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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蝴蝶剑之古商大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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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的三块土地上涨着些杂草,他把院里放着的锄头拿来,除草松土,两个时辰之后,腰酸背痛的叶翔总算做好了。再把后山发现的红薯,土豆,玉米的种子拿过来。也是叶翔的运气好,正值秋季丰收,红薯,土豆,玉米正好留种子
红薯的种子其实就是它的藤头,掐一只下来种下,就能生长出根须;玉米的种子就是玉米粒,直接种下就好了;但土豆就有些麻烦了,还要等土豆自己涨出孢牙之后,切出孢子的一边种下。叶翔知道这些还得益于,他爱看书的爱好,而且什么样的书都看。
叶翔先把红薯和玉米种下,又花了两个时辰,已经是下午了,差不多是现代时间两点钟。
到水井边打水洗了洗手脚,叶翔把挖来的土豆洗了,今天,他的食谱不再是馒头了。
到厨房里切菜炒菜的叶翔动作一气呵成,颇具有大厨风范,只是踩在踮起来的石头上炒菜,怎么看怎么变扭。
端着炒好的菜,放在石桌上,坐下吃。一缕微风吹来,他不禁有些惬意。
吃好之后,叶翔准备去城外看看,对于他所处的地方,他总是想要了解。不了解,他总是有一种不在手中的无知感,所以这城外他是一定要去的。
拿着在院里杂物房找到的弓箭,叶翔开始出发。
一出城外,叶翔感到,宛然两个天地。成群的难民堆在一起,一个个衣裳破烂,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不过,叶翔目不斜视的往树林里走去。
正走时,叶翔的视野出现了一个小孩,他和那些难民一样衣裳破烂,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只是两眼翻白,气如游丝。正挡在叶翔前面的路上,他看着他,静静地看着他。下雪了,雪飘落而下,很美却冰冻得难受,那种感觉就像被抛弃在世界孤独的角落,终将堕入荒芜的黑暗。因为这种难受,他把以防万一忘了时间挨饿的馒头,放在怀里的馒头递到了那个小孩的面前。
胃很痛,痛到痉挛,当感觉不到痛的时候孟星魂觉得自己就快死了。还是小孩子的他不明白死是什么,可他知道死就是永远的睡下了,不会再挨饿了,更不会痛苦了,那里永远不饿,不冷;那里是个美好的地方;那里是个幸福的地方。
他觉得他看见幻觉了,居然看见又大又白的大馒头飞舞在他面前,原来死后的地方真的很幸福。
因为叶翔身影挡住了周围的人的视线,所以那些人并没有看到他拿出的馒头,不然看到一个小孩子拿着馒头,定要开抢了。但是停留久了,难保那些难民会注意过来。想到这,他眉头一皱,幸亏这小孩终于会过神来,接过馒头,凶狠而大口地咬着吃。
吃着香软的大馒头,孟星魂才知道,原来他还没死,但幸福的滋味他却尝到了。很香,很香,很美味…这辈子他都不会忘了的美味,这混合着苦涩眼泪的美味,这几乎哽到喉咙的美味,刻骨铭心。
看着眼前的小孩吃完了这个馒头,没有了被抢的危险,叶翔才越步走开。
