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带着傻弟弟-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艾米为了保护小秋免受伤害,用自己的整个身躯趴在地上,她的下巴正好蹭在路面上,强大的惯性差一点使艾米的头撞在边上的垃圾桶上,还好只是碰了一下,没有实打实撞上去。不过就算碰一下,也已经够呛,艾米只听见“砰”一记闷响,就感觉额头上像是撞出了一个大包。

老钱见艾米摔倒的样子很狼狈,觉得好玩极了,他捂嘴在边上偷笑,一高兴就昏了头,老钱不小心踩到了惠小秋的脚。

“哼,好疼啊。”惠小秋痛苦的叫了一声。

“喂,你怎么了?”艾米觉得在摔倒的那一刻她已经很好的保护住了背上的惠小秋,可她怎么还会喊疼?

艾米做梦都不会想到是老钱在背后使的阴招。。

老钱知道自己踩着小秋了,他忙在暗处躲了起来,还学猫叫,“喵喵”来了几声以假乱真。

这里的光线实在太暗,所以艾米不会看见惠小秋脚背上肿了一大块。

“来,我来背你,我们很快就可以到家了。”刚才到底摔了一跤,所以现在背起来觉得很吃力。艾米几乎用吃奶的劲才勉强背起小秋。

发现傻大姐朝男生宿舍方向走去,老钱终于从阴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

他双手叉在裤袋里,不屑的哼了一句,潇洒的吹起口哨消失在黑暗中。

艾米听见了老钱的口哨声,是一首她很熟悉的曲子,只是一时想不起曲子的名字叫什么。

“男生宿舍的男生难道晚上都喜欢出去鬼混?至尊魂灵学校的老师怎么也不管管他们,这样校纪不是太差了。”艾米听到老钱的口哨声时想。

当艾米自言自语的时候,“至尊魂灵学校”几个字显得特别敏感的飘入惠小秋耳中。

“刚才她说这儿是至尊魂灵学校的男生宿舍,难道我已经到了目的地?”小秋想,但是她没有太多的精力继续想下去,很快惠小秋又像刚才那样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艾米还没走到家门口,就看见弟弟哭着站在楼道里等自己。

“姐姐,你去哪儿了,呜呜……”

“弟弟别怕,我回来了。”

“姐,你身上背的是什么东西?”傻看见艾米回来,显得很高兴。

“快去开门弟弟,我身上背的不是东西,是一个人。”

“姐,这个人你在什么地方买的?”

“什么买的,是我救的。”艾米把小秋放在床上。

电是在这个时候亮的,艾米终于可以看清惠小秋的模样。

长的好俊的姑娘啊,圆圆的小脸,配上一个尖尖翘翘的小鼻子,还有鼻子底下的一张樱桃小口,就像工笔画上的美人。她的睫毛又密又长,浓密的睫毛下面隐藏着一双大眼睛,尽管现在闭着眼,看不见她的眼睛,但是艾米觉得这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应该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小秋觉得舒服多了,艾米在她身上盖了一床被子。等小秋觉得身体暖和了,缓缓睁开双眼的时候,艾米已经为她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粥。

(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

第一卷 第三十七章 精细虫对马大哈

小秋用深灰色的眼眸注视着艾米,艾米觉得小秋的眼睛出奇的漂亮,有一种哀伤的美丽,看了小秋这副与众不同的眼睛,会让人觉得好像正在欣赏秋天的红枫,妖娆但又凄绝,仿佛生命忽然进入了一个不可知的轮回,有种神秘和感伤。

“来,把粥喝了,我刚煮的,你闻闻,香不香?”

艾米把碗放到小秋的鼻翼底下,让她闻,小秋十分矜持的轻轻闻了一下还冒着热气的香喷喷的粥,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微笑,对艾米说:

“真的很香,谢谢你为我煮粥。”

“别跟我这么客气,乘热把它喝了,冷了可就不好喝了。”

小秋端起碗,眼睛有点茫然的看着手上的粥,艾米一时不明情况,她还以为那碗粥让小秋想起了妈妈的味道什么的,只见艾米傻呵呵的说:

“你怎么不喝?别想这么多,填饱肚子要紧。”

“你,你能不能,能不能给我一个调羹?”

“哎呀,瞧我这个人,真是马大哈一个。”艾米拍一下自己的脑袋,笑着去为小秋拿调羹。

小秋微笑着看艾米走出去的样子,觉得这个女孩子大大咧咧的,但是心眼却很好。

艾米帮小秋拿调羹的时候想:

“要是碰到我像她这样几天几夜没有吃东西,早就狼吞虎咽,哪会这么斯文拿调羹细嚼慢咽。看来这个女孩子很有教养,我得好好向人家学习怎么做淑女。”

“呀,弟弟,你干什么?”

