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蹉跎-第1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个父亲的目光落在了仍然在角落中玩耍的孩子身上。
刚刚失去婆娘的半大青年,下意识地舔舔嘴唇,轻声叫道:“娃?爸爸回来了!看爸爸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连叫了几声,娃子这才转过身,看了他一眼,消瘦地小脸蛋上没有一丝表情,本该属于孩童的纯净目光是如此的呆滞,然后,娃子有转过身去,继续摆弄着他手里的东西。
阴暗的房间、跳跃的篝火、苍白的孩童面容、偶尔刮过洞穴的呜咽冷风,这一切都令人毛骨悚然。
孩子所坐的位置相对隐蔽一些,只要他不发出声音,就很容易被进来的人忽略掉,这还是春来与婆娘住进金库后,一遍遍教导的结果。现在,春来却因此无法判断孩子手中摆弄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他真的很希
的估计根本是个错误。
“娃子乖,过来让爸爸飞一下!”春来使出的这个诱惑招数是娃子最喜欢的,每次吃饱肚子后,春来都会举着自己的孩子在空中荡两下,那个时候,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会很开心地笑着。
娃子似乎在想是手中的东西重要,还是父亲的游戏有意思,小孩子思维简单,很快做出决定,把他摆弄的东西咬在嘴里,转身向春来晃晃悠悠地走来。
春来看到孩子嘴里的东西,他自己嘴却开始发苦。
那正是婆娘的右手。
被啃了一大半的右手。
孩子用他稚嫩的乳牙用了大半天的时间,依靠自己的天性把母亲曾经的血肉吃到了自己的肚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平淡甚至有些顺理成章!或许,这是一位母亲在抛弃生命之前,能留给孩子的最好礼物,可是,一个如此幼小就知道吃人血肉过活的孩子,长大以后,会成什么样?
春来不能想。
也不敢想。
作为一个人类,春来努力做到文明人与禽兽的最后防线不被攻破,他自己也吃过人肉,从尸体上弄下来,用火烤熟的,那是在十分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保命才吃的,而且是陌生人的肉。现在,他的孩子却对吃人肉没有丝毫的厌恶,吃的还是他亲生母亲的血肉!
婆娘死之前是否引诱过甚至教导过他这么做,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孩子被饥饿驱使着,已经明白人肉是可以吃的,而且吃起来不错。因为孩子看到父亲没有和他玩的意思,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他自己就意犹未尽地爬到早已经冰冷的婆娘尸体旁,当着父亲的面,吐掉裸露着白骨的右手,张嘴就向母亲的手腕咬去!
春来眼看到这一幕在自己面前发生,他几乎失去理智!额头青筋暴跳,几次举起手里的砍刀,几次又将刀放下!
他下不去手。
或许孩子还太小,只要慢慢教导,总会明白吃人肉的后果代表着什么,也会明白什么人的肉可以吃,什么人的肉就算是死也不能咬上一口。话说回来,不论是什么人的肉,其实都没有什么不同。
实际上,小孩一旦吃习惯了某种东西,想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春来深切地明白这一点,因为父亲还活着的时候,他遇到过那种孩子,那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靠吃人肉过活的孩子。那次遭遇让春来的印象十分深刻,当时不满十岁的他正在和父亲一起捕猎,学习几代人总结的技巧,突然树林里冲出几个只有六七岁的小孩,嚎叫着没有任何意义的声音,如同野兽一样猛扑过来,眼睛里因为充满着血丝而让人感觉通红的。
已经能够独立面对小型变异生物的春来,看到这些明明是人类的‘野兽’,依旧被吓的够戗,最终父子二人解决了这些已经算不上是人类的‘食人兽’,那几个疯狂身影也已经深深地烙印在春来心底。
回家的路上,父亲语重心长地说道:“当你有了自己的娃子之后,在他懂事之前,千万不要让孩子熟悉人肉的味道,否则,就会和刚才那些小娃子一样,只知道吃,没有丝毫人性。”
没想到今天,他的儿子,还是被温暖并且营养丰富的人肉所诱惑。
第二天清晨,一个失魂落魄地男人麻木地行走在雪地上,似乎灵魂已经脱离了他的躯壳,因为他在离开的最后一刻,将孩子丢进了火堆,连带着还有孩子刚从他左手上撕咬下的一小块冻伤皮肤。
理智告诉春来,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应该看开一些,不要计较这两条人命,因为每天都有人在死,只要自己能活下来就好。春来的耳边却始终旋绕着儿子在火堆中最后几声凄厉的哭喊,他知道,这种哭喊声恐怕要陪伴自己一生一世,就算到他死亡的那一天也不会消散。
现在,这个男人已经没有丝毫的牵挂,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就只有报仇!他要向那个抢走他和婆娘所有粮食的混蛋复仇,没有这个姓叶的家伙,婆娘不会死!娃子也不会饿到吃人肉上瘾的地步!
