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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月梧桐-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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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先生可知袭击你的人是谁?能猜猜吗?”
  “我也很想知道啊。”程铁心面子上咬牙切齿,心里却平静的很,下手者是谁,他猜了个七七八八,又回想起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混帐东西!老爷的女儿多少人跪着来求都求不到!他居然给脸不要脸!这个慕容龙渊真是昏聩到家了!”包燃节拳头握得噼里啪啦乱响,他是沈放的重臣。
  当时程铁心就坐在包燃节对面,他也气得脸色铁青:老爷去给慕容龙渊提亲,想把沈凝竹嫁给慕容秋水,提亲人居然在慕容家连屁股都没坐暖就被送走了,而且还是十几个高手夹着他们,又是骑马又是坐船,像疯了一样,把提亲的沈家人像送瘟疫一样飞似的送回了关外。
  这不是混帐是什么?简直是羞辱沈家到极点了?哪有这样对待提亲的?别说沈放是有头有脸的武林豪强,就是寻常百姓家遇到这种事情也受不了啊!
  程铁心冷冷的转头对沈放说道:“老爷,我们不和慕容世家做生意了,所有契约一笔勾销!这种不讲礼节的杂碎实在是不配和我们做生意。下次慕容家的人敢踏进关外一步,我们就碎剐了他们!”
  沈放一只胳膊支在椅子的扶手上,拳头支着腮,整个身子歪在椅子里,看着几个心腹都气炸了肺的样子,他脸上却一丝表情都没有。
  沈放既然这个样子,几个心腹都不敢说话了,他们虽然跟随他多年,但也摸不准他心里想什么,因为沈放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整个大厅里只有他们三个人,既然没人说话,大厅里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程铁心心里是恼怒,外边却是安静,他只感觉这安静一层一层的落在自己身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正想说话请示的时候,沈放突然小声笑了起来,一开始声音很小,好像偷着乐那种,但越笑声音越大,在声震云霄的笑声之中,沈放立起身来,背负着双手在高高的平台上缓缓走动,边走边放声大笑,笑声好久才停住,但沈放脸上还满是笑容,真的是很开心。
  呆若木鸡了良久,程铁心大着胆子问道:“老爷因何发笑?”
  沈放却没有直接回答,他一返身又坐回了椅子里,微笑着说道:“这不是慕容家的事情,是慕容龙渊这个人是个混蛋。”
  “您的意思是?”
  “哼!这个家伙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情种,但重情的人是当不好大人物的,这家伙搞得慕容世家差点垮了,现在又做这样的事情,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唉,他都当了二十多年的慕容世家的家主了吧?到现在都没学会怎么做家主。做什么事情都是脑子一热,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老大一把年纪了和小屁孩一样,天生的败家子!哈哈。”
  “老爷是有针对慕容龙渊的计划?”包燃节看沈放大笑着数落慕容龙渊的无能,猜想难不成老爷对慕容龙渊有所计划。
  “没有。”沈放还是在笑,看两个部下迷惑得都嘴巴都合不上了,他笑道:“我给你们说吧,我刚才为何发笑。我其实一直都很羡慕这个混蛋。我年轻的时候,特别烦老爷子,烦这个家,觉的自己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雄鹰,本能展翅高飞,却被无聊陈腐的家族束缚着。我不想做沈家少爷,我只想做个浪迹江湖的沈少侠。所以有一天,我被老爷子打了一顿,我就从家里偷跑去了,当时觉的外边的天也蓝,风都是甜丝丝的,不像家里,风里一股尸体的臭味,我高兴的几乎是在马上一路喊着狂奔入了关内。。。”
  程铁心和包燃节交换了一个眼神,看来老爷很高兴,居然对他们说起了他年轻时候的事情,这可奇怪了。不过老爷说的这些事情他们可从未听过,程铁心笑着说道:“老爷当年一定威震关内武林吧?”
  “哈哈,刚入关,身上的钱就被骗光了,就剩下手里的一把刀。我当时拼着一股很劲,想着自己彻底和父亲决裂,隐姓埋名,就是靠做保镖、脚夫、哪怕就是纤夫,也要去看长江。但是我除了做少爷什么都不会,处处得罪人,一路上和人干了无数架,身上多了七条疤,四次差点被杀,一次骨折一次重伤,还有一次居然被人骗了,被卖到了采石场当苦力,妈的,杀了几个监工才跑出来,那次最危险,差点命就丢在那里了。等我到了长江边,面对波澜壮阔的滚滚长江水,我却什么豪情都没了,我对着长江大喊:‘江湖,我怕你了。我服你了。我不想做狗,我现在宁可回去做家主啊!’”