吃完馒头的孟星魂,看着给他幸福味道的那个人要走,想要留下他,可还六岁的他不知道该怎么留下他,只能发愣。那人人是比他大,比他高的孩子,在他心里的形象却前所未有的高大,他想要跟着他,他发誓他会吃得很少;如果不喜欢他吃他珍贵的粮食,他也发誓,他会自己找东西吃的,不会碰他珍贵的粮食一粒。他穿得那样干净,他会不会嫌弃脏兮兮他?可是,即使会嫌弃这样的他,他依然会坚定不移的想要跟着他,心里空洞洞的他,非常迫切的想要抓住这一抹幸福的阳光。六岁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尾随在离他远远的身后。
十三岁的高寄萍,看着那个快要饿死的孩子,心里有些不忍和同情,他让她想起了一个人流浪无依的生活;一个人在空茫而痛苦的生活中艰难的活下去;一个人忍受着无助与绝望的心情。她想把怀里唯一的馒头,又黑又硬的半个馒头,这能使她活下去的馒头,给他。可又矛盾着,给了他,她可能会死,她不想尝受死亡的滋味,那种一个人在孤独中慢慢发酵,无人问津的滋味。
当她看见一个干净整洁的孩子,比她小的孩子,挡住众人的视线,拿出又大又白的大馒头的时候,她咽了咽口水,同时松了一口气。她的馒头保住了。看到她同情的那个孩子想跟在那人的身后,她的心思也活跃了起来。她心里有种预感,隐隐的告诉她:跟上他,赖上他;只有跟上他,赖上他,她就不会再过一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的生活,就不会再有那些贪婪而无赖的眼神在她部分裸露的肌肤上搜索。她要过好的生活,她要抓住机会,她要奋起。就算这会压错宝也没关系,她还有时间,还有青春。况且她的感觉从没出错过,她偷过,她抢过.她骗过,都是她聪敏的感觉救了她,从来没有偷过不该偷的人,抢过她不该抢的人,骗过不该骗的人,这是她活下来的秘诀。
她立马跟上前去尾随。
当叶翔在青城外逛了一圈之后,他发现,他多了两条尾巴。正巧,树林飞过一只迷路的大雁,他停了下来,眼疾手快的用削好木箭射了下来,但他不急去捡,他等后面的两个尾巴跟上来。
孟星魂停留在叶翔身后十米远,他停,他停;他走,他走。
“出来!”严厉的声音响起,孟星魂抿了抿嘴唇,他忐忑着,却一动也不敢动。
“出来!不要再要我说第三遍!”这次孟星魂不能再假装听不见了,再不出去,他可能要讨厌他了,他不想他讨厌他,很不想。他慢慢挪步出去站在了叶翔一米处。
叶翔转过身,眼睛却对着别处说道:“我说过,不要再要我说第三遍!”
高寄萍知道这是对她说的,她很高兴。无论是射箭的气势,还是说话的语气无一都说明他不是一般人。她也知道,再不出去她可能就失去改变这种生活的机会了,于是连忙走出去。
孟星魂心里失落极了,因为他已经出来了,但他却还这样严厉的说话。等发现,他身边又出现一个人时,他才明白,不是对他说的,心里松了口气,原来还没有讨厌他。现在,面对他审判般的目光,他又忐忑了。
高寄萍同样忐忑着,她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同意她跟着他,这是个决定命运的时刻。
叶翔看着这两个人,心里思考了起来。那个男孩,无非是出于一种感激、感恩的心态跟着他;但那个女孩就值得寻味了。
“说,为什么要跟着我!”
两人听到这个声音,都下意识一颤,好冷。
孟星魂迎着叶翔如实质利刃的眼光,双眼坚定,怯生开口道:‘‘我、我、我想要跟着你,你放心,我发誓,我不会吃你珍贵的粮食一粒的,请、让我跟着你。’’
高寄萍也随后说道:‘‘我、也是。’’刚说完,叶翔用冰冷的双眼直直的看着她,她下得够呛,知道,这个答案,不能让他满意,为了不放弃这个机会,她只能硬着头皮实话实说“我、我感觉跟着您的生活会过的很好!请让我跟着你!”
