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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当痞子穿成捕快-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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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五章

第九十五章
    “不不不,你们怎么能这么对我!展昭,白耗子,你们就不能管管么?”明明在自己晚上吃完的时候,大家还对这个提议没什么太大的表示,只是轻巧的放过了自己,吃了一桌子山珍海味。可是不知怎的,回到开封府里,自己竟然陷入了团团包围之中。庞飞燕以她三寸不烂之舌成功的说服了包拯和公孙策同意她的主意,而对展昭她又动之以情、晓以大义,再次将这块挡箭牌也成功戳破,至于白玉堂,那本身就是一个看好戏的,因为心里记挂着的事情,他不来火上浇油、雪上加霜就已经不错了,更何况让他帮忙求情呢?至于庞昱,对于庞飞燕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办法,以前就是被欺负,现在连带着柳长兴也开始跟着被欺负了。而最悲催的就是柳长兴自己,他竟然低估了小女子的能力,小瞧了她报仇和看戏的心思,导致最后身陷囹圄,不得不为他人掌控。
    “长兴,庞姑娘也是为了破案,你就暂且忍忍吧!”瞧着庞飞燕不知道从哪儿变出来一身十分婉约秀美的长裙,把柳长兴塞进去,展昭就知道这件事已经不可更改了。虽然对柳长兴这样子反抗有些心疼,但他的心里不是不想看看自己的小捕快穿上女装是个什么模样。估计也不会太难看吧,想着自己第一次见面瞥见的瘦削身体和白嫩肌肤,展昭真的很不想让别人也看见这样的场景。
    “忍忍?这能忍么?”看着周围十几个丫鬟对着自己动手动脚,恨不得把自己的腰都勒折了,而自己还偏偏不能反抗怕伤了她们,柳长兴现在只有四个字能表达心中的情感,那就是——欲哭无泪!怎么说自己好歹也是堂堂男儿身,就算会装扮,也不能因为庞飞燕的一个馊主意就把自己卖了啊!这装成老头、药童也就算了,装成个姑娘,自己以后还怎么见人啊!
    “怎么不能忍?为了这城中的名门闺秀,柳捕快你应该忍辱负重啊!”看着丫鬟们系好了最后一条用金丝镶嵌莲花暗纹的孔雀蓝腰带,庞飞燕放下了手中的茶杯,走到了柳长兴的面前。
    “长兴哥,你可真是天生的尤物啊!这腰条,这身段,简直就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啊,不去做女人可真是白瞎了!”围绕着柳长兴转了三圈,庞飞燕都不敢相信这是自己打造出来的成果。虽然知道柳长兴骨架小,肩膀瘦,皮肤还挺白,也没有什么肌肉,但这些在男人身上看来是缺点的东西,这一穿上女装却变得十分合适。细小的骨架正好衬出女子体态的玲珑娇小,但因为实际上还是男子,所以又不失体态的修长;肩膀瘦弱虽然撑不起男子的衣服,换在女子身上,却有一种弱柳迎风之感;皮肤白皙那就更不用多说了,虽然没有什么男子气概,但在女子身上恰到好处,给人一种活泼亮丽、且身体健康的感觉。
    “庞飞燕,你真是够了,你有完没完!我一个大男人,做什么女人啊!”瞧着庞飞燕要张嘴,柳长兴就知道她说的绝对不是什么好话!拿宋玉夸东家之女的话来夸赞自己,她是怕自己脑海中想杀了她的想法太弱么?
