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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故事之婆娑-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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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不当他的脚步声,凌霄回过头去,再顺著季子祺的视线向上,顷刻,即变了脸色。
那如流苏般的袖口再次挥动,枪声响起,凌霄踉跄倒退,右臂已出现黑漆漆的血洞。季子祺仍没弄清楚发生什麽事,便被凌霄拽著跑,枪声接二连三,身旁电话亭的玻璃倏地破裂。
两人一前一後穿过民居和巷弄,站在不起眼的阴暗处气喘吁吁,静等片刻,才确定没有人追来。
季子祺想要查看他的伤势,不料摸到满手的血,又见凌霄紧抿嘴唇,额头已被汗水打湿,便知道他是极痛的。
“怎麽办?”季子祺问。
凌霄按住伤口,辨认方向後,转身便走。季子祺不敢声张,默默跟上。
他们又回到方才买军火的下水道,当再次站到李老板面前时,凌霄的脸上已无血色。
“这是……”李老板惊讶地看著他们。
凌霄打断他,直截了当地说:“我需要医生。”
李老板没再多言,立即将沙发让出来,然後便去安排,很快,有个手提医药箱的青年前来。
当凌霄的袖子被剪下,血淋淋的伤口袒露出来时,季子祺倒吸一口气,别过脸去。
“尽快把子弹取出来,不需要麻醉。”
“这怎麽行?”季子祺立即反对,看到那条仍淌著血的健壮手臂,他又转开头。
“你走开。”凌霄说。
“不。”季子祺摇头。
凌霄也不再管他,眼睛直直地望著李老板,後者用当地话对青年吩咐几句。
虽然季子祺没有走开,却也不敢看这样可怕的画面,将手轻轻放在凌霄的肩上,感受到手心不时传来的颤栗。
他变得紧张起来,心跳也随之加快,但胸口像被大石压著。直到听到凌霄长长的吐气声,季子祺才能顺畅的呼吸。
伤口包扎好後,凌霄在沙发甩下一叠美金,李老板数过後满意点头,季子祺连忙扶起他。
“忍一下,回到宾馆就好了。”季子祺说。
等回到宾馆附近时,凌霄却说:“你自己上去,把东西收拾好,我在这里等你。”
“呃?”季子祺不明所以。
“快点,我们马上离开河内。”
凌霄的脸色虽差,但神情却更是凝重,季子祺不敢拒绝,便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两人连夜来到火车站,买好两张到胡志明师的票,最早的班次要早上七点半,於是他们便在候车室里等待。
季子祺买个桶装方便面,用热水泡好後,捧到凌霄面前,打算自己喂他。谁知凌霄根本不买账,还狠狠瞪他一眼。
“我自己来。”
季子祺好气又好笑地说:“别乱动,以为我想伺候你麽,我是怕你伤口会出血,吓到对面的孩子。”
“不吃了。”凌霄撇开脸说。
季子祺拿这个牛高马大的男人没辙,讨好地说:“我捧住碗,你自己吃可以了吗?”
凌霄仍不情愿,他犹豫片刻,还是拿起了塑料叉子。不知是饿极,还是不想让人看到,所以凌霄吃得很快,连汤汁都溅到鼻头上。
“慢慢吃,别急。”季子祺一手捧住面桶,一手拿起纸巾帮他擦脸。
凌霄突然呛了下,咳嗽几声,把叉子往桶里一丢,再次把脸转开。
季子祺问:“怎麽不吃了?还剩一半呢。”
“不吃。”凌霄用後脑勺对著他说。
“真是浪费,那我不客气了。”季子祺没再勉强,拿起吃剩的方便面继续进食。
他也饿了,只顾著吃面,所以没注意到凌霄别扭的表情。
越南的火车不比中国,型号非常的旧,火车头还会喷出白烟,并且没有空调设备,车窗是可以拉开的。
火车最贵的票是软卧,通常在中国要提前数天才能买到,但在越南根本无人问津,所以四张床的卧铺间里,就只有他们两个旅客而已。
“凌霄。”季子祺踮起脚,叫道:“来帮下忙,把东西放到架子上。”
凌霄走过去,抬起手,轻易就将旅行袋推进行李架。季子转过身,却发现他动也不动地站在自己背後,眼神冷冽得吓人。
“宝贝儿,那麽急著赶去哪呢?”
