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死亡殿堂(瓶邪微黑花)-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无疑,那场催眠是成功的。在那场催眠中,我被柯林中途唤醒,而小哥则继续。小哥被抹除了原本的记忆,安上一段我的记忆,然后他就可以以我的身份活下去,做个普通人,过柴米油盐的生活。也许他以后会娶妻生子,儿孙满堂,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刻,白发苍苍的他会在脑海里闪现一个模糊的身影,而我早已成了尘埃,永远不会知道。我不知道我这么做对不对,我只是想让小哥不要再下斗,不要再受伤,不要再流血,不要再孤单。

我在小哥醒来之后就离开了。柯林的催眠结束时,二叔站在小哥旁边,小哥睁开眼,叫了声二叔,我从门缝里看到一切,我知道,从此他就是我,我可以放心地,没有后顾地离开了。

一个人在病房里,会很无聊,有时我会做梦,层层叠叠,斑驳陆离。我经常会梦到一个人,有时他在铺子的后院里看书,躺在藤椅上,手边一杯香茗,一如从前的我。有时他在铺子里,有或穿着考究,或衣衫邋遢的人进来。前者问,老板,这个多少钱?后者问,老板,这个能卖多少钱?他的话很少,却把生意处理的出奇的好。前者虽花了高价,却长了见识,笑呵呵地走了。后者得知手中串珠是赝品,家中放串珠的木盒竟是稀世沉水香,也笑呵呵地走了。他以颇高价格买下了串珠,把玩着手中赝品,他的手突然一用力,珠子散落一地,他手中留下一颗鸽蛋大的血珀,这串赝品中唯一的真品。这样的他,一如我幻想的我。梦的最后终结在一张纸上,他看到那张一个镶着金牙的人递给他的纸,平静的脸在金牙转身那一刻变作惊喜,然后世界颠倒,陷入一片毁灭般的黑暗之中。

梦醒。






第36章 第三十二章
一年过去了,我没有死,回到了中国,回到了杭州。

小哥正在刷碗,曾经的地上生活能力三级残废不但开始自力更生,还学会了照顾别人。

回想一年前发生的事,真如云烟一般。

本来在波士顿的医院,昏迷前,我连动一下手指的能力都没有了,我觉得我死定了,但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杭州家里那张熟悉的床上,小哥就在我旁边趴着睡觉,他头上的白发又多了。

老建告诉我,是小哥找到了传说中的那颗药,把我给救活了。

傍晚,小哥照例扶着我在院子里练习走路。几个月躺下来,我的腿已经有明显的萎缩,再加上毒对脊神经破坏的后遗症还在,我现在得像个婴儿似的摇摇晃晃地练习走路。

我扶着小哥的肩膀,问:“小哥,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小哥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的眼睛从来不会说谎。”

原来从那个时候就知道了···

“那你为什么要假装被催眠?”我问。

小哥沉默了一会儿说:“因为这是你希望的。而且催眠成功后,你必然会离开,我需要单独的时间去找能救你的东西。”

我有点伤感,替我的智商伤感,我自以为一切计划的好好,没想到从一开始就被小哥看穿了。不过也幸好被看穿了,不然这会儿我还不知道在哪个冰冷的小盒里呆着。

“小哥。”我看到他的白发,心像是被猛地揪了一下,为了找药,他不知道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对不起。”我低下头。

他伸手把我的头发揉成一团,我错愕地看着他,只见他嘴角浮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别想太多。”

是的,别想太多,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拉着小哥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烂尾了。今天诸事不顺,先是一觉睡到下午五点,没人来叫我起床,还做了个可怕的梦中梦中梦,三连环,一个赛一个的真实,然后是发现n多作业没写,最后是一点灵感都没有,烂尾了。
正文到这里算是结束了,接下来会交代小哥是怎么救的吴邪。也许我还会写小成,我挺喜欢他的,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他···

对了,突然想起件事。昊哥说看我的小说像看散文,大伙怎么看?






第37章 番外 张起灵专辑(二)
我,张起灵。人送外号闷油瓶、哑巴张、阿坤、张秃子、斗神,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被某个蛇精病从坟墓里挖出来写这篇番外的。嗯,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和吴邪在墓里向来游刃有余。

正文都已经结束了,那蛇精病还要番外干嘛呢?不知道打扰别人的幸福生活是要被千万匹草泥马呼啸着踏平的吗?(45度望天···)手有点痒了,可惜没有件称手兵器。小黑,你在哪里?

