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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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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曼第一次看到蟾蜍喷水的时候,吃惊了半天,她没想到宋代就已经有设计如此精巧的喷泉,没有增压泵也能把水柱喷得这么高,而且附近也没有地势高的地方,她实在想不出来,这水柱是怎么喷出来的,也曾经试图弄清楚其中的原理,在文魁院里也复制一个小喷泉,可是凭她那点物理知识,连个普通的水车都弄不出来,更不要说这么精巧的喷泉了。
其实这蟾蜍喷水还是无锡城有名的一景,等闲人想看都看不到,也仿制不出来,当年建造这座喷泉的工匠都已经死了,而建造图纸又在一场意外中烧毁,以至于这蟾蜍喷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了,干脆就变成了一个传说,据说吴家先祖在建这座吴宅的时候,建到一半,先祖梦到宅子里金光四射,第二天起来,就发现还没有建好的宅子里,多了一个池塘和一只会喷水的三脚铜蟾蜍。
蟾蜍自古就有腰缠万金,富贵缠身的喻意,三脚蟾蜍更是蟾蜍中的精英,不但能消灾灭祸,还能镇宅招财,可以说古代的中国人不但有着丰富的想像力,而且从来就不缺乏智慧,可惜的是很多好东西后来都失传了。
很快,杨曼在小雁的帮助下,换了一身紫色衣裙,她毕竟是寡妇,虽然已经过了三年的带孝期,但平日里也不能穿得过于鲜艳,所以杨曼的衣服一向以黑白褐三色的居多,不过现在快要过年了,过年自然要喜庆,她再穿得这么素,也不合适,所以每年冬天,都要做几套浅紫色、宝蓝色和藏青色的衣服。
唉,当寡妇就是这点不好,其实她是非常喜欢红色的,各种各样的红色都喜欢。
小雁深知杨曼的心思,笑着拿来一顶狐皮帽,道:“外面冷,夫人你把帽冠戴上,也好祛祛寒。”
这狐皮帽是白色的,不过帽檐上嵌了几颗红色玛瑙,红白相映,很是夺目。杨曼能穿戴的红色,也就这么一点点了,再艳一点就不合她寡妇的身份。
杨曼笑瞪了她一眼,道:“就你会猜我的心思。”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戴上了狐皮帽,再披上一件挡风的棉斗篷,就带着小雁往对雨阁去了。
吴家这位八姑娘,叫做吴珍芍,十四岁的小姑娘,模样儿还没有长开,看上去怯生生的。穿了一身粉色的莲藕裙,上身罩着一件纯白色的羊毛坎肩,头发梳成了双环,各坠两串珍珠,左耳边还插了一朵粉色小绒花,倒是极可爱的模样。
一见到杨曼,就规规矩矩的福了一礼,叫了一声“大嫂子”。
杨曼冲她柔柔一笑,道:“八妹妹不要客气,小雁,吩咐上茶。”
小雁应了一声,取出她带过来的茶叶,就去了烧水间。
对雨阁里原本有两个婢女,身份比使女低一些,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使女,是使唤的女人,婢女,是卑贱的女人,一般来说,使女是家生子,多数属于亲信、心腹一类,基本上只要主人不赶她走,她一辈子就是吴家的人,包括她的子孙都是吴家的人,而婢女是买来的,签有卖身契,一般只签三年,婢女想要留在主人家继续干下去,要么就是成为使女,以后她的子子孙孙都是主人家的家奴,要么就想办法爬上主人的床成为婢妾,否则三年一到,她就得滚蛋,不滚蛋就属于违法,当然,成为婢妾也好不到哪里去,生出儿子就可以留下来,生不出的话,不好意思,主人随时都可以转卖她。似乎在宋代并没有续约的说法,一个婢女在一个主人的家里,就只能干三年,因为流动性太大,所以主人家都不会把婢女看成亲信,一般只让她们那种没人愿意干的粗重脏累的活儿。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每一处亭台楼阁都有专人照看,所以相对来说,对雨阁里的这两个婢女活儿不重,平日里只要负责把对雨阁打扫干净,主人来了,倒个茶伺候伺候就行了,倒也算不上脏累。
柳永来了
吴密比他的姐姐更加怕生,人也瘦小,戴着一顶虎头帽,几乎连脸蛋都看不到了。他现在才八岁,是第一次到无锡来,虽然前几天已经见过杨曼一次,但是对他来说,杨曼仍然属于陌生人的范畴。杨曼和吴珍芍说话的时候,他就在一旁躲躲闪闪,即不行礼,也不喊人。
