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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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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山苦笑,语气沉静而萧瑟:“你不要忘了,是你说的,现在的重明,已经不是从前那个重明了。”
  苏夕言垂眸,不敢看重山的眼。
  “他,是第四十一代青尊,归云中。”
  苏夕言面色一僵,缓缓点头。
  重山不再看她,扯了苏夕言的胳膊继续往前行去:“好了,走吧。”
  ————
  云墟城,共建东西南北四门。
  西门正江湖豪杰聚集,呼朋唤友,整装待发,要往沙关迎击异族。南门为云墟正门,除非特殊,平素紧闭不开。平日来往大多自东门出入,云墟重兵把守之地。
  剩下,北门。
  绿树成荫,曲径通幽。
  玄寂宫脚下,最安宁,最与世无争之处。
  一道纤细娇小的身影,裹在粗布斗篷之中,自北门城墙隐蔽处魅影般出现,独自前行。
  左顾右盼,步履急而稳,显然对周遭环境极为熟悉。
  遥遥传来群情呼号之声,充耳不闻。
  直到北门附近,停下脚步,躲于暗处。
  紧闭的北门前,竟是全无防守之人。
  来人轻轻“咦”了一声。
  女子的声线。
  声音却是粗哑了。
  抬头看了看日头,算了算时辰。
  定了定神,女子左右探看,现出身形,往北门快步行去。
  立于厚重门栓前,女子自斗篷中探手。
  越是探手,越是露出黯哑发黄的肌肤,和瘦弱许多的手臂。
  指节尖削,未愈的伤痕,原本修剪整齐的长长指甲,都崩断了两只,伤口隐隐渗血,显然连医药都不曾得。
  抬手缓慢,似有千斤重,终是一个猛力,抓在门栓之上。
  ——却没能触碰。
  即将触碰门栓刹那,一道威严醇厚的嗓音,叫女子浑身抖了抖,僵在当下。
  “守卫们都被调离了。却不是被唐持的人引走的,而是我。”
  威严醇厚,却也无比熟悉。
  不知不觉,已逼近身后。
  话语落地,好一会儿,女子深吸一口气,却无法抑制浑身的轻颤。
  “数日不见,你瘦了。”身后站定的男人却叹了一口气,“受苦了。”
  女子终于忍无可忍般霍然转身。
  帽檐顺势滑落,露出一张杏眼削腮,甚为美貌的脸。
  原本,该是这样的。
  该是要近瞧,才能瞧出眼角因常年脂粉,而比平常妇人深了许多的笑纹。此刻却是一眼便瞧得清了。
  该是常年带笑,笑得比任何人都美,装得比任何人都善的面容。此刻却是明明白白的怒,赤赤裸裸的恨。
  “要杀就杀,你这个伪君子!”方雪娥全无顾忌地唾了一口,看着眼前男子,和男子身后列阵而待的云墟武尊一脉弟子,尖厉冷笑,“凌、峰!”
  ————
  飞松的脸又黑了。
  他想,他的预感是真没错的。
  打从第一回碰面起,飞松就在心里头认定,不是付云中这个人脑子有病,就是他跟着这个人,迟早也会得病。
  进了地道,一路七拐八弯都不知走到了哪个方位,最终确定,他竟然真信了付云中,不是病了,就是傻了。
  可在他病死或傻死之前,他就要被臭死了。
  奇臭难忍。还是每个活人都心知肚明是何种奇臭的臭。
  还能有什么。
  屎尿粪坑!
  包围了飞松两人,四面八方,都是这种臭!
  虽然身边暗道不一定是脏的——云墟城果真有钱,一路在暗道壁上装了两排夜明珠,硬是叫乌漆抹黑的地方有了光亮——可谁敢伸手去摸啊!
  一摸,一手的屎尿咋办?!
  更可气的是——没路了!
  前面光板板,暗道尽头!
  对着夜明珠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见付云中留下的字条后面还有何提示。
  飞松也知道,肯定有什么机关,能让他安全地走出去,可也不知外头的粪坑是什么时候造的,若是后人不小心造在了暗道出口处,一旦他出去……
  在被当头淋一身屎尿好,还是直接栽进粪坑好之间犹豫了会儿,飞松的脸更黑了。
  啧声,咬牙。
  “去他的!跟着付云中就知道没好事!老子认了!!”
  撒气一声,飞松两眼一抹黑,准备迎接一头屎尿,抬手拍向暗道壁。
  不拍还好,一拍吓倒,也不知拍到了哪块砖,忽而机关咕咕作响,暗道天花板突地掉下一块!
