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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穿之朱祐樘[剑三系统穿+雨化田]作者:莫子乔-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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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仙儿本来已经回过神来把裙子抚顺了、本来已经努力把扭曲的脸部肌肉熨妥帖了,不想听到这更响的一声惊雷,当下什么也不敢再做、什么也不敢再说,努力缩小自身的存在感,缓缓将攀在荆无命身上的手拿下来、缓缓地往后退了三步。
  只三步,她到底不敢真的跑了。
  听了这样要命的秘闻,荆无命是绝对不允许她跑了的。
  蓝蝎子对这样的林仙儿,已经不屑再看,只饶有兴趣地问宫九:“你怎么知道是这灰眼儿尝了那人滋味?而不是那人尝这灰眼儿的?”
  宫九理所当然:“那样的体力活,不都该是年轻的那个做的么?”
  例如牛皮糖和他家那酥酥——虽说雨化田身子不给力没错,但他也只是没蛋又不是连根都去了的,若是雨化田需要,九公子很乐意提供让那根儿没蛋也能站起来的秘药哩!可惜雨化田居然不肯要,而那牛皮糖还洋洋得意地来和他科普,说什么体力活儿就该年轻人做什么的……
  虽然唐悠竹那样的话,任谁都知道是胡扯,偏偏天资聪颖才华横溢的九公子,恰好在这事儿上有点拿不准。可这样事儿吧,又不像被问到“一百个人中若是死了十七个还剩几个”的时候,还能真的去找一百个人来,杀掉十七个,再将剩下来的人数一遍——九公子自打认识了牛皮糖这个奇葩,就不再觉得男人和男人来真格儿的有甚大不了的,但他自己可是个只爱女色的正常人,才不要去找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来试试是不是年轻人做体力活更舒服呢!
  虽然没试过,宫九却在不知不觉间接受了唐悠竹的说法,并且在此时,理所当然地拿来回答蓝蝎子!
  当然,蓝蝎子见多识广——
  关外大漠之上生存不易,女人生存尤其艰难,男人之间便不少有那样相濡以沫之时,就如她幼年时待的那个马匪团伙,百八十号人里头也就那么几个女人,就算是没人伦到连小女孩儿都不放过,但若是不想一下子把那为数不多的女人做死了,那平均轮下来,一个男人也要半个月以上才能碰一下女人……
  蓝蝎子对有些事情是自幼见惯的,虽有了力量杀死第一个情人之后,她就再也不需勉强自己再去见识那些事情,可到底不是宫九这样时而聪明得气死甘罗羞死诸葛亮、时而蠢萌得让人无语的家伙能比的,宫九这话,在她听来纯粹是胡扯:男人到底不比女人,那年轻人也罢了,那年纪大的便是雌伏,又能有继续风情?
  不过蓝蝎子也不准备继续追问,她可不想真问出宫九去偷窥上官帮主和他家灰眼儿的深入接触二三事来——蓝蝎子还不清楚宫九的来历,自然也不知道他真的是前儿才与上官金虹见过那么一面,只单纯以宫九的奇葩程度磋磨,很是觉得他能做出那种事。
  自从遇上宫九之后,蓝蝎子觉得自己的下限简直崇高得不像话!那样宫九真付诸行动都不出奇的事情,她居然能正直到连听都不愿意听。
  蓝蝎子第一次觉得自己居然是那么“良家”,顺带的,对那个从宫九开口之后,本是毫无生机的灰眼睛忽然就沸腾起来的荆无命,也带上几分同情:不拘这奇葩往他头上扣的是真是假,但就算是真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把那事儿这么大咧咧宣扬出来的勇气啊!
  荆无命紧紧握着剑,蓝蝎子真担心他气急了会不会直接一剑戳过来——不是怕宫九不敌,而是担心这奇葩又起了兴致,蓝蝎子可真心不想让林仙儿看着她骈头把自家奇葩刺得鲜血淋漓的场面。
  好在荆无命握剑的手虽然很紧,却只是深呼吸了几下:“那小玩意,要如何弄掉?”
  宫九甚奇:“为何要弄掉?难道你做起来不觉得比往日舒服吗?”