“婆娘还有娃,别着急。”春来下意识地紧紧身上的装备,喃喃地说道:“我杀了那个姓叶的,马上就去找你们!”
半大青年所踩出的那条蜿蜒曲折的足迹尽头,隐约能看到小镇的轮廓,如果仔细观察,在银行金库的所在位置,黑烟蒸腾上天空,似乎燃烧的东西并不多,那些烟尘很快就随着些许清风消散在空气里。
所以,天空还是蔚蓝蔚蓝,纯净地如同玻璃一样。象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第一百五十四章 过冬(上)
他在喝茶,轻轻地吹开茶沫,微微抿上一口,让滚烫的茶汤在口腔里回旋一匝,慢慢降低温度,和着余韵咽下茶汤,须臾之后,就会感觉浑身舒爽,一身安泰,阵阵茶香环绕在四周。
他不知道这样品茶的方法是否正确,也不知道这些茶叶是否就是早年父母念念不忘的极品龙井之类的东西,反正,他喝着舒服,顺心,就足够了。
品茶的同时,他更喜欢身后有两个美女用古老的手法替他按摩,如果这两个美女仅仅依靠薄纱遮掩身体的重要部位,那就更完美了。
在他看来,那些没有格调的蠢货动辄用十多个裸体女人装点门面,简直是暴殄天物,女人,尤其是作为艺术品的女人,完全袒露身体的每一个细节,恨不得将自己解剖的献媚方式,那简直会令真正有修养的人作呕。
就好象他这样绅士的男人,怎么会做出那样下流无耻的事情呢?
所以,他身边的女人除非是必须,否则永远要姿态优美,身着薄纱,似语还羞,尽量作到没有丝毫瑕疵。
如果有了瑕疵怎么办?
那很简单,曾经有一个不小心在他面前放‘瓦斯’的美女,虽然她是当时他最喜欢的女人,却仍然被丢给了奴隶们当作奖赏。
一星期之后,他忽然想起这件事情,特意去看她的时候,这个曾经的美女已经变成一头只知道在奴隶胯下哼哼的母猪。
在他看来,这很好。
无法高贵美丽活的更好,应该下贱污秽了此残生。
看着腾腾的白雾,回想起当年,他不太理解父母为什么喜欢喝这种略带香气的草根水,不过,现在他自然明白,父母教导东西总是对的,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
就如同父亲给他起的名字一样。
叶锋寒。
单从这个名字来看,就要比那些什么狗子、四丫、刘天、李亮等等,要文雅许多,如同许多战前小说里的第一主角那样,总是会有很大的势力,总是会有很高的武功,总是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得到美女的投怀送抱,还需要挑挑拣拣。
所以,他很满意这个名字,这种高级的名字足以代表了他拥有很好的修养以及聪颖的头脑。代表了他拥有高贵的血统与优秀知识的传乘,更代表了他够狠、够毒,无人可以欺压到他头上。
就连天堂城都不行。
叶锋寒认为,拥有了以上的这些必要元素,他就可以活的比别人更好,比任何人都好。他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不要做出头鸟,这也是父母对他的教导之一。
所以,叶锋寒在接手父亲辛苦经营了十多年的流浪乐园二流帮派之后,他所做的就是很小心地维持这个局面,等待机会。
终于,天堂城内乱,他有了第一个机会,等到新城主出来收拾乱摊子,宣布流浪乐园全部并入天堂城的时候,叶锋寒已经借着与那个疯女人利莎虚与委蛇,除掉了几个关键的对手,顺利接收他们的势力与地盘,成为流浪乐园里的一流帮会,拥有了足够与新城主谈判的筹码。
叶锋寒知道新城主是不会喜欢那些墨守成规的老头子的,幸好,他的年纪并不大。叶锋寒也知道,这些老家伙是不会甘心将自己的帮会并入天堂城,手下会真正成为新城主手中的一条狗,而他们自己,多半会成为一坨新鲜出炉的狗大便,给蒲公英做肥料的机会都不会有。
因此叶锋寒依然做着墙头草,等待着下一次狗咬狗的机会。
