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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情感热线-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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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绿蝇公主的恶名开始泽被四方。谁都知道,这个山寨的主人乃是一个嗜色如命的女魔头。

唐小凌的形象也逐渐被妖魔化,在小孩子的印象中,如果不肯乖乖听大人的话,就会有诸如大灰狼,白骨精,绿蝇公主这样可怕的角色前来前来拜访。

……

这就是百里珍珠来到绿影山寨前所了解的关于唐小凌的一切。

……

正文 第七十六章:寨主(二)

第七十六章:寨主(二)

百里珍珠睁开双眼的时候。一度怀疑天已经黑掉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是身处在一个漆黑的柴屋里,因为他能闻见强烈的稻草和湿柴的味道。

他的手脚都已被很粗的麻绳捆绑起来,手腕和脚踝处都被勒得生疼。

他的睡眠一向很轻,决不至于别人将他捆起然后丢到柴房里也没有知觉。

他还记得,趴在矮个子身上昏昏沉睡的时候,曾经闻到一阵甜香。现在想起来,矮个子一定是怕他醒了有所反抗,在那个时候就将他迷晕了。

百里珍珠不禁苦笑:那么贵重的**,何必用在他这个无心逃跑的人身上?

作为一个杰出的盗者,他有一百种方法能将手上脚上的麻绳弄开,但是那样,岂不是很无趣。

他的人生,从来没有如此被动过,偶尔经历一回,也是不错的事情。

他就要看看自己会被这些人怎样安排。

他也实在想去看看那个被妖魔化了的唐小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她应该还没有满十八岁吧,做女人做到这个份上,实在是太失败了。

但百里珍珠隐约觉得,她手下的人好像也没有那么糟糕。

那两个人,虽然有着恶狠狠的嘴脸。但办起事来倒也没有那么绝。

一般人遇上劫匪,财物被抢事小,很多时候,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尤其在这样的乱世,人命比纸薄,自称“绿林好汉”的那帮人,更是将自己手中的刀看做菜刀,将别人的头颅看做砧板上的萝卜——但那两个人却似乎并没有要害人性命的意思。

在一个集团里,手下人办事的风格,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他们的首领。所以穷凶极恶的土匪头子,手下必然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恶棍。

而他遇见的那两个人,虽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但好像也不是那么黑心烂肝的人。

……

百里珍珠的唇角微微上翘,这个唐小凌,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啊。

只不过,对待自己这个有可能在将来成为压寨郎君的人,唐小凌是不是也有点太不近人情了?

没有热情的侍童,温柔的婢女,忍了;没有舒适的房间,柔软的床,忍了;唯一不能忍的是,连一口喝的水也没有。这就是那个唐小凌的待夫之道吗?

百里珍珠的记忆里,还没有过这么饥肠辘辘时候。

他的肠胃空空如也,向主人发出响亮的抗议声。

说到底,他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即使现在他是被关在天牢里,明天就要押送去刑场砍头,最后的一餐断头饭。他也能吃得极好极香。

他能忍受肉体上的不适,但是决不能容忍自己的肠胃受虐。

不能忍,也不必忍。现在尤其如此。

他想要的女人,没有要不到的。他想去的地方,也没有去不到的。

那间柴房,根本没有窗子。只有唯一的一扇门。

那门却是从外面锁上的。

而现在,那门仍紧紧地锁着,柴房四周的墙壁也没有出现多余的窟窿。

百里珍珠却已经出来了,脸上仍挂着自如的微笑。

他是怎么出来的,任何人都不得而知。

为了方便起来不至于太愚笨,他随即挣脱了身上的绳索。

当然,他是怎么挣脱的,还是只有天知地知。

此时天空已经暮色四合,竟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意识到自己已经整整一天粒米未进,滴水未沾,他的饥饿感更明显了。

