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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冷又明亮(试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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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后和他讨论政治局势国家经济的;能有力气帮他扛那些昂贵又重得要命的摄影器材的;能够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以照相机和摄像头作为武器的社会记者的……儿子。
可我却是女儿。
既然我没有那个好运投胎成为一条深海鱼,那就注定了我余下的人生,都将只是一败涂地——至少,在我父亲眼里。“为什么这么内向?”“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会?”“为什么胆子老这么小?”“为什么这么笨?”小时候我时常要被迫面对这些无聊的“为什么”。为什么?我他妈的哪儿知道为什么?我要知道了还轮得到你来问吗?这些藏于内心的毒素,等我终于觉得自己有胆子将它们倒出来的时候,对方却已犹如先知般放弃了对我的询问——初中那会儿,哪怕我成绩差到全班倒数,哪怕我学会了翘课抽烟说粗口,他也再没有犹如小学三四年级那样,为了一根掉在地上的筷子,而朝我用力皱过眉头。
事实上,很快,我便连'眉头'本身也再未见过。
升上高中没多久,我的父母离婚了。
当然,所谓'离婚',于我也就是'接近没有'和'没有'的区别。谈不上伤害,但多少还是有些打击。适逢于青春岁月的特有的多愁善感,以至于我很是『迷』惘了一段时间,犹如尽职的小区保安般,时不时就在脑海里翻来覆去那一套“你是谁?”“你从哪儿来?”“你要去哪儿?”的经典。但我相对比起保安还要更倒霉一点,因为没人能回答我。
得不出答案,我唯有将注意力转移上了课本。高中之后,我便再没将'翘课'列入课程表的一栏。在我看来,'翘课'和'上课'无非就是'发呆'的地点不同而已。我也不再抽烟,不是出于'重新做人'的考量,而是单纯觉得这项活动既不有趣又浪费金钱——当然'上学'这事情也不见得有趣,但既然交了学费,上得越多,似乎也就赚得越多。
我就这样顺理成章成了一名乖学生。上课专心听讲,放学认真作业。我成为了人们眼中带有悲剧美的正面人物——因为家庭悲剧而终于『迷』途知返的少女。多么好听的头衔。但我自己清楚,我不过是从一个愚蠢幼稚的人,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罢了。即便之后我在高考拿到了好成绩,考上了志愿表上的第一志愿,也没觉得自己胜利了。那不是我要的胜利。我甚至没觉得自己上过战场。
直到我遇到了林艳。
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她告诉我她是“高中部那个肥猪”的瞬间。那是我见证了奇迹的瞬间。那个瞬间过后,她的姿态、她的身材、她笑起来的样子,印在我的眼里,扑面而来的都带着充沛的、炽烈的、足以将人炙伤的光。犹如一个巨大而美丽的能量球。
一个太阳。
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像太阳那样的人啊。不但如此,她居然还是个女人。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一个……曾经肥得像猪的女人。
那个瞬间过后。我终于有了战斗的欲望。或者说,希望。
我希望成为像林艳那样的人。
4
只是我终于还是,失败了。
第一卷 第二章
'从好的方面看,'背后说人坏话'这种事情,一方面既纾解了人们心中的压力,一方面又不至于让事态不可收拾,甚至还能在这一致对外的过程里,加深谈天者彼此的认同感——方便美观又环保,某种意义上简直能和那些被lv山寨过的红白蓝旅行袋相媲美。'
1
几年前,我在网上看到一张帖子。
帖子的标题是《心理学上的一张恐怖图片》。被关键词激起好奇心,我点进去。映入眼帘的,却并非想象中的剖膛破肚、血肉模糊。恰恰相反,那是一张非常干净的照片。
是一座冰山。
一座庞大而嶙峋的冰山。小半截浮于海面,更多的,将近80%则藏匿于海水。深蓝『色』的画面上,那块覆着阴影的巨大冰晶,就像一只深不可测的兽。一些回帖跟在下面:“真的很吓人。”或是,“看得好压抑”。
