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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武器-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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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定侯道:“她不是一个人。”
    丁喜道:“还有谁?”
    邓定侯道:“老山东。”
    丁喜本来已跟着他往前走,忽然又停下了脚步。
    邓定侯道:“你为什么停下来?”
    丁喜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们已不必去了。”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那树上现在一定已没有人了。”
    他的声音还是很冷,脸上还是完全没有表情,可是他的手又开始在发抖。
    邓定侯也发觉不对了,动容道:“老山东难道不是你的朋友。”
    丁喜缓缓道:“老山东当然是我的朋友,只不过你们看见的老山东,已不是老山东。”
    邓定侯脸色也变了。
    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丁喜两次送情去,都没有以真面目和他们相见,为什么他明知那大宝塔的约会是个陷井,却连一点暗示警告都没有给他们。
    因为他绝不能让这个“老山东”怀疑他,他一定要让邓定侯和百里长青相见,才能将计就计,揭穿伍先生的阴谋和秘密。
    现在邓定侯当然也已明白,为什么这个“老山东”一定要跟着他们来,而且急得连门都没有拴。
    一个卖了几十年烧鸡,自己动连一条鸡腿都舍不得吃的人,本不该那么大方的。
    现在他什么事都明白了,只可惜现在已太迟。
    树上果然已没有人,只留下一块被撕破的衣襟。王大小姐的衣襟。
    现在她当然也已被抢上了山寨——无论谁到了那里,都很难活着回来。她当然更难。
    树下的风,邓定侯站在这里夜的凉风中,冷汗却已湿透了衣裳。
    自从他出道以来,在江湖人的心目中,他一直是个很有才能的人,无论什么样的难题,到了他手里,大多数都能迎刃而解。
    所以他自己也渐渐认为自己的确很有才能,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只不过是个呆子。
    一个只会自作聪明、自我陶醉的呆子。
    丁喜忽然拍了拍他的肩,道:“你用不着太难受,我们还有希望。”
    邓定侯道:“还有什么希望?”
    丁喜道:“还有希望能找到那位王大小姐的。”
    邓定候道:“到哪里去找?”
    丁喜道:“老山东的馒头店。”
    邓定侯苦笑道:“难道这个不是老山东的老山东,还会带她回馒头店去?”
    丁喜道:“就因为他不是老山东,所以才会把她带回馒头店。”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馒头店里不但可以做馒头,还可以做一些别的事。”
    邓定侯更不懂:“可以做什么事?”
    丁喜叹了口气,道:“你真的不懂?”邓定侯摇摇头。
    丁喜苦笑道,“假如你认为这个不是老山东的老山东,你就会懂了。”
    邓定侯道:“你认得他?”丁喜点点头。
    邓定侯道:“他究竟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是一个老色鬼。”
    云淡星稀,夜更深了。
    老山东馒头店里,却还有灯光露出。
    看见这灯光,邓定侯不知应该松口气还是应该更担心?
    现在,王大小姐就算没有被掳入虎穴,却已必定落入虎口,落在虎穴和落在虎口的情形几乎没有多大的差别,总之是在极短的时间,便面临令人不想再看下去的景象便是。
    ——猎物会被毫无人性的老虎吃下去。
    他现在看不见丁喜脸上的表情。
    他一直落在丁喜的后面,眼中虽然尽了全力,还是看不出丁喜的表情。
    丁喜就是这样的人,他不论碰上什么,如果从表情上看,他不会透露出什么来。不过他嘴边常常接着逗人喜欢的笑容,或者可能心情轻松得多。
    但这时他连嘴边的微笑也没有了,他心里正在替谁担心?或许是王大小姐,或许是自己。
    对这点他已不再惊异,也不再难受,他已承认自己在很多方面都不如丁喜。
    一个人若是真的已认输了,反而会觉得心平气和,可是丁喜至少应该停下来跟他商量商量,用什么方法进入这馒头店?用什么法子才能安全救出王大小姐?
