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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武器-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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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的确不信,一千一万个不信。
可是就在他又想咬这乌龟一口时,邓定侯居然真的把他们的穴道解开了。
丁喜还是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小马也没有动,别人刚为他解好穴道,他显然总不能立刻就动拳头。
但他却忍不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邓定侯淡淡道:“我也没有干什么,只不过一个人闲着无聊,想找你们聊聊而已。”
小马瞪着眼道:“你不是想我们把你的骨头拍散?”
邓定侯笑着道:“你们是这种人?”
小马说不出话了。
他们的确不是这种人。
邓定侯道:“你们是强盗,也许会杀人,也许会抢劫,但我却知道你们不会做这种食言违信、忘恩负义的事。”
他微笑着,看着丁喜,道:“我也知道,你既然答应过我,要带我去找那死人和六封信,你就一定会带我找到。”
小马瞪着他,忽然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老小子对人的确有两套。”
丁喜微笑道:“看来好象不止两套。”邓定侯大笑。
现在他们是在归东景自备的马车上。
归东景吃得不讲究,穿得不讲究,除了女人外,最讲究的就是马车。
他用的马车,永远是最舒服、最豪华、设备最齐全的。
邓定侯大笑着,打开了车座下的暗门,拿出了一坛酒。
这坛酒当然是好酒。
邓定侯拍开了泥封,就有一股强烈的酒香扑鼻而来。
小马立刻道:“这是泸洲的大曲。”
他虽然不喜欢用眼睛看、用耳朵听,鼻子却很灵,尤其是对于酒。
邓定侯道:“旅程寂寞,酒可忘忧,我们饮两杯如何?”
小马道:“好。”丁喜道:“不好。”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我喝酒不但要人对、酒对,还得要地方对。”
邓定侯道:“附近有什么地方对你的口味?”丁喜道:“杏花村。”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
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
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杏花村是个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
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小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邓定侯看得呆住了,直到丁喜替他介绍:“这就是这里的老板娘红杏花。”
邓定侯才勉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他忽然发现这“聪明的丁喜”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实在一点也不聪明。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邓定侯道:“没有。”
他不是不会说谎,也不是不会在女人面前说谎,他不肯说谎,只不过因为这女人实在太老。
丁喜笑道:“你没有听说过这名字,也许只有两个原因。”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若不是因为你太老实,就是因为你太年青。”邓定侯道:“我…我并不太老实。”他又说了实话。
因为在这女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还很年青。近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丁喜道:“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邓定侯只有苦笑。他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老太婆,以前也曾经是个颠倒众生的名女人。这位“名女人”居然还在朝他抛媚眼,居然还像个小姑娘般嘻嘻地笑。
邓定侯忍不住问道:“这位红杏花姑娘,是你的老朋友?”
丁喜道:“不能算老朋友。”
邓定侯道:“是你的老相好?”
丁喜道:“更不能算是老相好。”
邓定侯道:“那么她究竟是你什么人?”丁喜道:“她是我的祖母。”邓定侯怔住。
他若骑在马上,一定会一个筋斗从马上栽下去,他若正在喝酒,这口酒一定会立刻呛进他的喉咙里。
现在他虽然并没有喝酒,也不是骑在马上,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好象已跌了七八十个筋斗,喉咙里还呛进了七八十斤酒。
“红杏花”用一双手捧着肚子上,已笑得直不起腰。
她哈哈的笑着,指着邓定侯,道:“这个人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叫做神拳小诸葛。”红杏花道:“就是五犬开花里面的一个?”
丁喜道:“嗯。”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是一个耳光掴了过去,大声道:“你几时肯认这种人做朋友的?”丁喜道:“我从来也没有认过。”红杏花道:“他不是你的朋友?”丁喜道:“我也不是他的朋友。”红香花道:“你是他的什么人?”丁喜道:“犯人。”红杏花上上下下看了他几眼,道:“你也有被人抓住的时候?”