  荆无命脸颊抽搐几下:“我不可能对他做什么,也不需要那种舒服。”何况那东西让他的帮主非常的不舒服——宫九所谓的敏感,已经让上官金虹敏感到了喝一点比体温稍高一点点的水就会觉得像喝了沸油、而碰到一点比体温稍低的东西又会觉得像是被冰冻住一般,肌肤更是已经敏感到了穿着丝绸都像是被人时时刻刻用铁丝刷着的地步……
  水和衣物或许还好处理,但阳光、夜晚的气温,以及许许多多的细节……
  上官金虹是个很能忍的人,可也忍受不了那样的滋味。
  而荆无命,荆无命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根本不像是个人,但只有对上官金虹是不同的。
  荆无命本来就是为了上官金虹才存在,不管他对上官金虹到底是存着什么心思,都不可能将自己的舒服,建立在他那样的不适之上。
  这些话荆无命自然不会说,但宫九却仿佛看懂了,他喃喃着叹息:“为什么每个看上老男人的家伙,都是这样的蠢货?”


☆、109·改变策略的林仙儿

  宫九就算一开始没将自己居然联系不到下属的事情放在心上;听了蓝蝎子无意间的一句“如今大庆朝”,也有了点儿不太美妙的预感,不过他不肯忍时确实从来是立即倒地求抽不犹豫的;但他肯忍时其实也很能等。
  他愿意等蓝蝎子先把她的事情处理齐全了;再好好去了解一下这联系不到下属的大庆朝,究竟是攸忽万里、是庄周梦蝶;又或者;只是单纯牛皮糖的小小恶作剧……
  可他还是忍不住地想起他家那蠢货牛皮糖弟弟——若是恶作剧还好;若果不是,那牛皮糖是不是在某处凄凉无助?而那样的情景,九公子居然没见着,又是何等可惜可叹。
  但愿自家牛皮糖挑的那老男人能给力点;否则真让牛皮糖因为非九公子之力的境况凄凉了……简直不能忍!
  宫九和唐悠竹的关系说不好嘛,其实也是挺好的,无论多么乐于将对方的悲剧当好戏瞧,却又不愿意对方在自己掌握不到的地方、因为自己之外的原因悲剧。
  这样复杂的,连九公子自己都表达不清的情绪之下,宫九再想起拐走他家灰眼儿的老男人,嫌弃还是极嫌弃的,却也有那么一点儿:好吧!九公子聪明绝顶的代价就是想要收藏的都是这样的蠢货,所以你们想看上什么老男人就看上去吧,公子我呢……
  宫九一脸刚毅自负理所当然地瞪着荆无命:“把你刚才搜刮到的那些药材给我,我就帮你弄掉那小玩意儿如何?不然的话——你再弄多少稀奇的药材也没有的。”
  荆无命冷冷瞪着他,林仙儿也不着痕迹地瞥着宫九,她心里头肯定稀奇极了,怎么能有这么一个家伙,在被人看到他蹭着一个女人的膝弯求抽之后还能若无其事?而现在更是以一种仿佛大半个重量都压在他身前那个丑女肩头的姿势,做出那般自负冷傲的模样?
  不过喜欢挨抽的男人怎么都比喜欢抽人的好侍候,特别是旁边有一个因着一个老男人就来打劫她的恶心家伙做对比的时候——当然那个老男人或许很强,可眼前这个男人,不是更强吗?
  能在荆无命面前,将上官金虹重伤到虽不知道具体多狼狈、但以金钱帮之能都要来打劫她那么点儿小收藏的地步……
  在这样一个男人面前,李寻欢算什么东西?
  林仙儿从来不觉得有什么男人能逃脱得过她的魅力,哪怕是和上官金虹有着那么恶心关系的荆无命,不也逃不开她的魅力吗?即使会为了上官金虹来打劫她……林仙儿也更相信荆无命不是觉得上官金虹比她更可爱,而是有其他许多考虑。
  在这样的情况下,唯一不被她的魅力折服的李寻欢,唯一一个总能看穿她、若非有个阿飞挡着也许早就杀了她的李寻欢……让林仙儿恨不得将其除之而后快,不就是很理所当然么?
  那么她想捉住眼前这个强大到连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联手都没辙的男人,似乎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虽然这个男人身边有一只蓝蝎子,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伊哭和蓝蝎子多少年了,不也照样为了她去死?何况现在这一只,还是只剩下一只手腕的蓝蝎子!
