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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像花一样盛开-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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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深深地迷惑,然后猝不及防掉了下去。
不过谭斌一直没敢告诉他,当初她停下脚步,是因为那天穿了双新鞋,夹脚,很疼。
她在转身的瞬间,看清对面男生清爽漂亮的面孔,气质恍若年轻时的冯德伦。
那一瞬间她下定决心,决心把这个秘密永远保守下去。
不同的人执着于不同的东西,谭斌承认自己最大的弱点,是难以抵挡美色的诱惑。
“来,给你看样东西。”
沈培拉起她的手,掀开画架上的白布。
三十公分见方的油画,背景一片朦胧的新绿,影影绰绰的旧屋顶,树干后探出少女羞涩的笑脸,两条油黑的长辫垂落肩头。
“猜猜,这幅画叫什么?”
谭斌凝神去看,画面中似有轻风吹过,斜飞的柳枝,撩起画中人纷乱的刘海,露出明净的额头。
她犹豫着试探:“二月春风似剪刀?”
“对。”沈培击掌,显得份外高兴,“《春风》,就是《春风》。”
画中的少女笑容纯真,眉眼分明是谭斌,只是比她年轻得多。
谭斌伸手摸过去,大惑不解地问:“这是我?”
沈培说没错,和他梦中的情景一模一样。
谭斌退后两步,再次细细观看。
这幅画的风格,和沈培以往的作品不太一样,色彩偏冷,画面始终弥漫着一层淡淡的忧郁。
她喜欢这种华年不再的惆怅调调,可是事关自己,不能夸,一夸就成了自恋,所以她维持一个神秘的微笑,亦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
“我一直想看看,”沈培说,“你离开这个城市,脱下这身职业装,究竟什么样子?”
“哦,这样。”谭斌矜持地点头,为谨慎起见,并不立即发表意见。
其实有句话已经滑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想说,我脱光了什么也不穿的样子,你又不是没见过。
不过女人的言辞一旦豪爽过头,就变成十三点。
这点分寸她还有。
第11章
作者有话要说:被题目引进来的桐子,我很严肃地声明:有H,真的有H哦*_^我没有骗人哦^0^
PS。明天出差,所以提前一天更,下次更新还是周三晚上。昌平县城正北,就是著名的小汤山,京郊的温泉胜地。
沈培的朋友住在这里。多年前没有禁止农民出让宅基地时,自搭自建的农庄。
前后占地一亩半,屋内的所有立柱都保持着原生状态,正中的壁炉上,还隐隐露着白茬。
主人是一对四十左右的夫妇,一般的返璞归真,穿的都是市面上少见的粗纺棉布。红花绿叶,蓝底白花,倒也相映成趣。
沈培给她一大杯现榨的玉米汁,谭斌端着四下浏览,兴致盎然。
电力来自七八公里外的村落,自来水通过自建管道引进房间,热水要自己烧,夏天没空调,冬季无暖气。
谭斌觉得不可思议。
她和沈培都是城市动物,早被宠坏,小区二十四小时热水管道维修,停水一天就哇哇叫,完全无法忍受。
午饭非常具有农家风味,冒着热汽的大砂锅端上桌,原来是南瓜玉米炖排骨。
主人说,都是当地农民种给自己吃的,绝对纯净无污染,肉里也不会有激素。
谭斌吃得很少,秀丽的女主人殷勤劝客:“多吃点儿,多吃点儿!”
