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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湖总有那么一个吊儿郎当的小厮-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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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湖总有那么一个吊儿郎当的小厮》封鸥

这是一个江湖文,江湖故事,江湖恩怨。

这是属于莫最可的江湖,属于魔教教主莫最可的故事。

从魔教教主,到江湖小厮,隐藏身份之后,所遇到的人,发生的事……


此文强强,攻受未定,看情况来吧。








文章类型:原创…耽美…架空历史…武侠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古代耽美之;驯服魔王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59715字
【楔 子】
第1章 故 事 开 端
莫最可记得自己被师傅抱走的时候,他的母亲穿着一身红衣卧倒在血泊中,伸着手望着不远处的父亲莫成刀,不住的哀嚎道:“莫成刀,你是天底下,最最可恨的男人!最可恨!最最可恨!!”

莫成刀抱着另一个男人的尸体一脸哀伤,不曾扭头看一眼妻子和儿子,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死去的男人身上,他默默的流泪,默默的悔恨。

崔红衣的哀嚎引来了屋外的仇家,落冉阳抱着莫最可停下脚步,转头往窗户方向走去。

崔红衣的手勾住了落冉阳的小腿,在他的雪白鞋子上留下四道血手印。落冉阳只是低头看了她一眼,踢开了崔红衣的手继续往前走,他的脸上至始至终都没什么表情,好像刚刚目睹的惨剧不过是小打小闹,丝毫无法波动他的心弦。

崔红衣又吐了一口血,把目光移向自己的儿子和那个陌生的男人,“你要带他去哪?”这个时候崔红衣已经彻底对莫成刀死心了,她也不再哀嚎恸哭,她突然想起自己有一个儿子还留在这人世。

她快要死了,她杀了那个抢走了她丈夫的贱男人,莫成刀也杀了她。而现在,莫成刀的仇人、贱男人的仇人、她的仇人,全部都来了,莫成刀肯定是活不成了,可是自己的儿子怎么办?要让他带着仇恨活下去,还是该隐姓埋名?

崔红衣摇了摇头,恨恨的看了莫成刀一眼,大声道:“你若是还有点良知,快去杀了你的儿子!你难道想留他一个人面对这一切吗!”

她的儿子还那么小,他甚至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取,却目睹了父母这样阴暗丑陋的一面。若他真的活下去,长大了,那会成长为一个怎样的人?

无论是怎样,他必将痛苦。他日想起父母之间的谎言和欺骗,他只会如在深渊得不到解救。崔红衣这一世在谎言和欺骗中活的再痛苦不过,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重复自己的命运,她就算要死,也要带走自己的儿子!她怎么忍心留他一人面对这个可怕的世界?

莫成刀的手动了动,却依旧没有回头,他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从他挚爱的男人倒下的那一刻他就决定跟他走了。这个时候崔红衣提起了他们的儿子,可怜的小东西,他想,我的确该杀了我的儿子。

他的儿子,就是他背叛了柳如海的证明,他和如海都要死了,为什么还要留下一个爱情的污点在这个世界?

一并抹杀,一个不留!所有的!一切的!和如海有关、和他有关的!全都死吧!粉碎吧!消灭吧!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能证明他背叛了柳如海,也没人能证明他背叛了崔红衣!

只要杀了那个孩子!

落冉阳的身影停在窗前,他回头看了莫成刀一眼,等待莫成刀的决定。

莫成刀,邪魔之刀,他的刀一旦出手,必染鲜血。落冉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莫成刀的对手,他很想试一试。代价是怀里的这个孩子。

落冉阳答应了一个人,要带走这个孩子。

落冉阳答应的事,从来没有做不到。现在他愿意用自己的信誉跟莫成刀赌一把,赢了,他带走这个孩子,他依旧是落冉阳。输了,这个孩子死去,江湖也不会再有落冉阳。

崔红衣一边吐血一边叫着:“快杀了他,莫成刀,杀了你儿子!!哈哈哈!快杀了你儿子啊!”

莫成刀吻了吻柳如海的眉角,轻轻地将他放到地上。

崔红衣看到这一幕,只觉得满心的嫉妒叫嚣的她快要爆体,她哀嚎了一声,想起了她和莫成刀之间的种种,又是恶心又是心痛的大叫道:“你还吻那个贱男人!莫成刀!你是最可耻!最可恨!最可悲!最可怜的贱男人!你们真是天生一对,天生一对!后哈哈哈哈!”

