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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夏]当裴东来穿成约翰华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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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绯缺落
文案:于己的黑暗破晓,我以为会是带着些遗憾的解脱。
可是我错了。
命运于我,是谲诡难测的谜题,提前翻到日记的最后一页也只会是一纸空白,而第NO。多少页还在不停书写。重新拥有的生命,脑子里还带着些对熟悉又陌生的武器和硝烟的战栗。可是我明白,这不是怯懦的恐惧,而是一种介于生与死之间的斗志。
新伙伴的智慧也让自己信服,仿佛看见另一位狄大人在自己眼前。只是这种聪明才智里,有着独特的黑暗疯狂。
他很特殊,而我,决心追随在他的影下,一路并肩,继续完成新生命的日志。
下一页,会是怎样的谜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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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碎月殇为我写的文案~
当裴东来在帮助狄仁杰查赤焰金龟时,中金龟毒毒发被自焚,却穿越到千年之后,成为那个注定成为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的约翰华生……会发生什么事?
本文没有突破,没有颠覆,CP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原著向,尽量日更!
里面案件和情节基本取自于《神探夏洛克》和《基本演绎法》
内容标签:英美剧 灵异神怪 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裴东来/约翰·华生,夏洛克·福尔摩斯 ┃ 配角:雷斯垂德,麦考夫 ┃ 其它:福华,麦雷
第1章
上一刻,裴东来才因为赤焰金龟身上所带的硫磺毒性,而在太阳底下暴晒引发火毒被*身亡,下一刻,他就变成了英国驻阿富汗军队的一名军医,肩部中了一枪,差点儿就要因为失血过多而身亡的约翰·华生。
明明临死前,狄仁杰那惊恐绝望的脸还历历在目,那被火焰舔遍全身而产生的灼痛感似乎还没有从周身散去,为什么连地府阎王殿都还没走个过场,怎么就突然变成了千里之外的蛮夷了?
他唯一有意识的,是在他陷入死亡所带来的黑暗的一瞬间,有个飘忽到听不出是男是女的声音对他说了一句:现在是千年之后,别再想着武则天,别再想着狄仁杰,活在当下。
裴东来不知道,但是活着,而且不再像前世一样白发白肤不人不鬼的活着,就是一种恩赐。
不过,这一世也不知道样,因为是金发碧眼。但是很显然,当周围几乎都是红发蓝眼、棕发灰眼的时候,似乎就不足为奇了。
更何况,裴东来有这个约翰·华生从小到大的所有记忆,所以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不适应的,唯一让他引以为憾的,就是这个身体已经二十九岁了,早已过了最佳的习武年龄,所以,就算是现在开始练武,能达到全盛时期的一半就已经很不错了。
裴东来不是一个会认输的人,所以他决定就算只有全盛时期一半的武力,也比现在这个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模样强上不少。
裴东来想知道,这个千年之后的大唐,现在的中国是什么样子,只是这里是阿富汗,想要知道这一点很难,因为没有资料,所以裴东来想回英国,那是约翰·华生的姐姐所在的地方。裴东来没有亲人,对于要去见约翰·华生的亲人,他有点诚惶诚恐。
总而言之,对大英帝国,裴东来是一点归属感都没有,自然也不可能为了它而在阿富汗卖命了。
于是,三个月后,裴东来来到了英国伦敦。
但很显然的,裴东来对约翰的记忆还不够深刻,所以当他见到姐姐哈利瑞的时候,才知道这个女人的酒瘾有多么严重……至少,在哈利瑞家里住了三天领教了这一点的裴东来,是没办法忍受的。
