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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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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都有吃属下空饷,在下拨的粮草辎重中大肆克扣的行为。这乃是大唐军中不知道从何时起就已经约定俗成的惯例,即便前任节度使王忠嗣在任之时,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料高达夫这个受了半辈子穷的书生,好不容易得到机会独掌一方,非但没有发财,居然还把他自己俸禄都贴了进去!
这个掌书记,看来我当初的确礼聘对了。平生第一次,武夫出身的哥舒翰开始端端正正地欣赏一个文人。“你一定花了多少钱吧?待会儿到司仓那边报个总数,我让他给你补上!”冲着对方点点头,他非常诚恳地叮嘱。“那些已经搭上的线不要断了,如果需要给予更多好处的话,也直接司仓参军去领。本帅会叮嘱他们,凡是你高达夫所需,一律不准刁难!”
既然哥舒翰已经猜到了,高适也不矫情。笑了笑,躬身施礼,“多谢大帅体贴!说实话,属下的确已经穷得要喝西北风了。好在这里地靠大漠,一年四季,西北风从没停下来过!”
“哈哈,哈哈哈哈!”话音刚落,大帐内立刻响起一阵放肆的哄笑之声。包括火拨归仁、跌思泰等突厥将领在内,投向高适的目光都充满了敬意。哥舒翰也陪着大伙笑了一会儿,擦了擦眼角上笑出来的泪珠,摇头叹道:“好你个高达夫,本帅以为你会一直清高下去呢!没想到你连句假惺惺的推辞话都懒得说。”
“钱如车轮,有之可日行万里,无之则坐困愁城!高某又不真的会吸风饮露,怎么会嫌财货烫手。”高适摇了摇头,继续笑着插科打诨。“不过,大帅也需要早做准备。吐蕃所控之地,多山且苦寒。我军突入敌境之后,在粮草方面的消耗,恐怕是平素的三倍之上。一旦粮草接济不上,即便前期收获再大,最后也得把吃到嘴的肥肉重新吐回去!”
“嗯。多谢达夫兄提醒,本帅立刻就派人囤积粮秣!”哥舒翰轻轻点头,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高适的建议。“你回到阳关城之后,也要早做准备。明春之战,本帅少不得要招你到军前出谋划策!”
“那是属下应尽之责!”高适笑着拱手。被对方稀里糊涂软禁了半个多月,如今终于得以平安脱身,他脸上却看不到任何波澜。
“你那阳关城代都督的代字,本帅会上奏朝廷,尽早去掉!”虽然高适本人对最近这段时间所受到的委屈不甚介意,哥舒翰却一定要给予补偿,否则,他怕自己无法留对方太久。以高适今天所表现出来的才干,远不该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吏。大唐朝廷令明珠蒙尘,他哥舒翰却不愿坐视千里马困于肥车。“节度使府的掌书记一职,也还是由你兼任。本帅帐下都是赳赳武夫,的确缺少一个像达夫兄这样的能运筹帷幄人才!”
“大帅就不怕我再肆意妄为,坏了您的大事?”高适咧嘴而笑,毫不客气地反问了一句。
“再有下次,我一定抢在你开口说话之前,命人砍下你的脑袋!”哥舒翰也笑,毫不隐瞒自己曾经的愤怒。“否则,一旦让你说动了,难免还得升你的职!赶紧下去找司仓参军报账吧!领到钱后,记得在城中给自己订做一身像样袍服穿。免得被外人看见了,还以为本帅吝啬,连你的薪俸都要克扣呢!”