崔红衣正笑得开怀,鲜血顺着她的喉咙顺流而下,她不但不觉得痛反而越骂越畅快起来,她觉得这一生都没有这么痛快过,可是她却没有察觉,她越是骂莫成刀贱,就越是在嘲讽自己的可怜。

莫成刀的刀被拾起,上面沾了崔红衣的血。

屋外的动静越来越大,好几家教派的的人将他们包围,却又不敢进来,只在屋外逞凶斗狠的臭骂。

崔红衣的哭叫越发激烈,她身下的血泊不断往外扩散,倒映着莫成刀和落冉阳的身影。

落冉阳将莫最可放到窗户旁,莫最可坐在窗户上,背影挺的笔直。他的脸上跟落冉阳一样,没有丝毫波动。

好似他并不知道自己即将被自己的父亲杀死。

落冉阳用的是剑,他的招式叫荒径剑法,他一生只学这一套剑法,却把它钻研到了极致。

莫成刀吹了吹刀刃,温柔的拂过刀刃上的鲜血,他的目光温柔的像是在看他的情人。对一个刀客而言,这刀,也就是他的情人。

莫成刀舔了舔刀尖,刀尖划破了他的舌头,他的血和崔红衣的血融成一团。崔红衣的笑声突然激烈起来。

落冉阳抽出自己的佩剑,准备出招了。

这个时候莫成刀还在舔舐他的刀,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崔红衣的笑声越加刺耳尖锐,笑声里尽透着世间凉薄。

就在这时,屋顶一声爆响。落冉阳的眼皮动了动,莫成刀的眼皮也动了动,然后就再也动不了了。

屋顶一声爆响的同时还掉下来了一个人,这个人直直的砸到莫成刀的头上。

莫成刀太自信了,他的全部心神集中在落冉阳的身上,根本没把屋顶的动静当回事。所以当他发现顶那人似乎要砸到他的时候,他只来得及眨眨眼皮。

重力使得莫成刀的头往下落,屋顶上掉下来的人踩着莫成刀的头跃到了窗户上,就站在莫最可旁边。

而莫成刀。

他刚刚在舔刀尖。

所以现在,他的喉咙贯穿了他的刀。

莫成刀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样死,死在自己的刀下,用自己的手,穿过自己的喉咙。

莫成刀倒了下去,鲜血喷了一地,比崔红衣那片血泊还要可怕。

崔红衣的笑声戛然而止。

“莫成刀……”崔红衣红着眼看着自己的丈夫,“啊啊啊啊啊!莫成刀!莫成刀!”她突然尖叫起来,挣扎着爬向莫成刀,一边爬一边吐血。

落冉阳皱起眉,有点失望,有点可惜。他转头看向窗边。

那个从屋顶上掉下来的男子挠了挠头皮,无语的看着自己刚刚制造出来的命案,“这,这真是个意外。”说罢转身想跳出窗外。

莫最可急急的抓住他的衣角,扯下了一块布片。

那人还是逃掉了,他的速度非常之快,落冉阳的眼神动了动,并不打算追,只是将那人的容貌身形都记在了心里。然后落冉阳看向莫最可。

这个时候莫最可还不叫莫最可,他只有一个乳名叫云哥儿,如果不出意外,他以后会取名叫莫云。

可是意外偏偏发生了。

崔红衣想要爬到莫成刀身边,可是却没有了多余的力气,她本来还能笑能叫,但眼见莫成刀被自己的刀穿破喉咙后,她的力气一下子被抽光了。

崔红衣只爬了两步,便死了。

莫成刀还在苟延残喘,他倒在崔红衣和柳如海的中间,这个时候他非常想扭头看一眼柳如海,可惜他倒下时面朝崔红衣,嘴里还插着刀,头是怎么都扭不过来了。

他只能看着崔红衣在他面前断气,然后再看着刀面上映着的自己也跟着断气。

莫云哥儿看着手里撕下的那一片衣角,又抬头看了看自己的父亲母亲。

落冉阳走上前捂住他的眼把他抱了起来,跳出了窗外。

鲜血味越来越淡,不知过了多久,他被落冉阳抱进了一辆马车。

马车里坐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带着长长的面纱,只露出两只雪亮的眼睛。

落冉阳将莫云哥儿放到马车一旁,自己坐到了少年的旁边。

“对不起少爷,柳如海死了。”落冉阳道。

“他是抱着必死的心去的,不怪你。”少年道,“这小孩是谁?”