  随之哗哗水声大作!
  飞松和身后年轻人都吓得抱头蹲地。
  水,却没淋到头。
  更没有屎尿。
  虽然屎尿味随之更重了。
  随之而来的,还有新鲜的空气,和灿烂的阳光。
  飞松心跳通通,睁了一只眼。
  顺着斗圆的光线,往上一瞧。
  “……啊!”
  忍不住惊呼一声。
  头上的不是粪坑。虽然也在粪坑边上。
  是水缸!
  日头下明显的水痕。水却随着机关,被挪移而出的台阶引流了个干净。
  为水缸底下,暗道中的两人留下了一条明白洁净的道!
  飞松听了听,周遭无人。
  走出地道,爬出水缸。
  还真是茅坑边上。却亦因此,加之绿树荫蔽,无人会盯着这儿瞧,哪怕凭空多出了两个大活人。
  飞松感慨云墟暗道设计之精巧,再仔细看了看周遭。
  一时恍然。
  竟是云墟西门城阙下!
  不出数十步,便是云墟西门!
  再出去,过了沙关,是茫茫沙漠,他的故乡。
  抑或,苍苍天下,任他闯荡!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一章

  飞松抑制不住心潮澎湃。
  他想,付云中,竟是要送他走的。
  可是,他能去哪儿呢。
  故乡狼虎相伺,天下举目无亲。
  再次举起付云中留在锦囊中的纸笺,正面反面,顺看倒看,再无一字。
  飞松眉头紧蹙,目光迥然。
  他自然听得见西门内外,汇聚的武林人士们此起彼伏的话语声,叫唤声。若要趁隙出城,没有更好的机会了。
  这就是付云中给他的机会。可是,他能抓住这个机会吗?
  就算抓得住,然后呢?
  此时做下的决定,日后便能不悔吗?
  飞松吞了吞口水。
  目光直直往前,落在守在西门口,一脸正肃,紧盯众人,绝不容许任何危乱之事发生的重山身上。
  连身后说不了话的年轻人都担忧得拉了拉飞松袖子。
  飞松回头,颔首示意,握了握拳。
  方要抬步,忽想起什么,愣了愣,举了依照付云中所示,一路攥在手里带出密道的花枝。
  对着外头日光,才能瞧清,其中一片花瓣上,竟然还写了一个字:“笑”。
  重山站在这西门,其实也没过一会儿。苏夕言并肩站在一旁,与他一道守候。
  两人拿了锦囊,却都不知是何时机,遇见何人,才可打开。
  重山正盯紧众人,忽瞧见一道年轻身影自另一侧行来。
  看去,也愣了愣。
  行来的云墟低阶弟子,十六七岁,面容尚未长成却早露英挺,外族人形貌,衣发稍不整,手里还紧篡着一枝夏日里难得一见的盛开花朵。
  虽不熟悉,重山还是认得这年轻人的脸的,何况苏夕言站边上提点了一句:“云墟名飞松,实为吐蕃小王子维松,与重明关系不错。”
  苏夕言声音极轻。对这两人来说,哪怕不发出声音,但只气声,足矣。
  重山点头,明白时机已至,当即打开塞入腰间的锦囊。
  取出纸笺,摊开。
  显然是付云中的字迹。
  重山看着,上下再看一遍。
  眉头拧起。
  看向飞松,上下再看一遍。
  飞松被看得笑容都僵了,卯足劲儿继续走,继续笑,直到停在重山和苏夕言跟前。
  重山一脸吃到苍蝇的表情,道:“唔……行了,就你了。”
  苏夕言都好奇了,探头,往重山手中纸笺一瞧。
  这一瞧,噗嗤就笑了。
  也跟着看一遍字迹,看一遍飞松。
  飞松被看得发毛,还是努力哈哈哈哈。
  纸笺上,第一行写:见此人,放行。
  第二行写:头上有泥巴,手里一枝花,笑得像傻瓜。
  三条全中,尤其第三条。
  飞松看着此时隔着面纱,都笑得叫人看得呆了去的苏夕言,笑得更傻了。
  重山不大高兴地咳了一声,飞松当即会意,垂眸,不敢吱声。
  重山看了眼飞松身后紧跟着的唯一一个年轻人,和年轻人背上显然匆忙收整的简易行囊,略皱眉,想说什么,还是改口道:“……你,出城后打算何处去?”