    每次行动之前,他都要计划考虑很久,若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他绝不出手。
    就在他开始考虑的时候,丁喜已一脚踢破了那破旧的木门,冲了进去。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一种法子,这法子实在太轻率、太鲁莽。
    丁喜竞完全没有经过考虑,就选择了这种法子。
    ——年轻人做事总是难免冲动些的。
    邓定侯在心里叹了口气,正准备冲进去接应。
    可是等他冲进去的时候,王大小姐已坐起来,老山东已倒了下去,他们这次行动已完全结束,而且完全成功。邓定侯笑了,苦笑。
    他忽然发现年轻人做事的方式并不是完全错的,他忽然觉得自己的思想好象已有点落伍了。
    ——就因为他能这样想,所以他永远是邓定侯,永远能存在。
    ——只可惜象他这种身份的人能够这样想一想的并不多。
    王大小姐看看他,看看丁喜,再看看地上的老山东,心里虽然有无数疑问,却连一句话都没有问。
    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应该从哪里问起。
    丁喜也没有说。
    反正她迟早总会知道的,又何必急着要在此时说。
    这次行动已圆满结束,下一次行动呢?
    邓定侯也同样漫无头绪,忍不住问道:“现在我们坐下来吃馒头?还是躺下去睡一觉?”
    丁喜道:“现在我们就上山。”
    邓定侯怔了怔道:“你好象刚才还说过,你不能上去的。”
    丁喜道:“我不能上去,老山东能上去,尤其是带着两个俘虏的时候,更应该赶快上去。”
    邓定侯终于明白:“两个俘虏就是我和王大小姐。”
    丁喜点头。
    邓定侯道:“老山东就是你!”
    丁喜笑道:“这老色鬼能扮成老山东,小色鬼当然也可以。”
    邓定侯道:“你能瞒得过山上那么多双眼睛?”
    丁喜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特征,所以别人才能辨认他。”
    他又详细地解释道:“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容貌上的,其次是身材、神气、举动和味道。”
    邓定侯道:“味道?”
    丁喜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味道,有些人天生就很香,有些人天生就臭。”
    邓定侯道:“这点倒不难,老山东整个人嗅起来就象是只烧鸡。”
    丁喜道:“我若穿上这身衣服,嗅起来一定也差不多。”
    邓定侯道:“你的身材跟他也很象,只要在肚子上多绑几条布带,再驼起背就行了。”
    丁喜道:“我从小就常在这里偷馒头吃,他的神气举动,我有把握可以学得狠象。”
    王大小姐忽然道:“你本来就有这方面的天才,若是改行去唱戏,一定更出名。”
    丁喜淡淡道:“我本来就打算要改行了,在台上唱戏至少总比在台下唱安全些。”
    王大小姐道:“你在台下唱?”
    丁喜道:“人生岂非本就是一台戏?我们岂非都在这里唱戏?”
    王大小姐闭上了嘴。
    丁喜说出来的话,好象总是很快就能叫她闭上嘴的。
    邓定侯道:“可是你的脸。……”
    丁喜道:“容貌不同,可以易容,我的易容术虽然并不高明,幸好老山东这副尊容也没有什么人会注意,你就真要人多看两眼,也绝对没有人会愿意。”
    他笑了笑,又道:“何况,我还带着三样很重的礼物上去,送礼的人,总是比较受欢迎的。”
    邓定侯点点头道:“我和王大小姐当然都是你要带去的礼物了。”
    丁喜道:“你们算两样。”
    邓定侯道:“还有一样是什么?”
    丁喜道:“烧鸡。”
    房屋是用巨大的树木盖成的,虽然粗糙简陋,却带着种原始的粗犷纯朴,看来别有一种令人慑服的雄壮气势。
    这里的人也一样,野蛮、骠悍、勇猛,就象是洪荒时的野兽。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这个人穿着身黑衣服,阴森森的脸上全无无情,一双炯炯有光的眼睛里表情却很多。
    这个人看来既不野蛮,也不凶猛,却还比别的人更可怕。
    ———别人若是野兽,他就是猎人,别人若是棍子,他就是枪锋。
    这个人当然就是伍先生。
    百里长青就站在这大厅里,面对着这些野兽,面对着这技枪锋。他是人,只是一个人。
    但他绝不比野兽柔顺,绝不比枪锋软弱。
    伍先生盯着他,忽然长长叹了口气,道:“你不该来的,实在不该来的。”百里长青冷笑。
    伍先生道:“你本该已是个死人,连尸体都已冰冷,你和邓定侯若是全都死了,现在岂非就已经天下太平。”
    百里长育道:“我们死了,还有丁喜。”
    伍先生道:“丁喜是不足惧的。”
    百里长青道:“哦?”