和吴邪在一起久了,我觉得我废话变多了一点。好了,不废话了。

首先,我要声明一点,我不太会说话,更不擅长讲故事,所以你不要指望我讲的有多精彩,能懂就好。

整件事要从第三十章第一行第一个字开始说起。

我记得我对吴邪说过,有时候对一个人说谎,其实是为了保护他。

吴邪说谎了,所以说,我被保护了?吴邪很不擅长说谎,他说谎的时候,眼神特别诚挚,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你,就生怕你不相信似的,却不知道,那双水汪汪的眼睛,让人一眼就看穿了心事。

我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但吴邪的行为很反常,他的眼神里刻意在躲闪着什么,而这一切的根源要追溯到吴邪离开那家医院的时候。所以,我来到了这家医院,找到了拉吴邪过去看病的那个医生。

那个医生刚开始还和我说医德,说要为患者保守秘密,但一旦刀架在脖子上,就什么都招了。我记得那个医生姓贱。说实话,那个医生给我的感觉是——不简单,但也不危险。以他桌上放的书,以及书的磨损程度可以看出,他地中海只是早晚的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无聊的时候抱着《术藏》以及《果核中的宇宙》看的。

贱医生的话匣子一开就有一种关不上的趋势,他跟我说了很多关于吴邪的事,看得出来,他很关心吴邪。吴邪就是有这样一种魔力,跟他呆久了就忍不住地想要靠近他,就像飞蛾趋光,吴邪不是火,他是我的光。

我知道吴邪身体不太好,但没想到已经那么糟糕。我一向对病痛没什么概念,大概是因为自己活得像人们口中的小强,生命力顽强,就好像某些人在背地里偷偷给我取的外号——斗神,是神,怎么会死得掉?

贱医生给我描述了一种药,那种药有起死回生之力,能治好吴邪。起死回生?听起来有点扯,但我知道这世上的确是有着这么一颗药,因为···我把它用了。呵,我居然把唯一可以救吴邪的药给用了···我知道这世界喜欢跟我开玩笑,但,不要拿吴邪来跟我开玩笑!

我把关于那颗药的事告诉了贱医生,听完后,他的表情很精彩。

他留了我的联系方式,他说过几天他会联系我,他说吴邪或许有救了。那一刻,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像他的姓那么贱。

回到家,我感觉到吴邪在秘密进行着某种计划,没过几天,他带我去了他二叔家,那里来了个心理医生。吴邪想要靠催眠用他的记忆取代我的记忆,让我以他的身份生活下去,这样,我就不用找死般地下斗了。这个男人真是天真得让人想要把他藏起来,不让其他任何人看到。可惜,催眠不是对所有人都有用的。

吴邪离开了中国,贱医生说他找到资料了。贱医生祖传的《撰异志》中记录了一个墓,那个墓其实是一个阵法,是一个帝王集十方方士所建,目的是复活他的宠妃。那个帝王有没有复活他的宠妃我不知道,但贱医生说这个阵法有一成概率可以救活吴邪。就算只有一成我也要试一试。

三个月艰难寻找,中间的过程我不想赘诉,在三叔的帮助下,我找到了。

二叔把吴邪带回了杭州,那时候他的情况很糟糕。

最后,我们成功了,一成概率再加上我一半寿命。

这个阵法可以说是一个转命的阵法,转一半寿命于将死之人。它的条件很苛刻,须得是同命之人方可用。

这种结局对于我和吴邪才是最好的,我之前的机体水平停留在28岁,那颗药可助人活尽天年,也就是120岁。我和吴邪还有46年可以一起度过,32486400秒,我算上闰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连番外都可以烂尾的我已经没得救了···





第38章 番外 我在西塘等你
这是我和闷油瓶在一起的第七个年头。一路走来,如苦涩的咖啡碾成细末,加上一撮白糖,然后冲上时光的清水,然后就是一个宁静安详的下午。

我起初很享受这样的平静,两张藤椅,两杯清茶,闲敲棋子,看落飞花。

说实话,闷油瓶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至少很难长时间相处。我曾经想过,这世上除了我,谁还能受得了他的闷骚性子,所以说,我是闷油瓶最好的归宿。

很多时候,我们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小哥,XXX先生的画以587万成交,我要不要去弄一幅他的画,以目前的趋势,升值空间非常大!不过这抽象派的画风不是我的菜。”

“···”

“小哥,你看XXX吸毒了,XX成了小三,明天又不知该爆出什么料来,现在的娱乐圈真乱。”

“···”

“隔壁王婶家大黑生了七只仔,多葫芦娃!”