从哥舒翰的大帐里告辞出来,太阳已经西坠。被傍晚的寒风斜斜一吹,有股冰冷粘湿的感觉,立刻从后脊梁一直窜上了头顶门。全湿透了!隔着厚厚的武将冬季常服,外人看不出端倪来。可高适自己心里却清清楚楚,自己穿在里边的中衣,如果找个僻静之处拧干的话,汗水肯定能拧满一个小号洗脸盆。
面对哥舒翰这样一个以手握生杀大权的封疆大吏,他无法不畏惧。然而内心深处却又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使命感,令他努力地在对方面前挺直脊梁。
这种没来由的使命感可谓荒谬至极。大唐朝廷什么好处都没给过他,而哥舒翰却对他有知遇之恩。如果不是后者的着力提拔,高适知道自己这辈子在仕途上已经没有了任何光亮。一个五十多岁还在底层小吏位置上徘徊,既不能容于上司,又未能讨好同僚的落魄文人,除了几篇诗作还勉强能拿得出手之外,还会有什么被人朝廷诸公发掘的可能?只有哥舒翰,以飞扬跋扈而闻名的哥舒翰,不嫌她年纪大,脾性高傲,将他揽入了幕下。无论是出于装点门面的目的也好,还是想借助他手中的那支秃笔为自家扬名也罢,毕竟给了他一个向上走的希望,还有一个施展才华的空间。
凭借这些,高适本来该不折不扣为哥舒翰谋划才对。士为知己者死,这是古来文人的处世信条。哥舒翰对他有知遇之恩,他当然要以性命相报。但是,在阳关城内得知王洵可能会遇到危险的一刹那,高适却毅然将这些感激和信条抛在了脑后。
他要尽自己最大所能帮助这个年青人,哪怕因此得罪了哥舒翰,再度丢官罢职也在所不惜。在做出这个决定之时,高适其实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执拗。王洵跟他不过是几顿饭的交情,连酒肉朋友都算不上。然而,他却清楚地明白一件事,如果自己真的袖手旁观的话,恐怕下半辈子在每个漫漫长夜里都永远难以安枕。
提前将王洵接进阳关城中,不给古力图抢先下手的机会;借酒宴之机,指点对方前途埋藏着危险。联络有求于自己的楼兰部落,命其保证辎重队的安全……能做的事情,凭着良心的指引,高适已经都做了。当收到楼兰部送来的答复之后,他立刻开始着手谋划如何应对哥舒翰的愤怒。在坚守底限的前提下,最大可能保护自己。这是几年县尉生涯,积累下来的一条宝贵经验。事实上,这条人生经验和其他一些做小吏时学会但并不熟练的与上司相处的窍门儿,再度帮助了他。面对哥舒翰狂风暴雨般的愤怒,高适始终强令自己保持了镇定。已经年过半百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即便再往上爬,难道还指望着像姜子牙那样八十拜相不成?失败,最差的结果不过是继续穷困潦倒下去,回到长安靠卖名气和诗文为生。而一旦经深思熟虑准备的应对之策能够成功的话,高适相信,自己从今往后,在河西军节度使帐下的待遇,绝对将是另外一番光景。
当一个人已经输无可输的时候,往往是赢的开始。因为此刻他的心态最佳,无人能够击败。今天,高适赢了。他先用自己不卑不亢的态度,成功遏制住了哥舒翰的怒火。然后又利用对方闯了祸却不愿意令事态失控的贪心,成功地将矛盾转向了吐蕃。在有了共同的外部目标时,人们就会暂时放弃互相倾轧。这同样也是三年小吏生涯,给他留下的人生财富之一。很显然,哥舒翰、杨国忠和封常清这种位高权重的人臣之间,此规则也同样适用。转移矛盾的手段有些上不得台面,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扯出了什么“山东将门”这类子虚乌有的谎言。当目标达成时,那种从心底涌起来的自豪感,却绝对令人飘飘欲仙,脚步越来越轻松。
一边大步前行,用心中的自豪来抵抗外边的寒风。高适一边继续暗中盘算自己下一步的举动。有了哥舒翰在上边撑腰,阳关城的守军便有可能过一个肥年。而在粮草辎重无缺的情况下,明年春天起,凭借重新开启的楼兰古道,通关税金也可能完成从完全干涸到涓涓细流的转变。如果哥舒翰的信任能持续不减,让自己在阳关城都督的位置上再干上三年的话,也许,阳关营将有机会成为节度使帐下数一数二的强军,至少在武器装备和作战经验两个方面,不会再逊色于其他同僚太多。(注1)
