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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林仙儿之做霸主看搅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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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林仙儿却偏偏坐在了对面,巧笑倩兮地看着他。虽然她身形单薄,却能够挡住他的视线——每当他抬起头去看外面,林仙儿都会做一些小动作挡住他的视线。
她根本是故意的!!!
“你一定要坐在那儿?你不冷?”当被林仙儿第三次挡住视线时,李寻欢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林仙儿笑了笑:“不冷,我喜欢看着你吃饭,再冷我的心都是热的,胃口也好。”
似说了害羞的情话一般,林仙儿腼腆地红了脸:“你要是怜爱我,不愿意我受委屈,可以跟我换换位置——你那边离火炉好近。”
林仙儿不无羡慕地看了一眼李寻欢身后的火炉。她坐在这儿怎么可能不冷?可是她就是要坏心眼儿地坐在这里——不认识李寻欢她还真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小心思这么多,他正对着门口坐着,待会儿阿飞进来了,他一眼就能见到阿飞,阿飞也是第一眼就能见到他。
这样门帘一掀开,眼对眼看着,像诗里写的那样“含情脉脉、相望无言”,彼此心中不生出些异样的情意来才怪!
心思这么多,难怪是情场上的杀手。
林仙儿偏偏就要坐在这个位置上,不让他看,碍他的眼!
李寻欢却是真的无奈,他知道这个女人的脸皮一向很厚,刚刚才说过喜欢那冷漠的少年,现在又对他“打情骂俏”,只是碍眼终究是碍眼:“你要是觉得这边暖和,就坐到我身边来,我难道会吃了你?”
“你是真的想要我坐在你身边?”她不答反问。
“我只是不想你坐在门口受冻!”他巧妙回避。
“那好,”林仙儿笑嘻嘻道,“李大※爷诚心相邀的话,我又怎么能推辞?只是,总要有点好处才行。”她的视线落在了他手里的小刀上。又薄又锋利的小刀,虽然只是凡铁锻造,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保命符。
她初来乍到,穿越到这个武侠世界,人生地不熟,神功未成之前,保命符自然是越多越好。
李寻欢粘着刀的两根手指轻轻地在刀面上摩挲,他想不到林仙儿竟然想要他的飞刀,难道这个女人正面临着危险,急需一张保命符?他虽然隐遁关外已经十年,但是若有人拿着他的刀想要在危难关头保住自己的一条性命却也不无机会。
又或者,林仙儿想要的不是一张保命符,而是一道催命符?利用小李飞刀的名声为非作歹?
林仙儿眼珠儿乱转,笑嘻嘻地催促:“给不给?最多一盏茶的功夫,人就该到了!”
最快的剑(修)
男人没有不会喝酒的,不同的男人喝酒的方式却又不同。
有的男人喜欢用杯子,倒一点儿,慢慢地饮用、品尝;
有的男人喜欢用碗,敞口的碗敞开了喝,大坛子的酒就放在手边上,酒一碗一碗地倒,那才叫爽快;
有的男人却连盛酒的杯具都不要,直接就着酒瓶口对口一口一口地灌,灌得恣意畅然、风情无限!
金狮镖局,“急风剑”,诸葛雷,他就爱拿着大碗,盛酒,大口地喝,衣襟敞开——纯爷们儿,就是在这样的大风雪天里,诸葛雷也依旧、绝对是纯爷们儿地衣襟大敞。
三个一同在刀尖上舔血的兄弟聚在一头,一大坛烧刀子,辣在人的喉咙里,那滋味,多么带劲?
诸葛雷哈哈大笑,他的两个兄弟一向有眼力知厉害。此刻,好两个家伙,正当着美女的面争相提起当日他一剑刺死了“太行四虎”的英雄事迹。
道上混的谁不知道“太行四虎”的厉害、凶悍?可是那又怎么样,就是这样厉害、凶悍的“太行四虎”也得死在他的快剑之下。何况他杀了危害一方的“太行四虎”,已经不仅仅是自卫,保护自己的镖师不被劫杀,更是上升为义举,替天行道的义举。
金狮镖局的诸葛雷,杀死“太行四虎”的“急风剑”绝对是一个大英雄——自古美女爱英雄,坐在他对面的美妙女子怎能不对他倾慕?更何况她身边坐着的男人是个病痨子!
