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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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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出生于改革开放正在迈着四方步前进的八十年代,出生那年遇上天下大旱,生下来整整两天我妈都不敢给我吃东西,似乎是怕种下什么祸根。到了第三天上正好是端午节,我妈特别想喂我吃个粽子,可我不争气,还没长牙,一下子灭了我妈认为我是前朝皇帝转世的念头(我妈认为人转世以后性别会变,故有此想)。等我长到十六岁,我突然梦见自己的上辈子死于一九四一年,那个梦做了多少次我记不清了,也有可能不是梦而是我的某种幻想。一九四一年的那个我爱上了一个爱国青年样子的文人,被他始乱终弃,我傻乎乎地等他等到这年冬天,然后就“扑通”倒地而死,死的时候肚子里没准儿有个胎什么的,但在梦里我从来不能清楚地确定这一点。自从知道了自己的来由,我就比以前更加勤奋地读书了,而且还发誓要比那爱国青年更有作为!我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有人说我是天才,我也认为自己是天才。我还知道张爱玲也是这样,但和她不一样的是,人家说她是文学天才,而说我是天才的人往往都说不出我的才在哪方面。这就更能证明我是不一般的天才,也就是说——全才。
于是我又立下毒誓:阅遍天下男人,并且样样超过他们,为我的前世报仇血恨!读书当然是一个好法子,先学到前人总结的精髓,然后再亲身实践。我在十六岁那年有了第一个男朋友,是长跑健将。我每天跟他一起晨练,晚上我也偷偷地练,终于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全市青年长跑比赛中超过他获得了第一名。为了参加男子组的比赛我甚至不惜暂时舍弃我的花容月貌而扮成了一个青年民工,我跟大赛组委会说我这月工资还被拖欠着呢,买不起运动裤,他们就让我穿长裤跑了。等比赛结束,组委会特地奖励我一套李宁牌运动装以资激励。比赛结束没几天我就跟第一任男友分了,我非常决绝地跟他说,你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他就走了。后来他打了很多电话追问我原因,为了安抚他我只好把李宁牌送给了他。
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是弹钢琴的,在北京音乐厅举办过专场演奏会,还出过国。我小时候也学过弹钢琴,但后来荒废了,认识了他之后就开始暗暗加油。首先,我的手由于长年不接触琴键,手指已经有些不太灵活了。我一狠心,省吃俭用三个月,进美容院做了二十次手指护理。我还投入大笔伙食费用于美甲美手。我没日没夜地弹啊弹,从拜厄的练习曲一首不落地直弹到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二钢协,期间我遍访名师,不过他们都夸我是天才,对我只是稍加指点而已,并未谆谆教诲。终于,两年以后我就在国际肖邦钢琴比赛上拿到了第三名,而我的男朋友连肖邦比赛的门还没有摸到。
在遇到第三个男朋友之前,我已经是著名的钢琴家了,而现在我的另一个头衔是著名诗人。就是在第三个男朋友的刺激之下,我以从未有过的勤奋程度来读书。诗歌就不用提了,因为他写诗并且是小有名气的诗人。除诗歌外,我简直是读遍了所有能找得到的小说和大说以及文学理论书籍。与此同时,我平均每三天写两首诗,且首首脍炙人口。在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三天写两首外加修改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是什么样的速度:它相当于一个人在长跑中始终用的是跑最后一千米时的劲力。现在我的第三个男朋友已经被我刺激得不行了,他也十分希望自己能快快被我超过,我们好一同换人。可是我目前在发表数量上还比他少一些,而且我还没物色好我下一项将从事的活动是什么,因此我们还得在一起。本着早点解决矛盾的一致想法,他授权我做他的经纪人,编辑想约他的诗就必须先打通我的关节。