听到一把娇滴滴的声音,季子祺才知道,有人站在凌霄的後方,正用枪抵住他的脑袋。
汽笛长鸣,火车缓缓地开动。
凌霄慢慢地转过身去,吐出一个字来:“金。”
没有他的身影遮挡,季子祺终於看清来人的面目,却想起两个字来,诡异。
金长得并不难看,瓜子脸,留著披肩的金色头发。只是他的脸色过於惨白,而唇色过於红豔,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像极电影里的吸血僵尸。当他笑的时候,季子祺感到毛骨悚然。
“你为什麽在这?”凌霄问。
“别忘了,李老板可是我介绍给你的。”金用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又说:“再告诉你一个消息,有买家出了非常丰厚的佣金,要雇人干掉绰号叫响尾蛇的杀手,这笔生意被我接下了。”
凌霄的瞳孔收缩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冷然。
金将车厢门拉起,命令凌霄转身,然後用手在他身上摸索。比起搜身,动作更像是挑逗,两个人贴得很近,他的唇快要碰到凌霄的耳朵,缓缓吐出炽热的气息。
涂著丹蔻的手指肆意游走,从结实的背肌向下滑落,徘徊在腰间片刻,又轻车熟路地分开他的腿。当金摸到他裤裆时,凌霄咬紧牙关,呼吸一滞,那只手却越发过分地在他重要部位揉捏。
“你这里好像长大了点。”金说。
“滚开!”凌霄低吼。
季子祺看得咋舌,要说这两人没奸情,打死他也不信。但又见凌霄满脸厌恶的表情,活像吃下一只苍蝇,倒是金仍自得其乐的模样。
金调戏够了,才将凌霄身上的武器搜出来,他很熟悉凌霄的习性,所以连藏在袜子里的刀片都被找到。
“好了,坐到那边去。”金用枪指指左边的卧铺,又看著季子祺说:“现在到你了。”
季子祺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身上没有武器。”
金勾起嘴角,讽刺地笑笑:“你以为自己能和我家凌霄有同样的待遇吗?给你一分锺时间,自己脱光。”
季子祺尴尬不已,凌霄却凶狠地瞪著他说:“金,你别太过分了!”
金跨前一步,将枪口抵在凌霄的眉心,讥嘲道:“这样你就心疼了?不过是个婊子而已,凌霄,你的品味差得让人失望。”
“混蛋……”
“闭嘴!”金打断他,转过头对季子祺说:“你还有四十秒。”
第十四章 挣扎
老旧的火车沿著铁轨驰骋,发出轰隆轰隆的声响,刚穿过隧道,灿烂的阳光便迫不及待涌进车厢里,季子祺那张煞白的脸瞬间一览无遗。
他在发抖,一半因为害怕,一半因为屈辱。
但他还是慢慢地脱下自己的衣服,先是外套和上衣,接著是鞋子和裤子,最後仅剩下内裤。
单薄的身体逐渐呈露,突出的锁骨衬托得他更加削瘦,平坦的胸膛下方,甚至能看到肋骨的形状,没有任何能让人惊豔的地方。
金却不甚满意地说:“继续。”
“你是故意在羞辱我吗?我身上根本不可能藏有任何武器!”季子祺生气地说。
“是的,你脱不脱?”
季子祺感到难堪不已,眼眶已经逐渐变红。火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如果路轨旁有人,便能清楚看到他现在狼狈的样子,这种感觉很糟糕,和游街示众没区别。
但他别无选择,自尊早已丧失殆尽,所能做的只有默默承受。
就在季子祺脱下内裤的前一秒,凌霄陡地站起来,大声喊:“够了!”
他完全无视那把抵在胸膛的手枪,狠狠地瞪著金,说:“金,你的品味更让人失望。折磨我的雇主让你感到很开心吗?”
金大言不惭地道:“我只喜欢折磨你。”
“你是在逼我。”凌霄冷冷一笑,问:“说吧,你到底有什麽目的。”
金用枪挑起他的脸:“给你两个选择,你杀了他,然後跟我走,我会想办法帮你收拾烂摊子,又或者是我现在杀了你。选哪个?”
