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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妖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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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矮小的男人,慢慢的走出来,微笑道:“迷魂散这么珍贵,本来不想浪费在你们的身上,可惜我们赶时间。”

便夺过那把沾染同伴鲜血的长剑,深深刺入那个保镖的心口。

“你安心去吧!如果你清醒过来,只会更痛苦。”

矮子笑着叹息一声,便毫不客气的去搜索那六具尸体。

富态商人的是高级储物袋,五个保镖的是中级储物袋。

人死如灯灭,就算是曾经滴血认主的高级储物袋,如今也失效了。

“如果你们不是修真界的人,或许我会放你们一马。不过,为着免除后患,还是连你们的灵魂也消灭吧,省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矮子又叹息一声,从六具尸体里找出绿色的光团,以灵火烧个干干净净。

干完这一切,矮子拍拍手掌,满意的点点头:“谨慎一点,还是没错的。专门打劫那些去参加拍卖会的富商,来钱就是快!”

环顾四周,没看到那个高大的汉子,微微一愣,大声道:“丁贵,你在搞什么鬼?赶紧出来,去找下一个……唔,南宫家那个老头子,应该油水挺足的。”

没有任何回应。矮子有点脸色吃紧,立即让那些机关傀儡兽护住自己,慢慢的向外面走去。

当了一辈子捕蝉的螳螂,这次不会是给哪路的黄雀给盯上了吧。

前面的那棵大树,背靠着一个高大的身影,正是他的弟弟丁贵。

有水声传来,丁贵似乎正在撒尿。

矮子松一口气,笑骂道:“你不会是在吃自己吧!每次抢劫杀人,你都特别亢奋,非要找几个花姑娘来泄火,这次居然这么猴急……”

丁贵缓缓的掉转身,神情木然,双目流血。

矮子又惊又怒,立即全速倒退,同时指挥着那些机关傀儡向自己靠拢。

可是,一把锋利的长剑,已从脊背深深插入他的身体,直至贯胸而出。

“走的夜路多,始终会撞鬼的。”冰冷的男声,在他的耳边响起,并吹了一口气。

口气是热乎的,原来对方并不是鬼。可是,他就要变鬼了。

当了一辈子捕蝉的螳螂,最后还是给黄雀灭了。

一团绿色的光,立即从他的脑袋钻出,惊惶逃窜,却被那人一把抓住。

“求求你,别杀我!”微弱而惊恐的声音,从那团绿光中发出,正是那个矮子的灵魂。他的神识较高,可以立即遁出,却无法继续操纵那些机关傀儡。

只要找到一副好点的躯体,他就可以再活下去。

所谓的借尸还魂,是真的存在,又叫夺舍。

不过,在修真界,夺舍有着三大铁则:第一,修真者不可以对凡人进行夺舍。

第二,只有法力高的人,向法力低的人进行夺舍,才有可能成功。

第三,一名修真者一生中,只可以进行一次夺舍。

“如果你还想保住自己的灵魂,就乖乖的回答我的问题。”那人冷冷道。

这种时候,矮子除了积极配合,还能怎么办?

原来,矮子叫丁富,高大个叫丁贵,都是魔道千幻宗的内门弟子。两人经常在各地转悠,专门打劫那些刚刚参加完拍卖会的富商。

两人一直很小心,事先调查好目标人物的情况,觉得有把握拿下,才会行动。

他们自称‘丁氏双雄’,已经干过无数票大买卖。只是没想到,这次居然会栽了跟头,还栽得这么惨,这么窝囊。

不过,他还存着最后一点希望:“我还有很多宝物,并没有带在身上。只要你放过我,可以全部给你。而且,我的爷爷丁不三,是千幻宗的长老,如果你不放过我……”

他没继续说下去,但用意已经很明显。又是利诱,又是威逼,只是想保住性命。

那人想了想,摇摇头:“丁不三?不认识。虽然我也喜欢宝物,但我很清楚,如果太贪心,往往什么都得不到。”

丁富大惊,刚要说点什么,却再也没机会了。

绿色的光,在炽热的火焰中,彻底毁灭。

“这是你刚才教我的。况且,如果你真是什么长老的孙子,我就更不能留你。李大嘴叔叔说得没错,太贪只会贫啊!”

