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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恋红尘-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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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办公室前,沈信看到凤仙正在电脑前忙个不停,不由皱起眉头。他多次劝过凤仙,用不着那么劳累,可是凤仙就是不听,当场点头应是,回头又是我行我素。说起来,在工作上凤仙可是兢兢业业,甚至是有点死心眼,按说她是经济人,不需要什么事都管的,但她自觉对沈信责任重大,事无巨细都要自己过问才安心。实际上沈信很喜欢凤仙的这种态度,不过考虑到凤仙的健康问题,还是不要这么拼命得好。
    沈信此来本是找凤仙有事,看到这幕情景,不由有了另外的想法。他伸手敲门,马上听到凤仙清脆的嗓音:“请进!”
    沈信并没有立即进去,只是笑嘻嘻地探出头:“大律师,有没有空?我想买点东西,希望你能陪我去逛逛。”这话半真半假,要买东西是真,不过沈信原先并没有拉凤仙一起去的意思,只是想听听她的意见,后面这个邀请是看到凤仙忙碌的身影后突发的念头。
    对于沈信来说,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邀请,尽管他从来没有邀请女孩子出游的经历,但在凤仙听来,却好像有特殊的含义,惊讶地“啊”了一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
    她暗恋沈信的事不敢说尽人皆知,但有心人却早都看在眼里了,张林对此还很担心,旁敲侧击地提醒她不要喜欢花心的娱乐明星。但事实虽然如此,在凤仙自己来说,却一直把这件事当成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此刻沈信突然提出这个前所未有的要求,凤仙顿时有一种心思被窥破的感觉,惊讶是理所当然的。
    “啊什么啊,去还是不去吧?”沈信看到凤仙脸红,也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不过事已至此,退缩是不可能了,只好假装没有看到她的脸红,索性蛮横地耍起赖皮来。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至少避免了可能的尴尬。
    凤仙醒悟到自己的失态,也发觉事情不像自己想象那样,心底隐隐有些失望,接着收拾文件掩饰着自己的真正想法,她嗫嚅道:“还有事要做。”说着看了一眼电脑。
    本来沈信也已经觉得对凤仙的邀请不太合适,心里颇有打退堂鼓的意思,凤仙这句话却勾起他最先的想法,说什么也要拉凤仙出去,不让她在这么忙碌劳累了。
    什么话也没说,沈信只是一个箭步窜到办公桌前,作势欲关凤仙的电脑,那样子就像一个不讲理的顽童,说什么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凤仙又好气又好笑,也明白沈信是一番好意,再说能与沈信一起去逛逛倒也是她最喜欢的事了,于是半嗔半喜地推开沈信,答应了他的要求。沈信作个鬼脸,脸上露出狡计得逞的狡狯笑容,让凤仙无奈摇头,心中却莫名有一丝甜意。
    沈信带凤仙从公司后门出去,并没有开车,而是和凤仙步行离去。不过这和通常的逛街可是大有不同,沈信拉着凤仙的手,左转右拐,专走偏僻小路,倒像是有什么不轨企图的模样。而沈信一脸警惕的神色,看在凤仙眼里更是惹人发噱。
    沈信时快时慢,虽有暗中输了一点仙力给凤仙,让凤仙并不觉得太累,但凤仙最后还是忍不住了,实在搞不清沈信到底要干什么,她问道:“你不是说是让我陪你逛逛吗?这也叫逛?我看象是蹩脚的小偷,要是有警察看到,你可又要进警局了。”说到最后,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显是想起沈信也算是有案底的人了。
    沈信停下脚步,一本正经说道:“逛有很多种,这一种叫走马观花,讲究的就是浮光掠影,一览而过。至于偷偷摸摸,这叫情调,不是任何人都可享受到的。今天你算是有福了。”
    凤仙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放声大笑,这对一向温文有礼的她来说,可是大大破例了。
    沈信微笑着看着凤仙,拉着她继续前行,心中暗暗高兴。这一番做作本就是要逗凤仙一笑,他看出凤仙不仅工作操劳,精神上更是老绷得紧紧的,实在担心她的健康。难得今天有机会带她出来,自然要让她好好放松一番。看到凤仙这么开心,沈信早把带凤仙出来可能带来的麻烦抛之脑后,只要凤仙高兴,她做什么也可以。作为来到现代社会最早认识的两个人,他对凤仙和张林一直有着很深的感情。
    既然逗凤仙开心的目的达到,沈信也不再装模作样,和凤仙象普通人一般地闲逛起来。从公司出来时,沈信已将可能被人跟踪的因素考虑在内,前面一段路早把盯梢的娱乐记者甩开了,而且沈信一直注意着周围,准备一有不对劲的情况就马上开溜,这时倒是不担心有人来打扰。
    又行一段路,凤仙看到沈信真的是逛街的模样,又觉得不对了:“喂,你到底想干什么?不是要买东西吗?怎么老半天也不见你买?”