我喜欢读书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另一个重大原因是我对我的生活不满意。这也不能全怪我,我小的时候身体不好,天天在家躺着,边躺边看我爸我妈订的各种杂志,大多是影视类的画报和文学期刊。我才不过四五岁,整日接触的不是港台明星情事就是大陆作家黄昏恋,自此在心中早早埋下了情字,想到那大千变幻的花花世界中好好游历一番。我还给自己规划了一条最佳路线:七岁初恋,十岁登台表演并一举成名,十二岁周游世界,十五岁嫁入豪门相夫教子,三十岁重出江湖,四十岁奔赴第三世界国家救助难民难童,四十五岁获诺贝尔和平奖以及特为我增设的“天才奖”,五十岁再次隐退回家写回忆录,回忆录的名字就叫《作为天才的一生》。那时我脑力还有限,没能想到五十岁以后的事情。我的蓝图随着我长大而一点点地被我修正着,后来我加入了“梅开八度”的设想,誓死要超过好菜坞的那个伊丽莎白老太太。到那时候说不定我也能被邀请到好菜坞去吃点好东西。但我的蓝图基本上没有实现,这就导致了我的不满意。我越来越勤奋地读书,一心想改变自己的处境。
第一辑第2节:读书记(2)
我上小学之前先念了一年学前班,这未免对我是个很大的打击。我和那一干子傻小子傻闺女一块儿在教室里坐着,听女老师们胡说八道着所谓做人的道理。我们每天中午都不让回家,吃完了饭要在桌子上趴着午睡,有一次我着了风,把嘴给睡歪了,老师很着急,使劲儿给我往回掰嘴,掰了一下午才好。我中午总是睡得很香,口水流得满桌都是,一年学前班上下来,桌子上已经呈现了一幅优美的中国地图,雄鸡的脯子上还挂着个鸡心坠子,那是我上台唱“春天在哪里”时涂了口红后给睡上去的。我们班那时候有同学在学校也订了早饭,要是订早饭的人生了病没来上学,老师就把他的饭放在讲台上,任凭苍蝇绕着那油条和咸菜嗡嗡飞,等那同学哪天来了再把它们领走。我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么粗的油条,油汪汪的可香着呢,这对我听课也造成了很大的干扰。
我在小学二年级正式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涯,此前读的那些童话之流的不能作数。我的启蒙恩师是港台言情女作家们,琼瑶、亦舒和岑凯伦都看遍了之后,我连雪米莉都没少看。我爸我妈至今都不知道这些人是谁,虽然他们禁止我看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但他们从没抓住过我,对我很放心。我自然是有一套战术的,但这个要你交了钱我才能告诉你,有需要的小朋友请汇学费500元至工商银行19810604帐号,并写清所需要的战术是阴性、阳性或半阴半阳性。我看言情看得伤心了就哇哇大哭,在心里积下病来,最终进了医院,一住就是大半年。在医院里我开始读三毛的书,相信自己也是半个仙子转世,于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在帐子里作法,双手合十,默默念叨着:来吧,来吧,受苦的人哪。不知不觉身边聚集了好几个上辈子的忠仆,我就跟他们说,你们听仔细了,赶快到我家,叫我妈买两斤上好小黄牛肉干送来。他们唯唯诺诺地走了,但过了好几天,我妈没来,我爸却来了,也没带牛肉干,带了本《大众电影》,我一看大标题《滚滚红尘中一死惊天下》才知道三毛新近自杀了,以后便不再作法。
在医院里我也建立了几项丰功伟绩,估计没有哪个住院的小孩能像我这样的天才一样留下后人难以超越的丰碑。其一是医院里有三个中年男性被我迷住了。我们儿童每天在院子里玩的时候都有好多大人从成人病区遛弯儿过来看我们,非常关心祖国的花朵和绿叶的成长。一共有三个中年男人先后对可爱的我发生了兴趣,向护士提出要求,要带我到儿童区之外走走。护士们一开始也为能拥有我这样优秀的儿童病号感到自豪,很高兴地放我跟他们去散步。后来随着我有了一定的名气,来约我的大人越来越多,引起了护士们的嫉妒,她们就不让我去了,还让我在病房里罚站。有好几次我正罚站的时候我爸我妈来给我送鸡腿,我一委屈,就边啃鸡腿边哭,我爸我妈劝我也没用。