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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夫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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蘅尢涮涞嘏芾葱耸ξ首铮灰俑宜嫡馑的牵K?我不是情感顾问!也不是心灵垃圾站!我没有义务,也没有时间听你B叨!听到啦?我的讲话完了,你可以走了!”

说完这话之后,我觉得真是痛快,于是兴致勃勃地抱着点点回了屋,金小姐独自在石墩上坐了一会,觉得没趣,就起身走了。

第二十二章

我扯了一张书皮,给点点做了个小风车,用针固定着,绑在一根筷子上。我用嘴轻轻一吹,风车就吱吱的旋转起来,点点伸着小手向我要,我抓抓他的小脑袋,把风车递给他,他兴奋地在天井里跑来跑去,跑的小脸红扑扑的。他举着风车跑到小院门口,突然停下来,透过门缝朝外看着。我看着他那娇弱的身影,心里好一阵难受,他是无辜的,他只是渴望更多游戏的空间,而我却连这点都无法满足他。

点点转回身问我说:“娘亲,我们为什么不能到外面玩?”我走过去,意味深长地摸着他的头,却不知道如何回答他。我还是不能随便离开青园,冯婆子看我看得很紧,孙正阳交待过,如果有什么闪失,就拿她问罪,她很怕,还特意来求过我,说是千万得可怜她,别让她作难。

我答应她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再走了!”她嘴上说着“是”,但还是不放心。其实她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我现在有了点点,我不想再拿别人的生命作赌注,清玲的死已经令我无法释然,所以任何事我都会特别谨慎,如果没有完全的把握,我绝不去冒险。我对那另一本书的下落始终念念不忘,总觉得要回到现实必须靠那后半本书,这很重要,要不然就算逃出了孙府,也回不到现实中,那么我和点点的处境将是非常危险的。我没有放弃希望,但这事却急不得,只能慢慢等待机会。

冯婆子见我站到院门边,忙扯着嗓子说:“奶奶回房吧,外头冷,别冻着。”言外之意是叫我别乱跑,但不敢得罪我,所以故意说是外头冷。

我转回来,看着孩子对她说:“冯妈,让我们出去转转吧,在屋里呆的都快发霉了!我们不走远的,就在附近,你能看得到的!”

她不敢答应我,又怕我记恨,就满脸堆笑地说她作不了主,必须问了大爷才行。

我笑着说:“我又走不了,在大院里转转就行。”见她不放心,就又补充说:“你要是怕,就跟着我们,反正我们就在门口转转。”

她面露难色,笑着说:“这……容老身去问问大爷去。”

我点点头,说:“那拜托了,我等你的回信。”

又过了几天,冯婆才对我说:“头前大爷和一位姓容的公子出去,一直也没回来,老身还不曾见着呢。”

我说:“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冯婆子咂咂嘴说:“哟,这老媳妇可就不知道了,爷的事,我也不敢问啊!”

“哪个容公子啊,是干什么的?”

“哟,奶奶,这老媳妇可真不知道,不过听说那位容爷是个极有本事的人,和大爷交情很深,但具体是干什么的,就不清楚了。”

我拜托她尽量早点给我答复,她连连答应着。就这么又拖了快一个礼拜,我终于可以到外面走动走动,不过前提是得有人时刻不离地跟着我,反正我已经习惯被人盯了,总比哪也去不了强吧。

我已经太长时间没能这样畅快地走动了,午后的阳光照耀在石板路上,反射出柔和温煦的光。深秋的天空,蔚蓝如海,让人看一眼就能忘却所有烦恼。孙宅很大,能有好几十倾,苑内亭阁楼榭样样精巧别致,假山造景更是栩栩如生,池塘、溪流都是从外面引的活水,虽然已是深秋,仍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我领着点点,顺着一条小路漫步着,来到一座小桥前驻足观赏。桥下有个不规则的池塘,里面铺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石头上布满青苔,鱼儿在池水里轻舞着纱缦般的鱼尾,像精灵一样灵活又优雅。我站在桥上,看着水中那个陌生少妇的影子,不禁有些惊讶——那妇人不过二十几岁,头发简单地盘在脑后,用一根簪子别着,耳朵上悬着两颗松子儿大小的白玉耳环,随着脸颊的轻摆而轻轻摆动,身上是一件由各种锦缎织料均匀地缝合在一起的水田衣,简单又别致,脚上是双特制的金凤戏珠的弓鞋。

我静静地端详着水中的那位妇人,不禁问道:“你真的是胡晓雅吗?”