    沈信一脸委屈:“陪我逛逛也不行吗?难道我那么惹人讨厌?再说了,你可是我的经纪人,这么说话,小心我开你啊。”
    凤仙又禁不住笑起来。沈信却在这时停住脚步,抬头望向一家店铺,笑道:“到了。”
    凤仙顺着沈信的目光望去,不由讶然道:“玉器店?你要买玉器?”
    沈信很严肃答道:“当然了。看你年还没过完,就忙着工作起来,大概是中邪了,我买块玉给你辟辟邪。”
    话没说完,沈信自己先笑了,凤仙刚笑骂一句,已经给沈信拉进店里去了。
    一进玉器店,沈信便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望着琳琅满目的玉器,信步走了开去,边行边欣赏。对于中国的修真者来说,玉是一种有灵性的东西,很多法术都要用到。沈信在修行过程中也曾用过不少玉符之类的东西,虽现在都没有了,但对玉器的了解和鉴赏,他可是一流的行家。一眼望去,所有玉器的品质都一目了然。这家玉器店的货色上乘,很有些不错的玉器,让沈信赞赏不已。
    “唔,这块玉不错,我觉得很配你,你看呢?”沈信忽然停下来,拿起一块护身符问凤仙。
    凤仙对玉器没什么了解,不过也一眼看出沈信所拿非凡品,通体晶莹,似有灵性,一下就喜欢上了。拿着护身符摩娑着,凤仙有点爱不释手,不过等她目光落到价格标签上,顿时吓了一跳,忙把护身符递回给沈信,摆手示意不要。
    沈信奇怪地看着她:“怎么?不喜欢吗?”
    凤仙低声道:“好贵的,还是不要了。”
    沈信微笑摇头,说道:“钱不就是用来花的?你喜欢就好了,贵点算什么?我有钱。”挺胸凸肚,沈信做大亨派头,又惹得凤仙失笑不已。
    不等凤仙再有机会反对,沈信已招手叫过营业员,吩咐把那块护身符包起来,一会一块算帐。
    接着沈信又为刘母和刘德华各选了一块上等好玉,难得出来购一回物,送点东西给他们,也算是一番心意。
    最后才轮到沈信此行的最主要的目的,另外又选择了十几二十块玉质纯净,却由于做工和样式不讨人喜欢的玉。对沈信将要进行的事来说,最关键的是玉的品质,其他方面都无关重要,所以选择这些玉质不错,却由于缺陷而价格不高的玉是最合适的。
    从玉器店出来,沈信又拉着凤仙逛了好长时间,天黑才回家。看到凤仙那种似喜似忧的模样,沈信也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不过,能够让凤仙休息一天,还玩得很开心,他的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第十章 幻境
    一回到家中,沈信先带着所有的玉饰物进了书房。把要送人的四块玉先拿出来,他分别输入了一些静心安神的小阵法进去。对于修真者来说,这些阵法的效用微乎其微,但对于普通人却是大有好处,至少比那个“今年过年不送礼”的东东要好不少。这也是沈信对自己最亲近几个人的一片心意了。
    等完成这项工作后,沈信心中很是得意,他很久没有作过这种工作了,但不仅没有生疏感,反而由于功力境界的提高,分外地得心应手。想了一下,他又拿起要送给凤仙的那块护身符,另外加了一个复杂的阵法进去。这个阵法是用来保护护身符的佩带者的,这样一来,即使凤仙将来有可能发生什么意外,她也可以凭着这个护身符逃得大难。当然不是希望凤仙有事,只是沈信对凤仙一直以来对自己照顾的回报。
    把这些都做完,沈信这才来到客厅,将送人的几块玉器交给她。送礼的事,自然还是由凤仙负责,她现在就是沈信的代言人。
    看到凤仙欣喜地将护身符戴上,双颊微红,眼中似有说不尽的情意,沈信不由觉得心中一颤,再次困惑起来,自己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个对自己情深意重的女孩?