    伍先生道:“他武功也许不比你差,甚至比你更聪明,但是他不足惧。”
    百里长青道:“为什么?”
    伍先生道:“因为你是位大侠客,他却是个小强盗。”
    百里长青道:“只可惜大侠有时也会变成小强盗。”
    伍先生道:“你是在说我了。”百里长青不否认。
    伍先生道:“你已知道我是谁?”
    百里长青道:“你是霸王枪的多年老友,你对联营镖局的一切事都了如指掌,对我的事也很熟悉,你的成功一向深藏不露,因为你有个能干的总镖头挡在你前面,你自己根本用不着出手。”
    他盯着伍先生道:“象你这样的,江湖中能找得出几个?”
    伍先生道:“只有我一个?”
    百里长青道:“我只想到你一个。”
    伍先生叹了口气,道:“看来你好象真是已知道我是谁了,所以
    百里长青道:“所以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死。”
    他脸上全无表情,眼睛里却在笑:“因为你们整天在为江湖中大大小小的事奔波劳碌,我却可以专心躲在家里练武,有时我甚至还有余暇去模仿别人的笔迹,打听别人的隐私。”
    百里长青道:“你故意将镖局的机密泄露给丁喜,就因为你早巳知道他是我儿子?”
    伍先生微笑道:“我也知道你跟王老头早年在闽南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百里长青道:“因为你已入了青龙会。”
    伍先生道:“青龙会想利用我,我也正好利用他们,大家互相利用,谁也不吃亏。”
    百里长青道:“我只奇怪一点。”
    伍先生道:“你说。”
    百里长青道:“以你的声名地位和财富,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
    伍先生道:“我说过,有两样事我是从来不会嫌多的。”
    百里长青道:“钱财和女人。”
    伍先生道:“对了。”
    突听大厅外有人笑道:“现在你的钱财又多了一份,女人也多了一个。”
    百里长青回转头,就看见了用绳子绑着的邓定侯和王大小姐,也看见丁喜。可是他完全认不出这个满身油腻的糟老头就是丁喜,没有人能认出。
    伍先生大笑道:“你错了,现在我女人只多了一个,钱财却多出四份。”丁喜道:“四份?”
    伍先生道:“邓定侯的一份,王大小姐的一份,再加上百里长青的一份,再加上联营镖局的盈利,岂非正是四份?”
    丁喜笑道:“也许还不止四份。”伍先生道:“哦?”
    丁喜道:“姜新多病,西门胜本就受你指使,现在他们都到了你掌握之中,放眼天下,还有谁敢与你争一日之短长,江湖中的钱财,岂非迟早都是你的?”
    伍先生又大笑,道:“莫忘记我本来就一向有福星高照。”
    他走过来,拍了拍这个老山东的肩,道:“我当然也不会忘记你们这些兄弟。”
    丁喜道:“我知道你不会忘的,只不过你吃的是肉,我们却只能吃些骨头。”
    说到“肉”字,本来被绳子绑着的邓定侯和王大小姐已扑上来,丁喜也已出手,说到“骨头”两个字时,伍先生的骨头已断了十三根。
    就在这一瞬间,永远有福星高照的归东景,已变成霉星照命。变得真快,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歹祸福,人生就是这样子的,只不过变化实在来得太快,本来占尽上风的人,忽然间就跌得爬不起来,这变化甚至连百里长青和邓定侯都不能适应。
    现在他们已退出去,带着小马和小琳一起退出去,插贼先擒王,归东景一倒下,别的人根本不敢出手,就算出手,也不足惧。
    邓定侯忍不住道:“你一直说这是件很困难,很危险的事,为什么解决得如此容易?”
