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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作者:7醉-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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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非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连忙转移话题:“给你看样东西。”然后拿出厚厚一打文件。
方是一眼扫到文件上的内容《B市大江改建规划》:“这是?”
“把那条江重新改造一下,改成风景区,就不会有人往那里跳了。”白非一脸‘你快表扬我吧’的急切感,就差长一条尾巴出来晃悠了。
方是当然选择最直接的办法,直接亲了上去。一吻过后,两人都有些情动。
“哎等等,刚刚的不算。我还没给你礼物呢。”然后忙忙叨叨把蛋糕端了出来,蛋糕最上面镶嵌了两个男士的铂金对戒。
白非笑嘻嘻地说:“这辈子你先过的生日,所以做我老婆吧。”
同样的场景,在白非的生日上也曾出现过:方是把嵌着戒指的蛋糕切下来给白非,说道:“生日快乐,我们结婚吧。”
“聘礼呢?”方是学着前世白非的口吻问道。
“我。”白非同样把方是的原句还给了他。
然后,俩人就滚到床上去了。一个冰冷坦荡,一个炙热大方。双方都十分尽情尽兴。
白非躺在床上,方是给他揉着腰。
“过年回家吧。”白非开口。
临近寒假李婉秋就一个劲儿给白非打电话:
李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啊?”
白非:“早着呢,再说吧。”
李妈妈:“我给你订票吧。”
白非:“不用了。”
最后李妈妈使出了杀手锏:“带着方是一块儿回来吧,多待些日子。”
白非贼心一动:“我们一放假就回去。”
白非先斩后奏,这件事尘埃落定。
好在,只要是白非提出来的无伤大雅的事情,方是从不拒绝。
一月份,别人都忙着期末考试和回家过年的时候,方是忙着领奖。
十一月参加的各学科类奖项已经下来了,方是包揽了所有的一等奖,林林总总光奖学金就拿了三万。班主任乐的合不拢嘴,在办公室遇到其他老师腰板挺得直直的。可惜乐极生悲了,不小心踩空楼梯腰椎受损,需要休养三个月。
好在只剩下一个多月就放假了,第一大学从外面聘来个短期老师,主要原因是对方要求很低,能给学校省下不少钱。
白非他们班沸腾了,当然,主要是女生们沸腾了。因为新来的老师,萧凌,那真是年轻英俊,风趣幽默,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白非却跟萧凌一见面就八字不合,怎么看他怎么不顺眼,捅了捅方是:“我总觉得他身上的气息很奇怪,让我不舒服。”白非出身军人世家,耳濡目染五感敏锐,当然就察觉到了一种违和,但他说不上来。
对此,方是只用两个字评价:“杀手。”
萧凌的目光扫到方是和白非,用唇语读出他们的对话后,瞳孔骤然一缩。下课后直接来到方、白二人跟前说到:“两位留步,我们去哪里谈谈吧?”
方、白对望一眼,都看出彼此的眼神:来者不善。
于是三人坐在了咖啡厅。
萧凌嘴角依旧倩着笑意,眼神却冷冽下来:“我就直接问了,你怎么知道我是杀手的?”