他没有算到新城主如此轻描淡写地就被干掉了,据说还是被一个小姑娘偷袭得手,这也只能怪那个笨蛋太过得意忘形,行事草率了,凡是伺候叶锋寒自己的女人,在近身前,总要先做两件事情,一个是拔牙,一个是打激素,前者的意义不言自明,牙齿总是人类最原始也是最后的武器,后者则是确保这些女人有足够体力奉承自己的同时,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杀人。
尤其是现在,叶锋寒的安全措施更加严密,因为他也是个城主了,虽说小城不大,万八人口,可是,毕竟要比在流浪乐园那个帮派的规模大很多。
哼,新城主太聪明了,自以为卡住物资供应的脖子,就可以让这些被打乱顺序散出去的帮会人员俯首听命?让带队的帮会首脑乖乖当狗?如果这个政策被严格执行,或许会有效果,有了冰刀这个内鬼在,这些想法不过是堆狗大便罢了。
比如现在,叶锋寒依旧统领着那些从他父亲时代开始就跟随着叶氏家族的
,以及从流浪乐园里带来的新人,本来叶锋寒还担心春天来临的时候,他要想办法应对那些开始大玩势力角逐,争夺奴隶药剂,扩张势力,企图在东亚建城立国的老家伙们,没想到上天真的很照顾他,这才几天,就传来气候变迁,冰河时期再次到来,预计六十年后将会减弱的消息。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这等于判了他们死刑,但是对于叶锋寒,这可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谁叫他的城镇是少有的几个拥有大片速生林和杂碎灌木的地方,并且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这些新生植物疯狂生长,几乎到了要靠人工烧山才能解决侵蚀建筑的地步。
当初把他分到这里,分明是那些老家伙不安好心,想靠这些疯狂的植物消耗他的物力与人力,现在,白白便宜了叶城主。
有了木头和菌种,过冬地所拥有的两座反应堆都还正常,能源供应支持三十年没有问题,漫天大雪的水源,再加上盐甲虫的饲养技术也不知道被哪个傻瓜鼓捣出来了,竟然还免费通过无线电外加卫星通讯招告天下!现在小城里养活个两三千人,还不成问题,就算时间长了这样给养还不足的话,城里城外不还有那么多活肉吗?
叶锋寒所要等的,就是手下人的计算结果。
杀多少人,养多少人的结果。
无论如何,现在的叶锋寒叶城主掌握着过冬地所有人的生死,他让这些人做什么,这些人就要做什么,否则忤逆他的多数人只有三种选择,在荒野中变成一具冻结成人棍的尸体,或者被那些因为寒冷与饥饿而发狂的人或者怪物吃掉,又或者成为奴隶的食物。
过冬地离海不太远,直线距离一百多公里,位于流浪乐园南方偏西四百多公里的位置,处于西南荒野的边缘,这里的前身,也就是那座金属加工厂,据说也有二百年的历史了,早年还是军队的专用工厂,因此在选址方面颇费了一番心思,整个工厂位于一个山坳里,南北走向,背靠着一座相当险峻的石头山,这山没什么名字,只是怪石嶙峋,再被积雪覆盖后,十分难以攀爬,估计就是那些传说中的猴子,也无法翻越,因此从地图上看,工厂就如同一个椭圆的鸡蛋,除了比较尖的南面是相对平坦的丘陵地带外,其他地方都被这座老母鸡一样的石头山死死护在怀里。
厂子里的建筑,在战争前曾经翻新过,不过总体上来说,经历了二百年的风吹雨打,多数还是保存完好,有几个不知道做什么用的水泥房间,入口很小,进出都不方便,不过用料却相当足,钢筋水泥的厚度足足超过三米,估计中间很可能还放入了金属板。
最夸张的还是厂子里的水塔,后来被改装成了反应堆,目标当然是十分明显,可是里三层外三层的混凝土外加水泥、钢筋、岩石的加固,实在有些夸张的过分,这也可以看出在当时,军工企业的财大气粗,如果不是水塔实在不适合居住,只能在上面安装上帮会里唯一的一台大功率电磁炮,叶帮主还真想住到里面。
现在厂区入口大概有横向一千多米的开阔地带,以早年低端厚度超过三米,顶端厚度超过两米,高度超过五米的水泥围墙作为主要防御体系,战争之后又被后续在这里掌权的帮会增加了诸如环形复合金属网、土地雷、陷阱之类的东西,上百年积累到现在,数量也是相当惊人的,除了通往大门里的那宽在二十米的柏油碎石路,从工厂门前延伸出的接近六百米的范围内布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残破车辆与尸骨,都是历年这里新旧势力交替或者误入雷区后遗留下来的例证。
