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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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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一点都不想反驳,但是这幅模样反倒是让人更加气恼。
  “哈哈,付声,你的新队友感情还是这么好啊。”
  一声大笑,随即,一个惦着肚子的中年男子向他们四人走了过来。这位又是付声的老熟人,以前夜鹰乐队经常在这里表演,一来二去付声也就和他混熟了。
  这一次,之所以能到这家在市内数一数二的场所演出,还都是托了付声的福。不过,悼亡者也确有实力。这一点,刚才台下欢呼的观众们已经帮他们证实了。
  老板发了一根烟给付声,问:“这一下,你们算是彻底在市内打响名气了吧。估计明天开始,大家的新话题就是你们悼亡者了。”
  付声点燃烟吸了一口,没说什么。
  老板看着他的脸色,笑。“看来你不把这点名气放在眼里啊,也是,你们夜鹰以前那多大的场面……”
  “和夜鹰无关。”
  付声吐出一个烟圈。“悼亡者会比他们走的更远,这只是个开始。”
  只是一个开始,离他最终的目标还有非常遥远的距离。但是,付声一点都不觉得气馁,也不觉得遥遥无期。他看了眼身边的严欢,默默地抽烟。
  因为他知道,希望就在自己身边,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老板!老板,那个我……”
  一直到突然有人打断他们的对话,悼亡者的四人才注意到,原来老板背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年纪看起来和严欢差不多大的人。
  “是你!”严欢一眼认出他来,高兴道:“你是刚才给我推荐牛奶味的那个小哥!”
  “牛奶味?”付声挑了挑眉,看向对方。
  阿飞本来就有点激动胆怯,这下被传说中的鬼才吉他手打量着,更是缩了一缩。
  “是啊,我刚才不是肚子饿出去买零食的吗?这位小哥给我推荐了牛奶口味的POCKY,下回给你试试?”严欢随即又道:“算了,你不吃甜食的。”
  付声了然,收回视线。
  “是零食……”
  严欢没听见他这句话,倒是一旁的阳光突然抬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付声一眼。
  “哦,还没给你们介绍,这是在我们这里打临时工的阿飞,很麻利的一个小伙子。”老板拍了拍阿飞的肩膀,把他推到前面。“刚才在下面看了你们的演出,就一直求这让我带他来见你们一面。哈哈,这小子成你们的乐迷了!”
  “乐迷?!”
  严欢闻言,眼睛一眨一眨地。
  “真的吗?你真的觉得喜欢我们乐队吗?你觉得我们的歌怎么样,对了,我刚才在上面表现得还可以吧?我太紧张了。”
  阿飞被他过度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抓住了这个难得的交流的机会。
  “我、我很喜欢你们的歌!千真万确!”
  “哇,感动。”严欢两眼泪汪汪,“那你最喜欢谁,我找他给你签名。”
  “我喜欢……”
  “什么?”
  “喜欢……”
  阿飞的声音有些小,严欢只能凑过去听,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欢你!”
  一声大吼,将在场的众人都镇住。严欢呆立在原地,向宽无语偷笑,阳光扭头看了付声一眼。
  “不,不是!”意识到自己说了引人误解的话,阿飞连忙改口道:“我最喜欢你的歌声了,还有你的声音!情感!都很喜欢,十分,十分喜欢!”
  这一下,轮到严欢脸红。
  “我还没那么出色……”
  “不,你很优秀!”
  “还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着这两个年轻人都红着脸,像唱二人转一样纠结着一个话题,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严欢,你就认可他吧。”向宽也在一旁附和道:“这可算是你第一个死忠粉丝,不能灭了人家心意嘛。”
  付声哼了一声。“骄傲使人退步。”
  “付声,偶尔你也让严欢获得一些满足感,老是压抑着他,让他心理扭曲了怎么办?”
  付声不说话了。
  阿飞此时壮着胆子,又道:“那个,尤其是你看起来很年轻,我只要一想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能在摇滚上有这么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里哪里,我真的还很不够格。对了,说起来你多大?”
  “十八了。”
  “哎!”严欢瞪大眼,“其实我也十八,不过是虚岁!”
