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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狂潮-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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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九章饥荒“你会遭报应的!!!!”
  突然吴欢感到脑海中一股刺痛,一个冰冷的声音似乎直接印在他的脑海中,让他浑身一阵冰凉,好一阵才缓过劲来。''
  这是什么鬼东西?带着这个疑问,吴欢派人仔细地搜索了武功县城的每一个角落,他在一间简朴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块石头雕刻成的佛祖像,这块一尺高的佛像靠着墙壁摆放着,墙上盯着一张残破的中国地图,让人茫然而无头绪,不知道这些东西代表着什么。
  与这桩诡异的事情相比,另一件意外却让吴欢很高兴。部队在县城左侧找到了一个军营,从军营里获得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对于补充这次战斗的损耗真可谓“及时雨”。
  吴欢正在兴高采烈地察看着军械库中堆积如山的枪支弹药,朱琪亮突然兴冲冲地跑了进来,一边皱着鼻子闻着刺鼻的枪油味,一边拉着吴欢说道:“大哥,走去看看。”
  吴欢见他乐滋滋的表情估计是找到了好东西,心里也高兴起来,跟着朱琪亮往前方小步跑去。
  那是一座原本废弃的工厂,工厂外一根高烟囱直冲云霄,厂房外的院坝中长满了荒草,居住在荒地里的小动物见到人类来了,不安地四处躲避着。厂房内似乎是鸟儿的居所,一走进厂房便闻到一股屎臭味,地上遍布着鸟粪遍。
  朱琪亮不顾这里的环境肮脏,乐呵呵地指着一台高大的机器说道:“大哥,你看。”
  吴欢对工业机器不太懂,他仔细瞧了瞧,眼前的机器像是一台加大号的拖拉机旁边连着一个机电箱,周身散发出一股机油味,估计是涂抹着防锈油。
  见到吴欢似懂非懂的表情,朱琪亮说道:“这就是阿哲一直在寻找的汽轮机,这会周镇可以发电了。”
  吴欢顿时醒悟过来,还有什么比发电更重要的事情呢?有了电便可以开动很懂精密加工机械,可以制造弹药武器,也可以照明,还可以充电,让步话机发挥作用,还可以放录像,等等等等,这简直世界上最每秒的玩意。
  他心里一喜,高兴地向朱琪亮说道:“立刻派人把发电机送回周镇去。”
  ……。
  11月10日上午10:00时吴欢率领的部队到达兴平市,部队刚刚驻扎下来,他便收到了二封来电。
  一封好消息,说是气轮机已经收到,由于气轮机保存完好,可望在几天后给周镇供电,贺将军代表周镇人民特别感谢吴欢等人。
  另一封只有简短的几个字:秦镇来攻,速回。
  眼下的兴平市内就必定有大量的补给物资,而且经过武功一战,部队士气旺盛,对于打丧尸也有了很多心得,怎么能够在眼前撤退呢。
  吴欢召集部队中的军官召开了一场会议,事情很简单,水井挖了99米,还差1米就见水,是继续挖还是放弃。吴欢第一个表态必须继续挖,以吴欢在军队中的威望,下面的军官绝大对数同意继续原定计划。少数不同意的,在大势之下也改弦易辙,决定跟着吴欢实施原计划。
  兴平市原有总人口56万人,城市人口13万人,按照十变一的规律粗略计算,这兴平城内有1。3万头丧尸。不过这只是理论上,实际并不准确,比如武功县城内有近2万头丧尸,那肯定超过了武功县的城市人口。而这兴平城刚好相反,计算有1。3万头,实际只有7千多头丧尸,而且高级丧尸比武功县城内少得多,总计在战场上发现并消灭了5头高级丧尸。因此这场战斗比上一场轻松多了,而收获却不小。
  把全城搜索完花费了整整二天时间,不过这种耽误很值得,不仅在军分区内找到大量的弹药武器,而且得到了大量的食品罐头和各种日用物品,尽管食品罐头大多数已经过期了,可对于挨饿的人来说,这可是比黄金还宝贵的东西,这些物资装满了随行的空车,让战士们都有一种丰收的喜悦。
  吴欢决定见好就收,咸阳和西安肯定有更大的丰收,那就改在下次再去吧。
  ……。
  瘦骨嶙峋的老张把同样是骨瘦如柴的女儿,抱在黄土路旁,只有5岁大的女儿头发蓬乱如同败草,那枯涩而没有光泽的头发上正被老张插上一根枯草。老张的双眼麻木,插枯草的手微微颤抖,破烂的衣衫随着手的颤抖而抖动着,像是一个疟疾病人。
  在路的对面老李舔了舔舌头,努力撑着地面抬起自己瘦弱的身躯,无力地看了自己6岁大的枯瘦的儿子一眼,老李走到了老张面前,面无表情地说道:“咱俩换。”