凌霄毫不犹豫地答:“都不选。”
这一刻,季子祺明显地感觉到车厢内的气氛变了,仿佛连气温也急降。他抱紧双臂,不能抑制地打个冷颤,有股寒气正从心底涌出。
因为长期注射肉毒杆菌,每当金生气时,他僵硬的面部肌肉便开始扭曲,配上过於豔红的嘴唇,脖子上的青筋阵阵抽动,狰狞得令人心惊胆战。
金从牙缝里挤出话来:“别以为我不会杀了你。”
“你不会,否则昨晚这枪应该射在我脑袋上。”
“你……”金恨恨地瞪著他胸有成竹的样子,随後又笑了,将枪口指向季子祺,说:“那试试看这次会不会再射偏。”
“金!”凌霄大喝一声,态度开始软化,他无奈地说:“他救过我的命,无论如何,我都必须保护他。”
“你在求我吗?”金问。
“是。”
“什麽条件你都会答应?”
“是。”看到金舔舔唇,露出像野兽般饥渴的眼神,凌霄转过头对季子祺说:“穿好衣服,出去。”
季子祺站在车厢的走廊里,看著门徐徐地拉上,最後掠过眼前的画面,是金斜靠在卧铺的枕头上,笑得意味幽深,。
他有预感,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越南的火车时速平均六十公里,从河内到达胡志明整整需要三十五个小时,在这将近两天的旅途里,压抑得让人坐立不安。
後来季子祺才注意到,车厢里多了个黑色的行李箱,大概有他半个人高,放在左边的下铺。晚餐时间,金霸占了唯一的小茶几,连凌霄也只能捧住饭盒进食,季子祺因为口渴,想将饭盒暂且放在行李箱上,结果却被金一下打翻。
“别碰我的东西。”金说。
季子祺被他恶狠狠的表情吓到,连忙道歉。
“再有下次我会砍掉你的脏手。”金认真地警告他,然後蹙起眉头,指著掉落在地上的饭菜:“捡起来,吃掉。”
季子祺蹲下收拾残羹,却说:“我已经吃饱了,请慢用。”
金冷哼一声,想开口却被凌霄抢先。
“赶紧吃完,上床休息。”
等到天色稍晚,车厢里的灯熄灭了,季子祺躺在上铺辗转难眠。这时凌霄从车厢外回来,他的枕边传来些声响,季子祺伸手,摸到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两人在漆黑中相互对视,谁也没有言语,明知道他看不见,季子祺仍是感激地笑笑。
季子祺不知道凌霄和金达成什麽协议,也不知道当他被赶出车厢後发生什麽事,但金没再提起要杀了他。但对方总是有事没事地找茬,对他诸多挑剔,言语刻薄态度傲慢,季子祺只能一忍再忍,像被权贵欺压的草民。
金用脚踢踢季子祺,问:“你卖一次能有多少钱?”
“两千,过夜五千,特殊服务的话一万。”季子祺答。
“什麽是特殊服务?”金又问。
“角色扮演或者SM。”
“那就是只要给钱,无论客人提什麽要求都行?”
“是的……”季子祺将头转向窗外。
“跟老头子上床有什麽感觉?”迟迟没有听到回答,金不满地瞪他一眼,喊:“喂,说话。”
接下来,无论金再怎麽逼问,季子祺就像哑巴似的没再开口,即使金威胁割掉他的舌头也没用。百般无聊,金转移了注意力,哼著歌,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节拍。
歌声轻柔婉转,丝毫不像男人的嗓音。季子祺的眼睛虽然仍看著车窗,却竖起耳朵认真倾听,隐约有种熟悉的感觉。
“是那天晚上听到的越南歌?”季子祺低声问。
凌霄见怪不怪地说:“他是越南人。”
季子祺不可思议地眨眨眼,越南人的肤色偏黑,但金却异常苍白。
“这个变态,很多年前就把自己的皮肤漂白,连腋下也不放过。”凌霄很少用这种嫌弃的语气说话。
“怪不得。”季子祺了然地点点头,他终於明白为什麽金的皮肤白得如此病态,简直没有丝毫的血色。
仔细观察,凌霄和金的区别很大,一个沈稳内敛,一个华丽浮夸,很难想象他们竟有著密切的关系。
凌霄是个现实派,只想安稳的度过余生,所赚的钱都会存起来,结束杀手生涯後,打算买栋房子,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但金不同,他在行内的名气很大,只接高难度高赏金的任务,越是危险越能让他兴奋。金的目标都是大人物,每次完成任务後,便会大肆地挥霍一番,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