此人正是晴朗,依然戴着那个中年男子的面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丁富和丁贵假装逃走,然后施放迷魂散。不过,迷魂散对晴朗无效,反而被晴朗逐一击破。晴朗先杀死丁贵,灭掉他的灵魂,再借助他的肉身,去迷惑丁富。

这种抢劫杀人的事,要么就别做,既然做了,就应该把事情做绝。

如果放过两人的灵魂,日后魔道的千幻宗,肯定不会放过自己的。

虽然,丁富和丁贵,未必真的是千幻宗长老丁不三的孙子,但小心一点,是没错的。

找到所有的储物袋,又将八人的肉身烧毁,然后将那些机关傀儡以及残骸放入乾坤袋,晴朗立即赶回那个神秘的山谷。

如果现在就查看储物袋中的东西,肯定是傻瓜的行为。

回到山谷,晴朗松一口气,这才开始逐个查看八个储物袋中的东西。却没想到,竟然从丁富和丁贵那里,各得到一颗筑基丹!

第25章

而且还有两本书,一本是如何炼制丹药的,也有筑基丹,从丹方、分量到炼制方法,都记录得很详细;还有一本是如何制作机关傀儡的,最高的竟然是十级!

一级机关兽,相当于炼气期第五层;二级机关兽,相当于炼气期第九层;三级机关兽,相当于炼气期第十三层;四级机关兽,相当于筑基初期;五级机关兽,相当于筑基中期;六级机关兽,相当于筑基后期;七级机关兽,相当于结丹初期;八级机关兽,相当于结丹中期;九级机关兽,相当于结丹后期;十级机关兽,可以媲美元婴期修士!

不过,制作机关兽的两种主要材料,十分难找。一种是万年铁木,据说在妖兽山脉中可以找到;另外一种是魂石,在亡灵山脉可以找到。

妖兽山脉、亡灵山脉、紫晶山脉,是星辰雾海中的三大山脉,资源极其丰富,却非常危险。

如果从华夏国向着星辰雾海进发,会依次碰到妖兽山脉、亡灵山脉、紫晶山脉。

妖兽山脉最大,亡灵山脉次之,紫晶山脉最小。三大山脉就像三个圈,一个套着一个。

丁富和丁贵原先有数十个机关傀儡,却已经毁坏了一些,只剩下三十六个。不过,晴朗从那些机关残骸中,找到二十四块墨绿色的魂石,鹌鹑蛋大小。

将那些东西分类装入乾坤袋,晴朗盘膝打坐一阵,开始服用筑基丹。

药力发作得很快,短短数个时辰后,晴朗已感到丹田处有一团烈火,越烧越旺。

四肢等其它部位,却冰凉无比,形成十分鲜明的冷热感受!

可这种感觉只持续了一小会儿,丹田处的烈火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四肢等部位也恢复了正常的温度。

疑惑之色一闪,晴朗的脸色猛然大变,双掌立即按在丹田处,再不肯放开半寸。

此处竟然传来一股犹如六七把尖刀同时搅动一样的剧烈痛楚。

晴朗的脸色登时无比苍白,黄豆大小的汗珠顺着下颌不停的掉落,整个身子已彻底弯成弓形!

虽然已有心理准备,却还是忍不住笑骂:“肯定比生小孩更痛!”

话音未落,丹田处的这种剧痛,突然爆发开来。

无数的热流,顺着经脉立即遍布全身,甚至深入骨髓之中。

但接着,热流马上化为难忍的奇痒,似乎有无数的蚂蚁在他全身不停的爬来爬去,让他恨不得用头直撞墙角,好能稍微减轻一下这种痛苦!

持续了一顿饭的时间,这种差点让晴朗发疯的折磨,才渐渐消退。

此时的他,已是臭汗淋漓,仿佛大病初愈。

可是,虽然法力增加不少,偏偏没有筑基成功。

三天之后,他将另一颗筑基丹服下,却还是失败了。不过,这次的痛楚,没上次那么剧烈。

看来,只能自己炼制一些筑基丹,多尝试几次。

晴朗在山谷中待了一个多月,总算将两颗筑基丹的药力全部消化,这才换上林雷的身份,返回星河学院,继续进修。

对于逍遥派的机关学,他是越来越有兴趣。

如果将逍遥派的机关陷阱学,与千幻宗的机关傀儡学,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不知会有什么效果?他希望,自己可以做出一些,具有一定智慧的机关傀儡。

如果这些机关傀儡懂得设置陷阱,那就更妙了。

这天刚下课,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就走过来,拍拍晴朗的肩膀,笑道:“林雷,走!我们去竞技场看比赛!”

