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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诱宠-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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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辈了吧。
“你怎么混混达达的,竟然就成了中国赛区的代表模特了?”
“我怎么知道?反正我收到了邀请我参加大赛的邀请函,没办法只好丢开日进斗金的生意,勉为其难地飞过来了。”
秦洛水悠闲地说着。
宋书煜听得脸部直抽,勉为其难?问题是——秦洛水什么时候竟然成了名模了?
“那你现在在哪里?”
“在主办方M国的洛杉矶假日酒店喝咖啡,真是难喝,不过,这里的美女多,养养眼也不错;有什么事情快说,别耽误我泡妞。”
“泡妞?别把国外的病毒带回来哦!”宋书煜咧咧嘴,也只有秦洛水这样的男人,能把找女人的事情当成喝茶一样随便地说。
“喂,什么人嘛,自己当和尚,吓我做什么。”
“好了好了,你下榻的酒店和房间号给我说一声,我过两天带人过去帮你捧场。”宋书煜想到难得出国一趟,竟然还和秦落水到一个城市,不由也乐了。
“捧场?别胡说哦,你那样的家伙,怎么可能说出国就出国?”秦洛水以为宋书煜是和他玩笑,当即就随口回道。
“好了,不和你拼了,我说的是真的。”宋书煜看看时间,正色道。
秦洛水也回过神,知道宋书煜这家伙不是胡说的主儿,他说过来,那就一定会过来的,当即就说了自己下榻的酒店和房间号,又贫了几句,两个人就道了别。
秦洛水一挂电话,不由就失笑了。
这家伙选择刚刚过完年就急巴巴地出来,显然目的很明确,无论借口多么冠冕堂皇,他都清楚,这货一定是不死心,出来亲自找桑红了。
哎呦,桑红,也真是有胆够狠,抛下负心郎就行了,连自己的家人都抛舍得下。
他是不是真的看走眼了,这个赢得他脱褂子的妞儿,骨子里本身就充满着叛逆和血性,从来都不是个软柿子!
宋书煜这样的家伙,没有影子的事情,他是不会出手的。
难道他老早就撒开了大网,现在亲自来收网了?
嘿嘿,又有热闹好瞧了!秦洛水百无聊赖的心肝儿顿时无良地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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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求索 270章 拒绝暧昧
那个倒霉的坏蛋被小区保安那杂沓的脚步声追着,惨叫、痛呼,马达快速旋转的加油门的声音,都被她紧紧地关在了窗外。
她要去补觉了,一晚上经历两次惊吓,虽然她有恃无恐,可这毕竟不是能让人高兴起来的事情。
下午充足的睡眠又让她无奈地躺在崭新柔软的床上毫无睡意,她随手拿起床边的摄影书籍开始认真地阅读。
不久,外边传来了敲门声,伴随着保安的询问声。
桑红站在门后告诉他们自己很好,盗贼没有来得及进来就被他们惊走了,谢谢他们的帮助。
保安告诉她厨房外边的防盗窗被盗贼撬得有些松动了,明天上午会有人过来帮她焊接结实的,桑红再次道了谢,听着他们离开的声音,她大脑里出现了今天中午那个伪作搬运工的大力男子,一个人能轻易而举就把几百磅重的床垫掂到了室内,无论是遗传还是后天的训练,这样的力道对普通人来说,威胁实在太大。
唉,离乡人贱,果然是处处小心才行。
为了适当地阻止自己陷入对往事毫无意义的回忆,桑红走进了暗室,她开始学着使用技巧来冲洗那些尚没来得及处理的照片。
她想到汤姆克鲁斯的嘲弄。
她做任何事情都很有精于计算的头脑,她常常只要闭着眼睛认真地想想,就能理顺很多事理的根源,摄影对她来说是一个因为喜爱反而不敢亵渎的事情,没有想到现在竟然会成为她谋生的职业。
她现在是一个自食其力的成年人,她需要一个职业来支撑自己的信念,让自己重拾信心,这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到目前为止,她还是很喜欢这种一切都充满未知的生活。
好了,不要再沉浸往事了,在成为一只被关进笼子的金丝雀之前,在她的等待和耐心被耗尽之前,这样惨烈的脱身方式虽然伤筋动骨,却何尝不是一种新生?
拿起照相机,拿起笔,她的生活正在按着她梦想中的方式进行着。
技巧!汤姆克鲁斯说她的作品完全没有技巧!
