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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来寒雨晚来风作者:都灵-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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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字吗?”高锦杰进一步问道。
“这还用说,当然……”
“是你要见工还是他见工?”高锦杰实在忍无可忍,转过脸瞪着薛明骅。想起那晚傅翊君在自己手心里写字时那种奇异微妙的触感,他的表情又缓了下来,拿出一张白纸,交给他一支钢笔:“写几个字我看看。”
傅翊君接过钢笔然后俯身写了几个字:人生如戏。
高锦杰看了一眼:“太少了,还和你以前的行当有关。多写几个。”
傅翊君想了想,又写了几句辛弃疾的词: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很整齐的小楷,字也很漂亮,真称得上字如其人,高锦杰满意地挑了挑眉峰。
傅翊君放下钢笔,在衣服上擦擦手心的汗:“我不大习惯用钢笔写字,平时都是用毛笔。”
“在这里做事只能用钢笔,以后你得习惯这个。这支就送给你了。”高锦杰把钢笔放在傅翊君手心里。后者竟有些不大敢相信似的:“我真的可以来这里做工了?”
“当然,不过还得培训几天,而且,倘若做不好,我依旧会辞退你,不管你是谁介绍来的。”说罢高锦杰又瞪了薛明骅一眼,薛明骅背过脸,冲着傅翊君咧了咧嘴。
七、高锦杰走到隔壁,找来密斯吴,让她给傅翊君交代一下每天的工作内容,她曾经给父亲做过几年秘书,现在负责工厂的财务。
密斯吴带着傅翊君离开后,薛明骅毫不客气地给了高锦杰一个手肘:“人都走了,还盯着看什么。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有多猥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我真后悔把翊君带到你这里来,只怕是刚离狼窝,又入虎口。”
“那你赶紧的,把人带走。没见过你这样的,又让留下人,又不许我看。”高锦杰不耐烦地坐进办公桌后的椅子里:“像他这样,不会英文不会速记还不会打字,哪儿不是一抓一把,前些天光李叔就给我推荐了好几个。”
薛明骅压根不吃他那套:“得了,反正人我是交给你了,要有啥三长两短的你就走着瞧。”
高锦杰掏出烟盒,扔给对方一支,然后在自己嘴角放了一支,再给两人把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实话说,我还真急需一个人,帮我把每天的报表数据做成统计图,让我一目了然,这段辰光我看这些报表都快疯了。花几个钱能让我省心省力,还能落你的人情,何乐不为?哎,人我已经收下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再请我吃饭?”
薛明骅冷哼一声:“你不如多想想怎么把工厂的事情做好。”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压低声音:“我听说,日本人最近频频找你父亲,拉他做汉奸,老爷子一直拖着。”
高锦杰略微怔了怔:“我怎么没听老爷子提过?”
“就你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他就算跟你说了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高锦杰没有接他的话,转头看向窗外,抽了一口烟,自己不早不晚的,偏在这个时候答应父亲来了工厂,会不会卷进这些麻烦里?
正如高锦杰所期待的,过了一个星期,傅翊君的工作便已有了成效。他除了每天认真把那些报表里的数据做成统计图,整理来往的信件和文档,还兼着早上给高锦杰打扫办公室卫生,中午煮咖啡。不得不说,有了这个助理,高锦杰比以前轻松了许多,自然遭父亲白眼的机会也多了,但他根本不在乎,在他看来,自己屈就来工厂,每天还得去那些吵死人的车间,委实是很大的让步,还想让他怎么着?
这天中午,傅翊君把咖啡放在高锦杰面前的办公桌上,没有像平时那样离开去继续干活。高锦杰端起咖啡杯:“怎么啦,还是不习惯在这里做工?”
“不是。”傅翊君舔舔嘴唇。
经过这段时日的观察,高锦杰发现,他一紧张便会舔嘴唇。明明穿西装打领带,一副禁欲的摸样,偏偏又做这样的动作来诱惑自己——高锦杰装作收拾书桌上的东西,避开对方视线:“有事就直说,想来我这个做老板的,还没有那么严厉和苛刻,让下面的人连句话都不敢说。”
他这样一说,傅翊君也没有了刚才的窘迫:“高先生,是这样的,我那个房东太太有个儿子,今年年初就失业了,一直没有找到活干。房东太太让我问问您,能不能让他来这里做工?”
