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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令作者:银色徽章(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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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不知是不是因为有胡人血统的缘故,他的五官比一般人要深邃一些,一双浅蓝色的眸子被下垂的睫毛挡着,看起来有些羞涩。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颊比半年前显得棱角分明了一些。想是因为日日在天光下干活的关系,他的嘴唇也更加红润了,被莹白的肤色一衬,端的是唇红齿白。
玲珑的身形比刚入府之时高了不少,也结实了许多。虽然吃食远不如在太妃府中精致,但却也没有了对优童饮食的诸多限制。顿顿管饱,又干了半年粗活,他身上倒长出了一些精肉。
若是一直如此下去便好了……
玲珑暗笑自己才没几个月的功夫便有些惫懒了。可惜没过几天,便是他想偷懒,却也偷不成了。
一见今日送来木柴的仆役换了张生面孔,玲珑便心中一突。
看着来人用夫人的命令支开了阎大,他就越发肯定这应该就是来“催命”的人了。
太妃他果然还是没有忘记自己啊。
也难怪,悉心调|教了两年,原本是期望他搭上皇上心腹爱将这条线的,又岂能容他在这里浪费时日。
玲珑暗自苦笑,看来这段平稳的日子立即就要到头了。
优童毕竟不是仆役。
就是签了卖身契的家仆尚有得主人恩典娶妻生子的可能。而从小便专攻床技的优童,往往事先用药物抑制了身体的成长,又用汤药将那五谷轮回之所改造成销魂之地,如此这般折腾了几年之后才卖给达官显贵供他们换换口味。
因而优童们哪怕熬过了二十岁,也往往落下一身伤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他们在年老色衰之后,除了被扔出府去之后冻死路边,便没了第二条路可走。
自然也有几个深得主人家宠爱的美貌童子,甚至可以在家里地位高人一等的。只是这恩宠也不过是无根之木,一旦主人外出或是意外身亡,作为正妻的眼中钉,优童们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可以偷得这半年多的闲暇就已经是佛祖显灵了罢?
玲珑自然知道郑樱桃为了争取冉闵的支持花了多少功夫。
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将领是出了名的油盐不进。除了对皇上忠心耿耿之外无论是朝堂上还是军中竟也没有半个知己。
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本是汉人,和这满朝的羯族贵戚自然是格格不入的。又因为他父亲是皇上的义子,连带着汉将们都对他有些谨谢不敏。这样孤立的局面,虽和他冷傲的性子脱不了干系,却也是皇上有心纵容的结果。似乎他在军中越是“独”,皇上对他的宠爱也越深厚。
北中郎将的职衔虽然才比被称为“杂牌将军”的游击将军只高了半阶,但每一次领军出战却总少不了冉闵的名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自从在昌黎大战全军溃退唯有十六岁的冉闵带了三千汉军毫发无伤之后,皇上就已经将他当成心腹爱将,打算想要悉心栽培。
这几年冉闵的官职虽不见涨,手里的军械补给却比一般汉军强上许多,就是比羯族的嫡系人马也丝毫不差。假以时日,等皇上觉得历练足够之后,他恐怕必能一飞冲天。
郑樱桃受废太子石邃的牵连,原先亲近他的官员被诛杀了大半。他又失去了皇后之位,被驱逐到了行宫居住,所以才不得不打起了至今还没有表明旗帜的有潜力的将领的主意,而冉闵便是其中翘楚。
冉闵为人节俭,并不爱财,同与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夫人之间的感情又颇为深厚。郑樱桃思来想去才回忆起他曾在皇帝大宴群臣之时扶过一个美貌童子,就从自己精心训练的几个优童中挑了一个,趁着冉闵酒醉假借给事中郑光的名义送给了他。
其实玲珑的模样算不上一众优童中最美艳的,才艺也不是最为出挑的。许是有胡人血统的关系,他的身段也比一般的优童略微高挑一些,与当下多爱娈童娇小之风不和。
只是他却也有两个旁人没有的长处。
玲珑的声音天生通透明晰,有一股说不出的婉转动听,难得的却是不带一丝女腔。他的肤质极白又容易留下印记,稍稍用力碰触便是一片青紫。
郑樱桃深谙男人的心思,明白这样的少年正是男人一见了就恨不能把他折腾死在床底之间的,乃是个罕见的尤物。更妙的是,玲珑心性坚韧,身体恢复起来也较常人要快,正所谓经久耐用,送予军中武将再适合不过了。
待那推来柴车的生面孔卸完了一捆捆的柴火,玲珑早捧了布巾候在一旁递给他擦汗。
“敢问这位小哥如何称呼?今日怎么不见祁三哥来?”