怎么做才能让技巧不那么明显,而让照片的主题凸显出来呢?
桑红使用了机动的自动对焦,修正了底片里的一些取景,剪切了一小部分背景,让那个酒吧女人的形象更为突出。
她眯眼打量着新的意境,酒吧女人的侧脸显得更加的生动,她把一张8X120开的溴化印像纸放入相框内,关掉了放大机,按下自动打印的按钮,她紧紧地盯着发光的照片,三秒钟之后,红灯亮起来。
她小心地用镊子夹起来一角,放在冲洗液里又按照操作程序浸泡了六十秒钟,然后使用定影剂,再然后是第二次修复,随后切换到了正常的荧光灯。
桑红屏住呼吸拉出这张经过最后一道化学工序的纸,挂起来放在烘干器前边的时候,她被这张使用技巧后截然不同的照片震撼了。
原来这就是摄影与众不同的地方——如果你是怀着一种睥睨众生的姿态把自己的镜头当做赤裸裸的真相,去把丑陋的真实展示给人们去瞻仰的时候,你就不可避免地得到一些矫揉造作、妄自尊大的图像,而这样的图像是无法去触及事物的精神或者核心。
这个精神是需要加工,需要有技巧地转化,然后才可能以一种让人触目惊心又不反感的状态展示出来。
她觉得此刻那个老而疲惫的酒吧女人,虽然皱纹和辛苦的姿态没有变,但是她的眼睛里透出的俏皮泄露了她对生命的一种领悟,熠熠生辉,让她不由面对着照片露出欣赏的微笑。
这个模样应该才是那个酒吧女受到那群粗野的男子喜欢的原因吧?
她又翻出来在加油站拍到的小夫妻的照片,认真地观察了好久,除了同情和怜惜以及物伤其类的悲悯之外,她找不到其他的情绪,于是,她只好气馁地又把照片收了起来。
看来拍照、冲洗之间,也需要一个沉淀的过程。
等她的灵感出现,她才能赋予她手中的照片以新的生命力。
接下来的几天,桑红不停地实践自己摸索到的摄影理念。
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这样专注于一件事,让她集中了注意力,摒弃了胡思乱想,她一直在拖延,找些借口来安慰自己,比如天太冷,危险已经远离等等之类的,因而她不再出去探索甜水镇南面和西面的地形。
她不想逃了,真的累了,就在这样的一个陌生的小镇上生活吧,如果某一天这样的平静被打破了,她再选择逃离也不晚。
她努力不再躲躲闪闪,让自己真实地享受这里安闲的生活。
可是她受过的训练已经根深蒂固了,她甚至在每天黄昏不得不出去散步的时候,也不再下意识地改变着不同的行走或者购物路线。
虽然她依然让自己十天之内,不准在同一家超市购买两次东西,书店也选择四个书店轮流着进,她虽然有些不习惯那些收银员或者陌生人友好的微笑,无缘无故地向她搭讪,但是,她开始努力地学着融入生活,让自己看着入局一些。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你是杀人犯,你的脸上没有写着我是通缉犯之类的字体,但是,桑红明白,她心里触犯刑律的阴影已经深入骨髓了,她即便再放松,也依然在悄悄地关注着梅晓楠的死讯,因为她的死,关系到桑红罪名的定位。
这种惴惴不安的心态和等着老天宣判一样,让她对冥冥中看不透的命运充满着敬畏,因为她记得教官说过,完美的谋杀除了依赖周密的计划之外,更多的还是看老天是不是愿意庇护你,因为一点点的环节错位都可能导致全盘皆输。
桑红克制着自己在跟着宋书煜之后短期内被养成的奢侈的习惯,避免过度消费,避免给任何人留下奢侈的印象。
但是她还是超市收银员友好的目光中警惕起来——她购买的水果种类和量太多了,她的消费水平显然超出了这个收银员的意料之外,因为那姑娘那充满羡慕的目光,分明流露出太多好奇或者探究的因素。
而且,那个收银员甚至在桑红走入超市的时候,很热情地告诉她,她最喜欢吃的香蕉和火龙果,因为某地发生了暴风雪封住了送货渠道,冷库里快要断货了,让她提前储备。
桑红微笑着表示感谢,她近期竟然开始怪异的妊娠反应,吃什么都有难以克制的呕吐的行为,只有水果能让她胃口大开,但是,她没有想到,连一个收银员都能这么快地记住她的爱好。
她到莫斯的摄影器材店里购买溴纸和影印液的时候,莫斯很友好地主动给她打了折扣,并且告诉她镇上有一个业余摄影者的组织,一个月聚会两次,他很热情地怂恿她加入进去,因为一个年轻的亚洲少女,独来独往,在这个镇上太引人注目了。
引人注目不是坏事,问题是她看起来太柔弱了,被某些行为暴虐的男子看中,当做犯罪的攻击对象,好像也不是不可能的。
莫斯甚至很关切地问她,经历过盗贼试图闯入公寓的事情,她是不是对甜水镇的印象差了很多。
这个地方真是太小了!