谭斌只好向沈培投去求援的目光。
沈培笑着解围:“甭理她,这么大的人,能饿着她?”这么说着,还是往谭斌碗里舀了一勺南瓜和玉米,“再吃两口,都是粗纤维,不会让你长脂肪的。”
女主人说:“嗬,小沈还真疼女朋友。”
谭斌低头笑笑,慢慢把碗里的东西都吃完了。
她很少有这么听话的时候,平常沈培看她每餐只吃一点点,开始也劝过几次,谭斌一句话就噎死了他。
她说:“你们见惯了肥胖的希腊裸女,审美观早就过时,做不得准。”
过时的沈培只好郁闷地闭嘴。
午饭后陆陆续续有更多的人报到,谭斌有幸见到几个真正的美女。
脂粉不施,布衣布裙,长发在胸前打两条粗粗的辫子,却是明眸皓齿,天生丽质。
原来是某个小圈子的定期沙龙,都是沈培的熟人与业内行家。
沈培周旋其中,如鱼得水,在谭斌面前的谨慎收敛完全消失,笑到深处,右颊上轻易不见天日的酒窝都现了形,那双桃花眼更是顾盼神飞。
招得几个小姑娘的眼睛,象502胶水一样,牢牢粘在他的身上。
谭斌远远地看着,不禁笑起来,她由衷地感觉,沈培和自己在一起,实在是明珠暗投,暴殄天物。
胸口却不由自主地泛酸。因为沈培的创作灵感,竟然是来自这些美术学院的女生。
听他们谈结构,谈色彩,谈欧洲的最新流派,她一句也插不进,索性开了后门走出去。
后院很安静,几株足可合抱的槐树,树荫下悠闲地卧着两只芦花鸡。树间的麻绳上,晾着雪白的床单,风从下面穿过,床单高高扬起,象白鸽的翅膀。
竹篱上攀爬着蔷薇和牵牛,地面开满不知名的野花。
此时阳光正烈,谭斌抬手遮在额头,神思有点恍惚。眼前的自然风味,和自家的干衣机,分属两个时代,如时光倒转三十年。
她穿过篱笆,渐渐走远,突然间发出惊叹的声音,发现没有白跑这一趟。
一片碧绿的湖水扑入眼帘,彼岸的树林映入透明的湖心,山坡上铺展着如茵的绿草。
周围如此安静,静得能听到断枝落地的声音。
谭斌仰躺下去,身下的草地柔软如绵,阳光透过眼睑,变成眩目的鲜红。
身后尘嚣正逐渐淡去,MPL、PNDD、乔利维……都变得遥不可及。
她迷迷糊糊觉得,和沈培在这种地方过一生,可能也不错。
落叶被踩得刷刷作响,有脚步声逐渐接近,谭斌惊醒,一下跳起来。
待看清来人,她松开气,又躺回草地。
沈培在她身边坐下,一下一下理着她的长发。
谭斌的头发又厚又密,修发时需要发型师刻意打薄。
“都说长这样头发的人,性格桀骜不驯。斌斌,将来驯服你的人,不知道是谁?”
会有吗?还会有这样一个人?心甘情愿为他洗净铅华,完全以他为重,渐渐眼中只余下他的喜怒哀乐,自身化为蔷薇泡沫。
谭斌可不愿做那条哀怨的小美人鱼。她睁开一只眼睛,看看沈培又重新闭上。
“过来做什么?不用陪朋友?”完全地顾左右而言它。
“谭斌。”
沈培贴近了叫她,眼睛里是她不熟悉的忧郁。
谭斌的心口无端震荡。
沈培并不是缺根筋,他只是生性平和,万般烦恼皆不上身,这才是大智若愚的真智慧。
“你今天怎么了?怪吓人的。”她想坐起来。
“我一直看着你,知道你不太高兴。谁得罪你?”
谭斌一怔,她的确忘了,画家们最大的特征是敏感,但工作上的事,她实在不想多谈。
“说什么呢?我一直好好的,关别人什么事?”
“你说好就好吧。”沈培叹气,脸色黯淡下来,“我知道你不愿意和我说太多,因为我帮不到你。可是斌斌,你每天都那么端着,累不累?说实话,我一直希望你能天天开心,可我的努力看起来总是很傻。”
也许过于寂静的环境令人恍惚,沈培象是认定了,一定要敞开了和她坦诚相对。
谭斌不出声,沈培只好继续:“我想白了头发,也无法理解你们这种人,赢过了还想赢更多,爬到一个高度还要爬得更高,每天见人三分假笑,私下里却斗得一塌糊涂,到底为什么?很有满足感吗?”
为什么?谭斌答不出来。只知道你可以不斗,职场中也能生存,但注定了永远是垫脚石。
这些年过惯了一惊一乍的日子,每天的心情都象飘忽不定的中国股市,高开低走已是见怪不怪,牛气冲天的时刻,突然砸下一个噩耗全盘崩溃,谭斌经历的,也不是一次两次。
心灰意冷的时候,她也想过,还不如学人做只金丝雀。
可也只是想想而已。这一行人才济济,要求色艺俱佳,不见得就比职场好混。而且放低了姿态讨一个人的欢心,更需要天分。
从五年前的某一日,谭斌把自己破碎的心脏攒在一起,重新填入胸腔,就已经明白,她只能在这条窄窄的路上跋涉。
再没有选择。那样的海誓山盟最终都能变成一个笑话,她再也不能全心全意信任一个人,再也不会轻信旁人给她的承诺。
当下她一本正经地回答:“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与人斗其乐无穷。我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当然要听领袖的话。”
沈培闷声笑出来,解开她衬衣胸前的纽扣,把脸深埋进去。
“你知道我最怕什么?”他的声音似从地底传出来。
谭斌取笑他:“红颜不再如花?”