“莫成刀和崔红衣的儿子。”

少年点点头,将脑袋凑到莫云哥儿面前,道:“看上去有点傻,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莫云哥儿想起了母亲临死前的哀嚎,他愣愣的看着眼前的少年。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确定,母亲死了,父亲也死了。

“我叫……”

少年一脸趣味,“恩?”

一大片的红涌入脑海,崔红衣边嚎边咳血,莫成刀的鲜血喷溅一地,柳如海的尸体惨白如霜。

莫云哥儿呆呆道:“最、最……可……”

“最可?”少年歪了歪头,“莫最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戴面纱的少年,叫做白十六。

作者有话要说:
(⊙v⊙)疯子开新坑了。





第2章 开 端 后 章

落冉阳将莫最可带到了落家庄,便不再管他。两天后落冉阳跟着白十六走了,莫最可在落家庄一呆就是三年。

这三年落冉阳从未出现过,他也很少听人提起落冉阳。他只知道落家庄庄子很大,似乎永远走不到边。落家人只学一种剑法,叫做荒径剑法。落家人很少踏足武林,但是一旦踏足,就只为一个人做事。

那个人叫做白十六。

每年腊月白十六都会到落家庄做客,届时整个落家庄都十分喜庆热闹,白十六会给每个人准备好红包,落家的少爷小姐们都会得到一些新奇的玩意,下人们则是得赏钱。

第一年白十六没有准备莫最可的红包,第二年的时候莫最可得了一个紫金铃,第三年是一个琉璃鸟。

莫最可虽然得了白十六的红包,却莫名的对这人厌恶起来。三年里白十六出落的越加身姿绰约,可是始终不曾摘下面纱。

莫最可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会想起自己的名字,最可,最可。

崔红衣说,莫成刀,你是天底下最可耻、最可恨、最可悲、最可怜的贱男人。

这句话像是一个诅咒印在了莫最可的心里。

莫最可总在无人的时候对着一块小布片发呆,他想,我真不知自己为什么活着。然后便又想到了落冉阳,想到了屋顶上掉下来的男人,想到了白十六。

落冉阳究竟是答应了谁要救自己,屋顶上掉下来的男人是什么人,白十六为何让他无端觉得厌恶?

莫最可想不透。

第三年腊月过后,开春的时候,落冉阳终于回来了,他变得比以前更冷漠,也更高傲,更沧桑。而他的眉眼里,也多了一分情愁。

这一次落冉阳总算带走了莫最可,他让莫最可叫他师傅,他教莫最可学武。

落冉阳带着莫最可在江湖漂泊了两年,两年里莫最可看着落冉阳跟不同的人比剑,落冉阳从未输过。

落冉阳总有比不完的剑,杀不完的人,每当黑色的鹰隼划破天空,他就要去杀一个人。

莫最可知道,那鹰隼一定是白十六的命令。

但是有一次,当鹰隼划过天空的时候,落冉阳却一箭射死了它。从那以后鹰隼就再也没出现过,落冉阳眉眼里的情愁却更胜以往。

后来落冉阳遇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男人,那个男人有着十分漂亮的武功。落冉阳跟莫最可说,你要记住这个男人,我很可能会死在他的剑下。

那个男人叫红魇,是魔教的教主。

落冉阳最终没有死在红魇的手里,他死在了南海里,是为了寻找一种名为凤尾舒兰的花。

那一天海上刮起了暴风雨,风雨停后落冉阳的尸体被卷到岸边,尸体已经被泡的浮肿,莫最可之所以认出尸体的身份,是因为他的手里握着一个玉镯子。

那个玉镯子代表了一个人,一个落冉阳最重要的人,莫最可知道,落冉阳就是死也不会放开那个玉镯子。

莫最可坚持以为,落冉阳不是死在海里,他是死在白十六的手里的。

落家世代忠于白十六,落冉阳从踏入江湖的那一刻起就只为白十六做事。

那一日的鹰隼带来了一个人名,莫最可猜测,那个人就是镯子的主人。因为那一天落冉阳一直在擦那个镯子。

落冉阳为了镯子的主人背叛了白十六,所以落冉阳去了南海。落冉阳虽然不是死在白十六手中,却是被白十六逼得走投无路。

莫最可这才明白,自己为何总是无缘由的厌恶白十六。

因为这人总是高他一截。

莫最可把落冉阳的尸体火化,骨灰装进了一个酒坛子里,便开始了北上的路。可惜这条路始终没有到达终点,因为莫最可遇到了那个十分漂亮的男人。

“你师父呢?”红魇问。

“死了。”

“死了?”红魇皱起眉,“怎么死的?”

