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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生遇见黑社会-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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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熟,还是你点吧”
周华:“那好,要个松江鲈鱼、八宝鸡、再要两盘素菜,一笼南翔小笼包,两碗米饭”
老
一碗鱼汤”
饭馆老板想:就知道你个小气鬼。
老板转身就走,这点东西连单子都不用记了。
周华:“着什么急,鱼汤是我儿子的,我和我朋友还没点菜呢”
“喵……”
老板站住了,他有点不确定的看着周华,知道确信着声音确实是周华的,快步的挪了回去。
周华问那年轻的男子,“你先点吧”
“我也不熟,还是你点吧”
周华:“那好,要个松江鲈鱼、八宝鸡、再要两盘素菜,一笼南翔小笼包,两碗米饭”
老板:“都要?“
周华:“点了自然是都要的”这不是白痴问题吗?
他只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简直就是从铁公鸡变成了大财主。
老板带着怀疑去下单了。
周华:“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林慕白。”
周华:“我叫周华,这是我儿子,叫团子,团子,给林叔叔打个招呼”
“喵……”
周华:“他可能饿了,有点懒洋洋”
林慕白看了眼周华,又看了眼团子,想能把宠物养的这么好的,肯定不缺钱,否则他还真怀疑这个人点这么贵的菜是骗自己来吃霸王餐的。
周华:“那老板为什么把你解雇了?”
“还能有什么,他找到更有名的人了,自己这种打散工的自然不能留下来浪费粮食”
周华:原来是被优胜劣汰了。
周华:“你原先是做什么工作的?”
林慕白:“画工。”
这要是放到现代,随便开个业余班还不是大把大把的赚钱。
生不逢时!
周华:“画工应该挺容易找工作的吧,我看好多广告和月份牌都是先画后印的。怎么说你也是个技术人才”
林慕白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才不会为外国人做事”
果真如那中年的老板所说,这个高傲的人,现在这是月份牌和广告大多为外商所垄断。有些外商一开始时是让画工在国内画了画,运回国印出来弄成月份牌,再运回中国,毕竟是个新奇东西,他们高价出售往往能获得巨大的利益。现在就算是不需要不需要在运出国,也大多为外商控制。
他对这样的人是尊敬的,就算是骨子里呆这里腐气,他依然是尊敬他们的一片赤诚爱国心。
男人嘛,骨子里的节气是怎么都不会变的。
不过他想帮忙是帮不上了,“菜快上来了,先吃饭,吃晚饭,我带你去找我同事,他住这里,可能认识这
方面的人。”
林慕白从没有想过自己落魄无依时会有人来帮助自己,他看着眼前的男人,点了点头。
☆、兼职开始
公孙云清冷淡的看着眼前的男人,转头问周华,“你朋友?”
周华愣了一下,点点头。
周华一开始认识公孙云清的时候以为他是那种斯斯文文又好说话的人,后来认识久了才发现他对于不熟悉的人或者不想搭理的人,态度一般都会很冷淡。
有了这样的认识他还是挺骄傲的,毕竟他认识没几天就跟着公孙蹭了顿饭,那可是自己在这里生活以来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大餐。
公孙:“那到房间里谈”
“喵……”
其实他也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的,那可是级别的代表。
林慕白对公孙的冷淡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这些年他也算是见惯了形形□的人,至少他只是冷淡,眼底不含一丝鄙夷。
到了房间公孙三言两语就打听清楚了林慕白的各种,包括以前干过什么,家是哪里人,擅长做什么,有什么技能。
林慕白也算是苦娃子,无父无母无家无业,手无寸铁只是耍得好一个笔杆子,公孙云清和周华翘了一下午的班,去了光明书局,书局的主编是公孙云清的同学,于是林慕白找到了工作。
对于自己这次所做的好人好事,周华两句话总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因为他在书局找了份兼职。