“这几天一直做噩梦,眼睁睁对着画布,一笔也画不出来,有人在耳边不停说,沈培,你江郎才尽了,醒过来一身冷汗。”
类似的梦境,谭斌也经常遭遇。只是版本不一样。
总有一个面目模糊的人,梦里声嘶力竭地对她大喊:“Cherie谭,你丢了一单大合同!”
这情景有点滑稽,两人各有各的心事,彼此间却无能无力,完全冷暖自知。
谭斌心中恻然,洒脱如沈培,也逃不过同样的苦恼。
抚着他脑后柔软的头发,她慢慢说:“真有这一天,小培,我养你。”
“斌斌,谢谢你……”沈培很容易就被感动,紧紧抱住她。
他知道都市中有太多女子,期望男方是台永不枯竭的提款机。
天空白云如帜翻卷疾行,耳畔有风呜呜吹过。
两人都不说话,只觉得这一刻颇有相依为命的荡气回肠。
谭斌身上的香水,被体温蒸出一股诱人的甜香。沈培被撩拨得心猿意马,嘴开始不老实,沿着她的脖颈和锁骨一路下行。
谭斌顿时全身不争气地发软。
很多次她想反攻倒算,尝尝主动的滋味,往往禁不住沈培几下揉搓,就成了一滩泥。
沈培紧紧箍着她的腰,力气大得几乎要把她粉碎。
她透不过气来,揪着他的衣领,昏乱地挣扎:“等等……别在这里……”
沈培把她压在草地上,声音里是掩不住的痛楚和焦灼:“斌斌,斌斌,宝贝,我爱你……”
谭斌终于松开手。
身边大篷的野花开得正盛,金黄璀璨如正午的骄阳,馥郁的清香明媚鲜活,就象她自己一样,绽放在夏季濡湿潮热的空气中。
第12章
回到城里已是周日下午。
沈培送谭斌到公寓楼下,依依不舍地吻她的脸颊。
谭斌一边躲闪一边笑,心不在焉下了车,满心惦记着快快跳进浴缸,好好洗涮一番。
电脑里还有下周的工作计划等着她完成。
她裹着头发走出浴室,倒了杯咖啡,又摸出一支烟点上,这才走到书桌前。
镜子里偶尔瞄一眼,谭斌知道这个形象风尘气过重,活脱脱就是一妈妈桑。
她叹口气,留恋地再深吸一口,然后掐灭了香烟。公司里三十多岁的前辈经常抱怨,说女人三十一大关口,过了那个岁数,所有身体指标都会一路下滑。
算一算自己的日子,离那一关也只剩下三百八十多天了。谭斌不能不心惊。
危害皮肤和健康的事,还是能少做则少做。
她喝口咖啡,打开Outlook的日历页面。
这已是多年的习惯,其实周五加加班也能做完,但她情愿周日下午一个人静静呆着,以便提前进入工作状态。
电脑上QQ的图标一直在闪。文晓慧正在线上找她。
谭斌问:“什么事?”
文晓慧说:“听说你升职,什么时候请老娘吃燕翅鲍?”
谭斌回:“升什么职?没劲。”
文晓慧那头先抛出个诚惶诚恐的小图案,然后说:“矫情。”
谭斌解释:“不是矫情,你想想,一个位置两人争,乌眼鸡一样,赢了姿态也难看。”
“你的能力和业绩在那儿摆着,先TM一脚踩死他,让他再也翻不了身。”
“真狠。”
“当然,无毒不丈夫。”
谭斌郁闷:“我是女的,这辈子不可能是丈夫。”
文晓慧:“那你就做一次小人。”
谭斌敲上一个头晕目眩的小人头。
“你别傻啊,该上就上,这世道资源有限,机会难得。”
文晓慧一向快言快语,极其讨厌办公室里虚与委蛇那一套,谭斌明白跟她讨论不出什么结果,于是转了话题。
谭斌问:“一个男的,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三十四岁依然未婚,什么意思?”
“他是Gay?”