“淹死的。”莫最可答道。

莫最可遇到红魇的时候,他已经三天没吃饭了,红魇请他吃了饭,洗了澡,给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之后,红魇问:“小孩,愿意跟我走吗?”

莫最可想了想,便点点头。

“你师父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是魔教人?”红魇问,“你跟了我,朝不保夕,以后再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告诉别人你的名字了。”

“为什么?”莫最可问。

红魇哈哈一笑,“因为,我要将你做下一任魔教教主。”

秋雨凄厉的打了下来,冷风彻骨,莫最可打了个寒战。他看着红魇的笑颜,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从这一刻开始,变得不同了。

*

时光一转十二年,红魇失踪,魔教易主,莫最可理所当然的成了魔教之主,理所应当的血洗了武林,掀起杀戮。

此时的白十六已是万人敬仰膜拜,乃正道牛耳,中原第一奇才。莫最可带人杀入慕白居,与白十六叙旧情。

“第一,我念在你对我的救命之恩,饶你不死。”

“第二,念在紫金铃和琉璃鸟的恩情,我给你尊严。”

“第三,你害死了落冉阳却放过了我,不管是有心无心,靠着这个恩情,我不会让你残。”

莫最可眉宇飞扬气势倨傲,游刃于白十六的十二狩影之中毫无压力,轻易的到达白十六的面前,“所以,我会将你关在魔教石楼的最底层,看你一日日衰老,一日日惆怅,一日日生命耗尽却无人问津,这样的死法,好不好?”

时隔多年白十六面纱依旧挂在脸上,只留下一双雪亮的眼睛,那双眼里并无惧怕,他道:

“第一,救你的人是落冉阳,求落冉阳救你的人是柳如海,我对你并无救命之恩。”

“第二,小小玩物慕白居多如牛毛,实在比不上我的尊严要重。”

“第三,落冉阳的死跟我并无关系,而你之所以活下来的确是欠了我一个大恩情,你却不顾恩情不辨是非要生生折辱于我,莫最可,我的报复比你轻松多了,你就去那茶馆帮我看守个五年吧,五年之后,放你自由。”

花开飘零,红袖翻飞,满地落英缤纷起舞,在这诗意般的画卷里,红魇的身影一闪而过,轻松制住了莫最可。

那一刹那间,莫最可顿时明白,原来自始至终自己都活在一个谎言和虚伪的世界,多年前崔红衣的担忧终于还是成为了现实,最可,最可,这个名字,果然还是个诅咒吧。

作者有话要说:
前传完,后面上正文。求鼓励





【江湖之茶馆】
第3章 茶 馆 小 厮
 冬又来了,北风呼呼的吹着这块土地,茶馆被木头块裹得严严的,那小窗孔自第一片雪花光顾后就再也没开过。茶馆里的人被厚厚的棉衣包成了大糯米虫,一步一步的缓慢蠕动着。就连平时最勤快的阿铁都变得迟钝了。

茶馆里没有客人,没有客人就代表着没有收益,郑掌柜琢磨着是不是该把炉火关掉省下点柴火钱。

李从外面冲了进来,“冷死了冷死了冷死了!”冻得直嗷嗷叫。郑掌柜打消了刚才那个想法,又开始琢磨其他的省钱方法。

 阿四拿来热毛巾替李擦掉身上的雪,逗趣道:“李,你这是干嘛呢?大冬天的老实呆屋里多好,老是朝外面跑什么劲,这荒郊野外的,你还指着能拉上客人不成?”

李红了脸,又朝外望望,虽然什么都望不见,但心里还是期待着那人今年会再来。

莫最可窝在炉火旁,懒懒的把脑袋伸出棉衣,又懒懒的开口:“李,还想着去年冬天的那个公子吧!哎,小孩就是小孩,两颗桂圆就把你收买了,真是。哦对了,还是干的!”莫最可张大了嘴巴。

李冲上来把手伸到莫最可的衣领里,“你还说你还说!都是你把我的桂圆偷走熬稀饭了!你这个大魔头就爱欺负人!我自己都舍不得吃呢就给你全偷走了!!”李越想越委屈。

 “喂喂,手、手,凉死了快拿出去,你往哪儿放呢你!快拿开!”莫最可挣扎着要推开李,可是李却像牛皮糖一样推开了又粘上去。

 “就不放就不放,冻死你个大魔头。”李倔强的往莫最可身上扑去,两人扭打成一团。

 “放手,掌柜的过来了!”

 “不放就不放,谁来都不放!”

 “死小孩再不放手我不客气了!”