  飞松目光微黯,迟疑了会儿,吸一口气:“我,还是要回去见我母妃。”
  苏夕言身形一动,却没说话。
  重山点头:“是,割舍不下。”
  飞松笑:“这世上,除了我母亲,就没有其他任何真正关心我,作为我这个人的死活的,谓亲人了。其实我想,我母亲,怕倒是希望我能远走他乡,得个自由的身吧。可若我走了,我母亲失了依凭,又会遭遇什么?”
  重山与苏夕言一怔,无言。
  飞松的笑容却是格外轻松的:“从密道出来,见着阳光的一刹那,虽然混了些不大好闻的气味,但我突然明白了。我想,只有故乡,才是我想要回归,也终会回归之处。只有回到那儿,我才能真正作为我这个人活下去,去做我这个人应该做的事。没准儿,就能做几件我这个人,真正想要做的事。”
  苏夕言微笑,重山的眉头也松了。
  “我想,付云中没有留下任何指示,就是要我自己选。我已经选好了。虽然也不知道是对是错。哪怕我现在可说一无所有。”飞松面容略带疲倦,对着洒进城门的日光,更显温暖,“可你们瞧,我这不是从茅坑里爬出来了么。只有努力从茅坑里爬出来,才能晒到日头,不是么。”
  两人看着年轻人,连重山都缓缓笑了。
  忽听见什么,飞松的目光转向沙关方向。
  重山早一步回眸,苏夕言已轻声一唤。
  烟尘滚滚,人马隐约。
  遥遥沙漠腹地,再次蹿出一股异族军队,弯刀映日,霍霍厉芒,亦朝沙关而来!
  重山当即转身,三步两步跨上石阶,登上城楼。
  飞松与苏夕言回神,紧随其后。
  云墟地处红石峡巅,视野广阔,登上楼头,更是举目千里。
  重山眉目凝重。
  苏夕言轻吸一口气:“怎会……是吐蕃增兵吗?是要撕毁与唐持的协定,真打算攻入沙关吗?”
  城楼下,西门守们及停留西门的武林豪杰亦发现了异动,一时躁动。
  重山眉心忽一跳:“不对!”
  苏夕言看向重山。
  “论恐热的军马亦惊了。来的不是他的人。”说着,重山却看向飞松。
  而怔怔盯着第二波军马靠近的飞松,好一会儿,目光大闪,回头盯着重山惊道:“……真是他们!是大妃的军马!!”
  重山和苏夕言跟着一惊。
  吐蕃,大妃。
  十七年前,吐蕃朗达玛赞普被刺杀,震惊了拉萨和吐蕃各地。朗达玛有两名妃子,小妃子蔡邦萨正有身孕,不久生下一名小王子,取名“维松”,意为“光护”。
  大妃纳朗萨,娘家是吐蕃最具权势的纳朗家族,见小妃子怀孕,便装做怀孕,于维松出生之时从外买来一个小男孩,向王族大臣们宣称自己所生,取名“仁丹”,意为“母坚”。
  自此,吐蕃王室内分离成两派,各自支持朗达玛两位年幼王子仁丹和维松来继承赞普位。于是发生内战,一发不可收拾,随之爆发平民起义,吐蕃王朝从此分崩离析。如今,仁丹一派已占据拉萨地区,维松一派一路退居山南一隅。
  飞松口中所说“大妃”,便是纳朗萨。
  飞松看回远方,不住呢喃:“大妃的军马怎会来?仁丹呢?来了多少人,是来抓我的吗,还是来找论恐热麻烦的,还是要攻入沙关……”
  忽感受到来自肩头的重量和温度,飞松停了微颤和呢喃,回头,看向将手掌拍在他肩上的重山。
  “放心。”重山语气平和,不算完全确信,亦不至于多少怀疑,“纳朗萨的人,大略是重明招来的。”
  飞松瞠目结舌。
  苏夕言眸光一亮,顿时了然:“怪不得见着灰背好几次往沙漠腹地飞去!竟是联络上了纳朗萨!”
  纳朗萨。
  沙原深处,那一位尊贵的女人。
  闻言,飞松想了想,也道:“我懂了!付云中找来纳朗萨,是为了逼退论恐热!”