  说到这里,沈放发现自己的眼角居然湿润了,他不再笑了,脸上表情又恢复了宁静:“后来我像一条狗一样回到家里,彻底死心了。安心学习起了如何做一个家主,再也没有豪情了,再也没有梦想了,我也不怕江湖了,因为我彻底成了江湖的一部分。但是后来我听说慕容家的少爷为了女人离家出走,一两年都没有音信,我佩服他的勇气,佩服他的执着,居然能撑那么长时间!我。。。我。。。我很羡慕他,觉的他有种,比我有种。后来他也回去了,我知道这是必然的,生在四大家族,如果离开了家族,那你比老鼠都不如,你不会撕不会咬,那就只能被别人撕碎咬烂。”
  “老爷,丁家公子一定也很对您的胃口,他一直在江湖上厮混,为何您把丁开山的提亲推了呢?”
  “哼,丁家?和我们不同。在江湖上厮混都是他们长辈故意惯的,这是他们家主训练的一部分,他们每个人和家族关系都很好,不像我们,为了去江湖,是和家族决裂的!直到昨天,我还羡慕慕容龙渊,虽然不适合做家主,但总是按自己的意思活着。但现在我不羡慕了,我知道他也怕了。他也一样苦啊,哈。”
  沈放又高兴起来,放声大笑了起来。
  笑完他接着说道:“慕容龙渊什么想法我已经很清楚了!联姻是每个家主都求之不得的事情,现在论地位,只有我的女儿地位最高,是所有武林千金的至尊,是一只凤凰!丁家小子都太孟浪,一脸痞相,都是活到三十岁才算懂事了,这样的小孩不懂得疼人,我怕女儿受委屈,而且丁玉展什么时候能成为一条龙啊;唐家家族太大,配的上我女儿地位的都五六十岁了,难道要我女儿给唐博这样的唐家三代小儿做妻?长乐帮霍什么。。。什么来着,我都忘了霍长风的儿子叫什么了,算了,他可能打算不入武林。武当派的千里鸿是掌门之子,人才还可以,但比起人中之龙的慕容秋水来,差的实在太远了。放眼江湖,能配的上我女儿而且没有娶妻的只有秋水。我也很喜欢这个慕容秋水,天才!比我们当年都强。一手就托起了慕容世家,啧啧,要是我有这样的儿子该多好啊,唉。”
  “慕容秋水和凝竹无论地位、身份还是容貌都是天造地合的一对,最重要的是慕容和沈家联姻也将会双方带来重大发展,我们想入关,他们想发财,也是天造地合啊,但就是这样的好事,慕容龙渊那个混蛋却怕成那样!他怕什么?怕他自己的儿子啊!哈哈,这个倒霉蛋,毫无疑问,他喜欢那个傻呼呼的老大,和他像嘛,怕自己的二儿子做了女婿,他控制不了了,哈哈,他们可是父子啊,慕容龙渊那么窝囊,慕容秋水那么强悍,他不知道已经担心了多久了,估计看见自己二儿子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啊。”
  说到这里,沈放站了起来,握紧了拳头说道:“我无数次幻想过慕容龙渊的生活,想着他无心家族事务,心中充满对过去美好记忆的淡淡忧伤,不管活得如何,起码是为了自己活着。我却像猎犬一样活着,每天睡不到两个时辰,肩头的责任压得我全身骨头格格做响,没有自己的生活,连心都不属于我,全是为家族活着!为了家族权力活着!我羡慕他,甚至妒忌他!但现在我彻底知道了,慕容龙渊啊慕容龙渊,虽然你和我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到头来你也和我一样不开心啊。哈哈,在这红尘里,无论选哪条道路,一样的要痛苦,人生在世,无人不苦!哈哈,二十年来,我终于确信了这个理!我高兴啊。”
  沈放笑完,又摇头叹息良久。好长时间才看到两个部下都瞠目结舌的不知所措,沈放微微一笑,像自言自语般低声说道:“你们不在我的这个位置上,怎能了解我的苦?”
  “老爷那怎么办,毕竟慕容龙渊没有答应提亲啊,婚姻要父母之命是正理,我们不能直接找慕容秋水啊?”