而且哈利瑞正在跟克拉拉闹离婚,这一点让来自唐朝的裴东来很不舒服。
为此,他不得不搬了出来。
哈利瑞帮裴东来找了一间房,是个单人间,只是房租有点贵。为了方便联络,哈利瑞把在结婚前,克拉拉送给她的手机一并送给了自己的弟弟,在里面输入了她的新号码。
但很显然的,裴东来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能忍受哈利瑞帮他付房租的事实,但是伦敦是英国的首都,在这里生活真的很艰难,所以他一边努力的找工作,一边努力的找便宜的房子。
十月份的伦敦,还没有稳定下来,以至于内力的修练也无法稳定下来,而没能修出一丁点气感的裴东来不得不披上一件略厚的外套,才不会觉得寒冷。
刚刚从房屋中介走出来,漫步在小道上,裴东来步履匆忙,却又忍不住打量这个与大唐全然不同的国家。
“约翰,约翰·华生。”
裴东来被一个陌生的声音叫住了,当然,这个所谓的陌生,是对裴东来而言,如果是华生本人的话,就会立刻认出来那是麦克·斯坦夫,约翰·华生在巴兹医学院就读时的同学。
裴东来转过身,看着这个戴着眼镜,体型肥胖的男人,很快就从脑中调出了他的资料,然后用很自然的态度伸出右手,“是的抱歉。”裴东来说:“麦克,你好。”
麦克也伸出自己的右手,跟这个许久没见的老同学握了手,然后调侃自己:“我知道自己胖了,你认不出来是很正常的。”
裴东来也觉得他很胖,可是他也发现,一旦到了三十岁就发胖的男人女人占了英国的大半数,而眼前的麦克明显比那些人好多了,起码自己还能看清他的五官。所以他诚实的说了一句:“没有。”
“听说你出国了,还中了枪?”麦克明显是把他的实话当成了安慰,只是开口问起另一件事来。“怎么回事?”
“……就是中了枪。”裴东来不太喜欢跟别人交际,在前世时,他那性格就不太惹人喜欢。只不过当时他有人撑腰,所以就算是惹事生非也不会有人来找他麻烦,但是现在,没有后台的他也不能太过嚣张了。
其实就算是以前的约翰也一样不擅交际,所以麦克被裴东来简明扼要,却没有丝毫叙述的话给噎了一下之后,就很自然的提议说去买杯咖啡。
事实上,裴东来更喜欢喝茶,可是在英国,或者在现在的中国也一样,好茶是一种奢侈品,所以他也只能暂时将就一下了。
他和麦克一起坐在路边的木制双人椅上,裴东来想,自己既然来到了一个对自己来说相对陌生的地方,也许也该努力的开始改变自己了。所以他看了一眼麦克,决定先找个话题来起个头。裴东来想了想,没话找话说:“你现在还在巴兹吗?”
……裴东来没有发现,这个话题很容易引起误会。毕竟麦克和他一样已经二十七岁了,如果现在还在巴兹的话,那会让人觉得他是在讽刺自己是个笨蛋的。
“现在教书了。”幸好麦克没有计较,怪不得现在这么心宽体胖。“聪明的年轻人,就像当年的我们。”他叹了口气,说道:“上帝啊,我烦死他们了。”
裴东来也从约翰的记忆里调出了当年的学生生涯,有些理解为什么麦克会这么心烦了。但事实上,这也正是他所不理解的,毕竟在大唐,师道尊严,老师教导学生时,若学生愚钝不堪,只用戒尺打手,或者抄写文章都是很轻的处罚了,可是这里却不允许有体罚学生的事情发生,让老师很难做人。
不过,他看到麦克好像因为想起了从前而忍不住笑出声之后,他也就跟着一起笑了。然后就突然听到他问:“那你呢?恢复之前一直这样子呆着?”
其实那肩伤早好了,裴东来在军队里用了点小手段,让人以为他的手因为心理的原因而僵直。他虽然没有内力,但是有些手段其实并不需要内力,况且在阿富汗,即使是英*队所驻扎的地方,也一样没有什么好的医疗器械的,所以要做到这一切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裴东来虽然待人狂妄,但内在却意外的是个谨慎小心的人,为了避免有人调查,所以他安排了时间表,让自己的手慢慢的‘恢复’。
“只靠军队抚恤金,在伦敦无法生活。”裴东来想了想,决定把自己的处境说出来。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虽然在伦敦他一样有个姐姐,但起码这样还能多一条路。
“可是在别的地方,你活不下去?”麦克说,他在用自己的方法勉励对方。“这可不是我认识的约翰华生。”
裴东来先是吃了一惊,以为麦克发现了什么,但他很快就察觉到,他只是在鼓励自己,于是就接口:“我不是那个约翰华生了。”
“哈利没帮你?”
