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卸甲倾城-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时间出了城,不走官道,而是挑了山里的小路,不去走那些城池关卡,便不会被皇甫排查到。
  要赶在皇甫之前,去到澜阳才行……
  既然他决定要回去了……那么,欠他的,一定要慢慢讨回来才行……
  第一卷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终了~~撒花~~~明天暂时不更~~现在整理二卷的大纲中~后天开启第二卷~战场生活终于要开始了!!感谢看到这里的读者们的支持哟~~

  ☆、第一章 参军

  北凤,澜阳城,距兰都不过千里,这里是北凤训练新兵的要塞,本次南伐的新兵就在此征招。
  北凤历代的皇帝治理有方,人口兴旺,对于武将实行的又是军功授官的制度,每年都有固定的军役,参军的军饷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所以往年的征兵就有众多渴望建功立业的青壮年前来应招,特别是在听到这批新军将由镇国大将军皇甫岚萧领导时,许多年轻人都怀揣着对一代神将的憧憬,渴望自己能够幸运的得到这位大将的赏识。
  距征兵结束只有两天时间,征兵处还是挤得比赶集还要热闹。
  负责记录新兵的是一个胖胖的老兵,身着北凤的盔甲,伏在征兵处的桌子上不停的写写画画。军营四周被削尖的粗木所做的栅栏围挡,只在小桌子处开出一道木门,来应征的人一个个在老兵的指导下排成一排,安静而又肃穆有序的做着登记。
  伶站在队伍的末尾,脸上抹着易容的药剂,他旁边站的是明涵,同样抹得一脸黑,看起来倒像是离家的兄弟二人。
  原先伶只打算独自偷偷潜回南乾,但在靠近澜阳的村庄借宿之时,又逢一病危托孤的老妇,家中唯有二子,大儿子隐疾缠身无力承担农活,二儿一旦参军家里便无依无靠,老妇人风烛残年,又心疼自己的两个儿子,见伶气势不凡,便把他当做了贵人,求他为自己小儿子想办法脱离军役。
  伶突然有了个想法,其实弄清楚事实的真相,最快的方式就是与南乾短兵相接,但他也不能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直接杀到前线去,他一人抵不过南乾军不说,还坠了那么一个拖油瓶子,他十分确信,皇甫已经第一时间的到了他逃走的消息,他也不想被皇甫追着满世界跑,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批新军虽然是以皇甫的名义征招的,但一般不会由他亲自训练,就算来巡视,在十万个身着同样服装的小兵中,他又如何可能找得出自己来呢?
  如果他能不动声色的潜伏在新兵之中,跟随皇甫到前线的话,既不用担心会被他揪出来,又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何乐而不为?
  所以他与老妇一家打了商量,借用两兄弟的户籍,决定先混入新军。
  两人为了赶上征兵时间,并没有走皇甫一行人走的官道,而是从山上走直线抄了近路,再加上轻功要比马快,所以还赶在皇甫之前到达了澜阳。
  长长的队列在训练有素的士兵的组织下有条不紊的逐渐缩短,伶和明涵站在桌前时,天幕已经染出一抹暗红的余晖。
  “姓名?”胖子问了一天的话,口干舌燥的紧,那声音沙哑的就像在锯木条。
  “我……我叫王玧……”明涵脸上带着紧张之色,两只眼睛斜瞟着,冷汗一点点往下冒,说假话都支支吾吾。
  伶心下一凛,有些无奈,这笨蛋,就连事先商量好的事情也说不完整,到底还是个不闻世事的小孩子,自己不提点他一把还真是不行。
  他微微咳了一声。
  看着那胖子询问的眼神转到他这边来了,他只好面无表情的道:“小人王令。”
  随后想了想,又指着明涵加一句:“家弟,我们是村里来的人。”
  幸好胖子只皱了皱眉,没怀疑什么,看两人穿着麻布衣服,脸上都脏脏的,只当是穷人没见过世面,紧张地不会说话,于是继续悠悠的问:“祖籍?”
  “上马村。”伶道。
  “家里几口人?”胖子打开写着户籍的本子。
  “两人。”
  胖子闻言一抬头:“这上面不是写着还有一老母么?你们二人参军,何人侍奉你母亲!?”