来人见四下无人,接过沾了水的布巾,顺势摸了一把玲珑的手背:“祁老三病了,刘管家让我来替他。啧啧,真不愧是受过王妃教导的人,一身细皮嫩肉,我要是冉将军怎么舍得让宝贝儿在这里受苦?”
“小哥说笑了。玲珑本就是低贱之人,在这里劈柴又有什么不妥?”
那人见玲珑脸上殊无怒色,登时又大着胆子捏了一把他的腰肢,贴着玲珑的耳朵笑得露出一口黑黄相间的后槽牙:“哥哥我怎么会与你说笑!嘿嘿,你若是跟了我,我保准你一辈子下不了床!”他本想嘴上揩点油就算,没想到这一把捏到那格外柔韧的小腰,登时淫心大起,失了分寸,只恨不能就地压倒面前之人干上一回。
“小哥的好意玲珑心领了。”一股酸臭的汗味扑面而来,玲珑强忍住胸腹间的恶心,淡笑道,“只是大家都是为太妃办事的,误了太妃的大事就不好了。”
那人不禁怔了一怔,才想起今日为何而来。家奴勾结外人本是死罪,若不是他在花馆子里欠了许多嫖资也不会铤而走险为郑樱桃办事。如今被玲珑一提醒,他才猛地想起冉闵平日里驭下的手段。要是不但勾结了府外的人,还动了这大煞星的心头好……他登时犹如被一盆冷水当头泼下,色心灭了九成九。
用力嗅了一下玲珑的颈间,来人才清了清嗓子道:“看不出你倒是个机灵人!没错,正是东海太妃他老人家让我来给你传话的。太妃说了,他已经把你娘接进府里代为照顾,让你千万不要有后顾之忧。只要把差事办好了,将来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用之不穷!”
“玲珑并非不愿为太妃办差,只是……”玲珑叹了口气,指了指院门的方向,“只是我困在这矮墙之后,被阎管事日夜像防狼一般看着,实在是身不由己啊!”
“我呸!阎大这个老东西,去年腊月里那一跤没把他摔死算他走运!还敢在这里妄称什么管事,他算是个什么东西!”骂了一通,那人寻思着对阎大确实无可奈何,不由气恼起来,“这可如何是好?今天能混进来和你碰面就是烧了高香了,下一回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见宝贝儿一面,若是还要刚巧碰上夫人要差遣阎大,那可更是千难万难了……”
玲珑微笑道:“此事不难,阎管事素来好酒,若是小哥能给我送来一些酒,或是极烈的,或是搀了药的,总之要是能让人三杯就倒的,我自有办法出这院门。”
“哎呦呦!我的小宝贝儿,果然还是你的鬼主意多!今日不早了,哥哥要先回去了,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那人又忍不住摸了一把玲珑的脸颊,放在鼻端嗅了一嗅,才往柴车上架上两捆劈好了的细柴,依依不舍地推了出去。
玲珑见他走得远了,才深深叹了一口气。
他紧了紧身上的衣衫。这眼看着便要入秋了,天气果然凉了许多。
七日之后,玲珑果然在送来的木柴之中发现了一小瓶酒。
作者有话要说:走过路过按个爪子神马的,某银眼巴巴地看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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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四 章 。。。
冉闵其实并不在府中长住。
他一个月中大半时间是在军营里度过的,再加上出征、巡边的时日,一年中满打满算也只有两三个月在家。
玲珑却能猜到他大约何时回府。
一来是因为胡六身为冉闵的近卫自然是与他同进同出的,所以每次他来看玲珑的时候冉闵必然也在府内。
二来却是玲珑自己琢磨出来的道理。府里除了逢年过节,也只有每到冉闵返家的第一日,不是熏肉便是鱼乍,总会在下人们的饭菜中加些肉食。若逢冉闵要出征之前,还会每人分一碗酒,取提前庆功的吉庆之意。不过一连两次,玲珑都没有喝到这碗酒。每次酒菜送来之后,他便“自愿”将酒送给了“前来串门”的阎大。
这一日的饭食中鱼肉俱全,还给了小半壶酒,玲珑就知道冉闵不日就要远征了。他暗自将壶里的酒倒掉,取出私藏的烈酒重新灌入酒壶,坐在桌边只等阎大上门。
