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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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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四封信之一
“斯晔:
你一定来过榄城,那能不能告诉我你对这里的印象?
与破旧的旧城区不一样,新城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上周末我与几个同学雇了一辆车,在城里沿着主要街道转了一圈。你能理解当我们又热又累时,忽然看见豪华宾馆门前的喷泉那种欢欣吗?大家欢呼雀跃的扑向清凉的喷泉,但驾驶三轮摩托车的本地人却被拒绝进入庭院大门——被他的同胞严厉的拒绝在门外很远的地方。我想,你一定能体会到我当时的感受吧。
那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回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南方。这里有最豪华的饭店,据说就是以前王公们的宫殿,其中有几家直接命名为某某palace,绝不比任何其他城市逊色。我提到的那一家,据说就是当年藩王的行宫。但与此同时,旧城甚至会有人睡在路上。这个华美的或者贫穷的城市,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
很抱歉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或许是我受到的第一眼震撼太强烈了吧。
祝好。
锦书于榄城高师
合上笔记本电脑,锦书望着窗外的绿树深深,忍不住叹了口气。夏日的午后烈阳照得外头枝叶绿意盎然,但她莫名的觉得困倦。来榄城已经半个月有余,她几乎要打破二十年的习惯而开始午睡。总是提不起精神。
“锦书!”
工作间的门被咚咚敲响,一个娇小的短发女孩子探头进来,笑盈盈道:“顾老师要开会。”言毕不待锦书回答,已亲热地挽着她的胳膊,领她走了出去。女孩子名叫许清如,是燕京大学医学院的研究生,亦是顾院士的入室弟子。她与锦书一见如故,按照许清如的说法,她们很有缘分,连名字都是化诗句而来都一样。
到了餐厅才知道,原来是要发放一批花露水和风油精。
锦书在榄城时常觉得奇怪,因为明明有很多华人聚居,但一些特产却不太容易就近买到。前些天她被热的胃口不畅,想去商店买瓶玫瑰腐乳都没有。后来才被告知,想吃什么就去向顾院士写张纸条打报告,下个月他会从国内买来。至于腐乳,厨房就有一箱……
为了照顾绝大多数来自帝国本土同学的口味,在实验楼一楼有一个很不错的餐厅。里面备齐了油盐酱醋乃至蚝油胡椒,虽然许清如表示菜色其实很一般,但锦书已经吃的很开心了,天天跑到餐厅来解决一日三餐。实验室的通用语言是汉语,锦书很快和新同学相处的极融洽,在这里生活的如鱼得水宾至如归。
除了辛格。
他总是一个人闷头做实验,几乎不与其他帝国本土的同学来往,就连吃饭,也都是端着盘子沉默地坐在角落。热情的川妹子许清如开始还试着去与他说话,几次后终于气馁的放弃。于是辛格彻底沦为独行侠式的存在。
但锦书知道,其实那个人并不是真正的冷漠无情。
许清如他们住在学校本部,交换生们则住在榄城高师校园,距实验楼有不近的一段距离。榄城的生活作息颇为缓慢,学校办公区过了下午四点钟就人迹杳然。加之治安不好并非传闻,她来了才知道这一点仍是事实。
“手机不要在旧城拿出来用,钱包里只装零钱,遇到乞讨的人时尽量快步离开。”实验室的前辈们如此告诉她,“以及,女生无论如何都不要在六点之后一人上街,更绝对不要打车。实在没办法,就拨打殖民司警署的电话,请求他们派警车护送你回来。”说话的学长非常认真,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初来的那一天,锦书做实验忘了时间,夜里八点钟才出来。她望着毫无人迹、灯光黯淡的主干道,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勇气一人独自穿过林荫道。在这片土地上会得到优待是不争的事实,但她还没有积攒好“打电话请求警力出动”的心理准备。
正在不知所措间,辛格恰巧抱着一叠书从楼梯上下来。瞥她一眼,他淡淡的讽刺道:“在自己的殖民地,帝国的臣民竟然也会感到恐惧?”
言罢不待她反驳,辛格已推开玻璃大门,只留给她一个背影:“走吧。”
那之后锦书总是与辛格一起往来于学校和宿舍之间。有时候他出来的早了些,会在楼下等她。门厅挂着扁鹊华佗孙思邈张仲景们的写意派画像,还恶趣味的总是供着一炉香。锦书确信自己在辛格脸上看到过不以为然,但他并没对值得尊敬的前辈们加以批判。
除此之外,锦书与辛格再无交集。他们分属不同的实验小组,在工作上也走不到一起。有次许清如看到她和辛格在一处走,欲言又止了半天才偷偷问:“他不是你什么……吧?”