  沈放冷笑一声:“什么狗屁正理?给我沈放讲理吗?理是我定的!”
  他坐回到椅子上,大声发布了命令:“铁心,你护送小姐偷偷的下江南!就说是游玩的!在扬州折个弯,然后去苏州,再通知慕容秋水让他照应我女儿一下。要保守秘密!”
  “老爷,您的意思是让他俩。。。自己。。。相会?”程铁心觉的老爷这样做简直是有点可怕,这可有违小姐大家闺秀的身份,传出去名声马上就糟透了。
  沈放看了看一眼却没有说话。
  ”老爷,慕容秋水应该在苏州附近,但如果他耽于礼节,不肯来见小姐呢?”
  沈放又大笑起来:“你们啊。若是慕容秋水知道凝竹去了苏州,他马上就能猜到我的意思。就算打折了腿,他也会爬着去的!现在他其实在慕容世家地位不稳,遇到了这种天赐良机,他这种人才怎么会放过?他不是慕容龙渊那样的情种,也不是慕容成那样的江湖雏儿,他是雄主!考虑的是权力,不是礼教!礼教都是拿刀的人定的,而慕容秋水和我是一种人,不过我是训练出来的,他是天生的!”
  包燃节嘴角**:“我总算明白您的意思了。你是要小姐和他私定终身啊。这合适吗?万一慕容龙渊反对怎么办?要是把慕容秋水赶出家门怎么办?”
  沈放冷笑了一声:“合适?要是别人敢勾引我女儿,我把他九族都灭了!但对于慕容秋水,呵呵,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有何不可?!我巴不得慕容龙渊把慕容秋水赶出家门呢。正好我没儿子,收了他做我儿子!可惜,慕容龙渊他敢吗?一个提亲就吓成那样,以他们护送我派去提亲的人行程之急来看,他连慕容秋水都不敢告诉。就算他想,慕容秋水也不会让他这么做。我相信慕容秋水的手段。”
  “老爷,要是这样,万一过门后,慕容秋水对小姐不好怎么办?”程铁心忠心耿耿的提出了他的想法,这在当时是常事,私定终身的女子往往被人看不起,甚至是以前对她们信誓旦旦的夫君。
  “呵呵,你们不了解慕容秋水啊。”沈放笑道。他心中暗想:“对我们这样的家族权力代言人而言,哪有什么个人感情,有也是要服从于家族权力的需要。别说我女儿那么好,就算一头母猪,只要必要,慕容秋水也会眼都不眨一下娶进家门。这种道理,慕容龙渊那种人一辈子也不会明白的,他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他不是合格的家族之刀,要不是有慕容秋水横空出世,慕容龙渊尸骨不知道早朽了多少年了。”
  “那日后我要喊慕容秋水公子姑爷了,呵呵。那样万一慕容家有变,我们就全力支持慕容秋水公子咯。”包燃节笑道。
  沈放笑容消失了,沉声说道:“不。尽量保护他安全,但我希望他失败,所以必要的话,我会支持慕容成那个白痴。”
  “什么?!”两个心腹都惊呆了。
  “你们没想到吗?慕容世家实力很强,有了慕容秋水实力更加可怕,我们何必要加强我们的对手?武林虽然大,但七雄变成六雄不是对我们更有利吗?而且慕容秋水那种人才,到了那种时候,才会投奔我这个泰山大人,为我沈家所用,这样慕容变弱而沈家变强,何乐而不为?你们啊,要时刻站在家族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不要被感情所左右!”
  正因为担负着让小姐和慕容秋水见面,促成家族联姻的天大责任,程铁心才偷偷摸摸,行程诡秘到极点,但还是被暗算了,至于谁干的,程铁心心里冷笑着:“除了你还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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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来汇报情况的文从云现在正站在一间华美的房间里,他一直觉的想笑,这种想法让他自己都莫名其妙,这是因为这间房间却正是在长乐帮总部的深处,一年前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现在自己居然在他们的房间里站着,而且受到了最尊敬的对待,看着四周的佣人流水似的上上下下,眼前的一切让文从云不仅感叹世事无常。他抬起头来,慕容秋水正在几步远的地方坐着,眼皮微闭,神情淡然,慢慢的转动着手指上猫眼戒指,看起来眼前的一切对他而言好似全是幻影一般。
  这时,慕容秋水眼皮睁开了,与此同时,外边的侍卫大声喊道:“霍帮主来访。”
  霍长风进来了连坐也没有坐,就对慕容秋水说道:“慕容公子,我们还是没消息,你们可找到沈小姐的下落?”