杨曼笑了笑,把声音放得更柔,道:“十郎,过来,嫂子拿糖给你吃。”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几块桂花糖,用油纸包着,一打开来,就散发出甜甜的香味。原来这些糖是拿来哄吴顼的,这会儿正好用来哄哄吴密。
吴密眼睛亮了亮,可是人并没有过来,反而还向后缩了缩,转过那张怯怯的小脸,看向他的亲姐姐。
吴珍芍有些不好意思,拉了拉他,低声道:“快叫大嫂子。”
吴密眨着眼睛,看看吴珍芍,又看看杨曼,然后小脸一缩,干脆整个人都缩到姐姐身后去了。
“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把糖拿去吧。”杨曼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不知道曹氏是怎么带孩子的,女儿怯生生的,这个抱过来养的儿子比女儿还怯,她还是更喜欢像吴顼那样整天活蹦乱跳精力过剩的小鬼头。
“小弟一向怕生……”吴珍芍红了脸,帮吴密把糖接过来,“多谢大嫂子。”
“还是安静些好,不像我家顼儿,皮得都快成猴精了,改天让顼儿和十郎一块儿玩,好改改他那猴子脾气。”
不管怎么说,杨曼在吴府也已经生活了十年,该怎么说话,她心里有底,自家儿子再好也不能夸,别家儿子再孬,也得往死里夸。
吴珍芍脸更红了,支支吾吾像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这时,两个婢女端了茶水上来,算是为她解了围。
“大嫂子,这茶是……”她尝了尝,觉得味道和一般的茶不同,不禁有些好奇。
杨曼还没有说话,小雁已经笑嘻嘻的道:“九姑娘真是聪明,一尝就知道味道不同,这茶可是我家夫人精心调制的,里面加了茉莉,用特别的方法炒出来的,是不是特别香?”
杨曼瞪了她一眼,道:“就你多嘴。”
然后她笑了笑,对吴珍芍道:“这也不是我调制的出来,不过是跟茶楼里的制茶师傅一说,他弄出来的,茶叶里面加了花瓣,喝着便透了花香,很受姑娘们的欢迎。”
其实这就是宋代版的茉莉花茶,宋时已经有了散茶,不过喝的人还不多,更多的人还是用茶饼煮茶,里面添加香料,杨曼是喝着后世的绿茶长大的,这种茶饼煮出来的茶她实在喝不惯,开了茶楼以后,她特地找了位手艺好的制茶师傅坐镇茶楼,然后把茉莉花茶的概念对制茶师傅说了一下。制茶师傅捣鼓了两年多,才弄出来,虽然味道还是不如正版的茉莉花茶那么甘甜香浓,但是比起煮出来里面还加香料的茶水,已经好太多了。
吴珍芍抿着唇轻轻的笑着,双手搅着帕子,过了一会儿才道:“经常听人说大嫂子最是心灵手巧,妹妹好生羡慕,不知道大嫂子愿不愿意教教我。”
耶?原来这丫头今天是来套近乎的。
杨曼这下子听出来了,吴珍芍的这句话,几乎就是女人套近乎的固定公式,尤其是她们这些有些身份的女人,想和别的女子交往,开口的第一句往往就是经常听人说你怎么怎么样优秀,让人好生羡慕,不知道能不能跟你学习某方面的本事……当然,说话的方式因人而异,不过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对方答应了,就代表两个人有可能进一步的交往,等到熟悉了,就成了所谓的闺蜜、手帕交。
“九妹妹不嫌弃,那自然是好的……不知道九妹妹想学什么?”杨曼顿了一顿,就笑着应下了。
往年吴珍芍随父母回来拜年,都是只住几日就又跟着父母回苏州了,没有什么交际的必要,今年情况特殊,曹氏的心思,现在全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九姑娘和吴密来了,就不走了,至少短时间内是不会走了,既然不走了,那么吴珍芍要和吴府中的女人们套近乎拉关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别看吴珍芍年纪小,大家族里的女人们的生存方式,她懂的比杨曼这个半路穿越来的只多不少。不过杨曼也不差,她毕竟年纪大了不少,而且两世为人,在经验方面更是强过许多,很多事情即使她不知道原委,细细一想也能猜出八九。
吴珍芍见她答应了,忍不住流露出喜悦的神色,道:“大嫂子样样都好,妹妹一时半会儿哪里能学得完,只求大嫂子捡最拿手的,教妹妹一二分便也够了。”
“九妹妹这张嘴可够甜的……”杨曼失笑,心道我最拿手的是做大型项目设计,当初可不是连赶四个大项目给活活累死的,这可不是你学得来的。想是这样想,当然不可能跟吴珍芍这么说,想了一会儿才道,“我最拿手的便是做药膳,|炫|书|网|尤其是冬日进补的膳食,眼下学这个也正是时候,九妹妹你得了空,便让使女来招呼一声,咱们也不往别处去,就在这对雨阁里现学现卖如何?”