高锦杰抬眼看着他,和颜悦色地问道:“那孩子多大了,身体怎么样?”
“比我大三四岁的,身体特别强壮。只是……只是脑子不那么灵光,但干活没有一点问题的,不会偷懒。我可以……”
高锦杰举起手:“好了,我晓得了,你带那孩子明天直接去找李叔,我一会给他打个招呼就行了。”
“我就知道您一定会答应的。”傅翊君笑起来的时候,两眼又弯成漂亮的新月状:“谢谢您。还要咖啡吗,我再给您倒一杯。”
高锦杰放下杯子:“咖啡么,就算了。不过,翊君,以后倘若再碰到这样的事情,不要轻易答应别人,毕竟我在这里,现在说话还不作数。还有,以后别您啊您的了,我不习惯。如果你愿意,可以直呼我的名字,叫我锦杰也行,我没有那么大讲究。好了,这份文件我看完了,你去拿给我父亲过目。”
傅翊君垂下眼睛,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把话咽了回去,拿起文件转身离开。高锦杰舒服地靠在椅背上,左手的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弹了几下,仰头看看天花板,无声地笑起来。
从高锦杰办公室出来,傅翊君在走廊站了一会,定了定神。其实对于高锦杰对自己的特别关注,他一直都有所察觉,一开始他揣摩着是不是自己工作做得不够好,高锦杰身为老板不过是用目光审视和督促。如此过去了一个多月,对方依旧用那种的眼神看着自己,傅翊君心里开始不那么安定了。回想起那晚两人第一次见面的遭遇,再联想到下面那些人的议论,他愈发觉得看不懂高锦杰,大约花花公子才是他的本质,那晚的勇敢不过是场即兴发挥,似他那般的情场老手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怎么可能为自己动心。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之后,温度骤降。大风夹裹着湿冷的寒意,吹过上海的大街小巷,不少的行人已裹上了御寒的大衣。法租界里平日绿荫盖地的马路上,如今铺满了落叶,更显一派深秋的萧瑟。
下午离开工厂前,高锦杰接到薛明骅的电话,说晚上请他吃饭。到了约定的戈登路,高锦杰才发觉这是一家老北京涮锅店。跑堂的殷勤地接过高锦杰的风衣帽子和围巾,领着他来到一个雅间,那里火锅已经烧上了,热气腾腾的,立刻感觉温暖不少。
落座后,高锦杰扬扬下巴,指指薛明骅座位旁边的一个大纸袋:“那是什么,送我的礼物?”
“送礼物总要有个由头吧,离你生日不还早着么。那是我两年前做的大衣,只穿过一次,这不,一结婚身材便走形,穿不上了,正好给翊君。前两天碰到他,他还穿得很单薄,也不知道你这老板是怎么当的,对员工也太不体恤了。”
高锦杰嗤之以鼻:“你这话实在可笑,我们厂上千号人,我体恤得过来吗?再说了,果真送他东西,只怕你又会怀疑我有所企图,你天天三令五申,我可不敢对你的人下手。”
“什么叫我的人,翊君也是一个自由的、独立的个体,众生……”
看他又来自由平等那一套理论,高锦杰连忙打断他:“问你个事,到底是谁告诉翊君,我其实人很好,就是比较爱玩,且从小被我妈宠坏了,霸道了点,脾气坏了点?”
薛明骅脸不红心不跳地道:“是他问我,我才说的,可不是要故意出卖你。”
高锦杰哂笑一声:“我已经打算原谅你了,不过你得告诉我,他是不是也喜欢男人?”
薛明骅没好气地白他一眼:“这世上有几个人像你一样?就算他对你有好感,也不意味着他就喜欢男人,充其量,他喜欢的人是个男人罢了。”
高锦杰对他这句像绕口令一般的话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傅翊君便推门进来了。看到他头发湿漉漉的,薛明骅问道:“是外面又下
雨了么?”
傅翊君笑着点点头,高锦杰在一旁不禁道:“知道下雨也不打伞,就这样淋着?”
