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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凌云去-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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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戏院还在上映着费雯丽的电影,安娜卡列尼娜的海报张扬地贴在招牌上,那终归是幻影泡沫。
途径的政府大楼门前都挂上了白色缎带,以示哀悼。可大街上的人还是一样的生活着,电车如同往日一样驶向另一个街头。
“嘭!”的一声,一个炸弹突然在街口处爆炸了!
街上的人突然乱作一团,到处乱跑,凌霄然坐着的道济被挡在路中间,他伸出窗口,望天上一看,几架飞机在天空略过,发出了爆鸣的声响。
有些人提着行李就往火车站跑,那是上海即将要被占领了!凌霄然只是有略闻与95军之间的战斗,但并不知道现在已经到了强虏之末的地步。
车上的士兵连忙转头来说道:“凌先生,我们还是往回走,等上头再下指示罢。”
“不成。”凌霄然低声道,今日已经是最后一别,怎能就这样回去。
“这种情况危险十分。”
凌霄然并没有动摇,他大喊道:“往前走!”
士兵也没有听他的话,只是现在街上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哪里都驶不出去。
天上的乌云薄薄地笼罩着,本该是阳光灿烂的好天气,却突然变成了将要下雨的模样,连那招牌上贴着那费雯丽的海报颜色都开始黯淡下来,就只有胸前的白花依旧白的刺眼,就像那白月光一般。
看着混乱的街道,凌霄然几乎想要推开车门,可突然有一个小兵撞入了他们的视线,那小兵避开人群,一路奔跑,直到凌霄然的车旁。
凌霄然将玻璃窗摇下来,那小兵气喘吁吁地说道:“凌先生,你,你还是先回去罢,夫人已经取消了葬礼,打算改日进行。”
“砰砰砰!”
接连的几声炮弹就像激起千层浪的大石,直直地砸在人的心里,凌霄然瞥着那白花,花瓣都有些洒落,浓在一起,变成了一颗朱砂痣。
突然雨滴大颗大颗落下来!凌霄然的脸上也不免沾了几颗。
暴动持续了大概有十几分钟,由军队的车伍进行开路,才勉强划出一条道来,凌霄然突然推开了车门,往街上跑去!
“凌先生——!”一堆士兵在后面跟着他跑,凌霄然还是囚犯,要是放走了他,着罪名可不好担。
可凌霄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想去见见他而已,就最后一次,可是他忘记自己已经老了,没有年轻时的冲劲,不一会儿,就被那些小伙子追上了他的步伐。
凌霄然低喘着气,瞅着胸前的白花差点要掉落下来,他不禁又重新别上。士兵重新抓住了他的手,然后说道:“凌先生,你可不能随便乱走,不然我们也不好做。”
凌霄然重重地叹了一声,自己的腿开始疼的不行,他摆摆手,却说道:“你们,押着可以,但我要去一趟顾公馆。”
士兵也怔住了,他似乎意识到凌霄然的手在发颤,便也放低了声音说道:“可是现在的情况危险,指不定下一刻就要转移了。”
“不碍事,就去一会,去完我马上回来。”
凌霄然从前是使惯命令的少帅,从未这般放低语气与人说话,要是从前他能这样与兄长相处就好,也不用滋生出那般多的矛盾,沦到今日的局面。
士兵一阵沉默,便扶着他的手,然后说道:“那好罢,我陪先生去。”
由这里走到顾公馆还有一段距离,他们专挑小巷走,一弄接着一弄,电车的声音还在耳旁回响,雨滴越落越大。
凌霄然也没有带伞,他抹了抹迷蒙住眼睛的一片雨水,早已分不清那是眼泪还是别的东西。