“一切都听嫂子的安排。”
目的达到了,吴珍芍也放松了少许,两只手终于不再绞帕子了,就连吴密也趁人不注意偷偷拿了一块桂花糖放到嘴里含着。
杨曼倒是替她松了一口气,再绞下去,这位九姑娘的帕子就要被绞碎了,要知道,古代的布料质量实在不怎么过关。
看到杨曼的眼神在自己的帕子上扫过去,吴珍芍又有些紧张了,怕她再绞帕子,杨曼连忙转过话题,问起苏州的风土人情。
这次问到点子上了,吴珍芍自小长在苏州,说起那人间天堂,还没有长开的小脸蛋上隐隐便有一层光彩。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了快半个时辰,杨曼才精神一振,她听到了一个大八卦。
柳永到苏州了。
如果这个时候有测电笔,笔尖往杨曼身上一沾,绝对瞬间闪亮,她全身上下都弥漫着因激动而产生的电流火花。
宋代词坛最大的倒霉蛋
柳永是谁,全中国人都知道,除非他没有上过学,或者上学没好好听讲,柳永的词和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人的诗一样,都是语文课上必学课目,与他有同等地位的词人还有李煜、苏轼、李清照等,李煜不能算是宋代人,虽然他是宋朝建立以后才死的,苏轼是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词人,李清照是中国第一女词人,而柳永的功绩在于,他是宋词中的婉约派的奠基人之一,另一位奠基人就是李煜,而李清照又将婉约词发扬光大。
所以杨曼激动啊,唐代的那些诗人就不提了,李煜早已经死去好多年,而李清照还没有出生,苏轼也要二三年后才出生,估计运气好的话她也可以塞一把糖给小苏轼,只有柳永跟她生在同时代,而且是正当最好的年龄,以前只是从茶楼的说书人口里听到一些关于柳永的风流韵事,跟现在的直面相对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这是她穿越十年来与柳永最接近的时刻,因为她这位九妹妹,竟然是见过柳永的。
柳永是跟着选秀使陆潍安陆大人一起到苏州的,景佑初年,也就是今年,柳永终于被赐进士出身,也算圆了他、同时也是天下读书人的一个心愿,只是一时半会儿,吏部并没有派给他什么官职,毕竟柳永当时在读书人里的名声并不算好,所以他干脆就托了关系,和陆淮安一起到苏州选秀,柳永看女人的眼光,那绝对是没说的。
到了苏州,自然是去拜会当地知府的,吴珍芍也就是那时候无意间撞见了柳永,极不好意思,臊得脸上通红,只急匆匆的瞅了他一眼,就迈着小碎步跑了。
杨曼可不知道吴珍芍是怎么见到柳永的,她激动得全身血液都快要沸腾了,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压了下来,尽量让声音不显得异样,柔声道:“九妹妹刚才所说的柳七先生……可是那才子词人柳三变?”
先确认一下好了,别闹了半天,不是那个柳永,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多着呢,排行第七的也不少。
吴珍芍有些惊诧,道:“大嫂子也知道柳七先生?”