傅翊君抹了一把头发:“蒙蒙细雨而已,不碍事。抱歉我来晚了,都要出门了,又给房东太太拉住,非得让我把这个送给高先生,说是她自己做的。”
薛明骅接过他手里的松糕,拉着他坐下:“小杰喜欢西点,这个我就替他笑纳了。翊君,人我帮你请来了,你们慢慢吃,我晚上还有事。还有,这大衣是送你的,不是全新的,好歹挡挡风,你别嫌弃。”
薛明骅说完又冲着高锦杰使了个眼色。别说傅翊君了,连高锦杰都不明白他这是唱的哪出戏,他不是一直很反对自己祸害人家么,干嘛还要创造机会让他们单独在一起?不管对方是出于什么目的,这样独处的局面高锦杰自然求之不得,所以也没有挽留,说了声古德拜,让他赶紧滚蛋。
八、房间里只剩他们两人了,傅翊君有些不自然起来,半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高锦杰正相反,不断寻找着两人共同关心的话题,从小时候和薛明骅一起在教会学校干的荒唐事,一直说到现在厂里的状况。渐渐地傅翊君放松下来,神情也自然了不少,不过话还是不多。
“听明骅说,你们家以前是皇亲国戚?”
傅翊君夹着一块豆腐正准备进火锅里,听了这话,手一抖,豆腐掉进热汤,滚烫的汤水一下溅到高锦杰右手上,他本能地吸了一口气,傅翊君连忙过来拉起他的手:“烫着了?给我看看。”
高锦杰反握住他的手:“没事没事。你手怎么这么凉?”
傅翊君浑身似触电般战栗了一下,连忙抽出自己的手,退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筷子去夹豆腐,结果总是夹不起来。高锦杰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帮着他夹起一块,放进他面前的小碗里:“怪不得明骅把大衣给了你,你穿得确实太少了。上海的冬天虽然没有北平那么冷,但也够呛。”
傅翊君低着头,没有接他的话茬。高锦杰无所谓地微微一笑,以为对方大概因为刚才的孟浪不会再搭理他的时候,傅翊君却说话了:“那都是我师傅说的,记忆里,家里四壁空空,什么也没有。师傅这样说,大概是觉得,有个前朝遗少给他做徒弟,他面子上有光彩吧。”
“你家里人现在怎么样了?”高锦杰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傅翊君抬起头看着他:“不知道。有一次央求了师傅很久,让我回去看看,可他们都搬走了,也打听不到他们去了哪里。”
“哦,对不起,我太好奇了。”
傅翊君居然笑了笑:“你没有必要道歉,我现在,已经想不起他们的样子,父母,还有弟弟妹妹,就是碰到,也决计认不出了。”
看着对方脸上的笑容,联想到那张卖身契,高锦杰心底像是被什么刺着了,微微抽搐了一下,突然就没有了胃口,象征性地吃了几下便放下筷子。傅翊君那边也吃得差不多了,叫伙计进来结账才知道,薛明骅走的时候,已经替他们付过了。
出了餐厅,蒙蒙细雨还在飘着,一阵寒风吹过,傅翊君不禁裹了裹身上单薄的外套,高锦杰连忙打开车门,让他先坐进去:“先送你回家吧。”
“那就麻烦高先生了,我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
高锦杰什么也没说,替他关上车门,然后坐进驾驶室,朝外滩方向开去。
“我们这是去哪儿?”