阎大见玲珑桌上只放了酒壶却没有酒杯就知道他还没有开始喝,登时双眼放光。
这院子里除了玲珑之外还有三个奴仆,可惜没有一个是好想与的。他们一个个都是出了名的刺头,所以才会被人排挤到这没有赏钱可拿的偏院里来。
因为那三碗酒阎大自知无法觊觎,所以等送饭的人一走便巴巴赶到玲珑这里来了。
见阎大昂停在自己的房门口咳嗽了两声,玲珑连忙站起身来:“是什么风把阎管事吹来了?真是巧了,我正愁这壶酒没处去呢!阎管事,这事你可要帮我。”
“怎么?玲珑你还是不喜饮酒?”阎大装模作样地问道。严防谨守了玲珑这大半年,他终于觉得玲珑也算是个知情识趣之人,加上一直被阎管事前阎管事后地叫着,他如今的目光里虽然依旧满是不屑,语气倒是和善了许多。
“我这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一饮酒便全是出疹,其痒无比。所以这酒是万万不能喝的,还请阎管事代饮了罢。”玲珑双手端起酒壶恭恭敬敬地递给阎大。
阎大略一掂量,觉得入手颇沉,心中更是开怀:“好,好,我便帮你这个小忙罢。玲珑啊,府里这阵子要给下人们添置夹袄,我帮你也要了一件,等过两日自会有人来给你量体裁衣。”
玲珑一脸惊喜道:“那可真是要多谢阎管事了!去年冬天,可真是把我冻了个半死啊!”
“行了,行了。怎么说你也是我院子的人,要添东西怎么会少你一份呢?”阎大摆了摆手,“今日天色也不早了,就不打扰你用饭了。我还是溜达回我那头吧,下回再来看你。”
“阎管事,我送送你。”玲珑连忙道。
“总共没几步路,有什么好送的?回吧,回吧。”阎大的心思早被壶里的酒香勾了去。刚才他偷偷开盖闻了一闻,玲珑分到的酒竟比自己的还要好上三分,不愧是爬上过将军的床,待遇也优人一等。嘿嘿,可惜如今这好酒倒是平白便宜了自己。
阎大走后,玲珑心不在焉地胡乱吃了一些菜,便吹熄灯火睁着眼睛躺在木板床上。
是今晚了罢。
错过今日的机会,等冉闵远征归来就不知是哪年哪月了。
太妃既已搬出了母亲做为要挟,只怕是耐心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自己若是再没行动,早晚要沦为一颗弃子。
玲珑叹了口气,反复告诉自己,今日无论如何也要再见到冉闵。
你本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直到月上枝头,玲珑估摸着时辰差不多了,才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推开门向外摸索着走去。
阎大的屋里还亮着灯。玲珑轻轻推开虚掩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到桌前。阎大果然已经醉到不省人事了,玲珑轻轻推了他几下也丝毫没有反应。小心翼翼地从阎大腰间取到钥匙,玲珑不敢久留,立刻向偏院的大门口走去。
借着依稀的月光,玲珑试了几回才打开大门上的铁锁。院门外是黑漆漆的一片,寂静无声。玲珑想了想才向着记忆中书房的方向走去。渐渐走近,直到他的心都快要跳出腔子了,才隐约听到了人声。
果然不出所料!
玲珑躲在树影之下,偷偷望了一眼那戒备森严的屋子。冉闵果然还在连夜与手下将领议事。玲珑偶尔听胡六说过冉闵这个习惯,便牢牢记在心中,到今日才终于派上了用场。
玲珑深吸一口气,将心间的恐惧暂时抛诸脑后。
“将军——我要见将军——我要见将军——”
少年清越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中显得格外响亮。把守的亲兵闻讯赶来,二话没说立即扭住了玲珑的手脚。
“咦?玲珑?”认出来人是谁,胡六不由大感惊诧。这时候应该在偏院睡觉的人怎么突然出现在了这个地方?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扫了几遍那一身狼狈的少年,胡六觉得他怎么看也不像是敌军的细作,那他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什么呢?
