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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天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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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懿把咸池带到京城最好的客栈,要了最贵的房间,因为这里能看到皇城。郎懿站在窗前,欣赏呈噬人状的乌云。咸池得意地负着手,“我别的本事没有,都是些雕虫小技,不知能入郞兄的眼吗?”
    “迟早有一天,我要吃那人的肉,嚼那人的骨!”楼上风大,将郎懿的袍袖吹得猎猎作响,却吹不散那心头的火热。他为什么会对个素未谋面的人恨之入骨,那原因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承认。“晚上我要去把他们夫妻的尸身取下来埋了,整天挂在外面风吹雨淋的不像个样子。”
    咸池也有此意,可一想到某些白花花的小昆虫他就抑制不住胃中的翻滚。幸好郎懿告诉他,他只要帮忙让守城的士兵睡过去就可以,尸体的事由自己处理。
    夜色撩人,正是做美梦的时间。现实多么讨厌,幸好我们还有梦能够慰藉心灵,这样等醒来后再受苦也不怕了,因为我们可以安慰自己“好好活着吧,总有一天梦会成为现实”。那他们做过梦吗,做过这样的噩梦吗?
    咸池用手帕捂住鼻子,看郎懿毫不畏惧地将两具腐尸装敛,不禁问道,“你不怕?”
    “怕什么,小时候找不到新鲜的食物,比这更难看的我都吃过。”郎懿觉得把他们与自己的食物做比较不大妥当,摇摇头对咸池惨淡一笑,不再说话。
    咸池虽是杂曜邪星,但在天上过的好歹也是清净日子,看不惯这下面的污秽,捂着鼻子在四周游荡。他其实早已发觉远处高高的杂草丛中有古怪,又不愿打草惊蛇,便装作不经意地到处游走。如果不是郎懿心里太难受,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死人身上,他也该发现的。
    咸池提起衣摆,漫步在杂草间就跟踩在厚实的地毯上同样优雅。走到一处,他静静地停下脚步,笑道,“后面的壮士,出来吧,下次再玩藏猫猫记得找个好地,这蚊子多。”
    两个身形彪悍的男子自杂草后起身,不及说话,先上上下下一阵挠,似乎被蚊子咬得挺惨。
    这两人是夏清和的亲兵也是帐中的副将,一个姓王一个姓赵,今夜前来也是为给将军夫妇收尸,于是四人合力把夏氏夫妇埋葬,也算入土为安了。这两个人跟随夏清和多年,夏清和一直以为马革裹尸会是他们也是自己的最终归宿,可谁曾想一代良将竟落得这么个下场。
    事情是由一句“紫微破军,为臣不忠”而起。放眼朝中,唯夏清和有此二星在命宫,皇帝起疑但又拿不住他的把柄,便在出征时扣了他的精兵,只给他一些老弱伤残,结果可想而知。踏龙山一役大败,主将夏清和下落不明,有奸佞趁机对皇帝进谗言,说夏清和定是降了。几个月后夏清和还朝,说自己受了重伤被山上的百姓所救,结果话未说完就被打入死牢。皇帝在朝堂之上大骂夏清和是条吃里扒外的狗,这次定是被派回来当奸细的。
    郎懿听到这,沉着脸问道,“皇上为什么如此肯定?”
    王将军叹了口气,“那山头陛下又不是没派人找过,明明是荒凉一片,哪来的什么人家。皇上原先只是想挫挫夏将军的锐气,没料到将军会遇险,见他活着回来本是高兴的,不想将军竟会说谎,所以就……”
    “所以就不问青红皂白杀了他?”
    “听说夏将军是自裁的。”王将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我是个粗人,没读过几年书,虽然不明白将军说谎的理由是什么,但我相信我家将军和夫人绝不会干通敌卖国的事!”
    咸池悄悄按住郎懿颤抖的手,平静地说道,“往后离踏龙山最好远些,那山本是福地,如今被凶戾之气侵扰,山民不得以才使用障眼法,不想却累得无辜者受难。”
    赵将军惊诧地叫道,“难道我家将军是被仙人所救?那今日皇宫上空的异象是……?!”