看来,是一个心思敏锐的女孩子,值得培养。他的院子还缺一个打扫的,就让她去吧;至于这个男孩,就当劳动苦力养着吧,地里的庄稼的确很需要人。剩下的那群城外难民,就等把被当野草庄稼收起来后,收买人心,培养在这个时空的第一批班底。
“叫什么名字。”这回叶翔用略显温和的声音问,脸上没什么表情。
孟星魂和高寄萍欣喜若狂,这温和的语气,是让他们跟着了?连忙答道。
“孟星魂”
“高寄萍”
这回叶翔的心里却泛起了波浪。孟星魂、高寄萍,有那么巧合吗!?这不是武侠小说《流星蝴蝶剑》的主人公和女配吗?看来他是穿越到了武侠世界,之前的猜测是错误的。这回得好好思量一下了。
“叶翔,你们就叫我少爷。”阶级距离还是定下来好,不能让他们失了本分。
“现在,小孟去把射下来的大雁捡来,我们回城。”天色渐晚,叶翔决定先回家再说。
孟星魂高兴的捡来被射死的大雁,清澈的双眼充满繁星,快乐地跟在叶翔身后。最后两人跟着叶翔回到了小院。
这时候高寄萍,急忙发挥她的作用,洗雁、拔毛破肚,炒菜。
三人好好的吃了晚饭后,最后两人在叶翔的吩咐下,仔仔细细的清理了身体。
好在院子里还有一间空房,高寄萍睡在空房里,孟星魂则和叶翔一起睡。
思考
思考
不同于躺在床上有些激动和紧张,渐渐入睡的孟星魂,此时的叶翔入目不眠。他在脑海里静静的分析新情报带来的影响。
这里是武侠小说《流星蝴蝶剑》的世界,也就是说会出现主角、配角之类的人物。而他居然很巧的遇到了两个,而且是身为主角的孟星魂和重要配角高寄萍。那么,接下来,根据古龙手下的命运,他还会遇见石群、小何等人,但是“叶翔”呢?他叫叶翔,8岁大小,完全是属于遇到高老大,高寄萍的时候。由此可以推论是,他这个叶翔完全是“叶翔”,只是他的到来改变了他原本的命运。现在,他就是这具身体的主人。
只是,这里是小说中的世界?还是平行宇宙的世界?他无解,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这里是小说中的世界,还是平行宇宙的世界这对他来说都是有利的。未来发展的命络已经被他先知般的知道,只是极有利的情报,便于以后的行事,决胜千里之外,掌控全局。毕竟,白白送上门的资源,一个成功的领导者要懂得利用。
还有一个问题,这里是武侠世界!什么是武侠世界?有江湖的地方就是武侠世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什么是江湖?江湖就是肆意潇洒,快意恩仇,草菅人命。在这里,人命不值钱,虽然这个时候到处都可以看见饿死的人。
可见,在这个武侠世界里,叶翔首先要做的是提高自己的自保力。那么,怎样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自保力呢当然,在武侠世界里除了武力还是武力。况且,叶翔身为《流星湖的剑》的重要配角,武功比身为主角的孟星魂还高,可见,他的根骨清奇,是上佳的练武好材料。叶翔当然不会浪费自身白白的优秀,收集利用已是他的本能。
现在的他,全身家当也只有10馒头、50文钱,一桩小院和刚种下的红薯藤、玉米粒,那什么去买,去换武功秘籍。而且就算他有能力买到、换到,也不过是烂大街的货,只能再做打算了。
看来,当前只有用别的方法先提高自保力了,财力、权力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权力,现在的他因为身体原因还不能接触,那么只剩下财力了。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劳动力不在需要贩买,不需要雇佣,只有能有一口饭就能拐到。叶翔的头脑就像全世界修建的图书馆,在这个人们缺乏食物认知的世界里,他有这个能力,先前发现的红薯、玉米、土豆就是最好的证明。
再者,就是孟星魂、高寄萍怎样处理了。原本孟星魂因为半个馒头被高寄萍收养,被当成杀手培养的他就算再不喜欢杀人,也会去杀,再痛苦他也会去杀;因为那半个救命的馒头,因为相依为命的亲情。他想死,可他却活着。现在,他的到来改变了原本的命运线,他成了救他生命的那个人,将也是他相依为命的亲情,这笔投资不亏。一个忠心耿耿的心腹也是很重要的。