这点白非也想知道。
“杀气太浓,血腥太重,对别人的一举一动太敏感,时刻紧绷着的身体就像在猎杀动物,虽然你隐藏的很好,一般人很难看出来。”方是中肯地回答。
萧凌神色缓和,又有些懊恼:“看来不是想摆脱就能逃得出来的啊。”
“你为什么来这个学校?”方是误会了萧凌的话,任何对白非有威胁的人,他都必须排除掉。瞬间全身散发出骇人的气势,首当其冲的萧凌悚然一颤,不得已用自己的杀气来抵挡。
“别紧张,我已经金盆洗手了。这次为了帮后辈一个忙。”萧凌解释道,心里暗骂不已,刚送走一个恶魔,又碰见一个厉鬼。童华和方是,一个接一个,他怎么遇见的都是这种人啊。
刚刚的震慑力,即使是组织里,能和方是比肩的恐怕也寥寥无几吧。要不是认了杨帆做徒弟,他才不来这个鬼地方呢,一定吃喝玩乐去了。
“这个忙跟我们学校有关系吗?”看到二人蓄势待发,白非急忙问道。
“哦,在监狱里认了个小子做徒弟,他让我保护好他女朋友不被黑帮欺负。”想起那个小大人,萧凌不自知地上扬嘴角。
“柳茵茵?”方是看到萧凌的神色后也温和下来。
“你是方是?”杨帆提过他的恩人也在第一大学,一直都照顾着柳茵茵,但是怕他应付不了金鲨帮,所以请萧凌保护他们。早知道他口中的方是就是眼前这个人,萧凌一定会骂杨帆识人不济。
方是这样的,哪里用得着萧凌照顾,十个八个金鲨帮也不是他的对手啊。
“你们打什么哑谜呢。”白非抱怨道,眼看刚刚还剑拔弩张的俩人突然就哥俩好了。
方是一把搂过白非,看向目瞪口呆的萧凌:“既然这样,柳茵茵就交给你了,正好我们放假要回A市。”
萧凌一直在国外混,同性恋的见多了,甚至有一次暗杀前还看了一场同性活。春。宫呢,不过没想到国内也这么开放了。感叹了一声就恢复了状态。“知道了。不过,你之前干什么的?”凭他多年的见识,萧凌绝不相信方是是池中之物。
“达摩克利斯之剑。”方是迟疑一会儿,还是说了出来。估计白非一定会缠着他问清楚的吧。
萧凌默然许久,感慨万千:“我听说过有一个黄种人擎起过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想到能亲眼见到,真是后生可畏,那时候你才16吧。”
这是地下世界的隐语,【达摩克利斯之剑】代表世界最大的生死擂台。这把悬顶之剑寓意着:当一个人获取多少荣誉和地位,他都要付出同样多的代价。
萧凌那时候得知一个东方男孩打了100场擂台,获得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的荣誉,但是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只拿走了钱后就人间蒸发了,搞得萧凌民族自豪感爆棚。
原来如此,方是不属于地下世界,所以那些势力费了千辛万苦也想不到他只是一个,走在阳光下的市井小民而已。
“以后打算回去吗?”萧凌怔怔地问。
“没有人在享受过自由的空气后还会回去顶着一把大剑提心吊胆。你不也是吗?”方是难得地调侃了一回。
“哈哈,没错。”方是要的从来都不是地位和荣誉,自由的空气对他而言比那些重要得多,这就是凌潇一直苦苦追寻的东西吧。所以他才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杨帆的请求,不惜花费好大力气改了自己的履历,低薪应聘大学教师。
思及此,萧凌周身的杀气和锋利消失的一干二净,从此以后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马路上,远离金戈铁马纸醉金迷,真正地为了自由而活。
萧凌的变化方是和白非清晰的感受到了,相视一笑,不言而喻。
第22章 凌潇番外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人类的肉眼所无法看到的黑暗角落,它们时刻等待机会,张牙舞爪准备袭向无知的人类。而我,就是在这个角落里生存、成长的。
记忆延伸到最远端——从我有记忆的那一刻开始,我的世界就是黑灰色交织的。
每天都是在生死边缘中挣扎,从森林中虎豹豺狼的威胁,到沙漠中的干渴饥饿的考验,最后是同龄人的相互厮杀。
在这里没有人权道德,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伙伴朋友。
尊严甚至还不如一个馒头来的重要,即使那是地上的血馒头;金钱也抵不上一滴水的价值,哪怕那是坑中的一汪雨水。
因为这些,代表着生存,代表着性命。
为了这些,我们剩下的全部就是杀戮,不论是动物亦或是人。
在长达六年的所谓“训练”中,三百多名同龄人最后只有6人活了下来。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成为了其中一员,代号凌潇,我们被分别送到了世界各地的杀手组织参与行动。那一年,我15岁。
在行动中,失败的和死亡于我们而言毫无差别:我亲眼看见一个人刺杀失败后被同组织的人当场击毙,报告书上却写着鲜红的“在战斗中牺牲”六字。我一直在思考那“战斗”的敌人到底是谁?好久之后才想明白,原来敌人就是生存。
同生存的战斗,失败,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杀手这一行业,有一个美称:
【赫格尼之剑】
一把“一旦被拔出就不夺人命不归鞘”的魔剑。
这是地下世界的隐语。
我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让我感到我还有机会窥伺头顶的天空。
我经常在想,明明身处这样的绝望中,我为什么还会这么乐观?