  “我是周岁,都成年了。你还在上学吗?”
  “恩,高二了,不过不经常去。”
  阿飞偷偷地附到严欢耳边,“其实我也还在上学,高三。”
  “什么!那你还来打工——唔!”
  严欢说到一半,被阿飞捂住嘴。
  “嘘,老板还不知道,我骗他我是初中毕业出来找工作的。不要泄密啊。”
  “恩,恩!打死你我都不说!”
  “……”
  看着两个小鬼在一边交头接耳,几个大人相视而笑。老板吸着烟,这种年纪的毛孩子的小心思,哪里能糊弄地过他们这些老油条呢?他只是平时不点破而已。
  而另一边,阿飞和严欢已经开始交流起学校的话题了。
  “你哪个学校的?”
  “省中。”
  “靠,那可是市重点!天才啊!”严欢一脸佩服地看着阿飞,他成绩不算好,平日里最佩服的就是会读书的人了。当然,那种眼高于顶的除外。
  “还好吧。”说起学校,阿飞兴致缺缺。“我倒觉得一般。”不过感受着严欢看向自己的崇拜眼神,平日里觉得讨厌的学校,似乎也没那么厌恶了。
  “你以后一定会考上很好的大学!”严欢笃定。
  阿飞刚想说那也不一定啊,其实他有点不想继续升学了,此时,却听见严欢继续道:
  “我以后应该不会再继续读书了吧,一辈子都无法知道大学里生活是怎么样。”说着,他对阿飞露齿一笑。“不过你是我的朋友,你去读大学就等于我去读大学,那样也没什么遗憾了,阿飞你一定能够考上的!”
  “朋、朋友?”
  “不行吗?”严欢捶了他一拳,“我看你很顺眼,交定你这个朋友了,何况你还是我第一个乐迷!”
  阿飞愣愣地看着严欢真挚的笑容,感受着他话里的诚意,突然觉得心里涌起了什么,暖洋洋的却带着一阵酸涩。
  “恩。”
  许久,他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会的。”
  “两个小鬼,谈够了没有?”
  付声这时候过来拎人。“回去了。”
  严欢恋恋不舍地告别,被付声拖着走远。
  “阿飞,下次我再来找你玩!别忘记我啊!”
  看着悼亡者乐队的几个人逐渐走远,阿飞握着自己的手心,那是刚刚和严欢握过的地方。
  就像是一场梦,他想。
  平凡的自己,在今晚遇到了严欢,遇到了悼亡者乐队,听了他们梦一般的演出,然后,还和他们有过近距离接触。
  这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事情。一个像他这样默默无闻的人,也能有这样接近火源的时候。那热度,几乎都快让他有被烫伤的错觉。最后,严欢还握住了他的手,和他许下了成为朋友的承诺。
  悼亡者,他们的摇滚,他们的激情,仿佛还在这个空气里流动着,久久不散。
  阿飞深吸了一口气,感受着充斥在肺部的空气。
  他对着无人的后台,大吼:“悼亡者乐队!最棒!”
  他一定会记住这一晚,这跌宕起伏,让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夜晚。
  相遇,有时候就是人生的一场转折。
  严欢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刚刚的一番话改变了什么,他和付声走在回去的路上。而半路上,付声打完一个电话后,就沉默起来。
  “怎么了?”
  听见严欢这么问,付声扭过头来看他。
  “刚才有一支乐队找我们联合演出。”
  “是谁?”
  “KG。”
  “KG?KG……是他们啊!”严欢惊呼,总算是想了起来。原来是不久前,因主音吉他意外不能登台,让付声代替的那支国外乐队。怎么,他们还留在中国呢?
  “你赶紧答应啊,这么好的事还犹豫什么?还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就是——”付声冷着脸,“我不是很想答应。”
  “哈?!”

