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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染天下作者:寒梅墨香-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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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来这套啊,我们江湖人不爱这么文邹邹的。我也不冲别的,谁让那时候,织染小公子爷一副你要死了,他也不活了的模样,怪吓人的啊。你有这样的情儿,也算是不错了,我也欠他一条命,就帮他了。他不在吗?”
  “仙人也不知道他在哪吗?”
  轩辕圣有些着急,他不是织染的朋友吗?织染没有投奔他?
  “我刚从大漠出来,手边缺钱,谁知道他去哪了?怎么,你们吵架了?那个死小子喜欢你,一定不会离开你的,那时候,他心如死灰的神情和你一模一样,我相信,只要你前脚死,他马上就跟随。就连生死都要陪同的人,他怎么舍得离开你呢。”
  还是没有消息,轩辕圣有些泄气,织染到底去哪了?
  “给仙人准备一千两黄金,仙人,如果您需要什么帮助,只要说一声,轩辕家一定鼎力相助。”
  鬼毒老人非常满意,轩辕圣是个上道得人,知道怎么宾主同欢。
  “看在那小子的份上,看在你的慷慨大方的份上,我给你诊诊脉吧,你的气色很不好啊。虽然我一直都是给人下毒的,但我也会一点医术,不要小看我了。”
  轩辕圣尽量不把失落的表情表现出来,伸出手,他没病,只是相思欲狂,他就算是得病,也只是相思病,这种病让他痛不欲生。
  鬼毒老人仔细打量他的面容,看了很久,笑出来。
  “还真不是病,是蛊毒。想必,这毒也是那小子下的吧,他可真是狠了心了啊,做的够狠绝啊。就说他是一条毒蛇,果然不错,让他拜我为师吧,他还不愿意呢,他这种心狠手辣的人,不做我弟子,真是遗憾了。”
  




第六十章思之如狂

  第六十章思之如狂
  所有人都一愣,轩辕圣更是吃惊,他以为他心口的疼痛,就是心病,因为思念织染才会引起的疼痛。难道这其中还另有隐情?
  鬼毒老人哈哈大笑,摸着山羊胡,笑得得意。
  “他给你下了一种蛊毒,这种蛊毒名字叫做,思之如狂。顾名思义,就是要折磨而思念的人。这也是一种情毒,他用了苗疆的一些养蛊办法,养了一些可爱的小东西,趁你不备的时候,放到你的身体里,同时也在他的身体里下毒,这样,就算是他离开你,只要你想念他,就会疼痛难忍,那也是因为你身体内的那些蛊毒在思念在他身上的另一半,和你一样痛苦,才会不断的翻滚身体,嗜咬你的心脏。这种蛊毒,没得解,只有你们到一起了,你们身上的蛊毒也就团聚了,才会安分。
  这也是在考验你们之间的感情,只要对他不是绝情,必然会思念,一旦思念就会引发疼痛,唯有找回他,你的疼痛也就消失了,你的思念也就结束了。就这么简单。那个小子心思缜密,大概他是怕你在你们分开之后你对他恩断义绝,他才会想用这种办法拴住你,得不到你的话,也不会让你好过,痛不欲生吧,那就找回他吧。”
  轩辕圣现在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高兴了,织染到现在也没有放弃爱他,这对他来说,是一件最好的喜讯。
  “仙人也解不了吗?”
  老管家实在不忍心看着轩辕圣疼痛起来的模样,忍不住询问。
  “无解,无解啊,这可是情毒,都说相思病没药医,这就是活脱脱得相思病。”
  天下间谁能解得了相思病?没有人啊。
  “这么说,他身上的蛊毒也活着?也就是说,他也没死了?”
  “是啊,这蛊毒是一对的,只要对方一死,这只也不会活下去,只要那小子活着,身上的蛊毒也活着。只要你身体里的蛊毒活着,每次你思念他,他都会让你心口疼痛,这就说明,他还活着,活的还不错。”
  织染还活着,这是天大的喜事,轩辕圣更加高兴了,他活着最好,最好了。
  “要想不疼了,就去找回他。何必这么折磨你们自己呢,在难以解决的事情都大不过生死,就连生死你们都要相随了,何必还在乎什么误会啊。各自退一步不就好了吗?”
