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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尽桃花淡淡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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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歌尽桃花淡淡忧
作者:沐北夕
章节:共 2 章,最新章节:哥舒篇
备注:
朝堂一瞥定三生,哥舒莫离慕深情。
一夕犹豫,终生悔。
至死犹记昔年人。
莫离终是永别离,紫蕊残阳如血滴。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哥舒玙,陶莫离 ┃ 配角:柳相忆,秦燕双,陶莫弃 ┃ 其它:耽美,古代,歌尽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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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尽桃花》…莫离篇
歌尽桃花
By沐北夕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晏几道《鹧鸪天》
(《歌尽桃花》取意哥舒玙、陶莫离之“哥舒与陶”几字,文中皆属本人意想之作,望勿深究。)
主角:哥舒玙 陶莫离
配角:柳相忆陶莫弃秦燕双
莫离篇
早春三月,风尚微凉。
雨帘淡淡,柳烟蒙蒙,这就是江南。
青纸伞,青石板小桥,青色长袍,走着走着就融进这青色的季节。伞沿的雨珠断断续续地打在已经被岁月磨平了的石板道上,溅起小小的涟漪,我驻足看水纹一圈一圈散去。三年前,也是这样站在雨里,看碧影流连的涤心湖被雨丝划成一片一片,然后我笑着看他:陪我看雨感觉如何?他也笑,像三月伴着杏花雨的杨柳风,好看到天地失色,可他总是说让天地失色的那个人一直都是我。他转过身,理开我额前打湿的发丝,温热的手指摩挲着,我感觉到他手掌细细的茧纹,是一种温柔的粗糙感,我舒服地闭上双眼,任他的手指在脸上逡巡。我喜欢他带给我的这种感觉,安宁,也很稳重。
然后是他低沉深情的嗓音:青丝雨帘千般好,不及莫离一展颜。
不及莫离一展颜啊,可惜偏偏是他让我差点再也笑不出来。
但那只是三年前的事了,现在的我只有自己抬手理理被风吹乱的青丝,我的手很冰,没有他那样灼热的温度。贪恋一时温情的下场就是以后再也没有柔情蜜意,一辈子只能在痛苦中回忆。但,我不是那样的人,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后悔,也许开始还有一点怨他,但在这个蒙蒙淡淡的江南,再浓的怨念也早已模糊。我满足现在的生活,梦中的他也已好久不曾出现过,我想我已经开始学会忘记。
身边匆忙跑过的孩子发现是我,回头脆生生地对我说:“夫子,怎么还不走呀?雨越下越大了,你的衣服都快湿了。”
我对他温和地笑笑:“快点去学堂吧,夫子马上就来。”
孩子调皮地转转手里印着丁香的小纸伞,一蹦一跳地跑开了。我不禁嘴角翘起,这样的生活真是好啊。
我拍拍身上残留的水珠,把伞立在大门处,孩子们看到我来了,一下子全都涌出来,把自己手上的功课递给我看。
“夫子,这是我写的!”
“夫子夫子!看我的看我的!”
“夫子,我昨天很认真写的哦。”
“……”
我慢慢收过他们的作业,走到案桌前坐下,一张一张认真看起来,孩子们都绷着扑红的小脸紧张地看着我的动作,生怕看到我一丝不满的表情。
总共十五张纸,写着十五个孩子认真的心思,我收好沾着墨香的作业,极尽温柔地对他们笑:“大家写得都很好,夫子看得出来大家是用了心的,夫子很高兴你们进步得这么快,所以作为奖励……”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孩子们的期待满满的全写在脸上,水灵生动的眼睛让我感到远离尘世的清纯。“夫子决定清明带大家一起去踏青……”我刚说到这,孩子们已经炸开了锅,整个屋子都被他们的生气活力震得摇摇欲坠,我用戒尺敲敲桌子,孩子们很快安静下来。
“夫子会带风筝过去,所以大家只用带午饭就可以了。清明那天还是在这里集合,回家要好生告诉父母,不许偷偷跑出来,知道了吗?”
