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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即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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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她真是遇到神经病了。凌晓群懒得理他,掉头就走。
  紫云的男朋友追了上去。
  “晓群,我是真的愿意负起责任,因为……因为我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你,只是你对男生的态度一直是敬而远之,为了接近你,我才退而求其次的跟紫云交往。”
  男孩把藏在心里多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而他的话像是一道轰天雷,直接打进凌晓群的心里。她停下脚步回头看他,他脸上的表情再认真不过,他是说真的。
  该死的,在这节骨眼,她犯什么桃花啊!而且这男人真是混蛋!他竟然敢利用紫云!
  男孩往前跨一步想要接近她一点。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讨厌男人,原来男人都是这么伪善。
  “你不要再跟上来了。”她制止他再往前,“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再跟我讲话。你当我是什么?又当紫云是什么?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今天的事,我就当做没发生,我也不跟紫云嚼舌根,总之你好自为之。”说完之后,她头回也不回的走了。
  可恶,她觉得这世上的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而这之中以何慕槐最可恶,是个Gay,还敢随便把种放在她的肚子里。
  还有那个老医生也不是好人,她想要堕胎,他帮她就是了,干吗还杂七杂八说了一堆。
  哼,要不是他们两个混蛋,今天她也不用找紫云的男朋友来帮忙,而现在也不会发生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总而言之,这一切的错全是何慕槐引起的。
  “我要休学、我要搬家,而你们两个得跟我一起搬。”凌晓群为了孩子的事烦了几天,而日子拖愈久她就愈心软,愈不想把孩子拿掉,最后,她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她要远离这一切是非,带着孩子远走高飞,首先她得做的是,把家里两个老的拐走。
  她不能等肚子一天天大了之后,又去面对何慕槐,她怕那个时候自己会软弱的把一切的事情都说出来。
  到时候,要跟她爸爸抢一个男人吗?
  那场面太难看了,她做不出来,所以她得赶在一切事情还没发生之前,就先把可能的祸根斩断,而她所能想到最快的办法就是全家搬离这个地方,当然连她父亲也得离开朝颜。
  “离开朝颜?!这怎么行!”凌枫惊诧的看着女儿,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坚持。
  凌晓群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回四处寻找灵感的父亲,而回家第一件事,她就要他收拾行李,举家迁移。
  “为什么不行?你是写小说的,到哪家出版社都能写,为什么非得在朝颜不可?妈,对不对?”她转头寻求靠山。
  在这之前,她已事先跟方玉梅套好招,并告诉她要斩断老爸跟何慕槐之间不正常的感情,只有这个法子了,方玉梅听了之后连连点头,二话不说马上表明赞成女儿的做法。
  方玉梅点头,附和女儿的话。“老公,我们搬去屏东住,你不是一向喜欢那边的风景吗?”
  “对,你以前也说过,你讨厌台北的生活,我们搬去屏东最适合你了。”凌晓群在旁边鼓吹利诱。但凌枫还在犹豫,因为朝颜给他的待遇不差,而且他一直以来都是跟他们合作,不知道换了出版社之后,能不能适应别个编辑。
  唉,这真让他两难,凌枫叹了口气。
  凌晓群为怕他摇头说不去,赶忙祭出撒手锏,“如果你不跟我们一起搬,那我就要妈跟你离婚。”
  离婚?!方玉梅惊慌的看着女儿,她什么时候说要离婚了?不要啦,她不要跟她的亲亲老公离婚。
  她用眼神抗议,但是凌晓群却不理会。老爸能不能离开何大哥全看她这一击了。
  如果成功,那么他们家还是能维持表面的幸福;若是不行,她不敢想象后果会如何。
  “爸,怎么样?你要选择出版社,还是选择妈跟我?”她下最后通牒,完全不留任何后路。
  凌枫看看女儿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摆平,但女儿那关可难过了。于是迫于无奈他只好点头答应。
  好,他跟着妻女一起去屏东。
  “什么!你怀孕了?!”
  当凌晓群怀孕的症状一天比一天明显,方玉梅终于发现女儿不对劲之处。
  凌晓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没错,我怀孕了。”
  “孩子的爸是谁?我认识吗?他知道你怀孕吗?”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我们之所以匆匆忙忙搬离台北,难道是为了这事?莫非他是个负心汉,不想对你负责任?你当初怎会看上那种男人?呜呜呜,我可怜的女儿,你以后怎么办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觉得女儿比她还像小说里的女主角,想当初她谈恋爱时也没谈得这么曲折。“不过,那个臭男人不要你没关系,妈要,你把孩子生下,妈帮你带。你千万别学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这样孩子太可怜也太无辜了。”方玉梅帮女儿加油打气。
  凌晓群早就猜到母亲知道后会是这种反应,这就是有个少女情怀的母亲的好处。不过——
  离开了台北,离开了她喜欢的人,原以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潇洒,没想到现在她偶尔想起,心里还是会有点酸酸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
  凌晓群原以为自己会跟悲情小说的女主角一样,生了孩子之后,就持在屏东乡下独自把孩子抚养长大,然后等个有情有义的男人,不嫌弃她是个未婚妈妈的身分,勇敢的站出来说愿意娶她、愿意照顾她跟她的孩子一辈子。
  没想到事与愿违,事情就发生在他们一家子搬到屏东的第三个月,她从父亲那里得知朝颜的老板栗结婚了。
  “什么!朝颜的老板要娶老婆N。”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得问清楚才行。“朝颜的老板是哪一个啊?”