桑红撒谎道:“什么盗贼入室的事情,显然是误传,这里的人很友善,我很喜欢这里。”
而且为了表示对莫斯的谢意,她告诉他自己已经申请到了持枪证,有了最有效的防身武器。
莫斯更觉得她这样无非是欲盖弥彰罢了,于是,就告诉她过两天就是摄影爱好者的聚会,如果她想去玩玩,他很愿意带着她把她介绍给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桑红垂下眼帘,笑了一下,抬头,摊摊手道:
“最近有点忙,不过——也许等几个月,我忙完了手头上的事情,适应了甜水镇的新工作,或许,我会抽出时间去和同样爱好的人聚聚,对于您的盛情,真的很感谢。”
莫斯有些担忧地望着她,看到她身上背着的是和几天前所见到的型号截然不同的相机,最后无奈地转移了话题说:“你还是在用着汤姆借给你的相机吗?”
桑红点头:“虽然很方便,不过,使用过他珍藏的好多机型之后,我还是找到了更趁手更实用的机型,我想问问这里有快速摄影的新闻机吗?”
“有,不过是二手的,性能非常好,本身我是留作自己把玩的,不过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转手让给你,一个摄影师没有属于自己的相机,会很失落的。”
莫斯显然揣测出桑红的心理,显得很慷慨,而且开出了一个远远低于桑红期望的价格,桑红爽快地付了现款,拿到了那台新闻机。
尽管桑红低着头步子很快,而那个性感的开着画廊的学姐扫到她的身影,依然不顾严寒从店里出来和她打招呼,十分熟稔地和她攀谈。
桑红客套几句脱身之后,在经过美林的房屋租赁办公室的时候,再次被邀请进去喝茶。
美林已经知道她压根儿拒绝喝咖啡,干脆地专门为她准备了花茶。
随意地聊了几句近况,美林就问她周末有没有安排。
桑红推说工作忙。
美林告诉她希望她到自己家里参加周末的烧烤聚会,这已经第三次请她周末到自己家里吃饭了,桑红知道再拒绝就显得太不入局了,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美林很善意地告诉桑红:“在甜水镇做一个摄影师压根儿是无法糊口的,虽然这个职业和闲散的生活方式很棒,但我很担忧你和未出生的孩子,因为这里压根儿就没有足够的业务量,一个月一千美元的薪水,连你自己都无法养活。”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桑红对这个慈母一样友善的朋友明朗地笑笑。
“所以,你要想赚到贝贝的奶粉钱,就要扩大社交圈,除了拍摄工作需要的照片之外,你还可以把照片挂在学姐的画廊里让她帮你宣传,还可以给那些业余的摄影爱好着指点技巧,寻找像影楼一样拍摄生活照的赚外快的机会,还可以——”
桑红无奈地打断了她的滔滔不绝的建议,她当然无法说自己压根儿就是一个冒牌的摄影师,技术尚待磨练,她只是客气地再次表示感谢。
美林愣了一下,依然不死心地说服她:
“所以——我希望你能来参加聚会,除了一些有涵养的人之外,我丈夫有好几个优秀的学生也常常到我们家参加聚会,都是和你年龄差不多的同龄人;
一段爱情结束了,可以考虑开始新的情感生活,不能因为受到伤害,就这样一个人形单影只地生活,你现在这样年龄段,遇到任何一个男子,他们都会把你捧在手心里疼的,为什么非要自己一个人来承担那么多的责任呢?”