“知道了!”很整齐的回答,我满意地点点头。
“好了,今天主要是检查你们写字有没有进步,大家的表现很令夫子满意,今天就先回去吧。”
孩子们收拾好书本一窝蜂地跑散了,我推开窗户,一股雨后的泥土清香扑面而来,我紧了紧衣领,这三月的风还是这么凉呵。不知清明的时候会不会下雨,虽然来了三年每年都下,只希望今年不会再下了。
好不容易的一个晴天,我终于可以不撑伞地出门了,踏青的风筝还没买,不能让孩子们失望呢。
我换了件月白的袍子,绣了不起眼的紫蕊花,这种花只长在涤心湖畔,花很小,花瓣层层叠叠,幽香远溢,是我极喜欢的。当年离开的时候带了几株,不想居然活了,现在雅竹居周围开得眼花缭乱,映着青翠的竹影,恍若隔世。这是我特意找裁缝订做的,邻居大娘说这穿着出去定是要姑娘小姐们都看呆了眼去。当年他也这么说过,所以他不准我穿着出门,只有和他两人时我才穿,现在想来我竟然想笑,当年怎么就这么傻呢。
湿润的空气总算是见了点阳光,吸在鼻子里多少有些干爽的味道了。我稍微低了点头,最怕被别人盯着看,当年在京城时我就不习惯,不过好在江南出美人,也没多少人注意到我。他说我天生是让人宠的,星眸皓齿,眼若流波,要是身为女子,怕是要祸国殃民了。可是到最后祸害的殃及的都是我自己。
我走到卖风筝的小摊前,开始仔细地选,孩子们应该喜欢老鹰蝴蝶之类的图案,我抓了一大把在手里,一个一个地琢磨。
旁边响起轻柔悦耳的声音:“买风筝都这么认真,一定是个温柔的人。”
我侧身看他,一阵云淡风轻,这就是他给我的第一感觉。
我礼貌地微笑:“公子过奖了。”
他收起手中的折扇,通体透明的扇坠美玉在阳光下脉络清晰,似乎可以透过玉石看到他腰带上的刺绣。
他走近一步,抿嘴一笑,“紫蕊花。”
我不禁重新审视他,因为知道紫蕊花的人并不多,这说明他见多识广,或者直接说他去过京城的涤心湖。我怕,怕有人认出我来,我只想在这里平静地过完此生,再也不想遇到任何一个曾经认识的人。棱角分明的脸,俊朗,飘逸,浓香软语的江南养出这样略带阳刚的气色,看来非常人可比。
我抬手看看紫蕊花的袖边,感叹道:“花虽小,但香气袭人,经久不散。”
我稍微抬头对上他的视线,他明显一怔,随后笑得更加云淡风轻,像透明的雨丝一样干净,看厌了官场的虚情假意,他的笑让我也不自觉笑起来。
他轻摇折扇,看着我手上的风筝但又好像是在看着我,“有没有人说你笑起来会让天地失色。”不是疑问,他的语气很肯定。
是有人说过,但只是曾经。
“没有。”我选好十六只风筝,淡淡地回答。
见我要走,他挡在身前,把手中的折扇放在我手上,“送你的。”
看扇面上的字画和那块价值不菲的扇坠,这一定是他的心爱之物,君子不夺人所好,所以我推还给他,“公子还是自己留着吧。”
他把扇子插进层层的风筝里,“今天不枉此行,有缘再见。”说完便淹没在人群里,要不是看到摇摇晃晃的扇坠在眼前摆动,我真要以为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想。
雅竹居。
我坐在竹亭里自斟自酌,青花的陶瓷杯,醇香的竹叶青,再好不过了。早春时节居然也有落叶,风过,唰唰的一阵竹叶飘进来,落在青花酒杯里,我轻轻捻起竹叶放在桌上,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么喝酒容易醉的,小心明天起来叫头疼,又撒娇不去上朝。”
“我没有撒娇,不要歪曲我的人品。”
“呵呵,莫离你真是越来越招人爱了。”
“哼,懒得理你……”
随后是一个温暖结实的怀抱,把我拥得紧紧的,我贴在他胸前听他沉稳有节奏的心跳,慢慢睡着。
“公子,天凉,还是回屋吧。”濯日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我缓缓睁开双眼,看着空空的酒杯,起身,“收拾了吧。”
原来决定忘记却是更浓烈思念的开始,我要怎么才能不想你?你明明是那么残忍无情,可我还是想你。
孽缘注定不得善终。
我回屋躺在藤椅上,拿起那把折扇端详:
江南之边,蒙蒙柳烟。此生思绪,魂绕梦牵。
我笑出声,这应该是个痴情人写的,但他没有给我这种感觉,难道是哪个小姐送的定情之物?那我可真是作孽了。
濯日进来放好酒具,看到我呆呆地望着扇子不语,递给我一杯紫蕊花茶,“公子,劳心想多了伤身,明天不是还要出去踏青么,早些睡吧。”
我感激地对他笑笑,濯日总是时刻担心我还沉浸在当年的阴影里,时不时地就要“开导”我一番。他是从小就在我身边的侍从,说是侍从其实更像兄弟,只有在他面前我才不会掩饰自己。当然,还有当年的他,在他面前我也是一副坦然,不料他却从来不曾对我坦然过,真是可笑。
我合上扇子放在书桌上,要是再遇到他,还是物归原主吧。
清明果然没有下雨,我有点窃喜。从学堂带着十五个孩子从小巷穿过大街,再从大街穿过城门,浩浩荡荡的队伍,引得街坊邻居们都停下来看。
“哟,李夫子呀,这是带着孩子们上哪儿去啊?”