此乃高适认为自己能给予哥舒翰最好回报。比帮着他拍杨国忠的马屁要有价值得多。即便能跟杨国忠结为一党又能怎么样?对哥舒翰而言,不过是头顶的官衔再加一级而已。他已经是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辅国大将军。无论实职和散职,都接近于人臣之顶。再多,增加的也只是虚名罢了。而手中有一支到数支百战百胜的强军,却可以令其荣宠长盛不衰。甚至在告老还乡,或者功成身退之后,还能有一批曾经的部将,协力维持其家族和后人的富贵荣华。
比起杨国忠的青睐,后者无异于更实惠得多,也更可靠得多。关键是,如何才能让哥舒翰完全明白其中道理。大将军与自己的出身、阅历不一样。高适清楚地明白,像哥舒翰这种父亲做过安西镇副大都护,母亲曾经贵为一国公主的天之骄子,不会像自己这种潦倒半生的下品小吏一样凡事先求稳妥。他们习惯了那种飘忽云端的感觉,亦总是想着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节度使、大将军,然后是国公、然后是郡王,再然后……
接下来已经不言而喻。高适希望永远不要有那样一天。然而,河西军中突厥血统将领都得到快速提拔的事实,却令他感觉到了一种潜在的风险。即便有了真凭实据,道义上,他也不能揭发与自己有恩的谋主。何况现在只是妄自揣测。所以,眼下他所做的,也只能是尽量将哥舒翰往更安全的道路上拉,而不是看着他在那些曾经的突厥王族怂恿下,距离正常方向越来越远。
由于兴奋的缘故,高适的思路越飘越远。保证哥舒翰的前途安稳,才能保证自己安稳。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不指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替朝廷镇守一方的诸侯,但是,却希望自己能在河西节度使帐下,平安混到致仕。做过一任实授都督,并且能跟河西军众位将军、刺史们打好关系,自己的后人在仕途上肯定要比自己平坦许多。并且手头也不会像自己那般忽紧忽松。
想到得意之处,高适忍不住面露微笑。对于身后急促追来的脚步声,几乎充耳不闻。这下,可令在他背后喊了好几声的同僚,忠武将军鲁炅有些恼火了,重重地咳嗽了一下,大声说道:“好你个高达夫,得意便忘形么?信不信鲁某随便几句话,便可以让你今日所谋,全部付之流水?”
“谁?”高适终于听见了最后半句,愕然回首,“原来是照临公,您什么时候从节度使大帐告辞出来的?请恕高某耳背,居然没听见照临公的招呼!”
“行了,别跟我装傻了!”虽然官职远在高适之上,忠武将军鲁炅却没有半点儿架子,冲着对方懒懒的挥手,“你刚离开,我就找借口跟出来了。为了不引人注意,连个贴身侍卫都没敢带。只是没料到你这穷鬼,居然身边也连个伺候笔墨的小厮都没有。结果白喊了你好几声,都没人帮着提醒你!”
“是高某一时走神,得罪,得罪!”见对方不像是打算兴师问罪的模样,高适笑嘻嘻地拱手。“不知照临公有何赐教?属下愿意当面领受指点!”
“指点个屁!”看不惯高适身上那套隐形的铠甲,忠武将军鲁炅破口大骂,“你这满肚子花花肠子的家伙,我哪敢在你面前卖弄?今日追你过来,只是为了跟你说句实在话。今后你高达夫那边无论缺什么,辎重也罢,粮秣也罢,甚至大筐的铜钱,只管给鲁某言语一声。多了没有,挤个一二十车的出来,估计也不至于太为难!”
“多谢照临兄仗义!”高适楞了一下,立刻长揖及地。鲁炅在河西军中,算是中原将领的核心之一。得到了他的青睐,自己日后在哥舒翰帐下行走会顺畅得多。但是,无功不受禄。突然抛出这么多好处来,对方想要自己付出什么?
仿佛看穿了藏在高适肚子里的困惑,鲁炅笑了笑,轻轻摇头,“鲁某今天没想到,你一个终日与笔墨打交道的文人,居然比鲁某还有胆子。鲁某一直想跟哥舒翰大将军说的话,想做的事情,都被你说出来的,并且做的比鲁某更好。鲁某佩服之至,无以言表,干脆来点实际的给你。也算对你马上荣升为阳关城正式都督的一份贺礼!”
高适又楞了楞,再度补了一个长揖,“如此,高某就愧领了。他日若有用得着高某之处,请照临兄尽管言语!”他没想到,身居高位的鲁炅,居然和自己有着同样的想法。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敢挑战哥舒翰的权威,十有七八是骨子里的书生气发作。而武将出身的鲁炅,心思居然同样的火热!
