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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劫作者:尼罗-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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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有一点淡淡的香,这点香气让霍云朴恍惚了一下,鼻尖顺势滑过额头和眉心,他一歪脑袋,在连毅的嘴唇上亲了一下。亲连毅是不必犹豫的,他知道连毅是巴心巴肝的爱着自己。自己亲他,他只有高兴。
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吻,让连毅十分震动。随即抬手搂住了霍云朴的脖子,他简直恨不能吊到对方身上。霍云朴直奔主题的去解他的腰带,正如霍云朴所料,他只有高兴。霍云朴显然是经验丰富,脱了他的军装上衣在草地上掸了掸,然后铺开了,供他仰面朝天的躺下。及至扒下了他的裤子,霍云朴又一手托起他的后脑勺,一手把叠好的军裤垫成了他的枕头。他赤裸的双腿分开来搭上了霍云朴的肩膀,霍云朴胸有成竹的向他微笑,背景是夜空中的一道银河。
连毅一眼不眨的盯着他看,心里很激动,扳着双腿的手都在颤抖。虽然一直是期盼着这一刻,可事到临头,他还是有些怕。
及至到了最后极乐的一瞬间,他忽然感觉霍云朴还是长命百岁的好,这人再冷心肠、再没心肝,也比“没有”强。
事毕之后,霍云朴提着裤子抽身而出。连毅闭着眼睛又喘了几口气,随即挣扎着也坐了起来。
霍云朴从裤兜里抽出一条手帕,先是潦草的擦拭了自己,然后抓了连毅的胳膊往上拎:“别光着屁股往地上坐,当心有虫子咬了你。”
他往上拎,连毅就往起站,他一松手,连毅失控似的,又坐了下去。连毅自己也精疲力尽的发笑:“腿不听使唤了。”
霍云朴拦腰把他抱了起来,往马背上搭:“我这出力气的还没怎么样呢,你这个下面躺着的倒先瘫了。”
然后他捡起了连毅的衣裤抖了抖,也往马背上一搭:“歇着吧,歇够了再穿。”
连毅心满意足的趴在马背上,轻声问道:“云朴,咱们多久没这么亲近过了?”
霍云朴从裤兜里掏出个扁烟盒,抽出一根香烟叼在了嘴上:“不知道。”
连毅闭眼笑了一下:“六年了。”
霍云朴又摸出了洋火盒,划根火柴点燃了香烟:“我今天是喝酒了,要不然我不能和你干这事儿。”
深吸一口烟吐出去,他扭头去看连毅:“我是拿你当师长用的。师长就是师长,师长干兔子事儿,好说不好听。知不知道?”
连毅还闭着眼睛,脸上几乎是在惨笑了。
午夜时分,霍云朴带着连毅回了营地。篝火还没有熄,姑娘们还在歌舞,陆永明和安如山喝得烂醉如泥,正在拉扯着姑娘们厮闹。
连毅不管旁人,径自进了蒙古包休息,心中依旧是什么都没想。
没有什么可想的了,想也都是白想。他和衣而卧,心想霍云朴要脸,自己不要脸。不要脸就不要脸吧,自己要什么没什么,就是一条性命,名声好坏又怎么样?坏就坏吧,横竖没儿没女,不怕连累子孙后代。
他又听到霍云朴在蒙古包外笑着说了一长串话,中气十足。外面还留着那么多的大姑娘,看他如今的精神头,大概这一夜是没有睡觉的打算了。老家伙,老当益壮,比他强。
连毅不管旁人,自顾自的睡了。
翌日上午,霍云朴“班师回朝”。他穿着军裤衬衫,狂欢了一夜,依然英姿勃发。一手领着雪冰,一手指挥着安如山,嘴里吆喝着陆永明,他看了连毅一眼,随即喝道:“还不上马?”