  “母亲前几日去了,我身体自小就弱,所以随着弟。弟来参军,好互相照应。”
  明涵听着两人打太极似的的问话,低着头绞着手指头,想象着伶逐渐不耐烦的表情,却忍不住有些偷笑的牵起嘴角……
  一通胡编乱造之后,签下大名按了手印,那胖子把两人上下打量个遍,眯着眼好笑道:“我说看你们兄弟这么风一吹就倒似的……也不怕给欺负了去?”
  军营里可是没有女人的地方,小兵篓子们更没有什么权利去开荤……就这俩细皮嫩。肉的……
  伶似乎被他有些露骨的眼神打量的很不舒服,斜眼微微往他脸上看了看,胖子却一下禁了声,那突然的一对视,胖子似乎看到了对方眼里凝结起冰霜,那样的冷意压迫的他呼吸一滞……
  “呃……总而言之,小心些……”胖子赶紧转了视线,心虚道。
  催促着他们领了参军的饷银和盔甲,胖子松了口气似的抹抹汗,交代一个队正一类的人把他们带往营帐。
  北凤的军队有三类,一类为禁军,是皇帝的直属军队,除了皇帝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调动,其主要任务就是保卫皇城和皇帝的安危;第二类为府军,是指以皇亲国戚或贵族的名义组建的军队,如南宫怜名下的绿营军、皇甫岚萧名下的岚军都属于这类军队,他们不听命于皇帝,是私人所掌握的军队,但这类军队收到严格的管制和人数限制,人数不多,一般控制在四万人之下,并且皇帝有撤除其统领人的权利,府军的战斗力相较其他军队而言要更加强大;第三类为募军,这类军队一般是战时临时招募,人数最为庞大,无战之时其控制权由皇帝掌握,有的遣回家种地,农闲时集中训练,有的被分散在北凤各边境戍边,有需要时便由皇帝颁布令牌和虎符,将募军分到各将军手下作战,战后再收回。
  而伶所加入的军队便是募军,这一次的募军有十万人。
  一支军队里有越骑、步兵、排矛手、步射、后勤兵、军医等职务,一只十万人的军队分为一百折,一折为1000人,折设都尉,每折又分为五团,每团200人,团设校尉,一团分两旅,一旅100人,设旅帅,每旅两队,一队50人,设队正,一队又为5火,每火10人,设火长。
  全军又被总帅统领,战时分发军队给手下各副将。
  正是由于这种规范严格的军队制度,才使得北凤兵力大振,全军井井有条。
  新军先由各旅帅训练半月,之后再根据各自情况分派职务,伶和明涵被那队正带进一个大营帐,一个营帐住十个人,正好编成一火。
  他们进去的时候,帐里已经有八个人了,八双好奇的眼睛瞟过来,明涵缩了缩肩膀,小小的身子往伶身后挪动,挡住一道道探究的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  嗷嗷嗷实在抱歉,前两天在乱各种事情实在是累的每天一回家就躺大字。。。。。今天开始更新第二卷的内容啦~~依旧会尽量保持日更的~~谢谢支持~~本处的兵制修改自唐朝兵制……借用了一些名词,大家稍微有个概念就好……

  ☆、第二章 军营

  一个熊一样高壮的男子一眼就看到了进来的两人,他刚脱下战甲,只穿着白色的亵。衣,看起来像正要去洗澡,身材高大,比伶还高出了两头有余,是整个帐里最高的人,宽脸宽下巴,眼睛眯成一条缝,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一会儿就转到了两人面前。
  “新来的兄弟!?”下巴上面堆着一个友好的笑容,一口牙齿像整齐的玉米粒,他拉了拉衣服,拍着胸脯道:“俺叫赵雄!暂时担任八队第五火火长,也就是俺们营帐下的人啦!你们呢?介绍下?”