翻译的待遇还算不错,当然主要还是看翻译出来卖的效果,周华对自己的水平相当有自信,觉得,他离高薪阶层已经不远了。另外,林慕白答应自己如果有需要可以帮自己画插画。
人家都这么说了,他还拒绝,他不是太无情了嘛。
无情的事,他怎么好意思做。
走的时候,他夹着两本书,暂时挥别了林慕白。
团子窝在公孙云清怀里,委屈的喵了一声。
晚上舞厅更加热闹了,连冯尧都到了,下面那些平时围着赛月华屁股后面打转的男人这会都凑到了楚莺身边。看来他一鸣惊人的计划成功了,不过人不是他。
周华将团子再次扔给公孙云清,“看来,真到了我告别歌坛的时候了”
“喵……”
团子对今天周华两次将自己甩给别人的行为表示不满,虽然它今天吃的很开心,它也挺喜欢公孙叔叔的,可是它还是希望呆在爸爸怀里。
周华:“团子,听话,你已经长成男子汉了,不能太依赖爸爸,否则以后交不到女朋友的”而且,他接下来要翻译外国文学,肯定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它,陪它玩了。
公孙:“我觉得,它离男子汉还有一段距离”
“喵……”
周华:“我这是提前教育,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你们现在下面看着,好好欣赏我的演出吧”
周华特地去房间取了他的帽子,他又想起了交在裁缝家的那些活,本来是准备着自己成为天王巨星的时候用的,看来是浪费钱了。
戴好他标志性的帽子,走上舞台,对着乐器师打了个响指,“music”
没反应。
难道大家都知道他失宠,呸,是降职的事情了。
还是拉风琴的师父问道,“哪首?”
周华:“我独唱的那首”
音乐响了。
看来他还没有到达墙倒众人推的地步。
“Send someone to love me
I need to rest in arms
Keep me safe from harm
In pouring rain
Give me endless summer
Lord I fear the cold
Feel I'm getting old
Before my time
As my soul heals the shame……”
没听懂,这是大多数人的反应。
歌词很热情,这是个别听懂了的人的反应。
他还会鸟语,还真是留过学的,这是冯尧的反应。
……加皱起的眉头,这是没听懂的冯青的反应。
周华的告别演出很不成功,在场的大官富商没把他轰下来都是极好的修养在让他们忍耐,因为他们就是真心听不懂鸟语的大多数人。
为了安抚台下众人的不满,楚莺立刻上台唱了一曲,立刻不少人开始变星星眼了。
那些有欣赏力,鉴赏力的人,where are you ????
本来没抱多大希望,可也不能让人这么失望吧。
周华感觉特委屈,想当年他可是凭着这首歌,俘虏了多少少男少女的心,学校的各个角落有多少人因为这首歌再次暗恋上了自己这个院草。
现在,他的伯乐看来是已经化作春泥更护花,作古西山了。
他深呼一口气,彻底的告别了歌坛,将帽子压倒公孙云清头上,抱过团子,“走,儿子,把拿了书咱就回家,这日子太让人绝望了。”
公孙云清:“我觉得还好。”
“还好?你
说日子还是什么?”
公孙云清:“歌和曲都还好”
周华:“大艺术家就是大艺术家,可是听我唱歌的都是俗人呢。算了,我先回家了,一个赚钱的途径没了,另外一个我可得好好把握。走,团子,跟着爸爸赚钱、买房、娶媳妇去”
公孙:“我还没问你住哪里呢?”
周华踏出去的步子停下来,他转过来,“我也没问你呢,我们现在这感情我可是连你住哪里都不知道呢?要不今晚我去你那里?”
公孙:“还是算了。当我没问。”
周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奇怪的皱了皱眉,难道他是隐藏在市井之中的高官之子或者是体验生活的富豪之子,到底是啥不能不说的秘密。
至少从他有在书局当编辑的朋友还读过大学看,肯定有可能。
翘班的时候他特地绕过冯尧所在的地方,开玩笑,翘班这种事傻子才会在高管的眼皮子地下进行。
他凭着灵巧的身后,七绕八藏终于顺利的来到了夜上海的门口。
“去吃夜宵?”
哈,虽然他挺喜欢他的,但现在这种时刻还是算了吧。
周华缓缓的转过身。
“看来是回家”
他真想把手里的书藏的严严实实,他明明躲开了好吧,这都追出来了,要不要这样小气,缺自己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会关门还是会破产。
冯尧抱着胳膊站在门前,偶尔有认识的人进来,点头示意一下。
周华:“我……我身体不舒服”
冯尧:“是嘛?”