  真是看不开事情,当局者迷吧,放着大好的时光不在一起恩爱,还要记恨那些无所谓的,难道真的要等到黄泉路上再见面了,那一切都完了。
  “对,对,您说得对,各自退一步,我和他也就不在这个样子了。只要寻回他,我和他必定好好生活。您说的,就连生死我们都要在一起,还在乎什么呢?苦苦揪着对方的错处有什么用,放着大好时光不恩爱,那真是虚度光阴了。我和他已经分开太长的时间,生命禁不起蹉跎,往后的几十年,我们不能生活在仇恨里,还是忘记以前,这是我们最好的结局。”
  轩辕圣一拍桌子,茅塞顿开,何必揪着以前不放?以前的事情无关对错,他们都是太精心算计,才会如此,那就做一次傻瓜吧,只要他在身边,那不就行了吗?
  很早就知道,今生有织染,足矣。那就圆满一点吧,留在他的身边,一生相守。
  各自退一步,让他们圆满。
  鬼毒老人拿着金子,乐呵呵的走了。有些事情,是那些经历了很多事情的老人才会看得懂,这些小年轻,还是太稚嫩,难道真的要在他们七老八十了,才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负了一个爱我的人。那时候才最悲哀。
  何不看开,何不看淡,何不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人啊,还是善待自己吧,宽容一点,包容一些,才会得到更多意外之喜。
  轩辕圣摸着心口,似乎他能摸到那个情蛊一样,这是织染留给他的记忆,这个小东西,不管到什么时候,他都能留一手,也幸好他留了一手,才会思念他如此。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风飞偏偏兮,四海求凰。
  他的那个骄傲的小东西离开了,他就算是走遍各地,也要找回他。
  加大搜索范围,人力,三天之后,就得到织染现在的确是地址。
  他进了草原?怪不得在中原寻找遍了,还是没有他的踪迹。
  天还没有亮,轩辕圣带人,骑上快马,就直奔北方。那个现在风景正是优美,草壮羊肥,天高云淡,气候宜人的天上人间。
  从他们分别,有多长时间了?轩辕圣没有算计过,只知道,每分开一天就像是一年一样漫长,想见到他的念头这些天来越来越重,越是接近北方,他心口就越疼。体内的蛊毒似乎也不耐烦了,只要他一想念起织染,疼痛就会加倍。
  他想过无数个他们见面的场面,也许会有硕的巨剑横档,也许会有吴柳在他面前,紧紧护着织染,不让他靠近,也许会有很多人搁在他们之间,也许织染看见他回头也不会的离开。
  他以为他会发费很多的心思,很多的守候,才能用真心打动织染,换回他。
  他以为,织染伤得很重,他们再次见面,织染还会在病床上下不来。
  在他再次看到织染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场面。
  那是一个草原大集,有很多羊贩子牛贩子,很多的牛羊,他们争论这价钱,还有很多妙龄蒙古少女,在集市上挑选着胭脂水粉,花色布匹。
  织染还是身穿一件鲜红的衣服,但那件衣服的红色不再像是鲜血染成的颜色,而变的有些喜气,只是没有老老实实的穿在身上,而是一边的衣襟别再腰间,他背后有一群马匹,笑的俊朗开心,大声吆喝着,身边是吴柳,还有一个身穿蒙古衣服的俊秀小伙,都含着笑容,看着织染吆喝着。
  “来哦。来哦,我的马匹可是千里马,是野马王,错过就可惜了哦。”
  轩辕圣站在不远处,看着织染很有精神,思念的人就在眼前,他反倒是有些举步不前,不敢再走几步,到他的面前,对他说他想他。
  他还有什么资格,现在的织染,似乎活的更加开心,他们之间的伤痛,早就消失了吧,就连他这个人,织染也忘记了吧,他不敢上前,他不敢面对织染冷漠的眼睛,在看见织染现在这模样,他更是不敢靠近他了。
  织染还是那个织染,他依旧神灵活现,他模样还是那么俊美,几个月的时间,没有给他留下什么痕迹,他那时候气息奄奄,现在看来倒是身体非常好。
  只是,只是,那满头的白发为了什么?他的头发,为什么变成了雪白色?
  这几个月的分离,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何好好的头发,就全白了。他才二十几岁,为何会满头银丝?难道,织染因为他那一剑受伤太严重才会造成的吗?他的剑上没有淬毒,他的银发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定和他脱不了关系的,好好的一个织染,竟然被他逼到如此境地,他现在还有何脸面再见他一面。
  他伤了织染的身体,他还把织染毁了,如果,他早一点看开,织染也不会深受重伤还远走他乡。
  是他的错,织染,现在,一句对不起,能挽回我们之间的感情吗?