    “紫微破军一说并非妄言,但不是指你家将军,往后你们投奔这个人一定可以大展鸿图。”咸池摆摆手,“今晚的话到此为止,天机不可泄露,那个人你们迟早会认出来,现在韬光养晦拿住兵权才是正事。”
    之后一阵青烟飘过,咸池与郎懿便没了踪影。王赵二人忙对着他们刚刚站过的位置磕头,直说遇到仙人了。
第十一章
    咸池和郎懿在回客栈前,找了澡堂子认认真真地洗了个痛快。特别是咸池,把自己搓得比油焖大虾还红,生怕身上留下什么不好的味道。他不时拿眼角偷瞄郎懿,照天姚的形容那家伙应该是个淘气难缠角色,可这一天相处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莫非这就是传说中成长的代价?
    他的身材怎么那么好,他的脸型怎么那么正,他的长发怎么那么柔顺,他的眼神怎么那么深邃,他的气质怎么那么冷峻?咸池看得有点出神,在头脑中扳住他的肩死命摇晃问了无数遍为什么啊为什么?!苍天为什么要让自己见到他呢?真是孽障啊。
    咸池别过头,不忍再看,他怕再看下会出事。是的,一定会出事,那家伙长得太完美了,正是他欣赏的类型,他真的很想挑点毛病出来,然而竟连一小米米的缺陷都找不到……咸池低下头看着自己水中的倒影,不得不承认,一种不好的欲望正在身体内沸腾。真想……真想抓花那家伙的脸啊。
    郎懿从进池子开始就没说过话,整张脸就跟被冰冻过似的。其实他不说,咸池也猜的到。“别责怪自己了,你救他是为他好,你不告诉他自己是妖精也是理所应当。”咸池拍拍郎懿的肩膀,“就算夏清和这次不死,再过三十年四十年终归是要死的,他陪不了你一辈子。”
    热气氤氲,郎懿的身体却在不住地颤抖。三十年四十年,对他和咸池来说不过一眨眼的工夫,也许是一盘棋,也许是一壶茶。记得在临别时自己对夏清和说,要他一辈子快快乐乐,他答应了。青衫白马的背影依稀还是刚刚的事情,是啊,他答应自己了,他骑在马上,在山下与自己道别,保证一辈子都会快快乐乐,可谁想到他的一辈子竟如此短暂。
    曾经他是一头孤狼,在山野间奔跑,对着月亮嚎叫,只要填饱肚子就没有烦恼。一天,他顺着小路到了一座荒山,在这认识了爱作弄其它动物白猫和心地善良的山鸡,他们采日月之灵气有了人形,可本质上还不是人。他们没有人的感情,也就没有人的快乐与烦恼,依旧过着形同走兽的日子。后来,直到小狐狸被天姚仙君带走,他们才明白原来想念是这种滋味……那天他一次尝到了眼泪的味道,咸咸的,不好吃。
    之后过了几年,踏龙山下越来越不太平,经常有好多好多人在这打架。人是种凶猛的动物,连打架都和一般的动物不同,是要往死里打的,所以踏龙山下的河水总会被人类的鲜血染红。妖精们渐渐知道了一个词——“国家”,它们所处的国家叫作“秦”,这里的皇帝也以“秦”为姓。所谓国家大约就等同于动物的地盘,但又不是撒泡尿留下气味那么简单,好像是个挺麻烦的问题,否则人类也不会整天打仗。为了不让战火烧到山上,年纪大法术强的几只妖怪合力施展障眼法,把人类挡在了山下。
    就这样又几年过去了,郎懿记住了一个人。他身披铁甲,手提长枪,胯下骑着一匹白马,两军对战时无不身先士卒,是个勇敢的将军。郎懿喜欢看他策马扬鞭,喜欢看他在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喜欢看他乘胜而归,却从未发现自己的眼神中除了戏谑、冷酷、欣赏外还多了别的感情。
    没转到第二年,那个威风的将军又来了,只是军队再不像往日精良。那一天的仗打得很惨,连妖精们都不忍心多看。几天后郎懿从山下背来了一个血人,虽然妖精们没见过这个人的脸,但对他的铠甲都再熟悉不过。郎懿是狼,一匹孤独的狼是不愿意承认别人优秀的,而对这个人他一直赞誉有加,于是众妖精一致同意破例将这个勇敢的人留下。
    在郎懿的精心照料下,这个人保住了性命,昏迷时一直喃喃自语“辛月,我对不起你”。等他醒过来,郎懿问的第一句话是,“辛月是谁?”这个人回答,“我娘子。”郎懿若有所失地点点头,又温和地说道,“等你们有了孩子,让他认我做干爹好了。”这个人笑着应了,并告诉郎懿,“我叫夏清和。”
    夏清和并不知道每天与自己相处的都是些妖怪,只以为是不堪战火摧残才躲进山里的普通百姓,所以总会力所能及地帮着做些轻活。看到夏清和与大家相处融洽,郎懿不由地想要把他留下,可转念记起他对妻子的愧疚之词,终没有硬下心肠。他一定很爱自己的妻子吧,否则也不会在濒死之际还惦念着她。不久,夏清和伤愈离开,临别时郎懿要他答应自己,要一生幸福。却不想从此生死相隔。
    以前郎懿很希望做人,如果现在就是做人,那真是太痛苦了。