鲁炅快速避开半步,然后以平揖相还,“达夫兄不必再客气了。说实话,让你这个初来乍到的文人领头,鲁某已经愧煞。你我,毕竟同是汉家儿郎!”
“汉家儿郎?”高适眉头一皱,心中猛然涌起一股警觉。如果得了对方些许好处,就要结成一党的话,他可不敢继续奉陪。毕竟这里是哥舒翰的地盘,而后者身上流淌着不折不扣的突厥血脉。
“知道鲁某为什么要这么说么?”看了看高适脸上的表情,鲁炅低声轻叹。“非鲁某刻意拉你为同党,而是想要跟你交代一下这里的实情罢了。你们文人有句话,叫做‘春风不度玉门关’。自从咱大唐开国以来,西域这地方总是流血不止。很大原因便是,肯来这里,并且愿意在此扎根的汉家儿郎,实在太少了!”
说到此,鲁炅眼睛中涌上一丝淡淡的无奈,顿了顿,继续叹息着补充:“然而朝廷自开元年起,却不体恤守边将士离家万里的辛苦,一味提拔部族将领,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几十年下来,积弊已成。此刻看上去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无暇西顾。鲁某恐怕,数代大唐将士前仆后继在此洒下的热血,就要白流了。”
“鲁兄……”高适低低地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回应。他再度被对方的话语给震撼了。原来有人看得比自己还远!自己保护王洵,想方设法弥合封常清与哥舒翰两大节度使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凭着内心深处的直觉行事而已。然而武夫鲁炅,却已经把此事上升到大唐疆土得失的高度。这是何等锐利的目光?!!没有了中原人存在的西域,可能还属于大唐么?自从太宗皇帝陛下征服西域以来,铁勒、后突厥、突其施还有现在的回纥缕灭缕兴,这波刚消,那波又起。害得汉家儿郎反复为西域流血,还不是因为此地胡人多,汉人少的缘故?!
……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反复咀嚼鲁炅的话,忽然间,高适浑身上下宛若遭受雷击。
眼下中原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长期四处游历的他,可以说比任何人心里都清楚。大唐朝廷,已经身染痼疾多时了。很多人都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其中流露出来的暮气,却没人能有拉住他,阻止其继续沉沦下去的办法。
于是,大伙在盛世的欢歌中,一道醉生梦死。世间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比亲眼目睹危险的降临,而束手无策,甚至连示警声音都发不出来更为悲哀?!!
‘……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那时,恐怕只能指望已经身在西域的汉家儿郎。比如王洵小子,还有他身边那些飞龙禁卫!虽然眼下还不顶事,可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的种子!’
想到王洵那尚嫌稚嫩的面孔,高适的目光,又立刻又明澈起来。他发现,自己居然做了一件比预想中,更为有意义的事情!洒下种子,收获希望。“不妨,汉家,自有很多热血男儿在!”无意间,一句话从他嘴中溜了出来。吓了他自己一跳,也吓了忠武将军鲁炅一跳。
“你说什么?”忠武将军鲁炅后退半步,惊诧地追问。
“我说,我放走的那几个小家伙,现在估计已经到达焉耆了!”高适笑了笑,目光慢慢地投向远方。
冬日的太阳已经垂到了大漠边上,红红的,圆圆的,像一团凝固的火种。天边所有云朵都被这块凝固的火种点燃了起来,从西向东,将倒扣着的天空烧得通红通红。
此刻,天上的诸神也许睡着了。地上有人却还醒着。
注1:都督,类似于总管。在唐代是个可大可小的官职,主要适用于地广人稀之所。由朝廷委派坐镇一地,全权负责军务民政。多用于归化大唐的少数民族头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一 上)
春日的阳光从西侧照过来,透过七宝琉璃窗格,洒在白色的象牙大床上,将同样洁白的幔帐染得七彩斑斓。
这张大床是哥哥杨国忠送的。酬谢杨玉瑶在他登上相位过程中的奔走扶持之功。据说造价为与床体等重的黄金!至于这个报价中间到底注进了多少水分,杨玉瑶也懒得去猜。官场上的男人么,有几个说话靠谱的?撒谎都已经成习惯了,对上边骗,对底下蒙,待到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改不过来。把一说成十那还算是忠厚的,把没有的凭空捏造出来,才能显出真本事!