  “就您这个小身板,能抓到野马王?笑掉大牙了啊。”
  前边有人围住织染,摸着他身后的纯黑色马匹,不相信这是野马王。
  “这话说得,我是抓不了,可我有帮手啊,您没看见我的仆人可背着巨剑吗?他可是武功高手,多难办的事情他都能做到。再说了,野马也有情动的时候不是?我找一个漂亮的母马,不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吗?”
  “恩,恩,好办法啊,这匹马是不错,毛色纯良,但是一口价五百两银子,真的是有些贵啊。”
  织染拍着胸脯,用力有些过猛,咳嗽出来。吴柳赶紧上前倒出一杯热茶,那个身穿蒙袍的小伙子上前给他拍着后背,帮他顺气。
  “您不去打听一下,我的价钱是不是童叟无欺。咱们草原汉子绝对实成,一分钱一分货。你要是觉得价钱高,您可以看看我其他的马啊。再说了,我有一大家子要养活,不赚钱,我们一家子喝西北风啊。”
  “公子爷,我,我昨天也赚了不少钱。”
  那个身穿蒙服的小伙子低低的开口。织染一巴掌把他推到一边。
  “你那几个子儿,还是留着给你娶媳妇儿。小爷我想吃烤羊腿了,今天一定吃到。就靠着马卖钱,我们大吃一顿呢。”
  “这么说,我这些天做的饭菜,小爷您不喜欢吃了?那好,从今天起,我不做饭了。”
  吴柳收回茶杯,有些不高兴的样子。
  “柳儿,我们要住最好的帐篷,睡最美的草原美女,成为草原上最大的马贩子,别在这捣乱啊。硕,都怪你,抓的马都不纯,你还说是你用了十天抓到的野马王,狗屁啊,遇上不识货的,他就是一头驴的价钱。”
  野马嘶吼着,野驴?
  “这是野马,不是野驴。驴和马都分不清,你还做什么生意啊。”
  硕实在听不下去了,大吼一声,吓得那个要买马的人撒腿就跑。
  织染晃着头,那顺滑的银白色头发也跟着晃动,轩辕圣的心也跟着晃动。
  “我今天不吃到烤羊腿,我就烤了这匹马。”
  “公子爷,我们要用这匹马卖钱啊。”
  “那我就考虑卖人,先把清笛卖了吧,你年纪小,长的也俊,会买一个好价钱。”
  清笛都快哭了,为什么会轮到卖他?他会赚钱的,他的缂丝很能卖钱,虽然慢工出细活。
  “卖人吗?这倒要好好听听,这个人怎么卖啊。”
  一个一身契丹打扮的人站在他们面前,指指清笛,清笛回头一看,吓得嗖的一声缩回吴柳的背后,这个人就像是小塔一样,整个人都在他的阴影下了,帽子上的蓝宝石,倒是很漂亮。
  “价钱公道的话,我会卖人。”
  织染才不管是不是人贩子,他今天一定要吃到烤羊腿,那沾满了蜂蜜,烤的流油的,一口咬下去香喷喷的,再喝一口草原的烈酒,那感觉,爽的让他忘乎所以。
  “你穷到那个份上了吗?”
  清笛抓着吴柳得衣襟,到最后,最善良的还是吴柳,公子爷早就原形毕露了,为了吃的就把生死跟随他的人都卖了,当初他到底是为什么迷上这位狠心得主儿。
  “一辈子的真心呵护,视若掌上珍宝一样的疼爱,一辈子不让他受委屈,给他最好的生活和和你能站在一起的身份。我就把他卖给你。”
  织染看着他帽子上的蓝宝石,还有他湛蓝的眼睛,有着硬朗的男人气概,这样的契丹人,一定不是凡物。
  契丹人笑出来。
  “价钱合理,但要买到他还需要他的真心不是?价钱就先定下来,货品,他日我再来取。”
  那个契丹人看着藏在吴柳背后,怯生生露出半张脸,偷瞄他的清笛,对他展露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扯下帽子上的蓝宝石,塞到织染的手里,这就是定钱了。
  织染笑得暧昧,轩辕圣有些好笑,他的价钱还真是公道,如果,他也付这样的价钱,织染会不会留在他身边呢。
  




第六十一章怜取眼前人

  第六十一章怜取眼前人
  织染一回头,看见不远处的人,织染的笑容淡了,马上又恢复了就像是着草原一样美丽的笑。
  “这位老爷,您要买马吗?那过来拉拉手,商量一下价钱吧。”
  蒙古人做买卖,一般都会在袖子里进行,双方伸出左手,在袖子里,用手指谈着价钱。
  织染没有转身就走,还对他淡淡的笑着,这就像是勇气,轩辕圣走过去,他们可以在一起了吗?