“···”

无论话题是高大上还是很大婶,都是石沉大海,连个浪花都没有激起。

“明天想吃什么?我去买。”

“···”

“你买的压缩饼干还有存货吗?”

“···”

“哎~”

“吴邪,你衣服后面有个洞。”

“靠!”

七年里我们就是这样,几乎形影不离,一起生活,一起工作,我讲我的,他沉默他的,有的时候,他会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惹得我几乎本能地爆出粗口。

王盟觉得我俩关系特别好,简直是模范夫妻,呸,夫夫。

我也觉得我俩关系特别好,从来不存在吵架这回事儿,有时候我闲得淡腾了想来吵上两句,可就他那性子,能吵起来吗?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可渐渐地,心境不知不觉就变化了,用四个字形容就是:不甘寂寞。

听说过七年之痒吗?人的细胞七年就会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可能七年后你就不爱这个人了。当新鲜感变得苍白一片,当所有热情燃烧成灰烬,两个人之间还剩下些什么?有人会害怕在一起的第七年,七年之痒就像一个诅咒萦绕心间挥之不去。曾听到有人叹息过这个“七”字,其实,时间是一条永恒的直线,会变的是我们。

我和闷油瓶不是七年之痒,我知道我对他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我只是···唉,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有时候会觉得很累,我想出去走走,离开他的视线,看看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

留下张纸条,我去西塘了。

闷油瓶看到纸条一定会来找我的,因为我已经拖欠了王盟两个月工资。我在店里的时候,王盟只要一看到我就投以幽怨委屈的眼神,还时不时在我耳畔嘀咕着“两个月工资,两个月工资···”,神烦。我离了店,王盟就只能找二当家闷油瓶嘀咕了,为了躲清闲,闷油瓶准得来找我。其实吧,我觉得我这次想出去走走,王盟也是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的。

去哪儿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我不敢去太远,就怕他找不到。

杭州到嘉善很近,乘高铁到嘉兴,再在嘉兴转乘直通西塘的大巴,不过两个小时,途中我还吃了一只粽子。

来到西塘,旅店的老板来接我,这样可以省门票钱。不是我抠门儿,我这是为了王盟,为了他的工资!

旅店临河而筑,白日里,环境甚是幽静。不过老板说,旅店附近就是酒吧一条街,不知到了晚上又是怎样一片光景了。

这西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纵横的街巷,幽窄的小弄,我怕一个不经意就会上演一出错过,所以我订了7天的房。我在西塘徘徊七天,走上几十遍,总有一遍会让我和闷油瓶相遇。

西塘白天安静,晚上热闹,许多店铺在白天都不营业。走在青石的小路上,看波影流转微光,粉砖黛瓦的小铺子中,老板娘半眯着眼打个小吨儿,薄薄的的明信片上写着“我在西塘等你”···古镇,正寂寂。一如等待的心···

我在西塘等了两日,走了五遍,现下是第六遍。天气不太好,阴沉沉的,大概要下雨了。这春夏之交的时节,最容易下雨。这不,才走几步,就有雨点落在额头,真糟糕,没有带伞,西塘不是处处都有长廊为你挡风遮雨。

雨下大了,我在屋檐下躲雨,眼前的一切都被遮了一层朦胧的雨雾,在雨水里,我看到一把淡蓝色的伞,在这泼墨画的烟雨里是唯一的色彩。他一身衣衫,还是我走前帮他搭配的一套,一眼就看了出来。

他把伞往我这儿递了一点,渡我去他身边。

“下次出门要记得带伞。”

“小哥,我想你了。”

