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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面传承-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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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沈旭之累坏了,这也是脱力之后的必然,看看谷路行就知道了。期间莫离来了三次,都被石滩拦住。最后莫离只得嘱咐石滩要是沈旭之醒过来,有些精神就去通知自己。

沈旭之睡了两天,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散架了一般,一下地全身的关节都发出吱吱的涩声。机器该浇点油了,沈旭之自嘲的想到。回忆起雪山顶和夸父族战士殊死搏杀的情境,喜悦过后,无奈的心情占满了心扉。

此刻想来,那战士根本就没有动杀机,换句话说,就是在和自己玩玩而已。战胜谷路行,把一个知命强者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窃喜化作点点星光,烟销灰灭。

山外有山啊!沈旭之感慨。难怪金庸大侠写的武侠主角的功夫越来越低,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条件的改善,人类体魄的确越来越差了。

现在知命强者一个个都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伱看看夸父族随便一个战士出来,打不了十个也能打八个。要是用了星降术,更简单,对付知命强者跟捏死蚂蚁一样。

识海池塘边,空空荡荡。老家伙们都回到各自身后的茅草屋休息去了。其实对于这件事情,沈旭之一直很奇怪,作为精神体的老妖怪们还需要休息吗?真的需要休息?

沈旭之忽然念头一动,想要去偷窥,看看老家伙们都在干什么。转念一想,昊叔身边那头威风凛凛的火麒麟,虽然现在不在,但看昊叔那副摸样,肯定有办法召唤。想一想老狐狸,沈旭之就觉得头皮发炸。自从自己碰到老狐狸之后,这家伙每一步似乎都有预谋,不管是自己还是他,都能从其中得到巨大的好处。也可以说自己的修行可以一日千里,大多数的功劳要归为老狐狸的指引。但老狐狸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浓厚的阴谋味道,自己却凭空对他有一种难以舍弃的亲情,不愧是老狐狸!沈旭之感慨着,这要是幻化成一个女人,得有多少人心甘情愿为其抛家舍业啊。或许真的像老狐狸说的那样,没有人可以真正的了解命运。

啧啧,也是一个可怜人儿……

至于魔凤凰,一身黑衣,像极了天枢院刘大先生身边的一个女秘。但这家伙虽然不老,值得一看,想起磨凤凰一匝粗的杨柳小腰,沈旭之心头一热。旋即想起魔凤凰生猛无比的出场。虽然出场生猛,有着这样那样的阴差阳错,而且自己血液能克制魔凤凰,但……但为了偷窥流血三斤,怎么都说不过去吧!何况又不是要看她洗澡!

沈旭之断了念想,压抑住心中的好奇,深吸一口气,真元在体内流转一个大周天,渐渐物我两忘。

断了红尘三千烦恼丝,一片虚无。沈旭之把夸父族战士一招一式拆开,学习。又拼凑在一起,再拆开,再拼凑。如是者三,每一招每一式都如行云流水一般。

不错,夸父族的战士用的就是一个永不回头的执着劲儿。每一招都从骨子里透着两败俱伤的凶悍,如果对手气势弱下去,肯定要被追着打。如果对手一样生猛,雪域寒风中锻炼出来的体魄又有谁能扛得住?如果气势更彪悍,体魄更强壮……败了也就败了,不遗憾。以弱胜强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就算是败了,也绝不弱了半分夸父族的气势。果然是当年那追日的夸父族,毫无畏惧,真……真虎啊。

心底有些明悟,少年郎一声爽朗的笑中一跃而起,手如雷动,或是夸父族战士势若奔雷的狂野,或是太极双生的飘逸,两种截然不同的招式混杂在一起,竟然不显得突兀,而像是水墨画里山峦起伏的气势下又有闲云野鹤的悠闲。

改进,修正。沈旭之打的开心之极,羊皮袍子看的了无生趣。一个哈气接着一个哈气,困倦无比。沈旭之不睡,羊皮袍子也勉力支撑着,抵抗着一脑子的睡意。陪着这贪玩的少年,已经陪了十多年,还要继续陪下去。

身后纹刻的九尾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沈旭之后面,随着一招一式,九尾狐妙曼的身姿用着少年郎的拳势,一板一眼。虽然少了一点行云流水的韵味,却多了一分妩媚的柔和。一阴一阳,默契的和少年郎拳势配合的严丝合缝,没有半点破绽。

是这样了。沈旭之收势,一身微微的白毛汗,全身畅快无比,脱力时造成的肌肉疲惫烟消云散,不见踪影。

虽宁而缨,体用双修。果然如此,古人诚不我欺。(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七章行商不商

“少爷,您醒了。”

石滩见沈旭之停下,憨厚的招呼着。这孩子,哪都好,就是说话超过十个字就会有些害羞。沈旭之爽朗的冲着石滩一笑,心中想到。

也不知道况黎族的人是不是都是这么一副德行,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夸父族的后裔。

“那天我看伱也跟着打拳,领悟多少?”