虽然她说的隐晦,锦书还是福至心灵的听明白了。听到无可奈何的否定回答,许清如轻轻松了口气,“我就说,你们两个半点都不一样,他怎么可能是你男朋友。”
锦书第一次觉得八卦之心真是可怕。
到了周末,许清如约她一起出去逛街。
“有师兄开车送我们去,不用担心。”许清如在电话里笑眯眯的说,“湖上王宫酒店有一家很好的茶餐厅,我们逛完去那里吃饭。”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许清如已经在榄城两年多,平日号称对这地方了如指掌;既然是她推荐,想必是不错的。锦书很愉快的答应下,又听许清如嘱咐道:“别穿着短裤就出来啊,你来这里带裙子没有?记得要打扮一下。”
锦书默默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拖鞋沙滩裤,“……知道了。”
可她来这里之前没想到还会有穿裙子需要,行李箱里只有长裤短裤七分裤。于是只好先去购物街。许清如忙着挑衣服,一回头却不见了锦书;等她把溜走的人找出来时,锦书正坐在一家意大利冰激凌店里,面前是一碟子三个浇着果酱的冰激凌球。
“你怎么吃都不胖,真讨厌!”许清如充满羡慕地叹了口气,“不像我,吃什么都得记着减肥。”然后她也去买了一杯巧克力口味。甜点对于女性的诱惑力之大,恐怕直到世界末日也不能削弱分毫。
锦书含着新鲜芒果出了会神,看看对面许清如一身新衣服,不由笑问:“都买好了?”
许清如咯吱咯吱咬碎手指饼。“难得的打折季嘛,平常又没机会穿。”她吸了一口奶昔,满足地叹息道,“所以别把榄城那么妖魔化,这里还是挺不错的,对吧?”
如果只说新城,的确很不错。锦书想。
新城足以与国际大都市相媲美了,她一路走过来看见了许多连名字都不认识的名品店,标价之昂令人讶然。可就在两街之隔的旧城甚至会有不少穷人露宿街头,其中还有不少孩童。就那样毫无遮蔽的暴露在低纬度的烈日之下……
在室内购物街清凉的棕榈喷泉边,柔滑的冰激凌忽然变得有些难以下咽。
锦书看着手里的雕花银制勺子,心里有些奇怪的不安起来。
毫无疑问,持有帝国护照的人在忻都会得到格外优越的待遇。在这里帝国臣民会得到殖民司格外关照,赚钱比在本土容易很多。新贵们装满腰包之后摇身一变,买房置地雇佣本地佣人,也享受起了衣来伸手的安逸生活,其高傲态度也总是比修养要先行一步。在本土不容易得到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在忻都则相当普遍。就在刚才锦书去买冰激凌时,店员的格外谦卑甚至让她有些不舒服了。
大概是自幼受到父亲的影响,锦书一直坚持着众生平等的朴素信念。是参加白宫为医学界举办的招待晚宴,还是在担任志愿者的孤儿院里与孩子们共度感恩节,对她来说并无多大区别。但面对着本地店员讨好的笑脸,她却无法安然受之,只好走到尽可能远的地方去,避开他们的目光。
不过冰激凌的确是好吃。大概是榄城地处亚热带水果产区的原因。
吃完冰激凌,被许清如拖去看了半天,锦书终于挑中了一条斜肩式连衣裙。淡雅娇柔的丁香色裙子打着细碎褶皱,细碎的手工刺绣遍撒在裙摆和腰间,轻灵飘逸又衬她的肤色。等她从试衣间走出来,连店员都看的呆了一瞬间,随即开始满口夸赞,极力劝她买下来。
锦书看向镜中亭亭玉立的自己,一时不免有点小小的得意。至少她并没有被晒黑,肤色还是健康的象牙白。在店员的大力赞美下,锦书一时头脑发热刷了信用卡;买完裙子觉得总不能配运动鞋出去,在狄德罗效应支配下头脑一热,又挑了双高跟鞋。
等她不管是走路还是休息都有了回头率时,锦书才很悲哀地意识到,她与其他人并无不同。她的冷静头脑在诱惑下一样不堪一击。当店员谦恭地半跪下为她整理裙摆时,锦书几乎是瞬间就躲开了:“不,谢谢……我自己可以。”
许清如正从衣架边转过身,见状讶异道:“怎么了?”