我在西塘等你,看一场绝世的烟雨。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篇还有个名字叫——西塘旅游指南…_…||| 

前不久和好友去了趟西塘,看到“我在西塘等你”,当时就想着冲这几个字也要写点什么。






第39章 番外 风中语
终风有定,待子来归···

是谁在风中轻语?
————————————————————————————
“喂,老板,羊肉串怎么卖?”问话的是一个阳光大小伙。他叫小成,李泽成,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叫李泽成,知道这个名字的人都死了。他出生那天死了妈,两岁那年死了爸,十八岁和师父下斗,他出来了,他师父再也出不来了,他的那张身份证早不知道被哪只老鼠拖去当了床。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他叫李泽成。他记得年少时有人跟他聊星星,什么智多星吴用,星仔周星驰,还有一颗星叫什么来着?···天煞孤星,对,天煞孤星,那颗全家死光光的星!他觉得自己就是那颗闪亮亮的星!他自报家门从来都是自称小成,有人就好奇了,问他是不是姓成,和成龙一个姓。小成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默道:成龙也不是姓成啊。

“吴块钱流串。”烧烤摊的老板汉语不太好,小成的理解能力很好。

“买五送一啊?”小成问。

老板看着眼前背着半人高背包的小伙,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小成笑得更灿烂了:“给我来流串。”

老板麻溜地递过来六串羊肉串,小成付了钱就立马啃上了,味道不错,好吃实惠。

小成任由羊肉把他的腮帮子抵得鼓鼓,一双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一脸陶醉神色。清风吹起额前的碎发,阳光洒了小成一脸。若你没有看到小成隐藏于衣衫之下的狰狞伤疤,你一定会以为他只是一名大学生驴友。

小成一直都觉得,每一次下斗都是一场旅行,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沿途的风景。因为···人生真他妈寂寞蛋疼!

小成是个很自来熟的人,看到谁都可以来上一句“哥们儿”,可真正的哥们儿有几个?无论用手指数还是脚趾数,无论是正着数还是倒着数,答案都是一样的——鸭蛋。你知道鸭蛋是什么吗?就是一个圈,你孤独地呆在圈里,四周白茫茫一片,别人进不来,你也出不去。也许有一天,你会把蛋壳啄破,然后从里面钻出去···可是小成做不到,因为他那颗鸭蛋是颗臭鸭蛋,坏掉了。

阳光炙烤这大地,沙丘投下短短投影。热,真热啊···小成抹了把头上的汗,那羊肉串就不应该吃呀!要上火了怎么办?要中暑了怎么办?吃货永远是快乐并痛苦着···

完了完了,真的要晕了,找不到方向了。

小成看了眼手上有着米奇头像的手表,妈蛋,怎么才10点,这么早,这么热,分明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望着四周一片黄沙,拢了拢头上裹的头巾,先找着方向再说。

有一种手表定位的方法,操作起来很简单,用你所处的的时间除以2,再把所得的商数对准太阳,表盘上12点所指的方向就是北方。

不过···就算找到了方向又有什么用,因为小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人总要经历那么一段时光,早晨不知道为什么要起床,早饭不知道要吃什么,对着镜子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出了门不知道该往东还是往西,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这种情况叫作迷茫。在当了一个多月的宅男以后,小成迷茫了。

每个人都是一座监狱,想要离开,唯有自救。

小成想要出去走走,去往陌生的地方,走上陌生的路,遇见陌生的人,运气好,还能找到个陌生的斗,下斗,奇遇,意外收获。

背上行囊,前往塔克拉玛干。

从小到大,小成随师父从地图上的那只公鸡头走到公鸡脚,然后到公鸡胸部,就差个鸡尾了,趁着这个时候,把没走过的都走一遍吧。

漫漫黄沙,小成漫无目的地走着,天气越来越热,正好两点,背包里装着7升左右的水,两个水壶里也还有水,挺多,但对于沙漠来讲,再多的水都不够。

小成打开水壶,往嘴里倒了一小口,水都是温的。太阳太毒了,到了晚上会不会好一点?