衣服被雨水弄得湿透,就搭在身上弄得很不舒爽,他突然想起那时和顾煜城的一次打猎,结果也是这样的大雨,两个人的身体都越来越重,结果就掉在了对方的心里。
他的步履开始有些蹒跚,手还是在发抖,士兵见他如此,也只好上来扶他一把。
每个人都往车站走去,就只有他逆势而行。
白色的缎带落寞地挂在雨水中,凌霄然抬眸一看,终于到了顾公馆。
士兵们一丝不苟地在门口把守着,还有一些小兵在搬着东西,温瑾漪的身影隐没在门廊里,似乎在指挥着大家。
门里燃起了一丝硝烟,迷离的白色,晃着眼睛,凌霄然往门口方向走去,许久后才喊了一句:“夫人。”
温瑾漪一转头,才看见凌霄然还站在雨中,她一怔,眼泪却流了下来,她招了招手,不禁低声说道:“子墨,先进来。”
凌霄然的衣服还在滴着水,站在这干爽的地方,倒显得不太合适。
温瑾漪盯着这缓缓升起的白烟,却说了一句:“我们准备撤离了,你也走罢。”
走……到底要走去哪里。
凌霄然被关了这么多年,突然忘记自己该去哪。
凌霄然依旧不甘心地说道:“我想见兄…顾先生的最后一面。”
温瑾漪摇摇头,轻声道:“烨霖的遗体刚刚由傅弘文送去火化了。”
原来所有的一切均是白费心思。
凌霄然的心像是被剖开来,可他表面上看起来去很坦然,只有那只手还在发抖,忍都忍不住,他瞧着那些不停搬着东西的士兵,却再也说不出话来。
温瑾漪坐到了沙发上,茶几还摆着往日烨霖用过的杯子,她阖上眼眸,却对凌霄然说:“我昨天才和瑾瑶通了电话,我决定还是让你去英国罢,也好跟她团聚。”
凌霄然一怔,他终究还是想知道兄长魂归何处,不禁哑声问道:“夫人要是转移到何处?”
“我……”温瑾漪顿了顿,复又说道:“我的计划还是去瑞士,那儿与英国离得不远,有机会我们还能见面。”
“那兄长呢!?”凌霄然一个心急,这个称呼还是脱口而出。
“自然也带到那边再下葬。”
“……”
风夹杂着雨吹到庭院里,莲蓬还在池里沉浮着,凌霄然突然觉得有些冷意,虽说这是春夏季节,却恍如冬天。
温瑾漪抚着沙发上那细细的绒毛,她淡淡地说道:“你回去准备一下,最好明天之前就离开上海,我让人送你到香港再转机。”
听罢,凌霄然便一步一步地走出了顾公馆,门廊越变越小,直到在视线里变成了一个素白色的小点。
雨总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小兵向人拿了把伞,便撑在了凌霄然的头上,水沿着伞骨而落,变成了细密的珠帘。
飞机在头顶略过,那爆破声真切地就像在身边响起一般,凌霄然终究还是回去了,终究还是没能送顾煜城的最后一程。
一辆黑色的大车在街上行驶开来,凌霄然正好过了马路,便没再留意,转身就没入了巷口。
黑色的车盖上是一朵白色缎带系成的大花,复迭在一起,美则美矣,倒是太过素净。里面躺着顾煜城的遗体,傅弘文坐在车子的前座,一脸的疲惫以及悲伤。
他没有想到终有一日他接到的命令便是带着顾煜城去火化。
……
火化的仪式很简单,所需的时间也并不长,只不过将一个人换成了一盅骨灰罢了,玉白色的骨灰盒里,装着傅弘文此生最仰慕的人。
即使这个人从来一番心思都是放在凌霄然身上,而最后亲手葬送他的,不过也只有他而已。
傅弘文抱着骨灰盒在车厢里流着眼泪,很安静的,一点都不明显。
开车的士兵并不敢作声,他将车驶到半路的时候,傅弘文却突然说道:“你先带着这盒子送给夫人,我去找逸峰先生。”
士兵不敢怠慢,只得点点头:“是。”
傅弘文随后就打开车门下了车,沿着这江滨走去,淡淡的霞光出现在天空中。
霓虹灯还没上,这霞光便有些呈现出透亮的美态,算起来现在不过是中午时分,如此早出现霞光确实罕见。
傅弘文穿着一身的军装,在江边走着,江上的渡船偶尔发出呜鸣的声音,上面挤满了人群。
到最后,上海还是守不住了。
他在江边的堤坝站了一会儿,都是这样的时势,谁还管得了其他人如何,天空的霞光随着天色渐暗,竟然也湮没在乌云中,纠缠在一块的模样。
江里的水波涟涟跌宕,傅弘文抽出了腰间的手枪,然后对着自己的太阳穴!