    “我曾想过用哄的、用骗的、用逼的……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把他留下来,可我舍不得。”郎懿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是我害了他,如果我不把他带上山,或是不放他走,兴许他就不会死。”
    咸池心头一软,自己何尝没想过用哄的、用骗的、用逼的……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得到那个人,但又狠不下心。“哭吧,哭出来就好了。”咸池垂下头,也偷偷掉了几滴眼泪,他是不是应该再对天姚狠一些呢?真是舍不得啊。
    这一夜除了城外的守卫,谁也没有睡好。
    第二天清早,整个京城炸了锅,夏将军夫妇的尸首不见了,再加上前一天的异象,大家都说是天上的神仙看不下去,显灵了。皇帝似乎也怕了,非但没追究此事,还请了高僧到宫里超度亡魂。
    “哼,他以为这样死人就能原谅他吗?”郎懿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要真觉得自己对不起清和夫妻,怎么不亲自下去道歉?”
    “急什么,到时候他自己不去,也会有人主动帮忙送他下去。不是吗?”
    郎懿揉揉红肿未消的双眼,问道,“你说的那个‘紫微破军’到底是谁?”
    咸池摇摇头,“我只是个杂曜邪星,这种国家兴亡的大事本轮不到我管,更何况这个人现在恐怕还没出生呢。”
    *************
    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世袭镇国侯也是当今驸马爷那皱了一天的眉毛终于舒展开了。“是个少爷!”报喜的丫头在门外喊道。
    驸马爷精通紫微斗数,他兴冲冲地掐指一算,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一旁伺候的丫鬟小厮忙问缘故,驸马爷叹了口气,“红鸾天喜,只怕呈不了我这镇国侯的位子。”
    家人纷纷说老爷过于严厉,小少爷能有个好姻缘也是福气。驸马爷苦笑着点点头,至于真正的理由,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
第十二章
    如果人的心胸能像碧海蓝天一样广阔该多好,当然有个前提,这广阔二字是不加引号的。
    咸池衣衫半敞地躺在山顶看月亮,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回去来个霸王硬上弓。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与天姚打个平手是不成问题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争夺“桃花之王”的虚名时就已经验证过了。如今的麻烦是,天姚身边的狐狸。
    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任何一点外力都可能影响到结局,如果自己输了恐怕死相会很难看。而赢了似乎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他不开心,什么都没意思。咸池把左臂枕在脑后,又用右手敛敛衣襟,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完人,噢不对,完仙了。
    “刚早春,露这么多也不怕着凉?”郎懿讪笑着帮咸池把衣服系好,“我们这可没有好你这口的。”
    咸池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郎懿。也不知怎么回事,他觉得他们之间有些地方很像,但又说不出哪里像,总之感到很亲切就对了。
    “你干嘛一直盯着我看,我和天姚长得又不像。”
    咸池不自然地转开了脸,暗自后悔为什么要把秘密告诉他,他对自己倾诉心声那是他乐意,自己并没有义务也对他坦白。想那晚郎懿嚎啕不止,咸池没办法,只好舍命陪君子,与郎懿在客栈的房顶上喝了一夜。难怪有人把酒称为狂药,要不是喝多了咸池才不会把这种事到处乱说,以致落人把柄成了被取笑的对象。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慢慢来吧,欲速则不达。不管他接不接受你,至少他还活着,只要你想就能每天看到他,这就够了。”郎懿挨着咸池躺了下来,“你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啊,说不定他也在看呢。”
    郎懿被咸池炙热的目光盯怕了,不得已爬起身子弓起背,做防御状,“你想对我做什么?!”
