山里的野狼找不到吃食也会偶尔下山袭击人畜,不过像今年这样三四支狼群聚在一起,确实罕见。奇怪的是今年的风雪也并不比往年更大,该不是山中缺乏食物所致。而且听有猎人说,这些狼就仿佛遭到了侵犯,狂性大发,格外凶残。”

颜鹊不以为然,笑道:“将军手下个个都是神射手,百发百中,几支狼群又能奈何?赵某敢说日落之前我们便可满载而归,将军若不嫌弃,赵某今夜梅园置酒,与将军畅饮。”

“先生好意左某心领,但左某担心的不是这个。”左鹜苦笑,“不知先生是否听说过卷荼?”

“可是民间俗称的‘白兽’,主家得男,亲朋以白兽赠之?”来丈雪城一年,颜鹊对玄都民俗也有些了解。

左鹜忧虑道:“正是。白兽是瑞兽,不过也有‘卷荼现,天下乱’的传说。”

颜鹊佯惊,“这天下方定,何来将乱之说?”

“左某也是为此担心,不知先生有何高见?”

颜鹊心下了然,原来左鹜是请他来出谋划策。

颜鹊略思,问道:“卷荼现世和此次狼群集结可有关联?”

“传说每当卷荼出现,都会有狼群聚而不散,至于原因,典籍中未有记载。这卷荼是一种白色卷毛灵兽,形如狮虎,状大如牛,”顿了顿,左鹜又道,“传说卷荼有灵性,通人语,赵先生相信吗?”

颜鹊哈哈一笑,“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毕竟玄都山深雪大林茂谷幽,赵某倒宁可相信人迹未至之处暗隐着无穷神秘。就如照夜巨鸟,谁能想象天下竟有那样巨大的飞禽,真是难以置信。”

“赵先生见过?”左鹜心下防备。

颜鹊好奇道:“赵某只是听说,不知哪里能寻到这样的巨鸟?”

左鹜笑道:“照夜鹏鸟乃神明座下使者,专为辅佐英主而来,如今天下已定,自然是被召回了。”

颜鹊是聪明人,听得出左鹜的弦外之音——照夜军于今对天下也还是个秘密,自然不是三句两句就能套出来的,还需得步步为营,不可操之过急。

“原来如此。”颜鹊一笑置之,对这蒙蔽世人的说辞,彼此心照不宣。

又说卷荼,“依赵某之见,不管是不是真有卷荼这种灵兽,既然有‘卷荼现,天下乱’的说法……”他靠近左鹜,耳语道,“就是有,将军也要当作没有。”

左鹜蹙眉。颜鹊又道:“如今天下初定,百废待兴,陛下日理万机,将军也不想令陛下因为一两句捕风捉影的传言而烦恼吧?”

颜鹊这话正合了左鹜心思,可他又犹豫,“若真是卷荼,该如何处置?”

“将军焉知不是有心之人故意散布谣言?”左鹜一愣,颜鹊一笑。

左鹜点点头,其实他早也有此怀疑。灵异传说之事本不可靠,就像照夜鸟,没见过的时候视为神物,可一旦驯服,不也就成了天上飞的坐骑而已。恐怕典籍中“卷荼现,天下乱”为的是造势,而如今也正有居心叵测者欲故技重施罢了。

思及此处,左鹜握紧了腰间佩剑:管它灵不灵兽,一个字——杀!

行至开阔处,看见早有人马手持强弩在前方搜寻。一人骑马迎面而来,在队伍前立马抱拳道:“将军,前面发现狼群。”

猎狼的方法不难,由经验丰富的猎人锁定狼群出没的范围,倚靠强弓强弩,围捕狼群。狼虽凶狠、狡诈,又极擅群体作战,可面对同样凶悍,更加慧黠,如狼似虎的黑甲军,却难逃一劫。此法屡试不爽。

左鹜转头,对赵却的三个徒弟道:“三位小兄弟可要一展身手啊。”

颜鹊谦虚道:“他们三个能保护自己周全就行了。”

左鹜大笑,“赵先生对徒弟好生爱惜。”

“兄弟们,走!”左鹜挥手,一马当先。几百人的队伍霎时间动如风雷,纵鹰放犬,排雪如浪。

颜鹊不由感慨,“黑甲铁骑,名不虚传。”

倾之知道,这话多半是说给他听的。

颜鹊回过头来,却全不见感慨,只是一脸轻松,“师父找处地方清闲,你们想凑热闹只管去,猎物多少无所谓,只别把自个儿喂了狼。”

行已偷偷叹口气:师父还真是……关怀备至。去罹和倾之则早就开始最后一次检查全身装备。

倾之先查验完毕,打马扬鞭,“我们分头行动,比个输赢!”

待行已、去罹反应过来,倾之已将他们抛下。两人互换了一下眼色:以三弟的剑术骑射,自保无虞,他既好胜,就由他去吧。

行猎到日暮时分结束,清点战果,收获颇丰,一共猎狼四十七只,但似乎比先前预计的少了些。另外还有些獐子、鹿、兔、野猪等。

正当大家准备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时候,行已、去罹飞马过来,异口同声道:“师父,三弟不见了!”

颜鹊手中酒壶“砰”的落地。

……

倾之运气不错,很快猎到一只香獐。他用匕首划破獐皮,使鲜血流出,又用绳子将獐子拴在马后,而后翻身上马,逆风疾行,故意将獐血撒了一路。

狼的嗅觉极其灵敏,此时风助血腥,引来一群饿狼穷追不舍。倾之约莫行得足够远了,便将绳子隔断,弃了獐子,绕路折回。

倾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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