连毅上了马,混在一大队卫士群中,向前走了。
182、番外——连毅的爱情(下)
霍云朴在离开承德的前一夜;在木兰围场的草原上夜御三女一男;让四个大活人全在他的身下死了一场。这个成绩让他很是自傲,因为他着实是有些年纪的人了;五六十岁,说起来已经是个彻彻底底的老人家;可他不但没有老态;而且生龙活虎,当得起连毅那一句“龙精虎猛”。
像个老小伙子似的,他大摇大摆的回了北京,结果刚进霍府的大门;他便迎头堵住了家里的混账东西。霍相贞往一棵老树枝杈上绑了个铁圈,正在树下拍着篮球跳跃腾挪。猛然见父亲回来了;他仿佛是受了一惊,捧着篮球立刻打了个立正:“爸爸。”
霍云朴停下脚步,开始对着眼前这位千金不换的老来子皱眉头。这可真是亲儿子,和他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除了没有他的大双眼皮和酒窝之外,其余特征一应俱全,虽然才刚刚满了十五岁,可是已经长出了高人一头的大个子,怎么看也不是个少年人。霍云朴也从来没拿他当孩子看待,自打他一出娘胎,便是催着他撵着他,看着他管着他,恨不能一顿鞭子把他抽成真龙天子。尽管霍相贞只有十五岁,但是已经被他安排进了军需处,开始学习管理枪支弹药了。
棍棒底下出孝子,不狠是不行的,尤其霍云朴还并非只要孝子。他扑腾到了这般年纪,嘴上不说,心里清楚,知道自己是到此为止,再往前也翻不出大浪了,所以把全部希望都放在了儿子身上。他自己是个爱玩的,扪心自问,一辈子也在玩上耽误过不少大事,所以万万不许儿子重蹈自己的覆辙。此刻将儿子上下打量了一番,他沉着脸开了口:“干什么呢?”
霍相贞站得笔直,垂头答道:“儿子在……打球。”
霍云朴虎着脸,继续问道:“让你去天津押枪,你去了吗?”
霍相贞的身体纹丝不动,站成了一杆标枪:“去了,已经把步枪押回城外大营了。”
霍云朴听到这里,没挑出儿子的毛病,心里不禁痒痒的,仿佛父亲的尊严受到了冒犯。目光定在了霍相贞手中的篮球上,他又开了口:“你要是闲不住,舞刀弄枪也算是件本事,天天抱个皮球胡扔什么?有这功夫,不会到营里去练练枪法吗?新押回来的外国枪炮,你都会用吗?老子给你打下江山了,你可好,在家拍球!就凭你这样的作为,老子敢把家业传给你吗?给你都不如给平川!”
说完这话,他劈手夺过篮球,转身一抡胳膊,把篮球扔出了十万八千里。霍相贞抬头追着篮球看了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垂着双手一言不发。
霍云朴扔了篮球,转身又用食指狠狠的指了指霍相贞的鼻尖:“你不学好,将来就等着要饭吧!”
霍相贞微微一躬身:“爸爸息怒,儿子以后不敢玩了。”
霍云朴大步流星的想要走,可是一只脚刚抬起来,他忽然又发现了情况。抽着鼻子四面八方的吸了吸气,他这回直接转到了霍相贞面前。霍相贞也是衬衫长裤的打扮,他单手拎了霍相贞的衬衫领子,从领口开始低头往下嗅。嗅到胸前的小口袋时,他直起腰一抬下巴:“什么东西?”
霍相贞骤然红了脸,紧闭了嘴不言语。于是霍云朴亲自动手,用两根指头从口袋里钳出一只扁扁的小纸盒。小纸盒里装的是什么,他不知道,只见纸盒表面花花绿绿的印着个美人头,美人头旁是一串花体洋文,而且闻着喷香,绝不是男子身上该带的东西。
把小纸盒一直送到霍相贞眼前,霍云朴居高临下的问道:“说,这是什么?”
霍相贞面红耳赤,支吾着不肯说。霍云朴最看不得男子汉扭扭捏捏,如今见了他这表现,气得扬手就是一个嘴巴:“混账东西,给我好好说话!”
正当此时,远方跑来了个半大孩子,正是大管家之子马从戎。霍云朴一眼叨住了他,当即对着他吼了一嗓子:“二小子,过来!你告诉我,这个混账东西又淘什么气了?”
马从戎虽然是奴才的儿子,但是奴才也分三六九等,而他梳着小分头,穿着小长袍,委实比一般人家的少爷还要富贵体面。笑眯眯的走到霍云朴面前,他踮着脚先往对方手里一瞧,随即笑道:“您冤枉少爷了,这是少爷从天津买回来的日本粉纸。”说到这里,他拍了拍自己白白净净的小脸蛋:“搽脸用的东西,北京城里没有卖的,少爷是买给白家大小姐的。”
霍云朴深谙“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所以一见这花花绿绿的东西就紧张。如今听了马从戎的话,合情合理,他那怒气才渐渐消散了些,但是意犹未尽,因为无论如何,儿子毕竟是在这上头用心了,这就不是个好现象。儿子和白家大小姐感情好,那是好事,可若是好得朝思暮想耽误了正业,那就该打!