  我们见过吗

  KG乐队,全称KILL GOD,是一支典型的崇拜撒旦的乐队。
  而他们的主音吉他,贝维尔则是一个有点奇怪癖好的家伙,没到一个新的地方他总是喜欢尝试一下那里的美食,去非洲的时候吃过穿山甲,在中东地区吃过骆驼□□,而这一次到了中国不知道他又吃了些什么,上吐下泻个不停。
  最后要不是付声帮忙撑场面,这支初到中国的欧洲乐队,在第一站就要摔一跤狠得了。所以他们对付声一直都很感激,想要找个机会感谢他一下。这一次的联合演出,就是这样而来的。
  但是付声对于KG似乎却没有什么好感,对于这个邀请有些不感冒。
  严欢左右劝说无效后,第二天打电话请来了阳光和向宽,让他们两人也加入劝说的行列,来个三堂会审。
  “这是多难得的一次机会啊!付声,你究竟在发什么神经!”向宽不可置信道:“你不知道现在正是我们需要提高知名度的时候吗?和KG的合作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付声掏了掏耳朵,好像没有听见。
  “你是不喜欢KG的音乐风格吗?”
  KG走到是死金路线,照理说以前也是这个风格的付声不会对他们有反感啊。
  “不是。”
  “那是我们已经有别的安排了?”
  “目前还没有。”
  向宽怒了,“那你还有什么理由不接受的?!”他看着一旁的阳光,迁怒道:“你也来说两句啊!这家伙执拗起来,就跟航母似的!拉都拉不动啊!”
  阳光轻咳了一声,在向宽期待的眼神下,道:“其实我也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机会。和出色的乐队合作,对提高我们自己的水平很有促进。”
  “是吧,是吧!我就说……”
  “但是,如果你真的是有理由拒绝,我相信你。”阳光又接着道:“我认识的付声,是不会为了私人情绪而放弃机会的人,尤其是在摇滚上。”
  向宽气急败坏:“这家伙可是有前科啊!你还这么相信他!”
  记得不到半年之前,付声就是因为个人情绪还在一次音乐节上放了夜鹰的鸽子,那可是人尽皆知的。
  “总之,付声你有什么理由就说出来!要是真的能够接受的话,我们也不会劝你,但是你总得把原因告诉我们才行!”向宽下了最后通牒。
  “……”
  付声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转过头,看向另一个方向。
  阳光和向宽跟着他一起转头,然后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玩手机玩的不亦乐乎的严欢。
  向宽气不打一处来,上千就揪起严欢的领子。
  “你小子!把我们喊来当说客,自己却玩起手机!玩什么呢,小子。”向宽抢过严欢的手机一看,“哎!这么丑的婴儿是谁家的啊?”
  严欢飞快递一把夺过来。
  “你才丑!你全家都丑!这是我弟弟,亲的!”
  他忿忿不平地看着向宽,“你不满月的时候,还没这一半好看呢!”
  向宽讪讪道:“原来是你弟弟啊,叫什么名字?”
  “严乐!”
  “噗……”
  “你笑什么。”
  “没,我想说,这这真是个好名字,一听名字就知道你们是亲兄弟。”
  “……”
  阳光把视线收回,看着付声道:“你不会是因为他,才拒绝这次联合演出的吧?”
  “……不是。”
  付声微微扭过头,“不算是。”
  “是吗?”阳光耸了耸肩,“我是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看你现在这样,倒想起了一种动物。”
  “……”
  “护崽的母河马,会把一切接近自己孩子的家伙视作敌人。”
  “……为什么是河马?”
  “只是想到了而已。”阳光笑笑,“不过我要劝告你一句,小崽总是要脱离父母长大的,你一直把他护在自己的羽翼下,他怎么成长?”
  “对于他来说,这或许是一次刺激,但也是一次机会。而且严欢不会像你想的那样不堪一击,你放心好了。”
  “反正最后决定权在你手上,你自己决定吧。”
  阳光丢下这句,就也凑过去看严欢弟弟的照片了。
  “这小孩长得不错啊,和严欢很像。”
  向宽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究竟是怎么从这张猴子一样的脸上看出和严欢像……呕!痛!臭小子,你干什么!”
  “你敢说我弟弟是猴子!你这个长臂猿!”严欢愤怒地看着他。
  “严欢,你个吃里扒外的!究竟是你和你弟弟认识的久,还是我认识你认识的久啊!”