忽然想起来那天在和夸父族战士较量的时候,自己舞动太极后,石滩似乎也在一边跟着学。沈旭之随意的问道。

“石滩驽钝,只领悟一点。”

石滩听沈旭之这么问,更是不好意思,回答道。

沈旭之摆了摆手,安慰石滩:“哪有那么快就全学会的,没事儿没事儿。”

说完,脚尖一挑,把羊皮袍子挑到自己肩头,笑道:“走,出去看看。这两天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有的,少爷。莫离来了三次,说少爷醒了让我告诉他,他好像有事儿。”

“出去看看就全知道了。”

沈旭之对莫离的做派有些不太感冒,带着石滩走出山洞。叫着兰明珠和上官律,谷路行脱力的症状还没完全好,雪山气海之间因为用的太过,气息隐隐有些紊乱。

不过这种脱力后,谷路行精神力能得到一些好处,倒也是意外之喜。沈旭之安慰了几句,让谷路行继续休养,便带着几个人一边走一边看,晃晃荡荡的走下山去。

远远的看见莫良,沈旭之大声的招呼莫良过来。对于莫良。沈旭之很欣赏,这小伙子似乎和天澜族有什么瓜葛,难道他也是一只狐狸精?要不怎么他的隐身技能羊皮袍子看了一遍就可以学会?

凡事反常必为妖,沈旭之有兴趣。但还不至于马上把莫良揪过来问个清楚。这种事儿,识海旁边的那只老狐狸肯定心知肚明,就是不跟自己说而已。想到这,沈旭之哭笑不得的心里骂了一句***老狐狸。

莫良听到沈旭之的叫声,飞快的跑过来,开朗的招呼着少年郎一行人。

“那面那些荒兽是什么?看那样子似乎可以坐人 ?'…fsktxt'”

沈旭之没有废话,指着拴在山脚下的几只荒兽问道。

“大人……”

莫良刚说话,被沈旭之打断。沈旭之笑呵呵的说道:“和小谷一样,叫我沈少就好。”

某人的古怪的恶趣味,让人很无语。真正的富家大少,哪有逼着人叫自己的。

“是。”

莫良笑道。对沈旭之的恶趣味没有表示一点奇怪,自然而然的解释道:“沈少,这是深渊界特有的可供骑乘的荒兽,性情温和,叫做裟隶兽。品阶有高有低,一般来说穿山越岭,行走在丛林中都必不可少。咱们亥黎族穷,所以这种大牲口养活不起。沈少没见过也是正常。”

“裟隶兽?好古怪的名字。”

沈旭之看着那几只二阶的裟隶兽,有些跃跃欲试。

“这是前几天少爷去雪山历练的时候。一支迷路的商队的坐骑。亥黎族驻地非常偏远,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商队来过。这不大家都跟过节似的。”

莫良指着前面不远出一个亥黎族的孩子说道。那孩子手里拿着一根类似于棒棒糖的东西在开心的舔着。

沈旭之忽然童心大动,想起上一世棒棒糖的香甜,被抢走棒棒糖的女生一脸愤怒悲戚的样子,想去给兰明珠和羊皮袍子买两个,也不知道小狐狸肯不肯吃。不过以沈旭之对羊皮袍子的了解,只要是吃的,小狐狸就没有拒绝的时候。

“商队在哪?带我去看看。”

沈旭之随手在纳戒里拿出一根烟,手指搓出火苗,点燃。由莫良带路,走到商队所在的驻地。

还没看到人,一道粗鲁的骂声便传到沈旭之耳中:“在这个破地方要住到什么时候!老子受不了这里了!这哪是让人住的地儿,简直就是养裟隶兽的窝棚!”