“夫子和我们一起去踏青呢。”孩子们显然比我兴奋得多,一个个抢着答应,生怕没人知道一样。
阿姑阿婆们不断地打着招呼,我微笑点头,她们真的很热情也很淳朴,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很适合我。孩子们拉着小手围着我叽叽喳喳地出城去,身后还传来她们的声音:“这李夫子人真是好啊,不但书教得好,这人长得更是没话说啊。”
“是啊是啊,可是给他说了多少小姐姑娘了,他都不应,我想不是一个才貌兼备的大家闺秀怕是配不上人家咯。”
“你看对孩子们多好啊,自从他来了之后这周围的调皮小子都学乖了,真是我们的福星啊。”
“……”
她们的声音渐渐模糊了,我会心一笑,原来我这么好,自己倒真是没发现。
最美人间四月天。
难得的不下雨,天空也格外的清澈,云都是丝丝的,风也夹着淡淡的迎春花香味,闭着眼放佛都可以听到草芽钻出头的声音,真好。
孩子们一到郊外就像跑散了的野鸭子,拿着风筝追着风跑得脸颊红红,笑声随着轻风四散飘荡,让人觉得活着是一种幸福。
我坐在柳树下看孩子们奔跑,多少年以前我也像他们这样无忧无虑,扯着大哥的衣摆硬要他教我骑马,结果被摔得鼻青脸肿,回家还被父亲狠狠骂了一顿,不过骂的是大哥,我因为还小所以逃过一劫。可是自此大哥再也不带我出去骑马了,害得我只有一个人呆在家里练字发呆。由于身子不好的缘故,我从小就被看得很严,到哪儿都是姑子奶娘跟着,别说出门撒野了,就是在院子里爬个树都要被奶娘捧在手里心疼半天。大哥却可以天天和别的孩子出去,骑马射箭、舞枪弄棒,羡煞我也。虽然我跟大哥长得很像,但是他更显男子气概,相比之下我就比较“娇弱”了,截然相反的性格和脾性,要不是长得像,我自己都要怀疑我是不是爹娘捡回来的了。
大哥很自然地考了武状元,凭着陶家的几世功勋和爹在朝廷上的威望,大哥初露头角就统领了京城三十万的禁军,另一半在秦将军手里。镇远将军秦洛,当年凭着一己之力带着十万人马杀退了突厥的三十万大军,自此声名远播,颇受圣上赏识。常年在边关守敌,难得回一次京,可惜英雄终有垂垂老矣之时,秦将军在花甲之年退下来,回京养老,但圣上仍把京城一半的禁军交给了他,可见其地位不凡。想到秦将军,我不禁失笑,秦将军一世英名却有个流连花街柳巷,风流之名遍播京城的儿子——秦燕双。其实我倒是很欣赏秦燕双这样的人,够坦率,够义气,当年在京城时跟他走得颇近,也算得上至交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应该是接替了秦老将军的位置了吧,他的脾性和大哥倒是有几分相似,两人统领禁军的局面,想想都觉得有趣。
我自顾自地轻笑出声,不想旁边有一人已站了良久。
“你笑起来真要倾城了,要是可以天天看到这样的笑容,百死无憾。”
我听出是他的声音,往旁边挪出空位,他也不客气地坐下来,手里拎着一坛陈年花雕,还没打开。
“看孩子们多开心,真羡慕他们。”我看着不远处欢声笑语的孩子们,有点感叹。
“怎么?你看起来好像在伤感往事。”他轻轻拍掉泥封,温柔的动作在十指间流泻,生怕打扰了这静和的气氛。
我看着他一点一点把酒坛上的泥封拨开,顿时酒香四溢,看来尘封了不下十年。
“你会武功。”我很肯定。
他微微诧异地看着我,轻风淡语:“嗯,防身而已。不过你怎么看出来的,我向来不喜外露,我不记得我在你面前展示过。”
我捡起地上碎掉的泥封,轻轻地嗅,还有花雕的沉香,“一般陈年好酒的泥封都很坚硬,以防酒香外泄,我以前开封的时候总要费劲撬半天,所以我都懒得自己动手。你刚才轻轻一拍泥封就碎了一地,可见你力道不小。”我慢慢道出自己的所想。