锦书摇摇头,沉默了一会儿:“……没事。”
好在茶点的确不错,让锦书也吃得很开心。她吃了笼虾饺,又喝了碗鱼生粥,意外地获得了从胃到心灵的双重满足。许清如虽然一直嚷着要减肥,可吃的一点不比她少;吃完饭看看时间还早,又到楼上去喝咖啡。
她一直试图让自己不要得意忘形,但各种诱惑却是纷至沓来。咖啡出乎意料的香醇。在十五楼的玻璃幕墙边闲坐,窗外就是亚热带的蔚蓝青天,能在冷气里慢慢喝一杯咖啡,耳畔还有乐队在演奏舒缓的轻音乐——这享受虽然简单,在榄城却绝不属于民众阶层。
不知道沈斯晔当年在榄城服役时,有没有来过这里?
锦书倚在缎面椅背上,想起那个人轻描淡写说过的患疟疾经历,心里微微一动。
恰在这时,有几位青年军官说笑着从她们桌边走过。心有所感,锦书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被许清如笑着打趣道:“怎么?看上眼了?看中了谁就勇敢的去拦路吧!”锦书哭笑不得的收回目光,伸手去捏她:“胡说八道——”
正在笑闹,桌边却有人走近过来。两个女孩子都讶异的停了手。对视一眼,锦书抬头看向阴影来源。
那是位颇为英气的年轻军官。黑色军裤和白衬衣都整洁干净,令人一望便心生赞许。军官微微欠身道:“打扰两位了,不知在下是否有幸请小姐喝一杯茶?”
他的目光落在惊讶的紫衣女孩子脸上,相当真诚的微微一笑。虽然是主动搭讪,但彬彬有礼的态度并不叫人讨厌。锦书笑着摇摇头:“真抱歉。”
“那么,打扰了。”
军官听到婉拒,也没有流露出失望之色。等他走远,许清如才扑哧笑出声:“看,说什么来什么吧?你要不穿这条裙子,也就没有这场艳遇了。”她往杯子里又加了两块方糖才坏笑道,“大概是因为有驻军,榄城就是这种优质潜力股最多,可以考虑考虑哦。”
锦书没好气的嗔了她一眼。
34四封信之二
“斯晔:
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安全的,虽然这里治安的确不好,但我并没有遇到危险。
实验进展很顺利。另外,上次对你抱怨过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以顾老师的名义向忻都医疗总署提出一份报告。没想到这次很顺利。我们见到了一位很客气的负责人,他向我们抱怨了很久,因为具体的防疫工作要落到地方医疗局手里,而医疗局并非帝国垂直管理的部门,有些事落不到实处云云。
我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的错觉,比起本地的王公阶层,反倒是殖民司更亲民一些。
有人指责帝国对忻都的统治是这里贫穷落后的根源,我刚踏上这片土地时也以为是如此,但我现在却有些困惑了。有的人生活非常优渥,或者说是为如何花钱而苦恼,但最底层的人生活在极度贫困的深渊里,几乎不可能有任何改观。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走在安静的学校里,有时候会觉得不安。
八年前你曾走过的地方,我在今天也站在了这里。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年轻的军人,不得不说,他们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当然,这也许只是在我的立场所获的感受。
长安宫你的书房窗前紫藤花的那张照片很美,我把它设为电脑桌面了。
昨天我在新闻频道看到了你。在这种天气,穿着厚重的丝绸衣服去祭天……你没有中暑就好。还有能否为我讲解一下关于祭天的典故?祭祀的是某个特定的神,还是作为自然意志本身的存在?你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祭拜天地时会有什么感想?