“哦?有点意思啊。”

沈旭之笑呵呵的听着,莫良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商队都看不上亥黎族的简陋,这还像是做买卖的人吗?在沈旭之心目里,商队只要有利润,绝对不惜铤而走险,甚至以身犯法毫不吝惜。估计是亥黎族太穷了,刮几遍都刮不出什么油水来。

“走,去看看。”

沈旭之抬腿就要往里走,羊皮袍子先从沈旭之肩膀上跳下来,似乎闻到了什么香味,蹦蹦跳跳的要进去看个究竟。

一个草帘扔了出来,把羊皮袍子吓了一跳。沈旭之侧身躲过,伸手接住。一看这草帘虽然不知被什么东西咬的破破烂烂,但却编织的细密,明显是亥黎族的手艺。这是亥黎族用来交换的东西,沈旭之猜测着。

“滚蛋!想用这个糊弄我?”

一个长着八字鼠须的小个子商人坐在地上,耀武扬威的骂道:“没有好东西就别过来捣乱,赶紧滚蛋!”

一个亥黎族的孩子哭哭啼啼的走了,看这样子是背着家里人偷偷摸摸来换点好吃的零食。家里实在是穷的掉渣,这孩子只能找出一个破帘子来。哪里的穷人都一样啊!少年郎感慨。

沈旭之一脸笑意,温和无害的走到八字鼠须的商人面前,问道:“劳驾,请问您这里能换什么东西?”

行商仔细打量了沈旭之几眼,见不是亥黎族族人,看这样子又不像自己是行商,收起对付亥黎族族人的嘴脸,变得有些谨慎。变脸的水准不比少年郎差多少。行商一脸笑意,问沈旭之道:“老弟,伱是来这里历练的?”

“呵呵。”

沈旭之笑了笑,没有回答,蹲下随手翻了翻行商带来的货物,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用品,没有中意的东西。

“这都是过日子的东西,里面有些好玩意,您去里面看。”

行商察言观色的能力的确非同寻常,见沈旭之一行人穿戴虽然和亥黎族族人没什么不一样,都是荒兽大氅。但是气质上却有很大的不同,说起话来分外客气。出门在外,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好。”

沈旭之笑着站起身,顺着八字鼠须的矮小男子手势指向往里面走去。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身前东闻西闻,忙忙叨叨的。好久没看见新鲜事儿了,羊皮袍子开心的跑来跑去。

石洞深处,遮着一个小布帘,有些破旧却让人看上去感到很舒服。“掌柜的?”

沈旭之随口问到,不知道说什么好,胡乱知会一声,省得吓到里面的人。

“客官看货?”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斜靠在石壁上,头顶挂着一盏装满会发光的小虫子的纱罩,手中拿着一卷正在看的津津有味。也没抬头,只是随口应道。

“外面那个兄弟说伱这有我们需要的好货色,就进来看看。”

沈旭之道。仔细观察面前这位掌柜的,面白如玉,凛然生威,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让沈旭之心里隐隐有点不快。从小到大,沈旭之最是对这种颐指气使的人不感冒。当然,刘大先生除外。

“伱不是这里的族人。”

中年人随口问到,看似很随意,眼睛却盯着正在满屋乱闻的羊皮袍子不肯离开。似乎对羊皮袍子很感兴趣,但这种感兴趣表现出来的味道却不让人生厌,淡淡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不。我是亥黎族的大祭司。”

沈旭之笑道,这个身份少年郎很满意,至少说出去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文化人。沈旭之脑子胡思乱想着,正在琢磨是不是该用荒兽皮做几张名片来昭示身份。

可惜,亥黎族太穷了,作为祭司居然没有什么装备,寒酸啊。

中年人似乎没听到沈旭之的话,眼睛死死盯着羊皮袍子,不肯稍离。慢慢收起手中卷,从怀里掏出一块不知如何腌制的肉干,飘着香气,放在手心里,对着羊皮袍子吹了个口哨。

小狐狸虽然贪吃,但只是吃沈旭之喂给自己的东西,或者是自己偷偷摸摸找来的。至于陌生人给的食物,羊皮袍子从来不碰,即便再海角平原和周怀年混的那么熟,也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慢慢开始吃周怀年喂给自己的东西。即便如此,每次都小心翼翼的闻上半天,弄的周怀年每次都骂羊皮袍子是一只养不熟的狼崽子。

羊皮袍子闻到肉干的香气,抽动着鼻子,人立而起,站在中年男人面前,一脸疑惑。狐性多疑,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中年人见羊皮袍子不动,把肉干撕开,让香气更加浓郁的冒出来,羊皮袍子咕噜一声,吞了口口水,伸出猩红的舌头在嘴边舔了舔,下了决心,不再理会这人,转身几下窜到沈旭之肩头,看着那中年人,眼神里带着不屑和敌视。似乎对这人敢用吃的引诱自己分外仇恨。

“哈哈!”