  虽然这句话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老张很容易地理解了,老李是想用儿子换自个的女儿,换过来的目的,自然是填饱肚子。自从5天前秦镇的军队包围了周镇以后,周镇内的百姓便失去了唯一的食物来源——野外的草根和树皮。
  就在老张双眼冒光地看着老李的儿子,准备同意的时候,有人喊道:“走到王五家,他在家里偷吃。”
  老张心里被压抑的良知偷偷探出了头,他怜悯地看了自己女儿一眼心中不忍,朝着喊声走去,一边向老李说道:“咱们去王五家,他当时从义军那里得了不少食物,都在家藏着。”
  …。
  王五的家被饥民挤破了,那间棚屋怎能承受数以百计的人推攘,人群仔细地翻查着每一处角落,就连供奉关帝圣君的牌位后面都没有放过,把王五偷偷藏匿的一袋大米从牌位后面的地洞里拖了出来。一场更大的动乱开始了,人们疯狂地抢夺那一袋大米,最后演变成一场运动,所有人都挨家挨户的查找,棚户区被搜寻食物的整个地拆掉,有人家的儿女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不久在角落里发现了许多吃剩的人骨…。
  贺将军被外城的骚乱弄得焦头烂额,从城墙上抽调了60多名战士赶到了棚户区。然而这些曾经在棚户区强行夺粮的军队惹来了棚户区居民可怕的反抗,一层骚动变成了叛乱,60多人无一人赶回来,全部被暴民杀掉并夺去了武器。外城的居民在走脱无路之下向内城发起了进攻,贺将军不得不抽调原本就不足的军队防守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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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吴家军
  第九十章吴家军俗话说祸不单行,无巧不巧的一个更大的危机来到了贺将军身边,当时贺将军正在办公室内召集军事会议。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屋顶破开一个大洞直接掉落下来,这个巨大的黑影不是别人正是一心想为青龙会会长罗平报仇的魔婴,众人掏出了手枪,却被一阵尖锐的啸叫刺得遍地翻滚,一个个痛不欲生,这样周镇的一群高级军官便集体死在了会议室中,贺将军还被割下了脑袋。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当秦军发起进攻之时,周镇立刻便垮了。
  ……。
  帮助米鳎获得了周镇的统治权以后,伍霸天并没有继续待在周镇,他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益以后带着队伍往秦镇而去。
  ……。
  新纪3年12月15日22:00时,秦军营地。
  作为秦军统帅伍霸天的帐篷宽大而舒适,一走进帐篷内,一股柔和的光芒笼罩着室内,那盏风灯是一件最美丽的工艺品,不像那些用玻璃制造的风灯,这盏灯用一层薄薄的皮蒙在灯架上,让蜡烛的光芒显得格外柔和,灯皮上有一朵精美的梅花,和周围的颜色相比稍微深一些,自然地扩散到周围的色泽中去浑然天成,不像是画上去的。
  在这盏灯的笼罩下,伍霸天赤露着如同去毛白猪一般的躯体,舒适地躺在铺着熊皮的地铺上,一名成熟的丰满的女人走进了帐篷内,她有些惊惧地看了一眼皮灯,然后侧跪在了地上,轻巧地揭开自己的上衣。
  伍霸天有个特殊的嗜好,他喜欢在睡前喝几口新鲜的人奶,然后舒舒服服地抱着大**睡觉。这个女人便是他今晚的双料夜餐。
  看到一对白嫩的**露了出来,伍霸天亢奋起来,从地铺上坐了起来,腹部的肥肉顿时皱褶成了百褶群的下摆。这让他坐在地上有些吃力,脸上顿时有些不喜的神色。
  妇人赶紧扶着伍霸天躺了下来,主动把**塞进了伍霸天的口中。
  一口口甘甜的乳汁进入了伍霸天的充满臭味的嘴巴里,暂时赶跑了他的不快。
  “好了。”
  伍霸天含糊地说了一声,妇人抽出了自己的**。这女人有些爱好干净,习惯性地用衣襟擦了擦被伍霸天含过的奶头。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妇人的脸上,伍霸天骂道:“你嫌老子不干净,你她妈想变成一个灯罩。”
  说着伍霸天指着那盏精致漂亮的风灯,目光中含着杀意。
  妇人顿时吓得簌簌发抖,赶紧匍匐在伍霸天的脚下,嘴里苦苦哀求道:“老爷您饶了我吧,我还有一个3月大的小孩,求求您。”
  伍霸天把裤袋一松,露出丑陋不堪的下体说道:“含着。”
  妇人那里敢说半个不字,赶紧抱着伍霸天的双腿,一口把臭哄哄的东西含进嘴里。
  如果是平常,这一含,该又粗又大,今儿怎么没反应。妇人不敢抬头观看究竟,只以为自己侍候的不周到,更加卖力地**起来。结果依然无效。
  “你是不可能让死人硬起来的。”
  突然出现的陌生声音让妇人惊吓地抬起了头,她看到一个蒙着黑纱的人出现到了帐篷中,手里正提着一颗脑袋。伍霸天的脑袋。
  “你,你是谁?”