那三个中年人都比我先出院,他们走之前还偷偷地来跟我告别。不过我由于特别怕罚站,表现得都比较冷淡。他们在告别时才告诉我他们的身份,其中一个最老的是首钢的副总,还有一个是海军某部的政委,最后一个告诉我是大学老师,我出院后在电视上又见到了他,他就是讲《电视英语》的老师!可惜我那时年纪小,不懂得欣赏成熟男性,有限的几次跟他们散步时也没怎么搭理他们。我的第二项伟大成就是成功地将一个犯有偷窃罪的护士赶出了医院。在一段时间内,我发现我的零食迅速减少,牛肉干、鱼片、话梅什么的我没怎么吃就消失了,我老管我爸我妈要新的零食,我爸我妈还以为我得了贪食症。经过周密的跟踪调查,我开始怀疑是那几个从农村来的护士干的。又经过仔细的分析推理,我逐步圈定了一个叫阿黄的安徽妹。在这之后,我仍然很沉着,没有惊动任何人,一步步地搜集了几个证据,包括阿黄藏在墙上《护士守则》的大牌子之后的虾条袋子,她留在我零食筐上的指纹,以及她在厕所里偷吃牛肉干时洒出来的肉末。证据到手之后,我又联合了其他几个受害的儿童,并教给他们如何控诉。在某天儿童病区员工开大会的时候,我们一起闯进会议室指证了阿黄!阿黄第二天就离开了医院,我也被表彰成了“反扒英雄”。上高中以后我才读到阿嘉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发现其实我在八岁的时候已经赶上了大侦探波洛的智勇,真是不可谓不天才。
第一辑第3节:读书记(3)
出院以后我爸我妈越发娇惯我,我便趁势经常叫唤着头疼屁股疼的,我妈就赶快给我吃一粒药,然后给我向学校请假不去上学。因此我有十足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原本是比现在还要天才的,只是药吃得多了,略微不那么灵光而已,但比起常人,还是远远在上面的。这样我得以在家中作威作福,任何家务都不用干,每天吃完饭就一抹嘴到沙发上继续去坐着,边吃我爸给我买的各式面包或糕点边看他从单位拿回来的报纸。报纸的种类很多,什么晚报青年报参考消息解放军报健康咨询报的,总有十来种,看完报纸再来本书,喜欢看《风流才女石评梅》和《西游记》(足本)。这些报纸我爸就不再拿回单位去了,攒着卖钱,钱当然归我。因此我9岁上就自己到工商银行去开户了,从那时起攒的钱到现在还没动过呢,以至于我爸现在想投资股票都需要问我借钱。我坐得多了就有点横向发展,长得白白胖胖的(请记住,我的小名儿就叫“白胖”),自己都觉得怪招人喜欢的。但是我那时最大的苦恼也来自这些报纸,我的苦恼在于我的记性太好心又太细,报纸上的任何一行字我都不放过,看了就记住了,因此脑子里常常盘旋着一串又一串的数字,比如哪里的水灾死了多少人啦、今年的小麦亩产量啦、谁家的官司索赔了多少钱啦,不一而足。我看见动画片里有人跌了跤眼睛里就冒出数字或是字母“Z”来,一直纳闷儿为什么我不摔跤却也老冒数字呢?
上小学的时候,在生病以前,我一般早上五点半左右起床,洗漱完毕后先看一会儿书才出门,出门的时候我爸我妈都还没睡醒。我有时在大院的食堂里买个馒头当早饭,有一次我遇到一条狗向我叫唤,我吓得把馒头扔给了它,自己饿了一上午。这件事大大挫伤了我的自尊心,使我初次感受到了我原先的宏伟计划在狗的面前变得渺茫了,我于是开始检讨自己所读的《格林童话集》和《伊索寓言》等书,认为它们不足以使我比一条狗更配吃那个馒头。我这才读上了港台言情女作家,学习谈恋爱和哭的本领,用以提高自己的档次,好实现我的远大理想。在一年级的时候,我看上一个二年级的男生,但那时我还没受到好的爱情教育,只懂得把这份纯情扼杀在摇篮里。一天中午,我在一个同学家吃了生日蛋糕,吃完以后她说我把奶油弄到嘴唇上了,而且是绿色的奶油。我心想绿嘴唇一定很漂亮,就保持到了学校里,想让那个男生看到。可是我没能跟那个男生偶然相逢,等我回家一照镜子,发现奶油是沾在嘴唇的外沿而不是正好在中央。我看了言情小说,知道以前自己喜欢的男生档次太低,要使人生精彩,就得先闭关修炼。后来很多在小学里向我表示好感的男生就都被我给拒绝了。