恐怖。吓人。压抑。却没有一张回帖提到'美丽'。这让我感到困『惑』。真奇怪,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觉得它好看?难道一瞬间感到电击般惊艳的,就只有我?后来我将这张图存进手机,同时用马甲id回复道:“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一心指望能有高人替我分析分析。无奈刷新了几次,跟着的回复依旧是千篇一律的'不舒服'、'很吓人'——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晓得那个无厘头的测试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这张图片,一直被我遗忘在手机的某个文件夹里。直到某个晚上突然地想起,我将它翻开在林艳的眼前。
“你看。”我朝林艳晃着手机,“看这个。”
“什么呀。你晃成这样我怎么看?”林艳扮正我的手,皱着眉头凑近屏幕,“看这个干吗?”两秒后她问我。
“好看吗?你觉得。”
“嗯……不知道怎么说。”
“我觉得很好看。哈哈。”我朝林艳傻笑。
“那又怎样?”林艳问。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林艳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夏夜,空气黏稠得就像寂寞。我和她坐在学校小卖店附近的石凳上,一边看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宿舍楼,一边喝着手里的罐装啤酒——当然,只有我在喝。林艳从来不喝啤酒,一来她觉得啤酒不好喝,二来她觉得啤酒和她的形象不搭——“每次看到那些手里提着啤酒瓶或者捏着啤酒罐的男人,就直觉他们是loser。”她坚持着这种莫名其妙的谬论,说完不忘斜我一眼,“……女人就更别提了。”
“是啊,我就是loser。”我依旧傻笑着,朝林艳举高啤酒罐。啤酒独有的,带着碳酸气味的涩弥漫在味蕾。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但我依旧连着灌下了三罐,说白了,就是想醉:“可惜小卖部没有二锅头卖……”
“还二锅头呢。你真醉倒了我可不扶你回去。”林艳夺过我手里的啤酒罐,“失恋而已。至于吗?哭哭不就好了?能别把自己折腾得跟个汉子似的行不?没跟那谁分手前不是还跟个小媳『妇』似的吗?”
我有气无力地朝林艳挥挥手:“……别说这个了。”
林艳瞪着我,“切”了一声。
片刻的沉默,我抬眼看向她:“那个,如果有来世,你想做什么?”
“来世?没想过……嗯。做人民币?”林艳半正经半玩笑地,“多好啊,这样全国人民都爱我。”
“是啊,还全国人民都『摸』你呢。”
“滚!那你想做什么?”
“我嘛。我想做深海鱼。”直到说出这句话的一刻,我才承认下自己或许是有些醉了,“那样我就可以躲在深海里,不用和人类打交道了。”
“……”林艳挑起一边眉,打量着我。
“我说你这个人,真是怪怪的。”然后她说。
2
我和林艳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性』情也称得上截然相反。
会成为要好的朋友,除了“缘分”之外,或许也没有别的解释。
我们上的同一间高中。之后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虽然林艳高我一届,但无论是高中还是大学,我都对此人印象深刻,尽管原因大相径庭:高中时是因为她的肥,大学时则是因为她的美。天知道这女人究竟是吃了怎样的苦头,才能在两年的时间里,把自己的体重折腾成原先的一半不到。配合她精致的妆容。导致我在校园和她擦身而过好几次,也压根没想过对方会是自己先前的校友。老实说,如果不是林艳先认出了我,我大概永远只会把她视为一个貌美『性』感,但是难以接近的陌生人。
“我好像见过你哦?”这就是林艳朝我说的第一句话。她一边说,一边凑近我的面前。拨开我架在眼前的dv,“先别录了啦。”
“啊啊?可是——”我看着手中的dv,不知道是关还是不关。一年级下半学期开始没多久,出于“一生一次的大学时光不该荒废”的想法,尽管怕麻烦,我还是提着劲儿地找了个校园社团参加。社团的名字叫'电影同好会'。做好和一堆人躺在沙发上嗑瓜子喝可乐的准备,跑过去才发现所谓的'同好会',说的不是看电影,而是拍电影。社长野心勃勃,几个短片尝完鲜后,矛头便直指大制作,说是要拍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现代版校内梁祝”,甚至不惜花'半年份食堂早饭任请任吃'的重金请到了'传播系系花'来做女主角。