  妇人的声音有些惊惶,对方把手指压在嘴唇上说道:“小声点,我是周镇的人,来帮你的,从今天开始你就不必受到伍霸天的欺辱了。”
  那妇人突然叫道:“来人呀!有刺客!”
  这声音让黑衣人有些意外,也有些惊怒,她看着眼里满含着惊恐的妇人问道:“为什么?”
  妇人带着哭腔说道:“我还有儿子和老公,如果我不这样,他们会杀掉我的儿子和老公,对不起!”
  那刺客恨不得一刀杀了这忘恩负义的妇人,可是周围已经出现卫兵了,刺客一个转身从帐篷的口子飞跃而出,转瞬间消失在黑夜里。
  杀掉伍霸天的正是江柔,之所以要杀掉他,是吴欢想给秦镇人留点纪念,但是吴欢并不像和秦镇发生大的冲突,他现在带着手下256名战士正宿营在周镇不远处的一座山坡上,望着远处矗立在黑夜中的周镇,吴欢在思考着部队的去向,贺将军已经死掉了,甚至周镇的领导阶层的人物基本上都死掉了,米鳎重新获得了周镇的统治权。吴欢并不想为贺将军报仇,他突然看透了这一切,米鳎想得到周镇就让他得到吧,那不可是一个好差事,上千人饿着肚子要饭吃,没吃得就造反。吴欢摇摇头,还是让米鳎去操心好了。
  就在吴欢想着心事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事情办妥了。”
  吴欢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江柔,他背着手点了点头,指点着黑影憧憧的周镇说道:“我不打算回周镇了,我们去秦镇。”
  李凌在旁边说道:“大哥,我们虽然只有256名战士了,但是这些战士都是出生入死,在战火中千锤百炼的猛士,他们绝对可以以一当十,拿下周镇不过举手之劳。”
  吴欢笑了笑说道:“我们拿下周镇干什么?是用来吃还是用来喝。我们只需要把黄哲思和刘莽要回来,周镇就留给他们。”
  李凌又问道:“那我们到哪里去?”
  这是有人结果李凌的话,回答道:“我们到秦镇去,那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说话的人是刚刚来到营地的黄哲思,他扶了扶镜边,平静地继续说道:“我早和阿哲通过电报了,周镇算是让米鳎毁了,这个烂摊子就让给他好了,秦镇有我们最需要的东西。”
  吴欢见到黄哲思平安的回来了,向他问道:“怎么样,那个“米将军”答应了我的要求。”
  黄哲思淡淡笑了笑说道:“我们不打他,他高兴还来不及,那里还敢反对。”
  说到这里周围一干人都笑了起来,刘莽上前搂着吴欢说道:“欢哥,现在这支军队该叫吴家军了。”
  众人又是一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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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寻找代步工具
  第九十一章寻找代步工具李凌却惦记着黄哲思说过的话,向黄哲思好奇地追问道:“秦镇到底有什么我们需要的东西?”