  织染的左手在袖子里,细长白皙的指尖,在红色的衣袖下,显得晶莹剔透。轩辕圣一把拉住,织染把袖子一盖,轩辕圣在袖子里,紧紧拉着他的手不放开。
  眼神穿梭在他的脸上,好像要把这段时间所欠缺的思念都看回来一样,瘦了,脸小了很多,显得眼睛更大了,他转着眼睛,更显得他古灵精怪,唇边带着淡淡的笑荣,没有看见一丝的仇恨,或者是愤怒,就像他们不曾经历过那些恨事,就好像他们只是分别了一天,再次见面,很是平常。
  “想必是耐不住心口的疼痛,来寻解药了吧。哼,告诉你,没有解药,就要你疼一辈子,谁让你做出那种事情。”
  吴柳冷哼着,看不惯轩辕圣现在这副虚情假意的模样,和这样的男人处事,一定要倍加小心才行。
  似乎他们早就知道,他会有寻来的一天,就像现在,他站在他们面前,其他人也没有什么惊讶,反应也不大。
  吴柳回身去伺候马匹,清笛吸吸鼻子,他有些被吓坏了,胆战心惊的搜寻着人群中的那个契丹人,在对方转头看他的时候,他马上躲到马的后边,硕再给马匹喂草,连眼睛都没有抬,一切都平静的异常。
  “心口的疼痛,身上的蛊毒,都是你留下的,就算是疼死我,我也不会解毒。”
  织染歪着头,对他一笑,向外缩缩手,轩辕圣一下子抓住他的肩膀,有些急切。
  “我要用一辈子的疼爱,放在掌心的疼宠,一个可以站在我身边的身份,不让你受任何委屈,这样的价钱,你能把你卖给我吗?”
  织染笑容变得有些苦涩。
  “那是卖清笛的价钱,我的价钱要比这个高很多。我不仅要这些还要你的衷心,你的一生相伴,你一辈子的停留。”
  曾经,他把停留在一个人的身边视为不可能的事情,那现在呢?他不想再以后的时间,还是要追随他的脚步,想方设法的争夺他的重视,那样的感情,太累。他现在已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算计,只想活得轻松一点。
  “我给,我都给,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此生有你,足矣。能相伴一生,是我最大的幸事。”
  织染闭了眼睛,眼角流下眼泪。但是唇边带着淡淡的,有些幸福的笑。
  他苦心算计这么长时间,不就是要他这句话吗?
  “那,那就成交吧。”
  轩辕圣想笑,但他笑不出来,在得到织染的原谅,他就像是满身罪孽得到救赎。看着他的眼泪,他的心在一次疼痛起来,眼眶发酸,上前一步,搂住织染。紧紧的拥抱着,此生,再也不会负他。
  他们的感情就像是天气,一直都是阴雨,要不就是电闪雷鸣,或者阴蔓连连,如今,终于守得云开,就像现在草原的天空,充满了和煦的微风,美丽的阳光,温软的照在身上,让人很幸福。
  吴柳嘀咕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早就知道这样,公子爷就是心软,要我的话,先把他暴揍一顿,再冷他几个月,试探一下他的真心再说。随随便便的就跟了他,到时候他在抱怨这个男人不重视他,我们谁也不管他了。”
  “柳儿哥,你舍不得,公子爷一顿不吃饭你就心疼的什么似的,你绝对不会冷眼旁观的。”
  “喂,清笛,你的那个买家一直在看你,还对你露出阴森森的笑,你还是先操心自己吧,有时间分析我,不如现在就去收拾包裹,和公子爷一起离开。”
  清笛果然就像是一只被吓住的猫儿,毛都立起来了,跳起来就跑。吴柳唇边带着阴险的笑,小子,你调侃我,还是嫩了一点。
  “他也得到他要的了,我明天也就离开,闯荡江湖去。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了,你就跟在他身边吧。”
  硕似乎也很开心,一副迫不及待要离开的模样。
  都离开了,那他呢?这是个问题啊,吴柳思考着,他还是留下吧,最起码,万一轩辕圣在做什么对不起织染的事情,他留在织染身边还能做个帮手。这一辈子,也就只能跟随他了,对他来说,也不错。
  夜半,织染还在帐篷外头,和轩辕圣喝酒,面对着浩瀚的夜空,看着繁星点点,就算是有再多的郁闷也会消失了吧,草原的夜晚,千百年来,一直都是美得叫人感叹。
  “头发是怎么回事?这才几天不见,为什么全白了?”