总之辛苦了,记得多喝绿茶消暑。
锦书于燕大实验室
结束一天的工作时,时钟刚刚划过钟面正下方。辛格照旧在实验楼门口等她。他脸色颇为不佳,右手按住胃部,眉头皱的死紧。照旧是一言不发地把她送到公寓楼下,辛格不待她道谢便转身离去,走向夕阳下的芭蕉林。
望着他的背影,锦书轻轻叹了口气。
那天从医疗局毫无所获的出来,看见路边一个患麻风病的少女向过路人苦苦乞讨时,辛格的目光让她很难遗忘。在新旧城的分界之处,在亚热带湛湛如洗白云青空下,悲哀和愤怒映在他的深褐色眸子里,一如酝酿已久亟待喷薄而出的火山岩浆。
那天之后他变得又孤僻了些,工作愈发拼命。谁见了他都躲着走,唯恐成为炮灰。可实际上,他并没有对谁真正发怒。就连某天餐厅服务员不慎把热汤洒在他身上,他也只是微微皱了眉,没有多说什么。
她觉得,自己似乎很难看懂他。
这几天胃口不好,锦书当晚就没有去实验楼餐厅吃饭,在自己的房间里煮了锅大米粥。因为惦记着次日的实验,锦书吃的食不知味;直到无意间看见窗外星空,才暂时将实验撇开,一心一意地看起星星来。
大概是因为工业不发达、光污染也少,榄城的星空格外清晰明澈。锦书被那种壮丽而妩媚的景象攫住心神,惊叹了片刻,慢慢找出了北斗七星。虽然玛丽是专业人士,沈斯晔据说是个天文爱好者,但锦书在这一方面受到的熏陶实在有限。倘若把她丢到荒原去辨识方向求生,她还不如先自我了断的好。
因为看的过于入神,手机铃声骤然响起的时候,锦书被吓了一跳。
“小锦是我!”数日没打过电话,沈斯晔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兴奋。“不知道你睡了没有但如果你没睡就快看窗外!”
他的声音太大,锦书不得不把话筒从耳朵边撤离一点:“……什么?”
“英仙座流星雨!”沈斯晔喊,“快看今天是高峰日!嘉嘉别吃西瓜了快拍照!”
“……斯晔。”锦书只好艰难地打断他的话,“麻烦你给出具体提示。”
“东北!”大概是在室外,电话里传来风声,沈斯晔兴奋的几乎难以自持,“沿着银河看到那一团球状星团没有?再往东北看一点!你看到了没有?”
对这偶尔发作的抽风习以为常,锦书几乎可以在眼前描绘出他现在双眼闪亮、脸颊发红的模样。虽然莫名的觉得无奈,还是按照他的话看向北斗星另一侧。目光所及的刹那,她浅浅的叹了口气。
他似乎过于兴奋,以至于忽略了自己所在地区不是东八区这一事实。
换而言之,当燕京能观测到流星雨的高峰时,榄城的流星雨还没有到来。果然在几秒之后,沈斯晔忽然一顿,干笑道:“……啊,其实看不到也不奇怪。如果两个半小时后还没睡,记得看一看。”
但他们正在一起注视的是同一个苍穹。锦书想。心情也因此奇怪的变好,至少她一个下午的疲倦似乎被治愈了。
吃完夜宵要去洗碗,锦书刚走出回廊,便在楼梯转角与人撞了个满怀。
锦书一边深刻的检讨自己走路不看路这一缺点,一边赶紧道歉;等看清是谁之后顿时倍感无奈。辛格揉着被撞疼的胳膊白了她一眼,脸色异常糟糕,但眼睛却惊人的亮。他烦躁的皱着眉,像是对锦书的安全意识彻底绝望了,狠狠叹了几口气拔脚就走。
锦书歪着头看着他的背影,思索一瞬就笑了,冲他的背影轻喊:“你吃晚饭了么?”
辛格的脚步顿了顿,一言不发的刚要迈出步子,就听锦书悠然道:“我这里还有白粥,你不介意的话就来吃一点吧。熬夜做完实验不吃饭,太伤胃了。”
辛格猛地回过头,瞪着锦书。锦书一脸无辜的笑着,眼里却是一片清明。
“习习的夜风正轻轻地吹,灿烂的星星闪耀着光辉。”
锦书坐在夜色下的阳台上,默默地回忆着学过的课文。似乎很浪漫,但实情是辛格默然不语的埋头喝粥,一言不发;锦书慢悠悠啃着甘蔗,好整以暇,发现了辛格的轻微不自在,就笑了笑望向窗外。
耳畔传来调羹与碗相碰触的清脆声音,除此之外一片安静。公寓的窗下是一片果树园,成熟果实的芳香丝丝入怀,夜风轻轻摇曳出舒缓旋律,引人困倦遐思。尽管身处现代化的公寓楼,这片大陆夜色的宁谧却与过去的几千年没有什么不同。
在她发呆的时候,辛格推开碗筷,压在胃部的手不知何时已然松开。“……没想到你还会做饭。”
“这是必备技能吧?”回过神来,锦书不解道,“难道你都是天天吃三明治的?”