  黄哲思笑了笑,对着李凌问道:“你们的汽车还剩下多少油。''”
  这一问,李凌的神色黯淡下来,叹了口气说道:“已经有一半不能开动了,剩下的拼凑一下估计能跑回汉镇。”
  刘莽替黄哲思回答了,他上前拍着李凌肩膀说道:“今后我们改骑马了,像你这样的江南小子可要学着点,不要在马背上摔跟斗呀。”
  原来黄哲思早在秦镇的人进入周镇时就打听到了,秦镇产良马,之所以刺杀死伍霸天,也是喜欢可以浑水摸鱼。
  刘莽一说完,众人转忧为喜,一个个咧开嘴哈哈笑了起来。
  ……。
  甘肃省的清水、张川一带古称为“秦地,秦字的字源起由种植禾而来,远在西周以前,如今的天水河谷盆地,土地肥沃,地势开阔,峰青水旺,水草丰茂,正是牧马养畜的好地方。居住在这里的秦人祖先伯益,就因替舜养马有功,受封于此地赐嬴姓。
  秦镇承袭了2千多年前的称谓,正好坐落在这一带,而且秦镇也有一个养着大批好马的牧场,成千上万的马匹一片片的覆盖着宽广的草场,犹如天上的乌云掉到了草原上一般。当马群在辽阔的草场上奔腾起来时,但听蹄声如雷,气势磅礴壮观,是秦镇一道独特的风景。
  这么多的马匹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这些马匹都来自山丹马场,瘟疫传到山丹时,马场的人都顾着逃生,正好山丹马场几个牧马人都是清水附近的居民,他们一合计决定趁着乱把马匹赶回清水,这些马匹可以取奶取肉吃,又可以当作坐骑或者载重工具,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一个不错的经济动物。今后事情过去后,再把马匹赶回来还给马场,也能博个保护国家财产的好名声。
  这么一决定几个人当真把近万匹马全部赶回了清水,当时,山丹马场正好有人投资,准备建成亚洲最大的育马基地,引进了数千匹阿拉伯马、顿河马、大宛马、安达卢西亚马,可谓名马多如牛毛。
  这些牧马人把马匹赶到天水以后,史无前例的灾难蔓延到了中国西部,绝大多数人都失去了性命,几个牧马人只剩下一个姓雷的。
  不久,一座人类据点秦镇耸立在当地,那些用铁箱子构建,用水泥浇注的城墙有效地挡住了丧尸的进攻,越来越多的幸存者进入了秦镇,这个姓雷的牧马人也住了秦镇,他所牧养的马匹变成了伍霸天的产权,自己则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牧马人,继续喂养着不属于他的马。
  这个牧马人有一个亲侄子叫雷世军,雷世军当初在547团驻地附近遭遇到屠夫险些丧命,后来被吴欢救了,跟着江柔一行人到了汉镇一趟,他回到秦镇以后,就过来劝叔叔一起到汉镇去,可是叔叔放心不小这庞大的马群,硬是舍不得走。雷世军生性孝顺,无奈之下,便守在叔叔附近没有离开。
  秦镇是一座直径大约500米的,不规则的圆形结构的小城,城内中心位置还有一座高大的如同城堡似的宅院,这座宅院有专门的家丁护卫,是秦镇的实际统治者伍霸天的住宅。不过伍霸天已经离开秦镇多日了,他不在的日子,秦镇彷佛一下清净了许多,这里的居民由衷地感到高兴。
  雷世军也有这样的心情,他走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望着碉堡林立的伍家大院,心里想着,如果伍霸天在家,他是宁肯绕道从另一条远路走,也不敢这样经过伍霸天的家,要是伍霸天心情不好,说不定就被他从伍家的碉堡中给射死了,这个人已经丧心病狂了,用精神病来形容也毫不过分,也不知道老天怎么让这样的人活着。
  他不知道伍霸天已经死掉了,化妆成刺客的江柔早为秦镇人除了一害。р.1#.