  “那不一样,这是我弟,你又不是。”
  “没人性的恋弟狂……”
  看着那边严欢和向宽打成一片,没心没肺地笑闹,付声突然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既然阳光说他是想多了,那就想多了吧。
  付声最后做出决定,接受这次联合演出的邀请。然而他们谁都没有预想到,这次联合演出,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影响。
  两天后,悼亡者一行人动身,去海滨和KG汇合,做联合演出前的最后准备工作。
  然而当四个人踏在约定见面地点时,下巴都有些掉了下来。
  “确、确定是这里没错吗?”向宽扶了扶自己的下巴。
  “只要地址没错,出租车司机总不会带错路的。所以……”阳光看似冷静地评价着,又道:“付声,一定是你把地址看错了。”
  “没有。”付声不耐烦道:“就是这里。”
  “我我我我眼睛没花吧!那边海报上写的几个字是什么,向宽,你能帮我读一遍吗?”严欢有些结巴起来了。
  “海滨迷笛2013音乐节,盛大举行。”
  向宽机械化地念完,怀疑自己的眼睛。“我是不是幻觉了?”
  “那我也幻觉了!”
  “我们一定是跑错地方了!”
  “但如果不是来错地方的话,那我们就是——”
  向宽和严欢握着手,眼泪哗哗地看着彼此。
  “重大奖啦!啊啊啊啊啊啊!”
  远处的新搭建的舞台上,两幅举行宣传画从顶端悬挂而下,绿色的迷笛标志清晰而明亮,迎风招展。
  中国最早最有影响力的音乐节,迷笛。
  他们此刻,正站在这次音乐节的演出场地门口——海滨世纪公园。
  “啊,付声!”远处,有人打着招呼走了过来。
  那人戴着一个异常眼熟的墨镜,即使看不到脸,众人也猜出了他是谁。
  “我就知道你们会在这个时间到,过来吧。”蓝翔走到他们面前,摘下墨镜,微微一笑。“我带你们去舞台。”
  “舞、舞台?”
  “是啊,就是KG和悼亡者即将联合演出的舞台啊。”蓝翔对严欢眨了眨眼。“你们不知道吗?”
  “现在……知道了。”
  这绝对是一个从天而降的惊喜!
  被草莓拒之门外,不,是拒草莓于门外的悼亡者乐队,竟然阴差阳错地来到了迷笛音乐节。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这该是怎样的缘分啊。
  “OH!FUSHENG!”
  一行人刚刚走到舞台附近,就看到几个老外热情地扑了过来。其中一个笑着想要和付声打招呼,但是那带着口音的呼声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看起来他们似乎是刚刚结束一场激烈的排练,身上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严欢就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意。话说欧罗巴人种,还真是容易体热出汗啊。
  看着付声没几个浑身臭汗的老外团团包围住,严欢心里幸灾乐祸了一下,同时为了不殃及池鱼,他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
  可刚一撤步,便觉得后背撞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Be careful!Boy。”
  一个标准的英国腔英语从严欢脑袋上飘起来,严欢下意识地抬头,看到——两个黑黑的洞,里面还有若隐若现的鼻毛。
  擦,离得太近了。
  推开几步,严欢再次抬头看去,这才看清自己刚刚撞到的人的模样。
  一头灿烂的金发,碧绿如海的双眸,纤长的睫毛困惑地上下扑闪着,这一个好似从油画中走出来的外国美男子看着严欢,许久,来了一句。
  “Have I seen you before?”
  严欢看清对方的脸后,整个人都僵住了。
  贝维尔只是去买了个水回来,就遇到了一些小小的意外。先是一个中国男孩不小心地撞到了他身上,差点撞翻他手中的饮料。其实这还没什么,可是当他看见这个男孩的脸庞后,贝维尔困惑了。
  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张亚洲面孔这么脸熟?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吗?
  想不通,贝维尔索性直接问那个男孩。
  “我之前见过你吗?”
  这不是一句非常难的英语,所以严欢听懂了,但是悲剧的是,他根本就不想听懂啊。
  该怎么回答?
  难道要对这个高个子说:
  是的,我们见过。
  而且你还狠狠亲了我一口。
  ——谁会这么说啊!