    带着这个解不开的死结,沈信又回到书房,暂且抛开心事,开始为演唱会准备起来。说到沈信对演唱会的构想,关键之处就在于幻境的制造。沈信懂得一种异法,只要借着一种特殊的阵法,他就可以将脑中幻想出来的场景存储在玉符中,并可随时调用出来。这正是他下午去购买玉器的原因。
    关于演唱会应该选用的曲目,沈信此前和任务,完成讨论了很多次,已经完全确定下来了。不仅如此,为配合最大程度调动现场气氛的目的,各首歌曲之间的搭配也考虑得很完美。现在沈信要作的,就是要考虑每一首歌应该用什么样的幻境来配合了。
    对于这个问题,沈信也早有考虑,他的初步构思是用制作MTV的形式来制作。所以,在刘德华以为沈信都淡忘了演唱会的时候,沈信其实已经就这个问题和方令强探讨过了。沈信当然没有直接说明自己的目的,只是以求教的语气问方令强,如果某一首歌要拍MTV,应该怎么拍。
    方令强对沈信的好感自不必说,沈信如此好学,他分外喜欢,自然言无不尽,将自己所有有关导演方面的技巧和感悟全部毫不藏私地教给沈信了。
    一方面是方令强的教诲,一方面是沈信自己的悟性,沈信对整个演唱会的场景在此之前已经在脑中排演了很多次了。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将自己构想好的场面输入玉符中,以保证演唱会时可随时调用,达到娱乐歌迷的效果。
    画面已经深深烙印在沈信的脑海,通过加工几块送礼用的玉饰品,沈信对自己在阵法上的运用也是信心百倍,所以这件听起来很神秘的事情,他完成起来却是很轻松。
    说到幻境,不仅仅是幻术,最后的视觉和听觉效果将会和电影一般真实,而且还是立体的。这其实也只是最基本的表现。更神奇之处在于,它其实和现实没有什么两样,比如幻境中有一座山,你进入之后就会象真的爬山一样,完全真实。
    正因为如此,沈信才敢这么大打包票,一个人就想去开演唱会。音乐伴奏的问题当然要考虑,但通过幻境,沈信一个人就可以将所有工作都包办下来。
    兴致勃勃地将自己构想的场景及相关的声响输入玉符,并随时修改着不满意的地方,沈信得到了很大的满足,这种满足只有在一个人进行一件很有创造性的工作时才会获得。沈信以前在创作音乐时才有这种感觉,现在制造一个满意幻境的满足并不下于写出一首好歌。
    等一切搞定,沈信再想不到还有什么需要加入和改进的,这才兴奋地将所有输入阵法的玉符收入百宝囊中。
    这时的沈信,兴奋犹自难以自抑,接下来该干什么?想了想,他打开电脑,兴致勃勃地玩起了CS。电脑是凤仙早就给他购置的,只是他此前一直对电脑兴趣不大,所以电脑已经完全闲置了好久了。当然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游戏光盘是拿马天成的,那天送马天成回家,沈信顺手牵羊了。看马天成的模样,在CS上的自信完全被沈信一上午的表现给摧毁了,或许永远,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碰也不会碰这个游戏了,光盘早看着不顺眼,沈信愿意拿走,他也乐得眼不见为净。
    没有对手,沈信还不习惯上战网,只好和游戏自带的机器人程序对战。机器人现在对沈信来说毫无挑战性,只是凭着尚存的新奇感,沈信才一遍遍重演着一人单挑七个对手,自己毫发无伤的战绩。
    自得其乐中,沈信手中的枪换了一把又一把,地图也换了一个又一个。等沈信终于度过新鲜期,对整个游戏都了如指掌时,天色已经大亮。
    又一个不眠之夜过去了,沈信兴趣索然地关掉电脑,不由哀叹一声:“唉,无敌的日子真是寂寞啊。”
    其实这个游戏的内涵还是很吸引他的,只是没有实力相当的对手,沈信自然觉得英雄无用武之地。他也不想想,在这款拟真度极高的游戏中,他超强的场景模拟能力和精确无比的记忆系统已占了无人能及的优势,加上精确到像素的鼠标操作,完美无暇的键盘控制,反应时间近乎为零的神经系统,什么人还能跟他抗衡?