胡六低声向他这一班人马的队长说明了玲珑的身份,那将官也不禁有些为难起来。正这时,突然有个亲随小兵过来传冉闵的命令,询问外间到底因为何事喧哗。
“把他捆上,带去见将军。”那队长一挥手,自有人用牛筋将玲珑牢牢缚了,押到书房门口。
虽然丝毫没有挣扎,左臂的关节却在刚才被人硬生生卸了下来,玲珑的额间满是豆大的汗珠子。他用力咬着下唇,不敢喊出声来,悄眼向明亮的门缝里看去。可惜他的头被人按住了,门又没有全开,半点屋里的情形也看不见。
耳边传来悉索的对话声,玲珑知道那是在说自己突然闯入的事。
这一刻,他是真的怕了。
这屋子里的人随时可以判下自己的生死,要的只是一句话而已,而自己却连个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在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乱世里,便是高高在上的王侯公子第二日也有可能身首异处,更何况是自己这个小小优童?
玲珑死死握紧右拳,连嘴唇已然被自己咬破都未曾察觉。
“打断议事是什么罪名还需要来问我吗?便在院子里行刑吧。夜里听听叫唤声,提提神也好。”
男人的声音既熟悉又陌生,和半年前一样冰冷无情。
“来人!将这……人绑在树上,抽三十鞭子。”
任由亲兵们将自己按在树上捆好,玲珑一抬眼只见一个大汉正手持一条乌黑油亮的长鞭向自己走来。他眼尖地看到胡六在那汉子取鞭子的时候曾偷偷在他耳边嘀咕了些什么,那人还微微点了点头。
也许还有一条活路?三十鞭而已,忍一忍便过去了。
玲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年幼时母亲是如何教自己念诵佛经的。在东海太妃府邸的时候,他也时常受刑罚。在一次次被各种阴损刑罚折磨的过程中,他得出了一个经验,若是能将心思放到别的地方,便不会觉得那么难捱。
“啊——”
凄厉的叫声划破院中的寂静。
军中的刑鞭果然不是用来惩罚家奴的那种绳子结起的鞭子可比的。突如其来的一鞭,让玲珑痛得全身打颤,泪水登时模糊了他的双眼。随即又是反手一鞭抽在他的胸前,玲珑牙关剧烈地颤抖着险些咬掉自己的舌头。在他深吸了几口气后,第三鞭才堪堪落了下来。
一鞭。
又一鞭。
玲珑已经无力去数到底已经抽了多少鞭子。他用尽最后一分力气,给自己鼓劲。没事的,没事的,这执刑的官兵虽然每鞭子都打在实处,却也是手下留了情的。他用的是泡了油的阔鞭,看似可怖却只会打破一些皮肉,并不伤筋骨。玲珑听说军中还有一种浸了醋的鞭子。那个却能直接将人打得骨肉分离,纵是再铁的汉子用不了五十鞭也能将他打得一命呜呼。甚至还有一种尾上坠了铁球的鞭子,更是几下就可以取人性命。这官兵取了这条油鞭便是有心放自己一条生路了。再者他下手的位置都不重合,相对的伤也要分散些,而且还是正反手鞭打,反手的力气要比正手小上许多。
玲珑心中感激胡六的帮助,若不是有这个朋友,自己今日恐怕凶多吉少。他打定主意,若是冉闵怀疑他为何选在今天夜闯书房,就一口咬定是太妃递来的消息,断不能连累了胡六。
三十鞭怎么还没打完……
叫喊声渐渐低哑,玲珑终于支撑不住,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玲珑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寒意。这感觉就好似他幼年时碰上狼群时那样,四处是莹绿色的兽瞳,躲在黑暗中伺机而动的猛兽并不直接攻击,只等人在令人窒息的恐惧中露出破绽再一击致命。
玲珑猛地惊醒过来。
烛火被晚风吹得晃动不已,将对面的人脸衬得有些狰狞。玲珑心中一颤,这张脸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是冉闵。
“小杂种,你来找我作甚?”冉闵的声音显得有些慵懒。
玲珑用力眨了眨眼,好让自己被汗水和泪水模糊了的视线变得清晰一些。看着天边泛起的鱼肚白,冉闵竟是和手下议了一夜的事。
玲珑张了张口,却只发出两声破碎不成调声音。强忍住胸前那一阵阵地抽痛,他咽下一口唾沫润了润火辣辣的嗓子:“将军,自半年前有幸见过将军一面,玲珑便一直念念不忘。今听闻将军要出征远方,玲珑有心鞍前马后伺候将军,故而而斗胆前来。”
“喔?你怎么知道我要出征?”冉闵饶有兴致地问道,他的心情似乎不差。
“每逢将军出征府里便会分发酒肉。”玲珑惴惴不安地解释。
“不错,这原也不是什么机密。”冉闵微微点头,“不过哪有带仆从出征的道理?”