“这是怕我把你拐跑了?放心,只是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反正明天是礼拜天,我们都不用去厂里,不如放松一下。”高锦杰从内视镜里看着后排座上的人,只见对方不安地挪动着身体,紧紧抱着怀里的纸袋。高锦杰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高锦杰最后把汽车停在外滩一家美国人开的酒吧门口:“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吧。”
酒吧门外,霓虹交替闪烁,映红了潮湿的路面,也映红了他们的脸颊。踌躇间,傅翊君几乎是被对方半推着进了酒吧,里面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混乱,客人们大都安静地坐在座位上低语。每一个台子上燃着红色的蜡烛,跳跃的烛光给这里的环境平添了几分浪漫情调。离吧台不远有一架钢琴,一个西洋女子坐在钢琴后面演奏,空气中除了酒味,女人的香水味,还弥漫着一股子浓烈的烟味,他不大适应地咳嗽了两下。
“来,这边。”高锦杰拉起傅翊君的手,领着他来到靠窗的一个角落里。或许是对这样的环境感觉太陌生了,傅翊君这次没有抽出自己的手。挨着窗口坐下后,他掀起窗帘,想看看外面的街景,玻璃上蒙着一层水气,看不到什么。
高锦杰没有征求他的意见,就给他们每人要了一杯威士忌。傅翊君端起酒杯先闻了闻,然后浅浅尝了一口,微微皱起眉头感受了一下口感,而后又喝了一大口。高锦杰又掏出烟盒,给他们一人一支,并给傅翊君点上:“现在你不唱戏了,可以碰这些东西了。作为一个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人生便算不得完美。”
“那抽烟喝酒了,人生便完美了?”傅翊君抽烟的姿势怎么看怎么别扭。高锦杰微晒一声,一口喝完了自己杯里的酒,叫来侍应生再给他们添上。
九点以后,酒吧里人逐渐多了起来。不知不觉间,傅翊君已经喝了两杯威士忌,原本白皙的脸颊上有了些绯红色。高锦杰端起酒杯,说道:“看不出,你酒量还行。起码比我想象的好。”
傅翊君双手捧着杯子又喝了一口:“以前只喝过一次酒,记不清是哪一年了,就记得那年冬天特别冷,大师兄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瓶二锅头,我们几个躲在墙根轮流着喝。第一口喝进去,就感觉从喉咙一下辣到胃里,实在不明白,这么难喝的东西,怎么大人们那么喜欢。”
高锦杰舒服地靠在座位上,一反常态地什么也没有说,耐心听着对方说下去:“后来师傅出来了,大家便一哄而散,因为我年龄最小,没跑几步就给他老人家逮住了,结结实实给收拾了一顿。我那几个师兄也没有逃过,大师兄给罚得最厉害,被师傅打了一顿不说,还罚一整天不准吃饭。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这玩意儿。”
一席话说完,两个都笑了笑。高锦杰看到傅翊君有一缕头发掉到了前额,便很自然地抬手给他捋了上去:“那你大师兄现在还在戏班子么?”
傅翊君闻言怔了怔,高锦杰看出他的反常:“怎么了?”
傅翊君靠在角落里,双眼在烛光下愈发显得黑亮:“他死了。他的身体一向很棒,在舞台上可以一口气连翻十几个跟头,每天不管练功多苦多累,他都乐呵呵的。我一直以为,没有什么能够难倒他,谁知一场肺炎,便要了他的性命。”
高锦杰没有料到他的一句话招来一段如此伤感的回忆,他再次握住傅翊君的手:“都是我不好,一晚上尽说这些伤感的话题,叫你出来原本是散心的。跟我来。”
高锦杰拉着傅翊君来到钢琴前,用英语对那个女孩说了句什么,女孩笑着让出了地方,高锦杰坐在钢琴前,试弹了几个音节。
“你跟她说了什么?”
“我说她长得很漂亮,然后请她喝一杯,她就把钢琴让给了我。”高锦杰说罢便弹奏起来。他的钢琴是在教会学校学的,到了英国也没放下,算是业余中的高手了。一段前奏后,他唱起了一首美国乡村民谣,曲调很是调皮,歌词朗朗上口,高锦杰嗓子本来就不错,低沉悦耳,酒吧里不少人跟着他哼唱起来。一曲终了,周围响起了掌声,高锦杰更来劲了:“你会唱什么歌,我给你伴奏。”
傅翊君连连摆手:“我唱不了的。”
“怎么可能,你都能唱戏,哪有不会唱歌的道理。来吧,就像你在台上一样。”
无论他怎么说,傅翊君就是不肯唱,高锦杰只能自己又唱了一首英文歌。不同于前一首歌的俏皮活泼,这次的曲调舒缓优美,高锦杰也一改平日的闲散,显得优雅深情。傅翊君虽然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却也被他的歌声感染,加上酒精的作用,直到坐进高锦杰的汽车,驶在回家的路上,他还处在隐隐的亢奋中。
九、“刚才那首歌叫什么?”傅翊君难得主动一次。
“《The Way You Look Tonight》,意思是你今晚的模样。好听吗?”
傅翊君点点头。高锦杰有些小得意:“倘若将来有天失业了,我还可以去爵士酒吧唱歌谋生。”
“你怎么可能失业?”