  林仙儿低头看向自己的一双手,她的手简直是女子玉手完美的极致,青葱柔荑都不足以形容,这一双手能宛若无骨地将爱好一般的男人送上极乐之巅,也能挥动鞭子或其他的一切武器,让爱好诡异的男人得到另一种极乐。
  只要那个男人值得。
  而宫九在林仙儿眼中,就非常值得。
  荆无命还在瞪着宫九,他身后那个之前还沉默安静得恨不得别人都当她不存在了的林仙儿,却也微微扬起脸来,以一种恰好能让树上的人看到她乌压压的发下一抹玉白侧脸、和眼中婉转之意的角度。
  她的眼睛很快地在宫九身上掠过,而后迅速垂眸;再过了一会儿之后,又仿佛实在忍不住被宫九所吸引一般,又迅速抬起匆匆掠过,然后再次垂下。
  每一次掠过的眼神中,都带着一种惊艳、崇拜,和说不出的炽热。
  哪怕宫九根本一个眼神都没给她,林仙儿也能一次次的,演得非常用心。
  简直将一个女人对男人的难以诉诸于口的心思,演得天衣无缝。
  蓝蝎子眼睛在阿飞身上一扫,唇角似讽似笑。
  她忽然不急着杀人了。
  荆无命却很急。
  他盯着宫九看了好一会儿,点头应下宫九提出的交易之后,张口就说了几个地名,而后问林仙儿:“可还有别处?”
  林仙儿深呼吸了一口气,脸上僵硬了的肌肉又活色生香了起来,她柔声道:“荆先生真是好本事,我就那么几个藏私房钱的地方,你倒是了解得真透彻。”又道:“仿佛还有那么两样,我落在兴云庄的冷香小筑了。”
  荆无命淡淡点头:“那就去取。”
  林仙儿温温顺顺地点头:“那其他那些,想必荆先生都打探清楚了,可否自行取去?”
  荆无命“嗯”了一声,看向宫九:“两天之后此时此刻,便在此处?”
  宫九看向蓝蝎子,蓝蝎子轻笑:“我无所谓的。”
  宫九便冲荆无命点点头,荆无命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不只狡兔三窟,狐狸藏东西的本事也是很厉害的。林仙儿把那点子私房藏得到处都是,金钱帮势力虽大,要在两天之内都弄到此处,也并非十分容易。
  荆无命走得很急,林仙儿却半点也不急。
  她掠了掠鬓边的发丝,脸上的笑容依然温柔得无懈可击,但又仿佛多了点儿什么:“妾放在冷香小筑的东西看着不起眼,却是最要紧的。公子垂爱,妾本该取来奉上,却恐路上有失——如今兴云庄多事,妾又不过一介女流,无依无靠的……妾蒲柳之姿,死不足惜,为公子而死也是幸极,但若丢了东西,岂不是对不住公子这一番厚爱?”
  她对着宫九盈盈一笑:“为防万一,不知公子是否能一同往兴云庄去?若是……虽不过半日路程,妾能于公子跟前服侍半日,此生足矣!”
  她微微侧过的脸颊上,带着一种仿佛明月隐入彩云之后的娇羞之意,越发动人。
  蓝蝎子又看了阿飞几眼。
  宫九却看着蓝蝎子,在蓝蝎子点了头之后才应林仙儿:“那便一起。”
  宫九和蓝蝎子携手跃下树枝,临下来前蓝蝎子的长袖在阿飞的脸上拂过,便解了他的迷药,但阿飞没有动。
  也许他只是忽然之间觉得很累,也许他只是不愿意再看宫九这个发作起来没下限的奇葩……但不管为了什么,林仙儿直到离开,都没发现旁观的,还有一个阿飞。
  阿飞仿佛被所有人遗忘了,甚至连他自己,都仿佛忘记了自己。
  林仙儿却总能把住男人的脉门,总能很好地知道怎样的自己,才是男人最爱的模样。
  她在荆无命跟前温顺得像只小猫,她大多数时候都柔弱得仿佛连马都不会骑,就是坐轿,也必须是稳稳的、软软的,甚至暖暖香香的轿。
  轿子更方便她和男人“谈话”,也不会将她的肌肤暴露在阳光雨露之下。
  但今天,据说是为了更快赶到兴云庄,林仙儿骑了马。
  她出去不过半刻钟,就已经换了一身如火似血的骑装,手上拿着一条火红缠黑线金丝的鞭子,一头长发也尽数挽了起来,只用一顶金冠束起,看起来格外英姿飒爽,那用淡淡金粉描了线的眼风微挑之间,更有几分肆意的傲慢和说不出的妩媚风流。
  马是黑马。