  伶暗暗打量他高壮的身材,听着他大嗓门像击鼓一样震得人耳朵嗡嗡响,暗自感叹赵“熊”这名字取得当之无愧。
  “王令。”又拿出忽悠胖子那一套,指指旁边的小家伙,“家弟,王玧。”
  大熊哦了一声,倒是粗神经的没有计较他的淡漠,还热情的介绍着帐里的其它人。
  伶扫了一眼,只重点记住了其中几个人。
  一个小个子,瘦瘦的没几两肉,显得有点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脸笑嘻嘻的,但身形很灵活,叫刘富贵,大家都叫他小名“二狗”。
  还有一个壮汉光着膀子,是个光头,左眼角到左嘴角有条凌厉的疤,眼里杀气迸发,看起来像是个狠角色,叫秦亮。
  最后的沈洵,是个书生一般的年轻男子,如果忽略抹黑了脸的伶和当摆设的明涵之外,怕是算的整个帐里最秀气的人,后来才听同帐的人说,这沈洵原是小户家里的公子,后来家道中落一贫如洗,才不得不来参军,看他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怕是少不得被欺负。
  至于其他的四个人,直接被伶归为“一眼扫过去长一样”的人,都是些农民、猎户一类的人,没什么特别的,便不多作留意。
  营门两边是两排地铺,明涵抓着伶的衣角,一小步一小步的跟在伶后面,直走到最里面,角落里才空了两个人的位置,把里面让给伶,自己则铺好被褥睡在外侧。
  帐里出去了不少人到河里洗澡,军营里洗澡可比不得在自己家随便,一般是一队里五个火轮流去洗,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个月才轮得到一次,只有将军一类的人才有独自享受在木桶里洗热水澡的待遇。
  伶婉言谢绝了几人一同去洗澡的邀请,也许是他太过冷清,几人没怎么纠缠就转移了目标,倒是明涵,大家看他个子小小的,都把他当弟。弟似的看待,硬是被几个人架起来,热热闹闹的出去了。
  此时帐里就只剩了伶和沈洵了,沈洵是在洗澡时间快结束时才匆匆赶去的,大概是觉得那么多人一起洗澡不习惯,到底还是书香世家的儒雅作祟。
  伶早就习惯了一人洗浴,本身就不喜欢和一群大兵们搁一潭水里搅和,又和皇甫那几夜的纠缠,心底下意识的不想和别人“坦诚相见”,直至半夜,所有人都睡熟了之后,他才悄无声息的悠悠起身。
  轻松绕过巡营的士兵,他沿着小溪一路悠闲的逛过去,寻了处安静的河段。
  夜无月,深邃的黑蓝天幕上星光纷繁,已是夏初,河岸边杂草丛生,四面蝉鸣,配合着“叮咚”的水声,竟生出一种别样的幽静来。
  伶背靠着一块巨。大的溪石,整个人隐在石头后面,长发垂入水中,随着流水沉浮,凝肌玉露,风华若月,这等美景,却无人有幸得以欣赏。
  他边洗边想象着皇甫知道他跑了之后的反应,想象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懊恼的样子,又联想到那日他脸上一串的之乎者也,不自觉的勾了勾嘴角,忽然觉得接下来那举步艰难的路途也突然变得不是那么枯燥了,虽然立场不同,但至少,现在的他,还是和他站在同一阵线的。
  回到营帐时,大熊正和秦亮比着谁的呼噜打的更大声,伶感受着这熟悉的军旅氛围,亲切感油然而生,他躺在褥子里,一直悬着的心里生出一丝暖意,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露出一丝恬淡的笑容,一。夜无梦。
  熟悉了两天环境之后,征兵也结束了,据说皇甫已经到了澜阳,只不过呆在了总营,他只负责中期和后期的巡视,而现在还要做许多出征前的准备,暂时也没有时间下到兵营里来转悠。
  一大早,全旅一百人就被聚集在校场,进行了第一次训练。
  与其说是训练,还不如说是下马威来的恰当些。
  所谓“兵贵在神速”,速度,在作战中是一个重要的决胜性因素,不仅要快,而且要有耐力,所以,今天的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训练内容——练足。
  每人在两足上绑上小沙包,身穿战甲,背长刀一把、匕首一把、弓箭一副,以大营为起点,绕过澜山,跑至两百里外的澜阳县城,火为单位,以每火最后到达的一人为准,先到的火可以休息吃饭,最后到十个火不仅抢不到饭吃,还要去伙房洗碗。
  众人纷纷沉下了脸色,有些人沉着眉毛一脸担忧,有的又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倒是伶揪着明涵,显得有些意兴阑珊的站在最后。
  一声令下,百名大汉撒腿狂奔,一条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土路不时就被黑色的战甲挤的满满当当,士兵们如蚂蚁一个接一个的快步前行,才一盏茶的时间不到,慢慢吊在最后面,伶等人的身影便已经在山坡的拐角处消失。