他叫花满楼,成绩比较好,也很刻苦,已经是炼气期的第五层。

不过,他的眼睛不太好,一到晚上就很难看清楚东西。据说这是花家的遗传病,难以根治。

幸好,他很开朗,人缘也不错,班上的同学都挺喜欢他。

而且,花家精心栽培的变种铁观音,可以清心宁神,在修真界很有名气。花满楼常常带来一些,时不时泡上一壶好茶,跟同学们分享。

晴朗就是这么跟他熟悉的,偶尔在一起喝茶、聊天。

男人的友情,其实很简单,一起喝喝茶,拼拼酒,偶尔去打打架,就可以维持很久。或许,他们也会因为某个女人而反目,但最后可能还是会和好。

对于花满楼的邀请,晴朗自然不会拒绝,收拾一下东西,跟随他来到星河学院中心的竞技场。

每天下课,五个分院的学员,都有一些会来这里,跳到擂台上,向下面的人发出挑战。

这么一来,不但可以提高自己的实战能力,也可以在学院中博取一定的知名度。那么,毕业之后,或许就可以在某个门派中,获得一定的地位。

擂台在竞技场的中心,高两米,直径五十米,覆盖着一层近乎透明的半球形保护罩。这个保护罩是特制的,可以抵挡结丹后期的修士全力一击。

因此,就算擂台上打得再怎么热闹,也不会影响台下的观众。

此时,擂台上已有两个男子,一胖一瘦,斗个火热。

胖的那个,拿着两把斧头,横扫之间,冒出炽热的火焰。

瘦的那个,拿着一把宝剑,斜挑后撩,金光闪闪,甚是耀眼。

对于星河学院中那些比较出色的学员,晴朗一直比较留心,因此认得那两个人。

胖的那个叫程咬金,是逍遥派的,以三板斧而出名。瘦的那个叫萧定,是天星宗的,据说是天星分院众学员中的第一高手,那把宝剑使得出神入化。

花满楼笑着叹息道:“萧定还是这么帅啊!差距就是差距,程咬金虽然厉害,也抗不住了。”

果然,三个回合之后,萧定卖个破绽,将程咬金制服。由于是擂台竞技,程咬金只是轻伤。

“痛快!虽然打不过,但出了一身汗,舒服多了。”程咬金呵呵笑道,拿出一件东西,递给萧定,然后拱拱手,跳下擂台。

一般而言,参与竞技的学员,都会事先打赌一些彩头,以增加趣味性。

“你娘的,那个程咬金真没用,害老子输了这么多!”

身后传来一个懊恼的男声,晴朗回头一看,果然是江玉郎。

“我就不信邪!萧定只是炼气期第六层,居然成为天星分院的第一高手,肯定有猫腻!如果他老爹不是萧远海,看谁会给他面子!”

萧远海是天星宗的长老,也是萧峰的二叔。不过,萧峰并没有加入天星宗,而是在逍遥派修炼过一段时间,在前几年投靠了魔道的极阴岛。

看看四周,江玉郎恨声道:“老子还是不信邪!如果谁能打败萧定,老子给他一百块初级灵石,现场兑现!”

晴朗心里一动,微笑道:“真的会有一百块初级灵石?”

江玉郎打量他几眼,冷笑道:“你谁啊!无名小卒,别来凑热闹。”

晴朗笑道:“如果你真的肯给钱,我有把握打赢他。”

江玉郎嗤笑道:“就凭你?也不怕闪了舌头!”

从储物袋中拿出两百块初级灵石,扔在地上,大声道:“如果你能打赢他,我给你两百块!如果你输了,也要给我这个数。”

晴朗点点头:“没问题。”

又对站在身边的花满楼道:“你先帮我点一下,看看数目对不对。”

花满楼微微一愣,随即笑道:“好的。”居然真的一个个的点起来。

如此一来,不但江玉郎,附近的观众也哈哈笑起来。

“傻子年年有,今天特别多!”

“人家萧定一个手指头,就能把你干掉!居然这么大言不惭!”

“我认识很多嚣张的家伙,不过嚣张得这么理所当然的,还是第一次见。佩服,佩服!”

“算了,就当看一场猴子戏。”

对于这些闲言闲语,晴朗并不理会,微笑着慢慢走上擂台。

萧定虽然一直站在擂台上,对下面的情况却了解得很清楚,也不禁好笑道:“这位兄弟很面生啊,是哪个分院的?”