    丁喜淡淡道:“就是因为这件事太困难,太危险,所以归东景想不到有人敢冒险。”
    邓定侯道:“就是因为他想不到,所以我们才能得手。”
    丁喜笑了笑,道:“非但他想不到,就连我自己都想不到。”
    可是他们现在已知道,一个人只要有勇气去冒险,天下就绝没有不能解决的事。班超、张骞,他们敢孤身涉险,就正是因为他们有勇气。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能够立大功成大事,也都是因为这“勇气”两个字。但勇气并不是凭空而来,是因为爱,父子间的亲情,朋友间的友情,男女间的感情,对人类的同情,对生命的珍惜,对国家的忠心,这些都是爱。若没有爱,谁知道这个世界会变成个什么样的世界,谁知道这故事会变成个什么样的结局?
……(本卷结束) ……
拳头
愤怒的小马
    九月十一。重阳后二日。
    晴。
    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马最走运的一天。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
    因为今天他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
    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
    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
    这一刀的份量也不能算太重,可是一刀砍下来,要想把一根碗口粗细的石柱子砍成两截,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这一刀的速度也不能算太快,可是要想将——只满屋子飞来飞去的苍蝇砍成两半,也容易得很。
    若是三个月后,以这样的刀就算有三五把同时往他身上砍下来,他至少可以夺下其中一两把,踢飞其中一两把,再将剩下来的一下子拗成两段。
    今天他挨了这—刀,并不是因为他躲不开,也不是因为他醉了。
    他挨这一刀,只因为他想挨这一刀,想尝尝彭老虎的五虎断门刀砍在身上时,究竟是什么滋味。
    这种滋味当然不好受,直到现在,他的伤口还在流血。
    一把四十三斤重的纯钢刀,无论砍在谁身上,这个人都不会觉得太愉快。
    因为彭老虎现在早巳躺在地上连动都不能动了。因为刀砍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总算暂时忘记了心里的痛苦。
    他一直在拼命折磨自己,虐待自己。就因为他拼命想忘记这种痛苦。
    他不怕死,不怕穷,天塌下来压在他头上,他也不在乎。
    可是这种痛苦,却实在让他受不了。
    月色皎洁,照着寂静的长街。灯已灭了,人已睡了,除了他之外,街上几乎连个鬼影都没有,却忽然有辆大车急驰而来。
    健马,华车,簇新的车厢比镜子还亮,六条黑衣大汉跨着车辕,赶车的手里一条乌梢长鞭,在夜风中打得劈拍的响。
    他居然好象完全没有看见,也没听见。
    谁知车马却骤然在他身旁停下,六条黑衣大汉立刻一拥而上,一个个横眉怒目、行动快捷,瞪着他问;“你就是那个专爱找人打架的小马?”
    小马点点头,道:“所以你们只是想找人打架,就找错人了。”
    大汉们冷笑,显然并没有把这条醉猫看在眼里:“只可惜我们并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小马道:“不是?”
    大汉道:“我们只不过来请你跟我们去走一趟。”
    小马叹了口气,好象觉得很失望。
    大汉们好象也觉得很失望,有人从身下拿出一块黑布,道:“你也该看得出我们不是怕打架的人,只可惜我们的老板想见见你。一定要我们把你活生生的整个带回去,若是少了条胳膊断了条腿,他会不高兴的。”
    小马道:“你们的老板是谁?”
    大汉道:“等你看见他,自然就会知道了。”
    小马道:“这块黑布是干什么的?”
    大汉道:“黑布用来蒙眼睛最好,保证什么都看不见。”
    小马道:“蒙谁的眼睛?”
    大汉道:“你的。”
    小马道:“因为你们不想让我看见路?”
    大汉道:“这次你总算变得聪明了一点1”
    小马道:“我若不去呢?”