  “我们朝颜的老板就只有一个而已啊。”凌枫边说还边跟老婆调笑,两个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恶心模样。
  凌晓群懒得看他们那副恩爱的模样,硬是把父亲给拉过来,要他暂时离开母亲,认真回答她的问题。
  “是何慕槐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我们老板的名字?”凌枫诧异的问,他十分清楚女儿有多讨厌言情小说,想当初知道他写小说的时候,她还笑他娘娘腔,真是坏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拥有今天幸福的日子,还不是靠他干一血汗,赚稿费赚回来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个Gay?”
  “Gay那是什么?”凌枫不太懂。
  “同性恋啦。”她没好气的回答。
  “同性恋?怎么可能!我们老板是有名的‘女人杀手’,他怎么可能是同性恋,况且,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这还不是因为你。”凌晓群大吼着。
  “因为我?”凌枫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会是因为我?”
  “因为何慕槐的对象是你啊。”她豁出去了,决定把一切全说出来,再也不顾老爸的颜面。
  做人要敢做敢当,谅她爸也不敢责备她。
  “他的对象是我?!你、你听谁说的?”凌枫急得都结巴了。“我这辈子就只爱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妈。”说完,他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把老婆拉到身边,紧紧的拥在怀里。
  “对嘛、对嘛,你爸只爱我一个。”方玉梅也附和。
  这算什么啊!
  “妈,你怎么可以这样,当初明明就是你说爸有外遇,而且对象还是公司的老板不是吗?”凌晓群生气的说。
  凌枫低头看向老婆。“你真的这么想过?”
  方玉梅一脸的无辜,“怎么可能,我那么信任你,怎么会怀疑你对我的真心,你别听晓群胡说,我最爱你了。”她撒娇的窝进丈夫的怀里。
  哦,让她死了吧,谁来把这两个肉麻当有趣的家伙拖出去,最不可原谅的是老妈竟然指控她胡说!
  老天,她胡说?!这事要不是老妈在一旁兴风作浪,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帮忙,她怎么可能会找上何慕槐,还赔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该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恶了,想她还为他挺着个大肚子呢,他却已经另结新欢,那她这般牺牲是为了什么?
  她决定了。“走,我们回台北。”
  “什么?”
  “回台北?!”
  凌家父母惊声连连,最后有志一同的摇头说:“不,我们要持在屏东,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们已经喜欢上屏东这块美丽的土地,想在这养老。
  第九章
  凌晓群碍于事态紧急必须分秒必争,因此随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后,便一路飞车回台北。
  一到台北,她直捣何慕槐的住处。
  没人!哦,也对,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公司才是,于是她转头就走,连忙又开着车杀到朝颜。
  到了公司,停好车,急急忙忙按了电梯,她极没耐性的看着刚上楼的电梯一楼一楼往上爬,该死,什么时候才会下来!
  于是她放弃电梯,改走楼梯。十七层楼是有些高,不过她不怕,决定一步一脚印,把吃苦当吃补。
  最后她终于到了十七楼,不过早已气喘吁吁。
  “何慕槐呢?我要找何慕槐!”凌晓群等不及先休息一下,大手一拍,跟总机小姐说明来意。
  总机小姐当然认识她,但从来没见过她这么没礼貌,她现在这个样子不像回来找上司,倒像是在找仇家。
  “老板不在。”
  “不在!他去哪了?”
  “跟杨小姐出去吃饭。”
  “杨小姐!谁是杨小姐?”而且现在才几点啊!他就跟人家出去吃饭?!她瞄了壁上的挂钟一眼。十一点三十五分,的确是该吃饭的时间了。想想,她从昨天晚上连夜赶回台北,就连早餐都还没吃呢,而他竟然已经带小姐出去吃午餐了,想来她还真可怜、真悲情。
  “他们去哪里吃饭?”
