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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即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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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云一脸不屑:“你又知道李寿做、做过什么?”
白庄不说话了。
当时他只是见李寿有一手养马的好功夫,又没什么恶名,便不问不顾先把事情揽下来了。事后去打听了下,李寿还真是做了一件不怎么样的事,被人买凶追杀倒也情有可原,只是他急需那手养马的功夫,便还是把李寿收揽了。况且,那杀手似乎职业道德不怎么样,杀一半便消失了,正合他意。
“后来你怎么放弃了?”
“有别的事,定金退了。”
白庄回忆了下,疑惑地道:“我们交过手?”
洛云笑了:“没有。”
“当时我和偷袭的交过手。”
“我请的刺客。”
“……”
白庄眼角一抽:“你是说,你用买凶的钱又买了别的凶去杀李寿?”
洛云坦然点头,白庄无语。
比个高低
“不急。”洛云笑眯眯地往外走去,“现在比。”
才一跨出门口,他就被吓了一跳,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一堆人,个个都大睁着眼睛望着他,眼中满是期待的闪光。
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份外怀念有内家真气的时候,自从不能使用内力之后,他感觉就像裸奔一样。一堆人都聚集到他身后了居然都没发现,这要是面对敌人,早死了多少回了。
洛云被一堆目光盯着发毛,不由靠近白庄:“这是怎么?”
白庄歪着头,托着下巴想了想,道:“想看你我决斗?”
洛云不禁有些头皮发麻,放眼望去,这里居然还有几个认得出名头的人。突然之间,他很想威逼白庄不准赢,只不过一转眼又觉得这事儿做得太无聊了。
输了就输了呗,大爷还输不起吗?
江湖上盛传看过他使剑的人都死了,事实上,他打不过狼狈而逃的时候多得很,刚出道时,被人打得鼻青脸肿躲桌子下面逃命的场面也常有。
只不过,那些看过的人转眼就江湖再见了,可是眼下这帮人,估计不错的话,八成还要相处九个月呢。
九个月后,他的名声得变成什么样啊?
“你的人嘴牢不?”
白庄面无表情:“你有什么秘密?”
“……”
见洛云盯着自己,白庄一付无辜的表情:“迟早要知道的。”
“所有?”
“所有。”
“孩子?”
“我俩呆在一起九个月,你肚子越来越大,突然就冒一孩子出来,你觉得下人会怎么想?”
“……”
洛云咬了咬牙:“你现在讲话越、越来多了。”
“喜欢你呗。”
“……”
洛云有些脸臊,默默地走出外面。庄子里的人似乎全来了,偌大的演武场墙边站得满满的,男女老少一大堆,交头接耳的,令他有种在街头卖艺的错觉。
白庄问:“你用什么兵器?”
“不告诉你。”
“……”
白庄见洛云往外走去,阴云沉沉的天空下,他却走得无比闲适。这一路上走来,虽然突逢大变,但他却总是这样一派“自来之、则安之”的派头,令白庄确实有点佩服。他自问易地而处的话,绝做不到如此淡定安然。
喜爱会加深的,白庄正体会着这种感觉。
俩人分别站定,洛云见白庄手上拿的是普通长剑,一挑眉:“阴阳剑呢?”