    大汉冷笑,其中一个人忽然翻身一拳,打在路旁一根系马的石桩子上。“格”一声,一根比拳头还粗的石柱,立刻被打成两段。
    小马失声道:“好厉害,真厉害。”
    大汉轻抚着自己的拳头,傲然道:“你看得出厉害,最好就乖乖地跟我们走。”
    小马道:“你的手不疼?”
    他好象显得很开心,大汉更得意,另一条大汉也不甘示弱,忽然伏身,一个扫腿,埋在地下足足有两尺的石桩子,立刻就被连根拔了起来。”
    小马更吃惊,道:“你的腿也不疼?”
    大汉道:“可是你若不跟我们走,你就要疼了,全身上下都疼得要命。”
    小马:“很好。”
    大汉道:“很好是什么意思?”
    小马道:“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又可以找人打架了。”
    这句话刚说完,他已出手。一拳打碎了一个人的鼻子,一巴掌打聋了一个人的耳朵,反手一个对拳打断了五根肋骨,一脚将一个人踢得球一般滚出去,另一人裤档挨了一下,已疼得弯下腰,眼泪、鼻涕、冷汗、口水、大小便同时往外流。
    只剩下最后一条大汉还站在他对面,全身上下也已湿透了。
    小马看着他,道:“现在你还想不想再逼我跟你们走?”
    大汉立刻摇头,拼命摇头。
    小马道:“很好。”
    大汉不敢开言。
    小马道:“这次你为什么不问我‘很好’是什么意思了?”
    大汉道:“我…小人……”
    小马道:“你不敢问?”
    大汉立刻点头,拼命点头。
    小马忽然板起脸,瞪眼道:“不敢也不行,不问就要挨揍!”
    大汉只有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问道:“很好的意思……很好是什么意思?”小马笑了,道:“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已准备跟你们走。”
    他居然真的拉起车门,准备上车,忽又回头,道:“拿来!”
    大汉又吃了一惊,道:“…拿……拿什么?”
    小马道:“拿黑布,就是你手上的这块黑布,拿来蒙上眼睛。”
    大汉立刻用黑布蒙自己的眼睛。
    小马道:“拿黑布不是蒙你的眼睛,是蒙我的。”
    大汉吃惊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个疯子,还是已醉得神智不清。
    小马已夺过他手里的黑布,真的蒙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舒舒服服地往车上一坐,叹道:“用黑布来蒙眼睛,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了。”
    小马并不疯,也没有醉。
    只不过别人要想勉强他去做一件事,就算把他身上戮出十七八个透明窟窿来,他也不干。
    他这一辈子中做的事,都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喜欢做的。
    他坐上这辆马车,只因为觉得这件事不但很神秘,而且很有趣。
    所以现在就算别人不要他去也不行了。
    马车往前走时,他居然已呼呼大睡,睡得象条死猪,“地方到了再叫醒我,若有人半路把我吵醒,我就打破他的头。”
    没有人敢吵醒他,所以他醒的时候,马车已停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园子里。
    小马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是他这一生中,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贵美丽的地方,他几乎认为自己还在做梦。
    可是大汉们已拉开车门,恭恭敬敬地请他下车。
    小马道:“还要不要我把这块黑布蒙上?”
    大汉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开口。
    小马居然自己又将黑布蒙上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这么样更神秘、更有趣。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的人,而且充满了幻想。
    传说中岂非有很多美丽浪漫的公主嫔妃,喜欢在深夜中将一些年轻力壮的美男子,掳到她们秘密的香闺中,去尽一夕之狂欢。也许他并不能算是个美男子,可是他至少年轻力壮,而且绝不丑。
    有人已伸过条木杖,让他拉着,他就跟他们走。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地走了很多路。走人了一间充满香气的屋子里。
    他也分不出那究竟是什么香气,只觉得这里的香气也是他生平从未嗅到过的。
    他只希望拉开眼睛上这块黑布时,能看见一个他平生未见的美人。
    就在他想得最开心时,已有两道风声,一前一后向他刺了过来。速度之快,也是他平生未遇过的。
    小马自小就喜欢打架,尤其这三个月来,他打架几乎已比别人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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