    沈信对这方面的问题完全不考虑,只是单纯地抱怨着没有对手。在好玩这方面,他确确实实只是一个大男孩。
    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椅上,沈信很罕见地什么也不想做,都怪CS让他沉迷,他满脑子都是有关游戏的内容。
    忽然之间,沈信想到了唐子凡家的那台智能电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那天突然的黑屏,接下来却开始臆想起来:“智能电脑,顾名思义,应该是具有自己思维能力的了。不知道会不会玩CS?如果会的话,肯定比现在游戏带的机器人程序要强多了。唔,游戏也不过就是程序嘛,即使智能电脑不会玩CS,也肯定很快能明白程序的运作原理。哈,跟智能电脑对战,它可以控制整个程序操作嘛,一定是个很厉害的对手。不知道我和他对上了,会是什么样一个情况。肯定很有趣,哈!”想到得意处,沈信不由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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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异变
    沈信的这个想法,一开始只是逗自己开心,实际上他也觉得荒诞,不过细思下去,他却觉得这个想法很有诱惑性。智能电脑,这个科幻小说中常见的名词,本身就能引发无比丰富的想象空间。
    “就是,没试过,谁知道会不会有事发生?而且,即使没什么事发生,也没什么大不了嘛,就当做个试验好了。但是,如果真的有事发生,哈,那可就有趣了。”沈信说服着自己,其实也没用多长时间,他很快就跳起来,拿起游戏光盘,跟凤仙打个招呼,出门一闪身已来到唐子凡家门口。
    唐子凡还没起床,沈信也没想惊动他,只是通过蓝江进了电脑机室。沈信先问过电脑是不是有异常,蓝江的回答还是没有,沈信这才放心。对于上次电脑的突然黑屏,他还是不能释怀。和上次一样,蓝江看沈信再没有其他问题,自己就退出去了。
    沈信很有点做贼心虚的心理,看看四周,这才偷偷摸摸地拿出光盘,将CS游戏装到了唐子凡的智能电脑上。唉,堂堂亚洲第一,世界一流的智能电脑,刚被当电脑知识普及的顾问,现在更成了沈信的游戏机。唐子凡如果知道,大概会吐血吧。
    游戏很快安装完成,沈信这时也不多想其他了,很快进入游戏,与电脑对战起来。
    和沈信美好的愿望相反,一开始,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虽然是智能电脑,但游戏的感觉和沈信家中那台普通台式电脑没什么两样,电脑的机器人还是那么不堪一击。
    复制了几场完胜之后,沈信又觉得无聊起来:“唉,什么智能电脑,还不是唐子凡吹牛,这电脑有什么厉害的?”气急之下,他浑忘了前一天还夸这电脑就是不错呢。
    但是,就在沈信下决心要退出游戏之前,战况突然发生了变化。轻松地干掉六个对手,沈信面对着最后一个敌人,只想一枪结果了他,然后退出游戏,去找点更有点意思的事去做。
    不知道是不是沈信的态度太过漫不经心,沈信向来百发百中的枪法这次却失效了,一枪射去,对方居然什么事没有。
    沈信本来还不当回事,但就在他一楞神间,对手开枪了,接着沈信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地上。同时,右上角的图标显示,沈信是被爆头的。
    自从开始玩这个游戏,沈信还没有被击败过,被爆头更是第一次,沈信惊讶之余,反而来了精神。一反刚才想退出游戏走人的想法,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跟电脑又开始了一个回合。这一次,他算是发现电脑的厉害了,机器人的智能一下子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加上人多势众,相互配合下,沈信几乎没有赢的机会了。
    形势急转直下,沈信由先前的东方不败变成了现在的西方失败,不要说取胜了,连多干掉对方一个人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
    战局又进行了十几个回合,沈信最好的成绩也就是干掉了对方六个人,然后被对方最后一个狙击手给击毙。现在沈信算是充分体会到马天成和自己对战时的痛苦了。不过他却因此更觉得这个游戏的趣味,以更大的热诚投入到了游戏当中。
    在沈信的全心投入下,终于偶尔也能胜上一个回合,让沈信从这个游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经过努力得来的胜利,可是比轻松挑掉孱弱的对手有趣多了。
    一局终了,沈信对电脑的战绩是5:45,除了一开始连胜三个回合,后面四十多个回合沈信就赢了两次。
    “智能电脑果然不同凡响。”沈信态度大改,对智能电脑重又赞赏起来,心中暗想:“再来一局的话,我可不敢一挑七了,太恐怖了,单挑一番还差不多。”
    就在沈信兴致正高,期待着与电脑的单挑时,游戏却突然退出了。不是退出刚才的战局,而是退出了整个游戏,回到了桌面。
    “靠!”沈信郁闷起来,不由爆出一句粗口:“难道是盗版游戏?马天成也太没品味了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是让沈信更惊讶,没有任何操作,电脑屏幕上突然打出来一行字:“沈信信哥哥?”