两个别的房里的小丫头从桥旁边的走廊经过,看见我就行屈膝礼,并道了万福。我点点头,让她们忙自己的去。我看着她们的背影,直到她们在一个瓶形的门洞里消失,我才收回视线,觉得有种莫名的空洞感。

点点蹲在浅浅的小池边,用手撩着池里的水,搅起一圈一圈的涟漪,我出神地注视着他,就像一只母猫在安详地舔自己的小猫,一点一点,认真仔细,每撮毛都不放过。我靠坐在木桥的栏杆上,盯着庭院内一角的飞檐,看着那些大量用黑色红色和绿色粉饰的地方,不禁在想,这就是所谓的带有中国特色的颜色吗?我的视线随着流线的游廊缓缓上移,看到如鳞般的琉璃瓦,层层叠叠,直看到一座雅致的小阁楼才撤回视线。远处是一座汉白玉垒砌的假山,山上有泉眼,正汨汨地冒着清泉,泉水顺着一条小溪流出,汇入眼前的池子里。更远处是一座拱墙,勾画出一条柔美的波浪形的曲线,墙角栽种着一簇凤尾竹,虽已有些枯黄,却不乏娓娓之气。其他地方不是用红色,就是用金色,想想,这到底是朱氏天下,到处体现出以红为贵的意味,紫啊,蓝啊倒显得罕见了。

阳光渐渐弱了,气温也降下来,我就站起身,拉着点点往回走。

点点把袖子弄湿了,怕我骂他,就用小手偷偷攥着,我拉着他,一边看着他的小脚尖一边说:“怎么把袖子弄湿了?”

他立刻钻进我的怀里撒着娇说:“才没湿呢。”

我蹲下身,用手轻捏他的小脸,又轻扯被他弄湿的袖子,问道:“那这是谁弄湿的啊?”

他不吭声,一个劲朝我怀里拱起来。

他吵着要我抱,我说:“妈妈怎么抱得动你啊?”他不听,非要我抱不可,我没办法,只好把他抱起来,没走一会就累得气喘吁吁,他比刚来的时候长高了不少,也重了不少。

我说:“下来走会吧,妈妈抱不动你了。”他却像个小树懒熊似地搂住我不肯放。

在一旁等候的冯婆子忙跑过来说:“奶奶走着,老身来抱大哥哥儿。”

我说:“你歇着吧,他太沉了。”

我好不容易把他弄回自己的小院,累了一头汗。

晚上吃过饭,我早早地把房门从里面插好,在屋里点上灯,把屋子里照得通明。我教点点作手影玩,映出小兔子、大灰狼的影子在墙上,点点试着模仿我,可是因为手太小而显得笨拙,那样子可爱极了。

“娘亲,等我长大了,我就保护娘亲,谁也别想欺呼……”他咬不准那个词,又怕我笑他,于是就说得含糊不清。

我说:“好,我们点点最懂事!有点点在,妈妈就不怕了。”我搂着他,把脸贴在他的脸旁。等他睡了,我就又翻起那上半本《胡雅姬》来,我没事的时候就翻着看,就好像已经形成习惯了似的。这一本书里并没有提到我如何回到现实中去的办法,但我坚信在下半部书里一定会提到。我在想,如果我真的正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演绎这两本《胡雅姬》,那么我期望故事的结局不要太凄惨。我好怕,因为有了牵挂而加重了恐惧感……

老天真会开玩笑,居然选了这样一段荒谬无稽的情节来考验我。我承认我爱幻想,我也承认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着能穿越时空回到古代,幻想着和那些古代的英雄们并肩作战,奋勇杀敌,或是凭借比他们先进的理念和常识当一回诸葛亮式的人物,可是现在真回到了古代,却有点叶公好龙的意味了。

因为点点说要吃红豆马蹄糕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就答应他第二天一早就让他吃上,所以天一亮,我就起来,穿好衣服走到院当中,看到翠云正准备端着脸盆往我屋里进。

我说:“点点还没起来呢,我去厨房给他弄点吃的,等会他要是醒了闹人,就说我马上就回来了。”

翠云说:“我去吧,您歇着。”

我说:“你看着点点吧,我想活动一下。”