    “我冷……”
    “哦,那我把衣服脱给你穿。”
    “治标不治本。”
    郎懿的脸一下红到了耳朵根,“你……你不会想让我抱你吧?”神仙貌似应该比妖精讲贞操,这家伙怎么能主动对自己提出这种要求呢?怎么着也得反过来才合理嘛。
    咸池的好风度终于再装不下去,一骨碌滚了起来,“别做梦了,就凭你也想亵渎我的美色?只要你别说那种酸不留丢的话,我就不冷了。”
    郎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话不好吗?人类的书上都这么写的。”
    “拜托,你是一头狼,一头雄狼,做人也要做个堂堂正正的男人!那种娘娘腔写的闺阁爱情小说完全不适合你的风格。”咸池一本正经地说道,“以本人咸池星君的虚衔保证,强烈推荐《龙阳七十二式》。”
    “那是什么东西?”郎懿对咸池的保证挺感兴趣,两只眼睛蹭蹭地冒起绿光。咸池正襟危坐,对他讲了一大通双修秘法、天人合一、灵肉结合……直说的连自己都佩服自己了。
    “咸池,如果我把这种法术练好了,就能成仙吗?”
    “当然不能,”咸池暧昧地笑道,“不过会让你比神仙还快活。”
    “做神仙有什么好的,为什么大家都想做神仙呢?”
    问题有点棘手,咸池生出来就是神仙,从没考虑过这些,一时语塞。“这个我也不大清楚,其实天上也不好玩,冷冷清清的。”咸池环视四周,怎么看怎么顺眼,反正踏龙山就是比他咸池府好,真想赖在这不走了。“如果给我一个选择的机会,我就留在这,哪都不去。”
    “我听说神仙都无忧无虑……”
    “切~~什么无忧无虑,不如说没心没肺。”咸池不屑地瞥了撇嘴,“心殁情殁自然无欲无求,无欲无求当然无忧无虑,可那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咸池说着说着,发现郎懿看自己的眼神有点诡谲,不禁问道,“你……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别做梦了,就凭你也想亵渎我的美色?我们妖精也是有品位的!”郎懿长长地吐出口气,终于等到机会把那个自恋狂的话原样奉还,并加赠利息了。“我只是想打听一下,为什么你还没被打下天庭?”
    ……
    天姚兄不余欺也,咸池瞪着对面那头狡诈的大灰狼磨了会牙。很快,眼中一泓秋水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又故作风流地捋过额前两缕秀发,无比骚包地将郎懿的肩膀揽住,“因为如果没了我,天上就连最后一点色彩都没有了。”
    郎懿活了几千年,大风大雨的也见过不少,蛋腚地扫开咸池的爪,“算你赢了。”
    “什么叫算,本来就是我赢。”咸池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哈欠,“我要去睡觉了,你想劫色的话,麻烦先打个招呼。”
    “谢了,你不来袭击我,我就烧高香了。”
    “哈,彼此彼此。”咸池得意洋洋地钻进暂时属于自己的小屋里,凡是以脸皮厚度为评判依据的比赛,他还从没输过呢。这次的对手虽说实力不错,但终归还是有差距的。
    床铺软软的,很舒服,咸池惬意地蜷起身子。那家伙能有心情与自己说笑,应该是好多了吧,回想起他那些天绝望的样子,真怕他会一时想不开做出什么伤害自己的事。都说做人不能太在意,其实做仙更不能在意,人生苦短不过寒暑几十秋,神仙的生命却是一眼望不到头,要什么都在意就活不下去了。以前自己看不惯仙友们像活石头一样过日子,不光自己下界,还要把天姚一起拉下来,现在回想起来真有点后悔。
    别的仙君都说咸池是最潇洒的,然而他心里清楚得很,他不过是不想放过任何开心的机会,哪怕只是一小点,他也要尽力放大。
    他又想起了那天在屋顶陪大灰狼喝酒的情景,那家伙哭得真凶,就跟把酒全从眼睛里倒出来了似的。如果有一天自己死了,天姚是否也会像郎懿对夏清和那样对自己呢?咸池觉得自己的确愈发没出息了,竟沦落到羡慕死人的份上。
第十三章
    镇国侯祖上本是姓朱的,因立过大功被赐姓秦,这一家倒也不负皇恩,满门忠烈战死沙场者不计其数,到驸马爷一代终于没的可封了。在一次庆功的酒宴上,皇帝喝多了,一不小心就把和自己一个娘胎里爬出来的嫡亲妹妹当了恩典。于是年纪轻轻的小侯爷从钻石王老五的队伍中脱离,正式同皇帝成了一家。公主和小侯爷都是聪明人,知道自家的尊贵非比寻常,婚后十分低调。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公主和驸马始终小心翼翼地隐藏着心里的秘密,并立志要把儿子培养成最不成器的纨绔公子。小公子八岁那年,皇帝招了妹妹一家进宫,公主借口儿子年纪差不多该晓人事了想讨几个年岁稍长的漂亮宫女回去伺候,结果一连看了几十个都没有中意的。小公子嘟着嘴在殿中一扫,指着角落里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太监,“我要他!”驸马爷虎躯一震,差点晕死过去,幸好儿子随后的话又让他颇感欣慰。小公子从小太监手里拿过拂尘,“的这个玩意!”