将小扁纸盒在霍相贞面前晃了晃,霍云朴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不务正业的东西,还学会拍马屁这一套了,弄点儿花花粉粉的跑去白家送礼,亏你不嫌寒碜!我告诉你,白家之所以肯和咱们家结亲,凭的是你爷爷的名声,和你老子的脸面!你若是将来没出息,就算白家不挑理,你老子也丢不起这个人!”
说完这话,他把小扁纸盒往霍相贞脸上一扔:“往后再让我看见你摆弄这些丫头东西,我打死你!”
话音落下,他感觉甚是畅快,该说的全说了,尽了严父的责任。而在他背着双手扬长而去之后,马从戎弯腰捡起小扁纸盒,举手往霍相贞面前递——霍相贞只比他大了两三岁,可是比他高了一大截子,不是他矮,是霍相贞太高。
他把手举了半天,可霍相贞如同木雕泥塑一般,直挺挺的只是站着,似乎连气都不喘,一边面颊上浮凸出了清清楚楚的几道指痕。马从戎知道他是受了冤枉又没法说,只能自己跟自己赌气,所以向下扯过了他一只手,把扁纸盒塞进了他的手心里:“少爷,您别生气了,您等着,我给您把篮球捡回来。”
霍相贞神色不动,但是缓缓合拢了手指,把小扁纸盒攥成了扭曲的一团。忽然把这一团小东西狠狠向下一掷,他随即扭头就走:“别捡了,我往后再不玩它就是了。”
马从戎站着不动,没有追他。等他走远了,马从戎弯腰捡起那一团硬纸盒,展平了撕开封口,从里面抽出一沓子水红色的小纸片。这纸片上面撒着一层细细的粉,那种清香比什么香水都好闻。马从戎一边轻轻嗅着它的香气,一边蹦蹦跳跳的自行玩耍去了。
霍云朴回了自家,开始处理如山的公务。督军衙门放了几天的假,如今重新恢复了繁忙。带兵的几名师长旅长,因为不必亲自守在营里练兵,所以反倒依然清闲。连毅在京津两地都有宅子,有宅子,没有家。而他既然随着霍云朴回了北京,也就暂时在北京住了下来。
这两年他吸起了鸦片烟。霍云朴最厌恶鸦片鬼,他其实也不是非吸不可,但像要和霍云朴做对似的,他明公正气的就吸上了,一边吸,一边等着霍云朴对自己兴师问罪。霍云朴有时候闹了大脾气,会对部下拳脚相加。他心里难受,身上也难受,恨不能被霍云朴打个半死,全死也行。
可霍云朴只轻描淡写的责备了他几句,他又白等了。
他不怕忙,只怕闲,一旦闲了,过去的事情就全来了,一桩桩一件件,纷纷扰扰的在心里闹。在北京家里闭门住了三天,第四天他出了门,开始背着手四处溜达,一溜达就溜达到了八大胡同一带。日暮时分,胡同里灯火辉煌,家家门上都挂了通亮的红灯笼玻璃匾。连毅到了此处,也不是要嫖,无非就是想找个乐子,毕竟姑娘们说话句句中听,而家里的副官勤务兵们,可不会解语花似的对着他逗趣耍贫嘴。在一家北班子里,他暂时坐住了。鸨母龟奴见他是带着护兵的军爷,自然十分恭维。两个姑娘进了屋子,和他一递一句的聊天,也是欢声笑语。
连毅平日在同僚之间,因为都知道他“喜欢爷们儿”,对霍云朴也是黏黏糊糊,所以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被人挤兑一句,冷箭似的,防不胜防。好在他是真有本事真卖命,硬是熬成了师长。师长就不是一般人敢轻易冒犯的了,可也有没上没下的愣头青,比如安如山,在木兰围场冷不丁的来一句,让他半晌喘不过气。
他不计较,起码是表面不计较。本来也是个有脾气的,现在脾气也一天一天的磨没了。没脸没皮的,谁说他他都笑,笑得美滋滋,也不知道怎么会那么乐。真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他会直接动枪,手快,笑容还没退,枪已经响了。也可能是心存怨恨、预谋已久,一直想要杀人,只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红粉丛中很安全,姑娘们对他只有软语温言,曲意奉承。他躺在烟榻上吸着好鸦片烟,两个姑娘偎在一旁,你推我搡的含笑唱小曲。他的眼睛半睁半闭,看姑娘都是小姑娘,涂了胭脂的脸蛋红通通。年轻,皮光肉滑,脸都涂成猴子屁股了,看着也不丑怪。
然后,他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今年已经三十大几,不年轻了,也要老了。
午夜时分,他回了家。
家里有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叫李子明,是他当年从死人堆里扒拉出来的,扒拉出来之后就放在身边当个小奴才用。这孩子从小就是长手长脚,都说将来会是个大个子,在连毅身边好吃好喝的长了这些年,他不孚众望,果然越长越高,只是瘦,每天狼吞虎咽的吃喝,没吃出膘,只吃出了一身硬邦邦的腱子肉。