“姐,我饿。”

艾米惊讶的发现傻弟弟居然在偷吃锅子里的粥,她马上阻止了弟弟,说:

“你肚饿的话应该盛一碗出来吃,不能像现在这样直接用调羹在锅子里舀着吃,这样不卫生知道吗?”

“哦,我知道了,姐,你盛一碗给我吃吧,我现在真的好饿。”

“好,老姐现在就奖赏你一海碗。”

“呵呵,姐姐真棒。”傻高兴的拍起了手。

“来了,调羹。”艾米把一个从来没有用过的调羹递给小秋。

“谢谢,那我吃了。”

“吃吧吃吧,用不着跟我打招呼,本来就是煮给你吃的。我看你饿的面黄肌瘦怪可怜的,你应该多吃点,厨房还有一大锅呢,吃完了我再给你去盛。”

“不用了,我吃一碗就已经很饱了。”

艾米想小秋这个人真是太谦虚了,要是碰到自己的话,早就吃它个锅底朝天。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王可云。”艾米包里有原型的身份证,所以她才知道原型叫这个名字。

小秋含蓄的笑了笑,拿调羹的手翘着优雅的兰花指,声音柔柔的说:

“我叫惠小秋,贤惠的惠,大小的小,秋天的秋。”

艾米发现惠小秋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有一种天籁的感觉,听她说话简直是一种享受。

“你比我细多了,解释的这么好,就连字怎么写都说出来了,我在你面前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粗人,呵呵。”艾米不好意思的笑道。

“怎么会是粗人呢,你熬的粥真的很好喝。”惠小秋饥肠辘辘赶了一天路,老实说这一碗粥下去,只够补充她肚子一角。

不过当艾米坚持再给她盛一碗的时候,惠小秋竟说自己已经很饱了,再也吃不下。

小秋饱是装出来的,客气也是假的,关键是被她听到了一句话,艾米责怪傻怎么可以直接在锅子里吃,小秋刚才见过傻,知道这是一个小白痴,她平时有点洁癖,锅子里的粥被傻吃过了,所以才执意不肯再盛一碗。

艾米还真的当她吃饱了呢。

“这个床是我睡的,今天晚上你就睡这儿吧,我和弟弟两个在另一张床上挤一晚就可以了。”

艾米把小秋手上的空碗拿了过来,放在边上的小桌子上。

忽然小秋发现王可云长了一双非同一般的手,她显得有点激动,鞋都来不及穿就从床上下来,一把抓起艾米的双手。

“小秋,你……”艾米不知道小秋要干什么。

但是一脸认真的小秋居然迫使艾米不好意思把手抽回去。小秋深灰色的双眸紧紧盯着艾米的十根手指,柳眉微蹙,檀口微张,专注的神情就像一个正在显微镜下做手术的医生。

“怎么了,小秋?”过了一会儿,艾米才轻声问小秋。

出生入殓师世家的小秋,不但从老爸那里学了一手好本领,而且还精通一些旁枝旁节。比如小秋看一个人的十指就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做大入殓师的材料。

就在艾米把碗放到桌子上的时候,眼尖的惠小秋发现王可云的十根手指很修长,而且她凭目测更为吃惊的发现她的小拇指居然和无名指一样长。

小秋看过老爸的手,也看过自己的手,她的手和老爸的手长得很像,虽然小指比平常人要长一些,但是绝对没有长到和无名指一样。

“这个王可云真是太神奇了,她居然长了一双天生做大入殓师的手。”

艾米发现小秋很有兴致的把自己的十根手指捏来捏去,得意道:

“怎么样,我的手指是不是长得很修长,我觉得我的手长得有点像传说中的鸡爪手,他们说女人长鸡爪手将来一定大富大贵,看来我要嫁个有钱人了。”

话一出口,艾米自己就先红了脸,钱少正在追求自己,一看他开的车就知他们家准有钱,为此艾米心想:

“哎呀,羞死人了,我怎么说我要嫁给人家了,他可都还没有向我求婚呢。”

惠小秋不知道艾米的内心活动,觉得这个女人怪怪的,只不过让自己捏一下手脸也会涨得通红。

“嗯,你的手真的是鸡爪手。”小秋瘸着腿走到床边,坐了下来。

“真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居然还会看手相?”艾米不明就里,以为小秋仅仅是在看她的手相。

“看手相什么的,我也不是很懂,只不过稍微知道一点而已。”小秋笑道。

她总是给人一种波澜不兴的感觉,就像是一条平静的小河。

“真是太好了,我可以叫她给我看姻缘、财富、未来什么的,提早知道人生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小秋没有对艾米说她是一块做大入殓师的好材料,艾米这个傻姑娘居然还喜滋滋的要人家看手相告知未来。

可能马大哈和精细虫的差别就在这里。

第一卷 第三十八章 冒出来的母爱

“怎么样,看出点名堂来了吗?我将来是不是会发大财?”