    “我说的哪里有错么?展护卫,白五爷,你们觉得呢?”占着柳长兴因为裙摆太长而不敢挪动的便宜,庞飞燕把着他的胳膊让他在这两个人面前转了一圈,莹白色裙摆上用银线绣着的漂亮的缠枝牡丹花纹就这么展现在众人的眼前,虽然没有莲花的淡雅,但却给整体上带来了一丝活泼的气息,也让这偏向娟秀别致的裙子多了一些吉祥和富贵的寓意,更加符合上层人家的审美需求。
    “真真是极好的!没想到庞姑娘在这方面还真是个行家!”瞧着柳长兴穿着女装如此娴静的画面,就算他没有上妆,白玉堂都觉得自己要醉了。唉,这要真的是个姑娘家该多好!自己就算拼了命也要把他娶回去!还能躲过自家大嫂最近兴起的给自己相亲的心思!不过,就算柳长兴是个男人,自己也绝对不会向后退!这可是第一次自己对一个人有心动的感觉!瞧着身边眼神有些发愣且不发一言的展昭,白玉堂用手在背后握紧了扇子。
    “什么行家!这哪里好了?真不知道你们女儿家为什么会喜欢穿这样的东西!”听着白玉堂对自己的评价,柳长兴就来气。他挣开庞飞燕把着自己的手,拎着前方宽大到拖地的裙子,疲累的倒在了不远处的椅子上,觉得自己快要被折磨死了,也快要累死了。
    “我说庞飞燕,现在都已经是深夜了,你不回去真的好么?庞家大小姐怎么能在我们这开封府里过夜呢?你还是赶紧回去吧!”强撑着眼皮,看着烛台上已经烧没了一大半的蜡烛,柳长兴这才意识到已经到了这个点儿。平常的自己早应该在此时睡着了,可是今天却被这个小魔王缠着,非要换什么衣裳看!简直就是惨无人道!现在最好赶快能把她弄走,然后让自己好好的睡上一觉。
    “回去?为什么我要回去?难道你不清楚么?我已经和包大人商量好了,直到把你变成一个真正的大美女,我都会寄居在开封府的!而且我二哥也来陪我,根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看完柳长兴着裙装的效果,庞飞燕十分满意。她走到椅子边坐下,捧着丫鬟奉上的茶喝了一口,然后十分悠哉的答道。
    “什么!怎么没人告诉我这个消息!”听着庞飞燕要一直住在这里,柳长兴觉得这开封府已经和十八层地狱没什么差别了。他不敢相信这一事实,用眼神问着屋内的另外两个人,结果全都是肯定的答复。
    “唉,不用问了。你没看见我二哥不在么?他是回去为我们这两天寄居此处收拾东西了!而且我身为庞家千金,自然也在采花贼的目标范围内,虽然我们府里有很多侍卫守护,也有飞云骑,但总没有一个南侠看着来得安全。再说,采花贼再怎么胆大也不可能到开封府来偷人的,所以直到这个花蝴蝶被抓住,我都会住在这里!”将茶杯放下,庞飞燕说的是合情合理,让人挑不出一点错来。可正是因为如此,柳长兴才更觉得自己没有救了。这开封府还能呆么?是不是自己还是恢复去街上游荡的样子比较好?瞧着庞飞燕嘴角的笑意,柳长兴感到了一身恶寒。
    “诶,你们有听说么?王宰相家的千金时隔十年终于回到汴京了!那天车马进城的样子,可真是如流水一般,让人惊叹啊!”在一家茶楼之中,三两个人聚在一起,谈论这最近汴京城里最火热的话题。
    “诶,你也看见那个场面了?我也看见了!要说在进京之时这车马如流的,除了皇家的人之外,估计也就是飞星将军庞统还有这个王家千金了!可人家那庞统是个将军,这王家小姐到底是什么来头啊?”听着讨论王家小姐,隔壁桌子的人也凑了过来,想要探听探听。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一点子好奇心。
    “嗨,这你都不知道!这王家千金,可是王宰相最小的女儿,据说刚出生的时候红霞满天、百花开放,是有大造化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咱们官家年岁不对,那肯定是要娶进宫里做娘娘的!就算是现在不做娘娘,那也是被太后娘娘认了干女儿,顶顶的豪门勋贵之女呢!”听着别人的询问,这个穿着布衣的家伙简直都要骄傲死了。尤其是看到别人一脸好奇和艳羡的表情,那么满足劲儿,比三伏天吃了冰镇西瓜还要爽呢!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瞧你也就是个来茶楼喝大碗茶的,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内幕?”听这人说的太过玄幻,旁边的人都不信。