  总机小姐无辜至极的回了句,“我怎么知道。”她只是个小小总机,老板不需要跟她交代他的去处。
  “算了,我一家一家的找,就不信找不到他。”纵使把整个台北翻过来,她也要找到他。
  凌晓群掉头就走,总机小姐在后头叫她,“晓群、晓群,你等一下……”
  凌晓群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唉,打老板的手机,问他在哪里不就得了吗?总机小姐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晓群在急什么……咦!她突然发现到一件怪异的事,晓群的肚子好像有点大耶!敢情是因为怀孕才离职……她兀自胡乱猜想起来。
  凌晓群很快就找到何慕槐,因为以前中午他常常带她上附近馆子吃东西,她打算先把他们曾经去过的馆子从头到尾找一遍。
  果不其然,才第四家就找到他了。
  她趴在窗外偷看何慕槐跟另个女人共进午餐的情况。
  那个女人长相不错,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恐怕会是个难缠的对手,不过她凌晓群也不是省油的灯,况且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种下的宝贝,怕什么!于是她勇敢的走进餐厅。
  一在桌旁站角,她完全不给别人说话的余地,噼里啪啦的便指着何慕槐说:“你不能娶她,因金我有你的孩子了。”这一招叫先发制人。
  “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不曾发生关系,而我却怀了你的孩子对不对?这是我的错,以前我误会你是个同性恋,所以纵使喜欢你也不敢说出口,而且你也知道我有恐男症,我因为听信一个医术平平且没有医德的医生的话,以为我只要跟男人,唔——”她斟酌一下用字遣词。
  “以为只要我‘转大人’,那么那该死的病症就会好。而我除了对你不会过敏之外,再加上我喜欢你,所以就用计让你吃下以酒调味的食物,而你也知道你的毛病,所以……就是这样。
  “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因为我误会你是个Gay,而且对象还是我爸爸,我爸就是你们公司旗下的作者‘平阳’;我以为跟你表白,就等于跟我爸抢情人,所以才会一声不响就离开。
  “我知道现在才说这些你一定很为难,因为你已经有了要好的女朋友,而且你们又论及婚嫁,我还丢给你这种难题,你心里一定很烦,但是——”
  但是什么?
  凌晓群只知道把一切事实真相说出来,免得自己将来后悔莫及,完全没想到要是何慕槐不爱她,甚至不管她肚子里的孩子会怎样。
  毕竟这个孩子非他预料下所有,如果他想不要她可以谅解,但是——
  呜呜呜,她真的很喜欢他,她不要他去娶别人。
  凌晓群默默的哭泣,而现场一片安静,全部的人都看着她。最后还是何慕槐的女伴站起来讲话。
  “看来你有些私事要处理,我先走一步,Bye-bye。”
  “我们下次再聊。”他也不留她。
  等杨小姐走了,何慕槐才伸手去拉凌晓群过来他身边坐。“好了,别哭了,大家都在看你。”
  “看就看嘛,我又长得不差,干吗怕别人看。”嘴里虽是如此说,她还是把眼泪擦一擦,不哭了。“你怎么不去追她?”唉,真是标准的“口是心非”,其实她心里一点都不想要让他去追那个女人。
  “因为你在哭啊,我哪走得开。”
  他的回答害她的心情有点“郁卒”。
  讨厌,为什么不说因为他比较在乎它,是嫌她这样还不够丢脸,要惹她再度落泪吗?
  “她很漂亮。”凌晓群别扭的说了一句。她希望他能否认,这样她才能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究竟有多重要。
  但是他没否认,反而大力的点了个头,回答一句,“嗯。”
  看来,他也觉得那个女的很美喽!真是悲哀,她本来就屈居下风了,现在又能拿什么来跟他谈判?
  “看起来也很能干的样子。”她不甘愿的又称赞那女人一句,想再试试他的反应。
  “嗯。”他还是点头。
  这个臭男人,他是什么意思嘛,存心想要她生气吗?凌晓群的心情更加恶劣了。
  “你很喜欢她?”
  “嗯。”
  她挣开他的怀抱,恨恨的瞪了他一眼,在心里咒骂,讨厌的男人!喜欢别的女人,干吗又对她好!
  见她推开他,何慕槐加了一句,“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他笑嘻嘻的把她搂回自己怀里。
  啥?他说什么?他最喜欢她?!
  “你骗人。”她才不相信他的甜言蜜语呢,“你要是真的喜欢我,为什么还要娶别人?”
  “那是骗你的。”
  “骗我的?”
  “嗯,若不这样,你会自动回来吗?”他是一个靠脑子吃饭的人,最不喜欢劳师动众的完成一件事,他喜欢事半功倍,就连找回真爱都是。瞧,这会儿不是轻而易举的就把她手到擒来了。
  凌晓群想想觉得也对,他若不放出即将要结婚的风声,她还真不会乖乖回来,但——
  不对啊,“你为什么要骗我?”