可是这个样貌妖娆得像只猫爪子一样总是在男人的心口上乱挠的女人,就是不看他。不看他也不看别人,只低着头看着手里的一把小刀,反复地捏在手上把玩,好像那是什么精贵的物件一样。
可是那把刀就是诸葛雷也知道并不是什么精贵的东西,不过是块凡铁捶打而成,式样也不好看,连一点花纹也没有。
可是这个女人喜欢,喜欢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面泛桃花的样子,恨不得在它上面亲上两口。
诸葛雷终于忍不住,倒了碗酒凑到了女人跟前,将碗里的酒一口喝尽,扔在了桌上。他故意在女人面前将衣领拉得更开,好让这个一脸春情的女人看看,看清楚看明白,比起她身边的病痨子,他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汉子,才能让她知道什么叫做真汉子。
可是人家就是不看他,一眼也不看他,连病痨子也不看他,甚至还皱了皱眉,本就低着的头低得更低,似乎不敢看他。
孬种!
诸葛雷冷哼,这样的男人,活该戴绿帽子,这么漂亮的女人就是跟了他也会跟别的男人跑掉。
诸葛雷当然一点也不介意亲手给这个他看不起的病痨子戴上一顶绿帽子。
诸葛雷将自己的胸膛挺了挺:“你的男人给不给得起你钱?”
那女人听到他问话,终于抬起了头,媚笑媚笑的,眼神儿都带着丝勾着钩,将他的眼他的心勾在了上面:“我的男人?”她笑了笑,不怀好意地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一眼,那男人却仿若未闻,依旧低头刻着木头,好像那块木头才是他的女人似的。
“我身上穿的嘴里吃的都是他给的,你说他给不给得起钱?”林仙儿笑了笑,她觉得做美女也是很“苦恼”的,总是会惹上一堆“麻烦”,幸好她总能很好地处理掉这些麻烦。
“除了钱呢?”诸葛雷抖了抖胸前的两块肌肉,那女人便瞪大眼瞧着那两块硬肉。
——好胸肌!
——好身材!!
要搁21世纪,妥妥的健身教练肌肉明星,绝对能把施瓦辛格比下去。
林仙儿真想朝对方竖起大拇指!
诸葛雷以为这个女人已经被自己的男人味所迷。沐浴在林仙儿“色&眯&眯”的目光中,男人已然有些飘飘然,对于始终沉默的病秧子更加不屑:想要留住女人,尤其是漂亮又“好色”的女人,光靠钱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美人儿偏偏在这时候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我就爱钱。”
诸葛雷想不到这个美人儿竟然这么肤浅,瞧不上英雄的他,却为了钱甘愿留在一个病痨子、假男人的身边——肤浅,太肤浅了!!!
但是肤浅也有肤浅的好处!
“能给你钱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诸葛雷说。
“我知道,你一定能给我更多的钱。”林仙儿挽起耳边的碎发,笑得很甜很单纯,“我都知道的——所以,你只要杀了他我就跟你,到时候你想要玩什么我都乐意陪你玩。”
好肤浅的女人!好恶毒的女人!!好淫%荡的女人!!!
诸葛雷哈哈大笑,眼角的余光正在瞟那个病痨子:自己的女人当着自己的面要别的男人来杀自己,若这样还没有点反应,那这个男人可真的不是个男人,而是个死人了!
男人终于有了动静,他抬起了脸,看向身边美艳的女人,叹了一口气,无奈地问道:“你一定要这样才高兴?”
这时候,美人儿已经不去看他了,而是抬头继续对着诸葛雷笑嘻嘻地说话:“死了人,红艳艳的血洒出来是不是特别好看特别喜庆?”
诸葛雷本想说一句“再好看再喜庆也比不上你”,可是话才说了一半,他就看清楚了病痨子的长相,然后他就萎了,像这个季节的蛇一样萎了,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李……李……你……你……”
“你可以滚了!”李寻欢皱了皱眉,他喝酒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他本已经为了避免被诸葛雷认出而低下头避开了脸,想不到这个家伙偏要来招惹林仙儿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
诸葛雷原本还想说些场面话撑撑自己的气势,可是在小李探花面前他哪里还有什么气势可言?接着他就听到美人儿银铃一样的笑声,他这才知道这个女人有多么恶毒,简直毒如蛇蝎,竟然要他去和李寻欢搏命!