长大了一些,我开始加紧修炼女明星的成名历史。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我爸建议我们举家移居到香港,这样我就可以到大街上扭啊扭的,然后星探就会给我递名片,我还要摆一摆架子,作出不屑一顾的表情。等我成了大明星,别人来写我的光辉历史时就可以说我的这种表现分明是明星素质在我年轻而美丽的身躯上的一次小小的蠢蠢欲动。但我爸对我的话置若罔闻,我一说他就给我吃药,吃得我飘飘然起来,就跑去抱着字典查又好听又生僻的字,想用作艺名。当时我起的名字有婳嫱、蕤翽等等。我查出字来紧接着就练习签名,用粉笔把字写在家里的水泥地面上,写一次我爸就给我打一次柴胡。通过钻研港台女星,我还总结出一条规律:她们当中出路最好的都是嫁给富人的。我又从言情小说中总结出三条放之四海皆准的恋爱法则:1。 会背唐诗;2。 会频繁地恰当地使用一些叹词,比如:哦、耶、啊、呀、嘛、呜、吽;3。 不能放屁,绝对不能放屁,绝对不能在任何场合下放屁。这三条规律和法则被我视为座右铭,抄在小纸条上贴在了铅笔盒的盒盖内侧。其中第一条算是一个中心,中间一条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一个基本点,最后一条则是我在奋斗阶段的一条基本路线,是最难的了,但我最终还是做到了,其中甘苦不可胜数,不足为外人道也。
第一辑第4节:读书记(4)
在朝上述方向努力的同时,我的阅读也有机地配合着我的修炼。我读的第一本翻译小说是《简爱》。简爱借着家庭女教师的身份与男主人发展暗线关系,最后登堂入室成为正妻,我对她羡慕不已。经多方打探,才知道我国没有这种入住家庭的女教师行当,再说我那时刚学了ABC,英文水平还差得远,不够资格教外国小孩。沿着这条线索,我又读了《艾格尼斯·格雷》,是勃朗特的妹妹安妮写的,也是家庭教师的故事,而且写作日期在《简爱》之前,我认为这是我一生中第一个对文学史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我发现了勃朗特的抄袭行为。我讲给我爸我妈听,他们也很兴奋,让我给出版社写信,我就写了,我告诉编辑说我是天才,所以才能有这种发现。随信还附寄一首诗,希望让编辑折服在我天才的光芒中。那时我已经开始写诗了,都是七言绝句,那时候我们家已经有了一块小黑板,我就写在上面。不知为什么我爸我妈老是趁我不注意把我写的诗擦掉,但我推测他们害怕我成名太早,如果那样的话,到时候我们家的门槛就保不住了,准会被来求诗的人踏坏,为了保全家里的门槛,我爸我妈只好出此下策。但编辑一直没有回信,他可能是被单位辞退了,于是他只能对着我的信空嗟叹,哀伤自己为什么当不了我的伯乐。我倒是不在乎谁当我的伯乐,再说我现在已经名满天下了,很想安慰安慰那个当年为我而痛苦过的编辑,正在与出版社联系中。
读《艾格尼斯·格雷》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初中,隔壁班里有个男生很喜欢我。可是我经过了那么多书的洗礼,是不可能喜欢他的。我那时候经常在操场的双杠上倒挂着,远远地能看见那个男生在盯着我看。我看见的恰好是他的倒模样,嘴唇往下耷拉,异常可怕。我在食堂吃饭也老能看见他看着我,不禁生出怜惜的心情,觉得他也怪可怜见的,于是想对他培养点好感。可是没过多久,他因为考试作弊的事家长找到学校来了,他和家长吵了起来,他妈当着许多人的面打了他一耳光。因为这件事,我就再不注意这个男生了。但是我觉得挺伤心的,我身边的男生居然这么没劲。我又下了决心,要改邪归正,好好读书,端正态度。我让我爸带我到王府井和西四、花市等地的新华书店,买了好多上海译文出的“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在书里做起了我的千秋大梦。接下来我读了《汤姆大叔的小屋》、《远大前程》、《三个火枪手》等这种最常见的所谓名著。当时我很喜欢《呼啸山庄》,还为此书画了一张家谱图,因为我觉得里面的人物关系太复杂了,光凯瑟琳就有两个,林顿也有两个。我看得十分上瘾,喜欢那种荒凉的气氛。等我上了大学,我又读了《简爱》和《呼啸山庄》的英文版,对这两本书的喜好正好反了过来。用英文的标准看,《呼啸山庄》带有散文意味,有时候会让我这样的读者觉得缺乏情绪和波澜,而《简爱》则充满了温柔深长的句子。比如“你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之类的,用英文念起来简直是温柔到骨头里。因此,我上大学以后的读书经历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对以前的生活是一种修正,我的修正主义是很彻底的,否则我也不会这么快地拥有了“著名诗人”的头衔。