丁喜叹了口气,苦笑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红杏花“哼”了一声,忽然一拳打在他肚子,怒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丁喜只有笑。
红杏花道:“你既然已做了他的犯人,还到这里来干什么?”丁喜道:“来喝酒。”红杏花道:“滚!”
丁喜道:“我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就算你是我祖母,也不能叫我滚。”
红杏花道:“我叫你滚,只因为你是我孙子。”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我叫你滚,你最好就是赶快滚。”丁喜眼珠子转了转,道:“难道里面有个人是我见不得的?”红杏花道:“不是人。”丁喜道:“不是人?”红杏花道:“里面连一个人都没有。”
丁喜道:“里面有什么?”红杏花道:“有一杆枪。”丁喜道:“枪?一杆什么枪?”红杏花道:“霸王枪。”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百兵之祖是为枪。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有双枪、还有练子枪。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现在,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
杏花村虽然又叫做不醉无归小酒家,地方却并不小,靠墙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丁喜走过去,摸了摸柔软的红毯和锦墩,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红杏花道:“哼。”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
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连邓定侯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丁喜拍了拍光滑的枪杆,道:“无论你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也不羡慕你。”
他走回来自己替自己倒了杯酒,一口喝下去,微笑着道:“你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
丁喜道:“我做了比猪还蠢的事?”
红杏花道:“我警告过你,叫你不要进来的。”
丁喜道:“现在我已经进来了,好象也没有出什么事。”
红杏花又叹了口气,道:“现在虽然还没有什么事,可是我保证你以后一定会后悔。”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也倒了杯酒喝下去,她喝酒的速度居然不比丁喜慢。
一口气喝了三杯酒之后,她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杆霸王枪的主人是谁?”
丁喜道:“我听说过。”
红杏花道:“你说给我听听。”
丁喜道:“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性,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
邓定侯忽然也叹了口气,在旁边接着道:“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
丁喜笑道:“王老头子脾气之坏,早就天下闻名。可是这件事他倒没做错。”
红杏花道:“但你却错了。”
丁喜道:“我错了?什么地方错了?”
红杏花道:“你说错了。”
丁喜道:“难道这杆枪不是王万武的?”
红杏花道:“以前是的。”
丁喜道:“现在呢?”
红杏花又倒了杯酒,好象想用酒塞住自己的嘴。
难道她心里还藏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丁喜还很小的时候,红杏花就常常告诉他这道理。现在他当然不敢再问。
邓定侯却忍不住问道:“这杆枪怎么会在这里的?”
红杏花朝他翻了个白眼,才冷冷道:“因为它的主人马上就要来了。”邓定侯道:“到这里来?来干什么?”红杏花道:“你是来干什么的?”邓定侯道:“我是来喝酒的。”红杏花冷笑道:“你能到这里来喝酒,别人为什么不能来?”邓定侯看着她,忽然笑了。
他忽然觉得这老太婆的脾气,和那王老头子倒是天生的一对。
他也看得出,这老太婆不愿说的话,只怕天王老子也休想叫她说出来。所以他只有坐下来喝酒。
他们坐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小马为什么会一直都没有说话。小马的嘴正忙着喝酒。
刚开封的一坛酒已经快被他喝光了,他的眼睛已经有点发直。
邓定侯忍不住悄悄道:“你能不能劝他少喝点,别喝醉?”丁喜道:“不能。”
邓定侯道:“你喜欢让他喝醉?”丁喜道:“不喜欢。”
邓定侯道:“可是你也不劝他?”
丁喜道:“他清醒的时候,我不许他喝酒,他绝不会喝,可是现在……”
他看了看小马的眼睛,苦笑道:“现在只怕连天王老子都劝不住他了。”
邓定侯叹了口气,也只有苦笑。
他实在不懂,为什么这些人全都是这种连天王老子都无可奈何的脾气。
现在第二坛酒也快被他们喝光了。
红杏花一直手叉着腰,在旁边盯着他们,忽然道:“你们枪也看过了,酒也喝够了,现在你们总该走了吧。”
丁喜道:“你真要赶我走?”