可是像他这样的人,连给李寻欢提鞋都不配,何况是要跟他搏命?李寻欢对于他们这样的人而言已经与阎王无异。
林仙儿更欢乐了,她很奇怪,李寻欢的脾气绝对不能说是坏的,杀的人也不多,为什么这些人看到他就像看到鬼一样恐惧呢?
李寻欢已经不再去管林仙儿与诸葛雷之间的事情,他抬头看了一眼门口,正有两个男人被风雪吹了进来。几乎一模一样的两个男人,戴着斗笠,将自己紧紧裹在猩红的披风里,进入了饭铺。
这两个男人很怪,可是李寻欢不看他们,他依旧盯着门口,看着门外。风雪里一匹年轻寂寞的狼正站在门外,望着门内的世界,眼中似有一抹渴望。
他在渴望什么?
是否在渴望这屋里温暖的火炉,亦或是喧闹的人声?
林仙儿歪着头看着新进来的两个男人——脱去斗篷两人才显出不同,一白一黑,俱长得奇形怪状,好像两条蛇。
这样的大冬天,蛇竟然也会出洞?
林仙儿忽然有了兴趣,她将李寻欢用来“贿赂”她的小刀收入怀中,然后就趣味十足地看诸葛雷和那两条蛇表演“厨艺”:诸葛雷一剑能将十多个虾丸切成两半,而“白蛇”更厉害,直接将虾丸窜在了剑上。
林仙儿的两只手握成了拳头抵在下巴下面,看得十分欢喜,一双眸子眨巴眨巴的透着稚气与天真。看着正在比试的两个剑客,她联想到了《食神》,这片子里就有个小厨师因在评判“美味公主”面前耍杂耍而被“out”出局——林仙儿觉得,眼前这两个剑客所做的事情与那个小厨师实在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几乎要为他们精彩的杂耍鼓起掌来。
可惜这两个人比的却不是厨艺,而是剑法,看谁的剑更快、更稳、更准,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快剑。于是赢了诸葛雷的“白蛇”死在了真正的快剑——阿飞的手里。
“白蛇”死了,黑蛇就彻底愣了,他们当然不是闲的发慌跑来找诸葛雷玩儿的,他们是来劫镖的,以他们的身手打劫一个诸葛雷,那本已经是大材小用。可是现在他们不仅没能劫到镖,连脑袋都被人砍了下来卖。
而现在这个将他兄弟的头颅砍下来的人正冷漠地,用一双狼一样可怕的眼睛看着他,仿佛也要在他的喉咙上刺上一剑,将他的脑袋砍下来卖。
五十两银子一颗脑袋,想不到他们兄弟两人的脑袋竟然只值五十两银子!!!
“黑蛇”疯了,他怎么能不疯?一条身段不灵活的蛇再狡诈又怎么能斗得过一头冷酷凶悍的狼?
斗不过就只能“疯”!
疯了的“黑蛇”又哭又笑地扔下两锭银子后便拉扯着衣服,披头撒发地跑了出去。
阿飞没有去追“黑蛇”,而是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两锭银子,可是就在他弯下腰这一点点时间,背后已露出了空档,一把剑已经如同疾风骤雨刺向了他柔软的腰侧。
这把剑是谁的?这把剑竟然是诸葛雷的!
看到这一剑笔直迅猛地刺来,林仙儿立刻就惊了,她虽然没有叫出声,却已经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被吓停了——这么好的一个少年,怎能就这样死在一个肮脏下流之人的手里?
李寻欢的眼却是立刻就冷了,他的眼神转冷之际,指间的飞刀已经脱出,飞到了诸葛雷的喉咙上,死死地钉在了上面——这么好的少年,他是绝对不能让他死在一个肮脏下流之人的手里的!