当然,我的阅读总是中西并重的,好同时吸收两方文化的精华。我满怀着雄心大志,想要走一条亘古未曾有人做到的最佳路线。而我自己的另一面却很不争气,不但看书时常常发困,而且总是担心自己没有准备好,不敢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恋爱实践。我在初中一年级的寒假花两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红楼梦》,把里面的诗词抄满了一个小本子,还为林黛玉的死哭了好几场,却没能参透它“色即是空”的本质。我后来又知道有个叫田大菲的在四岁就读了《红楼梦》,越发觉得自己没能好好利用自己的天赋异禀。直到最近看到田大菲的照片,发现她长得远远不如我,因此只能嫁给老外,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
到初三的时候我已经读遍了市面上能见到的几乎所有外国小说和中国当代作品。我很清楚这并不算什么丰功伟绩,因为在我看来那时候的书实在太少了。所以我始终对古人所称许的当时的读书天才持保留态度——那时候的书更少啊!我喜欢读完之后就讲给同学们听,由于课余的时间实际上少得可怜,其实只能在放学路上的自行车上大声吼给他们听。那场景是颇为壮观的,我骑在前面,后面跟着十来个少男少女,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我则时不时回头大吼“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啊”等等,间中就吸了好几口西北风。因此,往往骑回家之后我的肚子就鼓鼓的吃不下饭,我妈就给我买牛肉干吃,吃得我越发白白胖胖的,手指根儿都是一个坑一个坑的凹下去。我每次给同学们讲完一本书,都会说,这本书不好,××和××处都没写好,下回讲一个更好的。有那种伶牙俐齿的就会问我,不好你怎么还看啊?对这种问题我从来都是赠送白眼一枚,不予回答。因为提问的人根本无法理解我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我之所以读那些不出色的作品就是为了从它内部攻破堡垒,能更尖锐地批判到它的作者的痛处,并且自己引以为戒。
第一辑第5节:读书记(5)
不仅如此,我对很多流俗之事都有所警惕,其中之一就是感伤主义,因此我花了很多时间阅读鸳鸯蝴蝶派和新月派的作品。我对徐志摩的小情小调非常不满意,但对他的诗的倒背如流使我挣到了不少雪糕钱——我用这一资源来为我的某些情窦先开的同学们撰写情书,还赢得了“情书圣手”的称号,简称“情圣”。到初三的时候,我已经顺着这条线读到了张恨水。《美人恩》和《剑胆琴心》属于他比较差的作品,里面的恋爱技巧早已经大大落伍了,因此我没有细心研读。《金粉世家》和《啼笑姻缘》还不错,但是张恨水的阶级觉悟有限,虽然能发现自由恋爱的好处,却没有突出婚姻破裂的过程,不足以警世。我喜欢的是《北雁南飞》,李小秋本想像贾宝玉那样流连于花粉丛中,可是他仅有的一个表妹却天天拖着大鼻涕,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我身边的男生也个个不像个样子。他们都喜欢抠鼻孔,把鼻孔抠得越来越大,像大猩猩似的,一呼吸那鼻孔就一张一翕地。我有时候就会想,也许人类再进化几十年,又能返回到猿类的模样。《北雁南飞》的故事很简单,相爱,不能相爱,遗憾。我把台灯塞到被窝里偷偷读完了这本书,在一刹那间把自己想象成张春华——正如我后来也把自己想象成顾曼祯和郝思嘉。这个不幸的一刹那很不幸地塑造了我的爱情观,使我认为成不了的爱情才是真的,或许这就是我已经谈了三次恋爱却仍然渴望分手的一个深层原因。分手了之后就可以缅怀,而且可以在回忆中把自己塑造得特美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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