    看到这行突如其来的字,沈信忽地站起身来,虽然他算是仙人了吧,此刻却也是一脸难掩的惊讶。
    沈信信哥哥?这几乎是万零对沈信的专用称呼,一台电脑,就算是智能电脑吧,又怎么会突然打出这个称呼?
    要说沈信的遭遇算是奇特了,身为一个修真者,他自然听多了妖魔鬼怪,而经过现代科学知识的陶冶,对电脑有了自己智能,进而进化成人的情节,他也算是知道不少。可以说,再怎么荒诞稀奇的事也不会让他奇怪了,但对于这行莫名其妙的字,他的惊讶不解可是达到了极点。
    深吸一口气,沈信沉身再次坐下,回了一行信息过去:“你是谁?”
    这么问有点奇怪,不过事情本身已经够奇怪了,也不能怪沈信口不择言。
    “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感觉我本来是一个人的,一个年龄不大的女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是一台电脑。对了,我记忆中还有一个叫‘沈信哥哥’的人,跟我关系很近的,是你吗?”
    只是干巴巴的文字吧,让人看了却好像能够感受到电脑的困惑和不解。
    本来已经很惊讶的沈信,现在的思绪更是乱得可以,这个描述用在万零身上是最合适的,但一台智能电脑,怎么会和万零有关系呢?还几乎十足十地当自己是万零?
    “你到底是不是沈信哥哥?”电脑又发问了。
    沈信苦笑不已,回信息过去:“我是沈信,你为什么叫我哥哥?”
    “我也不知道,但我心里一直就是这么想的。”电脑仿佛更困惑了。
    沈信心念电转,想要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电脑,万零,万零,电脑,他脑子里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名字,思索着可能发生什么联系。忽然之间,他想起了前一天下午电脑黑屏的事,难道,事情就发生在那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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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典娆
    细想自己所做过的事,沈信最后确定肯定是自己发给电脑的那缕神识出了问题。事实上问题就是出在沈信这个突发奇想的举动上,沈信发出的神识确实被电脑当信息给接收了,但是,由于沈信的动机只是探索,所以神识中并没有任何内容,电脑没法理解和处理,就当一段程序给存储起来了。
    本来结果就是这样了,沈信也没看到电脑有什么异样。但是,万零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完全改变了整个事件。那段被电脑存储起来的神识,由于是沈信发出,尽管已经在电脑里了,却和沈信的脑部活动有着共同的频率,能够感应到沈信的思想。
    沈信接完电话后,对万零有一段时间的追忆,这段记忆就完全被那缕神识接受。本来毫无内容的一段信息,突然有了内容,就被智能电脑当成了病毒,启动了杀毒程序。但神识却因为新得到的信息变得有了自己的意识,其状况跟用催眠将一段记忆输入给一个白痴一样。
    也是由于沈信是仙人,所以才会有此异变。而有了自己意识的神识,作为外来的一段程序,开始与原先电脑中的控制程序争夺起电脑的控制权来。其争夺开始的时候,正是沈信看到电脑黑屏的时候。
    电脑和神识的争夺并没有持续很久,在沈信跑去找蓝江的时间内已经完成,神识完全控制了整台电脑。神识控制电脑的方式很奇怪,就是与电脑原程序合而为一,由此产生了一个具有万零般意识的电脑。
    但是,由于沈信在想象中没有将万零的所有资料全输给那缕神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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