一个眼神精明的发现这个人来茶楼喝茶,只是点了最普通的东西,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切!小瞧我是不是?虽然我一介布衣,也没什么钱财,可我的舅舅的女儿的姑妈可是在王府里做嬷嬷的,那消息绝对是个保个的真实!我跟你说,今天我正好去王府给姑妈送东西,正好听她说今儿个,王府千金要进宫面圣,不信你们就去看啊!听我姑妈说啊,王府千金,那叫一个漂亮!虽然她不是内院的嬷嬷只是在千金下车的时候远远瞅上一眼,可就那一眼就让她觉得自己好想见到了天仙一般!那种震惊到浑身酥麻的感觉,她现在还忘不了呐!想想吧,我姑妈可是一个已经四十多岁的老人了,还是个女人,只不过见了一面就这感觉,那王家千金,得美成啥样,不用我多说了吧!”因为被人小瞧了,这人觉得很不开心,为了证明自己的消息来源,他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甚至还提到了王家千金十分貌美、不流于俗,这让在场的人都很是惊讶,忍不住想要远远观望一眼。
    “真的那么美吗?可惜,这王家千金太过神秘,出入皆有帷幔阻挡,要不然,能稍微瞥见一眼,也算是可以证实此言非虚了!”这质疑之人听见如此形容,也好奇心渐起,想要知道这王家小姐是否如同巷间所传,但苦于没有机会。而在这二层楼之上,一个穿着茶色锦袍、头戴金冠的年轻人嘴角却微微的挑了起来。
    “包卿,这回你可真是大手笔啊!花费这么多心思,你觉得能否抓到这采花贼啊?”自从庞飞燕住进开封府之后,宋仁宗就对此事多了些关注,尤其是在知晓他们计策的时候,更是在中间插了一脚,给了他们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身份,而一切在这位皇帝的默许之下,也都进行的异常顺利。虽然宋仁宗此举也有监视这朝中两位大员是否联合的成分,但更多的是想要看看他们如何变出一个能吸引采花贼目光之人。要知道,这开封府的可都是男人,而自己也没听说飞燕要亲自出马,更没有听过他们找到了哪位青楼名妓,那这姑娘到底是从而来的呢?真的有传闻中的那般貌美么?等了几天的宋仁宗终于忍不住把人召进宫来,想要一睹芳容。
    “回官家,此计乃是庞府千金所出,微臣觉得很有道理,并且在旁帮衬。因为对贼人面貌的线索过于模糊,所以我们不得不采取这样的引蛇出洞之计。至于能否抓到,那还要看天意。不过,我们对采花贼的受害者进行了一部分的调查,初步总结了目标的共通点,相信凭借这些应该会引起他的注意。”包拯没敢把话说的太满,但也没敢说的太浑,只是不偏不倚,将事实讲了出来。到底能否破案,还真的需要看对方是否配合。
    “希望如此,朕一直都很信任爱卿的能力。”虽然听出来了包拯的信心不是那么足,但对于这样的来无影去无踪的采花贼,也算是一个很好的处理办法了。宋仁宗不是那种苛求臣下的皇帝,所以对包拯他还是以鼓励为主。
    “官家,此刻王家千金和庞家千金已经到了太妃的清宁宫,是否要摆驾?”听了门口的小太监回报,陈林也赶紧的小步踱到了宋仁宗的身边,弓着身子禀报最新的情况。
    “是么?那我们也跟着去看看吧!总要知道,在包卿眼中,能迷得住采花贼的姑娘,到底长得是个什么样子啊!”注意到包拯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微微动容的表情,宋仁宗在暗中坏笑。这次的召见自己可没有同这黑脸打过招呼,想来他应该是被吓得不轻吧!
    而宋仁宗所不知道的是,包拯这一变色只是害怕柳长兴在贵人面前暴露了他男人的身份。为了消息不被走漏,在所有配合此事的人中,除了庞府和开封府知道的比较多之外,剩下的王府和皇帝是什么都不清楚,只是以为他们所见到、所听到的真的是一个女子。但是,现在这马上就要见面了,怎么还可能瞒得住?如果皇帝要算自己一个欺君之罪的话,那可怎么办啊?摸着脑门上不自觉下来的汗,包拯看着自己身前兴致勃勃的人,在心中默默的祈祷着他今天的心情。

  ☆、第九十六章