金这辈子所赚的钱很多,三分之一给了整形医生,三分之一购买毒品,余下的便是支撑奢侈的生活。
火车沿途靠站,走走停停,隔壁车厢终於有人入住。凌霄前去打探,回来後一言不发,用抹布认真地擦拭手枪。
季子祺莫名其妙,金却笑得狰狞。
午後的阳光穿透云霄,洒在沿路的田野上。季子祺去打热水时,隔壁车厢的门打开著,一对母子正相偎在窗前。男孩看到他,咧嘴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隔壁的车窗开著。”季子祺如实禀告。
凌霄看了金一眼,等他走出车厢後,对季子祺说:“躲到卧铺下面,我没叫你别出来。”
“到底怎麽回事?”季子祺问。
凌霄打开车窗,用前所未有的冷酷语气说:“先下手为强。”
看著他矫健的攀出窗外,顷刻不见踪影,季子祺微微踌躇後,老老实实的钻进卧铺底下。不久後,他看到金那双穿著军靴的脚走近,骂句脏话後,又再度出去了。
凌霄一直没有回来,剩下季子祺独自在车厢里,阳光似乎被云层覆盖,连带著整个车厢阴暗起来,他开始感到不安。
车厢门再度被拉开,有双穿著凉鞋的脚走进来,脚丫小巧步伐敏捷,像猫一样没发出丝毫声音。季子祺屏住呼吸,他看到来人在车厢里转了一圈後,突然俯身趴下与他对视,然後,露出亮眼的白牙。
当对方把匕首拔出来的时候,季子祺仍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前不过是个十余岁的孩子,带著符合他年龄的幼稚和天真,手里的武器仿佛是玩具,很难想象它还有别的用途。
男孩朝他爬过来,很迅速,当他挥动手臂时,季子祺下意识地闭起眼睛。
千钧一发之时,凌霄赶回来了。他抓住男孩的脚将他拉出来,用膝盖压在男孩的背上,对准脑袋扣下扳机。手枪早已装上消音器,轻轻地一下,生命就这样没太大动静的逝去。
季子祺捂住嘴,没有死里逃生的庆幸感,他只是觉得很恶心,这个世界肮脏得无法忍受。
当金回到车厢见到季子祺後,脸色异常难看,他将自己的行李箱丢到窗外,然後一跃而下。
凌霄也把两人的行李丢出车外,然後说:“我先跳,你随後。”
火车开得并不快,能清楚看到路轨旁的碎石,季子祺扶住窗框,紧张得冒出冷汗。他没有凌霄那样矫健的身手,也没有金无畏的勇气,他只能想到,自己是如何在路轨下摔得头破血流。
“快跳!”凌霄在车外叫。
季子祺摇摇头,转身看著倒毙在车厢里的男孩,血已经积成滩,死亡的气味笼罩著他。
凌霄冷漠的面具破裂,气急败坏地追著火车跑,前方不远是跨河的高架桥。
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其实人生就像游泳,游了一半才知道河水的深浅冷热,前也罢,退也罢,都离岸边有段距离。停下来,只能淹死。
季子祺痛恨这种惊心动魄的日子,更恨他的人生已经面目全非。他看到凌霄张开的双臂,方能凝聚起跳跃的力量。
当时脑海里仅有一个念头,已经被撕碎羽翼的他,是否可以借著这双翅膀,冲破黑暗的桎梏,再度飞翔。
在火车钻进隧道前,凌霄接住了他,两人跌到路轨上,再滚进草丛中。
第十五章 抉择
位於胡志明市外七十里有个村庄,名字叫做汗可西,用越南话翻译,是金色的秋天。村庄很小,只有十余户人家,是跳车後的他们徒脚走很远的路,才找到的人间烟火。
金用纯正的越南话跟村长沟通後,被安排入住在村庄东面的小屋里,据说屋主原本是独居的老人,刚去世不久,所以房屋才暂时空出来。
昏暗的灯光下,季子祺正用酒精擦拭凌霄的手臂,跳车时为了接住他,伤口已经裂开,血直到刚刚才止住。
凌霄已脱掉上衣,袒露出小麦色的肌肤,宽阔的健壮的肩背,紧致的腹肌和腰线,上半身呈倒立的三角形。季子祺发现这个男人虽不是俊美型,却很是耐看,特别此时浓浓的眉毛拧在一起,隐忍的表情有几分性感。
包扎好伤口後,听到金说:“你先出去。”
季子祺望向凌霄,见他点点头,於是收拾好桌面的纱布和棉花,起身走出屋外。
“该死的。”金瞪著凌霄,用气急败坏地语气说:“你到底惹了多大的麻烦,立刻杀了外面那个男妓,他只是个负累。”
“不。”凌霄说。
“难道你想一直带著他?天,你到底知不知道目前的状况,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在追杀你们!”