白庄也不多分辨,丢开手上的凡品,抽出阴阳剑。恰巧天空中云朵闪开一个缝,一缕阳光由天而降,正好洒在他所站立的地方,窄腰长腿,束身武士服,配上清丽仙容,宛如天神下凡般。饶是洛云也不得不承认,如白庄这样的人物一眼看上去就会令人心生敬畏,天生英雄。
俩人各有所思,无意间眼神一对,也不用说话,同时笑意一闪,心动手起,向着对方疾驰而去。
洛云手上拿的是刚才堂内随手捡的长剑,挽了个剑花,向着白庄咽喉疾刺而去,他偏爱要害,干净俐落,不留后手。白庄不慌不忙,原势不变冲前,只是稍稍一侧身,令剑锋贴着脖侧穿过,手中的阴阳剑却反过来,以剑柄向着洛云手上敲去。
白庄的攻击又准又重,一击即中,洛云吃痛,手稍稍一松,上半身一倒,便试图绕过白庄兜头劈下的剑锋。阴阳剑泛着森冷的寒意向着他额头刺去,他倒也不急,扭身转腰,一个铁板桥,人在白庄身下划过,看着身上白庄瞄过来的眼神,突然微微一笑。
白庄在洛云笑的时候便觉得不妙,他原本猜测俩人的功力应该在伯仲之间,洛云表现得未免太弱了。他正想着该有何后着时,就觉得眼角一抹黑点疾速而来,赶紧收回阴阳剑,只听当得一声,两物相击,居然是不分胜负。
俩人已经错身而过,洛云一个翻滚站起身来,看得白庄眉头直跳,心惊胆战。关于这雌果的功效他虽然详详细细打听过了,可是由着洛云这般摸爬滚打,他仍然是担忧得很。
是不是该结束比试?
不过,硬输的话,这家伙还不知如何不高兴。
琢磨着这些,白庄终于看清了洛云的武器,那是一条极细的黑色鞭子,如水蛇舞般打了个弯,声势骇人地向他的眼睛点来!
好快!
此时没有内力,洛云也能把这鞭子使得如此完美,若是有内力相辅,这软鞭也可变硬成棍,真是偷袭暗杀的好手段啊!
暗叹一声,白庄也拿出十分精神来应付,正打算硬拼一记看谁的腕力更强横时,洛云突然一声惊叫,捂着肚子就蹲下去了。
白庄吓得急掠过去,蹲下去便去捉洛云的手要输入真气,谁知还没抓住就见他一脸慌张,不似疼得样子。
“怎么了?”
“我、我的裤子谁、谁换了?”
“裤子?”他瞄了眼洛云身下的黑色棉锦裤,对人群招了招手,等元梅奔了过来问道,“他的裤子呢?”
元梅也是一愣:“这就是二爷昨天来穿的那条啊。”
洛云仍旧蹲着一动不动,面无表情:“裤带呢?”
“裤带?”元梅歪着头想了想,恍然大悟,“哦,二爷是说多的那条吗?我已经拆下来去洗了。”
洛云脸色由白转青,再由青转红,最后讷讷地道:“没事了。”
白庄一头雾水:“你这是怎么了?”
“你先叫人散了。”
白庄挥挥手把下人们赶得一干二净后,就见洛云红着脸站起来,两手掀着外袍提着裤子。见他一脸迷惑,洛云咬了咬牙,道:“我的裤带就是这、这鞭子。”
白庄一怔:“那你平时?”
“平时我系两条!”洛云没好气地道,“真正的裤带我从来、来不解的!”
白庄这才明白过来,那张冰冷的脸逐渐扭曲,似乎在憋着什么般。洛云脸色越发通红,三下五除二把鞭子系回裤子上。等他僵硬地起身离开时,就听见身后猛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只得羞愤异常地狂奔而去。
西湖小筑的下人们度过了一个特别的一天,他们的主人,那个从来没有表情的男人,居然仰天大笑起来。
天要下红雪吧?
白庄后来问洛云把鞭子要去详细看了看,那鞭子材质似丝又似铁,触手冰凉,形状是扁平的,两边有细密尖锐的小齿,一旦输入三分真气便如同涨了气般滚圆起来,沉重几分,再入真气,便会硬如铁棍,一击之下,居然有千钧之力。
白庄拿在手上随意把玩着,道:“阴险。”
洛云也不恼,不屑地道:“保命的家伙。”
“倒是很好用。”白庄用鞭子在空中挥了个响声,“就是太淫。”
“啊?”洛云没听明白。
“跟男人那玩意儿似的。”
洛云脸色一点一滴的变红,手里捧着茶杯僵在那儿,张了几次嘴也没憋出话来,倒叫一边的元梅抿嘴偷笑。
颤抖着把茶杯放回桌上,洛云撑出一脸正经表情:“我这可是玄蚕鞭,食、食矿吐丝编织、织而成,你以为是普、普通玩意儿!”