  今天的天气不错,雷世军不准备再等叔叔,他打算先把老婆和孩子送到汉镇去,今后有机会再回来接叔叔到汉镇去。这次离开秦镇,雷世军还联络了好几个要好的朋友。他们约好了在秦镇东面城门的一间茶馆内碰面,然后到雷世军叔叔那里去偷一些马匹作为离开秦镇的代步工具。
  之所以要偷,是因为伍霸天把马匹已经很严格地控制了起来,派了一队家丁跟着雷世军的叔叔雷天行,就连取走一些马奶都要经过管家阿布的同意,何况要带走一些马匹,除了抢和偷实在没有其它办法,但是抢肯定会连累叔叔,雷世军他们只好用偷的一招。
  雷世军在茶馆和几个朋友汇合后,便朝着牧场走去。
  走到半途,雷世军听到车队的声音,他回头一看见到一条长龙似的车队从远处开了过来,他赶紧拉着朋友躲避到了路旁,藏在一丛茂盛的野草中。
  没过多久这支车队越来越近,领头的是一辆悍马吉普车,车上坐着几个穿着陆军作战服的人,看那臂章雷世军一眼便认出了是周镇的军人。他有些好奇周镇的人怎么到了这里,莫非是为了牧场的马匹而来。
  就在他疑惑不定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中间一辆勇士吉普车上有一个他相当熟悉的人,情不自禁地雷世军站了起来,高声叫道:“吴欢,我是雷世军。”
  吴欢突然听到路旁传来喊声,转头过去一看,那不是雷世军吗?那个秦镇的猎人,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他。
  他立刻让车队停了下来,让雷世军一行人坐进了自己的吉普车。
  原来吴欢到这里的目的,正是秦镇牧场里的马匹,吴欢所携带的油料已经开始不足了,如果不能找到代步的工具,整个部队就得靠双腿走路,那么多辎重,如果没有驮马,部队的机动速度将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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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红眼宝马
  第九十二章红眼宝马雷天行40出头,看上去就像一个50多岁的人,之所以这么显老,是因为他长期在草场生活,高原地区的强烈日照让他的肤色变成了紫铜色,一张沧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额头裹着一条白色的汗巾,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烟杆。''
  又有两头丧尸过来了,雷天行对付它们已经是轻车熟路,他把烟杆往腰上一插,手放在嘴角打了一个唿哨。一匹通体黝黑的高大马匹呼啸而来,这马端是与众不同,便是那对如同红玛瑙一般的眼睛,便让人称奇。更不要说它那肩高达到1。8米的庞大身躯,与中世纪欧洲的重装骑士所用的战马相比也更胜一筹。这匹马被老雷换作“黑炭”。
  别看雷天行显得老态龙钟可上马的姿态跟一个矫健的小伙子一般,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个侧翻便上了马背。到了马上雷天行就像是变成另一个人,他“哟呵呵”的吆喝起来,整个马群便跟着黑炭在操场上狂奔起来,蹄声如雷,如同一片潮水一般向两头不知死活的丧尸冲去,片刻之后,马群过去,草地上留下两滩红色的烂泥,除此外什么也不见了,那两头丧尸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不,它们并不没有消失,它们只不过被马群踩成了烂泥,成为一堆肥料,为绿油油的草场提供着新鲜的养分,来年那里的草会特别茂盛,马儿们也特别喜欢这样鲜美的青草。
  雷天行正要带着马群往更远处赶,他突然听见了牧场驻地传来枪响声,到底是怎么回事?雷天行皱着深深地眉头,看着远处高高矗立的几个大草垛下面的简陋木棚屋。
  当雷天行回到棚屋时,他看见了自己的亲侄子——雷世军。这个喜欢四处冒险的侄儿带着一群军人已经控制了牧场驻地,伍霸天的一群下属,要么被捆绑起来跪在院子里,要么就躺在地上成了一具尸体。
  不待雷天行发问,雷世军主动上前说道:“叔,这些人是周镇的战士,伍霸天已经被他们打死了,我们跟他们一起走吧。”
  雷天行心里一惊,没想到这么凶恶的人也有人收拾,当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感概之后,雷天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离开马场这些马儿今后怎么办?
  他带着疑惑的目光看了周围的战士一眼,拉着雷世军到了一旁小声问道:“上万马匹,便是这马场也不能全养活,得四处游牧,如果离开马场,怎么个养活法?”
  雷世军乐呵呵地说道:“他们的首领我见过,是一个讲义气的汉子,我们去投奔他们,今后叔的这些马可是宝贝,据我所知,到处的油都是越用越少,那些车辆经过这几年的磨损,很多都不能开动了。反而这些马,尤其是其中变种了的马,跑得又快,耐力又好,最终必将取代汽车,不然伍霸天用这么多草料把马喂起来干什么,他必定也指望着这发财。”
  雷天行微微点着头,沧桑的脸上眉头仍然紧紧锁着,担忧地缓缓说道:“军娃,这马怎么养活,冬天里可是靠着伍霸天提供的草料,除了秦镇,到那去找这么多草料。”
  吴欢在一旁说道:“雷叔说的是,我们没必要赶着全部的马群到处跑,不如把其中绝好的马匹挑选出来,剩余的就让它们留在马场,不然四处飘荡,万一到了草料不足的地方,还真不好办,总不能让马儿饿着吧。”
  雷天行是爱马之人,听这一说,沧桑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不住点头。
  雷世军见吴欢这么说,也附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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