她点点头,轻轻进了屋,照看点点去了。

孙府里有两个厨房,一个在东北角,位置很偏,也很简陋,只不过是间大屋子,里面摆着桌椅板凳,有几个老厨子吃住都在里头,门子、园丁、轿夫、杂役,还有一些短工,都到那去吃,孙府里的人管那里叫“下厨房”。还有一个位于府苑的中部偏南,靠近前厅,是个四合院,厨娘和厨子能有十几个,每到饭时,厨房就把各房的饭菜准备好,由各房的丫头婆子们端回去,丫头和婆子们都不另外开灶,也全由这个厨房供应,因为主要是给老孙家的人做饭,所以都叫它“主厨”或“上厨房”。

我所在的小院离“上厨房”隔着好几道院子,说是不远,可绕来绕去的可也不近。我由两个婆子陪着,穿堂过院,来到厨房。

我跟一个厨娘交待说:“能帮我做点红豆马蹄糕吗,我们点点想吃。”

她答应了,于是我就往回走,刚进我那小院,就见翠云和另几个姑娘哭着朝我跑来,我一看,立即就慌了。

我忙拉着翠云焦急地问:“点点呢?他怎么了?”说着就往屋里跑,一看床上的被子摊开着,被窝里没有人,就喊着问翠云说:“点点呢?”

她立刻跪在我面前,哭着说:“刚才大爷叫人来把孩子抢走了!”

我听了,一把推开她,转身就奔了出去。

第二十三章

我一面朝孙正阳的院子跑,一面大声诅咒着。我就像只发疯的母兽一样闯进那王八蛋的屋子,冯婆子怯生生地躲在他的小院外,见我进了屋,知道我跑不了,才转头回去。

那王八正坐着自斟自饮,桌上摆满了珍馐佳肴,而且放着两双筷子。他穿着藏蓝色金丝刺绣的袍子,外面是件两腋开祍的盘领罩衫,头上一顶高筒纱帽,就像日本人的和服。

我看着就直犯恶心,心想:妈的!连穿衣服都这么讨人厌,像什么不好,偏偏像小日本!(照理说,咱们的历史源远流长,文化根基那么深厚,单单是交领与盘领的传统服饰就能追朔到商朝,怎么能说我们像他们,应该是他们小日本像咱们。可惜我们这一代,只知道崇尚外来文化,却不知别人眼中的中国文化也是令人艳羡的。)不过当时我可顾不上想这么多。

我直接奔向他,歇斯底里地大喊:“孙正阳,快把点点还给我!你要是敢动他一根汗毛,我就跟你拼了!”

而他只用一只手就握住我的手腕,然后指了身边的木墩对我说:“想要那小子活命,就乖乖地给老子坐下!”

我拼命想要挣脱,但无济于事,于是大吼道:“姓孙的,把点点还给我!不然我跟你没完!”他仍重复他那句。

我立刻冷静了些,觉得孩子在他手上,还是照他的话去做,所以坐下来。我从不怀疑他的残忍,所以非常谨慎地对待他的威胁,我像一个被歹徒勒索的孩子的母亲那样苦苦哀求,他只是冷漠地看着我笑,而后抠开我紧握着他的手指,把我推到凳子上。

他又给自己满上酒,咂着酒杯边灌下去。我木讷地盯着他因吞咽而带动的喉结,心里一个劲突突猛跳。

“陪大爷我喝两杯!”他说着给我满了一杯。

我再次握住他的手臂,哀求着说:“孙正阳,算我求求你!”

他不作声,只是翘着嘴角,磕磕我面前的酒杯,让我先把酒喝了。我浑身颤抖地捧起那个酒杯,看着里面的琼浆,觉得好像是一汪血水。

“喝啊,还怕我给你下毒不成?”他笑了笑,抬手托着我的酒杯,逼着我喝了下去。

我立刻一阵剧烈地猛咳,他又是一阵轻浮的笑,而后夹了一口菜塞进嘴里,一边用眼睛乜我,一边又给我倒满一杯。

“点点呢?我要见他!”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眼睛,生怕他对我隐瞒什么。

他放下筷子,突然伸手把我搂到胸前,非要强吻我,被我拼死挡开了。

“哼!”他甩开我冷笑起来,“能不能再见到他,就看你的表现了。”说着又自顾自地吃起来。

我的心霍霍霍地跳着,激动地连话都说不清。

我喃喃地说:“孙正阳,你要是敢伤害他……”

他打断我,指着我骂道:“妈的,给老子住口!”

我被他目露的凶光震住,好半天不敢开口,他见我闷闷不乐,就伸手拍拍我的肩,我嫌恶地把他的手甩开了。

“老老实实陪我把这酒喝完,我就保他没事!”