女主角就是林艳。而我则是摄影——说白了就是个举dv的。托这部制作的福,我们终于有了接近的机会。尽管当时的我依旧没认出她来。“见过我也正常啊。都是同一个大学的嘛。”我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说大学……”她皱着眉朝我摇头。片刻,“啊”一声睁大眼睛。香水味随动作扑面而来。很淡的甜,却足够让我的心脏在瞬间跳了一跳——当然。是被吓的——因为和这些香味一同落进空气的,还有我的名字:“石沛!你是石沛吧?”她指着我,表情里流『露』出一丝古怪的兴奋。
“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结结巴巴。
“我是林艳啊。跟你高中同校的啊,明兴高中。记得吗?”见我依旧一脸呆滞,对方伸出两手捏开自己的脸颊,“不记得了吗?大你一届的那个'肥婆'啊。”
“肥婆……啊!”我不确定自己的那一声“啊”究竟有多高音。但至少是让林艳将双手从脸颊移上了耳朵。“是你啊……原来你叫林艳啊。”我脱口而出。说完才觉得不太妥当。所幸林艳并不介意:“是啊,就是我。”她朝我笑着。仿佛一早预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应。我于是越发尴尬起来:“呃。我真的完全认不出是你。怎么瘦那么多啊。”
“我也认不出你了。头发都这么长了——”她伸手撩一记我肩膀上的发,又在我耳边比了个手势,“明明以前才到这的。”
“……呵呵。”我讪笑着。下意识朝后退了两步。一方面是不习惯陌生人的碰触,一方面也是觉得古怪。“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无论从『性』格、长相还是身材看,我都没觉得自己究竟有哪里出挑。何况,还是那个过得最正常的高中时期?
“因为——”林艳拖着长音,却并没有接着说下去,“对了。你认识傅严偕吗?”她像是突然想到似的,朝我问过来。
“谁?”我将手掌靠拢在耳朵边,表示没听清楚。事实上就算听清楚也无济于事。不要说这三个字指代出的人了。就连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我也搞不清楚:“我不记得有听过这个名字啊。”
“真的没有?傅严偕哦。”林艳看着我。
“你重复一百次也没有用。”我说,“真没印象。『妇』炎洁倒是有印象。”
“『妇』炎洁?”对方愣了愣,反应过来便爆发出一阵大笑,“不错啊。你。”她笑着,一边退回到先前的位置。朝我招招手。“好,那我们继续拍吧。”她的语气柔和,说起话来却又有一种自然的强势。我“哦”一声。乖乖按下dv的摄录键,将它重新举上眼前。透过屏幕看过去,人群中的林艳显得异常夺目,仿佛是被一层透明的光笼罩了般的。或许,那就是所谓的气场?
当时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和眼前的这个女人,变得那么熟。
3
认识林艳以前,我其实没有能聊天的朋友。
能聊天的人有。外校的男生。翘课那会儿认识的。除了发呆和聊天,我们在一块儿也没做过别的事。那时候既没有手机也没有qq——或许就算有,我们也不会交换。后来他毫无预警地再没有出现过。是死是活我不知道,也并不特别想知道。粗俗点的比喻,我们的关系无非就是酒吧一夜情的级别。区别只在于后者做着爱人的事情而无须爱情,而我们聊着密友会聊的话题,却压根谈不上友情。
朋友当然也是有的,循规蹈矩的高中生活,让我顺理成章打进了班上某个女生小团体。“打进”这个词似乎过于积极了。或者换成'被对方接纳成为一分子'的说法要更为确切。孤僻了将近十六年,'交朋友'这种事在当时的我看来,是一件既刻意又别扭,压根无法自然而然去完成的事情。而我既不愿意主动,也不晓得该如何主动。不主动的代价就只有被动,当时一个小团体因为只有三个人,或许是出于“三个和尚没水喝”的考量,她们将我拉进了她们的圈子,以便在一些活动里能够维持2x2的平衡。
对当时的我而言,'女生小团体'其实并不意味着名词,很多时候,它更要接近一种形容——同义词之一是'麻烦'。同义词之二是'有用'——虽然有'要结伴上厕所'的麻烦,但也有'春游时不会落单'的用。虽然有'放学要逛商场'的麻烦,但也有'实心球练习很快找到搭档'的用。虽然有'要说别人的闲话来做彼此感情加温剂'的麻烦,但也有'不必显得自己太孤僻'的用。
孤僻不是什么坏事。某种程度上它几乎是'自由'的代名词。而我怀抱着这些自由过了将近十六年,终于还是决定捧出一些用以交换所谓的'友谊',好让自己和自己的高中生活看上去相对正常。所谓的等量交换。我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明白了什么叫做公平。