她知道这位堂嫂性烈手巧,却没听说过有什么才情,因此见杨曼发问,不由觉得惊诧。
杨曼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因此微微一笑,道:“前些时候你五姐姐过来看我,跟我提过,她是极喜欢诗词的,对柳七先生的词赞不绝口,我听了也不觉有些好奇呢,不知被你五姐姐称赞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这位五姐姐,就是吴六太爷唯一的孙女,名字叫吴珍容,在诗词方面确实有一些造诣,在无锡城内,也是首屈一指的才女,只是可惜她的母亲是婢妾出身,身份太低,因此不为吴六太爷所喜。
“是了,五姐姐是极有才情的,也不知与苏州第一才女比起来,哪个更强些。”显然,吴珍芍也是很八卦的,杨曼拖着吴珍容当借口问柳永,她马上就想偏到另一边去了。
杨曼暗自翻了个眼,她对才女的八卦不感兴趣,才子的八卦才是真正值得掰一掰的,说实话,如果她愿意,随手盗版几首李清照的诗词,她马上就能登上中国第一女词人的宝座,她要是抄袭几首苏轼的词,她也可以开创豪放词的流派,成为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女词人,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盗版抄袭,是文学界的无耻之最,她穿越成一个寡妇已经够倒霉了,再去盗版抄袭,把自己变成一个无耻的寡妇,想想都觉得牙痒痒的要骂粗口。
当然,现在杨曼还不知道,她让吴顼拿去背的三字经,已经让她当了一回无耻的寡妇,这是以后的事,暂且不提。
“听说,柳七先生……能一日变三次脸,早上是笑脸,中午是苦瓜脸,晚上是哭脸,所以他的名字叫做柳三变,是不是真的呀?”杨曼用无知和好奇掩盖自己强烈的八卦欲,顺便将偏到一边去的话题拉回来。
吴珍芍一下子噗哧笑出声来,道:“大嫂子哪里听来的闲活,虽然妹妹只是急急瞧了一眼,但觉柳七先生笑面可掬,很是可亲可近呢。”
说着,她的脸上又开始发红,要不是不好意思,她当时真想跟柳永说几句话呢。
杨曼双眼发光,握紧了拳,又道:“照九妹妹这么一说,那柳七先生定然是风度翩翩,和蔼可亲,丰神俊朗,仪容不凡了。”
大八卦呀,柳三变到底长什么样,后人当然不可能知道,但是戏剧里,这位才子词人可是极英俊的,只要想想他那么受女人们的欢迎,应该不仅仅只是词写得好,换个钟楼怪人来写出柳永的词,看还有没有女人天天念着他。
吴珍芍回想了一下,道:“俊朗未必,丰神却是有的,柳七先生当时冲我笑了一下,真是……哎呀,大嫂子,咱们怎么尽说柳七先生的事。”她望了望窗外,“天色不早,妹妹该走了。”
哎哎哎,她还没有八卦够呢,怎么就走了呢。
杨曼想留人,奈何吴珍芍走得极快,没等她想出合适的措词把人留下,这位九姑娘就已经带着吴密走出老远了。
回到文魁院后,杨曼心里那个痒痒呀,恨不得把身后的墙壁挠出一个洞来。这位九姑娘忒不厚道了,丢下这么一个大八卦,才开了个头,就甩手走人,她要是长了翅膀,恨不能现在就飞到苏州去。
穿越到宋代,正当其时,如果不见柳三变,纵生女人也枉然。不过柳永最吸引杨曼的地方,并不是他有多么才华横溢,或者多么风流倜傥。而是她对这个宋代词坛上最大的倒霉蛋实在太好奇了,好奇到强烈的想亲眼看一看这个倒霉蛋到底长成什么样。
一个人一时倒霉很常见,一个人一辈子倒霉就比较稀罕了。偏偏,柳永最大的才华就是他的词,而他最终倒霉就倒霉在他写的词上,这样一个绝代倒霉蛋就更罕见了,千百年来,只此一例。
就在杨曼为了柳永而在文魁院里挠了两天的墙之后,她这座寡妇院里再次迎来了不速之客。
是吴宏。
吴宏来访
对自己的小叔子没有那么多的忌讳,所谓的嫂溺叔不救那种极端变态的礼教,在北宋时期连个影子都还没有露出来,所以杨曼在文魁院的花厅里接待了这位一笑倾城的小叔子。
“嫂嫂安好。”
“叔叔请坐。小雁,快去泡茶来。”
吴宏行了大礼,杨曼有些受宠若惊。吴宏每次来探望她都行大礼,杨曼每次也都受宠若惊的受礼,要知道,她这位整天阴沉着脸的小叔子性格比较叛逆,连他亲老子都是爱理不理的,偏偏对自己这个大嫂次次都礼数周到,这让杨曼忍不住猜测,当初,吴寅和吴宏的感情到底好到了什么地步,才让吴宏在吴寅过世之后,依然对自己这个寡嫂也这么恭敬。
不一会儿,小雁端茶上来,春桃也跟了过来,侍立在厅门外,等候吩咐,虽然不进来,但是里面的人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是能看得到的。
“叔叔,请用茶。”
杨曼称呼别的小叔子都叫弟,只有吴宏她管他叫叔叔,因为实在不好叫他弟弟,吴宏是私生子,在宗族中没有列入排行,如果叫他宏弟,又显得太过亲密,容易被人诟病,所以她干脆就规规矩矩叫他一声叔叔。