“砰!”的一声,响彻了黄浦江边,傅弘文整个人掉进了江水中,一抹鲜红正好与霞光相耀,丝丝缕缕地在水里荡漾开来。
……
其实他一早就有这个打算,在接到总司令去世的消息的时候,他一辈子要追随他,那就要践行到底。
不然的话,他留在这个世上也没多大意思,因为他不是凌霄然,顾煜城肯定不会怪他丢了自己的性命。
顾煜城从头到尾,只希望一个人好好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11 章
95军的卡车驶进了奉贤,他们最多只能撑到明天的黎明之前。
顾公馆里的人还在收拾着东西,有些属于烨霖的物件,温瑾漪就烧了给他,希望他能走不那么狼狈。
仆人们从房间里搬着东西,其中是一副遮着白布的油画,一个伙计问道:“夫人,这幅画是要烧了还是要带走?”
温瑾漪掀开白布一看,正是那幅平时烨霖视为珍宝的画,她摆摆手,然后道:“烧了罢。”
“是。”
仆人将画拿到火堆附近,温瑾漪看着,却想起往日她与烨霖说的话——
“这幅画也不是出自名家之手,只能算一般,你怎么就天天挂在办公室里,也不嫌俗气?”
“这是子墨送的。”
“你要是惦记着他,那就不要用白布盖着,怪难看的。”
“习惯。”
“……”
温瑾漪突然站起身来,她对着那仆人说道:“别烧了,那幅画我带走。”
她终究是不忍心将烨霖最视若珍宝的东西烧掉,那还不如将画带往瑞士,陪她共度余生。
烨霖的骨灰刚刚送到温瑾漪的手上,下一刻就接到了傅弘文跳江的消息,她摇摇头,轻轻地摸着那白玉的盒子,却是哭不得,也笑不得。
逸峰处理好事情后也匆忙地赶回来,他拍了拍手上沾到的雨水,然后道:“都什么时候了,何敬辞还惦记着贵州那管理所的人。”
温瑾漪抱着盒子,却不禁挑眉道:“那里的人不是一早下命令要处死了吗?”
“不知哪儿出岔子,有些人还逃了出来。”
温瑾漪不想管了,她摆着手,叹声说道:“不管了,我们今晚就启程。”
“嗯——”
傍晚时分,连电影院都停止放映电影,整座城市像突然熄了灯似的,只有小巷里的百姓在欢呼着。
凌霄然乘车到了火车站,一早有人为他安排好今晚的专列,一直驶向广州,他终于自由了,果真应了那句,顾煜城困不住他一辈子。
火车行驶时发出轰隆的声响,微微有些晃动,凌霄然一阖眼眸,竟也已开出了上海,远处的爆炸声还在持续,而温瑾漪的飞机也已起飞……带着顾煜城,飞向遥远的欧洲。
从上海到广州,火车大概要行驶二十个小时,而这短短的二十个小时似乎要将凌霄然的一生都走完,他的头靠在窗边,漆黑的夜晚偶有点点焰火在闪烁,他突然想起那时在南京偷偷跟上顾煜城坐火车回广州,便在这一格包厢里,索了一吻。
当时车里淡淡的玫瑰花香,至今还萦绕在鼻尖。
只不过,那个人不在了而已。
第二日的下午,终于回到了久违的广州城,广州至今还没被包围攻陷,但也不知能支持多久,整座城市本来是慢悠悠的节奏,竟也被这接连不断的战争弄得不得安宁。
凌霄然在十来个士兵的陪同下迈出了火车,接续坐了二十个小时,连腿都有些发颤,他定了定神,望着广州城,恍如隔世。
熙熙攘攘的火车站里,是往来不断的人,他们提着行李箱,行色匆匆,这厢凌霄然才刚出了站台,那边的杜染梅便坐上了行驶去贵州的火车。
转瞬间的十多年,就像原本清水充沛的河道里却只剩零落的草儿,顾煜城已不在,而凌霄然也拾不起当年的意气风发,杜染梅的唱腔也渐渐丢失于一隅,到哪都找不回来了……
都回不来了。
奉了夫人的命令,士兵们在广州不敢久留,直接就将凌霄然送往香港。
香港说到底也是英国人的地方,虽然与广州大抵相像,但总归有着不同,用欧式字体描绘出的霓虹灯的轮廓,就挂在每一栋楼的楼顶,灯红酒绿,格外撩人。
凌霄然已经有很多年没在城市里自由地行走过,这些景象在他的眼中,就仿佛就灰色的一般。
机场里来往的基本上都是洋人,只要有中国人的出现,那便是很容易认得出来。
一个穿着精致洋装的中国女人,却直接往凌霄然这方向走来,凌霄然只觉得有些眼熟,但并未认出她是谁。
女人居然开口道:“副司令,你还记得我吗?”