小秋微笑着放开艾米的手,点首道:

“嗯,你的命理不错,事业线爱情线生命线都很好。”小秋敷衍艾米,她觉得右脚踝火辣辣的疼,忍不住用手捂在上面。

艾米见小秋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又见她用手捂住脚,就关切的问人家:

“你怎么了?”

“我的脚不知道怎么搞的,很疼。”

“来,让我看看。”

艾米轻轻兑下小秋的袜子,发现脚踝上有很大一块淤青,同时艾米还发现小秋米色裤子的裤腿上面有一个鞋印,鞋印所在的地方正好是小秋脚踝受伤的地方。

“咦,这就怪了,你晕倒的时候是趴在我背上的,怎么会踩到脚呢?”

艾米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也觉得很奇怪,刚才你背我的时候好像摔了一跤,那个时候我感觉脚踝上被人狠踩了一脚,当时就很疼。”

艾米吃惊的看着小秋说:

“是吗?难道我们被人跟踪了,什么人这么可恶,居然踩你,我去帮你拿药油揉一揉,散散淤。”

“不用麻烦了可云,其实我也不怎么疼,我想睡一晚就会好的。”

小秋这个人就是这样,她不习惯欠别人人情。

“如果不用药油揉一下的话,明天肿的恐怕连路都不好走了。”

艾米细心的替小秋擦了药油,哄傻弟弟躺下,这个时候她才觉得自己的两个膝盖疼的厉害,捋起裤脚管一看,两个膝盖上早就又青又肿。

比起膝盖上的伤,艾米的下巴更难看,上面蹭掉了一层皮,血淋淋的有点吓人。

“惨了,这副尊容明天怎么去见钱少。”

艾米这个傻姑居然还在担心没有一个完美的形象去见她的白马王子,她不知把自己弄成这样的人正是老钱。

离开家的这些天,惠小秋一直都没有睡好吃好,今天晚上终于有一个安乐窝可以睡了。

等艾米和傻都躺下后,小秋偷偷摸出放在书包里的魂灵宝。

“好亮啊。”魂灵宝通体红亮,就像一盏灯笼。

“老爸以前可没有对我说过魂灵宝在夜晚会发亮。”小秋把魂灵宝举在手上研看了起来。

“呵呵,小秋姐姐,你手上的荷花灯可真漂亮,呵呵。”傻还没有睡,正好被他看到小秋手上的魂灵宝。

小秋别过头去一看,发现隔壁床上的小白痴居然还没有睡,她以为可云和小白痴都睡了,所以才把魂灵宝拿出来,哪知居然会被小白痴看到,小秋忙把魂灵宝塞到书包里,静静的躺下,装作睡着的样子。

“弟弟快睡吧,别吵醒小秋。”艾米迷迷糊糊刚睡着,就听见弟弟说话的声音。

傻摇晃着艾米的肩膀说:

“姐,我要小秋姐姐手上的荷花灯。”

“别闹了,等天亮了姐姐帮你去买一个,快睡吧,太晚了。”艾米哄傻睡下。

“你可要说话算数哦,天亮了帮我去买一个像小秋姐姐那样的荷花灯。”傻要跟艾米拉钩才肯睡觉,艾米无奈只能和他拉了拉钩,总算让他安安静静的躺下了。

因为小秋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艾米见隔壁床上没有动静,以为小秋早就睡熟了。她想等明天见到钱少,麻烦他给小秋找份工作什么的,因为小秋刚才骗艾米她是出来投靠亲戚的,哪知亲戚早就搬走了。

她跟自己是同样的命运,她唯一比自己好的地方是不用整天带着一个傻呵呵弟弟,反正同是天涯沦落人,能帮就帮吧。这是艾米的想法。

不过第一次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小秋心里却是这番光景:

“这个叫王可云的女孩到是一个热心肠的好人,只是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刚才忘记问她了,不过她成天带着一个小白痴生活得肯定很辛苦,明天我就找借口从她这里搬出去,免得影响人家。”