“多谢嫂嫂。”吴宏抿了一口茶水,阴沉的表情略略有些松动,嘴角微微一翘,又一次流露出一抹浅笑,“嫂嫂这茶水……与中秋时喝的,又别有一番滋味了。”
杨曼一惊,差点又被吴宏的笑容给迷得失神,她连忙移开眼神,轻轻道:“叔叔说笑了,都是旧茶,不过是放置的时间不同罢了,叔叔若是喜欢,一会儿我让小雁给你包几斤带回去。”
“那弟就不客气了。”吴宏轻咳了一声,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往前推了推,“这是弟送给嫂嫂的年礼,因年后有几个朋友要来,怕没有时间,所以今日得空就给嫂嫂送了过来。”
“叔叔总是这么客气。”杨曼笑了起来,示意小雁收下,“我也没有好东西做回礼,只给叔叔准备了两套新衣。”
杨曼是长嫂,吴宏是还没有娶妻的小叔子,所以她可以送他衣物,以表示长嫂如母,当然,这也是因为吴宏的生母早已经亡故,像她送给另一个小叔子吴宣的礼物,就是文房四宝或者几册书籍,因为吴宣的生母也就是她的婆婆高氏还在,所以穿衣吃住方面不用杨曼来操心。
“让嫂嫂关心了。”吴宏欠了欠身,接过小雁拿过来的衣服,然后瞧了杨曼一眼,又道,“嫂嫂似乎有些虚火,可是有什么心事?”
啊?杨曼吓了一跳,这个小叔子的眼神也太利了吧,自己这两天才为了柳永的八卦而弄得坐立不安,早上照镜子发现眼底有点血丝,皮肤有些发暗,还在想着自己这是动了精气神,有点发虚了,没料到他只一眼就看出不妥来了。
“教叔叔操心了,不过是年底有些忙碌,夜里没有睡好罢了。”杨曼一语带过,总不能直言告诉他,她是想柳永想得夜里睡不着吧。
吴宏想了想,又是一笑,道:“等过了年,嫂嫂也该多歇歇,莫要累坏了身子。是了,今年正月十五的游园会,是城北金家主持的,听说金老爷子请了不少有名望的人来,还有杭州的梅花坊,到时候会很热闹的,嫂嫂整天关门在家,到那日带着顼儿出去走走,也是不妨事的。”
“请了梅花坊吗?那我到是一定要去瞧瞧。”
杨曼稍稍有了精神,不过梅花坊的吸引力到底不能跟柳永相比,只是她不好拂去吴宏的关心罢了。
所谓的梅花坊,按古代的分类来说,它属于秦楼楚馆中的一种,按后世的话来说,它是高级娱乐场所,能出入梅花坊的,非富即贵。梅花坊里,以歌舞妓为主,是妓,不是娼,在古代,卖笑和卖身完全是两种职业,另外还有一种卖手艺的,叫做伎。虽然他们的职业都属于下九流的一种,但是在某些程度上,妓高于伎,伎又高于娼。
而在北宋,妓的地位空前高{书涨{网,因为当今皇帝宋仁宗的母亲刘太后,也就是传说中狸猫换太子的那位刘妃,正是出身于妓,她原本也是位刺史千金,可惜父亲死后,家道中落,只能以击鼓和说鼓词儿为生,说她是妓,那还是抬高了她的身份,其实她连妓也算不上,只能算伎。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女人,却成了北宋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个女人。没有人敢瞧不起妓,瞧不起妓就是瞧不起当今皇太后,在这个皇权大于一切的时代,这可是能要命的事情。所以说,在北宋,成为妓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就和现在的演艺明星一样,混得好了一样万人追捧,不高兴了还能耍耍性子,偶尔大牌一下,也是身价的体现。
当然,在后世妓和娼几乎已经没有区别了,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能和当时的妓划上等号的职业,那么大概也就只有那些演艺明星了。
说白了,梅花坊就是等同于一个后世的歌舞团,如果它的直隶上属机构是官府,那么它是就是国营的歌舞团,如果它是私人出钱开办的,那么它就是私营企业。宋代是个典型的商业社会,明白的说就是有钱,物质需求达到了,自然而然就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无论是官府还是私人,举行大宴小宴,都要招妓助兴,如果是官妓,官府招了就一定得去,而且还是不给报酬的,不过相应的,官妓也享有免税的优待,如果是私妓,那就得付钱了,根据私妓的等级付不同的钱,如果不给,或者小姐不高兴了,人家小姐是有权拒绝出席的,当然,私妓就得按法律规定上交税款。
在古代,小姐就是妓女的专用名词,要是哪个穿越人士冒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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