“太妃,朕来给您请安了!”虽然不能管自己的亲生母亲叫做娘亲,但现在能让刘太后同李宸妃在同一个后宫和谐相处,宋仁宗已经十分满意了。而他宁可每天两头跑,自己多费些力气,也不想失去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原来是官家来了!但估计你这个时候来看的不是本宫,而是这两位漂亮的小姑娘吧!”虽然李宸妃已经在后宫扎下了根,但是经过了外面这么多年的历练,她也知道自己能有现在的地位和待遇,是自己儿子和刘太后抗争的结果。而看到这样一个优秀的儿子之后,她也就熄了继续之前和刘太后斗争的心,因为无论怎样,得到这个天下的都是她的儿子,最终受益的人也是她的儿子。如果换成自己来培养的话,绝对不会有像今天一般优秀的君主存在。所以,她最后还是把后宫当做了养老的地方,每天逗逗猫、遛遛狗,养养鸟、看看花,至于需要的亲情,她不仅仅有宋仁宗,还有一个被送到国子监读书的养子范宗华。
    “太妃,您这话说的!朕当然是来看您的,当然也顺便看看飞燕和那王家千金!”到了李宸妃的清宁宫大殿中,宋仁宗并没有第一时间的打量自己好奇的人选,而是直直的走向李宸妃,给她施了一礼之后,这才回过身坐在太妃身边,笑着看着殿中另外两个给自己行礼的人。
    “姐夫,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啊?虽然臣女知道自己同太妃娘娘比起来,就跟星星一样渺小,根本不能同皓月争辉,但您这话说的也太伤臣女的心了!”抬起头来,庞飞燕表示对宋仁宗这话的不满意,撅着嘴提出了抗议。那娇俏的小模样,当场就让两位大神捂着嘴笑了出来,而其他的人看到她这样傲娇的模样,也都不是厌恶,只觉得可爱至极。
    要说这庞飞燕,也算是一个有福之人,不仅从小被庞家娇惯着,在庞家大女儿进宫之后,也受到了宋仁宗的喜爱。虽然说喜爱庞飞燕,宋仁宗有一部分是在安庞太师和庞统的心,但因为是女孩儿,又会撒娇卖乖、机灵古怪,自然也不会为宋仁宗所忌惮,要多宠就有多宠。除了没能封个郡主什么的,剩下的庞飞燕的待遇可一点都不比所谓的郡主差。而投桃报李,对宋仁宗,庞飞燕内心虽然存着敬畏,但从来都没有常人的敬怕,总是能言别人所不能言,给宋仁宗带来一份他身为皇帝已经不能体会到的寻常人家的快乐。
    “哎呦,这小嘴儿可真会说话!官家,你看看,被埋怨了吧?还不赶快让人家起来!”本来就是在宫里没什么说话的人,李宸妃看着庞飞燕这样的姑娘自然也是喜爱的紧,甚至在表面上都不和自己的儿子站在一边了。
    “唉,这天底下也就你还敢指责朕,说朕说话不好听了!”摇摇头,宋仁宗无奈的摆摆手,意思是叫底下的两个人起来。而这个时候,他也才看清刚才一直都低垂着脑袋的王家千金。这一看不要紧,宋仁宗身为皇帝还算是有些定力,但身为男人的劣根性让他也不由得陷入了惊叹之中,感慨着人间竟有如此出尘绝艳之女子。
    “官家,官家……”瞧着宋仁宗的模样,李宸妃就知道自己的儿子这是被人家的美貌给震惊了,赶紧推了推他,害怕他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失态。
    “太、太妃,这位难道就是最近轰动京城的王家千金?”感受到胳膊上的碰触,宋仁宗这才缓过神来,内心直感叹包拯说的话不是没有原因。以自己这看遍后宫这种女子的阅历,仍旧会为这个女人倾倒,更何况那民间的采花贼呢?只是,以这样的美人去做诱饵,是否太过可惜?明明她就是那种应该让人“当作金屋以贮之”、放在手心里呵护的女人啊!
    “官家,你说的没错。这位姑娘就是王宰相的千金了!本宫最初见到的时候,也是惊为天人,只可惜,这样貌美的姑娘却天生有疾,无法开口,要不然那该是怎样的天籁之音啊!”李宸妃拢拢袖子,看着理智回笼的宋仁宗算是松了一口气。她最害怕的就是自己的儿子因为这么一面看上了这个王家千金,所以才会立即在开头的时候打趣儿子,让他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不能开口?……那还真是可惜了!”看着站在殿中央的女子,宋仁宗的眼神流露出爱怜之意。不过,转瞬间他就觉得这也没什么,因为在那双多情的桃花眼中,他看到了比语言还要美妙的情感,以及那种只要男人触及到就会心生保护之意的流光闪烁。而那渐渐在自己视线下低垂并且不住的颤抖的睫毛,更是让人想要将她拥入怀中。
    而宋仁宗这是所想的东西在殿中的人没有一个能明白,尤其是他幻想中的对象——王家千金,此刻更是和他完全相反,只是充满了不耐烦和愤怒。
    谁天生有疾了!谁不能说话了!老子被弄成这样都是因为谁啊!