  第七旅的旅长周怀风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他骑马立在起点处,看着那些赶投胎似的向前奔袭的小兵,伸手抚一抚下巴上一撮山羊胡,默默摇头。
  像是为了验证周旅长的反应似的,前头跑得最快的马上就没了体力,负重跑最忌讳快速跑,所以还不到路程的四分之一,就有许多人坚持不住了,为了争取早日到达终点来验证他们伟大的战友情,说白了就是为了赶上吃饭,能跑的扯着跑得慢的,跑得慢的撑着跑不动的,跑不动的拖着跑躺下的,本来很快的队伍逐渐变得像蜗牛爬一般缓缓推进。
  打仗讲究速度和体力,这样的训练倒是十分必要,只是伶早已身经百战,这点距离用上轻功不过两个时辰的事,他不想引人注目,所以就选择不快不慢的过渡到了队伍的中段,悠悠走了几里,发现明涵已经累得往下趴,还用求救的眼神不停的向自己挤眼睛。
  伶撇开眼不去看他,真是自作自受……这小子一大早就睡过头,任自己怎么摇都摇不醒,最后还是大熊捏他的鼻子把他给憋醒的,害的三个人都错过了早饭的时间,不得不饿着肚子上阵……
  明涵扑棱的眨着眼看着他,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小肚子叽里咕噜一叫唤……伶唯有无奈叹出一口气,扯着他的领子把他拖到队伍边缘,一个闪身便进了林子:“下次早点起床。”
  说着,拖起他的后衣领往林子深处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练足

  大熊不时地向后转头,他的速度很快,但为了照顾队友而落在后面。
  其实第五火的平均速度中等偏上,特别是秦亮光头哥,虽然他平时一脸肃杀的快赶上牛头马面,但一提训练就如打了鸡血一般,浑身热血沸腾,跑在最前面遥遥领先。
  其他人的速度也不慢,大都在队伍前面,就连瘦猴子二狗都跑的很快,所以,这里大熊照顾的队友特指沈洵,沈洵已经跑趴下了,身为书生的他能穿着几十斤重的铁甲跑五十里已经算是老天保佑,而现在,他老老实实的趴在大熊背上临近虚脱……
  大熊一边背着沈洵,一边跨着大步走着,一脸轻松,众多体力不支的小喽啰已经趴着跪着的倒在路边,一路哀鸿遍野。
  大熊走着走着,就觉着好像忽略了点什么,忽然,他一愣,四周看看,急切的在一堆盔甲中高呼一声:“喂!!王玧!王令!你们死哪去啦!?”
  沈洵迷蒙着眼抬头看看,下意识的在大熊耳边喃喃:“大概……前面吧……”
  当周怀风骑着马,准备赶超大部队先到终点去喝茶时,路过一片离起点只有二十里左右的树林,一阵带着烤鸡香味的清风从鼻尖卷过。
  早饭吃的是大馒头和咸菜,鲜香的鸡肉味勾动着周怀风胃里的馋虫,但在这个不对的时间和不对的地点,他马上意识到一件事情,为了军队训练,这一路上都已经肃清了,哪里还有猎户敢在这里烤鸡吃?
  所以当他策马向香味源头查探而去的时候,不出所料,果然隐约看到了两个身着北凤军装的身影。
  “喂!!前面的两兔崽子!干嘛呢!?”周怀风气的胡子都往上翘。
  但当他一夹马打算过去把那两人逮个现行时,他听到其中一个紧张地隐约嚷着“被发现了”之类的,但另一个还是一派淡定的盘腿坐在地上,背对着周怀风,看不到脸。
  怎么?这小子不怕被抓?
  正纳闷时,一根绊马索就“突”的升了起来,周怀风暗叫不好,但已经来不及了,那马被绊的一扑棱,周怀风直接飞了出去,狠狠的啃了一嘴泥土。
  才抬起头来,就发现一撮烤鸡用的炭灰朝他的脸撒过来,下意识的一闭眼,一丝没灭干净的火星好巧不巧的就跳上了他的胡子……
  周怀风奋力拍打着快要燃起来的胡子,蹦蹦跳跳满身狼狈的站起来,望着两个影子飞快跨上他的马一路飞奔,气的脸颊涨红,红里透紫,紫里透黑……
  才是初入的新兵,就算有胆识有准备……还把自己给算计上了……有这样的苗子,也不知是好多些还是坏多些……周怀风愤愤的捏着他被烧的奇缺的胡子,心里却微微打了些算盘。
  伶和明涵两人骑着马在路上慢慢的晃荡,等到有六成的兵到达终点才把马弃在林子里,用了点轻功,寻了个空挡插。进断断续续的队伍里,一派悠闲的逛过去。
  明涵一路上都一脸忍笑意犹未尽的表情,看得伶微微皱眉,他总觉得,这孩子从跟了他出来后就莫明的开朗了许多,也不知是脱离了兰都里那压抑的氛围的关系,还是另有蹊跷……
  第五火最后到达的是大熊和秀才,毕竟大熊背着秀才,还得加上两人份的行李,速度提不起来,但也快了其它火的好几拨人。
  第五火如愿以偿的坐上了饭桌。
  虽然经过一天的长跑,每个人的肺都像炸裂了一般疼痛,看着眼前的白饭加咸菜,喉咙干涩无比,胃里也翻腾的厉害,但毕竟从早上的馒头之后就再没有吃过什么,现在已是饥肠辘辘,几个人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狼吞虎咽的边干呕边把饭咽了下去。
  伶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盯着眼前单调的食物,眼睛不时地瞟瞟旁边吃的正香的明涵,内心正感叹着他的能吃呢,大熊就凑过来了:“怎么?王令,不合胃口啊?”