姜明予原本准备开车去垃圾摊找魂灵宝,司徒德的死老爸居然把魂灵宝扔了,姜明予气坏了。

不过眼看天越来越暗,姜明予在晚上是瞎子,他的眼睛不能适应黑暗,于是他让司徒德开车,把自己送了回去。

“姜少,到家了。”

姜明予从副驾驶座上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对于家里的环境姜明予是熟悉的,尽管他的视线很模糊,但仍旧可以走得比较顺畅。

老姜记得车子是停在别墅前面的车库里的,只要往左走就对了,此时别墅里亮着明亮的灯火,老姜的眼睛只要一看见光明就会慢慢清晰起来。不过他有点纳闷,妹妹这个讨厌鬼已经被老妈软禁起来了,家里的灯怎么会亮的?

摸索着朝别墅走去,老姜的眼睛始终看着别墅,因为那里有明亮的灯光。

“砰”,老姜的脑袋撞到了一个硬物,用手摸了一下,感觉好像是车身。

“明予。”

“咦,是老妈的声音!”姜明予惊讶的发现叫自己的人居然是老妈。

要知道姜明予的老妈一年到头来姜明予住的别墅的次数绝对不会超过三次,讨厌鬼妹妹过生日老妈来一次,爷爷奶奶的祭日老妈分别来一次。因为姜明予住的这套别墅以前是爷爷奶奶住的,二老临终前说死后把别墅留给长孙,按照家乡的风俗,祭日要在死者生前的住的房子里拜祭,所以明予的老妈才会过来。

因此当姜明予听到老妈叫他名字的时候真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此时从别墅跑出来真的是姜明予的老妈,她知道儿子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就挽着他的手臂,把他带到屋里。

司徒德跟在老姜后面,发现一到了晚上姜少就会变成木偶,走路的样子有点僵直。因为老姜在黑暗中眼睛看不见,所以走起来必须小心翼翼,才会让司徒德感觉像木偶。

“你怎么这么晚回来?”

老妈扶明予在沙发上坐定。

“和钱少一起去健身,健完身又出去喝了会儿酒,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姜明予闻到屋子里有红烧肉的味道,小鸡炖蘑菇的味道,烤肉的味道,这些都是老姜平时非常非常喜爱的食物。

老妈会做一手好菜,不过她已经有整整十年没有给老姜做过菜了,自从爷爷奶奶死了之后,老爸老妈的冷战开始升级,虽然没有离婚,没有离婚是因为他们好面子。

十年啊,姜明予从一个蒙童变成青年,老妈对老姜的生活不闻不问,然而今天奇迹出现了。老妈下班之后先去菜市场采购,然后驱车赶过来,在来的途中遇到堵车,老妈在路上被堵了一小时零四十分钟,方才来到姜明予住的别墅。

原本以为堵车耽误了时间,明予早就吃好晚饭了,哪知明予都还没有回来。于是很少走进厨房的老妈,系上围裙,忙碌开了。

洗菜、腌制、配料,每道工序都做得有条不紊。说来也巧,老妈刚烧好所有的菜,明予就回来了。

老姜的眼睛正在慢慢恢复光明,老妈知道儿子一到了晚上会看不见,就把屋子里的灯全都打开。因此一走进照司徒德看来亮的有点晕眩的屋子,老姜眼前立即五颜六色起来,大概五分钟之后老姜终于可以看到影像了,通常只要在明亮的环境中待满十分钟老姜的就会恢复光明。

看到一向不喜欢烧烤,从来不吃烧烤,只要闻到烧炭的味道就会不舒服的老妈,为姜明予准备了一道又香又棒的烤肉窜,姜明予内心升腾起一股无法言说的感动。

老妈含笑递了一根烤肉窜给儿子,说:

“先来尝一下你的最爱。”

老姜咬了一口烤肉,里嫩外焦,还有一点微辣,一下子就把老姜的思绪带到十年前,那是最后一次吃老妈做的烤肉,不过也是沾了讨厌鬼妹妹的光,要不是明月死缠烂打说要吃烤肉,一闻到烧炭味就不舒服的老妈才不会做呢。

妈妈的味道啊,真是好极了,姜明予嘴里吃着老妈做的菜,心里暖烘烘的,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就是被父母疼爱照顾的孩子,老姜已经很久都没有感受过母爱了,所以此时此刻对老姜来说有点创世纪的味道。