    没有错,能这么在心中怒吼的只有我们可怜的被硬塞进女装的小捕快——柳长兴。自从那天晚上庞飞燕出了女装的主意之后,开封府的所有人就将柳长兴女装之事当做了最高的机密,对外言说他探亲回家,对内则是把他训练成一个真正的淑女,由庞府从内宫之中请出来的嬷嬷亲自教养,争取在一天之内教会他怎么做一个真正的名门闺秀、千金小姐。而在不学会就不能吃饭的压迫之下,柳长兴终于让人们见识了什么叫做神一样的智商,只不过用了一天半,就将嬷嬷的教的东西全部融会贯通,甚至还青出于蓝,当然这样的速度也有着他平时注意观察他人的经验和扮演别人的自信。
    为了将戏演的更加逼真,包拯甚至还出头求助了自己的好友王宰相,两个人一起在庞家财力的支持下,演了这出所谓的王家千金进城记。至于为什么这两家能够如此鼎力相助,那是因为这两家人与开封府有着共同的利益。他们家里也有着尚未出嫁的女儿!他们也害怕自己的女儿遭到采花贼的觊觎,遭遇到更加可怕的事。与其静静的等待防备,两家统一认为还不如主动出击!至少将这一切交给开封府,他们会更加的放心。
    就这样,柳长兴正式以王家千金的身份进入了王府,成为了一位闺阁小姐。而那由不知名人士传出来的流言也是白玉堂专门找丐帮的人去放出来的,只有丐帮的势力,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消息传遍大街小巷,人尽皆知。
    至于柳长兴自己穿上女装的效果,大家也没有想到会是这么的惊艳。本来只是为了寻找一个较为合适的人,却没想到选出了一个这么有女性气质的人。唇不点而红,肌肤不画而白,在教养嬷嬷的教导之下,他的一举一动带着一种不能言说的尊贵;而他本身所具有的才华以及人生阅历,更让他带了一种平常的闺阁小姐所不具有的温文尔雅,并且暗暗的含着一种看尽沧桑的神秘感,让人在与她对视之时,特别想到达她的眼底,探寻她心中的秘密。
    在看到了这样的柳长兴之后,见过他的所有人,包括展昭,也不得不承认庞飞燕之前说的一句话真的很对,柳长兴这般模样,做男人真的很浪费!
    话往回转,这边的李太妃看着清宁宫的大殿陷入沉寂,而宋仁宗虽然并没有什么反应,但眼睛却一直不断朝着柳长兴所在的地方飘,也不得不叹了口气,换了个话题将这男人的注意力重新引到自己或者庞飞燕的身上。
    “官家,听飞燕说,你已经让太后娘娘认了这王家千金做干女儿么?这样是不是对我们飞燕有些不公平啊?”她用眼睛悄悄的打量着宋仁宗,全身心都戒备起来,生怕这个儿子在不经意之间说出或做出什么对皇家威仪有碍的事。不过,事实证明,经历了风雨的宋仁宗并没有李太妃担心的那般无知和莽撞,只是微微的笑着,回看了她一眼。
    “太妃,朕哪里敢对飞燕不公平啊?您看,这飞燕即使不是郡主,也没有人敢对她如何。可这王家千金却不一样了,这般瘦弱又恬静,即使受了欺负也无法说出口,朕自然要多多的护着她一些!话说,朕还不知道这王家千金的闺名呢?算起来朕也算是她的长辈,飞燕可否告诉朕啊?”用手指敲着腿,宋仁宗提醒着自己他和殿中这个貌若天仙的美人之间的身份差距,但是就算如此,他还是想对这个可以拨动自己心弦的人有更多的了解,即使并不能更进一步。
    “姐夫,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这王家妹妹也是姐夫的妹妹,飞燕有什么不能说的?王宰相给这妹妹取名伊人,姐夫作为哥哥称她伊伊就好!”庞飞燕虽然大大咧咧,但并不是没有脑子的人。更何况她从小生在勋贵之家,更是对人的情绪有着天生的敏感。所以,在庞飞燕关注之内的宋仁宗一下子就被看出了心思,即使它只是一闪而逝。然而这不是因为宋仁宗没有掩饰,只是他因为久居上位、对于女人的感情虽然克制,但并不能瞒过一直关注着的眼睛,虽然最开始庞飞燕只是害怕他戳穿了柳长兴的真面目,但现在她更加害怕宋仁宗会不顾一切的将柳长兴留在宫中。不过,显然他们所效忠的皇帝并没有那么昏庸,也不是为了女色可以不顾一切的男人,所以庞飞燕此刻才仅仅是一直在强调两人之间的身份而已。妹妹和哥哥,就算是只有名义上的关系,但也就注定了宋仁宗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对所谓的王家千金产生非分之想,除非他忽视天下人的反应!
    “伊人?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倒是一个好名字!”听了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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