周华:“天地可鉴!”他就差指天发誓了,不是他不想,是因为他没有空手。
冯尧:“走吧,我找你说点事”
走,上哪走。
冯尧走了几步,回过头看他停着不动,“跟上来呀。”
冯尧开车带他穿过街巷,来到了码头,停下车,两个人一前一后下了车,风一吹,周华觉得江边比夜上海冷多了。
冯尧走到江边,看着夜色下平静的江面,“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出来吗?”
周华:“只要不是你结婚,怎么样都好”
冯尧:“……”
周华:“我开玩笑的。”他才没看玩笑,他一结婚,自己还不立即要从他家里滚蛋,公孙那样子,连去他家看看都不让,肯定是不会让自己住进去的。
冯尧深究他的玩笑:“你和云清感情很好?”
周华愣了足足十秒钟才反应过来,这个云清是公孙的名字,他笑道,“好啊,他人好,我家团子也很喜欢他。”
冯尧低下
头,“那如果他要离开了,你会怎么做?”
“离开?他为什么要离开?你要开了他?”
冯尧:“是他自己要不干的。”他今天刚到夜上海,公孙就去他房间找他,表情依旧冷淡,这原没有什么,自从他们一起毕业后,他就越发琢磨不透这个人了,原本关系还算可以的人走的越来越远。
他的离开和他的到来一样,那么突兀,让自己措手不及。
周华:“为什么?”
他也想知道为什么。
周华:“他什么时候离开。”
冯尧:“今晚是最后一天”
周华:“他领这个月工资了吗?”
冯尧:“……”他有一天一定会被这个人气的吐血。
周华:“那什么,冯头,你找我出来是不是特别的不舍得公孙。像他这种人才,离开了,你再想找个更好的就难了。你不知道,我告诉他你受伤的事,他担心了好几天,一直问我,直到确定你好了才放下心”他没有说谎,他只是夸张。说谎是不对的,可夸张是修辞。他只是善用修辞,老师说这会让行文丰富,这一种很有水平的做法。
冯尧没有说话,他站在江边吹着风,潇洒着,思考着。
而周华抱着团子,父子俩相互取暖。
☆、婚礼
在冯尧吹够了冷风,耍过潇洒后才开车带着周华直接回家。
车进了大门,停下车,两人刚下车就看到了停在门口的管家。
肯定与他无关,周华把书夹在腋下,手抱着团子,向着管家笑了一下就进门了。
冯尧:“什么事?”
“褚小姐又来了。”
一进客厅周华也看到了,高贵端庄的褚红梅褚小姐正坐在沙发上喝咖啡。周华嗅了嗅咖啡的香气,他有好几年没喝过这玩意了,突然一闻还怪想的。
褚红梅看了眼周华就把目光给挪开了,这也难怪,褚红梅早就知道冯尧家里住进了一名男子,也打听清楚是因为无意中救了冯尧才能再次住下。可说到底也就是个没家世没靠山一穷二白的人。
一眼也是给了面子,否则褚小姐的眼可不是什么男人都能污的。
冯尧听到管家的话,没有什么表示,但也没表示出任何高兴。
从冯尧受伤后的几日,褚红梅一直出现在冯尧家里,不过都是周华走后她才来的,停留的时间也不常,但也足以让冯尧烦不胜烦。
他觉得他大哥给他扔了一个大麻烦。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要见她的,她老爹再有本事,她也不过是个丫头片子。
周华特意走的慢了些,一直等冯尧进屋才拖拖踏踏的走到楼梯口,冯尧一走进门口,褚红梅就把放下杯子站了起来,从耳后就可以觉察她愉悦的心情。
嗨,哪个少女不思春。
嗨,哪个小姐不恨嫁。
嗨,没钱的小伙还是上楼兼职赚钱去吧。
天气渐渐转凉,周华还是坚持每天给团子洗澡,要是它脏兮兮的,他可没勇气让和自己一个床睡觉。