  红衣、黑马、赤金冠,林仙儿可以柔弱温顺,也可以炽烈如火。
  她的鞭子挥得也很漂亮,别说那种有怪癖的,就是正常的男人,只怕也没几个能忍住不去想,这样的美人、这样的鞭子,是何等样的滋味。
  甚至在蓝蝎子看不到的时候,林仙儿还十分大胆的,一鞭子抽到宫九脚边。
  她是个很谨慎的人,那一鞭子只有一个尖尖儿从宫九小腿上划过,衣料都不曾有丝毫损伤的力道,却十分巧妙地能让宫九感到些许疼痛。
  带着下身的疼痛。
  林仙儿对男人的身体真是非同一般的了解,起码宫九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小腿还有那般敏感的一个地方。
  但她实在小瞧了宫九。
  九公子虽然是个兴致一来不拘哪里不拘何人在场都能倒地求抽的性子,但那不过是因为他乐意,却不代表九公子是个轻易就能被勾搭上的。
  单看宫九待叶西便可知,这人想忍的时候,也是很能忍的。
  所以林仙儿那一鞭子换来的,只有蓝蝎子冷冷一笑。
  她甚至连给她一蝎尾都不屑。
  这女人太傲慢。女人擅长动用自身天然的武器原算不上什么,蓝蝎子在还不够强的时候,也曾经靠着那样的武器猎杀仇人。
  但若是傲慢到以为天下男人都逃不开她的手心,那就只能是作死。
  蓝蝎子现在根本不急着杀林仙儿,她等着看她自己作死。
  蓝蝎子是烈性,但她却也懂得,有时候最好的报复方式,并不是让人去死。


【副本未转换,糖酥出来了】

☆、110·借刀杀人

  虽说千古艰难唯一死;但这世上比死更难捱的事情确实有很多,打破一个自负自恋自以为把天下雄性都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女人的骄傲是一种;钝刀子割肉是一种,借刀杀人也是一种。
  唐悠竹看着兴云庄外,一批批给王怜花的宝鉴引来的牛鬼蛇神;十分感叹:“你当时把自己的秘籍留了下来,真的是和李家有旧;而不是有仇么?”
  王怜花翻了他一个白眼,自从在海底救出来这么三个家伙之后,他就经常这么做——虽然借着三人的力量将沈浪一干人捉弄了一顿、又恢复了自由是不错啦;不过这人也忒讨厌了。
  王怜花这一生中最自负的不是他的武艺;而是那些毒蛊摄心易容机关之类的旁门杂学;但无一例外的,居然都给这从海底捞出来的家伙给K。O。了!
  非常不幸的是王怜花对自己的旁门杂学太自信,又见唐悠竹身上的灵蛇蜈蚣佩饰颇为可爱,便和他赌了胜者为师——而灵蛇风蜈自然就是唐悠竹的拜师礼了。
  王怜花想得好极了,但事实和想象的差距,有时候小得针尖都穿不过去,有时候嘛,又大得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王怜花输了。
  作为代价,他不得不拜唐悠竹为师。
  虽然唐悠竹并不曾向他索取什么拜师礼,但比要金山银山世间珍宝做拜师礼还更可恶的是,唐悠竹笑眯眯地要求他:“有事弟子服其劳,在你能出师之前,就先随侍在为师身边吧!”
  ——王怜花一想到自己原本打算的赌注只是那些配饰,结果被沈浪朱七七几个联手一击就变成拜师,结果输得人身自由没得比原先还彻底,就忍不住的磨牙。
  可怜王怜花本也不是那种言出必行的迂腐人,奈何唐悠竹看中他不只毒蛊摄心易容之术,连星象八卦、琴棋书画、医道天工都甚为精通,是他家酥酥棋瘾雅好来了的好陪玩,天工机关上头也能做点方便玩意儿,更难得连厨艺都非同一般的好……是以十八般手段皆出,王怜花逃不掉跑不开,十分无奈。
  好在唐悠竹虽认准了要他履行弟子职责,却也不是专横到没边儿的。因此间大庆不同原先大明,唐悠竹要找宫九还真没啥准确目的地,又相信宫九那奇葩的生存能力,虽直觉还是往与大明疆域颇为相似的大庆国中来,却不拘去哪里,王怜花想着要来一探故人,他也没什么意见。
  就是爱吐槽这点,实在讨厌!