后来,我找到了答案。
那是我第一次出任务,暗杀一个走私毒品的大老板。我搜集他的资料:习性、案底、人际关系以及身边保镖等等。
阴差阳错,我发现他最得力的手下,竟然是国际刑。警的卧底。
大老板做事狠辣干净,不留一点证据,所有的罪行都不经他手。如果被抓的话,多半是无罪释放。刑警潜伏在他身边,应该是寻找证据的吧。
当然,这并不影响我的工作,如果说我们杀手是深海怪物的话,警察就是天空飞禽。一旦交集上了,就意味着一方死亡。
我选择在他交易那天动手,却没想到警察也出动了。我只好在一旁隔岸观火。
双方拼杀的很厉害,卧底刑警的倒戈使局面扭转。
就在卧底将手铐拷上大老板的一瞬间,被旁边出来的手下一枪击中。
场面又一次陷入混乱,枪林弹雨中双方无暇顾及倒在地上的卧底,也没人注意到百米开外直接射向大老板眉心的子弹。
暗杀成功后,我想直接离开,喝个天昏地暗来纪念第一次任务的胜利。
不过,这只是不切实际的愿望。作为杀手,决不允许自己喝醉,就连睡觉时都要保持清醒。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当你把枪对准别人的时候,会不会有一把刀正架在你的脖颈。
然而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来到卧底的身边了。
“刚刚开枪的是你!”卧底胸部中弹,大动脉破裂,死只是时间问题了。然而他眼里没有恐惧,只有不甘和遗憾。
“你快死了。”我陈述一件即将发生的事。
“我知道。”他十分平静。
“为什么?你不怕死?”也许正是因为对他行为感到疑惑,我去接近的吧。
他笑了,笑的苍白无力:“我在他身边卧底了7年,就是想亲手把他送进监狱,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何必呢。”人生有几个7年。他的7年在卧底,我有6年在训练,后来7年在杀人。
他突然转过头看我,目光坚定决绝:“这是我的信仰。”
“信仰?”那是什么东西?比生命还要重要吗?我陷入了沉思,在深思中鄙夷。
他大口喘着气,每次胸口起伏都会溢出汩汩血流。
“因为信仰……我不对任何人妥协,不被任何人左右……我用心衡量善恶,从不曾乱了脚步。”
他说得十分艰难,我只觉得他很傻,尤其是对从小一直走在生死边缘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信仰不能拿来生存,他的死亡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是,那一刻的他仿佛全身散发着熠熠光辉。难道是回光返照?我嘲讽地笑了笑。
“你、有信仰吗?”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直至瞳孔涣散,合上双眼。
他死了,很狗血的情节不是吗?一个热血刑警,追求道德人性,最终死于非命。
苟延残喘地活在黑暗的角落,和辉煌悲壮地刻在英雄纪念碑上,哪个更有意义?