饥饿中的人,对食物的感觉比寻常时候更加灵敏。百里珍珠已经闻到空中隐隐约约传来肉的香气。

更何况此时传来的,是他最喜欢的卤牛肉的香气。还有酒的甘冽香味。

他只觉得口腔中顿时泛起了口水,于是将绳索揣进衣袖里,轻盈起身,循着这香气一路追寻而去。

他一如既往地在半空中行路。他走在房檐间。屋顶上,只觉得这小小的山寨真的很不错。不算太大,却足够百人生活起居。

房屋错落有致,庭院里收拾得干净整洁。没有想象中的嘈杂,却有着山野间特有的静谧。

只是很奇怪,这一道下来几乎没见多少人,偶见一两个,也是各院中负责看守的门人。

待到百里珍珠达到肉香和酒香的发源地时,他心中的疑惑也顿时解了。

这地方显然是山寨的膳食房。

现在正是吃饭的时候。所有的人都集中在这里,三三两两一桌。着上摆着鸡鸭鱼肉,面果蔬酒,香气四溢;人们光着膀子猜酒划拳,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厨房里一直有人进进出出,百里珍珠瞅了个空子,一头钻了进去。

厨房里琳琅满目堆的全是各种现成的食物。百里珍珠取了一块足够分量的卤牛肉,又用青瓷大碗从酒缸里舀了一满碗的酒,便轻飘飘地掠上房梁。

房梁很高,也足够宽,是个藏匿的好地方。

百里珍珠惬意地枕着墙壁坐下,看着房梁下依旧进进出出,无所察觉的人们,撕一块肉,喝一口酒。

新卤好的牛肉比想象中的还要香,酒却是极辛辣的烧刀子,清香爽洌,喝得过瘾。

百里珍珠半眯起眼睛,世界上没有比这再惬意的事情了。

他并不打算喝太多。作为一名职业盗者,他深知酒多误事乃是一句箴言。他也没有吃太饱。人只有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才会放任自己的胃口和肚皮。

而眼下,他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

百里珍珠要做的很重要的事情,绝对不是偷看旁人洗澡。

但是他却偏偏看到了。

因为穿着纯白色的衣服,在黑夜中很容易被人察觉,如果在天空中乱飞,就更成了这些绿林好汉们的活靶子。

—文—所以百里珍珠只有特别小心地,特别保守地,贴着墙根一步一步地挪动。

—人—他要先到一个开阔无人的地方,再开始施展轻功,然后详细地查看这个地方的地形。

—书—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终于来到一个适合起飞的地方。

—屋—这是一个修葺得相当精致的,有流水,有荷塘。正是盛夏时分,荷塘里盛开着粉色的荷花,一眼望去,尽是田田碧绿的荷叶。

百里珍珠不欲在这个地方多做停留,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荷塘的中央,竟然一直冒着氤氲的水汽。

这里距离膳房已经很远,四下里看不见人影,也听不见人声,百里珍珠决定走过去看一看。

他走路的方式和常人不同。他的双脚不用着地的。

百里珍珠脚点荷叶,借荷茎的那一点微薄的力量,就能在荷塘上空“走”得很好。

很快。他就到达了那氤氲的雾气的所在地。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百里珍珠身着雪白的袍,悬浮在荷塘上空。清风拂着他的发,吹着他雪白的袍,空气里是荷花味苦的清新味道,百里珍珠的身姿也很飘逸。

一切都很和谐,很美好。

唯一不和谐的,是这水池中间的一个人。

一个女人。

或许不该称她为女人。因为在百里珍珠的那惊鸿一瞥之中,这个女人胸部不大,屁股也小小的。

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而已。

她赤身裸体,站立在荷塘之中,浣洗着她的发。

原来在这满塘荷叶的掩映之下。竟然有一个修葺得十分精致的浴池。

而他所看见的那氤氲的水汽,显然就是自这个浴池里升腾而起的。

女孩的直觉很敏锐,百里珍珠轻功独步天下,本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但还是被她察觉到了。

于是这个女孩看到,天空中竟然漂浮着一个白色的男人,距离她不过五六尺的距离,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瞧。

在沉静了很短的一瞬间之后,这个女孩开始发出尖叫。

百里珍珠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荒唐的事,在女孩的尖叫声中,他直直地从半空中掉下来,如同一只白色的大鸟般落在了浴池里。