晴朗笑道:“我是逍遥分院的林雷,只是个无名小卒而已。不如这样,我给你一百块初级灵石,你假装输给我,好不好?”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擂台下的观众都是修士,自然听得清清楚楚,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江玉郎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个家伙,想钱想疯了!真是个无赖!”

萧定微笑道:“这是个好主意,可惜我不差钱。”很帅气的一甩头发,引来一阵女粉丝的尖叫。

晴朗叹息一声:“这样啊,那我只好得罪了。”取出一叠灵符,向萧定砸过去。

乾坤袋藏在他的怀里,无须拿出来,而是伸手进去,以衣服掩盖,免得引起某些家伙的觊觎。

瞧见他砸来这么多灵符,萧定也是一愣,急忙以剑光护住周身。

可是,那些灵符散落在地,根本没什么反应。

晴朗一拍额头,懊恼的道:“噢,我居然忘记念咒语了!”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却没刚才那么猖狂。毕竟,那个小子能拿出这么多灵符,来头肯定不小,搞不好还是某个大家族的,干脆给他留几分面子吧,日后也好结交。

有钱人是比较受欢迎的,何况是这么败家的有钱人。

不过,看他手忙脚乱的样子,就算有一大叠灵符,也肯定打不赢萧定。

人家可是天星分院的第一高手啊,就算真有水分,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瞧见晴朗慌慌张张的掐指诀,念咒语,萧定微笑着摇摇头,很有高手风度的原地不动。

清风吹拂,衣衫飘动,长发飞舞,仿佛神仙中人。萧定是十分注重高手形象的,因此头发留得比较长,可以时不时甩动一下。

第26章

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台下的女粉丝,渐渐陷入痴迷状态:“帅!真是太帅了!”

就在此时,那些灵符竟然爆炸开来,形成一团团火焰,将萧定包住了。

他还没来得及出招,就陷入了火海中……似乎有一股烧焦的味道。

台下的女粉丝,又惊又怒,立即冲上台去,张牙舞爪,要跟晴朗拼命。

不过,晴朗早已冲进人群中,不见了。

有一些女粉丝会水系法术,手忙脚乱的将火扑灭,却发现萧定已经被烧成了光头……

最近,晴朗和江玉郎的关系挺好,经常在一起游玩。

自从上次晴朗用计将萧定挫败后,去找江玉郎要钱,竟然让他大为赞赏,很爽快的把两百块初级灵石给他,还问晴朗愿不愿意做他的兄弟。

晴朗要找他报仇,却苦于没机会,而且也想弄到青云宗的那些阵法秘籍,自然乐得与他亲近。

江玉郎虽然既懒散又好色,却是个自来熟,对朋友比较慷慨,因此哥们还挺多的。

只不过,他的哥们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可以利用的,另外一种是有利用价值的。

在他的眼里,晴朗当然是那种有利用价值的,而且很快就会被他利用。

不过晴朗也是这么想的,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这天,江玉郎来找晴朗,唉声叹气的道:“林雷兄弟,你一定要帮帮我啊!”

在他的身后,毕恭毕敬的跟着几个小弟。

其中一个,尖嘴猴腮,一双眼睛却贼亮贼亮。他叫万事通,据说是江玉郎的参谋。

晴朗笑道:“你不去‘缥缈人间’潇洒,来这里干什么?”

缥缈人间是妙音门的产业,在星河城东城门附近,和移花宫的听涛水阁靠得很近。

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在缥缈人间找到各种乐子,而且男女不拒。

之前差点被江玉郎霸王硬上弓的张小柔,据说偶尔也在那里客串一下,赚点小费。

当然,这些都是江玉郎无意中说起的,而且一副鄙夷的神情,仿佛自己吃了大亏。

不过晴朗不太相信,认为是他是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是酸的。

“你知道不,妙音分院来了个大美人!”江玉郎贼高兴,时不时舔一下干燥的嘴唇。

晴朗淡声道:“是么?那恭喜你了。”

江玉郎呵呵笑道:“谢谢。她叫苏樱,是妙音门老大萧咪咪的干女儿。据说,缥缈人间的幕后老板,就是苏樱啊!如果能把她追到手,怎一个爽字了得!”

万事通立即附和:“苏樱是公子的,缥缈人间也是公子的!一石二鸟,皆大欢喜!”

江玉郎瞥他一眼,笑骂道:“淡定,淡定!说得我像是不怀好意。其实,我对苏樱的爱慕,是出自真心的,天地为证,日月可鉴,海枯石烂,至死不渝……”

晴朗心道:你只是追不到上官小仙和王语嫣,不得不找个新目标而已。你不就这点追求么!苏樱的后台这么硬,估计你也是碰了钉子,才会来找我……可你找我也没用啊!