副司令……这是多少年前的称呼,久得连他自己是不是当过副司令他都要忘了。
凌霄然抬头一看那些航班信息,但还没显示出来,他只是疑惑地问道:“我曾经见过你?”
还未等他说完,那女人却突然笑了,却在笑容里总有种落寞的感觉,她软软地道:“我是程家的五小姐,当时在舞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说要将总司令介绍给我认识呢。”
……
凌霄然一怔,想起来隐约还记得起一些场面,当时的程五小姐是青春明媚的女学生,如今也已嫁做人妇,而他也老了,总司令更加是不在了。
终于有些明了为何李从嘉有如此多的离愁别绪,并非强说愁,而自己哽咽在胸口,无法说些什么,这样看来,李煜还是比大多数人要好些,至少他还留下了一行泪洒满地的诗句——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程五小姐轻轻地摇着头,总司令逝世的事情她也知道,也觉得在此提起并不好,她便又换了一个话题:“凌先生,是快要到点了?”
话音刚落,机场里就响起了用粤语播报的消息:“前往英国伦敦的A107航班即将起飞,请乘客入闸等候。”
凌霄然没听明白是什么意思,而程五小姐却在身后轻轻地碰了碰他的手臂,莞尔说道:“要起飞了,凌先生快入闸罢。”
凌霄然点点头,身后的士兵给他提着行李,就往闸口的方向去。
程五小姐在后面静静地看着,那时他对这位风流倜傥的少帅颇有一见倾心的感觉,到后来她想也许是青春时代的错觉罢了,他这种人,太不合适与之一生相守,就连总司令也做不到的事情,她凭什么做到。
在1938年的时候,她与家人移居到重庆,承蒙夫人的关系,她在官邸见到了总司令,又偏偏那时大家都提起了凌霄然,一时间气氛便肃静下来。
都知道总司令不喜欢凌霄然,大家胡乱地转了话题,便又晃了过去,夫人说着要给她拿出那套一直未用的英国瓷杯出来,程五那时还是女儿姿态,单独对着总司令不免有些害怕。
……
想想那么多年过去,她还是没能忘掉一些事情。
程五突然又追了上去,她穿着高跟鞋踩在瓷砖上发出细微声响,她在后面轻喊道:“凌先生,请等等。”
凌霄然听罢,便停下了脚步,有些疑惑地望着程五。
程五露出一个颇为尴尬的微笑,她敛敛头发,才在凌霄然耳边轻语:“其实我曾经见过总司令一回,恰逢大家又提起了你,他跟我说了一句话……”程五顿了顿,气息都略有些不稳,然后才说道:“遇子墨,实为余一生之幸。”
“……”
凌霄然没有说话,那厢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进行检票,他在熙攘之中入了闸,可眼眶却不禁红了。
那句话,现在说了又有什么意义。
该去的去,该走的也要走。
“我告诉你,我比你年轻,我熬都熬死你!想困住我,没门!”
“那好,我等着。”
话语在耳边轻轻掠过,瞬间却被记忆击落地粉碎,凌霄然等了一会,便上了飞机,从这东方明珠起飞,离开他一生挚爱的故土。
波音飞机就像翱翔在天空的雄鹰,载着一些人的梦想,载着一些人的离愁,去往未知的国度,开始另一段属于自己的人生。
是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的,而当中,再也没有兄长的出现。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
他睡了一会,又醒了一会,到东京转了一趟机,接着飞行。
降落伦敦机场的时候,伦敦还下着蒙蒙细雨,与他当年来的时候一样,行李选择了托运,他在闸门外等了一阵,身后却响起了声音。
“爸爸!”