那个童话是怎么说来着?住在深海的人鱼公主,用自己的声音和巫婆交换了能够上岸的腿。她终于成为了人类,却也在同时变成一个哑巴。这个譬喻着实有些肉麻,但有一段时间里,我确实把自己当做这么个童话女主角。区别是在于前者是真的说不出话,而我,是无话可说——尽管在外人眼里,我们总是结伴同行。但要说到交流,无非也就是“中午吃什么?”“放学去哪里玩?”的程度。一旦真的坐下来聊天,便只有张口结舌的份儿。那些被她们佐以极大热情的明星八卦、化妆衣服,或是某出新热的电视剧,我全都『插』不进嘴。因为我不感兴趣。而我感兴趣的……话说回来,我感兴趣的是什么呢?我咀嚼着自己这不算长的人生,就像咬着一块被嚼白的泡泡糖。没有味道,没有口感。唯一自我口中破裂的泡泡,无非也就只有父母离婚的这么一件……自然是不可能作为谈资的。
在当时,我唯一能『插』上嘴的话题,或许就只有班上同学的八卦。
谁和谁偷偷交往了。谁和谁刚刚分手了。谁的外校男友长得像八两金。又是谁被街头混混勒索了将近半个月。十六七岁的年纪里,这类话题茂盛得就如雨后滋生出的蘑菇。但要说讨论得最多的,却还是班上某两个女生的八卦。对方的长相如今已有些模糊,但总归是能排上80分的程度,又经常两个人一起,气场一叠加自然更显惹眼。『性』格也大方,在班上算是很吃得开的类型。也就少不了几名裙下之臣。其中就包括了我们团体里的a女一直暗恋的某男——这样某一天,当她在我们面前以不屑的口吻说出“你们觉不觉得那谁谁谁,感觉很做作啊”时,出于某种微妙的默契,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地点头附和了。这无疑给了a进一步的勇气,在此之后,对方的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跃升成为当日的话题中心,翻来覆去的关键词,无非就是“『骚』”“装”“没品”。这样日复一日,表面上没有任何特别的事件,私下的评价里,却仿佛早已酿下了深仇大恨。
这事儿开始让我觉得可怕。但经历了几次也就慢慢想开了。从好的方面看,'背后说人坏话'这种事情,一方面既纾解了人们心中的压力,一方面又不至于让事态不可收拾,甚至还能在这一致对外的过程里,加深谈天者彼此的认同感——方便美观又环保,某种意义上简直能和那些被lv山寨过的红白蓝旅行袋相媲美。
但我终究还是厌倦起来。因为在我眼里,那两个女生压根没有任何问题。我既不觉得她们没品,也不觉得她们做作。甚至恰恰相反,我觉得她们开朗又阳光。完全是我欣赏和羡慕的类型:我羡慕她们能够轻易地交到朋友,羡慕她们能够轻易讨人喜欢,羡慕她们压根不需要觉得'合群'是一件得动用交换或是努力才能达成的事情。她们彼此之间,一定是因为真正的投契才会如此形影不离。而不是像我这样,将自己困在并不感兴趣的圈子里,内心满满的疲惫,却连挣脱也懒得——'懒得'是好听的说法。其实说穿了,就是害怕。
害怕体育课上的仰卧起坐,找不到能够帮我数数的另一个人。害怕英语课的口语一对一,找不到能够和我一起练习的拍档。害怕化学课的课堂实验里,找不到能加入的团体。
害怕,交不到新的朋友。
光是从这一点看,我就完全比不上林艳。她是那种即便在肥胖的高中时期,也能依旧过得热闹的人。尽管大家给她取了难听的绰号,但喊叫时却并没有包含厌恶的语气。好几次的下课小息,当我趴在走廊阳台上晒太阳时,就能看到她和一大群人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阳光在她硕大的背影上流淌下一片欢腾。或许是那个时候起,我就隐约察觉到她该是个颇犀利的人——我可不相信一个肥得像猪的女人,能轻轻松松获得大家的友情。不是歧视不歧视的问题,而是以貌取人是人的天『性』。换作我变成这副模样,难保不被排挤到教室角落,成为和垃圾桶差不多的存在。这样想起来,对于林艳的佩服,或许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吧。
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有什么难的?有资本的话端着点没关系。没资本的时候那就脸皮厚一点,主动一点呗。”后来林艳这么回答我,“不过现在想想是挺生气的,他们那个时候'肥猪''肥婆'的真是叫得肆无忌惮的。都怪一开始他们叫的时候我没发火。别人就都以为你不放心上了。那你也只好装着无所谓了。其实有谁会真的无所谓呢?但过了那个时间段,要再发火就很可笑了对吧。”她自嘲地笑笑,“自己那个时候也还是不行。”
“可我觉得你已经很厉害了。”我不是安慰。
“那是。跟你比的话。”林艳也不谦虚。“不过呢……”她拖长声音,“我觉得你也挺厉害的。”
“我厉害?”