桑红看着她那真诚得近乎慈爱的眸子,她的心里沉甸甸的,美林想和她成为忘年交,可是,她觉得自己根本就交不起朋友,拥有着太多秘密的过去,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桑红再次地确定了一下聚会的时间,然后礼貌地告辞了。
穿过一条条的新街区,桑红心里想着,甜水镇的人对她真是太友好了,友好到她每次出门,一旦回到公寓就有想逃的冲动——马上打包行李,开着那辆破车代步,飞奔出镇。
但是,她能逃到哪里去呢?
西雅图?波特兰?
那里似乎更有可能遇到从国内出来旅游的熟人——她能肯定,自从她和宋书煜的订婚照频频亮相还有她成为英雄的葬礼,绝对会让她的面孔被很多不相识的人记住。
好了,即便她再逃到一个比甜水镇更加闭塞的山城,和这里生活的情况不会有不同,她依然会遇到更多的友善的问题,关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等等等等。
而且她要是突然违约失踪的话,除了美林会因为她的房租而调查她的银行信誉之外,汤姆克鲁斯绝对会不遗余力地追究她一再违约恶意失踪的缘由。
一个人活着真是无法理解,这样蛛网一样的人际关系,无论到了哪里都无法摆脱。
她只能留在甜水镇,别无选择,还必须努力地适应这个小镇上生活的人的好奇和热情。
因为如果她不能轻松地开始在这里生活,如果她把每一天经历的问题都当做潜在的危险充满戒备和提防的时候,那么用不了多久,她就会成为甜水镇人口中一个怪异的人——一个隐藏秘密的不入局的怪人。
那时候她再试图隐藏起自己,恐怕已经错失良机了。
隐藏的最好的方法是让自己和最普通的人一样,泯然众人,如此而已。
汤姆克鲁斯也对自己的这个敬业的下属十分满意,尤其是她的悟性。
他除了第一周对着她吼出声之外,再也没有对她大声地说过话。
因为即便挑剔如他,暴躁如他,也没有再冲她大声吼叫的底气——
她每一周交上来的照片都能明显地看出进步的痕迹,她对于不同的照相机的技能挖掘得很透彻,很多他没有摸索出来的技能,她都能做出尝试,然后告诉他拍摄出来的效果。
她大概两三天就让他换一种相机试手,交还相机的时候,会把新奇的发现和功能的延伸写出清单或者给他演示。
这让他在惊喜之余,更加乐意把自己珍藏的相机借给她用,当然最初他有过她会携带着珍贵器材潜逃之类的念头,但很快就打消了。
因为桑红用饱满的工作热情告诉她,她对这个爱好的热爱和痴迷程度。
一款相机到了她的手里,仿佛被拆开又重新安装过一样,她好像不仅仅满足于探索相机功能的奥秘,甚至有做修理工的执着,每一个按钮和功能对她来说都不是一个说明书上的空泛的概念,而是一种破解设计者独具匠心的乐趣,她是如此的执着和乐此不疲。
这种钻研的精神让汤姆克鲁斯仰望。
她为了锤炼技巧,甚至能耐着性子把同样的一张照片冲洗出十种以上不同的效果图片,她拿出来的照片越来越上得台面,偶尔还会有让人眼睛一亮的精品。
遇到这样的照片,汤姆克鲁斯总会很热情地帮她分析照片成功的因素,帮着她明确努力的方向。
看着她璞玉一样,一天天地被他雕琢出来,他不知道是该惊诧自己的运气还是该为她的成长庆幸,总之,她的成长似乎是一条肉眼可以看得见的途径,告诉他,他发现了一个摄影天才,假以时日,她一定会大放异彩的。
他的报纸上即便每周刊登一两张她拍摄的照片,可是静下心来观察,他有个敏锐的感觉,她的照片以及配套的解说文字,渐渐成为他主编的报纸上的一角亮色。
汤姆克鲁斯渐渐觉得他开始期待桑红来到报社的日子,这种期待甚至有种隆重的意味。
他觉得这个东方女孩子很神秘。
二十二岁——她的年龄不正是情窦初开,渴望爱情的阶段吗?
为什么他这样英俊多金又有魅力的上司却丝毫都没有吸引住她的兴趣?
在他看来,他甚至没有自己递给她的一款款相机藏品富有吸引力,她的视线触及到相机的亮度和光彩,灿烂得让他嫉妒。
他甚至生出一种古怪的念头,他孜孜不倦地收藏的那么多的藏品,难道都是为了等着这个神秘的东方女孩来实践藏品的意义?