我默不作声地低下头,他猛往嘴里夹了几口菜,腮帮子塞得鼓鼓的。他使劲嚼了一阵子,才放慢了速度,问我说:“知道我这两天去干吗了吗?”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

我摇摇头,惘然若失地说:“不知道……”

他又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没有躲闪,他不禁有点诧异,于是乐呵呵地自己拿开了。

“也没什么,陪着一位朋友到处转转,送他走了,就又去了趟青楼,喝了点花酒什么的,你知道花街柳巷吗?那可是个销魂的好地方!”

我仍低着头,不吭声,他又是一阵笑。

“牡丹坊的小蝶,杨四胡同的杨莉莉,凤满楼的徐菊香,可都是这行的行首,而那小蝶,则是行首中的行首!人长得漂亮,技术也好啊,爷我不用怎么动,只管躺着,就把我侍候得舒舒服服的。”

他把脸凑向我,我摆向一边,厌恶地说:“我不想听!”

他以为我吃醋了,便一边用手抬起我的下巴,一边得意地扬着嘴角笑,我再次抹开脸,他收回手,笑着吃了几口菜。

“吓!”他独自笑了一会,接着说:“那年,牡丹坊赵四娘请我去吃酒,说家里进了极标志的新人,想找个好人家开身呢。我一听,哪有不去的理啊,都是街坊邻里的,赖好也得捧个场不是?我当时寻思着,自然人家是个极标志的人儿,我要是不好好倒持倒持,也忒对不住那美人了。可是你猜怎的,我他妈的满心欢喜地过去,到那一看,妈的,原来那老货不止请了我一个!什么周从、钱秀、夏云华的那几个小王八也在场,我一看就恼了,抬腿就登翻一个凳子。”

“赵四娘一看,赶紧过来陪笑脸,我瞧着她说:‘四娘,这是怎么个意思啊?瞧不起我?怕我孙某出不起钱是怎的?’她推脱着说了一大堆,说什么行里的规矩,什么‘价高者得’,我一听可就不乐意了,抬手给了那老货一个嘴巴,我说:‘妈的!在这开封地界,哪个敢跟老子比富贵的,你个老货,真不识抬举!’”

“后来你猜怎么的,我踩着一个墩子,指着那老货说:‘这么的,今儿是喜庆,老子也不想坏了规矩,不是价高者得吗?成!’我从怀里掏出一打银票,啪一下摔在桌子上,估摸得有个一千多两吧。”

“我说:‘妈的,看谁能胜过老子!’那老货捡起来一点,哼!嘴咧的比瓢还大。你想,那千两银子是小数?有那千两银子,就是八世乞丐也能买豪宅,十八层恶鬼也能上三十三重天了!别说我睡她一睡,包她整年,就是替她赎身叫她从良,再搭上一份嫁妆也足了。就这么的,那老货也不说废话了,推着那新人就来了。嘿,好在还真个标志,不枉破费!”

“妈的,你说那三个小王八,出来嫖妓还他妈的吝惜银子,呸!”他唾了一口,接着说:“真他妈抠门!不过,”他把话风一转,冷笑起来,又不乏得意地说:“也难怪,那样的小户,纵使有俩骚钱,也不过是靠小经纪挣的,哪有老子的万分之一!”

“哎?你猜我见到谁了?”他把话一转很神秘地问。

我不理他,他就自言自语地说:“就是那个戏班老板!”而后凑向我,笑呵呵地说:“就是那个卖小点给你的人。”我仍旧不作声。

“实话告诉你,那事是我安排的。哼!”他冷笑着乜斜着我,“我知道你喜欢孩子,所以就安排了那天的戏,那天的局,要知道,我为了你,可是费了不少心思啊!”

我不禁愣了一下,立刻转过看他,他却不以为然,继续吃喝着。

“不过,虽说事儿是我安排的,可是那戏可是真唱的。”他不看我,只得意地夹着菜品着。

“戏老板是真的,那个小小子也是真的,鞭子是真的,生生地抽在肉上,疼的滋味也不是装的……”他刻意扫了我一眼,接着说:“不过要不这么逼真,哪能叫你心疼呢?你心爱那小小子,那小小子现在也离不开你……我说啊,你们娘俩就这么在我这安心地过下半辈子得了,我孙某人富贵,绝短不了你们的!”