“你觉得可能吗?”
麦克想了一下哈利瑞现在的境况,有些明白了过来。他沉默了一会,开口试探:“不知道,找个人一起租房子什么的……”
“得了。”麦克还没说完,裴东来就明白过来他的意思,嘲讽一样的接了口:“谁愿意和我做室友?”
确实,合租的话能够裴东来很大的帮助,可是他却没有办法和一个之前并不认识,也不了解的人合租。除非……除非那个人是麦克,因为约翰和麦克是老同学,而且两个人也确实有着不小的了解,但同时裴东来也担心,短暂的相处的话麦克应该察觉不到现在的约翰的不妥,可是相处久了的话,很可能就会发现以前的约翰和现在的约翰的完全不同了。
麦克听后忍不住笑了一下,让裴东来有些奇怪:“怎么了?”
“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
“谁是第一个?”裴东来突然有些感兴趣了,而且麦克所说的合租人,应该就是这个人了吧?自己认识麦克,他也认识麦克,也许能算做间接的认识了?
好吧,自己也不过是需要一个藉口罢了,他已经不想再一个人生活了。
第2章
麦克领着约翰来到了巴兹医学院的一个实验室里,里面有一个穿着黑色修身西装,棕发蓝眼,长相英俊,看起来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他身上没有穿着白大褂,手上也没有戴着塑胶手套,这样的习惯让约翰看到之后眉头忍不住皱了一下,但他很快又松开。
“物是人非了。”约翰说,在他环顾了实验室之后,发现现在的实验里带了很多以前没有的好器械,比以前更好了。
“你没想到吧。”麦克正要说些什么,那个年轻人抬头看了他们一眼之后,在他低下头继续做实验时说话了。
“麦克,可以借电话用一下吗?我的在这里没信号。”
“座机坏了吗?”麦克看了一眼在实验室角落的那部电话,奇怪的问了一声。因为就在两个小时前,他才使用过这部电话,一点异常情况都没有。
“我比较喜欢发短信。”英俊的年轻人说道,他低着头做实验,仿佛忙得连再次抬头看麦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
“抱歉,手机在我的大衣外套里。”麦克半真半假的道了声歉,但很显然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年轻人的无礼行径。
“这里,用我的。”有介于麦克刚才说带自己来看合租人,而这个实验室里明显只有眼前这个年轻人,所以约翰想会不会合租人就是他。所以,他试图表现出自己友好的一面,从外套的口袋里找出了姐姐哈利瑞给他的那部手机。
“噢,谢谢你。”年轻人似乎把实验做完了,他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东西,站起身,走到约翰的面前,把手机接了过来。
而麦克也开始给两个陌生人相互介绍起来了。“这是我的老朋友,约翰华生。”
年轻人把手机的翻盖打开,然后按了一组号码开始发短信,他似乎漫不经心的问:“在阿富汗还是伊拉克?”
约翰和麦克安静了一下,然后约翰意识到年轻人好像是在问自己,因为明显跟这两个地方的其中一个扯上关系的,就只有自己了。所以他愣了一下,有些不明白的问:“什么?”
“哪个国家,阿富汗还是伊拉克?”年轻人转过头来看向约翰,约翰虽然没有了武功,但眼睛还是很尖利,他看到了年轻人眼底几不可察的笑意。
这样他很不高兴,因为约翰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很像一个人——狄仁杰。
狄仁杰就跟他一样,喜欢故弄玄虚,装神秘!
“阿富汗。”约翰看了一眼脸上带着轻微笑意的麦克,知道绝不可能是他告诉对方的,所以他问年轻人:“抱歉,你是怎么知道的?”
年轻人发完了短信,看着被推开的实验室的门,随手把翻盖手机还给了约翰:“茉莉,咖啡来了,谢谢。”
被称为茉莉的女孩大概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约翰看不出美丑来,因为他就是典型的高鼻深目的女孩子,不太符合约翰的审美观。
年轻人接过茉莉手上的咖啡,有些奇怪:“口红呢?”