幼年便失去爹娘,自己又死过一场,所以他的性格与众不同。虽然到了连毅身边之后,再没人欺负过他,但他自行长成了个阴沉沉的闷葫芦,偶尔看人一眼,眼神也类似鹰隼。对连毅倒是忠心耿耿的,知道连毅午夜回家,他便坐在床边,一直等到午夜。见连毅真回来了,他没说什么,出门端回了热水毛巾。把铜盆放在盆架子上,他拿着毛巾想要催促连毅过来洗漱,然而转身一瞧,他发现连毅端端正正的坐在梳妆台前,正在望着镜子发呆。
镜子是清清楚楚的玻璃镜,屋子里吊着一盏电灯,也是通亮。连毅微微的向前探了头,仔仔细细的观察着自己,看到最后,他恐慌的发现,自己真是不年轻了。起码,是不那么年轻了。
可他是不能老的,三十多年中他只经历过一场无望的单恋,他总像是还没有真正的开始活。
将一只手放在梳妆台面上,他头也不回的轻声问道:“子明,我这一年是不是见老了?”
李子明把毛巾搭到了肩膀上,言简意赅的告诉他:“没有。”
不是假话,是真的没有。像他这种细皮嫩肉的小个子,看着总是一个模样,况且也还没到要老的年纪。
连毅听了这话,不信。摸索着抽出镜子下的小抽屉,他从里面掏出了一瓶雪花膏。忽然间又糊涂了,又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了,他挖了一指头雪花膏往手心里一捺,双手合十搓了搓,随即开始满脸的涂抹。一张脸本是苍白的,硬被他揉出了血色。
这回放下手再一瞧,他的脸的确是白里透红的亮堂了。屋子里弥漫开了淡淡的香气,他伸长双手拍在梳妆台上,劫后余生似的,对着镜子笑了一下。
然后,他发现了镜子中的李子明。
李子明一直在后方定定的凝视着他,而他迎着李子明的目光,开口问道:“看什么?”
李子明轻声答道:“看您。”
连毅来了兴致:“看我什么?”
李子明握着毛巾垂了双手,同时面无表情的答道:“看您漂亮。”
连毅听了这话,怀疑李子明是在讥讽自己。侧身对着李子明招了招手,他说:“过来!”
李子明走了过去,双手还攥着那条大毛巾。停在连毅面前,他冷着脸一动不动。而连毅从上看到下的将他审视了一遍,随即一扯他挡在身前的大毛巾。天暖,李子明只穿了一条单薄的绸裤,没了大毛巾的遮掩,他那顶帐篷就暴露在了电灯光下。
连毅一愣,偏着脸抬眼向上望,第一次发现李子明不再是个小崽子,已经长成人了。而李子明居高临下的垂了眼帘,脸上有一点红,但也红得不过分。
隔着裤子攥住那东西撸了一把,他撸出了李子明的一哆嗦。平时和霍云朴在一起,哆嗦的总是他,他知道那沉默的一哆嗦,是什么感觉。
单手扶着椅背站起身,他开始去解自己的军装纽扣。天下的男人女人并没有死绝,得不到霍云朴,他可以找别人,可以找很多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人加在一起,总应该能抵得上一个霍云朴了。
如果还是抵不上的话,他就再找,能找多少找多少。
脱了军装上衣,再脱衬衫,再解腰带,再脱裤子。站起来之后才发现李子明已经高了自己半头,高好,他喜欢高的。
赤条条的站在李子明面前,他抬手向下一扳李子明的后脑勺,在对方的嘴唇上亲了一下。亲过之后扭开脸,他觉得没意思——看着个子这么大,其实还是个小孩的气味,没意思。
然而李子明用双手捧住了他的脸,无师自通似的,低头就吻了下去。少年的唇舌都是柔软的,软中带着莽撞的力量。李子明往前逼,连毅往后撤。两个人牵牵绊绊的一直退到了床边,然后一起手忙脚乱的倒了下去。李子明撕撕扯扯的脱了衣裤。把连毅贴肉搂到怀里抱住了,他抬起头,忽然叹了一声。
这一声叹来得嘶哑沉重,仿佛已经郁郁的存了几百年。然后低头嗅着连毅的面孔,他直接奔了正题。
事毕之后,李子明拧了一把毛巾,为连毅擦拭了一番。
然后他坐在床边,想要穿了衣裤回房去。不料连毅忽然开了口:“别走,一起睡吧。”
李子明怔了怔,又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即把穿了一半的裤子又脱了。关了电灯上了床,他仰面朝天的躺到了连毅身边,心中很坦然,感觉自己像个丈夫。
他不知道连毅只是受不得寂寞。寂寞的时候他要胡思乱想,身边多了个人,多了一股子热气,像能占住他的心似的,他就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一觉了。
183、番外——当年青涩(上)
一九一九年冬;北京。
马从戎嚼着口香糖;甩着两条胳膊走进了小楼。楼内前几天刚换了新地毯,地毯织着五龙捧日的巨大图案;一脚踩下去,软绵绵的厚。一名勤务兵站在楼梯口;是个值班的模样;见霍府的小管家来了,立刻把腰又直了直,陪笑向他敬了个军礼:“三爷。”
马从戎是长袍马褂的打扮,绛红的马褂是新制的;崭新鲜艳直反光。抬手向楼梯上一指,他开口问道:“大爷回来了吗?”