中年人被羊皮袍子逗乐了,把肉干放到自己嘴里,吃了个干净。

沈旭之有些不快,摩挲着羊皮袍子身上雪白的长毛,声音有些发寒:“我们看看有什么货。”

“当然有好货,不过伱这小狐狸肯割爱吗?”

第五十八掌叶兰宇“先自我介绍一下,朋友,伱是一个祭司,请不要用那种让我感到不舒服的眼神看着我。友善一点,对了,再友善一点。”

中年男人忽然感到身边气氛不对,微笑着的少年笑容里多了一股子残忍,看着自己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连忙解释道。虽然是在解释着什么,神色中装出来的平易近人的表情让沈旭之更是谨慎。

这人不见得是掌柜的那么简单。

沈旭之虽然心中谨慎,却不害怕。左臂回转了一个奇怪的角度,抚摸着羊皮袍子,温言道:“我是祭祀,怎么能杀人呢?悲天悯人是我的情怀。不过伱对我的宠物不尊重,必然要付出代价。伱决定付出什么代价?”

沈旭之说的轻柔,言语中比行商更市侩。但中年男人明显属于感知敏锐的那种人,感受到短短几句话里面隐含的杀机,这少年不是在说笑。

“我叫叶兰宇,很高兴认识伱。”

没头没脑的说完,叶兰宇冲着沈旭之伸出手,热情洋溢而又不突兀。沈旭之见识这些交际上的小手段见得多了,就算是没吃过猪肉,哪能没见过猪跑。少年郎不论前世,就是在九州,出了海角平原,不管是刘大先生还是赌场的孙世均,零零散散见过无数人,都是心机深沉之辈,要论起变脸之快,面前这个叫叶兰宇的人还排不上号。

况且这人并不擅长这个。有些人。站在一定的高度。不需要任何变脸。

沈旭之嘴角挂着笑,自从叶兰宇问起羊皮袍子肯不肯割爱之后,沈旭之嘴角的笑意便一直没有消退。引而不动,伸出手,和叶兰宇轻轻一握。

柔软,微温。给人极好的印象。手指三个指节上有老茧,不是握刀的痕迹,也不是剑,更不是手弩、弓箭。难道是鞭子?这人难道是……

少年郎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少儿不宜的镜头,公主……鞭子……蜡烛……手上能磨起这么厚实的老茧。这人得做过多少次啊。这时候,沈旭之才真真正正的体会到对伱钦佩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感觉。

“失敬失敬。”

少年郎温和的拱拱手,无形中的杀气烟消云散。叶兰宇长出一口气,浑然不知对面少年郎方才脑海里出现了多少龌蹉的东西。幸好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怕是要直接打起来。

“不客气,刚才多有冒犯,这个小玩意送给小家伙,玩的开心点。”

说完,从手指上的纳戒里取出一条华光闪闪的项链,大小和羊皮袍子正合适。

沈旭之用神识探查,这条项链上传来一股荒兽的气息,还有三个增强法阵,套在羊皮袍子脖子上。大小刚好,就像是量身打造的一般。

“这是魂兽师的物件,能增强一下荒兽的能力。品质还算不错,还请笑纳。”

叶兰宇说的简单,沈旭之听在心里却动了心。给羊皮袍子套上,项链隐藏在雪白的长毛里,很难发现,但和刘大先生当年送给羊皮袍子的那个链子似乎不能同时带上去,互相之间有克制。沈旭之面色不改,把这条项链收进纳戒。

“魂兽师?这是什么行当?和九州驯兽师一样吗?”

少年郎不懂便问。

叶兰宇惊讶的看着沈旭之。方才解释项链真只是随口一说,压根没想到这少年不知道魂兽师这个行当。转念一想,穷乡僻壤里的少年,族里都是些靠着身子骨打荒兽过日子的苦哈哈,不知道也正常。

叶兰宇掩饰的极好。惊讶的表情一闪即逝,却被沈旭之看在眼里。

“魂兽师就是训练魂兽的行当。我就是魂兽师。要不要看看?”