凌霄然下意识就转过身去,只是看见一个穿着紫色洋装的姑娘,她戴着宽边的礼帽,然后又轻声说了一句:“Dad,我是彬蔚。”
“彬,蔚。”凌霄然很轻声地喊了一句,他几乎都要认不出来彬蔚的模样,当年他离开英国的时候,彬蔚只有四五岁,而现在,已然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彬蔚浅浅一笑,她稍稍移开了一步,露出了身后的人,凌霄然一看,那便是许久未见的瑾瑶……
旁边还站着一个英俊的青年,凌霄然想罢,那该是彬旭。
瑾瑶穿了一件米白色长褛,头发是挽起来的,岁月并没有在她脸上刻下太多痕迹,一如当年在天河机场见到的温婉女子。
凌霄然仍旧是沉默着的,他的儿女,他并不认得,就连瑾瑶,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就这样静静地站着,非得要生出些尴尬的感觉。
托运的行李已经到了,人说女生肖父,彬蔚的个性如凌霄然年轻一般,倒是活泼地很,她率先就让弟弟拿下了一件行李,然后说道:“我们回家罢。”
……
今天是彬旭开的车,凌霄然和瑾瑶坐在了车厢的后排,他流连着窗外的景色,细雨纷纷,将伦敦笼罩在一片大雾之中。
瑾瑶却率先开口淡淡地说道:“姐姐已经到了瑞士,姐夫是今天下葬。”
凌霄然眸色黯淡下来,却不知怎么地笑了起来,他说道:“那找个时间探访一下夫人,她照顾了我不少。”
“子墨……”瑾瑶觉得他还是恨着顾煜城。
“嗯?”
“没事,你回来了就好。”
轿车在一座英式别墅前停下,自从子墨被困住后,她的经济来源只能靠着姐姐,但这样太过依赖,她便独自出去工作,连原先的佣人全部辞退了。
房子里的装潢没有从前来得奢华,却别有一番温馨,桌子上摆着的香槟玫瑰散发淡淡的芬芳,这才仿佛是一个家的感觉。
到了这么些年岁,他才拥有这些,那如果他与兄长都只是一生平淡,是不是也能过这般生活,在种了些紫罗兰的花园里,再养上一只白狐狸,叹着茶看落日余晖,闲适地靠在摇椅里,他就一直待在他身边,不再离开。
那,如果有下辈子。
你等着我来寻你。
凌霄然坐在摇椅里,静静地看着雾中的落日。
他听着收音机里播放着的新闻:“January 1973,Britain joined the European Economic munity”(1973年1月,英国加入欧共体)
凌霄然还没完全戒得了烟,但每日也就一两根,有些东西要完全戒了也不好,就只等他一步步走出自己的生命,指间的烟雾和外头的薄雾纠缠在一块,倒是分不清谁是谁。
一个孩童站在旁边,下一刻就扑到了凌霄然身上,他笑嘻嘻地说道:“外公,不要抽烟,好难闻。”
凌霄然顿了顿,然后将烟给掐灭了,他将那亨利抱到腿上,然后说道:“今天这么早放学。”
“哎呀,我逃了那个老师的课,她是老妖婆。”
凌霄然一怔,他从前也不喜欢读书,不是把父亲气得半死,就是惹兄长生气,看着自己的孙子也是这般,他却恍惚回到了从前。
亨利的身子动来动去,就是坐不定,他又说:“我听别人说,外公以前可是大将军,大将军是不是很厉害?”
凌霄然一笑,他道:“再怎么厉害,上头还有人压着呢。”
亨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就说:“哦。”不过小孩的心思倒是转得很快,他绕来绕去,才抱着凌霄然的脖子说道:“我想养只小狐狸,但妈妈不准。”
“你怎么突然要想起养狐狸。”
“班上有同学养了,带回了学校,很可爱的!你给妈妈说吧,让我也养一只。”
孩童在他腿上打闹着,凌霄然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到最后,他只是轻声道:“我从前也养过狐狸。”
亨利一听就开心的很,他连忙说道:“是怎么样的?有多少只?”
“养了两只,一只大,一只小。”
“那后来呢?”
“都死了……”凌霄然不禁喃喃地说道,他叹了一口气,只见远处的落日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黯淡的夜色,连雾霭都藏了起来,什么都看不清。
亨利听罢,居然也不作声,也许小孩子养东西都不太习惯离别这一回事,就连凌霄然,花了一辈子都没能习惯的了。
小声地叹着气。
亨利也渐渐长大了,不再想过要养狐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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