堪比哈伯克拉底的沉默。
“……”锦书恍然大悟。“难怪你胃不好。”
辛格垂下眼皮,冷冷哼了一声:“故乡不幸,恕我没有做饭的闲情逸致。”
并未被此激怒,锦书悠闲地回敬道:“恐怕那叫出师未捷身先死。”
剑拔弩张的紧绷气氛只存在了数秒。大概是吃人嘴短或是别的原因,辛格眉宇间的孤僻也为温热绵软的粥融化了些许。深褐色的眸子闪过几许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他沉默了一会,终究低声说了一句:“谢谢你。”
迟延于惊讶后的一瞬,锦书笑眯眯地摆手道:“不客气。如果没有你,这些粥恐怕今晚就会坏掉。为免你攻击我无视灾民浪费粮食,还是给你吃掉的好。”
她承认自己是故意说出这句话。但辛格难得地并未加以反驳。他保持着缄默。
锦书这些天和他在一个实验室工作,明显的感到了他的内心纠结。任谁在国外接受了顶级的高等教育,回到故乡却是满目疮痍,心里都不会轻松;更何况,这种状况还不完全是帝国的殖民统治所致?这里复杂的社会问题,已然超出锦书能关心的范围了。
无声地叹了口气,锦书对他伸手:“把碗给我。”
在夜里温度超过九十华氏度的榄城,如果企图把饭碗攒起来一次性清洗,下场就是这碗大概可以直接拿去做培养基,对此锦书有惨痛经历。见他没反应,锦书便从他手里把碗抽走,走向水槽。
“等等!”辛格似乎终于如梦方醒。“……不用你洗。”
不由分说地,他已把空碗夺回来疾步向水槽走去。似乎要掩饰内心的波澜,迸溅水声扰乱了南国之夜的寂静。终于以清洗实验器皿的手法把碗洗净,辛格沉默着拧上水龙头。“还给……”
一句话未曾全然结束,冰山般永恒的表情已被惊愕狠狠砸出一条裂痕。
锦书似乎睡着了。
她倚在椅背上,长而浓密的睫毛安稳地阖着,唇角含着一丝恬静弧度。亚热带皎洁的月光映在她脸上,她的梦仿佛并非沉睡,而是天堂。
——她是他的竞争者,是他所厌恶之地的子民。这是辛格此前在心里暗暗为锦书贴的标签。但直到这一瞬他才第一次意识到,锦书其实首先是一个正当韶华且颇为美丽的女孩子,在生物学和社会学上都与他对等。
他知道该怎么做。
辛格慢慢松开了捧着不锈钢餐具的手。
那晚之后,虽然辛格依旧不怎么爱说话、仍然时不时的讽刺她的实验毫无价值,但态度已缓和了许多;有时锦书赶时间,他还会搭把手帮着记录数据。每天下午把锦书送回宿舍,再回实验室工作到深夜,第二日依旧照常过来。
连实验室的负责人顾院士都夸他,说辛格是他见过的最勤奋刻苦的学生。锦书平常也算努力,跟辛格比较仍然自愧不如。至少她还做不到一根生胡萝卜就当午餐。那样的话,他们实验室明年复活节就不用赦免兔子(效仿总统赦免火鸡),赦免她就行……
她试图叫上辛格和大家一起吃饭,被冷冰冰地一口拒绝了。
……真是别扭到死的人。
过了两天,约瑟夫教授打电话过来亲切慰问:“劳拉,在那里还习惯么?”
锦书叼着块芒果,懒洋洋的回答:“您在巴西那会儿习惯么?——这不就得了,不习惯也得忍着啊。是,我知道这是我自己选的,可我也没说后悔呀……除了热一点也没什么。”
教授只好叹气,让她把电话转拨给顾院士。
锦书依言而行,然后无语的看着那位老先生用英语跟她导师嬉笑怒骂,时不时乐不可支的拍案狂笑。等他挂了电话,才对身边石化的锦书笑说:“你老师怎么还是这个猪头德行?几十年了都不改的?”然后大笑着走了,一路都能听到他的嗤嗤笑声。
互相攻击似乎是大师们的乐趣之一,至少她导师就嘲笑过顾院士的甜食癖。
不过辛格对顾院士评价颇高。锦书看见过好几次他抱着本子追着老先生诚恳请教。她起初还诧异,觉得照他的死脾气,该对帝国毫无好感的。
“顾老师是好人。”辛格淡淡的解释,“他在榄城几十年了,不知道救了多少人的性命。我们上次去社区医院做义工,那支疫苗就是顾老师早年的成果。”
锦书想想觉得有理,就开玩笑说:“可我也算是来帮助本地人民的吧,怎么不见你对我这么亲切友好?不能只尊老不爱幼啊,晓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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