 “大魔头,你休想再欺负我!”李掐住莫最可的脖子,用自以为的最大劲狠狠的掐着不放。

莫最可朝天翻了个白眼,又不好打击李的自尊,只好装模作样的挣扎:“我快断气了,小屁孩快放开我。”

 阿四使了个眼色,阿铁会意的上去伸手将李提了起来。莫最可故意向李做了个鬼脸,然后又把脑袋缩回棉衣里懒洋洋的靠在炉火旁再也不肯出来。

 阿四笑了笑,走到李的旁边:“别生气了李,来。”阿四将李拉到身旁,将他按在凳子上坐下。

李撅起嘴:“讨厌,你们就知道帮着大魔头,他那么坏你们还帮他,我好不容易占了上风又被阿铁哥拉开了。”

 阿四只是笑,不予回答。李又抱怨了几声,便趴在桌子上双手撑着下巴,气鼓鼓的表情,可爱到了极点。

*

这家茶馆坐落在深山老林中,平日里自然不会有什么客人,但若有人路过这里必定会在此歇脚,在此歇脚的客人必定是武林人。即使不是武林人,也是个厉害的角色。要说原因,再简单不过。

京城和渠阳是两座相邻的繁华大城,两城之间隔着一大段山脉森林,名云境山林,若想走捷径直接穿山林到达彼方,依普通商贾来说,确是比绕过山林还要浪费时间,只因为这途中地势险恶并有丛林阻挠,迷路之人数不胜数,又有奇虫异兽横行,因此也只有善武达智的武林人才有那闲情逸致从此处穿越,一般人是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来研究这段山林之路的。尽管现在的云境山林已被武林中人踩出一条小道,但似乎是默契所致,常人还是不愿从此走过。羊肠小道故而成为武林人士的专属通道,又名——武林道。

茶馆正处在这武林道的中间,也不知是哪个东家出资在这深山老林建了个两层带院的酒楼,结果却取名茶馆。更叫人捉摸不透的是,这茶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从未断过酒菜粮食,也不见茶馆中人出来采购过,于是山林小小茶馆,也带了几分神秘色彩。

*

深冬,雪大如鹅毛。李呆坐在茶馆门口,两眼直直的望着白茫茫的远方,手上熟练的剥着毛豆。

 阿铁出来泼水时看到的便是这幅诡异的画面。

 “李,进去剥吧,外面冷。”阿四不知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站在阿铁身后,阿铁宽大的臂膀正好替他挡住了屋外的风雪。郑掌柜在柜台前抬头向外看了两眼,又黯然低头。

李回神,见阿四和阿铁正奇怪的望着自己,不觉脸红起来,生怕心中的那点小九九被窥见,于是吱唔了两声,抱起小篮子回了屋。阿四阿铁也跟进去,李已经将篮子放在了桌子上,赶忙跑来抢着关门。直到门缝合上,屋外依旧一片白茫茫无人影,李有些失落。

莫最可半眯着眼,睡意朦胧,整个冬天都窝在火炉旁,除了吃就是睡,比掌柜还要掌柜。郑掌柜深知那人秉性,也不管他,阿四阿铁也是知道莫最可身份的,唯独李,天性单纯的他最看不惯那懒人的行为,于是嘟起嘴吧跑到郑掌柜身边告状:“掌柜的,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只有郑钱不用干活!阿铁哥也是您的义子,您看他比郑钱勤快多了!”

郑钱,就是莫最可的新名,茶馆掌柜郑百万的第五个义子,继郑金郑银郑铜郑铁之后的——郑钱!

莫最可从椅子上摔下来,这名字对他的打击太大,以至于一年又三个月之后的今天再听到这俩字时依旧让他热血沸腾:“郑莫!叫我郑莫!”莫最可吼过去。

郑掌柜淡淡瞥他一眼,道:“名字是大老板取的,想改名去找大老板。”说完诡异一笑,上下唇反翻动,吐出两个玩味的字眼:“儿子~~”

莫最可几近抓狂,浑身戾气迸发,挥手想拍碎身旁的那张桌,忍了忍,手碰到桌面又收回来,桌上徒留一个手掌印。最后却是冷哼一声,想起自己和“大老板”的约定,不再吱声,默默缩回铺了毛毡的大藤椅上闭目眼神,心里则暗暗计较着什么时候“约定”期满,定要把这厮撕成稀巴烂。

 阿四有些吃惊的望着郑掌柜,虽然那张慈祥的老脸依旧平和,但敏感如阿四,还是察觉出郑掌柜今天的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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