团子不喜欢洗澡,这周华从第一天就知道。但小猫咪很听话,就算是开始微微挣扎,后来也就听天由命了。
这就是中国式的孩子成长史。
把团子的毛擦干净,放到床上,他就从行李中掏出他那本保存许久的破字典,这么多年过去了,要不是偶尔翻翻,他还真不确定他会不会把那些给忘了。
团子在床上玩线球,线球是托陈婶买的,当初陈婶在得知周华买线球的目的时还挺不乐意的,谁家会买线球给猫咪玩,这不是糟蹋东西。但钱是周华的,她到底也不能决定什么。
纸张和笔都是房间就有的,原先没什么用,一直闲置着,现在倒是物尽其用。毕竟好久接触,一开始翻译时,还是挺不顺的,句式、修饰……总是一再的考虑,到了半夜连猫咪都玩累了,他才伸
了伸懒腰,决定明天继续。
第一天工作成果收效甚微,所以第二天一大早他就醒了。
洗漱后,带着团子去楼下吃早饭,坐上桌没多久冯尧也下来了。
冯尧在周华对面坐下,看着他怀里的团子,“你还真当宝贝养着了,到哪里都见你带着”
周华:“那是,这是我儿子,能不宝贝嘛。”
陈嫂很快将早饭端了出来,团子的碟子周华都是随身带着的,早饭一摆好,团子的碟子也就放好了。
周华在心底默默的说:儿子,鱼汤是喝不上了,喝点稀饭凑合着吧。
“喵……”我讨厌早饭。
周华将他的抱怨当成撒娇,“我儿子有点小小的起床气。”
冯尧:“早饭后我去舞厅,用我载你一起去吗?”
周华:“不了,我还有事,中午再过去。”
冯尧也不问他什么事,点点头道:“那好。”
周华遇到冯尧也有两个周了,这些天他算是知道这个人了,奸细?他还真不相信他有这心思,他一心一意就是钱、儿子、钱、儿子……除了在舞厅胡闹,也没做什么实质性的工作,当然这也和当初自己不希望他插手舞厅的事有关。
虽然舞厅不过是小生意,但它比竟是个表面上的生意。
陈婶把两人侍候的很好,她的主子是冯尧,周华不过是捎带的,但周华依然很高兴。
周华:“要是你去看公孙,告诉我一声,我也去看他”
冯尧:“好……”
吃过早饭,冯尧去出门了,周华回到房间接着进行自己的兼职大业。
这下团子无聊了,毛线玩腻了,就想着出去,跳下床就跑到周华脚下开始拽他裤腿。
周华赶紧的把它报上来,“儿子,你爸可穷的很,这裤子要是坏了,爸爸可是连个出门的衣服都没有了。”
“喵……”
周华:“爸爸要打工赚钱,你听话。”
“喵……”
周华投降了,“好了,爸爸也累了,走咱们出去遛弯去”
周华出去给陈婶要了个布包,把要翻译的书、笔、字典还有几张纸都装了起来。包是陈婶缝制的,原本是打算给小孙子上学用的,不过没用上,什么原因周华也没问。所以这包虽然比不上现代的背包,可也算是的精巧,装这些东西正合适。
虽然陈婶说这东西她留着也用不到,还不如给了他,但是周华还是打算等交了稿子领了工资一定给陈婶买个礼物。
………………………………………………………
………
从那天后周华就没再遇见公孙,连苏苏都辞职结婚去了。
这姑娘还算仗义,临走前给周华说了一声。既然人家都说了,他就得有点表示不是,问了苏苏什么时候办婚礼,就提前买了礼物等她结婚那天送去了。
苏苏的老公在中药局上班,虽然现在西医隐隐达到了和中医分庭抗礼的地步,但中医的显然还是非常受尊重的。
婚礼是在一个收拾干净的小院子里举行的,来的是苏苏和他老公的亲朋好友以以及苏苏老公的同事,至于苏苏的同事,只此一枚——周华。
上海作为当时世界数一数二的城市,文化经济的交流更加热烈,所以婚礼也更加西化。
苏苏和他老公向周华这一桌敬酒的时候,周华把礼物交给了她。
周华见她要收起来,说道:“打开看看喜欢吗?不喜欢,可以退换?”