“不可能,他对我的身体有反应。”
文晓慧立刻送过来一个瞪大眼睛的小人头,然后是一只笑得满地乱滚的胖企鹅。
谭斌发觉说错话,急忙解释:“我是说,我穿了件低胸衣服,他的眼睛老往那儿瞟。”
文晓慧捶地笑:“也许人家认为你是暴露狂。”
“滚,好奇和好色的区别,我还分得出来。”
又一个满地乱滚的胖企鹅。
谭斌忍无可忍,用力打上四个字:“你去死吧。”
毅然下线。
过一会儿手机嘀嘀响,谭斌拿起来,上面一条短信:亲爱滴,你喜欢他,就放手去追,不然管他去死。
谭斌回过去:你先去死!
她给自己做顿晚饭,打开电视有一搭没一搭地瞄两眼。
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给余永麟打电话。这么些年,能面对面说几句真话的,也只有他。
余永麟听完马上说:“恭喜恭喜,以后咱们平起平坐,再见面可就是国共和谈了。”
谭斌察觉其中的言不由衷,她发现自己做了蠢事。
余永麟始终对MPL耿耿于怀,如今又已成为FSK的销售总监,他不再是以前的余永麟。
恍然若失之际,想起自己无数的小习惯,都沿袭自余永麟。
比如必提前几分钟到达约会地点,比如草稿本永远是打印过一面的废纸,比如公共场合绝口不提提任何及与业务有关的话题……
她立刻想打退堂鼓,“Tony,我只是心乱,想找人随便聊聊,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余永麟犹豫一下:“我们家那位的脾气你也知道,我去请假,八点半见面,就在咱们经常临幸的那间酒吧。”
谭斌放了电话,脸埋在手心里坐了很久。方才一霎那,她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一个她绝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原来这几年做得风生水起,并不全赖于她的能干。
而是余永麟在照应她。
开始时余永麟对她那点企图,是个人都看得明白。但她一直装傻,他也就知难而退,自去结婚生子,从来没有难为过她。
四年来能维持住还算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只是因为她运气好,碰上一个合理的上司。
窗外天色渐渐暗下来,谭斌惊觉,跳起身套件T恤和牛仔裤,胡乱洗把脸出门赴约。
她按时赶到,却没看到余永麟,等着她的,是程睿敏。
谭斌支开带路的服务生,冷眼站在暗处,双臂抱在胸前静静观察了一会儿。
这姿势是她遭遇不可控制的场面时,不自觉进入自卫状态的标志。
程睿敏正安静地靠在吧台前,大概是为了让人找起来方便。
这一次他穿了件浅灰色的V领恤衫,那种柔软如丝的面料,谭斌见过它家的广告,价值不菲。
程睿敏有足够的资格奢侈。他们这批十年左右的老员工,手头都持有公司的股票,年年分红,股价最高的时候,个人资产翻了十倍不止。
他盯着头顶的电视,似乎看得专心,可是明明白白地目无焦点。
看到一个清俊的男人,无意中露出疲倦落寞之色,是件很要命的事。
犹豫很久谭斌才上前招呼:“Ray,怎么是你?”
程睿敏起身为她拉开椅子,“Tony晚会儿才能出来,他怕你等,让我先过来。”
两人都开车,不能喝酒,只好各叫一杯柠檬红茶。
谭斌还未开口,程睿敏已经熟练地接上,“这位小姐的茶不加糖,谢谢。”
连这样颇为矫情的习惯他都一清二楚。
谭斌托着下巴研究他半晌,有心说句俏皮话,觉得造次,张张嘴又闭上了。
程睿敏微笑看着她,“你又想说什么?”
于是谭斌开始问:“请问程先生,您是否出身FBI?”
程睿敏很配合,咳嗽一声,正襟危坐地回答:“坦白地说,罗伯特?米勒局长是我失散多年的兄弟。”
谭斌哗一声笑出来。这个程睿敏还真懂得游戏规则,sales多年的功底并没有丢弃。
她勉强忍住笑,接着发问:“第二个问题,您的眼镜呢?为什么不戴了?”
程睿敏楞一下才明白她说什么,笑笑说:“那回丢了一只隐形眼镜,来不及配,才把旧眼镜找出来。”
另一只则在他的左眼球上呆了三天。
他高烧昏迷的时候,没人留意这个细节。直到他清醒,左眼已经发炎,红得象只兔子。
谭斌惋惜:“你戴眼镜挺好看的,好象谍中谍一里汤姆克鲁斯的造型。”
程睿敏露出迷惑的神色。
谭斌立刻补上:“我说的是MissionImpossible。”
程睿敏恍然。
谭斌心想:假洋鬼子!