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的乐观,来自信仰。
哪怕是卑贱地活着,满手血腥,我也从未停止过追寻自由的脚步。
那就是我的信仰。
因此我除了刚开始的一年里稳固自己的生活外,剩下的时间都在学习知识,我极度渴望外面的世界。尽管是相同的空气、相同的天空,我却为之着迷。久而久之,我竟然成了顶尖黑客,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在别无选择中,我尽量让自己的手少沾点血。每年除了组织的限定任务外,我只接一单生意。
不杀好人、不杀同胞、不杀目标之外的人。
这是我唯一能为自己争取到的砝码,尽管在同行看来,这多么滑稽可笑。
饶是如此,7年来100%的成功率依然让我坐上了杀手榜第二位。
我见到了各式各样的人。
比如威兹曼,亡灵医生。高超的手段可以从死神手里把人夺回,他救活的人不计其数,也包括我。但他杀过的人,也同样恒河沙数。所有人在他眼中,都像是他的试验品,用来提高手艺、创新技术的素材。血与死亡对他来说就像是件艺术品,供他欣赏品评。
比如杀手榜第一的杰德,我习惯叫他狂魔老大哥。他以杀人为乐趣,以摧毁别人希望为人生追求,他常常说:“人们之所以怀有一丝希望,是因为他们看不见死亡。”同时,他也深深寻求死亡,他等着有一个人结束他的生命。
狂魔老大哥对我抱有很大期望,教了我许多受益终生的技能,我时常会想,他是不是在期待被亲手教出的人杀死。
如果没有遇见童华之前,我想我也许会很乐意帮老大哥这个忙。
在童华身上,我隐约能够看到狂魔老大哥的身影,但他还不成熟。那时候的他像是被生生割裂成两个人,一半是摧毁一切的恶魔,一半是痛苦挣扎的困兽。童华正处在光明与黑暗的边缘,拉他一把,就是新生;推他一下,就是破灭。但那个左右他的人,不是我。
不管怎么说,因为童华,我自由了。我甚至心情好到在监狱里收了一个徒弟。
杨帆,就像是曾经那个懵懂的我,有着坚定的目标,矢志不渝。只不过,他的信仰是爱情罢了。
后来无数次我都无比庆幸收了这个徒弟,并且答应了他的请求。因为多亏了他,我认识了方是。
我从没觉得自己不幸,因为总会有人比我更加不幸。就像方是。
方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全身上下都是迷。他偶尔带着全知视角俯瞰这个世界,像个旁观者一样洞察一切,冷静而透彻。但更多的时候,是冰冷中夹带着关怀,对人不求回报地付出。
很难想象这样的人曾经在生死擂台打100场,甚至夺得【达摩克利斯之剑】,有的人用金钱买刺激,有的人用性命换金钱。到底被逼到什么程度,才会不要命,不要名,只要钱。那时候的他,也许并不在这个世界上。
而现在这个充满人情味的方是,我想白非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吧。
不过正是现在这样的方是,让我能够真正摆脱过去,不必提心吊胆。
像个普通人一样,
走在宽敞的大街上,看车来车往,
喧哗嘈杂,都是美妙的乐章,
总算能酣畅狂饮,大醉一场,
能无所顾忌地走入婚姻殿堂,
对我来说,这就是幸福吧。
永世相守
第23章 毁坏绝灭
大一上学期的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同学们扎堆走出学校,兴奋地讨论寒假去哪里玩耍。
方是郁闷地跟着白非直奔机场。自从方是解释了【达摩克利斯之剑】后,白非就一直少言寡语,他们一度陷入冷战。搞得方是进退不得,直对萧凌表达不满。
其实白非不是跟方是生气,方是给他的只有心疼而已。100场擂台,怪不得他有这样的愈合能力。白非只是沮丧自己一点都不了解方是的过去,懊恼自己什么忙都没帮上。
坐在飞机上一扭头就看见小心翼翼的方是,白非噗嗤笑出了声,抓起方是的手,把自己的体温渡过去。俩人重归于好。
到了A市,直奔白非的小别墅。温存了一番后,白非开口:“带我去见见韩青吧。”
这是他们终将面对的问题。
“嗯。”方是一下一下抚摸着白非的头。
白非只觉得那只冰冷的手把他摸得心里直冒火,双手勾住方是的脖子,在他耳朵旁吹气:“再来一次?”
然后白非就为这句话付出了沉痛的代价——腰酸背痛腿抽筋。
休息了两天之后,他们和韩青见面了。
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顿时气氛尴尬起来。
于是最不该活跃气氛的方是开口了:“再不点菜的话菜单就凉了。”
然后,白非和韩青都凉了。
“一般应该是‘再不吃饭的话菜就凉了’才对吧。”白非恢复了正常吐槽水平。
韩青浅笑。
事实证明,一个冷笑话也能让场面热起来!