茉莉有点犹豫,以及失望。“它对我没用。”
“是吗?我觉得很有用。”年轻人说:“没有它,你的嘴就太小了。”
“好吧。”茉莉脸上的失望更明显了,也许她期待的并不是这一句话。
年轻人回到了他原先的座位,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与此同时还开口问:“你对小提琴感觉如何?”
约翰虽然是从千年之前的大唐来到这个世界的,但是他一向适应良好,表现的自然很正常。可是遇到这个可能会跟自己合租一间房的年轻人之后,他发现自己经常性的卡壳了。比如现在,他看了一眼送咖啡的任务结束而开门离开实验室的茉莉的背影,以及含笑看着自己的麦克,再一次意识到年轻人是在跟自己说话。
约翰不太高兴,虽然他并不一定要在谈话中占主导的地位,但起码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连谈话的节奏也掌握不了。
约翰一边告诉自己,麦克在身边,自己不应该暴露出本性,让人察觉出异常来,一边装作茫然无知的样子,问年轻人:“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我在想事情时会拉小提琴,有时一天不讲话,你介意吗?”年轻人转过头,眼神认真的看向约翰:“做室友应该知道对方的缺点。”然后他抿嘴笑。
约翰觉得,这个人的缺点绝对不止这一些。
他没有问麦克什么你把我的事告诉他了的蠢话,因为麦克不可能一开始就知道今天会遇到自己,也不会确定自己会答应合租的事,而在自己同意了麦克的提议之后,自己一直跟在麦克的身边,也没看到麦克打电话或者发短信。
所以约翰直接开口问年轻人:“你是怎么知道室友这回事的?”
“我本人。”年轻人转过身拿起自己的黑色风衣,穿上。“今天早上我告诉麦克,我这种人找个室友有多困难,结果刚过午饭时间,他就来了,带来了一个老朋友,显然刚在阿富汗军队服役过,所以这也不难猜到吧?”最后,他给自己系上了棕黑色的围巾。
“你怎么知道阿富汗的事?”
“我找到了伦敦市中心的一个好地方,价格我们一起的话能负担的起。”年轻人从放风衣的桌子上拿起他的手机,塞到了黑色风衣的口袋里。他继续答非所问:“明晚七点整,在那里碰头。”
就在他站在了约翰面前的时候,又突然记起了什么,闪身走开。“抱歉,我真健忘,把鞭子给忘在停尸间了。”
“等等!”约翰虽然前世活了二十五岁,再加上这个身体本身的二十九岁,也算是个五十四岁的老人家了,可是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头脑还是很灵活的,却在现在有点跟不上节奏了,这让他很措败。
“等什么?”年轻人开门的手停住,不明所以。
“我们才刚见面,就要一起找房子?”约翰识图来挽救一下自己的尊严。
“有问题吗?”年轻人很不解。
“我们彼此一无所知,不知道约在哪里见面,甚至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是的,名字!就在刚才,麦克跟这个年轻人介绍了自己,可是却没有给自己介绍这个年轻人,自己连该怎么称呼对方都不知道。
“我知道你的军医,刚从阿富汗被遣送回国,你有一个哥哥很关心你,你却不愿意得到他的帮助,你对他不满,也许因为他嗜酒,更有可能是他刚抛弃了他老婆,我也知道医生认为你患有伤残心理后遗症,恐怕这诊断很对。”年轻人没有丝毫停顿的说完,他自信的挑了挑眉:“作为室友,这些够了吧?”