而且当初那个初来甜水镇的面色憔悴,精神萎靡的瘦弱的女孩子,在他的面前一天天水蜜桃一样地丰腴饱满起来,她的面颊一天比一天丰润,白里透红,让他常常看得移不开目光;她的眸光一天比一天澄澈,顾盼生辉的模样比他看过的最妩媚的女人都勾人;她的笑容也一天比一天让他沉迷。
她和任何一个蓄意围拢在他周围的女人都不一样,他也猜测过她是不是在和他玩欲擒故纵的把戏,她那水波潋滟的黑漆漆的眸子一定也为某个男子柔情似水过,她那一低头的温柔,常常引诱着他的视线,让他渴望勾起她的下巴探究她心底的秘密。
但是她恪守着职业女性的准则,自从第一次去他家里看过他的藏品之后,她再也没有上过他的门,而办公室内的交流,全都是围绕着摄影展开的。
某次在她兴奋地给他展示解说相机的某一功能的时候,他的双手情不自禁地从身后陇上了她纤弱的腰肢,出乎意料,她的骨骼纤细、柔软异常,让他热血沸腾。
她只是身体僵硬了一下,红晕一点点地上升,然后她侧脸瞄了他一眼,他就觉得脸皮骚热,索性厚着脸皮固执地收紧了双臂。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看那脸上的晕色已经一点点地散去。
她恢复常态后只是转动小脑袋对着他粲然一笑,在他想入非非地妄想一亲芳泽的时候,她的小手竟然变得老虎钳一样,生生地把他紧紧合拢的双臂掰开了,还捏得他的手腕痛了好几天。
当然他的惨叫不过是换来了她的抿唇一笑而已。
让他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小女人的脸上竟然没有被唐突的羞恼,没有被性骚扰的过激反应,只是很淡淡地告诉他:
“我敬你如师,亲你如友,我们是志同道合的要把报纸做好的伙伴,下不为例!”
这是汤姆克鲁斯第一次遇到来自异性的冷遇。
爱之求索 271章 书店奇遇
羞恼之余,汤姆克鲁斯很快冷静下来:“对不起,我保证下不为例!”
他很绅士,在情事上从来都没有强迫女人的念头,立刻很认真地为自己的失态道歉。
表示很高兴和她保持长久的工作伙伴关系,因为遇到像她这样一个敬业的、把私生活和事业分得很清楚的女人,他觉得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是啊,把这样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变成一个性伙伴,当肉体的吸引力消逝的时候,关系就难以维持了,他曾经经历过数不过来数目的床伴,其实,连他自己都很困惑,他为什么就身不由己地把手放到了她的腰上。
他抬起胳膊仔细看看自己的手腕,疑惑地看看桑红,她的手已经放到了口袋里:“你刚才——刚才用什么拉开了我的胳膊?”
桑红看他轻轻按压腕子的动作,知道他可能很痛,当即就把抄在口袋里的双手伸出来,对他做了捏的动作。
他活动两下手腕,觉得那种真实的痛感,绝对应该是一种神秘的防狼工具什么的带来的效果,她那细白纤柔的小手,如果是在他的手腕上抓下两道血痕完全有可能,钳住他的手腕然后生生地用蛮力拉开,那简直是神话。
汤姆克鲁斯眨巴眨巴澄碧的蓝眸,视线聚集在她的手上片刻,又抬头不可置信地问:
“真的?你真的——是用你的——额——你的手掰开了我的手臂?太不可思议了,黄,你是不是会传说中的神秘的东方功夫?”
桑红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沉稳暴露的男子脸上露出孩子一般的好奇神色,当即失笑地摇摇头:
“我不过是手劲儿大了一点点而已。”
“不,刚才——你一定是借用了什么道具,要不,你再给我演示一下。”汤姆克鲁斯无法相信。
“怎么演示?还用你的手腕吗?”桑红促狭地笑着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副很乐意的模样。
汤姆克鲁斯连忙甩甩自己的手臂,眼神犹豫:“额——你真的有那么大的力气?”
桑红目光从他的手上移到了桌上的那个精美的瓷咖啡杯上。
后者顺着她的视线,挑了一下眉头,这是他最喜欢的咖啡杯,她那什么眼神,难道她觉得她能用那纤细的小爪子把咖啡杯捏碎?
简直是笑话嘛!
他挑衅一般仰头把那咖啡杯里的咖啡一饮而尽,把空空的瓷杯子向着她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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