  “没有。”慕容秋水优雅的站了起来,说道:“我想我忽略了一个地方。我已经命令吕甄、齐元豪他们掉头北上搜索。”
  霍长风抬起头来,“北面?你指沈小姐舍近求远,掉头北上?”
  “嗯,我们搜索了南部十几天都没有收获,现在想想,程管家是老江湖了,北上真是一招妙棋。”
  霍长风扫视了慕容秋水一眼,心中暗惊,因为他们和慕容世家的联手在南部展开搜索,以两家雄厚实力就算找根针都找到了,更何况是找一个带着两名女子的外地人,但却无所获。现在一想,如果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遇到追杀,在离目的地近在咫尺的地方,如视而不见般掉头而去,袭击者真是很难想到的。
  霍长风正想说话,刘远思却满头大汗的一路跑着进来了,“帮主,易老来信了。”
  霍长风接过一看,微微一笑,又递给了慕容秋水,慕容秋水展开一看,也是一愣:信上大意是说,已经收到急报,知道沈小姐在长乐帮地界失踪,他已经派人去通报了沈放,并且带着山东长乐帮的大批好手进入长乐帮地界,不过他认为沈小姐很可能在北面,所以他就不回总部,直接指挥手下从北向南搜索人。
  “恨我不早生四十年,易先生真乃好对。。。知己。”慕容秋水不经意的说出了这句话。
  他的意思霍长风很明白,棋逢敌手,将遇良才,慕容秋水在夸易月着实是个了得的对手。
  慕容秋水说着话,眼睛余光却在扫霍长风有何表情,不过霍长风显得很高兴,他很有威严的一笑:“五弟是我长乐帮之宝,没有人比我们兄弟更了解他的了,我们五个人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这话说得不卑不亢,既夸了易月,又说了五老的团结。
  慕容秋水也是一笑:“对了,厉先生我也要感谢,他居然亲自带人去搜索,唉,这次和贵帮合作,真让我感慨颇多。这么多年的邻居了,我们两家早就应该如此精诚合作。”
  送走霍长风,挥退了长乐帮的佣人,文从云在旁边过来,笑道:“公子,这易月果然是老狐狸,他也想到了。”
  “呵呵,”慕容秋水笑了起来:“打了那么多年,谁不了解谁?长乐帮要是好对付,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和他们喝茶。”
  “我看公子你老夸他们,不要太长他们威风。”文从云笑道。
  “呵呵,我只在霍长风面前夸易月和厉千秋。一个是最有权力的,一个是最有能力的,一个是最有野心的。虽然这是些小事,但只要有机会,小事也要做啊”
  这个时候,齐元豪来了,他带来了绝密的情报。
  慕容秋水面无表情的听完汇报,想了一会,只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对于叔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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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远思几乎是小跑着跟着霍长风,虽然霍长风年纪大了,不复当年的勇悍了,但他仍是武林好手过,走路如风,刘远思文弱书生跟他十分费力。
  “帮主,我看你脸色不好。”刘远思一边小跑,一边歪头观察帮主脸色。
  霍长风陡的停下脚步,摸了摸自己的脸,叹道:“年纪大了,心里有事藏不住了。每次和慕容公子谈完话,我就。。。唉!”
  说罢,脸色一冷,对刘远思命令道:“用最快的马最好的骑士,把易月叫回来!”
  “您是想讨论。。。那个。。那个人?”
  “除了他还有谁?!”