至于高寄萍这个人,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寂寞。谁能给他财力、权力,醉生梦死的富贵,她就奉献一切。况且,现在的她还不是未来风情万种、婀娜多姿又心很毒辣的高老大;她只是一个比较聪明的黄毛丫头而已,没有出卖自己的灵魂,没有形成未来那种渴望被揍的畸形心理。现在的她更好控制,更懂得服从,因为他在她快要堕落绝望的时候救赎了她。会更她一件完整的衣服,会泯灭那些无赖而贪婪的眼神。
就这样想了一夜的叶翔迎着金烂而温暖初阳起床。也该是时候收服他们的心了,他要的是完全的掌控。洗簌好后向裁缝店进发。
裁缝店里的掌柜这次没有打瞌睡,他拿着鸡毛掸子仔仔细细的在绸布上打扫,那样子真是认真的不得了,仿佛就是一条贪财的西方飞龙面对着金山银山,宝贝得不得了。
这次叶翔没有打断,他走到座椅上坐下,闭目养神,安心等待。这掌柜呢,一打扫起来没完没了,打扫好了的,再打扫一遍。好好的晨时就被他硬生生给打扫到午时了,等他把墙上一圈放着的布匹打扫完,才惊吓地看到了在驻台前椅子上闭目养神的叶翔。吓得脸上的细汗都忘了擦。
唉呀妈呀,这小祖宗怎么又来了,才隔一天啊。他、他坐了多久?来了多久?怠慢了他,他不会又折腾我吧。不管掌柜的心里怎样忧愁,这人他还是得喊,再不喊,他可就真成怠慢了。
“客观,您、您怎么来了,有什么需要吗。”
被这么一叫,闭目养神得睡着了的叶翔立马清醒了过来。警惕性太弱了,竟然让人在他无意识的情况下接近。虽然小孩子的身体不适宜熬夜。
看着那双清凛的双眼,掌柜的姿态放的更低了,再一次说道:“您有什么吩咐吗,如果需要衣服的话,我马上去做。”
叶翔平静地看着他,语气不急不慢地说道:“两件男装,两件女装,男装为6岁孩子大小,女装为13岁少女大小。”
忐忑着的掌柜得了赦令,立马欢天喜地的去做衣服了。每次感觉着精美的绸布在他手下一件件成形,掌柜的就像拥有了天地间最好最幸福的东西,那种感觉,不足为外人道也。可惜的是自从战乱爆发以后,饥荒频发,再也没有人来买衣服、制衣服了。这是掌柜能容许一个小孩支使来支使去,却略有抱怨而没有怨恨之类的负面情绪之一。最大的原因还是叶翔本身的魅力。
掌柜的忙得欢天喜地,叶翔等得不急不缓,时间就这样过去了。等掌柜的忙完之后已是一个时辰了。
这时候叶翔站起身来,拿着掌柜递过来的衣服,转身把怀里的50文钱放在驻台上走了。他知道他会再追上来。
而掌柜的看着驻台上的50文有些发愣,他已经很久没有收到过钱了,更不记得收到钱的滋味了。他不知道原来收到钱的滋味是这样的哽塞。他已经打算这次再没有客人来,他就回家安心种田去了。因为他还有妻儿要养,他是一个男人,不能再这样继续荒芜的守下去了。虽然这是祖传下来的家业,虽然他爱极了这份职业,但他同时还是一个女人的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他不能让他们挨饿,这是他的责任。
但这钱他还是决定还给他,他一个小孩子,更需要这笔钱吧。他已经决定回家种田了,家里的两亩田好好耕种,还是能勉强养活这一家三口的,所以在这个粮比钱贵的乱世,这钱还是还给他吧,就当作让他歇业前还能碰一下这职业的报酬吧。于是他追了上去。
叶翔走得不快不慢,当听见后头的喊停声时,他知道他该收买心腹的时机到了。在开始进店之后他就有留意到这个胆小怕事,会察言观色且细心的圆滑掌柜了,再逛青城时他更是不经意间在人们闲聊的地方打探了关于这人的情报。这人长辈皆逝,喜裁衣,有一妻一子,儿子痴画。现在战乱,制衣注定没有生意,如果再这样他绝对会饿死街头。他现在需要一个能帮他办事的忠心耿耿的人,有什么比他救他一家三口的命更让人感恩戴德的呢?有什么比他救他一家三口的命更让人死心塌地的跟着呢?况且,如果实在掌控不了的话,他的家人不就是把柄吗。叶翔也不会用到这个把柄,他本身就有让人死心塌地追随的魅力,这是上位者的魅力,支配者的魅力。而叶翔从来就是一个支配者。
“客观,您的钱。”掌柜的气喘吁吁“本店今天衣服全免,所以这钱客官你还是拿回去吧。”
“你需要粮,而我有。”叶翔没有接过钱,而只是用平静地双眼看向掌柜,带着上位者桀骜的语气说道“跟着我,你也有,布庄也会有。”这样桀骜的语气在他身上却丝毫不显狂霸孤傲,只剩下让人向往而信服的魅力。
掌柜的眼神有些惊讶,不明白叶翔为什么突然说这些话。但看着叶翔那种让人信服的气度,他突然把扔到脑海角落的无聊猜想有捡了起来。他或许真是遇到做大事的人了,他真的会让我有粮,有布庄!跟着他,他或许就能给妻儿带来更好的生活!