  伶摇摇头:“我不饿。”烤鸡吃多了……
  大熊一脸不信的盯着他没动过半分的饭菜,:“这可不行!饭还是要吃的!要是把肚子饿出毛病来怎么办?”
  “我真的饱了。”伶的语气很真诚。
  “诶,你这人真是的。”大熊叹口气,压低了声音道:“算了,一会儿俺去拿几个馒头帮你偷偷藏着,你要是半夜饿了,来找俺拿就好!”
  说完,又把脸埋在饭碗里了。
  伶沉默……这年头,怎么说句实话要让人相信就这么难呢?
  吃完饭后,副旅长李福——也就是那个胖子,下令要连夜走回军营。
  一群士兵忍不住嚎的像死了爹一样,因为,往年的练足都会在澜阳县城歇一晚,第二天再回营的,没想到这一次,破天荒的要连夜行军,这可苦惨了一群新兵。
  李福面无表情的解释,说这是旅长往营地飞鸽传书来的命令,不得违抗。
  明涵无奈的抓抓头,小声咕哝:“不就烧了他的胡子,抢了他的马,让他走了二十多里地嘛……居然这么狠……小心眼。”
  因为回程要求列队归营,也就难以再偷懒了,不过还好,为了照顾那些跑趴了的士兵,行进速度很慢,也就不算很累,回到营地后,还有两个时辰的睡觉时间,大家都抓紧时间到头就睡,唯有大熊,磨磨蹭蹭的蹭到伶旁边,引来明涵有些戒备的眼神。
  大熊赶忙掏出那几个馒头,塞到伶怀里,傻笑道:“呐,就这些了,快吃吧!”
  伶看着那傻傻的笑容,知道营里有规定不能私藏食物,这大熊,简直是个烂好人……心头一暖,笑了一笑道:“谢谢。”
  “小事!小事!”他豪气的挥挥手,准备回去睡觉。
  “赵雄!”伶叫他。
  大熊显得有些受宠若惊,赶忙转过身来看着他。
  “你……参军之后有什么打算没?”伶淡淡的问。
  “打算?”他抬头想了想,有点不好意思的脸红了红,“没想太多……如果没死在战场上的话,就跟着将军,立军功,找点职务,回去好侍奉爹娘,照顾弟。弟。”
  语气太过平淡,太过朴实,相较起官场的利益熏心,又单纯的有些令人悲哀。如果没有这些战争,他们又何必背井离乡,整日为着自己和家人的性命担惊受怕。
  不知怎的,他心中猛然背负起一层罪恶感,这种罪恶感之前不是没有,但都没有今天,面对着一个北凤士兵单纯的傻笑来得强烈。
  “你会恨么?南乾?”他忍不住问出口,也许只是想要确认点什么,来让自己心安。
  大熊眯着眼想了好一阵,才缓缓道:“恨……当然会有,但其实转个角度想想,他们也挺可怜的,他们也是不得不听皇帝的话嘛!谁不想好好过日子……现在南乾那么混乱,皇帝又昏庸,其实早日统一了也许会更好嘞!那样不就没战打了么?”
  伶听着他的话,却觉得心里一动,连大熊这没读过书的粗汉子都能想得明白,确实,百姓,无论在哪个国家里生活,都只保留最淳朴的平安生活下去的渴望,但却不得不因得统治者的一己之见,而被政权所压制,所鼓动,玩弄于股掌之间,沦为战争的牺牲品,一头热血的工具……那些国与国之前的憎恨,更本就不应当等同于百姓和百姓之间的憎恶,更本就不该演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