韩青讲了A市最近发生的变化,尤其是童家的变化,用翻天覆地来形容最恰当不过。
童安被毒品注射过量后毙命,童家和云南麟龙火拼,正打得如火如荼的时候,童夏书死了。遗嘱上把财产全部留给童华。
冯素言一分钱也没得到,闹了几次后开始变得疯疯癫癫,被送出国疗养。
倒是童宁,意外地得到了童华的重用,在童华带着韩青和麟龙谈判期间,童宁把童家的企业打理的井井有条。一时间童家反到压过了方家。
等童华回来之后,开始处处打压方家,检出了各种产品不合格,甚至有涉。黑物品,方家不得不卖股,然后在韩青的帮助下,白非、方是合力收购了80%以上。
现在方是已经是方仕集团最大股东,而方家在暗流涌动下,表面上依旧和平。
听完后白非感喟一声:“风水轮流转啊。”
“那童华呢?”方是问道。
韩青很明显地紧张起来:“他不会对白非出手,所以……”
“嗯,我没那么不明是非,从我的名字就看得出来。”白非已经走出阴影了,他没必要继续矫情现在的童华根本不知道的过错,于是乐得自我调侃一句。
“他其实也挺可怜的,我想把他拉出来却无能为力。”白非反而多愁善感起来。这就是所谓的满足了物质需求后开始追求精神需求。
“我会一直陪着他的。”韩青似乎想起了什么,柔和地笑。
三个人冰释前嫌,聊得很畅快,后来又在A市兜兜转转,回过神来已经傍晚了。
“我晚上要去童华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去童华别墅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去吧去吧,别打扰我们。”童华家对于白非来说是伤心之地,不过是个男人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所以他颠颠儿地找方是抱他过这个坎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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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青一路的笑容在进了童华家之后就僵住了。
这里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样板房,就像刚装修完了之后,买好了所有的物件,却没往里面添东西。
比如水晶的玻璃柜里什么都么没有,比如书架上空空荡荡,比如卧室的床板……别说床垫了,连个床单都没有。
几天前韩青来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毫无人气。
听到了门响,童华拉开厨房门,身穿灰色围裙,笑着对韩青说:“去饭厅吧,我还差一道菜。”
韩青应了一声,强压下那股诡异的违和感,走进了饭厅。
然后,韩青全身一颤,止不住的阴森恐怖陡然从心底升起。
——餐桌暗红色的桌布上,摆着十多个空盘子和两个空碗。
韩青一转身,就看到童华走了进来,手上同样端着一个空盘子。
他咧着嘴笑,但眼睛空洞无神,不错眼珠地盯着韩青:“快坐下吃吧,这些都是你爱吃的,素什锦、红梅珠香、象牙鸡条、醋溜木须……”
他每说一道菜就指着一个空盘子。
“尝尝好不好吃?”空洞的眼里闪过期待。
“童华?”韩青后退一步,恰好透过窗子看到别墅的大院,看到外院的地上,堆满了本该在屋子里出现的东西。
散落的书,衣服,装饰物……
只是,这些东西,
不复当初的模样。
书被撕得破破烂烂,
衣服和床单、被子、窗帘被扯得如同抹布,
装饰物、玻璃杯、红酒等全部是碎裂状态,
——这根本不像是人为能够造成的状态。
“有事吗?”童华的声音很轻,就像生怕惊醒了什么一样。
韩青指着窗外:“那些是?”
“哦。”童华顺着韩青手指望去,眼睛却没有焦距,只是看着,然后回答,“我觉得屋里太乱了,就收拾了一下,现在很整洁吧。”
“嗯……童华?”
韩青不明白为什么童华变成这副模样。
——到底是怎么了?
“你要走了吗?”童华的脸突然皱缩在一起,这也不是人能够做出来的,不论面部肌肉如何发达,也做不出这样的表情。
韩青一下子就明白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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