当诸葛雷的身躯轰然倒下时,林仙儿轻轻地呼出了一口气,然后看向李寻欢,朝他眨了眨眼。阿飞却是一脸惊奇、错愕地回头看着诸葛雷的尸体:他实在是不懂为什么这个男人要杀了他,毕竟,刚刚,他已经算是救了他一命。
林仙儿看着诸葛雷的尸体,忽然叹气:“我原本以为他是一个愚笨的人,却想不到……”
美人醉酒,堤防不住的“阴谋”(修)
林仙儿话未说完,又是一声叹息,她实在想不到这个虚构的武侠世界竟然是这么的险恶,连个路人npc的心肠都能这么歹毒——日后她恐怕要更小心谨慎一些才好。
林仙儿的话虽没有说尽,聪明如阿飞却已经知道诸葛雷杀他的原因——那条白蛇灭了诸葛雷的威风,而他又杀了白蛇,诸葛雷想要重振威名就只能杀了他。
这就如母亲当年的告诫,江湖这条路上,险要重重,手上的功夫固然重要,但若不比别人聪明,又不比别人更细心多防备,那就只能死得比任何人都早都要快。
如果不是别人出手相助,他现在极可能已经死在了诸葛雷的剑下,他在母亲坟前许下的那些抱负,想要拥有的那些名望都已不可能有。
阿飞将银子握在手里,一双眼眸冷得像一月里的冰水,望了两具尸体一眼,只一眼后便转身走到李寻欢面前。
李寻欢看着他时的眼神依旧像两人初见时那样温暖,像春天里的风,一路吹拂,将阿飞眼中的冰冷解冻。
阿飞的眼里终于有了温暖有了笑意。他当然还记得和这个男人之间的约定,所以他对这个男人说:“我请你喝酒。”
李寻欢笑着说好,有人请喝酒他是最好不过的,何况请酒人还是这么一个让他很满意很喜欢的少年人?但是他很快就发现阿飞的视线落在了桌上的一壶酒上——这一壶酒是他自己买的,已经喝了一壶,然后又叫了一壶,却因为诸葛雷的关系没来得及喝完。
酒还没喝完,怎么好意思要别人请?
这时候,林仙儿咯咯地笑了起来,她当然也看到了这壶碍眼的酒!所以她大大方方地站了起来,大大方方地拎起酒壶,大大方方地嘴对着壶口,一口饮了下去。
李寻欢立即瞪大了眼睛看着猛灌酒的林仙儿,同样瞪眼看着林仙儿的还有阿飞,还有饭铺里的其他人,连见多识广的店小二都是目瞪口呆的。
真是没人能够想到,这样一个娇娇弱弱,美得跟仙女似的女孩儿,喝起酒来竟是这么不羁!大半壶的竹叶青竟被她一口灌了下去,中间连停一停、喘口气都没有。
一口气将壶里的酒喝光,林仙儿用袖子抹抹嘴。她虽然喝了很多酒,但是一点醉态也没有,眼里的光芒甚至比之前还要明艳、发亮。
林仙儿展开笑颜:“现在,你可以请他喝酒了!”她才不要让一壶酒破坏了一段奸※情的萌生!
阿飞愣了一下,这才明白这个扎着马尾穿着男人衣服的漂亮女孩,是为了他才将那壶酒喝完的,不由得对她心生感激与钦佩。
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竟然还这么体贴、豪爽!多么难得?
阿飞的脸微微地红了起来:“我也请你喝酒!”
李寻欢看见了林仙儿眼底的光,当她拿起酒壶时,他便已经猜出了她这么做的目的。他忽然间觉得林仙儿这个女人固然很讨厌,却也有可爱的地方。
但是当看到阿飞脸上的红晕,听到他对她的邀请时,李寻欢又重新堤防起了这个女人。李寻欢还记得林仙儿说过的话——“我也喜欢他”——“你不要跟我抢”——于是现在,她就已经开始动手,“抢”先一手了。
接着李寻欢就听到林仙儿甜甜地答应了一声“好,你请我喝酒”,于是他又重新讨厌起她,总觉得她美好的甜笑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阴谋”。
林仙儿本来是想拒绝阿飞的邀请的——两个男人喝酒她一个腐女凑什么热闹呢?在一旁看戏岂非更happy?但是话到嘴边就改变,变成了答应。
当然要答应,干嘛不答应?她又不是傻※瓜蛋!
看阿飞那一脸天真的微微的红※润,林仙儿一双眼睛就越发明亮,亮得像黑夜里的狼眼,绿油油的。
她记得阿飞很穷、没有钱,此前的日子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一个没有钱、剑法又很高妙的少年,想必时间都花在了剑术的精进上,想要喝酒,想要像李寻欢那样喝成一个大酒鬼,恐怕不能!