程睿敏看着谭斌,笑容促狭,“你心里一准儿在说,假洋鬼子。”
谭斌感觉耳后一点火热顷刻蔓延开来。想起以前的扒皮会,程睿敏的双眼也似探照灯一般,照得人无处遁形。
她端起杯子喝一口,借以掩饰窘态。
程睿敏笑一笑,打算放过她,“你的事,Tony已经告诉我了,听听我的意见?”
“嗯。”谭斌立刻提起精神。
程睿敏喝口茶,直入主题。
“第一,不能争,一点争的意思都不能露,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
这个论调很奇特,一般的职场秘籍,都讲究该出手时就出手。
谭斌有点迷惑:“为什么?”
“有一个词,叫制衡,我想你一定明白它的意思。”
平日看历史,满篇的尔虞我诈,让谭斌明白一件事,即使功勋卓卓,也不能一枝独秀,更不能功高震主,她点点头。
“有人想要平衡的局面,你不能成心破坏。”
“可是……”
“怕被抢了风头?”
“是。”谭斌老老实实承认。
程睿敏转过头,吧台的灯光映进眼睛,他的目光幽深难测,尽头是一个不可知的世界。
他说:“Cherie,永远不要低估上司的智商。无论你做什么,都有人看着。如果你觉得做了很多,却不被赏识,那是因为他有意选择看不见,你明白吗?”
他的话,谭斌要消化一会儿才能完全明白。
她追问:“那第二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写的很感慨。
因为很多年前,当我面对相似的困境时,我栽了跟头。
那时我爸不停地劝我:忍耐忍耐,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我听不进去,还极端BS他老人家:这都啥社会了,您老那套为人处世的方式,早就过时了。
事实证明,流传几千年依然有生命力的语言,是多少代的结晶,绝对值得仔细回味。
一直对曾经的愚蠢耿耿于怀,直到这几年开始大量浏览历史,我才终于决定原谅自己的年轻气盛。
两虎相争的场面,往往会形成一个疯狂的气场。那些自小浸淫在权术斗争中的社会栋梁,都会在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做出傻事,何况我一小人物乎?
可惜我年轻的时候,并没有一个程这样的导师在旁提点。
所以这篇文,也是对自己N年职业生涯的一个回望。
第13章
“工作中真有了分歧,你和那边关上门怎么吵都没关系,但是绝不能当着下属的面争执。”
谭斌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你觉得无所谓?”程睿敏语重心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这是在逼着他们当场表态。他们选择任何一方,都会担心站错队祸及将来,刻意保持中立,又把你们两个都得罪。一次两次看不出恶果,时间长了就会人心涣散。”
谭斌睁大眼睛,她还真没有想过这么深。
她的处世哲学,向来是就事论事,工作中从不掺杂个人恩怨。
程睿敏的长篇大论还没说完呢,“作为一个Teamleader,你应该尽力保护帮助为你工作的人。做错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错误是失去团队的凝聚力。”
谭斌琢磨半天,摊开手说:“我明白了,不就六个字吗?不出头,不出错。”
“Exactly。”程睿敏看上去很欣慰,“藏其心,但不掩其才。你还年轻,再过几年,也许能更明白这句话。”
谭斌摇头,“可也忒委屈了!不照这个规则玩会有什么后果?”
“我问你,一个成熟的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什么?”
“人。”
“对,人。可它不是指Superstar(明星员工),而是高效的团队。任何个体,步伐一乱,都是随时可以抛弃的卒子。”
谭斌悚然心惊,她想问程睿敏:你呢?你是不是那个乱了步伐的弃子?
不过即使有酒壮胆,此刻也不便发问。
因为程睿敏忽然笑了,笑得充满讥诮自嘲。他说:“我跟你说什么呢?我自己就一塌糊涂。用尽心机,蹉跎半生,也不过如此。”
饶是铁石心肠,谭斌也不禁动容,却不知道怎么接话。沉默片刻她说:“您这么年轻,哪里就说得上半生?”
“人生七十古来稀,三十五,难道不是半辈子?”
谭斌认真地点头,以证明程睿敏的算术做得没错,七十的一半,可不就是三十五?
程睿敏则向吧台后的调酒师做了个手势,“GinMartini,谢谢。”他转头问谭斌,“你要不要来点儿?”
谭斌慌忙摇头。平时陪客户是迫不得已,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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