叶兰宇存心结交,也不藏拙,见沈旭之颔首致谢,手中一闪便多出一条三节短鞭。

短鞭在空中一挥,随着一声清脆的声音一头长约丈许的青蛇出现在众人面前。沈旭之看见短鞭居然是这个用处,心中汗如雨下,连叫惭愧。甚至第一次为自己龌蹉的心思有了一点点内疚。

沈旭之心思忽闪,没有仔细看那条青蛇。但肩上的羊皮袍子忽然感受到荒兽的凶煞之气,浑身白毛炸起,趴在沈旭之肩头低声吼着。

青蛇听到羊皮袍子的吼叫声,身子盘成一团,三角的头颅远远的看着小白狐狸,嘴中长信不断伸缩着,嘶嘶作响。叶兰宇没想到沈旭之肩头的这只小狐狸居然会让自己的这只四阶青蛇如此惧怕,连忙用鞭子抽打,三声轻响后青蛇消失不见,只有淡淡腥臊的气味留在原地。

羊皮袍子从沈旭之肩膀上跳下去,凑到青蛇盘踞的地方,仔细的闻了又闻,确认青蛇消失,这才又吼了一声,回复懒洋洋的摸样,跳回到沈旭之的肩头。这小狐狸对蛇类有种格外的痛恨,亦或是小时候跟沈旭之吃过蛇肉,一直念念不忘?

奇怪啊,当年李牧手下的驯兽师召唤的也是蛇,这个叫叶兰宇的魂兽师也召唤的青蛇,难道驯兽只能驯这一种?还是蛇类比较容易驯服?沈旭之忽然回忆起长街杀六境魔修的时候,天枢院的驯兽师用的大型荒兽,并没有这些蛇类。或许驯服蛇类有另外的好处。

叶兰宇好奇的看着羊皮袍子,端详了许久,长吁了一口气,有些怨念的说:“唉,这小家伙在伱一个祭司手里,真是暴殄天物。这分明是魂兽师最好的魂兽。”

羊皮袍子懒洋洋的不愿意搭理叶兰宇,沈旭之见这人上道,再也不提割爱什么的,问道:“还没问,叶先生伱这是从何处来?要去往何处?”

“我们商队在暗色丛林里遇到天灾巨蚁,就我一人孤身逃了出来。后来碰到外面一样和商队失散的两个人,就搭伴而行。这不是要开祭司大会了嘛,我想去看看,能不能卖点什么。”

叶兰宇说道。

“天灾巨蚁?”

沈旭之又不知道了,一脸茫然。虽然明白叶兰宇说的应该就是巨蚁之灾之类的情形,但看叶兰宇至少也是一个能使唤四阶荒兽的魂兽师,不至于被蚂蚁弄的这么狼狈。

叶兰宇苦笑,“西南郡最让人谈之色变的天灾。铺天盖地无数一阶二阶的巨蚁,就算是大魔神王来了,也要退避三舍。”

“后来呢?巨蚁跑哪去了?”

“地下。巨蚁是在搬迁,一个地方地脉中的金属矿石吃光了,就搬到另外一处。沿途寸草不生。要是没有找到合适的金属矿脉,就全部饿死了。因为深渊界金属矿脉比较少,所以天灾巨蚁还能得到控制。”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外面那些人是伱手下呢。伱怎么不在我们族里卖点东西?”

沈旭之说的和叶兰宇解释的有点不搭调。

“伱真的是祭司?”

叶兰宇没有回答沈旭之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当然。我们亥黎族多少年都没有祭司出现了,我也是最近才体悟天听的。”

沈旭之琢磨莫离估计也没胆子否认,便坦承不讳。

“那伱也要去参加祭司的大雪山朝圣喽?”

叶兰宇像是听到了什么好消息,开心的问道。

“当然。伱想同行?”

沈旭之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大雪山朝圣,但既然要去,老狐狸早晚得跟自己说明白,何必在外人面前露怯。

“伱知道,我是魂兽师,没有战士的保护,战斗力弱得一塌糊涂。身上带着一些货物,没有人一起走,前面林子里荒兽成堆,我真没有把握过得去。”

叶兰宇实话实说,沈旭之对这人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里面到底有什么深意,沈旭之也懒得去理睬。

“也好。我手头还有点事儿,伱能等等吗?”

沈旭之还惦记着把纹刻做了,要不万一一语成谶真的成了谶,可就不好玩了。自己把自己玩死,怕是再穿越也没脸在世上活着了。

“当然,当然。我也没什么事儿,反正伱们也不会耽误了大会的时间,尽管去忙好了。”

叶兰宇客客气气的说道。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沈旭之便和众人一同出了山洞。门口獐头鼠目的商人手头的货已经换光了,看着堆积如山的荒兽皮在,笑的合不拢嘴。

“上官,伱觉得魂兽师和咱们九州界里的驯兽师有什么不同?”

沈旭之背着手,像是正在琢磨着什么。

上官律也是驯兽出身,刚才自然颇加留意,听沈旭之问,想也不想便说道:“魂兽师训练的是兽魂,荒兽魂魄被拘禁,自然更听话,只是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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