于是女孩的叫声更加尖锐。

她的反应很快,迅速地伸手撸了一片荷叶,遮盖住自己裸露的身躯。

这女孩生的又十分娇小,那片荷叶恰巧很大,足够挡住她的身体。

女孩保护住自己之后,很快地就开始反击。她从荷叶后面伸出拳头和脚,拼命地踢打在百里珍珠的身上,又抓又掐。

百里珍珠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狼狈过。

他掉下来的时候,鼻子和嘴里都进了不少的水,令他呛得几乎窒息,咳嗽不止。

他的头发和白袍已经尽湿,紧紧地裹在脸上和身上,如同一只落汤鸡般,形象空前的猥琐难看。

他有口不能言,一边用手遮着眼睛和脸,一边还要适当地抵御那女孩雷雨般的踢打和狠揍,两只手简直不够用。

他正在拼命地想从这个浴池里逃脱出去,可惜用理石铺就的池底和池壁实在很滑,他在慌乱之中连续跌倒好几次,才勉强接近浴池的边缘,艰难地爬了上去。

眼看就要逃出生天,百里珍珠不敢回头去看那个仍旧在不遗余力地揍他的女孩,只能把声音压低到不能再低,哑哑地说了一声:“姑娘,对不起。”

说罢,就慌不迭地左脚踏右脚。竭力调动浑身乱窜的真气,勉勉强强地腾空而起。

一只鸟如果被打湿了羽毛,就不可能飞得起来了。所幸百里珍珠并不是鸟。

他简直不敢再回头看那个地方一眼,那女孩的声音却清晰地传来:“小贼,竟敢偷看小娘洗澡,你——等——死——吧!”

那女孩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清,格外脆。

她最后那四个字说得格外真,格外狠。

不知是不是被湿衣裹着的身子感受到了夜晚的寒意的缘故,百里珍珠竟然打了一个寒噤。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这样的寒噤了。

察看地形的计划被彻底打破,百里珍珠只能原路返回,回到他应该在的地方。

在回去之前,他没有忘记潜到厨房,靠着烟筒那点温度,将被打湿的衣衫一点一点烘干。

烘干衣服后,他回到那个漆黑的柴房,用匪夷所思的方式重新进去,再用匪夷所思的方式将自己捆绑起来。

然后,他拣了一个较为舒服的姿势,睁着眼睛,开始在黑暗中发愣。

他的衣服已经没有潮湿的气息,人也回到了最初的地方。事情好像本该就是这样,他躺在这里等着有人进来将他释放,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他能忘记自己刚才偷酒吃肉的惬意,也能忘记掉进浴池后的狼狈,却偏偏忘不了那个女孩的脸。

他根本只匆匆地看了那女孩一眼。那时他在空中,而那女孩在水里。

那女孩面如雪水晕开的胭脂,粉白中透着恰如其分的嫣红。她眉眼清楚,唇色殷红。右脸颊上有一颗小小的水红色的痣。

美丽的女人,是百里珍珠日常生活中接触最为频繁的一种东西。与他朝夕相处的妹妹百里青黛便是艳绝人寰的尤物;他在皇宫中有过肌肤之亲的每一个女子都几乎是绝色;甚至连他本人稍稍改装一下,便是倾国倾城的人妖。

正因为他身边不停地萦绕着各种各样的美女,所以有时候,他会怀疑自己对这种所谓的美,产生了一种无力的疲态,虽然他仍不可抗拒地要和这些人亲近,温存,但是已经很久,很久,在他的心里再没有产生过刚才那样的悸动。

现在回想起来,那女孩最多只是面目姣好而已,并不算多么出众。

只是,百里珍珠仍清楚地记得她仰头看她的样子。当时他距她不过五尺的距离,连这女孩脸上纤细的汗毛都能看到。

那女孩的目光,却异常地镇定,不但镇定,而且清澈,纯粹。

如春日被细雨洗练过的一方天空,如丛林深处幽藏的一汪碧潭。

她简直就如同看一只大鸟般仰望着百里珍珠,小脸养成优美的弧度,用全然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打量着他。

他从来没有见过,有着这般摄人心魄眼睛的女子。

他已有很多年没有花这么长的时间去回想一个女孩。

在黑暗中,百里珍珠背靠着墙壁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嘲弄地笑了。

他这是在做什么?她不过是一个个子小小的,没有发育好的小女孩罢了,他甚至连她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这一辈子可能只会见这一次面,竟然会对她有所遐想。

他当然坚决否认自己会对这样的女孩动心,只是惊心于那女孩清澈无端的眼神罢了。仅此而已。

然后,他觉得四肢沉重而酸痛,全身发软无力,额头和脸颊也开始发烫起来。

倒霉透了,他竟然在这个鬼地方发起烧来。

百里珍珠无力地咒骂了一句,就沉沉睡去。

正文 第七十七章:寨主(三)