如果不是叶锋寒带人用交易货物的办法混到过冬地内部,凭借着冲锋枪的优势火力才一举拿下了当时这里的老大,强攻的话,防守方只要守好工厂外十五米宽的大门,再多弄点炸药,和对装甲武器,就算是贪狼系统来上几只,恐怕也会束手无策。
相比于某些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人类聚集地,这里或许还不算很好,因为它的居住面积过小,外部资源再多,浊镇里,算的上是前三了,再加上现在冬季很可能持续上几十年的消息,这里简直就是洞天福地。标准的易守难攻。
第一百五十四章 过冬(下)
门声响起,暗号正确。
叶锋寒再一次幽雅地喝了一口茶水,小心翼翼地将那只西餐酒杯放在桌子上,这才轻轻拍了两下手掌,身边的女人自然明白主人的意思,一个去开门,另一个横移两步后高声叫道:“进来!”
他的办公室外面最少有六道明暗岗哨,处于过冬地这座前身是金属处理厂的工厂监视中心内,监视中心位于厂区最北端,也是最安全的位置。如果他挂掉,就没人知道如何在不使用强硬手段触发反应堆爆炸的情况下,打开反应堆的棒填充口的密码锁,以及定期解除过冬地食品仓库的爆炸倒计时。
有以上两个保命手段,叶锋寒却依然很小心,让女人这样做可以防止好手听声辨位,进门后直接开枪,另外就是让他的手下明白,城主就是这样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小心眼。
所有人都知道,最好不要在小心眼的人面前动歪脑筋,因为这样做无论成功失败都会倒霉,所以,你要表现的小心眼一些,那些手下人自然会收敛许多。
这也是他父亲教的。
推门进来的是好叔,他父亲的老手下,本来姓郝,只是这个字现在早就没有人认识了,大家也都习惯叫他好叔。
好叔四十岁上下,满脸皱纹,慈祥地象个中年妇女。
“少爷,算出来了。”好叔幼年时被人阉了卖进表演场,被父亲救出后跟了父亲三十年,看着叶锋寒从小长大,早已经把面前这个青年当成子侄辈看待,说话的语气很直接。
“好叔,怎么吞吞吐吐的,这不象你啊。”叶锋寒轻松地笑道。
好叔摇头叹气,说道:“少爷,我老了,不忍心啊,当年气候好起来的时候,帮会里也不过是四十多个老兄弟,看着你父亲把小帮会拉扯大,现在少爷又争气,成了城主,手下也有了上千的好手,可是这鬼天气一来,恐怕,哎……
叶锋寒一点也不讨厌老头子的磨叨,反而很享受这一点,他喜欢身边有个老人的感觉,这些老家伙的智慧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父母都死了以后,他可不象某个笨蛋城主,把这些人老成精的家伙当作傻瓜,结果轻松地被人送上西天。
“说吧,再说春天能不能来,还不一定呢。不是说这消息的准确率只有一半多一些吗?”二十岁出头的青年城主反而劝老人家宽心。
“呵呵,还是少爷稳重,和老爷当年一个样子,不提了,人老总是碎嘴,刚刚统计的结果是咱们这里持续冬天的话,依靠那些有保温功能的建筑种蘑菇,最多只能养活一千七百人,算上奴隶,不能超过两千四百人,否则蘑菇产量跟不上,最好的选择是七百人外加同样数量的奴隶。”好叔把话说完,安静地等待少爷做决策。
叶锋寒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很爽快地命令道:“咱们可信的那些兄弟,流浪乐园分过来的手下以及投降后通过测试的好手,总共六百八十人左右吧?算上家属也就八百多人,那些没女人的兄弟一人配一个,再留下必要的奴隶,其余人包括进城避难的,分批解决掉。要快,尸体别浪费,按老规矩办。”
