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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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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架在了仆人们刚刚端进来的白铜炭盆上。
盆里边用的是上好的白炭,没有一丝烟,蓝幽幽的火苗上下跳动。带着脂块的鹿肉被热气一熏,立刻汪汪地冒出一层油来。眼见着油珠越聚越大,慢慢汇拢成滴。终于在肉块上再也挂不住,“啪嗒”一声落进了火盆里。
火盆中的蓝色幽焰立刻跳跃起来,半空中变成明亮的金黄。杨玉瑶却不闪不避,抓起穿着肉块的铁签子,在黄色火焰上慢慢翻动。看着肉表面也变成金黄色了,才笑着将肉取下来,放在一个银制的托盘中,用刀子轻轻切成薄片。然后将调料和肉片一并送到雷万春面前,“久不做此事,已经手生了。希望雷大哥能吃得下!”
“如果这样还算手生的话,老雷平常自己烤的东西,就只配喂狗了!”已经看得发傻的雷万春摇摇头,大笑着将托盘接了过去。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今晚自己第多少次被震撼了。他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此间女主人居然会亲手烤肉给自己吃。更没想到的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女人,居然连烤肉也能做得如此熟练。
“可称大哥的口味!”笑咪咪地看着雷万春吃了几片肉,杨玉瑶低声问道。
“很好,很好。这滋味,简直地道极了!”有肉在嘴,雷万春也放松了许多,点点头,笑着夸赞。
猛然间,他发现所有烤好的肉都在自己的面前。赶紧将盘子向前推了推,笑着客气道:“你也吃啊。怎么好东西全给了我老雷一个人?!”
杨玉瑶点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小片肉,在自己面前的调料盒中蘸了蘸,放进嘴中慢慢品尝。新鲜的烤肉自有一股醇厚滋味,她原本嫌这东西火气大,今晚吃起来却非常顺口。于是又用筷子夹了几片,斯斯文文地吃光了。便又用铁签子同时穿了几片鹿脊,慢慢烤了起来。
“我来帮你!”雷万春不好意思光吃饭不干活,夺过铁签子中的几根,学着杨玉瑶的样子慢慢在火盆上转动。杨玉瑶笑着看了他一眼,也不拒绝,静静地盯着火焰,享受此刻的温暖与宁静。
须臾,几块肉都熟了。宾主两人将肉切开,也不分哪一片是谁烤的,一口酒,一片肉,开开心心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额头上就都热出了汗珠,脸也都变得红扑扑的,说不出的滚烫。
“大哥刚才说,小张探花是你的顶头上司?”杨玉瑶胃口弱,吃了几片,也就饱了。便架上石板,慢慢熏烤。准备一会儿用它来炙鹿腿。
“嗯!”雷万春放下酒盏,笑着回应。“是啊,我是七、八年前开始跟的他。那时他还没外放为官,我跟他一起困在京城里。亏了秦府的秦老爷子帮忙,他才谋到了一个县令的差事!”
杨玉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打探过雷万春的过往,但此刻听对方亲口说起,还是有一种很亲切的味道。“妹子觉得,大哥与小张探花,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你怎么会放着轻松惬意的游侠不做,反而去听他的差遣?!”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雷万春又喝了一碗酒,笑着摇头。
“能说给小妹听听么?”杨玉瑶歪了歪头,显然对其中原因十分好奇。
“呵呵,你如果有兴趣听,跟你念叨念叨也无妨!”雷万春笑呵呵地回答,顺手将一片烤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其中醇厚的乡野滋味,一边笑着说道:“那年我刚刚手刃了一个恶贼,心情正好。结果在一间道观里,就碰到同样在那借宿的他。几个朋友都夸我本事大,为民除害。唯独他听见了,就给了一声冷哼!”
“为什么?”也许是寂寞的日子过久了,杨玉瑶乍闻这些江湖传奇,兴致浓得无法掩饰。
雷万春笑了笑,继续讲道:“我当时也这么质问他。你一个书呆子,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结果,他几句话就将我给问住了。”
“他问我为何杀了那个恶棍。我说那恶棍草菅人命,该杀。他便问我,那你不经官府允许而杀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当然不算!”杨玉瑶立刻竖起眼睛,替雷万春抱打不平。
“我也这么认为。那恶棍乱杀无辜,肯定是罪有应得。可他又问我,凭什么能断定,那恶棍杀的就是无辜?我杀恶棍之前,问没问过他杀人的原因。如果恶棍杀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话,我的行为,算不算乱杀无辜?”
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礼的行为,但雷万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种大咧咧模样,却给人十分轻松惬意的感觉。杨玉瑶听着听着,便受了对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盏,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来。
“我被张巡给绕晕了。就让他滚一边去,别扫老子的兴。结果他又问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错事,又不准人说,算不算一种恶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话,提刀把我给剁了,算不算为民除害?!”