“乌蚕老人是你师父?”
洛云一怔:“你知道?”
“我知道得很多。”
洛云有些感慨道:“我以为江湖人不会再、再有人知道师父的事了。”
白庄瞄了眼洛云:“你师父有给你什么遗命?”
洛云不答,忽然道:“你觉得师父、父该给我什么遗、遗命呢?”
半晌后,白庄问:“你师父呢?”
“去了多年了。”
俩人互相瞅了对方一眼,默契地结束了这个话题。有些事洛云不想说,白庄也不会去问,反正他知道天蚕老人已经故去了,洛云也无父无母,没有家世牵挂,对他来说这是好事,自己又何必去提醒对方世俗牵挂呢?
和他不同,洛云又不是断袖分桃,能够接受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不错,余下的还是慢慢潜移默化来得好。
白庄一边沉思一边无意识地握着玄蚕鞭,直到看见洛云以一种活见鬼的眼神盯着他才回过神来,立刻察觉手指麻麻的,低头一看,接触玄蚕鞭边缘的手指被割破了,那麻痒的感觉正是从伤口传来的。
“浸了毒?”
见白庄一付不急不忙地样子,洛云奇道:“你不急?”
白庄瞄了眼洛云:“你还会让我死吗?”
洛云气闷,事实确实如此,他现在还真不敢让白庄出事,不仅不能让白庄出事,连武功内力都不容有失。清了清嗓子捧起茶杯,道:“只是三个时辰不、不能提内力而已。”
白庄点了点头,站起身走了几步突然又转过身来,道:“要不要再玩一会儿?”
洛云眨眨眼睛,笑了。
放手之间
第二日,白庄起了个大早,拖着洛云去骑马。俩人纵马远离西湖去了附近的野外,乘着日头还算暖和找了处地方野炊。洛云总算见识了白庄有多好吃——整整三马车的东西,炊具、食材、佐料一应俱全,甚至还自制了野外的烧烤架,十分便利。
大厨也是名家水准,洛云很客气地展示了一下从杭州酒楼里偷来的手艺,与厨师交流得甚为欢心,白庄吃得十分欢乐,泪流满面。
第三天,白庄起了藏了七年的醉花酿,拉着洛云去西湖亭中坐着,无风暖阳,湖面静好,不时有画舫泛舟其上,丝竹管乐之声隐隐传来,令洛云有些耳馋。与白庄一说,果然不久后便有俊男美女拿着乐器来了,一曲大戏听得他如痴如醉。再一打听,这眼前唱曲的人以前居然是金陵的红牌,他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第四天一起床,洛云把白庄叫了来,倒了茶生了炉,俩人分别坐定后,半晌屋内只闻饮茶的声音。
寂静得令人发毛的一盏茶后,洛云开口道:“你很不错。”
白庄笑,答:“你也不错。”
“这样的生活也很、很好。”
白庄不说话,知道洛云还有下文。这几天的示好也该有个了头,他是表示自己的想法,也是在暗示对方自己的心意,他知道洛云不可能不明白,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含糊下去。
“可是我不习惯。”
洛云的这句话令白庄心中微微失望起来,只不过,这也是他的意料之内。
“你想过怎样的生活?”
这句话一问出来,洛云也是一愣,心中不由升起一片迷茫。
当初师父去世后他便入了江湖,这一入,首先便是学会保全自己,等能够稍稍喘口气后,他才学会尝试去享受生活,但对于未来自己会做什么,他一直没有个准确的印象。
娶个媳妇,生几个娃娃,置个庄子,买些田,等到了年纪就回乡下养老?
可是,入了江湖,有几个人能善终?又有几个人能够全身而退?
想抽身便抽身,没有这么便宜的事,只要手上沾了血,就是多了条冤魂索着,谁能够逃过?
对于未来,洛云只有一脑袋的糊涂。不过,他既然年纪还轻,便把这些事抛到脑后不再去想,反正离年老还早呢,不急。
眼下,突然被白庄这么一问,他自然是答不上来的。
“那你呢?”答不出来就把球抛回去,洛云一惯如此,“你想怎样?”