红杏花冷冷道:“难道你真想看着小马在这里醉得满地乱爬?”
丁喜还没有开口,邓定侯已站起来,笑道:“我们应该走了,再喝下去,很可能连我都会醉得满地乱爬。”
他刚想去拉小马,外面忽然闯入了十七八个人,看他们的装束打扮,就知道他们不但全是在江湖中混的,而且混得不错。
这些人一进了门,就抢着问道:“决斗开始了没有?”
红杏花又翻了翻白眼,道:“什么决斗?”
一个锦衣佩刀大汉道:“金枪银梭徐三爷,今天要在这里决斗霸王枪,你难道不知道?”
红杏花狠狠瞪了他一眼,还没有开口,别的人已抢着道:“这杆枪一定就是霸王枪。”
“枪既然还在这里,我们就一定没有来迟。”
“听说这里的酒还不错,我们先喝它几杯,等着好戏开锣。”
“不管怎么样,这次决斗我们绝不能错过,就算要我等三天三夜,我也一定会等的。”
邓定侯看了看丁喜,丁喜看了看邓定侯,两个人全都坐了下去。
红杏花走过来,瞪着他,忽然叹了口气,道:“看样子你们现在是不会走的了。”
丁喜笑道:“现在你就是用扫把来赶我们,也赶不走。”
邓定侯笑道:“用鞭子抽也抽不走。”
红杏花看着他,又看看丁喜,忽然又笑了,道:“老实说,我若是你们,用刀砍都砍不走。”
她自己也坐下来,跟他们坐在一起,喃喃道:“但我却还是不懂,那边的那些小兔崽子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
刚才进来的那些人,现在已开始喝酒。
若有十七八个江湖人已开始在一起喝酒,旁边就是天塌下来,他们也不会注意。
丁喜看了他们一眼,道:“我看他们一定是金枪徐找来的。”红杏花道:“哦?”
丁喜道:“有胆子找霸王枪决斗,不管胜负,都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金枪徐当然要找些朋友在旁边看着,日后也好替他在外面宣扬宣扬。”
邓定侯道:“所以我正在奇怪。”
丁喜道:“奇怪什么?”
邓定侯道:“我想不通金枪徐怎么会有胆子找霸王枪决斗的?”
丁喜道:“也许他胆子本来就很大,也许他这几年忽然得了本武功秘笈,练成了种独门枪法。”
邓定侯笑道:“我看你一定是看传奇故事看得太多了,这世上哪里来的许多武功秘笈?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找到过?”
丁喜笑道:“其实我也没有听说过。”
两个人同时大笑,又同时停住,两个人的眼睛都在瞪着门外,瞪得很大。
门外正有两顶轿子停下来。
轿子很新,装饰得很华丽。
可是无论多华丽的轿子,都不会很好看,他们看的是两个人。
两个人刚从轿子里走下来——当然是女人,很好看的女人。
桌上有一壶茶,一壶酒。
轿子里的女人现在已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
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
喝酒的女孩子脸色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因为屋子里所有的男人的眼睛,都在瞪着她们,丁喜也不例外。
邓定侯叹了口气,喃喃道:“难怪有很多女人都认为,天下男人的眼睛都该挖出来。”
丁喜笑道:“其实说这话的女人,心里一定最喜欢男人看她。”
邓定侯道:“看来你好象很了解女人?”
丁喜道:“自己觉得自己很了解女人的男人,若不是疯子,就一定是笨蛋。”
邓定侯道:“你既不是疯子,也不是笨蛋。”
丁喜道:“我不是。”
邓定侯又看了看那两个女孩子,忽然笑了。
丁喜道:“你笑什么?”