  重山点头:“论恐热此次与唐持合谋前来,只是幌子,并不是真为了攻破沙关,再加他顾忌唐持,为防意外,灵活调度,人手不会太多。此刻,本就占据大部疆土,人强马壮的纳朗萨一派突然杀到,自后头围攻,论恐热不会逗留太久的……瞧,论恐热已经重列阵型,准备往东侧撤离了。”
  “横扫沙原,都寻不到论恐热,这回云墟城主动联络,论恐热势单力薄,被纳朗萨逮个正着,纳朗萨自是很乐意的。而唐持既然招惹了论恐热,必防备着论恐热趁机真杀入沙关,早布下兵力。纳朗萨有识有谋,看透玄机,只是来捞个便宜,必不会冒着腹背受敌的危险强攻沙关,所以我们不必担心沙关沦陷了。”苏夕言说着,看向飞松,“只是,若论恐热的力量被纳朗萨削弱,甚至,论恐热本人,作为支持你的最大拥护者,被纳朗萨杀害,对目前的你,却是没有好处的。”
  飞松沉吟,点头,抬眸时目光坚定:“我明白。”
  “好了。”重山再次拍了拍飞松的肩,“你该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二章

  凌峰看着面前发髻不整,眼窝凹陷,目光狠厉的方雪娥,没有发怒,没有嘲笑,没有刁难,反是松下眉头,静静地笑了笑。
  连他自己也讶异。
  瞧着面前如今面色枯黄,曾经爱恨交织的女子,竟是出奇地平静。
  经历起落,跨过生死,或真是如他不再那么浓黑了的须发一般,解脱了一层枷锁,放下了一腔愤懑,躯壳都洗去了一层颜色。
  凌峰不但讶异自己的心态,更是讶异方雪娥的身形。
  瘦了。瘦太多了。更要紧的是,遮在斗篷底下的腰身,太细了。
  哪怕原本方雪娥便是身形窈窕,但此时隐约露出的腰线,让男人无由,也无比确定,方雪娥的身孕,没了。
  男人的孩子,没了。
  凌峰不知为何,原本纠结于心,怨愤于心,悔恨于心的这个孩子,没了,不知该说是轻松了,还是失落了。
  他却更明白,这并不是件足以讶异的事情。
  当日,方雪娥是被京城的人带走的。
  京城的人。大半是张泽之妻,刘氏的亲系。
  方雪娥会遭到何种待遇,她本人亦一清二楚,当日才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惜曝光身孕,恳求凌峰相救。
  而今的方雪娥,没了的不但是一个孩子,不但是本就舍弃得七七八八的自尊、自爱、贞洁,更是连命都只剩半条了。
  “唐持应允了你什么。”半晌,凌峰才道了这么一句。
  方雪娥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挑眉道:“需要么?我就是恨!恨这座城!恨你们所有人!葬送了我的青春,我的天真,我的家——还有我的孩子!!”
  说着,方雪娥上下打量凌峰与以往无二的华服玉饰,忽哼笑得格外放肆而尖锐,肩膀都一下一下地颤:“哟,可我最恨的人,这会儿穿得光鲜亮丽,莫不是又和新晋青尊言归于好了?你才是!得了付云中什么好处!”
  凌峰不答。
  方雪娥,这便算是承认了,也印证了他的猜想。
  能自京城来人手中截下方雪娥,还能巧施手段,一路护送方雪娥潜回云墟城的,也只剩下灵州大都督府长史、朔方节度使,唐持了。
  会选中方雪娥,不但因了北门幽静,本就是方雪娥私通款曲,暗自往来之处,格外了解,更因无人料想得到,被押往长安的女人,又回来了。
  唐持与方雪娥的约定是什么,并不重要。唐持叫方雪娥做的事,一目了然。
  凌峰回眸,目光掠过方雪娥肩膀,静静落在云墟北门,古朴厚重的门栓上。
  只需,用一点力。
  一托,一抓,一顶。
  凌峰的目光忽而深邃。
  早已埋布在外的唐持人马,立时一拥而上。夺取云墟,不过数个时辰之间。
  但若他不。
  他有什么理由是,又有什么理由不。
  凌峰的目光却转而更深。
  付云中,却叫他来。
  不但叫他来,更是在交予北门门守及支援北门的云墟弟子们的锦囊内,放入一张字条,简单明了,潦草一字:“撤”。
  众弟子们一见凌峰出现,错愕当下,直觉时机已到,打开锦囊,顺理成章。
  凌峰想,付云中,真的让他选。
  这一整座城。这一整座城里的人。
  他有多爱。她有多恨。
  爱恨之后,他与她想要的,又究竟是什么?