便笑道:“恭喜江兄找到人生的真爱。只不过,我是个书呆子,应该帮不上忙。”

江玉郎打量他几眼,笑道:“你行的,别这么谦虚嘛!”

晴朗:“那好吧,你打算让我怎么做?”

江玉郎用力拍打着他的肩膀,呵呵笑道:“爽快!那就拜托你了。”

从妖物袋中取出一盆樱花,放在地上,又道:“这是扶桑国进口的……喂,叫什么来着?”

万事通立即恭恭敬敬的道:“公子,这是梅护寺数珠挂樱。”

江玉郎不耐烦的道:“那些扶桑人真他娘的麻烦,取个这么又长又臭的名字。哎,林雷兄弟,这个什么挂樱,你帮我送去缥缈人间,亲手交给苏樱小姐。”

晴朗奇怪道:“为什么要我送过去?”

江玉郎笑道:“你长得比较顺眼嘛,虽然比不上我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不过也对得起观众,不会失礼我。”

晴朗看看他身后的几个小弟,发现除了万事通,都是鼻青脸肿,似乎给谁揍过。

那个什么苏樱,不会是个剽悍的冷美人吧!

便笑道:“你的几个小弟,是给苏樱的人揍的?缥缈人间,是龙潭虎穴?”

江玉郎摇摇头,没好气道:“是我揍的!这几个不成器的家伙,一看到美女,就傻眼了!”

晴朗“哦”的一声,心道:苏樱真的这么美?或许真应该见识一下。

苏樱,今年十八岁,颧骨有点高,不太喜欢笑。

她很喜欢樱花,因为樱花热烈、纯洁、高尚,是爱情与希望的象征。

在缥缈人间的小型花园,种满各种各样的樱花。

每天,她都会在这个私人花园散步,呢喃笑语。兴致一来,便会在清风中翩跹起舞,仿佛樱花的精灵,随时会逐风而去。

樱花原产于地星北半球温带的喜玛拉雅山地区,很多地方都有,以华夏国西南山区的种类最为丰富,华北各地均有栽培。

并不是扶桑国才有樱花,因此不能说去看樱花,就是不爱国的表现。

据说,樱花作为扶桑国的国花,是因为樱花的精神,也就是扶桑人所说的‘樱花情结’。

樱花的花期,一般只有三到五天,但樱花选择了在自己最辉煌的时候凋谢,这就是樱花精神,因此又称为死亡之花。

相传,以前樱花只有白色,而英勇的武士选择了在心爱的樱花树下剖腹,所以樱花树下血流成河,从此樱花开出了红色。

据说,扶桑国的那些武士,如果认为自己达到了人生的辉煌,就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樱花的花瓣越红,树下的亡魂就越多。

扶桑人认为,人生短暂,活着就要像樱花一样灿烂,即使死,也该果断离去。

樱花凋落时,不污不染,很干脆,被尊为扶桑精神的象征。

苏樱从小就喜欢樱花,也挺欣赏扶桑国的某些人,譬如龟仙人、宫本武藏、风魔小次郎、圣斗士星矢等等。有些东西,有些人物,是不分国界的。

可是,对于那些侵略者,她一直深恶痛绝,不遗余力的加以打击。

在星辰雾海,盘踞着许多来自扶桑国的倭寇,抢劫杀人,无恶不作,声名狼藉。

每年的秋天,苏樱总会带着妙音门的一些姐妹,赶去星辰雾海,杀得那些倭寇屁滚尿流。

秋风肃杀,正是宰贼的好天气。

“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它个干干净净!”

不过,倭寇之中也有不少高手,还时不时请外援,因此苏樱已经几次死里逃生。

这次,她便是受了内伤,短时间内无法康复,才来到星河学院休养,顺便体验一下学院的生活。晚上,她就住在缥缈人间,因为可以看到心爱的樱花。

可是,她根本想不到,自己只是在星河学院露过一次脸,就被那个叫江玉郎的家伙盯上了,还三番四次的纠缠不休。

江玉郎的名声,实在太臭了,学院中不知有多少女子毁在他的手里。

因此,尽管苏樱很喜欢樱花,而且花园中也没有梅护寺数珠挂樱这个品种,却不愿意接受江玉郎的礼物。起初还很客气,慢慢就没什么好脸色了。

江玉郎亲自送了几次,对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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