尽管心中充满了厌恶,杨玉瑶还是命人把这张象牙大床抬进了自己的房中。杨国忠送的东西,不拿白不拿。反正他的钱财也不是从正路上得来的,替他们花费掉,等同于替天行道。对于其他送上门来挨宰的官员,虢国夫人通常也是一视同仁,或者待遇更胜一筹。许给点儿小小的好处,从他们手中敲诈出大笔财货,然后看他们眼角疼得直抽搐的模样,实乃人生一大乐趣。比起驾着银装马车在长安街上快速驰奔,看那些市井小民们躲在路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人心里更舒坦许多,更痛快许多。
此刻卧房里琳琅满目的华贵陈设,几乎全是这样得来的。几乎每一件拿到世面上去,都足以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然而,杨玉瑶却已经记不清大多数物品原主人的名姓了。逢场做戏而已,曲终后,人也就散了,将对方放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只有一样礼物例外。整个房间里唯一的一样。那是一把品相极为普通的长剑,此刻就横在杨玉瑶的枕头旁。灰扑扑的鲨鱼皮鞘,雾蒙蒙的桃木手柄。挂剑鞘的两个石绊儿早已经磨得发亮,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扣在石绊儿内的绳索更为简单,既没裹着金线,也没编着银丝,仅仅一条牛皮老弦,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快断裂了,因此不得不在中间重新打了一个死结。
解不开的死结。杨玉瑶曾经无数次设想,拿着这把剑去寻回它的主人。却一次次又放弃了。雷万春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品行和志向都如同一只在晴空中飞舞的白鹤。而杨玉瑶自己,却是奸相之妹,皇帝陛下的姘头,六王爷曾经的禁脔。天下第一水性杨花的荡妇!
如果一把剑,上面染了锈渍,还能锋利如初么?如果一只白鹤,被关在了笼子里,还能有翩翩之姿么?翻了个身,慢慢把剑从鞘里抽出来,杨玉瑶轻轻抚摸那冰冷锐利的霜刃。几点血珠立刻从手指间处渗了出来,慢慢滑过剑刃,盖住几点陈旧的殷红。
伤口很浅,所以她并不觉得痛。反而有一股久违的感觉,从手指尖处源源不断的涌起,慢慢传遍她的全身。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浓烈不亚于醇酒。慢慢地,杨玉瑶屏住呼吸,并拢双腿,手臂战栗,身体紧绷,纤细的腰肢开始一下一下地抽搐。
她知道自己还活着,像个正常女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件包裹着绫罗绸缎,浑身挂满金银和宝石的雕塑。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价高者得之。虽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她都得向不同的男人出卖一次自己。
只有剑的主人例外。从第一次见面起,雷万春就没把她当做一件货物。她知道,所以,她宁愿派人将宝剑还给他。冷言冷语将他赶走,赶到自家哥哥的视线之外,以免他彻底坠入长安城的污浊。
但是,这把宝剑在五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却又挂在了她的卧房门前。那一夜她蓄醉未醒,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迷迷糊糊中,只是隐隐地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便从此彻底错过。
下人们也都没看见他的身影,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侍卫们,更是堆土偶木梗。然而这样也好,如果当时被惊醒了,杨玉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事后她唯一清楚的是,曾经折磨了她长达两年的某个恶棍,在那个夜晚被人一剑刺死。屎尿流了一裤裆,死状极其龌龊。作为身上流着太宗直系血脉的皇族,六王爷之死,令整个京师鸡飞狗跳。京兆尹衙门为此许下万金悬赏,无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吏也为此被砸掉了饭碗,病中的前宰相李林甫甚至为此操劳过度,忧惧而死。然而,刺客却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露珠般,再也没有出现。谁也猜不到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受了哪个的指使。只有杨玉瑶例外。从那天起,就将宝剑藏在了自己的枕头旁,每天晚上守着它,才能安然入梦。
他欠她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所以走得无牵无挂。然而,她却知道,自己灵魂的某一部分,也被他同时带走,在他感觉不到的位置,伴着他浪迹天涯。走的那个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女人,而此刻,留在长安,躺在象牙床上的,不过是具已经濒临腐烂的躯壳!
没有他的日子,她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这具躯壳,借以忘掉现实中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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