第七十七章:寨主(三)

唐小凌今天醒得格外早。一个鲤鱼打听从床上翻身起来之后,她决定扛上弓箭去山中试试手艺。

这时夏意正盛,山林里应该到处都是闲逛的野兔和花鹿子。她虽然没有吃肉的嗜好,却对打猎这项活动情有独钟。

她简单地收拾了一番,换上浅绿色的猎服,挎上牛皮做的箭袋,穿上轻便舒适的鹿皮靴子,这些事情他做起来非常娴熟。

对于一个以山为家的人来说,打猎几乎是家常便饭,就跟每天必须要吃的三餐一样,并不是什么值得期待的事情。唐小凌之所以对这件事一直保持着高昂的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拥有一只比猎狗还要灵敏的鼻子,更因为满载而归之后,能换得许多人的赞美和称赏。

眼下,她立刻就能见到这“许多人”。唐小凌走出去,就能一如既往地看见这些人恭恭敬敬地,规规矩矩地站在她的房门前,小心谨慎地等待着和她在新的一天的第一次会晤。

他们真的很多,足足有十个。虽然高矮略有不同,但模样都还可算做像样。只是这些人的着装很奇怪,统一穿着一种接近于蓝色。但是又不似蓝色的衣服,腰间系着褐色的衣带,胸前袒露着大块的肌肤。

这样的设计本来是为了表现肌肉,凸显穿衣者的男性魅力,只是眼前的这十个人,个个都比较清瘦,既没有大块的胸肌,肤色也相当白皙,因此这样的服装穿在他们身上,除了暴露出他们缺乏锻炼的身体之外,还给人一种不太好的感觉,这样的感觉,人们一般称之为“猥琐”、“病态”。

但是唐小凌显然不觉得这样的打扮都什么不妥,因为这套服装本就是她为这些人亲自设计的。

由此可见,唐小凌虽然是个成功的山大王,却不是一个成功的服装设计师。

唐小凌挺起胸膛,翘起唇角,给了这些人一个俏皮的笑容,依次热情地和这些一脸听话状的男人们打着招呼:

“早上好,阿一!”

“早上好,阿二!”

“早上好,阿三!”

“……”

“早上好,阿十!”

这些人也很有秩序地回应道:“早上好,寨主!”

行完这每天必须的见面礼后,唐小凌高兴地给他们展示自己的一身装扮:“我今天又要出去打猎了,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阿一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换上欢欣雀跃的笑容:“太好了,中午有肉吃了。辛苦寨主!”

于是唐小凌便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告别了从阿一他们,精神抖擞地踏上自己的猎途。

她的身影消失后,那些听话的男人们一哄而散,脸上的表情立刻携带下来,回到居所,睡觉,闲逛,发呆,或者遛鸟,斗蛐蛐,找人打架。

他们就是唐小凌从山下拐来的“男色”。因为唐小凌记忆不太好,为了方便起见,很聪明地把这些人的名字变成了数字。

山寨中很多人早就看不惯这些终日无所事事,只等着吃闲饭的“阿字辈”的男人们,暗地里憋足了劲想痛殴他们一番,但是唐小凌为了彰显“阿字辈”们的特殊身份,将他们圈养在一所高高的院墙围成的住所里,除了“阿字辈”和唐小凌本人以外,谁也进去不得。

山寨派们其实也比“阿字辈”忙碌不到哪儿去,大家每天轮流下山抢劫。剩下的人留在山寨里舞弄舞弄刀枪棍棒,再沿着山寨跑上几圈,一天之中,大部分的时间也是无事可干。山寨上除了唐小凌和烧饭的两个中年大妈以外,连只母猪都找不到,而私自下山又是要被驱逐出寨的,这些男人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泄,偏偏阿字辈这帮只会消耗他们宝贵粮食的废物们还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

唐小凌形成了习惯,每天早上都要出去,或打猎,或散步。所以,每天等到唐小凌出去之后,山寨里的骂声就开始震天响。

山寨派们拿出了女人们的手段,挽起了袖子,叉起了腰,站在阿字辈们的高墙派高声叫骂:“×××,一帮只知道造粪的废物,有种就出来和爷干一架!”