他略显刚毅的脸衬着柔和的线条,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他从身边的食盒里拿出两只瓷杯,缓缓醇酒滴滴不漏,全部侵入小小的杯中,不得不佩服他的细腻和精致。
“与你相识果然是幸事,要是就此错过恐怕我要遗憾终身了。”他端起一杯酒递到我面前,我伸手接住,放在嘴边抿了一口,我酒量不好,更是不能急饮,所以我喝得很慢。
他也端起另一杯,细细品尝起来,眉间舒缓,看来是个酒中佳客。
我看着杯中渐少的酒,眼神有些迷幻,好像又看到了他的身影。
那时大哥在禁军里大树威风,又豪气干云,正是男儿该有的气魄,我在街角看到他领着一队禁军走过,银色铠甲,印着银色花边的长筒靴,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威武逼人的气息,我默默叹气,转身离开。爹时刻都在“恨铁不成钢”地教训我,
倒是娘百般地护着我,叫我尽力就好,陶家不需要那么多拼命的人。我心里何尝不想像大哥那样让爹刮目相看,但是从小的文弱让我只能在大哥精于骑射的时候躲在书房里写兰亭,描丹青,焚香弹琴,看《论语》,品《诗经》。其实我更喜欢大哥那样的生活。是人都说陶家好福气,大公子武略出众,二公子文韬拔萃,又都生得一副好相貌,京城的大家小姐个个都盼着能嫁进陶家做媳妇儿。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大哥十九,爹娘已经开始替他准备婚事,可大哥看都不看拿来的画像,一把火全烧了,气得爹差点背过气去,多亏娘及时劝阻,要不然大哥少不得又要挨家法。那时候家里前所未有的热闹,爹跟大哥每天都要吵一架,我就在旁边看戏,心里好生庆幸自己才十五,不用被逼婚,然后对一向扬眉吐气的大哥报以“同情”的眼神,大哥只能愤愤地瞪我几眼。后来大哥跟爹约法三章,只要大哥当上禁军统领就不再逼婚,直到大哥遇到心仪之人为止。所以本来就出色的大哥更加努力,轻而易举地拿下了禁军统领的职衔,虽然只统领了一半禁军,但爹也没再为难他。
大哥逃脱升天了,我自然而然就成了爹“培养”的对象,我没法,只好参加科举,不好不差的名次,圣上见我年纪尚小,就把我派到了爹掌管的翰林院。天天跟着一班酸腐的老头子念经,我觉得还不如呆在家里描丹青来得舒服。爹把我看得更严了,很多时候回府都要拉着我跟他挤一顶轿子,我真担心那些轿夫会不会有意见。
就在那一年的春天,也正好是清明前,圣上要拜天祭祖,礼部的人忙得不可开交,我却在一边看着他们的焦头烂额打呵欠。赶巧不巧,平西王此时班师回朝,本来就忙得热火朝天的气氛更加紧凑。
平西王是朝中唯一一个异姓王爷,当年跟随先帝打天下,算得上先帝的生死之交,当今圣上即位不久西南蛮夷入侵,势如破竹,大有长驱直入之势。平西王自请出战,带着家眷披星戴月赶往西南要塞,经过长达十年的对峙,蛮夷之族提出休战,双方开始通商贸易。龙颜大悦,犒赏三军,平西王处理好边关事务,即刻班师回朝。皇上把原来就很大的平西王府再扩大一倍,各种赏赐铺天盖地,恐怕都要把整个平西王府淹没了。
就在那天,我遇见了他,在威严肃穆的大殿上。
我自认位卑职小,所以尽量往后站,老头子们在前面讨论着今年的祭祖大事,真不知道他们操的是什么心,翰林院的你管礼部的事干嘛,劳碌命。平西王带着家眷上殿复命谢恩,说是家眷,其实他只带了一个人,平西王小王爷——哥舒玙。
我只看到他的背影,高大挺拔,一身戎装,在众多的文官武将中格外显眼。
我偷偷踮起脚想看看他的长相,听说平西王是突厥后裔,少数民族大多长得彪悍蛮狠,我就在京城的街头看到过卖艺的突厥人,身上的肌肉块块凸起,眼睛瞪大,打扮得相当奇异,跟中原人比起来简直就是黑熊精转世。不知道这位小王爷是不是另一个黑熊精。