在日落前,小成赶到了一片风蚀的戈壁。小成想到了他以前看到过一本旅游宣传册,里面介绍了一种罕见的地貌,叫作雅丹地貌。

起风了,风在岩石间穿梭,似幽幽歌声,如泣如诉。

小成闭上眼静静聆听。

“呜~呜~”

“终~”

小成一个激灵,不对,这风怎么会说话?也许是···幻听?再仔细听听。

“终···风···有定···待子···来···归···”这声音似在千里之外,似在千年之前,又似就在身边,就在耳畔。

不对,听到的明明不是这几个字,可是莫名的,听到那声音后,脑内想到的就是这几个字,难道是自动翻译?小成摸了摸脑袋,虽然他知道自个儿的脑袋瓜特好使,但啥时候附带了这么一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特殊功能?!

小成听着风里一遍又一遍重复着的声音,眼皮越来越重,最后,细微的鼾声与风声交织在一起···

小成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成了一只蝴蝶,扇动四翼,飞过漫漫黄沙,穿过历史长河,看桑田化沧海,最终降落在一个身穿麻布粗衣的男子肩头。

那个男子叫阿承,是那个他所在的名为“河”的部落的巫。阿承一名意为佑部落传承不灭,可是,能有什么传承是永恒不灭的?这一传承最终还是湮灭在了岁月里。

阿承独自坐在属于他的恢宏的石屋里,巫在部落里是强大与神秘的代名词,为了保持神秘感,阿承不得与族人接触,只有在祭典的时候才能出现在众人面前唱诵献与神灵的赞歌,长年陪伴他的是刻有神秘符文的鱼骨,一只吱吱乱叫,喜欢捧着石子磨牙的黑色小鼠,以及那盏传说永远不会熄灭的鲛灯。

这样的生活,一日两日或许不会感觉到什么,可要是年复一年,这种寂寞,简直可以让人发疯。幸好,阿承还有一个朋友,时不时会来看他,带来外面的趣事。

他的朋友叫瀚,是部落首领的女儿。瀚,意为北方的大湖。河部落逐水而居,逐河而居,水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一切,是他们的神明,名中带水,便意味着尊贵。

这种孤灯残符的生活本该静寂如一潭死水,而瀚的存在就如那划过天际的雨水,投入深潭中,没有人能看见漆黑深潭中的变化,可那粼粼波纹却真实存在。瀚的存在让阿承的生活起了变化,他开始学会期盼。

有些感情就是从这细微的期盼里产生的。

部落的生活很平静,族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争吵声很少响起。直到有一天,阿承发现送进来的水越来越浑浊,他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许久没有下雨了,部落旁那条他们赖以生存的河正在枯竭。没有水,等待部落的只有死亡。

阿承请命离开部落寻找水源。离开那日,瀚在他耳畔轻喃:“终风有定,待子来归···”

阿承踏上了漫漫长路,肩头斑斓的蝴蝶扇动翅膀,飞过漆黑的夜,飞过枕畔的泪,飞过一片湛蓝色的湖,最终又停驻在了一根嶙峋的干枯树枝上。它的眼前是一座祭坛,祭坛下是一座墓,墓里葬着一位绝美的女子和一颗与绝美女子同去了的心。

阿承找到了水源,可是在回来的路上遇到风暴,迷失了方向,待重回部落之时,已是一年以后,部落里已是一片死寂,仅存的几个人活得如行尸走肉一般。那个对他说“终风有定,待子来归···”的女子正躺在棺木里,她的样貌没有一丝变化,就好像只是沉睡了一般。

部落里有一座祭坛,祭坛一直延伸到地下,不过由于灾难来得太急,地下部分仅仅修建了一半。阿承把修了一半的地下祭坛改为陵墓,葬下一直等他归来的瀚。

那一年,你用素指刻画满肠思绪,在漫长等待里走向冥冥;而如今,闪烁的时光磷火里,千年轮回,换我等你,等你睁开眼,再看我一眼···

梦醒,已是晨曦微露,小成面露迷茫,只觉得像是被灌了二斤白酒,又像是被人给了一闷棍,脑袋一片晕晕乎乎。

“归欤?归欤?胡不归···”是谁?小成环顾四周,空无一人,只有风围绕着他流转。

小成皱着眉,一脸苦涩:想我一没有偷鸡摸狗,二没有拐卖妇女,怎么就得了幻听这个毛病?!我还那么年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