邓定侯道:“我在笑她们。”
他微笑着悄悄道:“这两个女孩子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丁喜大笑。
他们说话的声音本来很低,笑的声音却很大。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没有人能形容她的眼睛。
丁喜被这双眼睛瞪着的时候,竟也忽然觉得全身发热,心跳加快。
他今年已二十二岁,见过的女人已不少,可是他从来也未曾有过这种感觉。他赶快喝酒。
小马却反而不喝酒了。
别人看的是两个女孩子,他的眼睛却始终盯在其中一个女孩的脸上。
喝茶的女孩子脸红的原因,很可能也不是因为别人,而是因为他。
男人都喜欢看女人,却很少有人曾象他这样看法的。
他已不仅是用眼睛在看,他看着这女孩子时,就好象在看着他童年梦境中的女神,又好象在看着他相思已久的情人。
一个女孩子被一个英俊的青年人这样看着,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那高大的锦衣佩刀客忽然笑嘻嘻地走过来,挡在他和女孩子之间。
小马抬起头,瞪着他。
他也笑嘻嘻的看着小马,眼睛里也有了酒意,忽然道:“你不认得我?”
小马摇摇头。
这人道:“我姓郭,叫郭通。”
小马道:“我不认得郭通。”
郭通道:“我也不认得你。”
小马道:“你来干什么?”
郭通道:“来看你。”
小马道:“看我?”
郭通笑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看过象你这样盯着女人的男人,我特地来看看你,是不是得了花痴。”
他的同伴们都笑了,大笑。
丁喜却在叹气——这个人当然是来找麻烦的,可是他一定想不到,他找上的这麻烦有多大。
所以他还在笑,笑得很得意。
一个男人若能在漂亮的女人面前,侮辱了另一个男人,总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总会认为那女人也会觉得他很了不起,甚至会看上他。
也许就因为这原因,所以女人们才会觉得大多数男人都很愚蠢可笑,
郭通还在笑,还没有笑够,他的脸上已开了花,人也飞了出去。
飞出去三四丈,越过了那两个女孩子,“砰”的一声,跌在他自己桌子上,桌子上的一碗红烧狮子头正好压在他屁股下,被他压得稀烂粉碎。
他自己的脸却已跟这碗红烧狮子头差不多。
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样飞起来的,也没有人看见小马出手。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那喝茶的女孩子。
郭通的同伴们怔了半天,才跳起来,有的卷袖子,有的拔刀。
“这小子敢打人,咱们先去把他一双招子废了再说。”
十六七个人大叫大骂,摔杯子,踢椅子,已准备冲过来。
没有人阻拦他们。
小马好象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别的人,红杏花也不见了。
自从这两个女孩子一进门,她就已人影不见。
丁喜叹了口气,道:“你想不想打架?”
邓定侯道:“不想。”
丁喜道:“我也不想。”
邓定侯道:“只可惜看样子我们已非打不可。”
“呼”的一声响,那些人还没有冲过来,已有三四个碗飞了过来。
丁喜还没出手,突听“叮,叮,叮”三声响,三只碗在半空中就已被打得粉碎。
破碗的碎片和三样打破碗的暗器一落在地上,赫然竟是三枚发亮的银梭。
“金枪银校徐三爷来了。”
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布袋的份量很沉重,里面装的,显然就是他的金枪。
本来已准备打一场混战的江湖人,看见了他,居然全都安静下些。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徐三爷一来,这件事就好办了。”
金枪徐沉着脸,冷冷道:“这件事是什么事?你们是来看我打架?还是打架给我看的?”
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大声道:“我们并不想打架,可是我们也不能看着郭老大被人欺负。”
这少年叫曹虎,是郭通拜把子的老么,郭通挨了揍,最火的就是他。
金枪徐道:“你是不是想替你们的老大出气?”
曹虎握紧拳头,道:“这口气非出不可。”
金枪徐道:“那么你最好先去找坐在那里的那个穿宝蓝色衣服的人。”
曹虎道:“动手的并不是他,咱们为什么要找他?”
金枪徐淡淡道:“因为你们既然想找死,就不如索性快点死,你们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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