  王怜花与这李家的渊源,说亲近也亲近,说疏远也疏远。
  王怜花之“王”字,乃是随之母姓,其母云梦仙子乃是昔日江湖中第一女魔头,曾以天下最毒的暗器“天云五花绵”与“迷魂慑心催梦大法”,名震江湖,更曾与其夫柴玉关密谋天下高手的秘籍性命,只不过事成之后柴玉关却不肯实现当众承认娶她为妻的诺言,反而要害她性命……
  云梦仙子死里逃生之后,谋划多年,最终和柴玉关同归于尽……此番种种,知情人说来无不唏嘘,可又有谁知道,云梦仙子也不是一开始就是个女魔头的。
  昔日大庆曾有一能臣,屹立三朝不倒,一朝以少年之身三元及第、天下闻名,二朝从翰林院一路熬到尚书之尊、天子腹心,三朝时,则以先帝托孤之臣辅佐幼主,亦是战战兢兢、鞠躬尽瘁。
  奈何自古幼主强臣,如阿斗待诸葛孔明者,到底鲜少。
  况诸葛先生也不过落得个熬干心血含恨而终,那王姓能臣活着时,天子都自称学生、言听计从,但他一死、热孝刚过,便是一族的祸事。
  抄家、斩首、流放,女子入贱籍……
  王云梦有幸得先祖曾偶然施恩的苗人救助逃脱,却从此落拓江湖,最终成了一代魔头。
  但王家女儿,也不是全无幸免者。
  王云梦有一堂姐,自幼与李家子有亲,且得李家不弃,于其先祖热孝之中完婚——除非九族株连者,罪过不及出嫁女。
  虽然王云梦后来也没和这姐姐姐夫一家如何往来,到底念着当日满族大祸时姐夫一家子尽心竭力的打点,王怜花少年时,也曾与这李家表兄、李探花的父亲,有些许往来。
  并没有特意认亲,只不过恰遇其危难就伸手救了一把,又闲来无事时会一起说些古今罢了。
  但就像王云梦再念着姐姐姐夫当年的救助之恩,但她自己虽免于教坊贱籍、却落魄江湖更遇人不淑,见着了那位曾经在祖母跟前宠爱重视半分不如她、才貌人缘也远不及的堂姐,偏偏能有一个在危难之时,愿意拼着功名履行婚约,次后几十年更是一心一意不二色的夫婿……总难免心情复杂一般,王怜花见了老李探花,虽不无亲近之意,却也甚有嫉羡之心。
  如今给唐悠竹一句点破,当日说是把秘籍留与李寻欢、却又只交给一个连李夫人都还不是的女人:“到底是无意,还是早看出来林诗音那女人必不会将秘籍交给他、故意留着日后与他惹事的呢?”
  王怜花自己都说不清楚。
  这李表兄一脉就剩下一个李寻欢了,若是有外人要谋算于他,王怜花不知便罢,但凡得知,必是不与之干休的。
  但若只由他自己给李寻欢添点儿麻烦至极却不至于要命的坎儿……
  王怜花叹了口气:“至少我是真没想到那女人会把那东西给了她自己的儿子,更想不到她那儿子居然能自己策划出这么一桩兴云庄夺宝危机的事情来。”他或许有些坏心,但最坏的不过是哪天李寻欢和那女人生的娃娃,什么时候不经意间就学了那秘籍上的东西,再闹得李寻欢措手不及鸡飞狗跳罢了。
  谁让老李探花每每看着他倒腾天工机关,就要念叨他不学无术呢?王怜花已经做得很小心,那秘籍之上,最易看懂学会的只有些机关小玩意儿,毒蛊摄心之类的,一般小儿是看不明白的。
  只是他偏居海外多年,虽也隐约听说了李寻欢多年未娶、其表妹早已另嫁之事,却不曾仔细了解其中纠葛,再想不到林诗音会因那段时间的心情纠葛,忘了他托付秘籍之事,待得想起来,李寻欢又已经远避关外,再回来时,便已经是诸多事故继而连三的……最终出于为人母的私心,却是将那秘籍给了其子龙小云。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切却是源自于王怜花的那一点子私心,王怜花虽不是个好人,甚至不是个会言出必行的人,但他疏忽之下造成的错误,也是从来不屑于推脱的。
  唐悠竹那般嘲讽的时候,王怜花除了多翻他一个白眼之外,什么辩驳也不屑说。
  也不能说。
  ——眼前这位,可还是他的师尊呢!
  见鬼的有事弟子服其劳!
  雨化田端起茶微微蹙了蹙眉,唐悠竹就点起了菜,然后王怜花就只好乖乖地往后厨走去,因为他那师尊特别偏爱他做的好菜!
  孙驼子木然地擦着桌子,他也许真的无所谓这包下了他这小店的客人,要在他的厨房里头做什么。又也许,他只是给昔日的千面公子王怜花,居然也会这般乖巧地下厨惊呆了而已。
  孙驼子在这巷堂里头开了十几年的鸡毛小店,看前头那座宅院,从李园变成了兴云庄,而其中的主人,也从进士探花武林名侠,到身败名裂的忘恩负义之人。
  但孙驼子不是生来就只能过这般清苦卑贱的生活的。
  即使是目前,他也不是只能过这般清苦卑贱的生活。
  作为兵器谱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嫡亲兄弟,昔日以天生神力闻名江湖的大力神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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