然后,他打开了门,在他跨过门扉之后,突然又回过身来,“我的名字叫夏洛克·福尔摩斯,那里的地址是贝克街221b。”他给约翰抛了个眼神,然后终于舍得跟麦克正式的打了声招呼:“下午好,再见!”然后离开了实验室。
除了约翰有的是一个姐姐而不是哥哥这一点,以及他一点都不在乎哈利瑞抛弃克拉拉的事实之后,这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男人基本上都说对了。
哦,不,还且一点。那就是约翰的伤其实早就好了,现在不过是在假装而已。
约翰用带着点崩溃的眼神看向麦克,而麦克有点无奈的点了点头,回应了约翰:“是的,他一直都这样。”
约翰打了辆汽车回到了哈利瑞给他租的房子,在床上打了一会儿坐后,惊喜的发现自己终于练出了气感,丹田之内有了一丝内力的流通。
等到晚上时,他突然想起了福尔摩斯用自己手机发了短信,他拿出来搜索了一下,发现短信的内容写着[如果哥哥有绿色梯子就逮捕他,sh。]
现在的网络很发达,要找什么,想知道什么,只要在网上搜索一下就能通晓天下事,简直就像是千里眼和顺风耳一眼,而裴东来版的约翰自然也知道这一点。
约翰打开自己的手提电脑,在谷歌上来打上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名字,因为他觉得,这样的一个人,不可能没没无名。
最起码,他会有一份自己的网站或者微博!
而且现在的约翰觉得,这个夏洛克福尔摩斯一点都不像狄仁杰了,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比狄仁杰那个老家伙更讨人厌!
第3章
约翰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他计算了时间之后,提前了一点到达贝克街221b,到达的时间是晚上六点三十五分。
不过,就在他下了的士,站在贝克街前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也刚好下了的士,一眼就看到了对方。
因为约翰有种和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气质,孤傲淡薄,虽然夏洛克和他接触的不多,但直觉告诉自己,对方是个不服输的人,与自己一样喜欢冷嘲热讽,只是他大多是无意的,而自己却是有时候有故意的成份在里面。
“福尔摩斯先生。”约翰发现了从的士里出来的合租人。
夏洛克笑了一下,觉得两个人不应该这么生疏,所以说道:“请叫我夏洛克。”然后两人握了一下手。
来到221b的面前,约翰不得不承认这里很不错,但该问的问题还是要问清楚的。“这里的位置很好,应该非常贵吧?”他现在已经不是大理寺少卿裴东来了,而且身后也没有家世可供支撑,军队发给的抚恤金花一份就少一份,然后不得不开始省吃俭用了。
看出来了约翰的窘迫,夏洛克按了门铃之后,难得一次善解人意的为约翰解释:“房东赫德森太太给了我特价,她欠了我一个人情。因为在几年之前,他丈夫在弗罗里达被判处无期徒刑,我出了点力。”
约翰眉间忍不住跳了几下,按照惯性思维的问:“所以,你让她丈夫免于死刑?”
“没有。”夏洛克给出了答案:“我指证了他,给他板上钉钉。”
好吧,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没什么好奇怪的!
门被打开了,门的另一头走出来一个慈眉善目的六十岁老太太。她很热情的跟站在门外的夏洛克来了一个拥抱,亲昵的叫了他的名字,然后在夏洛克介绍了站在旁边的约翰华生之后,以同样的热情想给对方一个拥抱。
不过,被约翰给躲开了。
毕竟这个身体虽然是约翰的,但是约翰的灵魂已经死去,占着这个身体的是裴东来。在大唐,虽然很开放,却没有男女相见就搂搂抱抱这样的规矩,所以面对的即使是六十岁女人的热情,他也一样有些吃不消。
幸好赫德森太太并不计较这些,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让尴尬的约翰跟自己握了手之后,侧过身子,让他和夏洛克进来。
租住的房间在二楼,楼梯的墙壁上铺着画着不显得密集,也不会稀疏的树叶墙纸。
夏洛克手里有钥匙,他打开了房间的门,让约翰先进去房间。
房间出乎意料的好,家具电器一应俱全,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可好多了,一个客厅,一个厨房,关着的两扇门应该是厕所和卧室,连着书架上都摆满了书,可惜就是有点乱,而约翰如实的跟夏洛克说了这一点,并提议他把这些垃圾给清理出去。
这一回尴尬的人轮到夏洛克了,他快步的走到那堆‘垃圾’的面前,诚实的说:“我可以把它们都放放好。”
夏洛克把放在桌子上的卷宗给塞到了书架上,把记事本放到了风衣口袋,把一张写满了字的纸条放到了壁炉顶上,然后把一把小刀给插到了纸上,固定下来。
约翰一直在注意着夏洛克的动作,所以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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