苏苏看了眼她老公,她老公点头后她才放下酒杯拆开,“香水?”
周华:“我儿子选的。”
“团子长大肯定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的。”
“喵……”
周华:“看来是喜欢了。”
苏苏将香水重新收起来,“我们还要去招呼其他人,你先吃。”
周华:“我和团子都不会客气的”
从苏苏家回来,周华觉得有点头晕,他本来不打算喝酒的,但是架不住周围人的热情,早知道他早早回去就是了。
夏天渐渐的过去,中午也没有原先那么闷热了,周华抱着团子沿着路边往回走,一抬头一道熟悉的身影从路口走过,拐进了右边的巷子。
☆、流氓
周华立刻将团子抱紧,快步跟了上去,可当他也拐进巷子时却发现除了俩掐架的小流氓,熟人什么的半点影子也没有了。
周华:“请问两位,刚才有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过去”
被挤到墙上的小流氓,咬着牙,不满的冲周华吼道:“没看到在打架,谁管你男人女人的”
周华解释道:“不是我的男人也不是我的女人,只是我朋友。”
那小流氓趁对面的流氓闪神之际,一脚提到对面人的胯/下,对方当即疼的呲牙咧嘴,滚到了地上。那原本处于弱势的小流氓翻身农奴把歌唱,临走还踹了一脚那正在忍受胯/下之疼的可怜鬼。
他溜到周华面前,瞅了瞅周华,又瞅了瞅团子,鼻子使劲的吸了吸,“竹叶青,红烧肉……”
他说的都是周华刚刚吃过的,周华笑道:“鼻子挺尖的”
那小流氓一昂头,还沾着汗水的刘海塌在额头上,两个小眼睛滴溜转着,一看就是在打坏主意。
小流氓围着周华转了一圈,得出结论,文弱可欺。
他赶紧的朝着那边还捂着那地的另一个小流氓喊道,“装个毛,还不赶紧滚过来,我们的零用钱有着落了。”
周华笑着看着小流氓的表演。
另一个流氓顶着一副痛苦狰狞的表情跑过来,“你个混蛋也太狠了,我不就想借你点钱?你至于吗??”
小流氓:“吼啥吼,把人吓跑了怎么弄”
“切,你看他那样子八成是吓傻了,不然怎么动也不动。”
周华笑着摇了摇头,“没,我只是还没得到答案?”
小流氓奇怪的看着他,“什么答案?”
周华:“你刚才踢废他是不是因为他抢了你的女人?”
小流氓指着被踹的那个流氓,不屑道:“就凭他”
被踹的不满了,“我怎么,我比你差了还是比你那小了?”
小流氓:“哼,这还用我说嘛。”
“奶奶的,我也是有骨气的,今天我非要给你比个大小”说着就要上前脱小流氓的裤子,那人也没防着他这一手,裤子就这么掉了。
周华一手捂住团子的眼睛,心里嗤道:这流氓居然不穿内裤,真是流氓。
被踹的流氓看着对方白花花的屁股和两腿下的大小,脸红了。 这下小流氓彻底恼了,一把提起裤子,就朝着对方踹过去,“你个王八蛋,我让你脸红,我非弄死你不可。”
小流氓战神附体,威武非常。
那个被踹的小流氓现在可谓更加凄惨,被推倒在地上,被对方手脚并用使
劲的捶打提踹。
王信嵘终于看不下去了,那两个白痴,还可不可以更丢人一些。他连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那个人是在逗这俩白痴玩。
王信嵘上前一人给了他们一脚,“你们两个笨蛋,什么时候能用一下脖子上的物件”
本来被暗袭的小流氓还蛮不乐意,可一听这声音,鸡血了,立马挺了起来,“二老板,您怎么来了。”
“你个笨蛋,还不把包子给扶起来。”
周华看着眼见的男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天掀人家八宝粥摊子的C男,这下不好,听这口气这家伙是这俩流氓的头,这前仇旧恨加一起……共产主义,共青团员,救命呀。 周华也不想找公孙了,立马拔腿就撤。
王信嵘一回头,就发现刚才还抱着猫咪一副悠闲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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