“这人可真烦,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顿!”杨玉瑶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说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势欺人四个字,算彻底坐实了!”雷万春摇摇头,收起笑容,低声说道。“然后我就问他,如果换了他是我,该怎么办。他说,世间凡事得讲个规则。没人能用自己的喜恶去代替律法。换了他,就抓那恶棍去打官司,让官府来审理。该打板子打板子,该杀头就杀头。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完全凭着自己的个人判断来决定其他人生死的话,这世界上多出来的就不是大侠,而是一群强盗了!”
这个理论倒也新鲜,听得杨玉瑶满脸茫然。心里明知道张巡这些话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国内绝无实现的可能。所谓规则,向来是保护有权势的人。而那些没权没势的,则被规则给活活碾碎。
“他说如果规则有不对的地方,他可以设法让朝廷改变规则。官员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弹劾,要求朝廷更换官员。唯独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去行侠仗义,是要不得的。看似在为民除害,实际上自己有可能已经成了一个大祸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着一身武艺,到处杀人。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在行侠仗义。官府也没力量约束他。那到了最后,这世间就变成谁拳头大谁说得算了。与狼群已经没什么两样!”
“我说不过他。只好骂他是书呆子。他却说,‘你没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说得那些行不通?’于是,我就跟他打了一个赌,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今天的话。他就跟我说,‘你可以在我身边随时看着,哪天发现我忘记了,尽管拿刀子割我的脑袋。’我当时酒喝多了,就一时冲动答应了下来。结果,谁知道那小子那时还没当上什么官儿。等他混上了个小小县令,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情了!”
雷万春本来就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因此一番话说得啰里啰嗦。但杨玉瑶在旁边却听得津津有味。伸手替对方倒了一盏酒,又给自己倒了半盏,举到眉梢,笑着总结:“归根到底,大哥还是一诺千金的豪杰。若是换了小妹,发现是一时冲动说错了话,过后拔腿走人就是了。反正姓张的也追不上我!”
“后来我发现,他的话其实挺有道理的!”雷万春叹了口气,抓起酒盏,一口闷下。“虽然他这些年四处碰壁,但像他这样的好官,无论到了哪里,当地的恶棍都会收敛自己的行为。效果比我提着把宝剑四处杀人,的确强了百倍!”
“那不一定,天下哪有那么多像小张探花般的好官!”杨玉瑶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笑了笑,低声点评。“还不都是对上屈膝逢迎,对下搜刮无度?小张探花根本奈何不了他们。反而像大哥先前这般提剑而行的,更令他们忌惮三分!”
“我也拿他们没办法!”雷万春笑着摇头。“学武之人,不都是喜欢当侠客的。越大的官,身边养的武士身手越强。县令一类的官员,我去刺杀他们,也许还能得手。到了刺史这级,就很难全身而退了。至于更高的,比如说你哥哥,我估计没等靠近他十步之内,就被硬弩射成了筛子!”
“家兄?”杨玉瑶瞬间清醒,瞪大了一双夺魂的眉目,笑着追问。“家兄在你眼里,算是十恶不赦么?”
“我只是顺口打个比方,并非说令兄十恶不赦!”雷万春瞬间也惊醒了过来,讪讪地解释。
刹那间,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双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双方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刻的尴尬。那道看不见鸿沟瞬间被暴露无遗,无论如何去掩饰,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毕竟是终日周旋在达官显贵之间的老手,虢国夫人恢复得比雷万春还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声把话题引往别处,“妾身听说大哥当年追杀歹徒三千余里,过后苦主情愿以身相许,大哥却只从她手中取了一个鸡蛋,这是真的么?”
“那是更远的事情了!”雷万春巴不得把话题岔开,笑呵呵地接口,“事情过去快二十年了吧,想不到居然还会有人提起它!”
“能说说么?我只是好奇!”虢国夫人垂下粉颈,笑着给雷万春倒了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的酒盏也重新填满,笑着举起。
“那是开元年间的事情了!”雷万春微微举起酒杯向女主人致谢,然后抿了一大口,“那年我路过易县,看到有个小姑娘在衙门口不断磕头。额角都磕出血来了,但衙役们却不肯理睬他。一时气愤不过,就上前帮忙理论。结果衙役们却说,不关他们的事情。杀人凶手已经跑到碎叶去了,知县大人也发了海捕文书。但碎叶那边的官府接不接这案子,什么时候能把凶手给押解回来,他家大人也无能为力!”
“恐怕是一种应付之辞吧?”虢国夫人目光非常敏锐,一语道破了其中玄机。
“可不是么?”雷万春摇了摇头,苦笑着回答。“我当时就觉得蹊跷。私底下一打听,原来整个事情经过根本不是衙役们说的那样。所谓鞭长莫及,分明官老爷们编造的借口。事实上是官老爷护短,故意放走了凶手,然后又拿距离遥远来应付苦主!”