    卷四 凤凰劫 第三十七节 男子多情
     更新时间:2008…10…26 11:53:52 本章字数:5414
  王天逸的手此刻并是不冰凉而干燥的,而是粘呼呼的还伴着热辣辣的刺痛。
  这种粘汗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好几次剑柄都从王天逸的手里滑开了。
  剑柄上缠着的布条本来是为了防止手滑的,此刻却已经被汗水浸透了,每次王天逸剧烈拉动剑柄的时候,反而像蘸了盐水的鞭子抽在手心里一样,以致他两个手心都变成了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俞世北推开门出来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这双红色的手。
  手的主人正站在河边不停的握拳松开,来缓解手里的剧痛。然后两手又开始从腰间像抽匕首一样,反手抽剑,拔出来之后,王天逸两手的手腕划着一种奇怪的弧度,再把反手剑翻成正手剑,然后再收剑入剑鞘,然后再拔。
  王天逸两把剑现在都挂在了腰上,一左一右。
  俞世北已经见怪不怪了,看了王天逸拔了几次,拔剑的时候十次中有八、九次成功,这八、九次中又只有六、七次可以翻剑成功。
  其他的时候,不是剑没拔出来,就是翻剑的时候,长剑脱手,那种时候,剑像一条滑溜溜的大鱼在王天逸惊恐的注视下跳来跳去,最后落在地上。
  这种时候最开心的就是一直在旁边看的翠袖,总是用袖子捂着嘴笑好长时间。
  俞世北知道,拔剑的姿势最舒服的莫过于把剑挂于左腰,右手顺势正手抽出长剑,那样拔剑的时候就攻守兼备了。
  但现在他们易装而行,王天逸背上插着两把剑活像打把式卖艺的,这么引人注意怎么行?所以古日扬让王天逸把两把剑挂在腰上。
  但最要命的不是这个,是俞世北更给王天逸指出从背上拔剑舒服,但拔剑时候不仅速度慢而且破绽巨大,试想身体站直双手同时后伸去拔背后的长剑,岂不是门户大开,将整个身体都卖给了敌人?要是遇上暗器高手,恐怕剑都不拔出来就丢了小命。
  所以王天逸马上躬身受教,开始苦练双手从腰里拔剑,但如果两手同时拔剑,等于是双臂在胸前打了个交叉,一样是暗器高手的好靶子或者是长兵器好手劈刺时候的木桩子。
  王天逸倒也是异想天开,他和唐博很熟,知道他绝对是反手拔蹑魂刀,这样够快,但反手拔一是难拔,二是就是拔出来反手拿剑也让人笑掉大牙。
  暗器好手燕小乙倒是很爽快的教了他推剑法。
  所谓推剑法就是利用手腕、手指和手背去推剑柄,效果就像变戏法一样,长剑陡地就变成了正手。“这其实是匕首的招数。长剑太重太长,我也不知道效果。”
  从此以后,王天逸就和在凌晨放哨的人一起起床,从黑乎乎的凌晨练到微明。
  正好王天逸又一次失败了,右手剑脱手了,王天逸一边杵着左手长剑,右手晃来晃去的在抓脱手的剑柄,脸上的表情既震惊又无奈,好像最小气的财主在接一个飞在半空中的瓷花瓶一样。
  俞世北也笑了起来。他往在河边大树上面打了手势,一只手从枝叶繁茂的树叶里伸出来,回了个相同的手势,然后燕小乙就如同一只燕子从树冠里飞了出来。昨晚最后一哨却是轮到了他。
  他们昨晚很走运的在河边找到了一间塌了半边的茅草屋,八个人就在这里过了一宿。
  燕小乙在空中的身形极其飘逸就如同他这个人一样,“不错嘛,才七天进步就很大。”燕小乙夸奖王天逸道。
  “幸好这两把剑都不是重剑。看来以后我应该换对短剑了。”王天逸累的坐在了地上,两臂好像钻进了两只耗子,胀鼓鼓的痛。
  “呵呵,剑法岂不是也要改了?”
  “没法子,我觉的反手剑很对我的胃口啊。”王天逸仰头看着他们笑道。
  “找罪受啊。以后你专门改良武功得了。伸出手来,宋鹰领让我给你的。”俞世北笑了起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药粉,倒在王天逸手心里。这是宋影给王天逸的小礼物——活血消肿的药粉,每次练完,就让王天逸合水涂在手上,晾一盏茶的功夫,倒是有效的很。
  “我来帮你涂。”翠袖直起身子走了过来。
  “我怀里有方巾。。。”王天逸赶忙合拳向往怀里拿方巾,但又怕药粉撒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用这个吧。”翠袖从袖子里拿出手帕,蹲下身子在河里蘸了水,仔细的把王天逸手里的药面涂在他手心里。
  王天逸的手上都是泥巴,黑糊糊的,和汗水混在一起发出一种酸酸的怪味;而翠袖的手帕却是洁白如雪,还透出一丝香味,这样的手绢轻轻的在自己掌心里涂抹,就像一只白色的天鹅落在了黑色的泥土里,有些害羞的王天逸此刻突然发觉的捏着这手帕的手居然很好看。
  “我怎么以前从来没发觉她的手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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