思想活跃起来的掌柜连忙回答道:“我愿意,小的想要跟着您做大事。”
“很好,现在继续开店。”叶翔漫不经心看着掌柜,眼里有不容小觑的光芒,容不得别人拒绝“明天我会来找你,到时候会给你粮食。你只要安心做事,以后的你想要的东西会得更多。”
掌柜的立即应下了,现在他真的相信他遇到大人物了,因为他的气度和气势骗不了人的。他的生活真的会越来越好!不用再矜矜业业的过日子了。幸福居然离他如此之近,触手可及,让他更加对叶翔死心塌地了。
收买
收买
院里的高寄萍和孟星魂在叶翔走了之后就醒了过来。这一夜,他们睡得很好。没有再一次感到风吹骨髓的颤冷,没有再一次经历饿到痛苦的滋味,没有再一次体会到迷茫和无望,真的很好。他们的心情就如照射着的阳光一样,温暖而充满希望。
经历昨夜的洗澡事件,高寄萍和孟星魂都发现叶翔喜欢干净。起床后他们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叶翔不知道去办什么事的时候赶紧洗簌:第二件事院子里的里里外外打扫的干干净净。高寄萍希望的是叶翔看到她聪明细致的一面,证明她也是很用的。孟星魂则希望的是叶翔能喜欢他,不会抛弃他,他会打扫房子,他也是很有用的。
等院子打扫好后,他们一个坐在院前的台阶上,一个坐在石桌的石凳上,都在等叶翔。此时他们都不着急,他们充满期待。
太阳东边滑落到了西边上方,一个上午过去了,一个下午又诞生了。这时他们有些慌了。
高寄萍心想,叶翔怎么还不来?怎么还不来?他一定是被别的事耽误了吧?他等一下就会来了,等一下就会来了!他们再等一下就好!?
沉默的孟星魂坐在台阶前,双眼看向远方,好似前方有什么让他“活”起来的东西似的,一眨也不眨。他一定会回来的!
长时间的凝视,冷寂的气氛,恐惧就在此时漫延。他们竭力止住脑海里狂乱的猜想,不去触碰。但有时你越不想触碰,脑海偏不可扼制的浮想起。
不会的,不会的!他们不会被丢弃的!叶翔看起来不像是为了活下去而丢妻弃子;为了活下而独享粮食的人。但她随后在事实面前又万般无奈否定了。是了,她既不是他的妻子、儿子,更不是他的亲戚,只不过是无亲无故的路人而已。在这个战乱的时代,饥荒的时代,能给她几口珍贵的粮食吃,已是天大的恩德,凭什么要求他一直养她一下,浪费粮食呢。
但即使这样想着,她心中还是那样的不甘。明明就快要摆脱那种生不如死的生活,却在快要踏进去的时候,门猛然的关上了,独留下她在黑暗的世界里逐渐开始绝望。如果一开始没有希望,会不会就没有此时的绝望?可是她完了,她还想再遇见一次希望。
虽然叶翔要孟星魂叫他少爷,他接受了。但在他心里叶翔就是他十分重要的存在,六岁的他心里称呼他叶哥哥,这种亲切的叫法让他感觉拉近了他和他的距离,也让他暗自在心里高兴了好久。
现在,叶翔会不会回来?他有些不确定,但如果叶翔真的不回来,他就去找他,直到找回他。
时间慢慢过去,孟星魂的眼睛仿佛注入了流星,璀璨而美丽。他的身体也好像充满了力气,如利箭一般飞奔过去。他回来了,他回来了!他就知道他一定会回来的!
孟星魂的动作惊动了高寄萍。难道他回来了也只有他回来了,那个静默的小子才会变得活泼!这样想着,她的心中刮起了狂喜的大风。没有人知道快渴死的人看见绿洲的感受;没有人知道重病患者得到还能活着的消息的兴奋;也没有人知道冬天雪夜里得到的炭火是多么温暖。她就是那快渴死、快病死的人,却也是得到炭火的人,她知道那是能再见到光明的重生!
她跟着走出去,看见叶翔的一刹那,那个隽永、清列而威严的身影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叶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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