老妈一直暖暖的笑看着明予消灭桌子上的菜,这时她瞥到了站在一旁狂咽口水的司徒德,姜母对司徒德招了招手:

“来,你也过来一起吃。”

司徒德谨记老爸的教育,不能随便吃人家的东西,这是老爸在自己二三岁的时候就一直挂在嘴边的话,司徒德记到现在。

司徒德咽了一大口口水,对姜母摆手说:

“我不吃烧烤的东西,吃了上火。”嘴上这么说,司徒德心里却想:

“好好吃的烤肉啊,我的口水都快下来了。”

“不吃烤肉吃点别的吧,我去给你拿个碗,盛点鸡汤给你吃。”姜母以为司徒德是明予的朋友,所以想好好招呼一下。

司徒德看了一眼桌子上鲜美无比的小鸡炖蘑菇,又咽了一口超级大的口水,坐在司徒德近处的姜明予都听见他咽口水发出的咕咚声。

“阿姨我不吃鸡汤的,我真的不吃鸡汤的,我从小怕鸡,所以不敢吃用它们的尸体煮的汤。”

“好美味的鸡汤啊,要不是现在菜市场一只山鸡要一百多块钱,我早就叫爸爸做我最爱吃的小鸡炖蘑菇了。”

司徒德果真是天下第一孝子,什么都替爸爸考虑,他看见碗里的一只鸡爪,爪子黑黄色,一向勤俭节约的司徒德感觉姜少正在大快朵颐的这只山鸡应该是正宗散养鸡,去菜市场买的话没有一百五十块拿不下来,这样得花掉爸爸好多钱啊。”

(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喜欢小今作品的亲快点献出你们宝贵的收藏和推荐吧。)

第一卷 第三十九章 难得啊

“你回去吧,明天再来,我想好好享受一下母爱。”姜明予笑着看向老妈。

姜母对儿子回以温情一笑,她指着司徒德问儿子:

“为什么不留你的朋友一起吃饭?”

“你搞什么老妈,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们家的钟点工。”

“啊?钟点工!”姜母想年纪轻轻什么不好做居然做钟点工,要是一个女的就算了,何况还是一个男的,就算到码头上去干苦力也不能做这工作呀。

姜母因为想着司徒德这么年轻做钟点工是一种没有志气的表现,不再像刚才那样和颜悦色。

司徒德还在琢磨姜少今天吃的一桌子菜得花掉老爸多少钱,姜明予见他还死赖着不肯走,不耐烦的说:

“你怎么还不消失?”

“哦哦,我立即消失,立即消失。”

“姜妈妈再见,姜少再见。”司徒德涎着脸说。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折了回来:

“姜少,你明天早上想吃什么,西餐还是中餐,我们家附近有一家汤包馆,那里卖的汤包非常不错,皮QQ的,肉嫩嫩的,还有鲜美的汤汁可以吮吸,不如明天我给你带几个汤包过来当早餐吧。每天早上汤包馆门前都停着好多名车,那可是都是有身份的人开的车哦,所以吃汤包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姜少……”

这个白痴居然说吃汤包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姜明予气疯了,他把正在啃的山鸡的鸡爪朝司徒德扔去。

司徒德头往边上一偏,鸡爪擦着司徒德的面颊飞了出去。

“还不快给我滚!”

“好好,我走,我走,姜少你明天早上到底要不要我给你带几个汤包过来?”

姜明予气坏了,他噌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起,冲到司徒德跟前,一把拎起他的衣领,把他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就算被扔飞出来之后,司徒德还是想不通,为什么姜少不喜欢吃汤包呢,自己已经提醒过他了,有好多开名车的有钱人也会来汤包馆吃汤包,难道姜少还介意吃汤包有损他公子哥的身份?

“这些有钱人真是太让人难以捉摸了。”

尽管被外面的冷风吹得头发都飘起来了,不过司徒德还是想不通。

一走到外面,司徒德才发现自己饿得前胸贴后背,他自语:

“回家吃碗阳春面吧,既经济又实惠。”司徒德真的很省。

姜明予这顿饭吃得很开心,尽管没有醇酒美人相伴,也没有卡拉OK助兴,不过他还是觉得很幸福,因为他吃到了妈妈的味道。

“明予,你上次说知道魂灵宝的下落,还对妈妈保证一个星期之内拿回魂灵宝,现在二天时间过去了,不知道你有眉目了没有?”

眉目到是有了,还险些就在今天被自己找到,可是后来又全泡汤了。

姜明予嗯嗯着,不知道怎么回答老妈。

姜母一看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