他伸手拢拢我的肩,我没作声,他吃了几口菜,继续说:“妈的,我就是恼那戏老板!你知怎的?我本来是跟他谈好了价钱的,五十两买他一孩子,饶了他一大便宜,我早早地把钱给了他,只叫他配合我演这场戏,到时等你舍不得那孩子就让给你。可是那王八蛋!妈的!居然吃完我的又吃你的,把你的首饰也骗了去,等于又多得了几十两。”

他恶狠狠地咬了一块牛肉,咬得吧唧吧唧作响。

“不过这事,我要是不知道也就算了,可偏巧前个在牡丹坊给遇上了,他当时正跟人吹呢,叫我一眼认出来了!。哼!我问你,那混蛋是不是勒索你了?”他看了我一眼,我不吭声,他摇摇头接着说:“敢勒索老子的女人,哼!”他说着故意掂起自己的衣服让我看看,我这才发现他胸前沾了血迹。

“你把他……”我吃惊地将他上下打量,他却笑着点点头,对我的猜测不加否认。

他见我这般诧异,不由得面露困惑地说:“我真就不明白,你怎么到现在还惦着别人?别忘了,就连你自己还自身难保呢!”

“你不会明白……”

“我听说他从你这要了一样东西,他说当时向你要的时候你在发抖,说明这玩意儿要么是价值连城,要么是意义重大。”

我本能地用右手轻抚左手的无名指,我本以为我的动作在衣袖的遮掩下不会被他看见,但他还是恶毒地拉开我的袖子,让我那隐藏着的伤痛暴露无疑。

“果然是刀子嘴,豆腐心啊!”他说着冲我笑了笑,“仆人们都这么说你,我想自然有一定道理,你就总是这样顾及别人吗?”他冷笑着抿了一口酒。

“点点到底在哪?”

“只可惜你对那些畜生行善,他们怎么懂得领情?”

“我要见点点!”

“你就为了那个小小子,把自己难以割舍的东西拱手让人?可惜,可惜!”

“孙正阳!”

“他现在不需要了!你说,一个连手都没有的人,还要戒指干什么?”恶棍说着从他腰带里摸出一个指环,扔到酒杯里,正是我那枚结婚钻戒。

“把酒喝了,这戒指就重归你了。”

我盯着那个金灿灿的小指环,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楚。

戒指——这本是一件圣洁之物,如今被恶人的脏手碰过,还会那样圣洁吗?我久久地凝视着它,连碰都不想碰。

“我不要,我已经送人了!”我说。

“他说他不要了,亲口跟我说的。”他笑起来,而后就抓起那个泡着戒指的酒杯,把酒一饮而进。他用筷子把戒指从杯子里挑出来,托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硬拉着我的手扣到我手里。

“你把那戏老板怎么样了?”

“我?没怎么,只是给他一点教训,给他留点纪念,谁让他得罪我,得罪我的女人!”他扬起嘴角笑起来。

我忍无可忍地抓起我面前的酒杯,把酒泼在他脸上。

“姓孙的,你这个卑鄙的家伙!快把点点还给我!”

他冷笑着点头,说:“我是卑鄙,而且是很卑鄙,你知道就好,省得我费事。我不怕告诉你,小点就在我手里,你不是疼他吗?好啊,那就每天过来伺候我,如果你伺候舒服了,兴许我哪天一高兴,就让你们娘俩见见!”

“你这个王八蛋!”我吼叫着扑向他,和他扭打在一起,可是没几下就被他制住。

他叫人把我拖出屋子,指着我说:“识点相,别不识抬举!”然后一挥手,我就被拖回我所住的小院。

第二十四章

我该怎么办?点点怎么样了呢?我好为他担心啊,他到底被关在哪了?他有没有受苦,有没有被人欺负?那个畜生会不会虐待他?我的脑子里被这些问题塞得满满的,情绪也低落到极点。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烦躁不安。我的孩子在那畜生手上,而我却无能为力,我感到自己势单力薄,无依无靠,甚至连个可信赖的朋友都没有。

恐惧、焦虑,就像一股烈火,将我团团围住,令我无法呼吸,我拼命挣扎着,却始终逃不出《胡雅姬》的命运。我好害怕,也很急切,我想立刻见到那下半本《胡雅姬》,但又害怕知道上面的情节。

我茫然地坐在屋子里,觉得灵魂已脱离躯体,正如映在墙上的黑影一样飘渺。我静静地望着那团黑影,自问道:“我还活着吗?为什么我还活着?”我被自己的问题难住了,就像面对深奥的哲学一样一筹莫展。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直到夜幕降临。

香瑞进来两次,见桌子上的饭菜一点也没动,不敢多问,就撤下了。我蜷在阴影里,看着她拿着蜡烛点上灯,觉得她的动作像是被放慢了。后来,翠云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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