    就这样小公子耍着从小太监那抢来的拂尘,在府里折磨着良驹宝马又过了两年。十岁了,再不教儿子学点什么就太说不过去了,可真要教好了也是件要命的事。正在驸马爷烦心的时候,六王爷来防,说是自家的儿子也该读书了,想找几个年纪相仿的作伴。六王爷自己就是个吃喝玩乐的典型,据说他儿子更有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大家都怕自家的娃被带坏了,所以伴读一事无人肯应。驸马爷听了,心中窃喜,正愁没人把儿子带坏呢,便乐颠颠地同意了。
    当今皇帝是个苦命人,少年即位,弟弟们都是坏人,都对他这当哥哥的皇位图谋不轨,于是他迫不得以将异母弟弟们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姐妹们通通远嫁。如今京城里除了没出息的六王爷和皇上的亲妹妹再无别人。
    秦少邈就这样被公主老娘收拾收拾扫地出门,送到六王爷府上和亲爱的少真表哥作伴去了。年幼的少邈说不出理由,反正就是觉得王爷舅舅要比皇帝舅舅好。到了舅舅家,那简直就是一片新天地,什么规矩都成了狗屁,想怎么胡闹就怎么胡闹。少真没事常带着少邈一起折腾门房的小猫玩,在猫尾巴上拴个铃铛,看小猫吓得到处乱跑喵喵惨叫,他们就哈哈大笑。不仅如此,少邈还从六王爷那学了一手斗蟋蟀、斗鸡的好本事。
    在少邈的印象中,六王爷的酒量是不好的,每次宫里的宴会上都会因酒醉而出丑。可在王府里,为什么他从早喝到晚都没事呢?在少邈的印象中,六王爷的脑筋也不怎么好,无论人家和他说什么,不到半天准会忘个干净。可王府里那么多蟋蟀、斗鸡,他怎么只要见一次就都能叫得出名呢?
    一天傍晚,六王爷靠在软榻上,捻着胡子问两个孩子,“你们可知这为臣之道中最难的是什么?”
    少邈想都没想,答道,“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为皇上分忧。”
    六王爷忽然仰天大笑,又随即流下泪来。一晃十年过去了,战火连天、血染长河都成了旧事,那戎马倥偬的身影还有几人记得?午夜梦回,偶尔还会看见那人手提长枪腰挎宝剑,立身于山巅的英姿,栩栩如生。他曾说愿马革裹尸,却不想结果竟是自绝于金阶之下。为皇上分忧?自己何尝不想,他又何尝不是那么做的,可结果呢?他死得惨,自己活得窝囊,真窝囊……“做好份内的事是应该的。”六王爷坐直身子,认真地对孩子教训道,“可你们更要记住,有些事不是该做就能做的,有些话明知该说却一辈子只能烂在心里。”他缓缓走到窗前,对着苍穹中的一轮弯月将酒洒在地上,轻声说道,“夏将军,这杯酒,本王敬你。”
    那一晚六王爷是真的醉了,三尺长剑舞得如蛟龙出海。
    少真和少邈傻呆呆地立在一旁,他们从不知道六王爷还有这样的本事。“夏将军是谁,你听过吗?”少真问道。
    少邈想了半天摇摇头,“没有,兴许是早年的老将军吧。”
    第二天,六王爷在和王妃的争吵中,失手将王妃打伤,哭哭啼啼的王妃带着两个孩子搬到了公主和驸马的住处。又过了几天,六王爷在王宫的宴上喝醉了,舞剑助兴时,失手将皇上最宠信的大臣刺死。虽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谁真的见过哪位王子与庶民同罪了?六王爷削封号,逐出京城。
    车辚辚马萧萧,细雨浥轻尘,六王爷对远处的镇国侯挥挥手,笑得分外潇洒,打他懂事起,头一次这么轻松。少邈望着泪汪汪少真表哥,对那晚六王爷的话似乎明白了一点。有些事当做不能做,但舅舅终究还是做了。
    回去的路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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