“玲珑愿为将军亲卫。”
“兵员都有定数,哪是说加就可以加的?”
“玲珑听说将军的汉军营有独立征兵之权。”
“哈哈哈哈……你倒是打听得清楚。”冉闵大笑起来,“这总不是从一碗酒肉得来的消息了吧?你可知入了我的府邸便是我的人,那些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可是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好像前几日就有个贱奴因私自向外传递消息被打死在了前院。哼哼……说起来这人你还见过一回呢!”
望着冉闵眼中一闪而过的寒光,玲珑不禁全身微颤。他知道若要冉闵杀死自己,断不会费那么多口舌。这只怕是他要给郑樱桃和自己一个警告,不可以随意窥探他府中之事,却也不至于因此和郑樱桃反目。
玲珑想通了个中关键,在心中拿捏了一下分寸才开口道:“玲珑对将军的心意天日可表!玲珑只是思念将军的伟壮,绝没有半分旁的心思!”
闵冉微微一怔,轻笑道:“伟壮?呵呵……你这小杂种倒有几分意思。三日之后我要亲自点兵,你若能穿戴整齐绕着校场跑上三圈,我就是带了你去又有何妨?”
作者有话要说:真奇怪,明明没挨鞭子,我的喉咙肿么也那么痛?撑不住了,我怕感冒,还是早点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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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五 章 。。。
玲珑是被抬着去军营的。
当然,各中的经过他是丝毫不知的,因为他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日的傍晚了。虽然上了药,身上的鞭伤还是让他足足两天下不了床。直到第三日一早,他才勉强可以站起身。
与冉闵约定的日子已经到了。
“你小心!这个可不轻啊。”胡六见玲珑伸手取自己手上的铠甲,不禁出声提醒,“我虽然给你找了件最轻的来,可也有七七四十九斤重呢。”
冉闵带的全是步军,因而他营中的铠甲多是筒袖铠。
这铠甲是用小块鱼鳞纹的铁片缀成圆筒形的甲身,前胸和后背连在一起,还连带着两个铁筒袖,所以被称为“筒袖铠”。 步军的筒袖铠从七七四十九斤到八八六十四斤,分成大小厚度各异的七等,如今胡六给玲珑送来的便是最轻薄的一等。
这时玲珑方才明白,冉闵口中说的“穿戴整齐”竟是要自己身穿重甲!
费了老半天功夫,才替玲珑将那一身铠甲穿好,胡六见他那摇摇欲坠的模样不由摇头:“依我看,留在府里做些粗活也总好过上战场拼命不是?你这样子实在是……”
“多谢六哥关心。玲珑既想伴在将军左右,这些苦还受得。”玲珑勉强一笑。更何况自己用这样的法子重新进入冉闵的视线之中,若是现在打退堂鼓回去偏院只怕日子绝不会好过。
“也罢,你且走几步我看看。”虽然弄不明白玲珑到底看上自家将军哪一点,不过胡六转念想起冉闵的过人之处,估摸着纵使有一两个男子对他心生爱慕也不奇怪。
玲珑不禁苦笑,穿着这身铁套子,莫说是跑,他连迈腿都有些勉强。他试了几次总算是找到一些诀窍,发现步子要短、身子要正,才不至于跌倒。
营房外突然响起号角之声。
胡六侧耳听了听,连忙道:“将军就要升座点兵了,我先去了。你自己慢慢走出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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