阿字辈们仗着有高墙保护,毫不客气地跳起脚来回骂道:“××××!造粪总比喷粪强,有种就进来,看爷揍得你满地找牙!”

山寨派们气的没处发泄,随手捡起地上石头和大土块。

阿字辈们则在墙边搭起高架站在上面,端起水来就往外泼,水盆还可以当盾牌。

……

好一派热火朝天的喧闹景象。

只可惜,唐小凌远在几里外的山林里打她的猎,对这种几乎每天都要爆发一次的山寨大战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有一个正被困在柴屋里发着高烧的人,却听到了这一切。

他慢慢地听明白了,如果把这个山寨比喻成皇宫的话。唐小凌就像是皇帝,高墙内就是她的后宫,而她手下的山寨弟兄无疑就是她的文武百官。

而现在,这些男人就像是为了争夺唐小凌一人的恩宠,而奋不顾身地掐起架来。

百里珍珠只觉得心中好笑。

若在平时,他一定会窜出去看看热闹,但是现在,他却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个以飞檐走壁为终生爱好,以“有借无还”为人生信条的人,竟然没有办法摆脱这一场小小的高烧病。

从前,他偶尔有个头疼脑热,总是百里青黛在一旁端茶递水,煎药煮姜汤,他从来也没把她做的这些事放在心里,现在想起来,才知道了身边有个女人是多好的事情。

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主导的日常生活里,女人永远都是主导。

百里珍珠苦笑,他现在岂止得不到女人的照顾,简直连只母苍蝇都看不到。这个阳盛阴衰的山寨里,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女人。

唯一的一个,还是只贪好美色的母老虎,而且到现在。他这个贡品竟然连她的面都没有见到。

百里珍珠眼中的这只母老虎——唐小凌,此时却在做一件很符合女性浪漫气质的事情,发呆。

她身旁的猎袋里,已经装了三只野兔,一只獐子,和两只野鸭子。现在太阳已经升到了密林正上方,该是回山寨吃饭的时候了。阳光透过繁密的树叶,投影到林间的阴翳里,碎成无数块看得见摸不着的金子。

唐小凌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地叫唤起来。

但是她并没有急着回去,因为对面山坡上有一幕吸引了她。

她坐在高的山崖上,周围有层层叠叠的树木。将她娇小的身子很好地掩藏起来,所以她才能这样安心地盯着对面草坡上的那一对男女。

这两个人,对她而言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老熟人了,只是他们不认得唐小凌而已。

这座山的对面是另一座较矮的山头,那里有一大块的碧绿的草坡。在山林和碧草的掩映下,有一所小而简陋的房子。

这一对男女,就是住在那所小房子里的人。

自从偶然发现这里有人居住后,每次出来打猎,唐小凌都要特意绕到这个地方来看一下。

有时候,唐小凌会看见他们在田地里干活,十分辛劳的样子,有时候却又似乎悠闲得很,静静地坐在一起,什么也不干。

起初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十分平淡,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但是看得久了,她竟然慢慢地开始羡慕起他们来。他们的生活方式这么乏味,有什么好羡慕的?唐小凌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这种平淡的生活,深深地吸引了自己。

唐小凌自小就在山寨里长大,整日在男人堆里厮混,看惯了粗声大气,胡子拉渣的大老爷们,过惯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她过得很安心,也过得很好,而且她觉得生活还能继续地这样一直好下去。

直到她看见这所小房子,看见这两个人,她心里的想法才开始逐渐地改变。

不必说什么豪情满怀的话,不必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简单。

终于有一天,她决定也尝试一下这样的生活。但是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身边却没有一个相伴的男子。山寨里的男人虽然多,却没有一个能给她那样的感觉。他们更像是她的兄弟和长辈,彼此太熟悉了,唐小凌要找一个对面山坡上那样的男人,当然不会从自己的兄弟和长辈里挑选。

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劫其他的男人上山,来填补自己身边的空缺。

从“阿一”被劫上山开始,唐小凌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很努力地寻找。

“阿一”长相不错,也很听话,对唐小凌的要求百依百顺。唐小凌让他吃饭就吃饭,让他回去休息就回去休息,只要和她在一起,阿一的脸上就会一直挂着绵羊般温顺的笑容。

唐小凌也对阿一微笑,可心里却觉得空空的。

她想:“可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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