“找个人过一辈子,养个娃,吃饭睡觉。”
洛云的脸有些扭曲:“你的师父可是武眷门、门的掌门。”
“我有二个师兄。”
“可是,你练了这么多、多年武功,吃了这么多、多苦,你就甘心这、这样过一辈子?”
“我没吃什么苦啊。”
“……”
洛云很想掐死白庄,如果前面还有犹豫的话,现在他已经肯定,自己和这个优越的大少爷绝不可能过到一块儿去。
“孩子出世,分道扬镳。”
白庄暗叹一声,晶亮的眼神盯着洛云一眨不眨,半晌后,几不可察地点了点头。洛云这才稍稍放心,他不怕白庄会出尔反尔,不说别的,看人的眼力他还是有点的。
糜烂的富家公子日子过了半个月后,入冬的第一场雪终于到了。
江南浴雪,美不胜收,洛云在临水的屋子捧着暖手炉喝着香茶,感叹这真是神仙生活时,两封邀函随雪而来。
一封是给白庄的,正月十五小年时际,金陵孙家要办异宝会。
异宝会起始于五十年前,当时刚刚立国的皇家邀请世家豪杰以及外域名家共展奇珍异宝,经历世事变迁,如今的皇家不问江湖事,异宝会已经变成江湖中几大世家展示实力背景和交易珍宝的盛会,各种情报与流言也会同时纷飞四传。
白庄并不是以武眷门的掌门弟子受邀,而是以西湖小筑庄主“冰雪剑白庄”的名头。
“师父那儿是大师兄去。”
白庄解释道,洛云也暗暗心惊,他一惯行走江湖,从来没有听过西湖小筑,而这举办方陈家却很清楚。以往仗剑江湖,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结果现在一看,才知道原本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面上虽然没有表露,但心里难免有几分惭愧。
另一封是秦湖给洛云的,洛云忧心着归鹤堂的事,托秦湖多方打听,便把自己的落脚点告诉了他,同时也托他处理一些江湖事,毕竟,除了秦湖外也没有其他人更了解他的情况了。秦湖尽到了一个朋友的责任,散出风声,找洛云的便来找他,于是,给洛云的邀请信便经由他寄了过来。
除了“孤独剑洛云”这个闯出来的名头,洛云也没有别的身份了。
井底之蛙这会儿豪情不在,接到邀请函也一付有气无力的样子,惹得白庄有些生疑。
“你不想去?”
“去吧。”懒洋洋地倚在窗边,洛云把邀请函夹在手指间摇晃着,“闲着也是闲着。”
“异宝会人多眼杂。”
白庄欲言又止,洛云心领神会,考虑半晌后,他还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
原因很简单:这段日子住在西湖小筑,天天和白庄相处着,不知不觉,他就有种陷进温柔乡的不妙感觉。
白庄很温柔,也很有礼,这种温水煮青蛙的巧妙令洛云无力抗拒。他不怕对方来硬的,也不怕玩阴谋诡计,可是白庄这种明谋的温柔令他只能节节败退。
诸如,最近无聊得紧,他一点儿也不客气地说喜欢看传奇故事,白庄便给他寻来了一大堆话本,这些日子他看了个不亦乐乎。
昨日下午,他搬了个躺椅到院中,晒着难得露面的太阳,吃着零食,甚至还有南方的水果,手里捧着书看得快活极了,连白庄何时来的都没注意。
等他回过神来,身下的躺椅已经换成白庄,吃着剥好的番石榴。白庄那修长有力的手指一颗颗的执起石榴一塞,他也十分自然地张嘴就吃,有时候还不自觉地吮两下白庄手指尖的甜汁。旁边一堆下人站着,大家都很淡定,一付见怪不怪的表情。
当洛云不小心咬了下白庄的手,察觉口中是什么时,便像是屁股着火般跳了起来,盯着一头雾水的白庄和下人们半晌,最后一句话没说,火急火燎地逃回了房里。
这样下去可不行!