“是,少爷。”好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地答应着,老家伙多少能写点东西,也算是高级知识分子。
“这事解决完,挑出八十个身手够好的弟兄,给我做专职保镖,城里不大,难保又遗漏的家伙,小心一些总不会错的,其余六百人分成六队,每队分四组,五天在城外轮流巡逻四个方向,头目方面就麻烦好叔费心了,其余二十五天都在城里看管那些奴隶,生产食物,现在咱们没多少药物,那些奴隶养起来也是麻烦,只能下大力气看管,跟弟兄们把话说明白,如果开春日子到了,天还是这么冷,也就前几个月日子难熬,老爸也提到过,熬过这段,不论是人还是那些天暖才出来的怪物都死的死,南迁的南迁,咱们的日子就好过了,头几年全靠奴隶生产蘑菇以及别的东西,等这批奴隶死光了,估计货源也得断,到时候就靠咱们自己生产这些东西。”叶锋寒沉思了一会,接着说道:“周边那些城镇离咱们过冬地最近的也有五百公里,真说饿极了,什么事情做不出来?让巡逻的弟兄们也都小心点。”
“是,少爷。”好叔字写的不怎么样,好在速度还够快,反正他自己能看明白就可以了,看到少爷不说话了,好叔试探着问道:“少爷,要不要和那些新来的手下解释一遍咱们为什么不南迁?”
“
,你不说我都忘记了,呵呵,没错,是要说明白,至,你比我清楚吧?”叶锋寒摆摆手,接着补充道:“另外,咱们周围那些废墟,多少都有人去过了,估计没什么好东西,先冻上两年,等到人和动物都跑的差不多了,咱在去挖挖看,就当消遣了,总要给这些爷们找些活干的,明白吗?好叔,没事你先下去吧,一会吃完午饭,记得把话和那些兄弟说明白。”
好叔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好叔当然知道应该如何与这些小家伙解释,为什么要在冰天雪地里找食吃,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理由理顺,好让这些连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小家伙们能够理解这件事情。
一切还要从第一次冰河时代来临开始讲起……
那时候脑袋够用的人还有许多,变异的生物也远没有现在这么多,绝大多数的北半球幸存者也都知道只要向南,向赤道走,总会找到温暖的地方。
于是,几乎所有聪明人就都这样做了。
这么做的后果就是,在赤道少数的几个可以从陆地上徒步到达的产粮地区因为气候的剧烈变迁,以及相对大量人口的聚集,导致了土地的迅速沙漠化。
很讽刺是吗?可是这就是事实,在没有外部环境的压力下,人类的贪婪、掠夺、欺诈等等不良性格在这里的极端体现,使这些本该成为人类文明最后复兴希望的地方,还没到十年,就已经变的荒无人烟。
那些由于各种原因留在冰天雪地里依靠着挖掘遗迹以及种植蘑菇过活,搜寻超市里所有食用盐的人们,并且深知要互相帮助,互相依赖的人们,大多数存活了下来。
好大叔穿过重重守卫,走出控制中心,迈过几个数不多还没有塌陷的混凝土沉淀池,顺便还和门口的两个新人打了声招呼,聊了几句闲话,在守卫感动的眼神中,向食堂走去。
一路上走来,相对宽广的厂区里其实看不到几个人,家属都在分配好的休息区里做点小活计,比如弄个鞋垫或者用木头做些陷阱配件,现在帮会里的武器弹药要节省一些使用,虽说只要有弹壳,土制子弹多少还能再造一些,可是一来风险大,二来优质火药等必要物资过冬地这种小地方还没办法生产,不过早几个月天堂城为了稳定情况,送来不少好东西,只要不出意外情况,多少能支撑上几年。
就算没遇到几个人,好叔依然很客气地对人打招呼。
好大叔能活这么长时间,自然有他自己做人的方式方法,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找一个聪明的、自大的替死鬼,然后很忠心地追随他,要让他觉得自己有用的同时,又不会怀疑自己会取代他的地位。就如同依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