林仙儿心里计较着,大概,一壶酒就能将阿飞放倒。阿飞醉倒了,会由谁来照顾他?想到此,她的嘴角就开始不可遏止地上扬,她似乎已经看到了很美好很美好的画面。
至于林仙儿,她上辈子是只能喝两三瓶红酒的“嫩头”,但是这辈子,附体的林仙儿却是万香楼里的头牌,吃喝嫖赌样样精通,酒量未必比李寻欢差到哪里去。
结果,三个人喝酒,最后变成了林仙儿死命地灌阿飞喝酒。
林仙儿也是很“体贴”的,在灌酒之前还给了少许时间,让李寻欢和阿飞互通姓名,增进一下感情。当李寻欢再也问不出什么,阿飞也不再想说什么的时候,她就开始一杯接一杯地哄着少年和她拼酒。
喝得最少的反而是酒鬼李寻欢。
李寻欢安静地坐着,看着越喝越“勇猛”,越喝眼神越亮的两个人,终究是忍不住,摇了摇头。
他看得出林仙儿是个能喝的,而阿飞是喝不了多少的。在阿飞倒下之前林仙儿自然不会倒。可是不会喝酒甚至从来没有醉过酒的阿飞却连醉都不懂,不懂醉就不会倒,他不倒林仙儿也不肯倒,于是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喝得好开心好愉快。
李寻欢几乎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两个醉鬼给忘了!
最后,先倒下的人是林仙儿。“哈哈哈”大笑三声,林仙儿一只脚踏在了凳子上,大喝一声:“阿飞,给咱李大※爷来首《凤求凰》!!!”
曲子是一个词儿也没唱,林仙儿的人却已经摇摇晃晃地横躺在了长凳上,哼哼着,醉死了过去。
林仙儿醉倒了下去,阿飞却还没有倒,红着脸瞪着对面醉倒的人,冷冷问道:“她怎么了?”
“她喝醉了。”李寻欢无奈地回答道。
“喝醉了?”阿飞扭头望着李寻欢,眯了眯眼,威胁道,“那我们喝!”
“我不喝。”李寻欢摇头。
“为什么不喝?你不是要我请你喝酒?”阿飞问道,神情由冷漠转为困惑,似乎还有些恼。
“可是你现在已经没有钱请我了,你的五十两银子都被你们喝光了!”李寻欢淡淡地回答道。
“哦,已经喝光了!”阿飞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桌上垒成堆的酒壶酒瓶。似乎觉得心满意足了他轻声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便像林仙儿一样醉倒,趴在了桌上。
“少爷,现在怎么办?”坐在后面一桌上吃饭的虬髯大汉起身走上前,皱眉看着两个醉鬼:“林仙儿太没有分寸了,阿飞少爷还这么小。”
李寻欢听了他的话,却笑了起来:“也不小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可以和别人拼上三天三夜的酒了!”
虬髯大汉不再说话,而是走到林仙儿身边,动作粗※鲁地将她整个人拎了起来,就像拎着一只小母鸡:“少爷,我把这个女人送到房间了去,马上就来伺候阿飞少爷和你。”
“不用这么麻烦,”李寻欢摇头道,“将林仙儿安顿好后你自己去休息吧,我和阿飞不用你操心了。”
虬髯大汉皱了皱眉,似乎不放心自家的少爷去伺候别人,但是他也知道对于朋友,李寻欢是最热心热情的,也不再说什么,只拎着醉得死人一样的林仙儿走去饭铺后面的客店。
听不到的墙角(修)
林仙儿的眼睛雪亮发光,虬髯大汉刚刚离开,她就张开了眼睛。
她的精神很好,兴奋、愉悦——她根本就没有喝醉!
她怎么能够喝醉?
那一点酒又怎能够醉得倒她?
她好不容易灌醉了阿飞,这么好的一个听墙角的机会,如果错过了岂不可惜?
只是阿飞太难搞了,从没见过这么倔强的孩子,明明喝醉了却死不肯认输不肯趴下,非要她先认输了才肯舒心地醉倒!
林仙儿躺在床上,心里默数着时间。她在等,等虬髯大汉走开,计较着李寻欢将阿飞送进房间的时间:他们来时客栈连个剩余的空铺都没有,可是李寻欢很有钱,靠着钱他的仆人硬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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