这个白庄,当初把他带来西湖小筑时说得好,“避避风头”,现在看来,根本就是挖个温柔冢给他跳!
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白庄对他真是极好,好到他无法拒绝。
唯一的乐事是每天深夜那销魂蚀骨的痛楚没有了,胎已结成,身体进入了平稳期。借着这机会,他便试着摆脱白庄。
“你要走?”
“嗯。”洛云猜测着白庄会有的反应,“要过年了,你、你也要回家吧?你爹娘还有哥哥什、什么的都要聚聚,总不好带一个外、外人回去。”
他打听过了,白庄与家中的关系极好,与师父的关系也相当不错,并不因他是断袖而被人厌弃,这样一来,过年时他肯定是要回家去的。至不济,也要拜访一下父母师门吧。武善门就在杭州,可是白家族门却在庐州,白庄总不能一个人在西湖小筑过年。
若是白庄再说什么“你不是外人”之类的话,洛云倒要冷笑了,他就不信白庄娇宠到没人不讲他断袖的地步。在外面胡来也就罢了,带个男人回家去是要做什么?脸面还要不要了?就算他再怎么嚣张,这江湖上不也没有他是断袖的传言吗?
面子功夫多少还是要做的。
果然,白庄面无表情地想了半晌,还是妥协了,问道:“你去哪?”
“我有家。”
白庄眼色一沉,沉默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片刻后道:“你一个人过年?”
秦湖大概会来陪我。
话到嘴边又改了口,洛云点了点头。
“过年后还回来吗?”
洛云瞄了眼白庄,避而不答道:“十五我直接去金、金陵。”
白庄皱起了眉头。
洛云迟早会惊醒过来要走,这是在他的意料之中,只是对于这走的时机他觉得非常麻烦。
过年时,他确实不好□,人情交际以及家族中的关系都需要打点,尽管他不想去,但有些事逃不了。这时候他没什么精力粘着洛云,但也非常不放心放洛云一个人走。不说别的,上次的刺杀事件到现在也没个谱,归鹤堂也没查出个消息来,那药更是杳无音讯。各路情况都不明的局面下,他是一百个不愿意。
只是,这时候他不放也得放,因为洛云开始起疑心了。
归鹤堂
安逸的生活会消磨锐气,白庄打的就是这主意,一点一滴的令洛云习惯。习惯在他怀里,习惯他的拥抱,习惯他的气息,习惯他的一切,把他深入洛云的血液里。时间一久,习惯成自然,洛云就算想走也会不习惯,依那随意的性子,飘浮不定的洛云说不定就在他身边安定下来了。
这就是白庄的计划。
只不过,眼下绝对不是放洛云走的时机,才短短一月,光是令洛云习惯他的拥抱都花这么久。况且,还是在西湖小筑,这是他的地盘,洛云在这里本能的放松了警惕,若是在外面八成就不同了。
如果不放的话,洛云确实不会和他硬拼,但警惕心与恶感都会提高。如果仅仅为了孩子,他一点儿也不会介意强把洛云留下,但现在的他想要的更多,就不得不考虑得更远。
“我派几个人跟着你。”
洛云盯着白庄,想要从那张木然的脸上看出几分深意来,最终还是什么都没看出来。
“好。”
强硬的拒绝只会带来反效果,更何况,洛云不想窝囊的被人在这种情况下暗算而死,那真是亏大了。
只不过,在看见派着的人后,洛云直了眼。
“为什么全、全是女人?”他涨红了脸吼。
而且全是漂亮女人!
四个女人一个赛一个漂亮,娇媚入骨的、清纯可人的、如风拂柳的,不一而足。
“她们会摆阵。”
“不要!”
让四个女人来保护他一个大男人,就算他如此理性的人也接受不了,更不要说他现在的样子,四个女人看他的眼神那叫一个古怪和诡异!
白庄挑挑眉,也没有说什么便换了人。不一会儿,一个长着普通面容的男人进来了,不老不少,不美不丑,不高不矮,无论从哪个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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