“是啊。你看我都把你当朋友了啊。”林艳冲我笑,“我可不轻易当别人是朋友的。”
“可高中你不是……”
“高中那堆啊。”林艳用了个尖酸的量词,显然还在记恨高中时安在她头上的绰号,“得了吧,毕业后都几乎没联系的。”
“啊,我也很少和我高中的朋友联系……”我想到高中时的小团体。原来并不只有我是这样?原来连我一直默默佩服着的人,也曾遭遇过和我一样的问题?我们是同一类人吗?还是说,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有过类似的困『惑』?“总觉得一毕业,感情就跟骑了野马似的,‘嗖’一声的就疏了。”
“哈。这个比喻不错。”林艳笑着,一边挥挥手,“真是,有什么好联系的。又不是富二代。”——她倒是随口都能落一句刻薄话来。
“我也不是富二代……”
“不是说了吗,你是我朋友。”林艳朝我比了个手势。那时候她还没接触到水晶甲这玩意儿,但指甲油倒是涂得勤快。十个指甲一溜儿的玫瑰红,相比起前两天的大红『色』,要显得更妖艳抢眼。一度被吸引的我,也曾买过几瓶指甲油想跟风。但涂完一次便再没有下文。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手,当初的褐『色』还残留了几块在指甲边缘,看上去坑坑洼洼,像是『色』泽新鲜的锈斑——是的。我甚至连用洗甲水洗掉它们都觉得麻烦。
“为什么?”我抬头看向林艳。仅仅是指甲就能找出这样大的差别。我实在不明白自己究竟有哪方面让林艳觉得'能做朋友'。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会和我做朋友啊?”我问。话一出口才发觉这问题实在蠢得可以。果然,林艳笑了。“你是小学生啊?这还要问为什么?喜欢你不行啊?”她一边说一边拢紧自己后脑勺的头发。眉眼随发际的扯动凸显出某种锋利的,让人紧张的美。
某个瞬间,我确实是有些紧张了:“好吧好吧。搞得像表白一样……”我夸张地捋着胳膊,借此掩饰着内心涟漪般扩散出的情绪。是怎样的情绪呢?除了紧张以外,更多的应该是高兴吧。高兴自己能被林艳视做朋友。高兴自己能和林艳成为朋友。高兴自己终于交到一个,真正想成为朋友的朋友——尽管这高兴在某方面只能证明我早前的不堪。
“是你自己要问的好吧?”林艳撇撇嘴,“谁跟你表白啊。我对女人没兴趣。你要是男的那我还能考虑考虑。”
“那你男朋友怎么办?你不要他啦?”
“跟你比男朋友算什么啊?”林艳朝我抛了一个媚眼。
“水『性』杨花的女人。”我附和着笑起来,“邹鑫真可怜。”
4
邹鑫就是林艳当时的男朋友。
林艳读大三的时候,他正读大四。算是我们的学长。典型的阳光帅气款,配合一米八三的黄金身高,和林艳一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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