  “你莫名其妙的离开,连一句话都没交代,害我以为你失踪了,于是我从你的住处找到你的学校,最后找到你最要好的朋友。”
  “紫云?”
  “嗯,她把事情都告诉我了,包括你接近我的目的,还有你是向宛生的事,当然最重要的是你曾‘设计’我的事,她都一字不漏地全说了。”
  “喝!那你早就知道我怀孕的事了?”
  何慕槐点点头。“就是知道,所以才急着找你回来,怕你一时想不开,真去把孩子拿掉。”
  “那一切都是假的?”
  他点头,两个眼睛笑得眯成一直线。
  “你没要结婚?”
  “不,我要结,不过对象不是别人,正是你这个傻丫头。”她这个笨蛋,他说了这么多,她还不知道他言下之意吗?
  他爱她呀!
  何慕槐正要明说,凌晓群又急急忙忙的打断他的话。“既然是演戏,你也没必要假戏真做,还约那个女人吃饭。”她大吃飞醋的吹毛求疵。
  “你说杨小姐?”
  “就是她。”那个漂亮又能干的女人,她很不得将她除之而后快。
  “她是我们出版社的合作厂商,又是我的老同学。我们刚刚虽然一起吃饭,却不是在谈情说爱,所以你可以收起你的醋坛子;你肚子饿了吗?”他适时的转换话题。
  她点点头。
  何慕槐把服务生叫来,帮凌晓群点了一份A餐,有鱼、有肉及蔬菜,既能吃得饱又能顾及营养均衡。
  接着两人像是小别几日的情人,有着说不完的话,过了一会儿,正当一位男服务生送餐前点心来时,不小心碰到凌晓群的手,她立刻尖叫得像是他做了什么杀人放火的事。
  “怎么了?”
  “他碰到我的手啦!”
  “小姐,对不起、对不起。”男服务生不停的鞠躬道歉。他又不是故意的,这个女人有病啊,干吗叫得那么大声。
  “没事、没事,你去忙你的。”何慕槐知道她为什么尖叫,但是她的反应让别人太难堪了,他拿了一张一千块的小费给男服务生。
  男服务生走了之以,他才看看凌晓群的手。
  “你还是一样会过敏?”
  “嗯。”她点头。
  “我以为你好了,毕竟你已经‘转大人’了不是吗?”不只如此,她连孩子都有了,怎么过敏症状还没好?
  “所以我才说那个医生是唐医嘛。”呜呜呜,怎么办?“我的脸待会一定会肿得像猪头啦,讨厌。”但何慕槐不介意,其实他还希望晓群的恐男症永远不会好,因为这样他才可以独占他的小情人,她纵使想要爬墙、想要出轨也拿自己的病症没辙——
  呵呵,真好。何慕槐窃窃的笑开来。
  尾声
  “妈妈、妈妈——”
  刚满周岁,才学会走路的何谦宇看到妈妈便兴奋的迈开两只小胖腿,张开双手要人抱。
  “停!”
  他还没到,凌晓群就大摇其头,大声制止他。“你不要再过来了,站在那边就好。”
  她才不要抱他呢,每次抱这小子,她全身就痒得不得了,而他还真不知死活,就爱黏她,拜托,都会走了,还要人家抱!
  凌晓群的断然拒绝,让小家伙以为被妈妈嫌弃,忍不住小小的肩头开始一耸一耸的。
  “不准哭,男孩子哭什么哭?”她站得远远的,想阻止孩子继续掉眼泪,谁知愈吼他眼泪掉得愈凶。
  这个时候大门开了,何慕槐回到家。
  何谦宇扭头去看,是爸爸!
  “爸爸、爸爸——”他转移撒娇的对象,扑进了爸爸的怀里。
  何慕槐把儿子抱个满怀。
  唔,还是爸爸最好,他偎在爸爸的怀里,不断在他胸前磨蹭。“妈妈坏坏,都不抱囝囝。”
  瞧,马上就打小报告。
  凌晓群瞪儿子一眼,在心里犯着嘀咕,拜托,她不抱他又不是她的错,是她会过敏嘛。
  “我早就说嘛,得生女孩子,瞧这小子多坏。”害她犯过敏还会打小报告,真是不讨人喜欢。
  “妈妈才坏。”
  “囝囝怀。”
  “妈妈怀。”
  何家正上演着千篇一律的戏码。是,他们两个都怀,就他最乖。何慕槐偷偷地窃笑着。
  他是何家的万人迷,老婆、儿子都爱他,这还归功于老婆的过敏症,他才能在家里有这么崇高的地位。
  他想世界上大概没有比他更幸运的男人了,有恐男症的老婆碰不得别的男人,他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戴绿帽的问题。
  哈!他真是爱极了她的恐男症,过敏得好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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