  就今天吧

  在亚洲人眼里看来,大多数欧洲人都是一样的脸型,高鼻子宽额头,厚嘴唇。同样,在欧美人眼里,其实东亚人种也很难以区分,就像是亚洲人看非洲人,除了黑色看不到脸长什么样,欧美白种人看亚洲人,除了肤色外也很难分辨脸型。
  尤其是,当两种人种的脸部一个是扁平柔和,一个是立体有致的时候,很难以一个统一的审美标准去要求他们。
  至少,贝维尔以前就是这么认为的。
  在来中国以前,他对亚洲人的印象大都是勤劳、聪明,对于外貌则是没有太多关注。恩,有什么不同吗?不都是一头黑发,再加上黄色的皮肤么,当然,亚洲人的皮肤细腻也是世界公认的。
  不过贝维尔对于皮肤没有特殊的癖好,之前也没有交过亚洲情人,对于这些世界上最勤劳的一个人种,自然是没有了解的。
  但是,情况到了今天却突然有了转变。
  看着眼前,这个皱着眉瞪着自己的亚洲男孩,不知为何,贝维尔竟然会觉得他有些可爱?那直而挺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飞扬的眉梢。还有那瞪着人时,显得格外明亮清爽的一双黑眸。
  哦,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帅气的小伙。但是贝维尔打心底眼里,更喜欢用“可爱”这个词,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老天,难道他是入魔了吗?
  被人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着,严欢很是不舒服,但是他又不想和这个老外有过多的交道,那天的呕吐物接吻的阴影还没有褪去呢。
  于是,为了躲避开贝维尔的视线,他不得不选择向付声的方向走去。
  正在被一群人缠着的付声,突然感觉到有人拉了一下自己的手,再一看,严欢整个人都窜到他身后去了。
  “你干什么?”他扬了扬眉,正质问,突然若有所感,抬头一看。
  正好看到贝维尔跟个痴汉一样,紧盯着严欢不放。
  主音吉他手大人的眉头,当场就蹙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
  “丹迪,你们吉他手是有几天没吃饭了么?”
  他转过视线,对自己身边的棕发老外道。
  长得健硕,胳膊上纹着汉字的丹迪一愣,看向付声。
  “哦,付,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那为什么他要像几天没吃饭一样,盯着我们主唱?恩,难道你们让他去街上乞讨了?”付声嘲讽道。
  “不不不,怎么可能,贝维尔他是个绅士,他……”丹迪转头看过去,顿时怒目。“贝尔!天啊!你在做什么!”
  冲上去一把揪住贝维尔,低吼道:“你是还没酒醒么?干嘛盯着别人的主唱看,这样很不礼貌!?付会以为你在挑衅他。”
  “挑衅?不,不,没有,我只是觉得那个男孩有些眼熟而已。你说他是主唱?”贝维尔眼前一亮,“他唱的很好吗,是哪支乐队的?”
  “我昨天说的话你究竟有没有在听,是和我们合作的一支中国乐队。他是付的队友。”
  “叽叽呱呱,呱呱叽叽,吧唧吧唧……”
  这帮人的一番对话,听在严欢耳朵里就跟鸟语一样,让他又是好奇又是心痒痒。正不知道怎么办时,他突然想起自己身上不是还有一个天然作弊器么?
  “JOHN!他们在说什么,你能帮我翻译一下吗?”
  好几天没有听见老鬼主动吭声了,这让严欢经常忘记自己身上还附着一个幽灵。
  “你不会想要听懂的,欢。”半晌,JOHN才幽幽出声。
  “怎么,难道他们是在说我的坏话吗?”
  “不,比那个……还要糟糕。你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丹迪:“贝尔,你究竟为什么要关注那个男孩?”
  贝维尔:“我就觉得他眼熟啊……还有,他很好看,你不觉得吗,丹迪?”
  丹迪:“在我眼里,亚洲人其实长得都差不多,好吧,那孩子是有点小帅气,但是不至于你这样盯着他看吧?”
  贝维尔:“不知道,我总觉得我和他好像在哪里见过,还发生过什么。”
  丹迪一头黑线:“是你想和他发生些什么吧!我警告你贝尔,不要乱来,这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不是你的性伴侣!你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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