  茫然想起那一日,晚来风密室中,付云中继续呆呆傻傻般凝视着空无一物的墙壁,唇角勾起:道,我会让你看到,我全部的力量。
  此刻的凌峰,终于有些明白了。
  付云中的力量。
  不论是不是历代青尊留下的人,都甘心追随他的力量。
  却并不是付云中这个人的力量。
  而是一个个的他们,自己的力量。
  心的力量。
  ——名为“自由”的力量!
  凌峰忽而心潮澎湃。
  忍不住也哼笑了一声。
  与方雪娥的哼笑像极,却也不像极。
  瞧得方雪娥亦一愣。
  对。方雪娥。
  付云中选了凌峰来此,便是为了对付这个方雪娥。
  虽然其实只要付云中愿意,随便一个会些武艺的,都能要了方雪娥的命。
  凌峰此时,却是无比感激,付云中给了他这么个机会。
  决定云墟生死的机会,也是再见一次方雪娥的机会。
  凌峰抬手,向着方雪娥伸去,开口,莫名其妙道了句:“随我走吧。”
  方雪娥瞪大双眼,一时愣神,继而哈哈大笑,眼泪都要笑出来,一掌拍开凌峰的手,满是讥嘲地恨声一句:“凭什么跟着你走!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我们还能回得去吗?!呸!”
  凌峰摇头,道:“不是跟着我走。”
  方雪娥轻喘气,凝眉。
  凌峰笑了,再次将手伸向方雪娥身前:“是跟着你走。”
  方雪娥怔住。
  一辈子面相威严,气沉山河的男子,露出了一辈子不曾有的平和笑容。
  未曾有过的温暖,无谓,一世云轻。
  照旧如故的沉稳,气魄,一字千金。
  凌峰静静看着方雪娥,道:“我带你,回故乡。”
  故乡。
  一个人,没有了青春,没有了天真,没有了孩子,没有了家——她还有故乡。
  她的故乡,在哪儿呢。
  方雪娥愣愣地想。
  比云墟,比长安更南,走上几个月,才能到达的秦岭脚下,小山村。
  开着什么花,种着什么树,结着什么果。
  幼时怜她自小丧母,家境穷困,又爱她排行最小,伶俐漂亮,为她做过棉衣,纳过鞋底的邻家阿婆,忌日将至,不知还认不认得是哪个坟头。
  “故乡!谁,要跟你回故乡……故、乡……”
  方雪娥咬牙切齿的声音,逐渐低沉。
  渐次沉浸回忆之中,染上哽咽与凄怆。
  凌峰的目光亦是同样的。
  他也不知如何选择。随口一般,竟说出了那一句。
  又岂不是呢。无心之处,才是真心。
  他与她之间,爱恨也罢,情仇也罢,终是回不去一处,也走不到一处的。
  但走不到一处,不代表不能继续同行一路。
  一世繁华落尽,竟还有一处,足以放下一切,并肩携手,安然归去。
  凌峰一直不曾放下的手,更抬起一些。
  方雪娥,终于抬手。
  却不是搭在凌峰的手上。
  而是眸中闪泪,抬手顺发。
  哪怕枯黄,哪怕瘦弱。
  理顺发丝,整理衣衫,才终于聘聘婷婷,握住了凌峰的手。
  年华不复的美艳一笑,绰绰有余的风情万种。
  “嗯。向南。”
  ————
  瞧着飞松与随从毅然而去的背影,重山与苏夕言立在西门前遥遥看着,都不禁有些愣神了。
  换了一身衣衫,混在一道出城,往沙关而去的武林人士之中,无人察觉。
  远去的人自然不是单枪匹马的。付云中大略是趁着武林群豪进城时,已在西门外备好了马匹人手,就等着重山为飞松开城门,放行。
  付云中的用意,重山与苏夕言都不难明白。
  飞松的身份,按云墟城这官不官私不私的立场,分外棘手。若移送官府,不但会引来吐蕃对云墟的直接敌意,也相当于是将飞松这孩子送到了唐王的邢架之上。更何况,唐持若真要冠冕堂皇进攻云墟,必要借了抓捕飞松之名,这般,也是塞了唐持的口。
  相比而言,放走飞松,云墟只不过是少了个不好使用的筹码,还能借着吐蕃犯境,唐持逼城的理由。没准儿,更能给唐持脑袋上扣个黑锅,道是被唐持带走,却没了下文,唐持更不敢向唐王提起飞松这号人了。
  人影马蹄随着烟尘而去,重山收回目光,看向苏夕言:“咱们也该走了。”
  苏夕言一愣,随着重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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