朝堂上的站列也要分职位高低的,我不敢再往前了,更何况爹还在前面杵着,我不想又招他训。所以只好稍微垫着脚尖,眼睛盯着他的盔甲,可惜连半根汗毛都看不到,我失望地收回眼神,不想他却似乎感觉到有人在期待他回头一般,微微侧了一下头,我没看清他的全貌,但,绝不是我想象的那种豪放粗犷的容貌。察觉到他的回头,我赶紧缩回身子,站到旁边同是翰林院“小杂役”的吴冶身后,他慢慢转过微侧的眼神,我总感觉他的嘴角有条弧线在拉长。
繁文缛节,啰啰嗦嗦了一大堆,总算是下朝了,趁着爹还在跟那班老头子谈经论道,我赶紧开溜。刚跨出殿门,就看见那个身影靠在廊柱上,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看着汉白玉的槛栏呆望。他也发现了我,直起身向我看来,目若朗星,剑眉丰姿,中原的柔和参进突厥的英气,是任何一个人都比不得的俊朗。
我一时间恍了神,就木木地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近,他慢慢展开笑颜,嘴角翘起,勾勒出他脸部完美的线条。我好似受了他的蛊惑,慢慢地收回恍然的神色,温润的笑爬上脸庞,不自觉地,我的笑越发深起来。他走到我面前,我要稍微仰视他了,我的视线一直随着他的接近而移动,最后停在他温和的唇边。
“你笑起来天地都要失色了。”
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脸颊蓦地居然烫起来,赶紧拉回自己跑偏的思绪,“哪……哪有。”我竟然口齿不清,我猜他一定想笑。
他静静地看着我,眼光太过直接,我不敢和他对视,只好低头不语。
怎么办怎么办?他要是一直看着我怎么办?我自己走了好了,好像不太礼貌,他可是平西王的小王爷,要是爹知道我这么没礼数一定会气炸的。救命啊,别看了。
“莫离,你怎么还在这儿啊?刚刚陶伯父还在问我看到你没,他好像已经走了。”燕双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谢天谢地,终于得救了。
我赶紧转身对着燕双说:“我知道了,马上就回去。”
我不敢看他,抬脚就要走,他轻轻地吐出一句:“莫离,原来你叫莫离。”
别人都叫出你的名字了要是不打个招呼就走实在不妥,我回头对他笑了一下:“嗯,我叫陶莫离。”
他也笑了:“哥舒玙。”
燕双过来拉着我大步离开,很生疏地对他一笑了之,算是礼貌。到皇宫东门的时候,燕双问我:“你怎么认识平西王府的小王爷的?”
我摇摇头;“我不认识,就是刚刚在殿门外碰巧遇到打个招呼而已。你干嘛这么紧张?”
燕双故作深沉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语重心长地说:“那种身份特殊的小王爷最好不要跟他走得太近,最近朝堂上下关系微妙,平西王可是举足轻重的角色,越是重要的人麻烦越多,知道么?”
“这话是你自己悟出来的?”我怀疑。
燕双不好意思地傻笑:“不是,是我爹告诉我的。”
我呵呵笑着,拉着他走了。
燕双是对的,越是位高权重的人麻烦越多,我不该泥足深陷,最终无法自拔。
他确实是一个麻烦,一个大麻烦。
为什么当初我明知道他是麻烦还要招惹上他?果然应了大哥那句话:莫离,你就是闲得骨子里头都发慌才会去相信那种人!
原来我骨子里就是这样无聊的人啊。
“你走神了。”身边的人重新给我倒满酒,轻声提醒我。
我抱歉地笑笑,复又把酒杯凑到嘴边,这次赌气地一口喝干,是酒终归会辛辣,喝得太急,酒在嘴里还来不及缓冲就直接滑进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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