“怎么不可能啊,现在这世道,万事皆有可能。”高锦杰说完又哼唱起来,低低的嗓音在汽车狭小的空间里回荡。傅翊君摸摸自己的脸颊,很烫,也许今晚真的喝多了。
“这是前几年一部好莱坞歌舞片里的插曲,我在英国的时候看过,很喜欢这个歌,便学会了。”高锦杰从后视镜里瞥了眼他绯红的脸颊:“大概意思是说,当某天我变得消沉,世界亦变得冰冷,我会想到你,还有你今晚的模样。”
一时间,车厢里安静下来,没有人再说话,只有车轮碾过树叶的沙沙声,还有,两道不怎么平稳的呼吸声。傅翊君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纷乱的思绪平静下来。过了一会,他重新睁开眼睛,盯着高锦杰的背影看了好一阵,才转头看着窗外的夜色,细雨还在交织着下个不停,周遭一片潮湿的气息,路边那一盏盏维多利亚式的路灯,在蒙蒙雨雾中散发着橘黄色的光。一直快到静安寺了,他开口打破沉默:“我快到了。”
高锦杰跟着他的指点拐进了胶州路,汽车停在一条弄堂前:“我们厂里不是有工人宿舍么,你怎么还住外面?”
傅翊君提起纸袋,下了汽车:“这里挺好,房东太太对我很照顾。离工厂也不算远。”
“我送你进去吧。”高锦杰也跟着下来,看了看黑漆漆的弄堂。都这个时候了,弄堂口那户人家还是放周旋的歌,兴许是唱片放过太多遍的缘故,原本优美的旋律都有些走调。
“不用了,离弄堂口不远。很晚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傅翊君垂下眼睛,所有的情绪都藏在了那双长而密的睫毛下面。
高锦杰也不再坚持,说了声古德拜,钻进汽车正要离开,傅翊君又过来敲了敲车窗,他打开车窗:“怎么了?”
“下雨路滑,你又喝了酒,开慢点。”
高锦杰点点头道:“我晓得。”
车已经开出一大截了,高锦杰看了看后视镜,那个单薄的身影还一动不动地站在弄堂口昏黄的路灯下,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出乎高锦杰意料,回到家,不但父亲高庭槐没有休息,连二姨太淑敏也在客厅里。高锦杰脱掉风衣,递给阿芬,礼貌地叫了声“二妈”。虽然因为这个女人,他和父亲之间的关系很长时间无法缓解,但他从来没有怨过对方,他很清楚,这样的世道,女人要生存比男人更不容易,何况她还给自己生了两个活泼可爱的弟弟妹妹。
高庭槐神色凝重地看了儿子两眼,指了指面前的沙发,高锦杰以为又是以前那些老生常谈,有些抗拒地道:“爸,有话不能明天说么,现在都快十二点了,您还是早点休息。”
“我是怕,明天就没有机会了。我和淑敏,还有你弟弟妹妹,打算明天就离开上海。”
“什么?!”高锦杰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庭槐又重复了一遍,他还是不敢相信,这事来得太突然了:“为什么?”
高庭槐重重叹出一口气:“这几天日本人天天打电话,让我出任上海工商局的董事,今天晚上还特地来登门拜访,我实在没有办法,如果不走,就得当汉奸了。我倒是没有什么,一把年纪了,可你大哥,以后在军队里还怎么做人?所以,和你二妈商量了半天,我们打算离开上海,去重庆投奔你大哥。”
“那工厂怎么办?还有我,你打算怎么安排?”高锦杰无力地反问着父亲,刚才回家时的良好心情早就消失殆尽。
“小杰,你也不小了,我希望你有些男人的担待。而且,依我看,日本人之所以纠缠不休,是看中了我在工商界的地位,你年纪轻轻,没有什么经验和威望,他们不会在你身上打主意的。你和李叔,就先留下,这间工厂,毕竟是我一辈子的心血,你说我贪财也好,自私也罢,我确实不愿就这么轻易放弃。当然,如果日本人还来逼你的话,你就来重庆,我们高家,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决不能做汉奸。”
“这太突然了,你让我好好想想。”高锦杰坐在沙发里,脑子乱成一团。高庭槐一言不发地坐在他对面,等着他做出选择。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锦杰才艰难地开口:“是不是除了这样,您再没有别的选择了?”
高庭槐清了清嗓子:“当然,你觉得为难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离开,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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