勤务兵悄声答道:“刚回来;好像生气了。”
马从戎一听这话,便轻轻巧巧的跑上楼去,同时自己加了小心,免得哪句话说错了,再被霍相贞当成出气筒骂一顿。
在二楼的大书房里,马从戎见到了霍相贞。
二十岁的霍相贞,已经子承父业的成了新一任直隶督军。高高大大的坐在写字台后,他的腿上还赖着个小的,是十三岁的白摩尼。白摩尼去年年末没了大姐,今年年初又没了爹,成了个有家没业的孤儿。霍相贞没能如愿成为他的姐夫,只好继续履行大哥的职责,把他接到了家里生活。白摩尼是个细胳膊细腿的小身量,因为贪吃零食,见了一日三餐就没胃口,所以成长得尤其慢,简直还没开始正式的发育。小儿子似的往霍相贞怀里一偎,他嘴里嘀嘀咕咕,肩膀后背不住的往后方胸膛上拱蹭,一个屁股也不老实,左一扭右一扭,两条穿着灯芯绒马裤的小腿前后悠荡,皮鞋头咣咣踢着写字台下的抽屉底。
霍相贞正在凝神听他说话,见马从戎来了,也不搭理,继续伸着耳朵倾听。及至听到最后,他把眉毛一拧脸一板,同时一颠大腿,低声呵斥道:“胡说八道!哪有小孩儿不念书的?再说上下学都有汽车接送,又不让你凭着两条腿往回走,天冷也冷不到你身上去,你这娇的是哪一出?”
白摩尼差点没被他颠下去,慌忙向前伸手扶了写字台沿。坐稳之后向后一仰,他用后脑勺枕了霍相贞的肩膀,侧了脸又开始说话,话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马从戎听了半天,只听清了开头的“教室”二字,往后就是一串拖泥带水的哼哼唧唧。马从戎从来没见过这么能撒娇的小男孩,简直纳罕,并且很看不惯,想一把扯住白摩尼的小腿,顺窗户把他抡出去。
他听不懂,霍相贞却是全听懂了,听懂之后又是一颠大腿,横眉怒目的低头看他:“你那学校里头,公使的儿子也有,总长的儿子也有,怎么人家没喊冷,就偏偏冻着了一个你?嫌冷可以多穿,我再让人给你预备一个热水袋!不放寒假,不许休息!”
此言一出,白摩尼立刻在他怀里又扭成了一条活龙,这回再说话就利索多了:“大哥真烦人!”他神情痛苦的鲤鱼打挺:“烦死人了!”
霍相贞把他抱起来往地上一放,然后瞪着眼睛一指他的鼻尖:“再闹我揍你了!”
白摩尼十分清楚他那巴掌的力量,当即吓得向后一晃,又看出了大哥是铁石心肠,自己明天这学是非上不可,便一跺脚一转身,气哼哼的跑出去了。
白摩尼一走,屋子里就清静了。马从戎偷眼打量着霍相贞,感觉霍相贞这个面沉似水的德行,看着实在是很不好惹——霍相贞是越长越不好惹,小的时候倒还真不这样。小的时候,他和一般少爷差不多,也调皮,也贪玩,老爷子不许他玩,他就让马从戎给他打掩护,人还挺仗义,不让马从戎白帮忙,只要得了好吃的好玩的,必定要分给马从戎一份。然而自从过了十五岁,他开始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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