凌霄脸色凝重,他知道金说得没错,目前的情势很不乐观,到越南不过半月已经被袭击两次,并且对敌人毫无头绪。
低头看著手臂的伤口,凌霄说:“你走吧,我自己会想办法解决。”
“你疯了还是傻了?”金生气地问。
“别动他,你不想被拖累的话,可以马上离开,但我不许你伤害他。”
“可笑,难道你还能护著他一辈子吗?凌霄,你别忘了自己是什麽身份。”
“我没忘。”凌霄点燃香烟,脸上带著自嘲问:“金,我们这种人有一辈子吗?你我其实都清楚,或许明天便会死於非命。”
金哑然,眼前的男人让他感到陌生。从前的凌霄,看似深沈其实单纯,他沈默寡言,是因为不善言辞,他冷静果断,是因为无所顾忌。
他开始回想自己收养凌霄的原因,是一时冲动,还是早有预谋,或许是因为那双看著同伴被殴打也毫无波澜的眼睛。
记得那是在一个阳光暴烈的午後,高温容易让人心浮气躁,金就在那时遇到凌霄。
当时街边有群人在大施拳脚地教训两个扒手,一大一小,年纪比较大的自然首当其冲,被打得最为惨烈。而年纪小的那个,静静地躺在地上,金知道他是清醒的,以冷漠的神态倾听著同伴哀号声,不反抗也不挣扎。
这个男孩勾起金的兴趣,忍不住想要看他脸上出现更多的表情,後来,他们相互憎恨,相互厌恶,又相互吸引。
人和人之间,不是每段关系都可以用语言诠释,比如他和凌霄,比如凌霄和季子祺。
“知道了,我不会再自讨没趣,等到缅甸以後,我们各走各路。”金说。
凌霄轻轻地抖落烟灰,并没有吭声。
宁静的村庄似乎并不欢迎外来人,清晨,当季子祺在门口伸懒腰时,过路的村民不是打量便是回避,没有一人主动打招呼。
或许是潜意识想避开压抑的气氛,他沿著小路游荡,然後,很不幸地迷路了。周围是地势复杂的田野,视线被树木遮挡,呱噪的鸟儿正吵闹不休。
季子祺背靠著树干坐下,用手揉碎一朵不知名的小花,他想暂时歇歇脚,然後再尝试寻路回到村庄里。
眼前倏地出现一颗头颅,离他的脸仅有几公分,季子祺放声尖叫,连滚带爬地逃到一边。此时传出阵阵讥笑声,季子祺回过头,才发现是金在作怪。
原来金用脚勾住树枝,像蝙蝠似的倒立著,他身穿军靴和紧身裤,还有深色的无袖背心,身姿修长却不单薄。露出惨白的手臂,黑色的指甲,像拖把似的金发正晃来晃去。
“你、你、你怎麽在这里。”
“我为什麽不能在这里?”金反问。
他松开脚,以潇洒的姿态落地,不急不徐地朝他走去,深沈眼睛透出慑人的戾气。
“你、你别过来!”不知为何,季子祺开始口齿不清,转身想逃,却被石头绊倒在地。
“你很怕我吗?”金站在他面前问。
“你想怎麽样?”季子祺後退些许,说:“你不是已经答应凌霄不再多事吗?”
“那晚你偷听我们谈话?”
“是的。”季子祺老老实实地承认,如果不是这样,他才不敢离开凌霄身边。
“笨蛋,那是故意说给你听的。”金拔出枪来问:“准备好受死了吗?
季子祺瞪大眼睛,害怕地叫:“你要是敢杀我,凌霄不会放过你的!”
金一脚踩在印有疤痕的手背上,五官因为妒恨而扭曲,他咬牙切齿地说:“住嘴!老像苍蝇般粘住凌霄不放,真令人恶心。”
“不要!别杀我!”季子祺哀求。
是夜,晚风摇曳,树影婆娑。天际边洒过一阵美丽的流星雨,像是天空的眼泪。
有人抱紧双膝坐在草地间,将脸埋进臂弯里。夜寒如水,逐渐侵透他的身心,落得身影单薄,悲悲凄凄。
“你在做什麽?”凌霄站在他身後,蹙起眉头说:“回去休息,明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
季子祺不著痕迹地拭去脸上的湿意,问:“凌霄,你想过将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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