“也太过分了。那小姑娘家中就没别人了么?不会到州府去告他们玩忽职守?”当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时,虢国夫人很快又变成了杨玉瑶,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仿佛藏着数不尽的好奇。
“没了。官老爷们欺负的就是这一点。那小姑娘长得很好看,在当地也算一支花。歹徒见色起意,半夜偷偷翻墙进入她家欲图谋不轨。她惊醒呼救,阿爷、阿娘和哥哥先后赶来跟歹徒搏斗,都被歹徒给用刀子当场杀死了。小姑娘自己肚子上也挨了一刀,被捅成了重伤。那歹徒误认为以为她已经死了,就大摇大摆回了家。邻居们第二天早晨来借盐巴,从鬼门关上救回了她。她不顾自己的伤势,求人抬着去衙门告状。结果知县老爷前后派了四十多名衙役、帮闲,都没能抓到疑凶。半年后,小姑娘把伤养好了,疑凶还在法外逍遥。有人气愤不过,偷偷告诉她,当初是疑凶家里花钱买通了捕头,才导致的这个结果。她不甘心,让人写了状子再次到府衙喊冤,结果府衙把案子又重新压给县上。还是原来那个知县负责处理此案,因为证据确凿,推脱不过,便想出了这么一招,让疑凶先跑到几千里外去,然后以管辖权限鞭长莫及的借口来搪塞!”
“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杨玉瑶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雷万春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杨玉瑶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发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碎叶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发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首级去衙门报案。”
“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再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杨玉瑶星眸微张,望着雷万春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雷万春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杨玉瑶迅速看了雷万春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雷万春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发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杨玉瑶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雷万春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速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杨玉瑶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汪洋。
“啊,呃!”雷万春终于好像琢磨过一点味道来了,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笑着回应,“我没读过几天书,哪里会知道那么多古人的说法。况且古人的话也未必全对。你怎么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要是女人总为别人活着,那这辈子岂不太没意思了么?”
没想到看似粗豪的雷万春嘴里居然能冒出如此令人深思话来,杨玉瑶楞了一下,双目中突然恢复了明澈。看了看大大咧咧的雷万春,她突然又觉得有些失落,于是便再次举起酒盏,笑着邀请,“再干一杯,大哥难得来我这里一次!”
“还是不要多喝了吧!”雷万春举盏相陪,然后笑着劝阻,“我已经喝得够多了。你也别喝太多酒。这兰陵美酒入口虽然绵软,后劲儿却比一般的酒足很多!”
“大哥知道这酒的来历?”闻听此言,杨玉瑶微微一愣,笑着追问。
“昨天刚刚跟李白他们几个喝过。是秦家两位兄弟从家里带来的。”雷万春点点头,如实回答,“李白还给此酒写了一首诗,是什么,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不好我也不清楚,但大伙都佩服得很!嗯,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款待。你烤肉的手艺没的挑,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
说这话,便慢慢站起身。准备告辞。杨玉瑶赶紧起身相送,却是坐得太久了,腿脚发麻,身子晃晃悠悠向地上倒去。
雷万春手疾眼快,赶紧抢上前半步,伸出一只胳膊,将杨玉瑶搀了起来。“哈哈,你也喝多了。我说过么,这酒后劲儿极大。不过不妨事,回头再喝几碗浓茶,就能解掉!”
门口的婢女试图靠近搀扶,却被香吟用凌厉的目光瞪了回去。借着三分酒意,杨玉瑶晃了几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往后倒,“大哥也喜欢李白的诗么?其实妹子也很喜欢。”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发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注1:奔霄,又名白义,即穆王八骏之一。
第三章 早寒 (二)
秋天的第一场雪向来不可能下得太大,到了后半夜,也就慢慢停了。地上的雪沫迅速融化成水,被夜风一吹,反而愈发的冰冷。吹进巡夜士卒的大氅里,将他们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
已经太平了近三十年,长安城的霄禁早就不像开元初年那么严格。所谓夜巡,大多情况下也是摆摆样子而已。这么冷的秋夜,寻常百姓才懒得从热被窝里爬出来在街上乱跑;而那些打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里边,坐得往往又都是长安、万年两县管不了的权贵,所以巡夜者们听到车铃声后,大多数情况下,都选择远远地避开。省得给自己找不痛快,也省得给上司惹麻烦。
雷万春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骏马,慢慢地走在长安城寂静的街道上。凭着手中那个纯银打造的腰牌,没有任何巡夜的士兵敢难为他。这块腰牌是杨玉瑶所赠,据说持此牌者即便夜半想离开长安,守城的将士都得乖乖地打开城门。雷万春没有刻意去试验,但他相信这是真话。因为他相信杨玉瑶没有必要欺骗自己,也不会欺骗自己。
那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可以像大江大河一般汹涌澎湃,也可以像涓涓细流一样清澈见底。只要她愿意,她甚至能化作一汪寒潭,静静地照见你的影子。但如果她真的恨上了你,也可以随时把你拖入深渊,硬生生地淹没,卡断你的呼吸。
雷万春不是一个没见过女人的初哥。在他人生中很长一段时间,他过的都是‘系马高台,千金买笑’的潇洒日子。做游侠的人从不缺钱,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顺手再给青楼女子谋个生路,乃为最平常不过的勾当。在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中,雷万春记不得自己曾经与多少个女子把酒言欢,共谋一醉。但今天,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来没遇到过杨玉瑶这样的女人。一个炽烈如火,同时又温柔如水的女人,让你无意之间,便沉迷进去,从此宁愿长醉不醒。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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