  这是从见到织染开始,就一直让他心疼的问题。
  织染倒是很无所谓,喝了一口烧刀子,再咬一口烤羊腿,吃得满嘴流油。
  “头疼闹的,我一直吃的那种头疼药,有副作用,在锦绣山庄的时候,我大把大把的吃药,身体一时间负担不了,就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到了草原的第二个月,我就这样了。”
  那段时间,他逼得织染太近了,总是折磨着他,他才会头疼加剧,药物吃得多,副作用就出现了。那时候他也发现他的白发,也就在那一晚,他们彻底决裂。
  轩辕圣看向他的手,他在端酒杯的时候,手指颤抖着,那不是因为他紧张,都是因为那该死的头疼药物。他真的很该死不是吗?一步一步的,眼睁睁的,摧毁了他。
  织染真的爱他太深,才会毫不犹豫的原谅他犯下的错。他如果再错出一点对不起他的事情,他真的禽兽不如。
  伤害一个爱他的人,一次就足够了。
  轩辕圣搂住他,贴着他的耳朵说着对不起,织染笑笑,这件情事里,他们都付出太多,无关对错。
  轩辕圣慢慢的揭开他的衣襟,在他的左边心口处,看见一条狰狞的伤疤,那伤疤还呈淡粉色,突出在肌肤上,就像是一道丑陋的蜈蚣,破坏了织染的完美。
  “曾经一度,我一脚踏进鬼门关,清笛事后和我说,硕都考虑挖坑把我埋了的,呼吸脉搏都没有了。小死一回,我一想,我不甘心,就算你想置我于死地,我也不能就这么放过你,我苦心算计了多长的时间,不能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死了,让你称心如意了,就算是我不能夺回锦绣山庄,不能再有任何威胁让你重视我,我也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啊。我就打个转,又回来了。
  硕比我狠心,他就带着重伤昏迷的我,一路到了草原。都说蒙古大夫不能信,可还是一个蒙古大夫救了我。他说,你下手还是留情了,偏离了心口,给我留了一条命。
  我活下来,我和他们打赌说,你一定会再次找来,因为你身上被我吓了只有我才能解的蛊毒,他们不信。你看,我赢了,他们明天一人给我十两银子。
  草原的人很热情,他们看我抑郁寡欢,清笛的亲人就想办法逗我开心,带着我放牧,赶市集,听他们拉着马头琴,和他们一起跳舞,我也慢慢放下以前的事情,到了草原,任何烦心的事情都会变得很渺小,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看着奔跑的马儿,你会热血沸腾。我也被他们感染了,日子一天一天过得舒心,他们三个也就放心了。
  我们早就说好了,如果你不肯来找我,你真的把我忘了,不再对我有一点的感情,我们就在草原住下去,我几乎都要忘记了你。你给我的伤害,你让我又爱又恨,我不仅一次又一次的问自己,我错了吗?我到现在,还是认为,我没错,就算是你不喜欢,我还是没错。再来一次的话,我还会杀了你的三位夫人,夺了你的财产,最不应该的,就是不应该打断你的腿。我的执念太深,贪念太重,这是我最对不起你的地方。”
  再来一次的话,他会早一点看开,他也不会把织染逼上绝路,不能等到失去在后悔。这是他的错处。
  他们谁也没错,不该怪织染做得很绝,不该说他太绝情,错就错在他们的感情发生的时候,实在算计和仇恨上,如果再来一次,他一定会选择,在最初见面的时候,放了织锦,只爱织染。
  那夜得织染,悲伤地,绝望的,一身是血的看着他,已经成为他这一辈子的痛楚,他要用一生的爱,弥补织染。
  如今他们都各退一步,好在他们认识到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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